檢察官法學習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6-25 06: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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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檢察官隊伍建設,支持檢察院依法履行職責,前段時間,市人大常委會組織調查組,對市人民檢察院貫徹實施《檢察官法》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情況
《檢察官法》自頒布實施以來,市人民檢察院不斷完善創新管理方法,努力優化檢察官隊伍結構,認真履行檢察職責,為維護全市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先后榮獲“全市檢察機關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先進基層院”、“全省政法系統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一)多措并舉,營造了檢察工作良好氛圍。一是組織學習《檢察官法》。市人民檢察院定期采取舉辦知識講座、集中學習輔導、撰寫心得體會等多種方式,認真組織檢察官深入學習《檢察官法》,保證每一名干警熟知檢察官的權利和義務,提高貫徹《檢察官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增強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注重宣傳《檢察官法》。通過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采用印發宣傳資料、提供法律咨詢、制作活動展板、組織社會監督員活動等形式,宣傳檢察機關的職權職責,努力提高社會知曉度和群眾認同感,最大限度地爭取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三是開展實踐活動。市人民檢察院組織一批優秀的干警組成“青年檢察干警法律宣講團”,走進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和學校舉辦專題講座,現場為咨詢問題的群眾釋疑,增強了檢察官的社會責任感,拓寬了檢察機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渠道。
(二)嚴格管理,完善了選人用人考評機制。一是規范選拔任用機制。堅持凡進必考、凡升必考,積極引進高素質人才。五年來,共選調招錄本科以上學歷各類人才17人,其中研究生1人,通過全國司法考試14人,使檢察官隊伍知識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堅持依法任免,凡是提請任命為檢察官的人員都必須具備法定的任職資格,所有檢察官的任免都必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二是嚴格考核考評機制。按照《檢察官法》的要求,堅持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確立了“創新、規范、廉潔、高效”的工作理念,對各項工作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構建了績效考核體系。三是建立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采取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式,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制度。目前,市人民檢察院中層干部中35歲以下的12人,占中層干部總數的36%,中青年干警逐漸成為檢察事業發展的中堅力量,有效激發了檢察隊伍的活力。通過良好的用人導向,檢察機關內部形成了風正氣順、團結和諧、奮發有為、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三)夯實基礎,提高了檢察隊伍綜合素質。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等一系列主題實踐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了檢察干警的法制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重視高層次和專業型人才培養。積極支持和鼓勵中青年檢察官參加法律碩士等高學歷教育,培養專家型、復合型人才。五年來,有2人先后被評為全面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全面檢察宣傳先進個人,5人獲得全省民行系統“十佳辦案人”、偵監部門優秀辦案人、全市“十佳公訴人”等榮譽稱號。三是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認真開展庭審觀摩、優秀公訴人論辯賽、案件質量點評、法律文書評比等各種崗位練兵活動,切實提高了檢察官的職業素質和執法能力。
(四)強化監督,依法行使了檢察職權。一是依法履行檢察職能。與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活動。五年來,共批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214人,起訴3250人,始終保持了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405起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和輕微犯罪案件,依法從寬處理,最大限度減少社會消極因素,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二是不斷加大訴訟監督力度。深入開展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等專項活動,針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努力營造公正嚴明的司法環境。五年來,監督立案66件,追捕追訴漏犯80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訴案件8件,對民事行政裁判提請、建議提請和發出再審檢察建議39件。三是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緊緊圍繞社會關注、群眾反映強烈、阻礙經濟發展、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問題,嚴肅查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瀆職失職等大案要案。五年來,共立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58件67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500余萬元。同時,市人民檢察院與全市14個部門建立了社會化預防協作網絡,交流預防信息,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營造清正廉潔的社會環境。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市人民檢察院在貫徹實施《檢察官法》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檢察官法》的社會知曉度有待提高。對《檢察官法》的宣傳力度和深度不夠,檢察工作的透明度不高,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和檢察官的憲法及法律地位和作用認識還不到位。二是檢察官隊伍建設有待提升。專家型、復合型的高層次檢察人才稀缺,少數干警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還有待提高。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監督缺位、監督不到位的問題仍然存在。三是相關履職保障機制有待完善。因經費等原因,部分機構設置不完善,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建設尚未達到上級檢察院的要求。
三、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優化檢察工作環境。要在通過各種媒介和方式進一步向社會宣傳檢察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檢務公開活動,增強檢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進一步拓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渠道,促使檢察人員加強自身道德修養,不斷提升檢察機關良好形象。要大力宣傳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體現時代精神的先進典型,深入開展向模范檢察官學習的活動,使全社會更加理解、支持檢察工作,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檢察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廉潔執法水平。一是加大檢察教育培訓力度。要大力開展以提高業務技能為核心的正規化分類培訓,完善培訓機制,創新培訓方式,進一步改善和優化檢察隊伍的素質結構。要廣泛開展技能培訓、崗位練兵和業務競賽,提高干警執法水平和業務能力,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高素質檢察隊伍。二是依法加強對檢察官的管理。要依法執行檢察官任命、晉升、獎懲、免職制度,嚴格落實國家司法考試制度,通過良好用人導向,激勵廣大干警拼搏進取,爭先創優。三是加強自身廉政建設。要引導干警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不斷增強檢察干警的自我防范意識。
(三)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一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充分發揮批捕、公訴檢察職能,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涉黑涉惡等重大刑事犯罪堅持快捕快訴,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嚴懲,維護社會穩定。二是加強訴訟監督工作。要將訴訟監督工作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暢通監督渠道,突出監督重點,增強監督實效,做到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和規范監督。三是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制定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考評辦法,嚴格執行辦案紀律,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要把預防職務犯罪落實到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系,積極交流預防信息,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形成全社會預防職務犯罪的“互動機制”。
(四)進一步完善保障機制,推動檢察工作健康發展。要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改善人員編制結構,使更多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優秀人才進入檢察官隊伍。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保障檢察官的職業待遇,增強檢察官的職業榮譽感和進取心,進一步調動檢察官的工作積極性。要逐步增加對檢察院的經費投入,加大經費保障工作力度,努力解決機構設置、裝備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為檢察機關和檢察官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供必要的、充足的物質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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