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人大代表作用發揮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11-04 10: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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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人大代表作用發揮情況調研報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努力提高代表素質,發揮代表作用,是鄉鄉人大及其主席團依法行使職權的重要基礎和依托。為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發揮好代表作用,我就如何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進行了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鄉有鄉人大代表56名,其中男代表43名,婦女代表13名,代表平均年齡44歲,具有高、中專以上學歷的代表26名,占46%。近年來,鄉人大主席團全面貫徹中央1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注重研究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不斷創新,代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礎工作進一步完善。鄉人大主席團從基礎工作入手,抓制度完善、抓活動規范,積極為代表發揮作用創造條件。把56名鄉人大代表按村和選區分成9個代表小組,制發代表手冊,為人大代表持證開展視察活動提供了便利,圍繞代表學習、活動、視察、審議、聯系選民等方面制定了多項制度,規范了代表小組活動內容,使每次代表活動都有計劃、有專題、有報告、有效果。建立了主席團成員定向聯系代表制度,每一位黨委成員定向聯系一個代表小組,向代表小組通報政情,指導代表小組開展活動。主席、副主席積極宣傳憲法和法律法規,聯系代表、組織代表開展活動、反映群眾意見,發揮代表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

(二)代表履職能力進一步提高。鄉人大主席團針對代表隊伍中對人大方面的知識掌握不夠、對如何履行代表職務不甚熟悉等實際情況,完善了代表學習制度,通過集中培訓、以會代訓、印發學習資料等方式,組織代表認真學習憲法、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理論和有關業務知識,積極組織代表參加上級培訓,對代表履行職務的業務知識進行專題輔導,使代表對人大的認識進一步明確,履職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暢通,參政議政形式豐富。通過為代表訂閱了《民聲報》,邀請有關代表列席黨委會會議等形式,使代表在不同的崗位上了解主席團工作和黨委政府工作基本情況,參政議政做到有的放矢。積極組織代表參加各項調研、視察和執法檢查,加強對各站辦所工作的監督和支持。,鄉人大主席團共組織各類代表活動8場次,參與代表125人次。開展了代表向選區選民述職活動,增強代表的履職意識。通過組織開展各類代表活動,有效促進了代表作用的發揮,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依據。

(四)代表意見建議辦理落實力度進一步加大。鄉人大主席團從代表建議提出、督辦、反饋三個環節入手,狠抓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對代表書寫意見建議進行輔導培訓,要求代表所提意見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格式規范、表述準確。對每次人代會期間和閉會期間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都實行全過程跟蹤督查,努力提高建議落實率。代表所提意見建議都100%函復代表。通過為代表依法履職提供優質服務和有力保障,促進了代表履職的積極性。

二、存在的問題

1、代表素質還有待繼續加強。雖然我們一直致力于加強代表學習培訓工作,但仍有相當部分代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性質、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對人大相關的法律法規不熟悉、不清楚,對人大代表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不了解。代表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還沒有充分調動起來,代表履職情況與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較大的差距。

2、代表意識樹立得不夠牢固。有的代表缺乏主動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熱情,思想上有一種優越感,把代表只當作一種榮譽,而不是責任,缺乏履行職責的主觀愿望和內在動力;不能統籌安排好本職工作與履行代表職責的關系,往往將履行代表職務視為工作之余的事,參加活動積極性不高,隨意性較大,缺乏嚴肅的紀律性。

3、代表履職缺乏監督制約。由于代表與選民或原選區聯系不夠,選民對代表平時履行職務、遵紀守法情況掌握不多,對代表進行監督又缺少明確可行、具有約束力的具體規定,代表居住比較分散,很難對代表的履職情況進行經常性地督促檢查,使得代表履職行為缺乏有效監督制約,有些代表履職缺乏自驅力,成了參加活動少、聯系選民少、為民代言少的“掛名代表”。

4、代表小組活動開展不平衡,隨意性較大。按照《代表工作手冊》,代表小組至少每季度要開展一次活動,但因代表來自農村及各行各業難于組織和對開展代表活動重視不足等原因,許多代表小組基本上沒有按照規定活動,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次數偏少,了解社情民意、參與地方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難于得到保障。

5、代表活動質量不高。有些代表小組活動前準備不充分,調研不夠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見建議質量不高。還有一些小組活動內容簡單,形式單一,重感情聯絡,輕活動實效和工作監督。視察、檢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視察、檢查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泛泛而聽,泛泛而看,泛泛而談,少有實質性的總結、審議、建議,影響了視察、檢查活動的質量;視察、檢查后跟蹤監督被視察、檢查單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視察、檢查活動成效不大。

三、關于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的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代表工作的指導。由于基層多數代表在農村,鄉鄉黨委要從對人大工作的重視上、從對代表的關心上來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重要日程,經常研究工作,幫助解決問題,從政治上、經濟上積極支持人大代表開展工作。鄉鄉人大主席團及鄉鄉人大專職副主席要充分創造條件,通過精心組織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充分調動廣大代表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積極性。

(二)完善代表結構,保證代表作用的有效發揮。要正確處理代表結構與代表素質間的關系,找準代表構成、代表履職能力和發揮代表作用間的結合點,充分考慮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科學界定代表的界別和條件,力求做到職業結構多面化、知識結構合理化、年齡結構階梯化,以保證各階層的利益和訴求通過其在人民代表大會中的代表反映到決策中來。在今后的人大換屆選舉中要適當增加專業代表的比例,使代表在其熟悉的領域更好地參與對政府各項工作的監督。

(三)加強代表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一是提高培訓的針對性。要按照學以致用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把憲法以及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等與代表履職密切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論、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議案和建議意見、代表活動等方面的知識作為培訓的重點,讓代表熟練掌握,靈活運用。二是豐富培訓的形式。要將多媒體、電子網絡等現代技術運用到代表培訓中,不斷充實和創新培訓方式,使培訓工作跟上時展的需要。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代表就群眾和代表所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視察,并將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訓相結合,進一步拓展代表學習、交流的平臺和空間,為代表履職創造更好的條件。要結合代表履職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開展個案講解培訓或專題培訓,提高培訓工作的實際效果。三是增強培訓的時效性。要適時組織代表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委和人大會議精神的學習,使代表及時將會議精神貫徹到履職當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銳性。四是保證培訓的經常性。要把代表的培訓貫穿于代表任期的全過程,在學中干、在干中學,通過探索建立代表培訓檔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質,發揮代表作用的長效培訓機制。

(四)多渠道拓寬代表知政渠道,為代表履職創造條件。鄉鄉人大主席團要繼續加強與代表的溝通,通過邀請代表列團會議、召開代表座談會、主席團成員固定聯系代表、黨委政府領導聯系代表小組、主席副主席定期接待或走訪代表等辦法,密切與代表聯系,盡可能把國家機關工作情況、新出臺的法律法規等信息及時傳送給代表,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務。要讓代表有更多的機會列團會議,參加黨委政府的會議等,多了解有關情況。還可以通過建立人大信息網站、代表專線電話等,讓代表查詢政務信息和有關的資料,拓寬代表知情渠道。

(五)著力提高代表活動實效,調動代表參與的積極性。一是形式要活。代表活動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要因地制宜、多種多樣,以經常性活動為主,以特色性活動為輔,除了可以運用專題視察、執法檢查等形式,還可以綜合運用明察暗訪、專題調查、接待選民、走訪選民、召集小型選民座談會、協助政府推行工作等多種形式靈活開展代表活動。二是注重實效。代表活動不僅在量上更要在質上取得突破,組織代表活動時要選準目標、把握重點、合理安排、落在實處,力戒泛泛而聽、泛泛而看、泛泛而談。要改變重檢查輕整改的做法,對視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單位抓好整改,確保視察檢查活動取得實效。

(六)要認真督辦落實代表建議。切實抓好建議辦理的交辦、督辦、檢查、整改幾個環節的工作,協調解決好辦理中遇到的困難,推動辦理進度和質量,把代表建議落到實處。并針對性地組織代表評議承辦情況,提高建議辦理的解決率、滿意率、反饋率,激發代表們提建議意見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