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工作報告

時間:2022-02-12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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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工作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印發<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強化市場農副產品殘留農藥檢測議案辦理情況的決議>的通知》(惠市常函〔20*〕31號),市政府組織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強化市場農副產品殘留農藥檢測議案延長辦理期限的方案,并經九屆5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方案報告如下:

一、工作目標

我市農副產品殘留農藥檢測工作的目標是: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市、縣(區)、鎮三級農藥殘留檢驗檢測網絡;全市蔬果農藥殘留抽檢平均超標率降至8%以下;“瘦肉精”平均檢出率降至5%以下;全市規模化農產品基地及其農產品基本達到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要求。

(一)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建立保障機制。

1.按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于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98號)要求,20*年底前完成農產品質檢大樓的裝修改造,完善實驗室的建設,力爭20*年底前通過省級計量認證,20*年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

2.各縣、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爭取在20*年底前通過省級計量認證,2009年底前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

3.各鄉鎮(辦事處)及大型蔬菜基地盡快建立農副產品質檢站。20*年12月底前,各中心鎮建成鎮級農藥殘留監測站;20*年底前,全市一半以上的鄉鎮(含商場、超市、生產基地)完成農殘質檢站(室)建設并開展檢測業務;2010年底前,全市各鄉鎮(含商場、超市、生產基地)建成農殘質檢站(室)并正常開展檢測業務。

4.建立農產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和農產品企業生產經營檔案,建立政府監管機制、行業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全面推進我市農產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二)加快農業標準化體系建設步伐,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適度發展有機食品。

在原有的農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基礎上,加快制定主要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推進主要農產品生產實施標準化。同時,抓好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的建設,通過以點帶面,解決技術推廣難題,提高農產品質量與市場競爭力。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適度發展有機食品。實施農業名牌帶動戰略和“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建立健全市、縣(區)、鎮三級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農產品安全信息平臺。

20*年底前,力爭建立和完善市、縣(區)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并實現市、縣(區)檢測信息網絡聯網;2010年底前,力爭實現市、縣(區)、鎮三級農產品質檢信息聯網。建立農產品安全信息平臺,完善信息收集制度,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實現農產品信息在政府、企業、消費者之間的有效傳遞。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創新監管模式,提高農產品安全監管水平和效率。

(四)逐步建立農產品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制定主要農產品的市場準入標準。積極創建無公害農產品專銷網點,提高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市場覆蓋率。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執法力度,確保廣大市民“菜籃子”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農業局及各有關承辦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格按照粵府辦〔20*〕98號和惠市常函〔20*〕31號文的要求,把農殘檢測議案辦理工作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作為黨和政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一項“民心工程”,切實抓緊抓好,讓無公害食品進入千家萬戶。

(二)調整職能,明確職責,建立農產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根據省編委辦《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粵機編辦〔20*〕131號)的規定,調整有關農產品監管部門的職能,目前仍繼續維持農業部門負責的監管和監測任務,適當之時才將由農業部門負責的市場抽檢工作改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管,農業部門主要負責從源頭上對農產品進行監測。同時,加大農產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力度,完善農產品安全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農產品安全監管制度。到2010年底,實現我市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力量加強、職責明確、責任落實、機制理順”的目標。

(三)完善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力度。

1.增加人員編制。20*年底前,市農產品質檢中心及各縣、區檢測中心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增加人員編制,具體增編員額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根據農產品質檢機構業務開展情況確定。

2.加強源頭污染治理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力度。嚴格控制農業生產資料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強化對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和使用假冒偽劣農業生產資料行為。

3.繼續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以及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和已認證生產基地及其產品的例行檢測,及時農藥殘留監測結果。對不合格率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跟蹤督導、重點整治,對不合格農產品依法進行處理。

4.加強肉品的監管。按粵府辦〔20*〕98號文及《轉發市農業局關于對鹽酸克倫特羅等違禁藥品實施監測的請示的通知》(惠府辦〔20*〕50號)規定,市農產品監測中心負責市、區兩間肉聯廠的獸藥殘留的監測,并不定期對轄區內養殖基地進行抽樣監管。縣、區獸藥殘留監測由各縣、區畜牧部門負責檢測。各縣、區在20*年底前撥付檢測設備資金,并將正常檢測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證檢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把好生產源頭關。

1.加快制定農業生產地方標準,引導生產者按照標準進行生產,保障農產品質量。

2.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在抓好國家和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的同時,切實抓好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通過建立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嚴格執行《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管理辦法》和《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生產檔案和質量追溯制度,逐步實現農產品上市標準化、包裝化、有標識、可追溯。

3.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生產。鼓勵和扶持企業積極申報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推動農業生產向規模化、集約化、規范化發展,不斷提高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生產水平和市場覆蓋率,確保廣大城鄉居民的農產品消費安全。

(五)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社會監督。充分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農產品安全宣傳活動;同時,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科技下鄉活動和農資打假活動,舉辦各類專業技術培訓班,增強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農產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六)加大各項投入,提供工作保障。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保證各項目標如期實現。根據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加強各部門在農產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能和農產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加大對農產品安全的基礎設施、監督網絡、檢驗檢測、信息手段、科技推廣等方面的政府資金投入與支持,增強農產品安全監管能力。加大對農產品基地、農副產品加工基地建設的扶持力度,制定優惠政策,幫助重點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創品牌、名牌,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把農產品監測經費列入每年財政預算,確保議案辦理工作的需要。市、縣(區)、鎮三級均實行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農產品監測經費必須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逐年增加。在起步階段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及設備經費投入,保證檢測項目順利開展。

1.及時投入設備經費。市農產品質檢中心20*年至20*年底前所需的設備經費326萬元,納入市財政預算,分三年逐步解決。其中20*年安排101萬元,20*年安排115萬元,20*年安排110萬元。20*年至20*年,各縣、區每年投入50萬元以上經費用于本級監測中心購置設備,所需資金由各縣、區解決。

2.保證正常檢測經費的投入。(1)市農產品質檢中心每年正常檢測經費不少于120萬元(含農藥、亞硝酸鹽、重金屬、農產品生態環境、市場準入制);江北云山蔬菜批發市場每年40萬元(含10名檢測人員工資),采取市財政負擔一半,惠城區負擔一半的辦法解決;惠城區田頭檢測經費每年60萬元。以上市級負擔經費共200萬元,每年由市財政核撥。(2)市農產品質檢中心“瘦肉精”等獸藥殘留檢測經費每年安排50萬元,納入當年市級財政預算。(3)除惠城區外,各縣、區每年投入的正常檢測經費不低于20萬元(不含人員工資)。惠城區的農殘檢測工作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在市級財政進行專項扶持的同時,必須配套不低于50萬元(不含人員工資)的專項經費,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3.落實鄉鎮建站經費和議案辦理經費。今后5年,全市所有鄉鎮都必須建立鎮級農殘監測站,經費由各縣、區自行解決;市農業局議案辦理經費每年10萬元由市財政安排。

4.加強農產品質檢監測信息網絡體系建設。逐步建立市、縣(區)、鎮三級農產品質檢監測信息網絡,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視財力情況安排。

5.切實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各級政府每年應投入一定的宣傳及培訓經費,大力開展宣傳培訓活動,提高廣大群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水平。

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