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衛生工作匯報
時間:2022-01-09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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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圍繞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積極組織實施,極大地推動了我市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現將全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之后貫徹落實情況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開展情況等匯報如下:
一、貫徹落實全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情況
8月30日全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以后,**市政府把貫徹這次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快發展我市農村衛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會議的精神,按照讓農民盡量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對照我市的農村衛生工作現狀,***副市長與衛生、發改和財政等有關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貫徹實施意見,現正準備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并擬研究制定《關于加快發展我市農村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我們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強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讓廣大農民盡量少生病
1、扎實做好農民健康體檢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省《實施意見》)要求,建立農民健康體檢專項資金,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人數每人每年10元的標準由縣(市)、區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其中市財政補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該項政策已在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前落實)。農民健康體檢工作由鄉鎮衛生院設立常年體檢門診點,讓參保農民免費享受每兩年一次的健康體檢,建立農戶家庭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和跟蹤服務。
2、切實加強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重大疾病防治專項經費,列入市、縣兩級每年經常性財政預算支出,有效落實肺結核、艾滋病和血吸蟲病免費查治等政策。進一步健全農村,尤其是鄉鎮、村兩級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監控、報告和管理體系,健全“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防治機制。建立流動人口中兒童和孕產婦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強流動人口計劃免疫和婦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層衛生監督執法體系。根據省《實施意見》要求,由縣級政府安排農村衛生監督網絡建設經費,堅持“劃片設置、垂直管理”的原則,按照“監督全面,執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縣級衛生監督派出機構的設置工作,原則上每2—4個鄉鎮或6—12萬人口設置一個派出機構。加強農村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企業職工衛生防護、學校衛生等的指導和管理,增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高農村衛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開展農村愛國衛生運動。健全各級愛國衛生組織,保證愛衛工作經費,充分發揮愛衛組織的組織、協調職能,廣泛開展農民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加大改水改廁和除四害力度,協同有關部門深入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改善農村居民生活環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讓廣大農民有地方看病
1、切實理順農村衛生管理體制。根據省《實施意見》精神,明確以縣為主,縣、鄉、村分級負責的農村衛生管理體制。縣級政府對農村衛生工作承擔全面責任,成立由政府領導負責,各有關部門參加的農村衛生工作領導協調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督查農村衛生工作的開展。明確鄉鎮政府的公共衛生管理和領導職能,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定一位領導分管衛生工作,設立鄉鎮公共衛生管理員,負責落實轄區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村級自治組織建立村級公共衛生聯絡員制度,協調做好本村范圍內的公共衛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健全以縣級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為指導,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同)為樞紐,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下同)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村衛生室是農村衛生服務的網底,根據省《實施意見》有關“村衛生室由村民委員會舉辦,可采取鄉鎮衛生院派出服務、鄉村聯辦或其他多種形式承辦,實行鄉村一體化化管理”的規定,結合寧波實際,抓緊探索研究村衛生室的舉辦主體、承辦形式和管理體制等。明確鄉鎮、村級衛生服務機構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建立和推廣農村社區責任醫生制,按照“責任分區、團隊協作、綜合服務”的原則,組建農村片區責任醫生組,明確職責任務,使每個農村家庭都有自己的農村社區責任醫生,每個農民都能享受到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農村社區衛生服務。
3、全面實施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根據省《實施意見》中“以縣(市)、區為單位設立每年每人15元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的要求,我市已明確的每年每服務人口8元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經費納入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并新增7元,市財政根據不同經濟類型地區給予適當補助。按照省里的“十二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結合寧波實際,確定我市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供直接面向農民的公共衛生服務。改革補助方式,由市政府制定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指導意見,縣(市)、區制訂考核辦法,對鄉鎮、村衛生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實施項目管理和目標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量化撥付每年每服務人口15元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
(三)鞏固完善農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讓農民看得起病(略)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情況
我市自2003年開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開局良好、進展順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10個縣(市)、區及大榭開發區已全面推開,并陸續進入第二或第三個統籌年度。全市參保人數達348.6萬人,占應參保人口的91.7%。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良性運行機制。首先,合理構建了“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兩年來,我市“住院統籌、大病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制度總體框架得到初步建立,“保障、救助、服務”相互促進、互為補充的服務機制逐步形成,新型合作醫療的保障范圍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二是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市、縣兩級政府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管理組織和經辦機構,配置事業編制人員28人,編外人員27人,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組織,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提供了組織保證。三是因地制宜探索了不同的管理模式。除衛生管理為主外,鄞州區積極探索了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運作的模式,寧海縣和北侖區嘗試了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的管理運作模式等。這些地方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制方面的有益探索,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經驗。四是較好地保持了制度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從兩個統籌年度來看,農民籌資水平和政府資助基本保持不變或略有提高,農民的補償水平有所提高,信任度逐步增強,參保積極性得到維護,籌資難度一定程度下降,參保率從去年的76.6%提高到今年的91.7%。五是切實加強了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廣大基層組織和干部承擔了組織發動、經費收繳等大量基礎性工作,各級財政按時足額撥付政府資助資金,確保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到位。截止今年6月底,累計統籌基金4.05億,人均年度籌資約80元。其中各級財政2.41億,人均資助約50元。個人(包括集體扶持)1.64億,人均籌資約30元。各級經辦機構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嚴格醫藥費用審核,杜絕不合理支出。人均醫藥費用從去年的6920元降到今年的6703元,有效費用控制在85%左右。各地制定了基金財務管理辦法,設立了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了基金的績效評估和專項審計。到目前為止,已有7個縣(市)、區開展了專項的基金審計工作,未發現財務違紀違法事件,確保了基金的安全,讓廣大農民放心。
2、住院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一定程度緩解了農民的因病致貧問題。我市“住院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初見成效,廣大農民普遍得益,受益率從單純的住院統籌3%-4%提高到20%左右。一是住院統籌,對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實施補償,截止今年6月底,累計全市住院結報142082人次,補償金額25214.5萬元,人均補償1775元,平均補償水平為25%左右。二是醫療救助,對農村五保、低保等困難對象實施醫療救助,截止今年6月底,醫療救助6020人次,救助金額1220.1萬元,人均救助2027元。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各地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有機結合,建立了多種小病受惠機制。如寧海的鄉鎮衛生院門診受惠模式,**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的“三免一減”做法,**、**推行的聯村責任醫生制等。截止今年6月份,全市小病門診受惠43.3萬人次,受惠金額818.2萬元,人均受惠約18.9元。特殊疾病門診補償1363人次,補償金額116.8萬元,人均補償約857元。全市2004年享受健康體檢50.7萬人次。這些地方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的開展,小病受惠機制的建立,使農民普遍享受到門診優惠、健康體檢、家庭保健、慢病隨訪管理等服務,擴大了制度的受益面,增強了制度的普惠性,得到農民的普遍歡迎。
3、農民歡迎、干部擁護、社會支持,較好地營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氛圍。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全面推開和實施,廣大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普遍給予了認同和歡迎。從我們跟寧波大學醫學院開展地實地進村入戶調查來看,概括起來有這么幾種代表性呼聲。一是要求制度持續辦下去的呼聲。有75.6%的農民對制度表示滿意,有93.7%的農民認為有必要實行合作醫療,有89.5%的農民連續兩年參加了合作醫療,有86.9%的農民表示以后愿意繼續參加。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希望能夠持續的辦下去。二是要求制度逐步完善的呼聲。集中在三個方面:有47.8的農民認為目前補償水平偏低,有63.2%的農民希望個人繳費適度增加,政府資助穩步提高,保障能力相應提高;有72.3%的農民希望門診得到一定補償,增加受益面;有91.2%的農民希望結報手續進一步簡化,醫療費用得到進一步控制。三是認為制度沒有吸引力的負面聲音。對去年參加而今年未參加的原因調查中,60.0%的農民認為合作醫療費用補償比例太低,對未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原因調查中,32.4%的農民認為醫藥費用補償比例太低,52.9%的農民認為合作醫療保障范圍太窄,說明部分農民不愿意參加的主要原因是現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程度比較低,從全市來看,這一人群占了10—20%左右。同時,在我們走訪過程中,廣大基層干部也普遍反映,第二年的籌資難度有較明顯下降,他們說,在目前農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較為突出的情況下,黨和政府想農民所想,急農民所急,建立和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深受廣大農民擁護,促進了黨群干群關系,提升了政府形象。各級人大、政協及殘聯、慈善、老齡委等社會團體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和充分的肯定,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這些都充分說明建立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和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主要困難問題
我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已經初步建立,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突出的表現在:
1、制度層面。一是個別縣(市)、區和鄉鎮兩級財政壓力較大,個人繳費相對偏低,一定程度存在由村集體和企業為農民部分墊資繳費現象。二是基金運行不夠平穩,由于制度剛剛起步,基金測算缺乏現成的經驗等原因,資金沉淀或超支過多。三是醫療補償流向不盡合理,由于補償比例設置隨著醫藥費用的增加而提高,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群體醫藥費用相對較高,而家庭困難的病人由于自負部分難以承受,醫藥費用相對較低,造成基金實際補償過多地流向經濟相對較好的群體,使可能因病致貧的農民受益的份額相對較小,一定程度影響了制度的公平性。四是保障能力較弱,受基金總量限制,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限于住院補償,平均補償水平僅在25%左右,住院統籌平均受益率僅為3%-4%,尚無法有效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
2、管理層面:一是籌資機制相對落后,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收繳工作,基本依靠鄉鎮、村(社區)干部分片包干上門收繳,尚缺乏好的機制,牽制了基層政府和村(社區)組織大量的時間、人力等。二是經辦機構力量薄弱,目前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人口近350萬,專職管理人員不到30人,經辦機構管理力量明顯薄弱,有三個地方尚未落實人員編制。三是基金管理尚需加強,信息化建設程度不一,大量工作無償依托醫療機構和基層鄉鎮的干部職工兼職完成,無法專業操作,存在基金審核、補償和監管的薄弱環節,影響制度的正常運行和規范發展。四是醫療服務有待規范,尤其是大型醫療機構在參保病人的費用控制、結報資料提供等方面尚存在缺陷,與縣級經辦機構協調不夠,給參保病人結報等帶來不便。
3、農民層面:一是互助共濟意識不夠,疾病風險意識欠缺,更多地認同和習慣于政府和集體的救助,有投入、必回報,低投入、高回報期望與現有的制度保障能力形成了矛盾。二是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認識不足,對“定點醫療、轉診治療、分段補償”等制度規定適應性較差。三是醫療消費觀念存在偏差,不管小病大病都往大醫院跑,從目前的醫療消費流向來看,鄉鎮衛生院的住院人次、醫療費用和補償費用分別為14.1%、6.1%、6.2%,而寧波市級以上醫院卻占了27.9%、46.5%、42.0%,不合理的就醫結構對基金支出造成很大壓力。
(三)下步工作重點
1、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機制。實踐證明,建立小病受惠機制是擴大農民受益面,提高農民參保積極性,解決籌資難問題,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我們將在總結各地小病受惠做法的基礎上,結合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重點研究制定既有利于擴大參保農民受益面,又能促進基層醫療資源有效利用的科學的門診受惠辦法,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機制。同時充分利用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廣農村社區責任醫生制,對重點慢病患者、60歲以上老人等特殊對象建立健康檔案,并實行動態管理。
2、逐步增強制度保障能力。建立各級財政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投入的動態增長機制,從2006年起,各級財政每年補助提高比例不低于10%。在保持制度穩定性和充分考慮農民對制度的認同及參與程度的基礎上,間隔一定年限對個人籌資標準作適當調整,來逐步增強基金實力,提高保障能力。
3、積極探索長效籌資機制。隨著制度的深入實施,在依靠基層干部分片包干上門收繳個人出資的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先行開展試點,探索依托鄉鎮社會保障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或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個人籌資收繳點,或在農民自愿前提下,委托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水電費等收取單位代收,科學引導農民群眾自愿繳費,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農民個人籌資機制,減輕鎮村干部上門收繳工作壓力。
4、特別重視基金監管。嚴格執行基金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設立基金財政專戶,保證財政補助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確保基金“錢帳分離、封閉運行”。采取措施通過穩妥調整,使統籌年度與財政預算年度一致。各級財政、審計和衛生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切實承擔基金監管責任,定期開展基金專項檢查和審計工作。縣級經辦機構必須配備專職財會人員,成立基金稽查組織,加強定點醫療機構審核結報監管。各行政村定期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情況。統籌年度末各地基金使用情況在媒體上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5、科學規范管理運行機制。逐步實現現有多種管理模式的相對統一,合理歸并為1-2種,現階段堅持衛生部門管理運作為主,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勞動社會保障部門過渡。同時針對當前各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同的制度和方案設計,積極引導和規范,逐步實現相對統一和有效融合。在管理模式、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時,建議醞釀制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實施依法管理。
6、切實加強經辦機構建設。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縣級經辦機構、人員和經費到位,同時加強鄉鎮相關組織建設,建立村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聯絡員制度,形成三級組織網絡,確保工作需要。加強各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統一使用省版軟件,實現網絡互聯,實時審核、當場結報,更加有效地實施基金監管和數據的分析決策,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市統一的信息交互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三、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情況
近年來,我市全面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確定建設項目,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健全社區基層網絡,鞏固公共衛生體系網底,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一)全面加強疾病控制和應急反應能力。全面啟動實施公共衛生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04年全市各地共投入資金6649萬元用于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和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督執法和報告預警五大體系建設不斷推進。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建設全面實施,鄉鎮以上醫療機構疫情網絡直報達100%。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免疫規劃工作實現了信息化管理,五苗接種率達到95%以上,各類傳染病的發病率繼續控制在歷史最低水平。實驗室能力和現場快速檢測毒物分析能力明顯增強,我市成為WHO流感監測點。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有了極大提高,2004年62起、2005年38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均得到快速有效的處置。
(二)建立健全農村衛生監督體系。針對我市農村基層衛生監督工作相對薄弱,管理體制不順等現象,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確定在鄉鎮劃片設立縣級衛生監督機構的分支機構,形成市、縣(市)、區和鄉鎮三級衛生監督執法網絡。2004年,我市鎮海、江北、江東等地率先建立了垂直管理、規范化運轉的農村基層衛生監督分所。目前,全市144個鄉鎮街道共設立衛生監督分所24個,占全市計劃設置數的40%以上。全市新增衛生監督人員名額202名,其中正式編制161名,合同聘用41名。
(三)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全面實施,市財政每年劃撥1000萬,縣(市)、區2:1配套,重點加強鄉鎮衛生院在防保、婦保、兒保等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方面的建設,扎實推進鄉鎮衛生院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型,2005年以鄉鎮為單位,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覆蓋率達85%以上。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責任醫生制,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不斷拓展。如**、**市充分整合鄉鎮衛生資源,深入社區、家庭開展健康教育、上門體檢和慢病隨訪等服務。**市每年投入1000萬,全面建設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加對象提供優惠服務。**區設立每人4元的巡回醫療基金,對邊遠山區、海島群眾開展巡回醫療服務。同時建立城市衛生人才支農機制,開展全科醫學培訓工作,提高農村社區醫務人員的素質,目前已設立16個全科醫學社區實踐培訓基地,累計完成全科醫師護士轉型培訓1000余人次,鄉村醫生全科醫學培訓1500人次左右。
全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的召開,給我市農村衛生工作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作為經濟先發地區,下一步將切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督查組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加大投入,創新發展機制,加快發展我市農村衛生事業,確保廣大農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做好預防少生病,努力實現干在實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