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林場采割松脂項目問題的調查情況匯報

時間:2022-10-29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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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林場采割松脂項目問題的調查情況匯報

中共XX市XXX區委員會、區人民政府:

2004年8月,據舉報人向XXX區檢察院舉報稱,XX林場對外發包采割松脂的過程中導致一些松樹出現倒伏現象。針對該問題,現在XXX區檢察院已介入調查。對此,我鄉黨委也十分重視,于2004年8月12日召開了鄉三家班子專題研究會,勒令承包方立即停止松脂采割作業,并決定由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XXX同志任組長,鄉黨委紀檢委員、紀委副書記XXX同志和鄉人民政府副鄉長XXX等同志組成的專項調查組下到XX林場調查了解情況,現將調查的事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XX林場概況

XX林場位于河池市XXX區XX鄉境內,距XXX區政府所在地31公里。該林場前稱為XX市XX扶貧林場,始建于1992年8月,2003年更名為XX市XXX區XX林場。XX林場隸屬于XX鄉政府直接領導下的鄉、村、屯三級聯辦集體林場,具有獨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實行獨立的財務核算,自負盈虧。XX林場是在千載難逢的機遇中創建起來的。1992年,由于XX鄉自然環境惡劣,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被自治區列為全區35個“溫飽工程”綜合實施扶貧試點鄉之一,國家先后撥出470萬元扶貧資金給予扶持建設各項基礎設施。為充分利用扶貧林業發展資金,經縣級河池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在XX鄉創建XX市XX扶貧林場。當時,XX鄉黨委、政府在縣級XX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得到了大山塘林場、河池市糖廠的擔保,從市農行貸得了140萬元的貼息貸款,再從縣級河池市扶貧開發辦借到30萬元林業發展資金,共投入170萬元,建起了河池市白土扶貧林場。林場創建之初,林場的土地主要是以相關的村、屯的荒山荒坡作為土地入股聯營,區域涉及到6個村28個村民小組的山界。具體的收益分成方案是:根據土地入股情況,從林場純收入中提成10%給村民小組,提成5%給村委會作管理費,鄉政府、林場留85%作為擴大再生產和林場運轉資金。林場對聯營造林實行統一護林管理。歷經12年的艱苦創業,目前,XX林場總面積已達20228畝,營林面積達15300畝,其中濕地松8000畝、馬尾松6000畝、尾葉桉1000畝、果樹300畝。全場共建有職工綜合樓和林場招待所各一棟,分場兩個,現有林場職工11人。據估算,目前XX林場固定資產近1000萬元。但是,由于創建林場時,貸款投資較大,前期貸款本金為170萬元,經過日積月累,XX林場負債的本金及利息共計已達215萬元,扣減2003年向外發包采割松脂項目后歸還市農行本金80萬元之后,目前,XX林場的實際債務為135萬元,其中市農行105萬元(其中60萬元本金貸款已逾期,45萬元利息無法償還),區扶貧開發辦30萬元(貸款到期2009年7月)。每年林場需支付的貸款利息就高達10.75萬元,每年林場的職工工資為46200元。由于XX林場以短養長的項目不多(只有300畝的果場和4間門面),所以,林場職工的工資沒有保障,職工工資經常不能按期發放,職工意見很大,一些職工對林場的前途已失去了信心,甚至有些職工自動辭職。再說林場每年還要支付銀行近11萬元的貸款利息,更是給林場背負了沉重的負擔,這幾年XX林場幾乎走到了難以維計的地步。

二、XX林場采割松脂項目的運作情況

由于XX林場負債累累,銀行貸款過期無法償還,所以銀行多次上門催款無果,最后多次放言如不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款則上訴到法院強制實行;而作為擔保人的大山塘林場則稱如不還款則將XX林場劃歸大山塘林場所有,以抵擔保責任。因此,XX林場一直是歷屆鄉黨委、政府班子的一個“燙手山芋”。既要使林場能夠正常運轉,又要頂住債務的巨大壓力,這實在是一個兩難的抉擇。為了鞏固和發展白土林場,不致使白土林場倒閉在自己的手下,歷屆鄉黨委、政府殫精竭慮,絞盡了腦汁,他們最大的愿望就是盡快使之產生經濟效益。早在2000年,白土林場松樹可采割松脂后,白土鄉第十三屆黨委、政府班子就向原縣級河池市林業局提出采割白土林場松脂的書面申請,要求頒發采割松脂許可證,當時,林業局研究后,答復說招標引進項目老板后再辦理相關的手續。于是,我鄉黨委政府經多次召開鄉三家班子會研究,于2000年12月13日在《河池日報》第四版刊載了白土林場采割松脂項目引資廣告,最后通過招商與北流市城西一路0197號李德慶和巫高輝兩位老板達成采割白土林場松脂承包項目協議,承包期限為8年,總承包金額為300萬元。當時合同簽定后承包方預付了2萬元的定金。但是由于承包方違約不按期進場,一年多后,鄉黨委政府與其終止承包合同。2002年鄉第十四屆黨委、政府新班子成立后,為了使白土林場能夠正常運轉,及時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減輕每年遞增的10.75萬元的銀行利息負擔,不得不繼續引進老板承包采割松脂項目。鄉黨委、政府事先曾多次向金城江區林業局提出采割松脂書面申請,林業局都口頭同意可以采割,具體要求是先招商后再慢慢辦手續。得到主管局的答復和默許后,我鄉黨委、政府即于2002年11月13日召開了鄉三家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承包方案,并著手作了廣告招商宣傳,2003年元月5日我鄉又召開鄉三家班子會,在鄉人大和紀委的嚴格監督下當面打開采割松脂標書,然后經三家班子集體討論確定從48個標書中篩選出比較合適的3個標書分別與三個老板協商談判。最后于2003年元月24日確定廣東老板姚春魁中標,并達成協議,采割林場松脂承包期限為8年,總承包金額為300萬元,首期付承包金120萬元(120萬元承包金使用情況:80萬元用于歸還銀行貸款,5萬元支付給村、屯作管理費,余下作林場職工工資和擴大再生產資金)。2003年3月采脂工人開始進場采脂。整個采割松脂承包項目招標程序合法,過程透明,達到了公平、公開、公正的效果,沒有違規現象發生。

三、關于舉報人舉報內容調查的事實

關于舉報人反映,2004年8月,白土林場松樹由于采割松脂不善導致松樹“大面積”倒伏的問題,經調查組進一步核實,我們認為,舉報人有意夸大事實,而且在不了解松樹倒伏具體原因的基礎上所作的一種主觀臆斷和和猜測,這是有背客觀事實的。據我們調查,一些松樹之所以倒伏是因為2004年7月2日晚,白土鄉遭受臺風和大暴雨的襲擊,特別是白土林場德明分場龍昆朝、新塘等片的松樹受災比較嚴重,一些松樹不同程度地出現倒伏現象,而且周圍群眾的樹木也有倒伏現象。災情發生后,鄉黨委、政府曾派出分管林業的領導和護林員作詳細調查,作出書面材料匯報鄉黨委、政府,并記錄在案。據統計,當天白土林場零星被大風吹受損的松樹共有816株,其中割脂斷的林木530株,割脂但不在割脂部位斷的有117株,割脂彎未斷的有51株,未割脂斷的有16株,未割脂彎的有102株。為了進一步證實林場松樹倒伏的原因,2004年7月16日,我鄉黨委政府又相繼請來大山塘林場的技術人員作鑒定,最后技術員還是認定松樹倒伏的具體原因是因風災倒伏。

四、調查的結論

針對舉報人舉報的問題,我鄉調查組作了實地調查后認為:

第一、白土林場對外發包采割松脂項目是在確定松樹基本上達到采割松脂樹齡和要求的基礎上,經兩屆鄉黨委、人大、政府三家班子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后實施的,是集體的決策。

第二、白土林場對外發包采割松脂行為是在兩屆三家班子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許可申請,并得到主管局的默許和口頭同意后才采割松脂的,沒有主觀故意行為。

第三、白土林場對外承包采割松脂行為是鄉黨委、人大、政府迫于還貸和林場正常運轉的巨大壓力而作的一項兩難抉擇。

第四、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的鑒定和調查組的調查,目前白土林場一小部分松樹出現倒伏現象的具體原因是受風災的影響而倒伏,而不全是由于采割松脂不善引起的。

第五、白土林場對外發包采割松脂后所得的前期承包金絕大部分用于歸還貸款,兌現村、屯一級的管理費和林場職工的工資,確保林場的正常運轉,資金的使用合理,手續完備,符合財務規定。

綜上所述,舉報人舉報的問題,我們調查后認為,舉報人反映的問題是沒有依據的,也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但無論怎樣,群眾對我們提出的批評和意見都是中肯的,其本意都是為了配合我們做好全鄉的各項工作,我們誠懇地接受群眾提出的批評和意見。今后我們將以此為鑒,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的問題,嚴格程序,依法辦事,虛心接受群眾的監督,及時理順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爭取群眾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另外,鑒于目前金城江區檢察院已介入調查此事,在內在外都已引起了很大的震動和流言風語,已嚴重影響了鄉黨政機關工作的開展和秩序,因此我們也希望區委、區政府能夠理解,并從中協調,消除影響,確保黨政機關行政環境的和諧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