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工作匯報

時間:2022-12-04 0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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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工作匯報

本公司及其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部《關于2008年進一步深入推進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16號)、浙江證監局《關于貫徹落實證監會上市部進一步深入推進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通知》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我公司積極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公司認真學習有關規定文件,對公司治理進行了深入全面的自查,在自查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公司進行了總結,并制定了整改計劃,經浙江證監局監管工作人員審查,公司制訂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自查報告及整改計劃》,并于2007年8月1日刊登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巨潮資訊網和《證券時報》。

一、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自查整改和落實情況

本著對本次公司治理專項活動高度重視的態度,2008年7月,公司根據監管部門要求,由公司副董事長全面負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制定了目標與行動計劃,并且聯合公司財務、供應、銷售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要求,公司從股權結構、獨立性情況、“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規范運作情況、管理層經營、內部控制、治理創新等多個角度出發,對公司的治理情況進行了全面對照檢查。公司自查結果認為:整體而言,海利得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的缺陷和漏洞,但部分細節仍需要改善。

自查中,發現公司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公司需要進一步加強與董事信息溝通的廣度和深度;

2.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需要根據新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定要求進行修改、完善;

3.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信息披露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尚需明確;

4.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議事過程的工作底稿不夠完整。

以上問題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對照檢查,落實整改計劃,進行了認真的整改:

公司進一步加強了與董事的信息溝通,規范了董事信息報告制度,由董事會秘書通過會議、電話及電子郵件不定期向董事報告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各方面的變化情況,重大信息即時通報。

公司根據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證監局和深交所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發展現狀,對公司制度進行全面核查,修訂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以上兩個制度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后正式執行。另外,公司上市以來,在信息披露過程中積累了不少經驗,因此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作了進一步深入細化和完善,將責任追究機制以及對違規人員的處理措施進一步明確。

公司按照董事會各個專業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嚴格要求,履行各專業委員會的職責,逐步使各專業委員會實現規范運作,形成相應的工作底稿,進一步發揮各專業委員會在公司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總體而言,我們認為海利得的公司治理處在較佳的水平,沒有重大的缺陷和漏洞,但部分細節仍需要改善;同時,由于公司正處于高速發展的階段,規模的迅速擴張也對公司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將在公司治理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和創新。

二、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公司治理狀況的評議

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從一開始,就嚴格按照要求設立了專門的電話和電子信箱接受公眾評議。投資者除了通過電話提出自己對海利得公司治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外,還可以通過電子信箱以及公司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發表自己的看法。

截至本整改報告公布,來自電話的意見更多的是對公司的鼓勵,希望公司能繼續努力,加強治理水平,實現更好的業績。

綜上所述,在本次公司治理專項活動中,通過全面的自查及逐項整改,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明顯的提升,使得公司內部制度體系更加嚴謹、科學和完整,提高了公司規范運作程度,增強了獨立性,提高了透明度,完善了內部控制,公司今后將不定期對公司治理進行檢查與規范,以進一步提高公司規范運作的水平,同時公司將進一步鞏固公司治理的成果,保障公司健康、快速、可持續的發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