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農民負擔執法情況報告

時間:2022-04-1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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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農民負擔執法情況報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輕農民負擔的方針政策,按照農業部、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教育部和新聞出版署《關于20**年農民負擔檢查情況和20**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5號)的安排部署,我市從20**年11月中旬開始,利用一個半月的時間,組織開展了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大檢查。檢查分為區縣自查,市農負辦抽查兩個層面進行。各區縣共抽調12**人對156個鄉鎮、2385個村、7672個農戶進行了自查,檢查范圍占村總數的62.4%。在區縣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農民負擔主管部門抽調農業、紀檢監察、財政、物價、發改委、法制等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隨機抽查了薊縣、寧河的4個鄉鎮,8個村,40個農戶。從這次檢查情況看,我市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和強農惠農政策,全市連續五年保持農民零負擔,群眾比較滿意。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基本落實到位。20**年度全市計劃安排轉移支付資金33153萬元,其中:中央轉移支付700萬元,市財政安排17453萬元,區縣財政配套15000萬元。市級轉移支付資金已全部撥付到位。通過轉移支付,使各鄉鎮村,特別是村級組織有了固定的經費收入,基本保障了鄉村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全市落實糧食直補面積487.5萬畝,涉及66.24萬個農戶,發放補貼資金35100萬元。落實良種補貼12萬戶,150.64萬畝,補貼資金1594萬元。落實大中型農機具政府補貼7556臺套,發放補貼資金3150萬元。從入戶訪查情況看,調查戶對各項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比較滿意。

(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四項制度”全面落實。一是認真實行了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全市有138個鄉鎮,3603個村實行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共設置公示牌4240塊,其中:鄉鎮147塊;村3560塊。以最透明、最直接的方式把國家的涉農價格、有關收費依據和標準明明白白地向農民公示,把法律武器交給農民,自覺接受農民的監督,讓農民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二是嚴格實行了報刊訂閱限額制度。《關于農村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控制制度的意見》(津政辦發[2003]10號)得到了進一步落實,全市有3289個村實行了村級報刊訂閱費用限額制度,報刊訂閱費用呈逐年下降趨勢,報刊攤派現象也得到一定控制。三是全面實行農村中小學教育收費“兩免一補”政策。全年補助經費總額為17968萬元,其中中央撥款6686萬元,市級撥款4712萬元,區縣配套6570萬元,享受“兩免”的農村中小學生614213人,免學雜費6454.**萬元,免費提供教科書7815萬元,享受家庭經濟困難補助的初中生1**8人,補助115.1萬元;小學生1579人,補助金額180.55萬元。四是嚴格貫徹執行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各區縣、鄉鎮認真落實《**市實施<關于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細則》的各項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各級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責任。

(三)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逐步建立。20**年開展“一事一議”的村194個,其中議成的有61個村,籌集資金485.01萬元。籌集的資金主要用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修建、維護村級道路等公益事業,一定程度地緩解了村公益事業建設資金不足的難題。

(四)農村亂收費和搭車收費得到遏制。20**年,市農委、物價、財政、糾風等部門對涉農價格和收費進行了全面清理整頓,從20**年1月1日起,取消暫住證、拖拉機年檢費、拖拉機行駛證轉籍過戶、拖拉機駕駛證轉籍費等4個收費項目,減輕農民負擔254萬元。目前,我市只保留涉農價格和收費項目共計14項,其中:涉農價格4項;涉農收費項目10項,(中央收費項目9項,地方收費項目1項),20**年涉農價格和收費金額共計2.96億元。經過多年的清理整頓和專項治理,我市農村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雖然我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村集體負擔呈加重趨勢。通過檢查發現,近年來,部分村應由農民自身負擔的生產、生活費用和近年出臺的一些惠農政策中應由農民個人承擔的部分,轉由村集體出資代繳,例如應由農民個人負擔的部分合作醫療費用成為村集體的一項常規開支,有的縣有30%的村級組織在為村民墊付合作醫療費用,增加了村集體負擔。二是農村報刊訂閱攤派現象仍有發生。雖然實行了“報刊訂閱限額制”,制定了標準,明確了要求,但仍有個別村超標準訂閱報刊。三是個別區縣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撥付不及時,還有個別區縣沒有按政策規定做到及時、足額配套。

二、下一步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涉農收費及專項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現行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公示內容的審核、監督,防止以經營服務性收費為名變相加重農民負擔。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活動,重點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農民建房、農村排灌用水用電等涉農價格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建立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加強對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補貼等專項資金的監管,確保落實到戶,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嚴格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的監督,確保落實到位。

(二)進一步完善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農業部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4號)要求,加強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積極引導農民自愿出資出勞建設村內道路、農田水利等公益事業,探索建立以政府補助資金為引導、籌補結合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投入新機制。

(三)進一步加大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力度。繼續堅持定期開展農民負擔大檢查活動;豐富檢查內容,完善檢查形式,強化明察,加強暗訪,深入了解鄉、村和農民的實際負擔情況,提高檢查質量;建立健全檢查情況通報制度,督促整改,推動農民負擔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

(四)進一步加強對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對新形勢下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政治意義和現實作用的認識,消除農民無負擔,監管無目標,工作無內容的錯誤觀念,樹立抓牢抓實,常抓不懈,人人有責的工作意識。繼續堅持和落實好黨政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強化分工,加強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落實好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和綜合協調管理部門的責任,確保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目標不動搖,工作不放松,力量不減弱,以更好的工作效果,推動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