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推進政務服務發展匯報
時間:2022-01-19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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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市政務服務中心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有關指示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效能中心,爭創示范窗口、爭做服務明星”主題活動為載體,以“建體系、優服務、增效能、樹形象、創一流、促發展”為主要內容,以“行政效能、管理水平、隊伍素質、服務水平”四個提升為目標,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在推進行政審批相對集中制改革、創新管理和審批方式、推進政務服務到基層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樹立了“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現將有關效能建設情況總結如下:
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整體推進
繼續依照《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創建全國一流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工作方案》既定的工作目標和要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工作。確定了政務服務中心異地重建方案、清理公布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目錄、修訂和完善了相關工作制度、梳理編輯了《政務服務中心工作規范》、在入城主要路口設置了全省統一式樣、風格、內容的政務服務中心交通指示牌和政務服務公告牌,服務大廳設置了引領咨詢臺、服務窗口設置“首問責任崗”、統一制作工作人員吊牌、工作裝,落實了體育活動場所和報刊、圖書閱覽室等設施,全面完成了2010年度標準化建設任務。
二、加快便民服務體系,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
以“先恢復,后規范、完善、提高和重點建設,以點帶面的工作思路和《市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要求穩步推進。一是結合災后基層陣地重建,對市7鎮,114個村重建鎮村便民服務體系的服務場所、服務設施進行統一規劃,按照前臺窗口柜臺式服務,后臺開放式辦公的模式,規劃設計透明、公開的便民服務大廳。該項工作已于今年3月全面啟動,截止2010年10月底已有90多個村開工重建,師古等災后重建維修加固的4個鎮和紅白鎮等再后重建的10個鎮已經全部通過發改立項;二是災后重建的村統一配備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等必須的辦公設施和用品;三是強調基礎設施建設與網絡信息平臺建設并重,提出了統一整合網絡資源以“數字”為平臺建立市、鎮(街道)、村(社區)互聯互通的三級網絡信息平臺工作思路,逐步實施網上受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目前,該軟件正在緊張的開發中,預計將于2010年12月投入試運行;四是建立完善了便民代辦服務等工作運行機制20余個,并落實了代辦服務經費、目標管理制、專項考核制、督察通報制等保障機制;五是積極推進項目授權和下放工作,分別建立了鎮村代辦項目目錄。
目前,馬祖鎮馬祖村村便民服務代辦點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已于今年4月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兩集中、兩到位”措施落實,“590工程”進一步深化
(一)“兩集中、兩到位”措施落實,窗口授權率100%,項目到位率100%。政務服務中心運行三年來,市政府先后多次通過部門走訪調研、召開專題會議、開展專項督察、現場辦公、簽訂承諾書等形式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措施落實。現有24個項目部門進駐中心設立了常駐服務窗口,19個項目部門進駐綜合服務窗口,全市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43個市級部門的156項行政審批和88項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中心集中受理辦理,項目進駐率100%;24個常駐服務窗口部門全部成立了行政審批服務科、落實了審批科長,并與窗口首席代表簽訂了全省統一的授權書,項目授權率100%。
1-10月,政務服務中心各服務窗口共計受理辦理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90470件,辦結90493件(含承諾件)當場辦結率為94.28%,承諾時限內辦結率為100%,累計節約行政審批時限350570個工作日(按法定工作日計算)。
(二)建立以窗口為主導的運行機制,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一是推行行政審批一審一核制。出臺《市行政許可一審一核暫行辦法》,優化了審批環節,縮短了辦事周期。二是逐項清理、調整、規范我市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目錄,并按照規范、高效、便民的原則和“兩集中、兩到位”的要求,實施流程再造,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實行動態提速。目前,95%以上的辦事環節都在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完成,即辦件比例由運行初期的7.9%提高到29%,承諾時限一般控制在7個工作日以內,與法定時限相比較平均壓縮審批時限17.52個工作日。
(三)“三項制度”落實,監督機制健全,行政效能進一步提高。印發了《市政務服務中心2010年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方案》,在全面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的同時,先后修訂和完善了涵蓋人員管理、辦事規則、責任追究、考核評比、監督投訴等方面的運行管理機制40余項,并制作成《工作規范(一)、(二)》,確保了從服務規范、項目管理、審批運行、績效考核、責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都有章可循;市效能辦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不定期暗訪,加大了行政效能監察力度;市紀委、市監察局在中心設立了投訴窗口,加強了紀律監督;市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了“值班長巡查制度”,加強了現場監督;聘請了政務服務監督員,開展社會監督;設置意見箱、評價儀,定期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接受服務對象監督;工作人員掛牌上崗,自覺接受監督;建立了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開展適時監督,強化對服務窗口、審批事項、審批單位和責任崗位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保證行政權力依法、公正、透明運行。
一年來,中心未發生一例“吃拿卡要”和其他損害服務對象利益的情況,有效投訴為零。
(四)加快實施并聯審批,服務災后重建項目。繼續落實好“并聯審批”、重大投資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綠色通道”、“全程跟蹤代辦服務”相關制度和運行管理機制,通過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為項目的迅速實施創造了條件;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行政審批“綠色通道”運行管理機制,優化發展環境,做到項目審批提速不越軌、加快不違規,政務服務中心在結合前期運行經驗在反復征求窗口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草擬了《市建設工程項目并聯審批實施方案(試行)》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以什府發〔2010〕27號文件形式下發。同時,為進一步落實好建設工程項目的并聯審批工作,中心還會同市監察局、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局等單位制定了“建設工程項目并聯審批聯席會議制度”和“建設工程項目信息通報制度”,從制度上對并聯審批工作中部門職責、部門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等進行了明確。
1-10月,并聯審批窗口受理并聯審批事項674件,辦結674件,平均每件比實施并聯審批前節省審批時限30多個工作日。
(五)建立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一是建立全市統一的招投標交易平臺。按照“管辦分離、統一管理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的工作原則,市政府將政府采購、經營性土地拍賣活動、國有資產轉讓活動、20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固定價比選等活動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進行。同時,還結合實際擬定了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公交資源交易項目目錄。二是建立標準化交易場地。在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分別設立了開標室、評標室、固定價比選項目抽取室和拍賣室,開通了網絡系統,配備了計算機、投影儀、視頻監控設施、掛鐘、檔案柜等必要的設施設備。三是建立配套運行管理機制。作為全省“200萬元以下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固定價比選”試點縣級市,市政務服務中心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本著合法、規范、高效、易于操作的原則,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招投標工作協調機制》、《招投標服務規范》、《開標評標活動的現場管理制度》,《200萬元以下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固定價比選辦法操作規程》等運行管理機制,使交易活動有章可循,規范有序。四是落實現場全程監督服務。將《招投標開標現場會議紀律》、《評標專家須知》、《監督管理人員須知》等相關制度公布上墻;所有的現場監督人員、招標人員和機構人員均佩戴中心統一制作的工作牌;對進場交易項目的資格預審、開標、評標及中標候選人等交易信息進行全過程記錄,并實行全程錄像,保存60天。五是實施專人項目跟蹤服務。本著為災后重建工程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已確定承包人的項目實行了專人跟蹤服務,掌握項目的工作進度。并針對跟蹤過程中發現的個別投標企業貪圖項目多,無法確保項目進程以及個別項目中取后未及時簽訂承包合同等問題,編制完善了《隨機抽取企業須知》,在投標企業報名前大力宣傳,同時將跟蹤服務過程中發現的部分項目存在的問題向市紀委、市監察局做出匯報,促進了該項工作的進一步規范。
今年1-10月市政務服務中心共為政府采購活動提供服務194宗,為經營性土地拍賣活動提供服務7宗,組織開展20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固定價比選活動225宗。此項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先后收到企業贈送的錦旗10余面,表揚信10余封,“中標企業覺得滿意,未中標企業覺得公平”是投標企業發自內心的評價。
(六)強化人員管理,健全激勵機制。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法》的規定選派窗口工作人員,將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紀律過硬的人員選派到窗口工作,確保窗口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二是健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針對中心工作的特殊性先后修訂和完善了《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考核實施辦法》以及“紅旗窗口”、“政務服務標兵”評選辦法;積極協調人事等有關部門,適當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兌現了每月200元的績效考核金。
四、強化信息公開,打造“陽光政務”
為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行政權利公開透明運行。市政務服務中心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工作,以公開強監督,以公開樹形象,以公開提效率,全力打造“陽光政務”,取得顯著成效。
(一)領導重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了相關科室、服務窗口的具體責任,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科室、窗口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推進。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規范政務信息公開渠道,確保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先后制訂了《辦事公開制度》、《對外宣傳及信息公開工作意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序》等相關工作制度。明確了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程序。并由中心綜合業務協調科負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網絡信息管理科具體負責信息的對外和更新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實效。根據政務信息的內容、性質、要求等具體實際,利用中心政務服務網站、LED電子顯示屏、大廳多媒體電子查詢系統、宣傳欄、公示欄、辦事指南、便民服務卡、書面告知、電話通知等多種形式重點公開機構設置、工作職責、運行機制、辦事制度、辦件規則、服務規范以及管理制度;進駐中心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目錄,各服務項目的法律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監督投訴電話等“七公開”內容;申請文書范本、招投標和項目審批信息等。
運行至今,中心包括服務窗口在內的100余名工作人員全部實現掛牌上崗;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所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七公開”內容、辦事指南、相關法律法規等信息已全部在中心網站、大廳多媒體電子查詢系統中對外公開;在中心網站各類政務信息1000余條,同步發送招投標和項目審批信息萬余條,上傳政府信息公開系統信息500余件(次);主辦政務公開專欄10余期;在服務窗口發放便民服務卡、辦事指南、示范文本4萬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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