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旅游局文物保護工作匯報

時間:2022-03-19 11:03:00

導語:文體旅游局文物保護工作匯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文體旅游局文物保護工作匯報

我市是文化、文化的重要區域,文物古跡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共發現文物點286處。歷年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大學、省博物館、市博物館曾在先后進行了50多次考古發掘,考古成果和相關資料在國內外新聞媒體和學術刊物上發表,在全國有較大影響,是省知名的文物大縣(市)。目前,市域內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5處,其中:國保單位2處(關廟山遺址、青山古墓群),省保單位3處(問安楚墓群、龔家臺遺址、烽燧遺址),市級保護單位6處,市級保護單位4處。

市文物保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下,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門的關心和指導下,全面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法》,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全市建立了市、鎮、村文物保護員三級文物安全保護網絡,在野外文物保護中曾取得明顯成效,我市先后被表彰為“全國文物工作先進縣(市)”、“全省文化工作先進縣(市)”,市博物館曾榮獲全省“十佳博物館”稱號,經省主管部門推薦,列入全國重點縣(市)博物館名錄。打擊文物犯罪活動、文物保護管理、免費開放等工作長期位于全省前列,多次作為先進典型推廣,省文物局、市文化局先后在召開免費開放、文物普查資料整理等工作的現場經驗交流會。

地下文物豐富,分布區域廣,許多文物點在邊遠偏僻之地,文物保護工作責任重,保護難度大。近年來,由于文物走私有暴利可圖,文物販子與盜墓團伙勾結,在我市距居民點較遠、地點偏僻地區流竄作案,作案方式和技術越來越先進。年以來,市盜情再次群發,3年來共發生23起盜情,其中未遂10起。作案對象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市文物保護單位,成為地區文物盜案高發的縣市。由于近3年積案長期未破,文物犯罪分子作案逐漸猖獗,使文物保護難度加大。截至目前,我市今年國保單位-青山古墓群已累計發生盜情5起。12月4日,省文物局安全處陳全勝處長一行5人,來我市進行文物安全督查工作,要求我市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加大保護工作力度,確保國保單位文物安全。12月15日,國家文物局在隨州市召開了由、四個重點文物地市參加的“田野文物安全督辦工作會議”。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強調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和隊伍,建立良性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履行職責,加大投入,落實措施,切實做好田野文物保護工作。為確保我市文物安全,加強野外文物保護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和需提請市委、市政府解決的問題報告如下:

一、健全管理機構,成立市文物管理局,強化管理職能。

市野外文物保護工作歷來由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委托市博物館代管。博物館作為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具備主體行政執法權力,在處理文物被破壞和發生盜情等情況時,執法力度、執法效果都很難達到要求。所以迫切需要成立具有主體行政執法能力的文物事業管理和安全保護專門機構——文物事業管理局(目前市僅、等縣市未設立文物局),專門從事文物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文物局與市博物館(現有編制8名)合署辦公,為副科級事業單位,設領導職數一名,另從文化館調劑事業編制兩名,充實文物局力量。鑒于我市兩處國保單位都在問安鎮,建議問安鎮文物管理站增加文物管理公益性崗位3-5名,專門從事野外文物保護工作。

二、理順部門關系,明確管理責任。

《文物保護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承擔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第一章第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法認真履行所承擔的保護文物的職責,維護文物管理秩序。”

根據當前文物保護工作的嚴峻形勢,有必要及時調整公布市文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全面貫徹落實《文物保護法》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進一步強化對文物事業領導和管理。進一步落實建全《市古墓葬三級聯保責任制》,即市、鎮、村三級聯保。建議市委市政府要明文規定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鎮(街辦)黨委、政府以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考核,并在年初與各單位簽定責任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各地、各部門各司其職、形成“三線一體”(黨委、政府一條線、公安部門一條線、文物部門一條線)的防范體系。

三、加大經費投入,落實人防物防措施。

一是配備文物安全巡查所必需的物防設備。目前,全市合同制文物保護員未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械、夜間巡查照明工具和專用通訊設備,在處置情況時畏首畏尾,發現情況時信息溝通不順暢。為加強文物保護員的自身防護能力,須為文物保護員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手電筒、電警棍、狼牙棒、通訊器材(或通訊費用等),此項支出每年約需4萬元。

二是提高合同制文物保護員的工資待遇。我市目前有合同制文物保護員61名,加上青山墓群文物保護員增設19名,全市合同制保護員將達到80人。由于經費原因,保護員人均年工資不足500元。過低的待遇致使保護員的工作積極性難于調動起來。為提高文物保護員責任心及積極性,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我們建議重點文物保護點文物保護員年工資增至3000元,其它文物保護點保護員年工資增至1000元;同時,為解決文物保護員后顧之憂,建議為他們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兩項全年共需15.4萬元。

三是樹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標志牌。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標志牌是1992年由市政府批準,市博物館在各個文物保護單位樹立的。當時由于工藝簡陋,質量較差,加上年代久遠,標志牌毀壞嚴重。而且,多數文物保護單位現已升級,原有保護標志牌已不適用。按照文物保護“四有”的工作要求,全市有縣市級以上文物保護點68處急需更換設立保護標志牌,此項共需6.8萬元。

四是配備文物安全巡查車輛。市博物館未配備安全巡查交通工具,到各鄉鎮進行文物安全檢查、處理各種文物突發事件都是租車,費用昂貴,主動巡查和處理情況的機動能力不強,對工作造成極大不便。為有利于文物安全保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當前應購置文物安全巡查車輛一部,其中向上級文物部門爭取資金15萬元,建議市政府解決5萬元。

2010年,本級財政對市博物館的野外文物保護專項經費預算撥款為7.8萬元,用于文物保護的專項經費嚴重不足。建議本級財政進一步增加文物保護專項經費預算,落實以上工作措施,使我市文物保護工作再上新水平。

四、加強領導,各部門緊密配合,形成合力,嚴厲打擊文物盜掘犯罪活動。

文物犯罪分子作案猖獗,積案長期未破,在群眾中留下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不利于保持文物安全,沒有給犯罪分子以震懾。因此全面落實3月2日中共省委、省政府召開的“打擊盜掘古遺址、古墓葬犯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進行動員和部署,由市政府牽頭,形成當地鎮政府、公安部門以及文化文物主管部門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近期內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重拳出擊,從嚴從重打擊盜掘古墓葬、古遺址等文物犯罪活動,嚴懲文物犯罪團伙,確保我市文物安全,營造保護文物,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良好社會環境。公安機關要加大破案力度,對文物犯罪分子給予嚴厲打擊,從根本上預防和杜絕文物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