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作風建設工作匯報3篇

時間:2022-08-25 03: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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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作風建設工作匯報3篇

第一篇:紀檢監察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匯報

一﹑人員、編制、職能到位情況

我局的“三定方案”中,明確了設立紀檢組1名、監察室1名的編制,現有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因現工作任務重、人員少,紀檢組長目前還不是單純只抓紀檢監察工作,還分管理了其他業務工作。

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1.認真落實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了單位一把手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紀檢組長具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責任制。

2.認真落實了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每個班子成員在抓好分管業務的同時,按照工作分工,還要負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一是加強干部政治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廉潔自律教育;二是嚴肅工作紀律,規范日常管理。全局干部實行擺放座牌、人員去向報告制度,嚴格考勤、請銷假、值班等一系列制度,并與年終考核掛鉤。三是落實便民服務措施。公開辦事流程、辦理時限、具體責任人、監督電話等信息,在政府網站和單位公示欄中公示。實行首問負責制,全局工作人員遇到群眾申請辦理相關業務即為首問責任人,需向群眾解答有關的辦理規定,并協助做好接洽業務承辦人、工作程序一次性告知等。

4.認真做好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一是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通過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堅強防線。

5.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紀行為。局紀檢組、監察室經常開展明查暗訪,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有效防止大案、要案的發生。

第二篇:四風方面問題清理工作報告

一、形式主義方面(計9條)

(一)縣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層面(計2條)

⒈辦證程序繁瑣,門坎太多。

⒉人才隊伍的培養抓得不夠。

(二)縣局直屬單位層面(計2條)

⒈業務、政策不夠熟,為群眾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多。

⒉服務不太熱情。

(三)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層面(計2條)

⒈土地辦證效率低。

⒉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一站式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范圍不夠明確,對進駐中心窗口辦理的事項沒有完全做到“放人、放事、放權”,存在多頭受理,兩頭跑的現象。

(四)其他基層組織層面(計3條)

⒈占耕現象較嚴重,耕地紅線守護不嚴,整治占用耕地行為力度不大。

⒉進取精神不強,工作標準不高。

⒊奉獻精神不強,敬業精神不夠。

二、官僚主義方面(計16條)

(一)縣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層面(計6條)

⒈下基層國土所調研少。

⒉本系統工作作風抓得不夠緊。

⒊脫離群眾,工作不力。

⒋部門配合不夠,聯合執法機制不夠明確,造成執法力度減弱。

⒌鎮有較多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處理好,群眾觀念不強。

⒍部門利益至上。

(二)縣局直屬單位層面(計3條)

⒈國土部門強行占用了筠門嶺鎮白埠村鵝公山集體土地,侵害了群眾利益。

⒉對鄉鎮國土所業務指導不夠,培訓工作不到位。

⒊法律法規宣傳工作不深入。

(三)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層面(計4條)

⒈對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的整治力度不夠。

⒉辦事的公平性、公開性不夠,影響公信力。

⒊土地執法監察共同責任機制不健全,未形成“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機制。

⒋非法買賣集體土地現象較多,打擊不力。

(四)其他基層組織層面(計3條)

⒈隊伍整體素質不高。

⒉農民建房“開天窗”現象較嚴重,監管不到位。

⒊工作作風飄浮,服務意識不強。

三、享樂主義方面(計9條)

(一)縣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層面(計2條)

⒈與干部交流談心少。

⒉實干精神不夠。

(二)縣局直屬單位層面(計2條)

⒈工作主動性不夠,“指一指、拜一拜”。

⒉創新意識不強,闖勁不足。

(三)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層面(計2條)

⒈缺乏擔當精神,執法失之于軟、失之于寬。

⒉責任心不強,監管力度不到位。

(四)其他基層組織層面(計3條)

⒈工作作風建設還有差距。

⒉工作抓得不夠緊。

⒊執行任務打折扣、拖時間。

四、奢靡之風方面(計8條)

(一)縣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層面(計3條)

⒈下基層、辦事情習慣于車來車往,忽視了輕車簡從,與群眾打成一片。

⒉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相關規定不夠嚴格,接待來客有時會超標。

⒊辦公用房超面積。

(二)縣局直屬單位層面(計2條)

⒈勤儉節約意識不強,浪費水電、紙張等辦公耗材不以為然。

⒉習慣于公車下鄉村,形成了沒有公車不下基層的不良風氣。

(三)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層面(計1條)

⒈對土地違法行為的處理有“以罰代法”現象。

(四)其他基層組織層面(計2條)

⒈對農民建房用地管理有“以罰代批”、“以罰代管”的現象。

⒉政策宣傳貫徹不到位,文件精神沒有宣講到位。

第三篇:環境監測整改情況匯報

2014年4月2日《優化發展環境監測工作專刊》的3月份發展環境監測情況反映,我局3月份的綜合滿意率較以前明顯下降。對此,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局務會議,認真查找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實措施,認真進行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造成我局3月份綜合滿意率排位落后,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及原因:

(一)由于宣傳工作不到位,造成部分群眾的誤解。監測點反映食品工業園與工業園土地置換問題久拖未決的情況。用地企業可能向有關部門提交了要求進行土地置換的申請材料,但并未交到我局,直到今天我們仍未收到有關企業的此類申請材料。但用地企業誤認為問題出在我局,產生不滿。

(二)在辦理農民建房用地審批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工作中存在慢作為、效率低的問題。

⒈對農村村民建房用地,需經村民會議同意,村委會審查、公示(公式示期10天),鄉(鎮)國土所、規劃所實地踏勘,涉及林地的還需經林業部門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國土局審核匯總,縣人民政府批準。農民建房用地審批涉及部門多、程序較繁雜,加上大部份鄉(鎮)一年到頭只召開一兩次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農民建房用地,因此,我局每年也只呈報一兩批次農民建房用地申請到縣政府審批,造成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辦理周期較長的現象。

⒉對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程序過于繁雜,需經地籍股、城區分局、財務股、監察大隊、交易中心等多部門聯合進行實地踏勘,因難于集中時間、集中人員進行踏勘,每季度召開一次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會議亦很難實現,造成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周期較長的現象。

二、整改情況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我局也已對此問題作了深刻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改變過去每半年審核一次農民建房用地申請,每季度審核一次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做法,改為每兩周召開一次局務會議,對農民建房用地申請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及時進行審核、辦理。2014年3月28日,我局召開了局務會議,對今年各鄉(鎮)上報的1453戶農民建房用地申請和115戶國有土地辦證問題進行了審核,及時辦理了土地使用證。今后,只要各鄉(鎮)能及時將符合用地審批條件的農民建房用地申請提交上來,我局都將依法及時審核并呈報縣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