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礦業整治和監管工作匯報

時間:2022-08-31 09: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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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礦業整治和監管工作匯報

一、主要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我局全體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稀土資源是國家戰略資源,維護稀土礦業秩序,按計劃有序地開采稀土資源,關系到國家、民族利益,堅決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非法開采稀土行為,保護好的青山綠水,是我們水保工作者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多年來我局一直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在縣集中打擊稀土非法開采行為活動領導小組領導下,我局相應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隊、站長負責人為成員的稀土整治領導小組,制訂了《縣水保局關于開展集中打擊非法開采稀土行為活動工作方案》。

(二)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一是翻印3000份《縣人民政府關于打擊非法開采稀土行為的通告》,發送到廣大群眾手中。二是印發《致廣大農民一封信》2000份,發送到稀土資源集中鄉(鎮)、村。三是圍繞《水保法》進行宣傳活動,2013年開展了“十個一”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活動,2014年開展了“六個一”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水土保持生態文明,大力宣傳非法開采稀土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四是派出宣傳車到全縣各鄉(鎮)、縣城主街道進行巡回宣傳,懸掛宣傳標語96幅,其中“三送”掛點村10幅,監管責任鄉(鎮)20幅,同時利用手機信息、電視等形式宣傳打擊非法開采稀土造成水土流失的人和事。

(三)監管責任落實到位。我局根據工作方案,按南北鄉(鎮)分兩個執法組,由兩名副局長各帶一個組,每組一部車輛,對礦區進行了常態化巡查,把監督執法人員責任落實到鄉(鎮)、村。另外對監管責任鄉(鎮細化了監管責任。

(四)加強巡查,打擊措施到位。一是加強巡查,去年以來共巡查169次,確保老點不再生產,新點不增加。今年以來,我局對稀土責任鄉(鎮)的監管工作列入常態化,對責任鄉(鎮)的老礦點進行每星期巡查一次。從去年9月份,全縣集中打擊非法開采整治活動后,我局加強巡查,通過巡查、群眾舉報及相關職能部門,礦管得到的一些信息,對部門想復產的礦點及新開采一礦點進行搗毀。2013年10月份,與鄉(鎮)、礦管部門聯合搗毀了鄉村電站附近的原礦點。3月初,對鎮地交界處有一處老礦點,非法業主企圖復產,我局執法人員聯合礦管、鎮政府及鎮及相關部門一同對該點一些設施進行了徹底搗毀。3月份對鎮村小組一處老礦點企圖復產,與縣礦管、鎮政府人員一同進行了徹底搗毀,同月對村泥竹小組一處原地開采非法礦點,聯合礦管、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了徹底搗毀。3月底,聯合鄉(鎮)、礦管對丹溪鄉岑峰村門坑小組一處欲復查礦點進行搗毀。二是加大處罰打擊力度,對縣內34個非法礦點,對已夠立案條件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礦點,堅決進行立案處罰,并且按上限給予處罰,已立案處罰9起,對于其他礦點進行了搗毀、整治。

(五)切實指導鄉(鎮)礦區復綠工作到位。一是編制了《縣稀土集中整治礦區復綠技術要點》。二是負責培訓鄉(鎮)技術人員。三是給予資金扶助,種草每畝補助資金200元。四是實行技術干部與鄉(鎮)結對幫扶責任制,協助鄉(鎮)做好廢棄礦區水保復綠各項工作。到目前為止,已種植杉樹、松樹、桉樹等樹苗10萬余株,播散草籽600余公斤,大部分樹苗、混合草長勢良好。

(六)自查自糾工作到位。嚴禁本單位干部職工以任何形式參與非法開采經營稀土及為其他人當保護傘,不得為違法違規者說情,阻礙公正執法。

(七)發揮監督和舉報作用。我局設立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制訂出臺了《水土保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八)加強縣內開采許可證稀土礦點監管工作。要求業主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保措施,避免產生新的水土流失。

(九)加強長效管護。我局出臺了《縣水土保持局關于加強稀土監管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從宣傳、預防監督執法、指導鄉(鎮)實施廢棄礦區復綠、實施小流域治理工程、稀土責任轄區監管工作等方面明確了要求,實行常態化管理。

二、下一階段工作打算

1、繼續加強巡查力度和打擊力度,按片區責任分工,進行常態化巡查。同時加強監管轄區的巡查監管力度,督促鄉(鎮)落實監管責任,落實“三不留,一填埋一復綠”的工作要求,確保新點不增加,老點不復產。

2、抓好稀土監管長效機制的各項工作,切實指導各鄉(鎮)廢舊礦山復綠工作。

三、工作中的幾點建議

1、對職能部門監管責任鄉(鎮)按期進行調整或加強監管力量。我局的四個責任鄉(鎮)都是與交界資源富集的鄉(鎮),情況復雜,涉面廣,監管難度大。

2、加大非法開采的查處力度,要從林權方面著手,嚴禁擅自轉讓林地經營權非法開采稀土,違者從嚴查處。

3、要充分發揮村組干部、村礦產協管的基層網絡作用,掌握信息,才能及時遏制非法開采稀土的現象,把破壞稀土資源行為控制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