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稅費調整調查報告
時間:2022-08-10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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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縣國土或煤炭局取消向煤礦企業重復收取“礦產資源彌補費”。取消重復收費,建議縣政府協調縣國土資源管理局、縣煤炭局等部門。
保證和提高煤炭資源的合法、高效開采及利用,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煤炭稅費征管。達到以完善、和諧、統一、高效、清廉的征管機構,加強煤炭稅費、調節基金征管,打擊私挖盜采及非法運輸國家煤炭資源銷售的違法行為,有效遏制煤炭稅費、調節基金跑、冒、滴、漏現象,確保煤炭稅費、調節基金應征盡征,為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服務之目的結合我縣實際,就如何設立煤炭稅費和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管理機制進行了調研,現就調研情況作如下匯報:
一、縣煤炭產業發展前景及分析
導致我縣煤炭產業發展滯后,縣煤炭資源貯量大、分布廣、煤種全。由于地形地貌特殊、人口、文化素質、資源環境、交通等因素制約。有證煤礦產煤大多集中在中部地區,南北偏少,發展極不均衡。但是通過近年搶抓西部大開發機遇和今年在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深化改革等激勵措施拉動及縣委政府出臺整合煤礦產業發展措施推動下,縣煤炭產業的發展空間將較為廣闊,煤礦產業將會逐步一改以往有證煤礦少、規模小、耗能污染大、產出低、綜合開發利用率低且發展不均衡的狀況。煤炭產品通過水、陸均可運輸入境銷售,交通極為便利。今年,雖然受道路設施改善及市場價格等因素影響,縣各煤礦企業亦可望產煤160至180萬噸,十一五”期末,各煤礦產煤將遞增至350萬噸左右,十二五”將突破500萬噸。發展前景相當可觀。
二、縣煤炭稅費征管現狀及發展方向
由于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措施有力,縣自強化煤炭稅費征管、開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以來。通過政策引導,煤炭產業發展較快,煤炭稅費及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逐年遞增。各煤礦累計生產煤炭140多萬噸,實現銷售120多萬噸,繳納煤炭稅費、調節基金近1.5億元。較大地推動和保障了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然而,縣的征管體制和機制卻與煤炭產業的發展需要不相適應,尚處于雛形,各項征管措施有待健全和完善,無規范、統一、按程序審批的煤炭稅費、調節基金征管機構,雖有縣人民政府常務紀要明確的兼管機構,但是隨著煤炭產業的發展,該機構由于受職責權限、執法主體、執法依據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已不能有力地打擊非法運輸煤炭銷售而偷逃煤炭稅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違法行為。加之我縣煤炭驗票站設置尚不健全,設置的煤炭驗票站現僅有砂鍋驗票站、沙汆驗票站、箐口驗票站、173驗票站、竹塘驗票站。偷運煤炭的投機商可通過等鄉鎮邊境自由出入縣境。同時,驗票站值班人員為國稅、地稅、煤炭局派駐工作員及聘用人員參雜值班,人員文化水平、業務素質、知識結構整齊不齊,多部門領導、多部門管理,這些問題都不同水平地增大了管理的難度。并且,現有著我縣交通設施的進一步改善,水運、陸運、鐵運的綜合開發利用,勢必推動煤炭產業的迅猛發展,煤炭產量到十一五”期末可望達到350萬噸,十二五”期間將突破500萬噸。煤炭產量遞增之際,煤炭運輸入境口亦將增多,征管工作難度將會更大,原明確的征管方式、征管體制和機構已遠遠滿足不了煤炭產業的發展。因此,籌建新的完善健全、高效、執法主體明確和程序合法的煤炭稅費征收管理機構已成必然。
三、調研建議
1擬設立縣煤炭稅費征收管理局
一致向縣人民政府呈報我縣煤炭稅費征收管理機構名稱擬設為“縣煤炭稅費征收管理局”縣物價局管理,調研組通過到調研及參照州內產煤炭縣征管機構設立情況。規格為正科級事業機構,業務上接受稅費、基金征收部門的委托和指導,代表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煤炭稅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該機構下設辦公室、執法大隊、監控中心、財務及票據管理股、10個煤炭驗票站()暫定編制80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事業編制70名,工勤人員10名;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負責人14名。
2明確煤炭稅費征管執法權限
非法盜采煤炭資源運輸入境銷售現象時有發生,當前。局部季節呈多發狀態,縣煤炭驗票站受執法主體、執法權限等因素制約,查處非法煤炭運輸入境銷售工作難度較大,工作人員雖做大量艱辛的工作,但仍難以保證煤炭稅費、調節基金全部收繳入庫。針對這種情況,調研組擬向縣人民政府建議,縣煤炭稅費征收管理局”未明確設立及申報批轉履職前,請召集涉及到煤炭稅費、調節基金等項目征管的相關部門協商,請相關部門授權給縣物價局管理的煤炭驗票站,業務上在其指導下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煤炭運輸及偷逃煤炭稅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違法行為,確保煤炭稅費及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應收盡收,使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有穩定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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