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分析報告

時間:2022-10-28 10: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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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分析報告

一、“一報告兩評議”結果基本情況分析

近年來,我區高度重視干部監督工作,在定期召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的同時,我區根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試行辦法》的要求,我區從去年開始,將全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作為一項專題內容列入全委報告,接受參會人員民主評議,并對年度新任的黨政主要領導進行民主評議,并將我區干部選拔任用情況加入全市排位評比。

從我區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結果表(見附表)分析來看,我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取的成效,如:我區評議及測評各項內容的“滿意”、“基本滿意”率合計多達到90%以上,最低也達到86%以上。從在全市區縣排名來看,三項評測都位居全市前列,其中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總體評價位居全市第二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全市排名第三名,新選拔任用干部全市排名第三名。我區在開展干部選任“一報告兩評議”過程中,立足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群眾對干部選任滿意度,把嚴格按照要求和創新完善制度結合起來,充分體現了民主性、針對性和實效性。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擴大評議范圍,體現民主性。以充分發揚民主、群眾廣泛參與為基本原則,在接受評議的對象上,由區委擴大到區級機關部門,從正科局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擴大到區級機關部門中層干部。在參與區委評議人員的范圍上,由2008年度的區委委員會、候補委員,擴大到除區委委員、候補委員以外的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區紀委常委會成員、法檢兩長,區級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有效地提高了評議工作的代表性、知情度和關聯度,增強了評議的真實性、準確性和科學性。

(二)把好關鍵環節,突出針對性。在開展區級機關“一報告兩評議”工作過程中,緊緊圍繞關鍵環節,嚴把審核監督、民主測評、結果運用三個關口,切實增強評議的針對性。要求部門提前上交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情況總結,重點審查是否反映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實際情況,是否客觀地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及根源,對今后的工作打算是否切合實際。同時,對選拔任用的干部情況進行嚴格審核,確保每個提拔的干部都能接受民主測評。在測評過程中,注重引導參會人員客觀公正地參與評議和測評工作,并派員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根據評議和測評情況,及時對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分析評估,對部門黨組織用人行為綜合評價滿意率較低的,要求部門黨組織負責人向縣委組織部做出書面說明,并認真進行整改;對新提拔任用中層干部滿意率較低的,由部門黨組織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做好結合文章,提高實效性。借鑒吸收近年來干部選任監督工作的有效做法,整合各種監督形式,不斷拓展“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的內涵,形成監督工作合力。堅持“一報告兩評議”工作與《干部任用條例》延伸檢查相結合,綜合運用專項檢查、重點督查、受理舉報反映等有效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評議;堅持“一報告兩評議”工作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群眾滿意度調查相結合,將監督評議情況與干部選拔任用群眾滿意度調查有機統一起來,注重從干部群眾的視角,研究分析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建議,并切實加以改進;堅持“一報告兩評議”工作與干部選任日常監督工作相結合,從橫向和縱向兩個層面,全面客觀地審視各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加強宏觀指導和監督,有力地促進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規范化。

二、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從總體情況看,通過認真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我區廣大黨員干部思想認識不斷提高,工作措施進一步落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選拔任用干部的渠道還需要進一步拓寬;二是在制定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三是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還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要求,按照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四項監督制度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干部工作條例》,嚴格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嚴把“四個環節”、完善“四項機制”、突出“四種手段”,始終做到以實績選人、按程序選人、嚴獎懲選人,有效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扎實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進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和滿意度進一步得到提高。

(一)嚴把“四個環節”,著力規范選人用人程序。始終堅持把嚴格執行《條例》及《四個監督》,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根本依據。一是注重德才兼備,把好資格條件關。堅持“以德才判斷優劣、按標準決定取舍”,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須符合《條例》規定的年齡、學歷及相應的任職經歷要求,并堅持一般應是區管后備干部的原則。二是尊重群眾意愿,把好民主推薦關。堅持把民主推薦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組織召開民主推薦會。貫徹執行《區委全委會成員民主推薦提名黨政正職人選實施辦法》和《區委全委會任用推薦重要干部表決辦法》,新提任黨政正職人選時要組織全委會推薦提名并征求全委會意見。三是力求考真考實,把好組織考察關。堅持干部考察走群眾路線方針,不僅注重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圈的考察,特別是干部在參與中心工作、處理突發事件、抗御自然災害、個人進退留轉等關鍵時刻的表現,也注重對干部生活圈的考察了解,對新提任干部還主動征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切實做到考真考實。四是嚴肅組織紀律,把好決策任用關。堅持集體討論決定任用干部,常委會研究干部做到“三無六不研究”,即無臨時動議、無違反原則少數人甚至個別人說了算、無利用職權安排親朋子女,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材料不全的、到會區委常委會成員達不到三分之二的、群眾意見大和問題還沒有核實清楚的、紀檢計生綜治等一票否決的不研究。

(二)完善“四項機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始終堅持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滿意度,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出發點與落腳點。一是完善初始提名機制。抓住初始提名這個干部選拔任用的首要環節,先后在鄉鎮、街道的領導崗位實行崗位職位說明書制度,規范干部職位編制工作。實行全委會成員初始提名、干部提拔任用民主推薦提名等辦法,盡可能把最合適的人選推薦出來。充分尊重人大、政府、政協黨組意見建議,落實主管領導干部的用人建議權與提名權,不斷健全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機制。二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實行以“二書二評二公示”為主要內容的干部履職績效評價體系,采取自主申報、述職評議、群眾評價、組織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全面真實地反映領導干部年度履職績效。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真正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評判權交給群眾。同時,實施鄉鎮、街道重點工作推進季度量化考核,進一步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三是完善能崗相適機制。組織全區所有科級領導干部開展崗位適應性自主申報,并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廣泛聽取基層干部群眾對領導干部崗位適應性的評價。研究制定領導干部崗位適應性分析操作實施辦法,通過對領導班子成員的年齡、性別、類別結構,文化、專業、智能結構,性格、氣質、內外結構等重點要素的分析,優化配置、增強班子整體功能。四是完善一線識別機制。突出基層一線培養干部、選拔干部、使用干部,把干部放到艱苦復雜環境中鍛煉培養。實行干部跟蹤考察辦法,注重在復雜問題、困難壓力面前考察識別和發現干部。

(三)突出“四種手段”,整體提升干部管理水平。始終堅持把建設高效能的領導班子和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目標。一是進行談心談話。把談話細化為工作交流談話、職務任免談話、告誡提醒談話和勤政廉政談話,特別對個別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出現問題的干部,進行針對性地談心談話。并對換屆后新進班子領導干部實行集體廉政談話,達到了交流思想、掌握動態的目的。二是開展教育培訓。研究制定了《2014年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意見》,圍繞政治理論、業務能力、領導藝術、管理經驗四個板塊,選派科級干部參加省市委黨校培訓,專題舉辦區管后備干部參加的青年干部培訓班。深入組織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組織優秀年輕干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引導各級干部深入一線轉作風、創業創新促發展,在解決問題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三是注重關心關愛。全面貫徹執行“落實三真、關愛基層”有關政策和待遇規定。在干部生病住院、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重大節假日期間,要有針對性地走訪慰問困難干部家庭。四是堅持監督檢查。實行干部任用公示制,對擬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全部通過張貼公告方式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自覺接受各界監督。健全和完善信息聯絡、信訪接待、記實評議制度,組織開展科級領導干部社區表現記實工作,對正職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認真調查核實涉及領導干部的來信來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