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中促進社會和諧

時間:2022-12-11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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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中促進社會和諧

內容提要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以改革促進和諧,要求進一步堅定改革的信心和決心,毫不動搖地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突出工作重點,分清輕重緩急,同時充分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以發展鞏固和諧,要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以穩定保障和諧,要求認真研究新形勢下維護穩定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完善社會管理體制。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充滿活力的社會,也是安定團結的社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切實貫徹這一原則,對于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意義。

以改革促進和諧

改革開放是中國走向繁榮富強的必由之路。社會主義要保持強大生命力,就必須通過改革不斷完善自己。回顧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歷程,我們正是通過改革,成功地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道路,形成了社會總體和諧的良好局面。但也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的任務艱巨而繁重。解決好發展進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以改革促進和諧,要求我們進一步深化改革。

進一步堅定改革的信心和決心。改革的深入推進,必然會涉及許多利益的調整。這不僅會使過去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凸顯出來,而且會帶來新的矛盾和問題。但是,改革不能因此而退卻。必須進一步堅定改革的信心和決心,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應深刻認識到,只有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才能促進生產力進一步發展,有效解決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問題;只有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建立健全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保障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只有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才能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只有深化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管理,才能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保障社會安定有序。

毫不動搖地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當前,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也就是要堅持把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緊密結合,更好地發揮市場經濟的長處,更好地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應注重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改革措施要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認真考慮每項改革措施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把握好改革措施出臺的時機和節奏,努力實現經濟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管理體制等改革相協調,宏觀改革與微觀改革相協調,城市改革與農村改革相協調。

突出工作重點,分清輕重緩急。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正確把握形勢、科學確定任務、妥善安排步驟,穩步務實地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當前,尤其要以提高競爭力和控制力為重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加快行政管理、投資、財稅體制等改革,以完善金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優化金融結構為重點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以建立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為目標加快社會領域體制改革。

充分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深化改革必須堅持人民的歷史主體地位,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調動和保護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應進一步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同時采取切實措施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讓改革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以發展鞏固和諧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在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人民生活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社會難以達到真正的和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取決于發展的協調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注重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諸方面的全面協調發展。

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以強大的經濟實力為基礎。只有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創造更加豐富的社會物質財富,不斷增強綜合國力,才能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人民群眾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不斷促進社會和諧。為此,必須建立健全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形成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機制保障,推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切實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確保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在發展中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因此,以發展鞏固和諧,要求摒棄那種“見物不見人”的發展模式,改變單純追求GDP增長的觀念和做法,努力實現速度、質量、效益相協調,消費、投資、出口相協調,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通過發展讓人民群眾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堅持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事業互為條件、相輔相成,既有各自的發展規律,又彼此緊密相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使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協調推進。通過經濟建設,創造更多的社會物質財富,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通過政治建設,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促進政黨、民族、宗教、階層等關系的和諧;通過文化建設,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通過社會建設,大力發展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事業,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以穩定保障和諧

始終保持社會穩定,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一條極其重要的經驗。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更是促進社會和諧的前提和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各項事業生機勃勃,國際影響力不斷提高,這一切都同我們的社會始終保持穩定局面密不可分。當前,國際形勢錯綜復雜,影響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社會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人民內部矛盾出現了新的特點。構建和諧社會,要求我們必須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以穩定保障和諧。

認真研究新形勢下維護穩定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維護穩定是復雜的系統工程,應全面考慮政治、政策、經濟、文化、社會等因素的影響,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考慮重大國際問題、國際事件等對社會穩定可能產生的影響,站在國內和國際兩個大局的高度,以寬廣的眼界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勢,研究新形勢下做好維護穩定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增強主動性和預見性。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當前,我國社會存在的人民內部矛盾表現出多發多樣的特點。應深刻分析現階段人民內部矛盾產生的原因,注重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的發生;積極推進改革,不斷消除不利于社會穩定的體制機制性原因;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早發現可能發生的矛盾,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繼續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進一步健全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工作機制,把不利于社會穩定的因素減少到最低程度。

不斷完善社會管理體制。維護社會穩定,需要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應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其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推進社區建設,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健全社會組織,增強其服務社會的功能;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和國防建設,保障國家穩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