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時間:2022-03-20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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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既是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在要求,又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保證。

法的民主性,解決的是法律集中人民共同意志的問題。民主立法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這樣才能保證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具有堅實的群眾基礎。法的科學性,解決的是法律所反映的社會規律性問題。科學立法要求以科學理論為指導,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證,這樣才能保證法律符合實際,反映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規律和法律體系的內在邏輯。法的民主性與科學性的統一,也就是黨的工作路線和思想路線的統一。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內在要求。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始終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在將法律草案書面征求意見的同時,通過專題調研和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多種形式直接聽取各方面意見;對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全文向社會公布,廣泛征求意見;對法律草案中專業性強、各方面意見分歧比較大的問題,通過立法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深入研究論證。凡需要調研的深入調研,需要協商的耐心協商,需要論證的充分論證,認真聽取有關部門、基層群眾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在各方面基本取得共識、條件成熟后再提請審議、表決,使制定的法律更加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更能經得起社會實踐的檢驗。

正是在這種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更加切實可行,更充分地體現了人民群眾的共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