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新農村的偉大實踐中有所作為

時間:2022-03-18 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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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設新農村的偉大實踐中有所作為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高瞻遠矚地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近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又正式公布,進一步細化了建設新農村的具體措施,新農村建設迎來了嶄新的發展機遇。完成好這一重大歷史任務,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長期不懈努力,地方人大常委會同樣肩負著義不容辭的責任。

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增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歷史責任感。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建議》第一次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到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的高度來強調,充分闡明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戰略地位和重要性。相對于以前的“三農”問題的方針政策,《建議》包含四個新的施政理念,即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明顯改善廣大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若干意見》出臺了8個方面的32條重大舉措,有極強的可操作性,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具體行動綱領。地方人大常委會要認真學習領會《建議》和《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深刻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緩解資源約束的客觀需要;是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的客觀要求;是鞏固農村改革和發展成果的迫切要求,從而增強歷史責任感,自覺把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一項神圣使命,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認真履行職責,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健康發展。《建議》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五項重點任務,即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地方人大常委會要圍繞這五個方面的工作積極履行職責。一是要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及時聽取新農村建設的有關事項匯報,適時做出決議、決定,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支持。二是要加強工作監督。利用視察、調查、聽取審議匯報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力度的監督,加強對深化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農村稅費改革、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農村流通體制改革及農村政權建設的監督,加強對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監督,多提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建議、意見,促進《若干意見》在本地的貫徹落實。三是要加強法律監督。對《農業法》、《土地承包法》、《義務教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與新農村建設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加強監督檢查,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加強對“五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促進農村法制建設。在監督工作中,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搞好調查研究,摸清真實情況,切實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增強監督的實效性。

認真做好代表工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凝心聚力。縣、鄉級人大代表絕大多數來自農村,大部分還是村“兩委”干部,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對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一是要發揮代表的宣傳、帶頭和引導作用。動員組織基層的代表積極向農民群眾宣傳新農村建設的意義、內容和方法,激發廣大農民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熱情。同時,動員代表發揮帶頭和引導作用,帶領農民群眾積極學習掌握種養先進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提高整體素質;大力發展二三產業,實現共同富裕;倡樹文明新風,改善村容村貌,依法有序參加自治活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二是要發揮代表的橋梁紐帶作用。基層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農民中間,能夠聽到農民群眾真實的聲音,隨時了解群眾的所愿所求。地方人大常委會要發揮這一優勢,組織代表加強與選民的聯系,積極聽取并反映農民群眾的呼聲和要求。三是要密切與代表的聯系,抓好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利用集中走訪、召開座談會、邀請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視察、檢查活動等方式,密切與代表的聯系,及時收集代表關于新農村建設的建議、意見。對代表提出的建議,要加強轉辦、督辦、催辦等工作,推動建議得到辦理,問題得到解決,從而暢通黨委政府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民主渠道,凝聚民心,形成合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