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如何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職能作用的思考

時間:2022-03-19 0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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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如何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職能作用的思考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要求。地方人大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在新農村建設中應該圍繞新農村建設的總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推動和促進建設發展的農村、民主的農村、社會和諧的農村。

一、充分發揮地方人大的職能作用,促進新農村經濟建設

新農村建設,關鍵在于發展農村經濟。地方人大應該緊緊抓住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通過依法行使職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

1、圍繞新農村經濟建設的重大事項搞好審議決策。

決策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地方人大做出決議決定要立足于實現、維護、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中國是個農業大國,13億人口有9億農民,因此,地方人大行使決策權要把“三農”問題作為關注的重點。

一是要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標,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常言道:“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人大常委會可以通過專題調查、代表視察、執法檢查等多種形式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本地農業發展的各種優勢和特色,了解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了解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困難和愿望,了解中央各種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以便科學地進行審議決策。

二是立足于科學發展觀,從宏觀上增強農業投入實效。首先,應該從財政投入上對于農業發展給與一定的保障。在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會上聽取政府對上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財政預算安排意見的報告時,應當把對農業的投入問題列為審議的重點。特別是對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水利、交通、義務教育、農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投入應該有一個整體規劃,從而為農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經濟保障。其次,要合理利用農業投入資金,保證對農業投入的資金有效地用在刀刃上。由于各種原因,我國對于農業的實際經濟投入與農業發展要求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必須有效地利用現有的農業投入資金,提高農業投入效益。近幾年來,澧縣人大常委會在聽取縣人民政府關于農業發展基金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及下年度計劃安排意見的報告時,對于農業發展基金的審議具體到每一個項目、每一項開支,有效地保證了農業投入的效益。

三是圍繞農業發展問題,促進地方政府積極探索農民增產增收的新路子。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其著眼點是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應該通過行使審議決策權,促進當地政府加大農業生產技術推廣力度,積極發展品種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發展農產品加工、保鮮、儲運和其他服務業,努力開拓農產品市場,支持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拓寬農民就業渠道,積極探索為農民增產增收的新路子。澧縣人大常委會通過聽取縣政府關于“五個百萬畝”工程和農業產業化建設的情況匯報,要求縣政府進一步加大農業產業化建設,進一步開發畝產萬元的葡萄、雙孢蘑菇等特色農業產業,切實讓農民享受到農業發展的實惠,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2、通過依法行使監督權,把好農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關。

一是把好農業政策落實關,確實減輕農民負擔。農民負擔問題是制約我國農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為了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近年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文件和措施,特別是2004年中央出臺了《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的若干問題》的一號文件。地方人大應該充分認識中央關于“三農”問題一系列文件精神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減輕農民負擔作為關心農民的大事來抓。為了積極貫徹黨的方針政策,2004年澧縣人大常委會適時聽取了縣人民政府關于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工作的情況匯報,督促縣人民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實減輕農民負擔。當年全縣減輕農民負擔4100萬元,人均63.92元。

二是把好農業法律法規實施關,依法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地方人大應該注重開展與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特別是圍繞農業發展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開展執法檢查,促進農業發展,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如農民土地糾紛問題是中央實施農業發展戰略后出現的熱點問題,針對這種情況,地方人大開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就很有必要。通過檢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效遏制濫占農民耕地、基本農田和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以地招商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對征用農民土地拆遷安置補償標準做到合法合理,較好地解決土地流轉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于促進農業發展很有好處。近幾年,澧縣人大先后開展了《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義務教育法》、《防洪法》、《勞動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與“三農”問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通過這些檢查,農民負擔進一步減輕了,農村中小學校的收費逐漸規范了,農村水利建設投入力度加大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了進一步的保證,農村水源污染的問題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總而言之,農業發展的環境得到了進一步優化,農民群眾的利益進一步得到了維護。

3、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農村經濟建設中的帶頭作用。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作為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作為人民群眾的代言人,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擔負著重要責任。地方人大應該采取多種措施,積極調動代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代表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帶頭作用。要善于引導農業第一線的代表做優化和調整農業經濟結構的帶頭人,做科技致富的典范,帶領組織農民群眾學習掌握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讓更多的農民群眾成為種植大戶、養殖大戶、農產品加工大戶,加快農民致富步伐。

二、充分發揮地方人大在推進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村民自治是基層民主的重要體現,推進村民自治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憲法第99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遵守和執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8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本法的實施,保障村民自治權利。”

在促進村民自治中,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監督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另一方面是監督村民委員會的協調運轉。在換屆選舉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缺陷。從澧縣2005年實行的第六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情況來看,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沒有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有的地方選舉過程中存在賄選、拉選票的現象,有的搞家族、宗族派別等。為此,地方人大一方面要加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宣傳力度,幫助農民群眾樹立維權意識,讓人民群眾更多地了解《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知識,并懂得如何行使維護其合法的民主權利。另一方面,要加大監督力度,在每次選舉前,地方人大應當對換屆選舉加強指導,并在選舉過程當中對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選民登記、推選村民代表、提名確定候選人、投票選舉五個關鍵環節進行監督。對于選舉中發生的違法行為和賄選行為,應該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選出村民委員會后,地方人大要對加強監督,督促搞好村務公開工作,暢通村民維權渠道。對于少數村干部忽視村民利益、以權謀私、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行為,地方人大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教育,督促整改,該查處的要督促有關部門查處,對于村民嚴重不滿的村干部,應當通過合法方式罷免該村民委員會成員。

三、充分發揮地方人大聯系代表和人民群眾的紐帶作用,促進和諧新農村建設

1、認真辦理代表關于“三農”問題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眾的代言人,代表反映的關于"三農"問題的建議是農民群眾的直接心聲,地方人大應該督促相關單位認真辦理。這幾年,澧縣人大常委會對于代表提出的關于"三農"問題的建議可以說是高看一眼,厚愛一層,代表對于"三農"方面問題的建議辦理滿意、基本滿意率每年都達到了90%以上。如2003年澧縣閘口鄉一位縣人大代表提出《關于水庫淹沒區農業稅計稅面積應該減少》建議后,在縣人大常委會的督促下,縣政府核減了1769畝受淹面積的農業稅77000多元,使當地農民反映的問題得以及時解決。再如2005年有一位縣人大代表提出《保障村干待遇,穩定基層政權》建議后,縣人大常委會督促縣政府積極采取措施,對村干部核定工資標準,實行打卡發放,有效穩定了農村基層干部隊伍。

2、切實解決農民群眾生活當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看病貴和上學難的問題是困擾農民的兩大難題,因病返貧及因學返貧的現象在農村中并不少見。地方人大應該督促政府進一步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努力解決農民看病難的問題;要督促政府切實貫徹義務教育法,堅決禁止學校亂收費現象的發生,對困難學生實行減免學雜費,讓農民學生都上得起學,逐步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2006年6月份,澧縣人大常委會就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情況聽取了縣人民政府的匯報,要求政府進一步加大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力度,加大相關政策的調整力度,使越來越多的農民群眾受益,使農民群眾看得起病。2005年澧縣有4015人次受益于農村合作醫療,實補金額170多萬元,2006年元月至5月份達9071人次,實補金額達805萬元,農民看病貴的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決。

3、認真辦理農民群眾的來信來訪。

群眾利益無小事。農民群眾來自基層,反映的都是基層群眾生產生活當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地方人大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認真辦理農民群眾來信來訪,努力做到“三心”:一是熱心接待,平等相待,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體貼農民的實際困難;二是誠心服務,完善信訪制度,建立健全與基層人大的信訪網絡建設,按照20字工作原則和4個100%工作目標,進一步做好農民群眾的信訪工作;三是用心辦理,加強個案監督。如2005年張公廟鎮村民曹某來澧縣人大常委會申訴,反映縣公安局1999年在辦理其涉嫌合同詐騙一案中收取6000元取保候審金一直未予退還,常委會責成有關工作機構在充分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督促公安部門依法辦事,將保證金予以全額退還,保障了當事人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