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五種傾向措施
時間:2022-11-09 09:23:00
導語:工商行政五種傾向措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當前,行政指導這一工商部門深化公共服務的重要舉措,正在沈陽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普遍推行。各級各部門圍繞工商職能,結合轄區的經濟發展實際,狠抓指導“項目”這個關鍵。運行的實踐雖然不長,但已經在登記注冊、案件查處和消費維權進社區等方面顯現出了行政指導的巨大優勢,特別是在服務現代企業和大型項目、扶持實施品牌戰略等方面已經初見成效。可以相信,隨著行政指導工作的不斷深入,必將對提高廣大工商干部的自身素質,對區域經濟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但從當前整個工作的運行情況看,發展還不夠平衡,在有些方面和具體操作中,薄弱環節還比較明顯,程度不同地反映出一些單位的領導和干部對開展行政指導的目的、意義還存在著認識上的差距和不足。因此,在推行行政指導過程中,要注意防止五種傾向,抓實五項工作。
第一,防止行政指導簡單化,在理解上下功夫。由于行政指導對相當一部分同志來說還比較新,加之它的公共性和服務性特征,一些同志將其簡單地理解為“就是深化服務,就是扶持區域經濟發展,沒啥新東西,就是換了個名”。于是,市局2007年度的一項重大創新舉措成了“新瓶裝舊酒”,更妄論轉變思維方式和執法理念。我們知道,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其職能、職責和管轄事務范圍內,為適應復雜的、多樣化的經濟和社會管理需求,適時靈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則和政策的引導、勸告、建議、告誡等不具有國家強制力的方法,征得行政相對人的同意,指導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種行為,以有效實現一定行政管理目的的行為。行政指導作為一種新的柔性管理方式,可以彌補傳統剛性管理方式的缺欠,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優化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在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推行行政指導,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行政指導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補充,實現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變革,開辟了現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途徑,體現了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針對以上現象,要進一步加大教育引導力度,不斷提高全體工商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對推行行政指導重要意義的理解和認識,增強落實行政指導的自覺性。
第二,防止行政指導表面化,在抓實上下功夫。行政指導表面化,主要有以下幾種反映:一是追求表面上的轟轟烈烈,滿足于上下都動起來了,缺乏一抓到底的勁頭;二是滿足于有計劃、有制度、有考核方案,有領導小組等直觀的東西,在指導對象下的工夫不夠;三是把實施意見、指導措施束之高閣,擺在那里給人看、迎接檢查,致使行政指導流于形式。因此,在具體工作中,要樹立真抓實干的思想,各級對行政指導工作的考核,要走出辦公室,深入駐區政府相關部門,深入企業、業戶當中,實地了解指導對象,讓指導對象對行政指導工作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促進行政指導工作落實。
第三,防止項目確定平庸化,在針對性上下功夫。在整個行政指導過程中,“項目”是關鍵。有了具體的項目,行政指導才更具針對性。但從有些項目的確定看,有些是真正動了腦筋,并與管理對象進行了深入探討,確定的項目既體現了工商職能又緊貼區域經濟發展實際,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而有些項目的確定則缺乏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和駐區經濟發展實際結合不夠緊密,沒能完全體現政府所想、企業所需和消費者所求,僅限于工商工作的一般職能,降低了行政指導的內涵。因此,各級要在行政指導中樹立求實作風,嚴把項目確立關,切實圍繞工商監管的難點和駐區經濟發展的重點,針對現代企業組織制度的頑癥以及工商執法過程中的法律真空和執法盲區,制定對深化工商監管有益,對助推區域經濟發展有利的指導項目,發揮行政執法的最大效能。
第四,防止指導方式程式化,在管用上下功夫。俗話說,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工商行政指導也是一樣,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不同的指導項目制定不同的指導方式和措施,增強行政指導的針對性。但從目前各單位制定的行政指導方案看,存在著無論項目大小、無論什么環境,指導方式都是大同小異,基本上都是那幾句話,一個指導方式用在哪個項目上都可以。企業的經營在于賺取利潤,這是每個企業都具有的共同點,但由于每一個企業領導人的經營理念、經營環境以及經營品種的不同,肯定也要反映到經營方式上,企業的需求和存在的問題也各有不同。這些都需要我們在制定指導措施的時候認真加以考慮,不能憑想當然。出現以上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對指導對象的情況了解得不是很透,事先沒有做深入細致的了解和調查,有的雖然到了企業,但沒有深入調查研究,滿足于蜻蜓點水。所以,要想搞出有特色的指導方案,拿出管用的指導程序,就要深入企業進行調查了解,針對企業的不同需求制定符合實際的指導措施,就不會出現指導模式千篇一律的問題。
第五,防止行政指導絕對化,在結合上下功夫。所謂行政指導絕對化,即簡單地將行政指導和行政執法對立起來,把行政指導看作是包打天下的靈丹妙藥,不問對象、不分情況,甚至把正常開展的工作也稱之為行政指導,不僅造成行政指導與行政執法之間互相脫節,還容易使行政指導庸俗化,從總體上削弱監管執法的效能。因此,要引導廣大工商干部在日常監管中堅持辯證思維,不能將行政指導與依法行政對立起來,更不能用行政指導代替行政執法,要針對每一個指導項目的具體情況,在行政監管過程中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自覺地把行政指導有機地貫穿于執法監管的全過程,結合監管執法實際,堅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自覺體現行政指導的理念,自覺踐行和諧監管和執政為民的要求。
- 上一篇:12315執法網絡調研報告
- 下一篇:食監紀檢監察職能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