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幼兒園撤銷整改措施

時間:2022-02-05 10:51:00

導語:非法幼兒園撤銷整改措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非法幼兒園撤銷整改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實保障廣大兒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撤銷無證開辦的非法幼兒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扶持和整治相結合的原則,鼓勵和敦促無證辦學的幼兒園通過整改取得合法辦學資格,徹底撤銷不具備辦學資格和通過整改無法取得合法辦學資格的幼兒園,確保在6月30日前對全區19所(初步調查結果)未經區教育和民政部門審批且安全隱患較大的非法幼兒園完成整改或撤銷。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區非法幼兒園撤銷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區撤銷非法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如下:

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單位: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綜治辦、區民政、區食藥監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支隊、宣傳部、信訪辦、區府督查室和相關街鎮。專項整治工作由區教委牽頭,成立專門辦公室在區教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三、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指導相關部門開展具體的工作,協調指揮聯合執法隊伍開展集中整治,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教委:制作《整治非法幼兒園的通告》、《告非法幼兒園家長書》、《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文書;與各街鎮、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幼兒家長思想動員和穩定工作,會同街鎮將被撤銷幼兒園的幼兒分流到有辦學資格的幼兒園就讀;指導非法辦園者通過整改,取得合法辦學資格;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停止辦園行為的案件,依法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各相關街鎮:做好轄區內非法辦園的摸底調查工作,為領導小組提供真實、準確的一手資料;組織非法辦園的舉辦者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做好轄區內非法民辦幼兒園舉辦者及幼兒家長的思想工作;做好本轄區非法幼兒園撤銷后的預收經費清退工作;與教委一起共同做好幼兒分流工作;對非法辦園者靠自身努力難以再就業的,給予一定的再就業支持;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本轄區非法幼兒園撤銷過程中的其他工作。

綜治辦:協調區級各部門做好撤銷非法幼兒園工作期間的穩定工作及其他相關牽頭協調工作。

法制辦:加強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對撤銷非法辦園工作給予法律咨詢和法制服務。

民政局:依法對幼兒園注冊登記情況進行調查,依法對撤銷、登記結果向社會公布。

公安分局:做好非法幼兒園違法事實調查取證工作,提供其非法招生、收費、開展集中教育教學活動以及謀取非法收益的事實依據;做好非法民辦幼兒園整治撤銷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安監局: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民辦幼兒園提出處理意見。

食藥監局:檢查非法民辦幼兒園師生的飲食衛生及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情況,核發廚房衛生許可證及健康證;對不符合衛生條件以及人員健康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或處理意見。

發改委:依法執行物價部門規定,對價格和收費進行規范管理、監督檢查,取消無證收費行為,作出處罰決定。

消防支隊:對非法民辦幼兒園園舍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并出具相關證明;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幼兒園下發整改通知書或提出處理意見。

宣傳部:負責將《整治非法幼兒園的通告》在報、電視臺、網刊發,組織非法辦園整治工作的相關報道。

區府督查室:對撤銷工作開展督查督辦,對工作不力的部門和街道將給予通報批評,督促撤銷工作的完成和落實。

區信訪辦:負責非法辦園舉辦者和幼兒家長的來信來訪,做好政策法規解釋和疏導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

5月1日至5月31日,各街鎮組織對轄區范圍內未經審批的民辦幼兒園進行全面調查清理,摸清情況,匯總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宣傳動員

6月1日至6月13日,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進行分工部署,由各街鎮與區政府簽訂撤銷非法園責任書,區教委擬訂印制相關法律文書和宣傳資料,各相關街鎮負責依法填報分發,將《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媒體公示非法辦園名單。

(三)依法取證

6月14日至20日,區教委、公安分局、安監局、衛生局、發改委和消防支隊根據職能分工,依法調查取證,獲取違法辦園的確鑿證據,形成處理意見,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四)實施強制撤銷

6月19日至26日,對拒不停止非法辦園,又不要求組織聽證,或聽證后仍維持原處罰意見的,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實施行政處罰。有強制執法權(執法證)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實施強制撤銷,無強制執法權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向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相關處罰。同時,非法辦園者申請行政復議的,配合上級機關接受復議;向法院起訴的,積極應訴。

(五)檢查驗收

6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對撤銷非法辦園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由區教委總結上報區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非法辦園行為擾亂了全區正常辦學秩序,同時又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幼兒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門、各單位要從關心愛護幼兒和對其家長負責的高度,認真落實本部門的工作職責,積極投入本次撤銷非法幼兒園工作。各相關街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抽調得力人員,配合任務完成。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撤銷非法民辦幼兒園時間緊、任務重、矛盾大,舉辦者和幼兒家長會有一定的抵觸情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指導,及時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做到既嚴格執法,又依法行政。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要齊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攻堅克難,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圓滿完成。

(三)實事求是,堵疏結合。民辦幼兒園是對公辦基礎教育、幼兒教育的有益補充,要針對我區實際情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區別對待。對通過整改基本符合要求的民辦幼兒園,可按規定給予注冊登記,允許臨時辦學;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予以撤銷。相關街鎮要及時妥善處理非法辦園撤銷后幼兒的分流工作,對再就業困難的非法辦園者給予一定的再就業支持。

(四)獎懲結合,適當激勵。區政府將對街鎮每徹底成功撤銷1所非法幼兒園給予1萬元的工作經費和獎勵。對撤銷非法園工作不力的部門和街道將給予通報批評,并由區府督查室督查督辦。同時將把撤銷非法辦園納入對街鎮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