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統計基礎若干意見

時間:2022-02-05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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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統計基礎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統計基礎工作,提高數據質量,真實客觀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現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建設維護好基本單位名錄庫和建立統計指標數據質量協調性評估制度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市委九屆九次全會和區第九次黨代會第六次會議精神,牢牢把握主題、主線、主攻方向,以提高統計服務水平、夯實經濟工作基礎為中心,以加強組織領導、鞏固基礎建設、強化部門協作、規范信息化建設為重點,努力實現經濟服務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合理規劃、穩步推進、調整充實、資源共享的工作原則。

三、工作任務

(一)在地基本單位基礎數據庫的完善和維護;

(二)建立和完善指標質量協調性評估制度;

(三)建立全區經濟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和工作平臺。

四、實施范圍

全區各有關單位(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五、具體工作

(一)加強名錄庫的管理維護。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要求,改進和完善一個覆蓋范圍全面、信息內容可靠、動態更新快捷、隨機查詢方便、系統運行安全的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是當前常規統計調查的基礎,是編輯統計抽樣框的可靠依據,是大型普查的前提,是國家和地方GDP核算的依據,同時也是政府加強宏觀管理,實現行政管理現代化、精細化的重要保障,是真實客觀反映分析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客觀需要。因此,及時維護和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已成為新形勢下提高統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長期重要保障措施,越來越發揮著關鍵性的基礎作用。

1.工作內容: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的基本要求是及時、準確,要建立相應的跟蹤、維護、核對工作機制和流程。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對新注冊、新入駐單位準確錄入,跟蹤服務,保證新單位能夠及時入庫和納入統計范圍;

(2)建立各專業部門、各街道和各社區定期核對、維護的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準入和退出制度,保證基本單位名錄庫實現動態更新;

(3)建立完善工作考核評估機制,實現共享共建、以用促進,建立部門行政記錄資料共享的長效機制。

2.工作分工:

(1)區科委負責提供新增科技中小企業單位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及科技成果;

(2)區商務委負責提供坐落在我區的大、中型商貿、餐飲新增企業單位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

(3)區合作交流辦負責提供新引進項目單位名錄,包括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及投資情況;

(4)區金融辦負責提供新增金融企業名錄,包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企業名稱、企業地址、主營業務、聯系人、聯系電話、是否為法人單位;

(5)區審批辦負責將每月新注冊單位的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在下月初五日前反饋至區統計局普查中心;

(6)區統計局負責整合、核對各單位提供的單位情況,建立完善各種制度;建立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動態數據庫,及時向各部門反饋情況;

(7)區質監局負責提供新發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名錄,單位信息需包括組織機構代碼和單位名稱;

(8)工商分局負責提供新增、變更、注銷單位名錄,目前工商分局和區統計局已建立了報表關系可按照原報送渠道繼續執行;

(9)區稅源辦負責提供近一年新納稅單位名錄,包括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及納稅情況;

(10)各街道辦事處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各街道在區統計基礎工作,在組織制度、業務和其他工作方面加強監督力度,每季度綜合考核評比一次,特別是要嚴格執行《市基本單位名錄庫工作考核辦法》和《區街道統計工作評分標準》。對遷入本街道的企業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對遷出和不在本街道的屬于日常報表范圍的企業要保持聯系,及時掌握新的辦公地址、聯系電話,同時報送區統計局。遷往外街道的可通過區統計局進行調整,報表范圍內的企業不可輕易遷往外區,一旦遷出要及時上報區統計局。

3.考核評估制度。根據考核內容要求,由區統計局制定統一的考評賦分標準,負責對各街道的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進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計分方式,對考評對象進行量化賦分考核(見附件2)。

(二)建立指標質量協調評估制度。指標質量協調評估制度是按國家統計局要求對調查、匯總、整理完畢的統計數據的質量進行科學的、實事求是的分析和審核,對其準確性進行評估。建立健全統計數據指標質量協調評估制度,并使之制度化、規范化,切實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是真實、客觀反映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必要保證。一是工作任務是通過各部門數據綜合評估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不斷提高各項指標的質量,確保考核指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二是向市統計局有關處室反映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爭取獲得市局更大支持;三是滿足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科學決策和宏觀管理的需要。

各部門需提供相關材料如下:

1.區發改委:區域內新增項目名單。

2.區合作交流辦:樓宇及億元樓宇進展情況。

3.區統計局:

(1)核算評估GDP、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額指標完成情況;

(2)比對全區各行業主要指標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溝通;

(3)形成統計分析上報市統計局領導及相關處室。

4.區財政局:財政預算內資金收支決算表。

5.區國稅局:

(1)組織區級收入情況表(以原報統計局的報表為準);

(2)個體工商戶上繳稅金情況統計表;

(3)私營經濟企業上繳稅金情況統計表;

(4)按分行業、分稅種統計表;

(5)新入駐企業和重點企業的納稅情況。

6.區地稅局:

(1)個體工商戶上繳稅金情況統計表;

(2)私營經濟上繳稅金情況統計表;

(3)按分行業、分稅種統計表;

(4)組織區級收入情況表(以原報統計局的報表為準);

(5)新入駐企業和重點企業的納稅情況。

7.工商分局:經濟運行統計表。

(三)建立全區的經濟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和工作平臺。建立全區的經濟信息工作機制和共享平臺,是有效提高信息資源利用率,實現資源共享的有效手段。工作內容和分工是:

1.建立由主管區長牽頭,由區發改委、區合作交流辦、區統計局、區財政局、區質監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工商分局、各街道辦事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季度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共同交流、分析全區有關統計基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比對相關數據制定下一步工作聯動方案。

2.建立月度報表制度。每月后10日前各單位報相關報表,由區統計局進行整合,反饋全區相關部門;每季度中旬召開領導季度聯席工作會議。

3.區統計局負責在名錄庫的基礎上整合各部門提供的相關資源,先行建立兼容各部門資料綜合信息基礎數據庫,形成統一的工作平臺方案。

4.區科委負責項目立項、系統開發、技術支持和指導。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部門行政管理記錄是各部門履行管理職能的基礎,是區委、區政府科學決策和核算全區經濟總量等指標的重要依據。為整合統計資源、豐富統計信息,完整地反映區域情況,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統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自覺加強對本部門統計工作的領導。

2.明確專人負責。各單位(部門)要確定專門領導負責,要根據全區經濟社會考核任務確定專職工作人員,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登記記錄,妥善保管行政資料,保持專業隊伍的穩定性,不斷提高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