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考試熱點:“醫亂”還要“醫法”治
時間:2022-04-25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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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
醫療藥品廣告有多亂
據國家食口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顯示,2014年前9個月藥品電視廣告違法率達62%。充斥媒體的非法醫療廣告越來越讓人厭煩。這些廣告肆無忌憚地捏造夸大其功能,有的說“癌癥只需服藥3個療程就能使瘤塊減小,6個療程腫瘤就可以完全消失”,有的宣稱在30歲時服用某種“特效藥”還能幫你增高,甚至就連肝炎
這個世界公認的醫學難題也被數不清的所謂名醫“攻克”。綜觀這些虛假廣告,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什么疑難雜癥都能治,為了謀財不顧群眾的身體健康。
究竟是什么使虛假醫療廣告如此泛濫?應當看到,老百姓對醫藥衛生的需要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斷增長;而當正規醫療藥品渠道無法滿足這種需要時,非法渠道便鉆了空子。一個小小的感冒動輒就需要好幾百元錢,“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
祖國傳統醫學在辨證施治過程中,講究“標本兼治,祛邪扶正”。這個方法給我們指出了治療醫藥市場混亂這一社會頑疾的正確方法。所謂“扶正”就要讓國有大型醫療單位離百姓更近,政府鼓勵和支持它們擴大規模、降低費用。正規渠道發展了,非法渠道的生存空間自然也就被壓縮了。所謂“治本”,就是要提高百姓對醫藥消費的承受能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努力做到百姓敢到大醫院看病,愿意走正規渠道看病。
據報道,吳儀副總理在湖南考察血吸蟲病時,深入群眾了解情況,她充滿深情地說,農民朋友們請走過來。經過調查研究,吳儀副總理找到了問題所在。之后,中央直接撥出500萬元專款,發給每位血吸蟲病病人2014元用于治療。很快,湖南的血吸蟲病害被遏制住了。中央領導同志的實際行動讓我們看到,只要真正關心人民疾苦,只要下決心為群眾謀利益,只要真正做到“把人民群眾的利益看得比天還大”,那么經過艱苦的工作和努力,百姓看不起病、被“醫亂”所害的問題是能夠得到真正解決的。
醫療問題關系到億萬群眾的健康和幸福,關系到社會的發展和穩定,的確是天大的事情。目前,全黨全國人民正在奮發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使人民群眾享受到高質低價的醫療服務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要完成這項任務,困難和問題還會有很多,但是只要我們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百姓一定能不再為“醫亂”所害,社會一定能夠更加和諧。
重大事故頻發,考驗"企業社會責任"
2014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松花江水環境污染,使三省沿岸的幾百萬居民的引水造成困難,對松花江的生態造成極大危害,甚至對俄羅斯造成了跨國影響。國家環??偩謱Υ耸录ㄐ詾橹卮蟓h境污染事件,責任認定吉化公司雙苯廠負主要責任,是由于該廠管理不善造成。這次事故造成的損失是已經用金錢難以衡量了。
再看看我國發生的礦難。據統計,中國煤炭產量雖然占世界35%,但中國的礦難死亡人數卻占世界的80%,中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2014年我國礦難死亡的人數是6027人,平均每生產100萬噸煤炭就有3.1個同胞付出生命?;叵?014年新年元旦,國務院總理看望陜西省銅川礦物局“11.28”礦難家屬時,潸然落淚的情景,令人感動。20145年,盡管我國各級政府采取了多種措施來防范和治理礦難,但收效甚微,2014年初至今,重大礦難次數和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繼續攀升,繼續著“死亡之旅”。
企業發生了重大責任事故,如果只是行政處罰企業領導和相關責任人,或者象征性的罰款,但造成的損失最終卻由國家和人民來買,這是不合理的。我認為重大責任事故頻發的根本因是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意識,沒有承擔起“企業的社會責任”;而之所以會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我國缺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法律依據。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0月27日下午表決通過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钡谑邨l規定:“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边@是我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在《公司法》里明確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但由于缺乏明確規定,及缺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中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責任,將會難以實施,仍會是紙面上的法律。
其實,“企業社會責任”概念起源于美國,“企業社會責任”指企業在謀取自身及其股東最大經濟利益的同時,從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出發,為其他利害關系人履行某方面的社會義務。早在1924年,謝爾頓就把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經營者滿足產業內外各種人需要的責任聯系起來,并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內。企業把對股東利益最大化作為自己的首要目標是無可厚非的。在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進程中,企業應對其他利害關系人承擔適當的社會義務,這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所在。企業為其他利害關系人應履行的社會義務主要包括:為消費者提供豐富、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以滿足廣大消費者不同的需求,并維護消費者權益;重視對公司雇員勞動權的保護;同其他競爭者公平競爭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社區關系,促進社區發展;關心和贊助慈善事業;促進市場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目前,美國大多數州都頒布了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立法。世界許多國家也頒布了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立法,引導企業健康發展。
在美國歷史上也曾經發生過各種重大企業責任事故,例如,據專家統計,到20世紀初期,美國的礦難每年致使近6%的礦工葬身井下,近6%的工友落下終身殘疾,6%的從業者受到不同程度的暫時性損害。那時美國也沒有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法律規定。20世紀初期之前,美國普通法的基本法則是“締約自由”與“契約嚴守”,出現事故,礦主根據契約做適當補償,不在契約內的責任一概不負。迫于生計,礦工接受了這種表面“合理”實則不“合理”的合同,把生與死捆綁在了一紙文書上。到了20世紀上半葉,隨著美國企業社會責任立法的發展,既在公司立法里面,又在相關行業立法里面對企業的社會責任進行了規定。如1977年出臺的《聯邦礦業安全和健康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國會謹此宣告:煤礦業和其他礦業的優先考慮和第一要務必須是礦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礦工是最為珍貴的資源?!庇捎谄髽I社會責任這個緊箍咒在身,如今,美國的煤礦業已轉變成所有行業中最令人羨慕的安全行業之一,安全指數與零售業相當。1990年美國煤礦行業死于安全事故的只有66人,2014年,這個數字降至40人。而從年產量上看,美國煤礦業年產近十億噸煤,只略少于中國的年產量,真正實現了“安全與生產并不矛盾”的最佳狀態。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就如我們每一個人遵守社會公德,是作為一個合格公民起碼應當做的事情,你不遵守,輕者是道德問題,重者可能觸犯法律,甚至坐牢。企業違背社會責任也是如此,輕者罰款,重著企業破產,責任人坐牢。我國應當規范和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立法,使企業腦子里時刻繃著“社會責任”這根弦,才能從根本上防范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防患于未然。
與民爭水的“政績”景觀何以泛濫成災?
在水資源緊缺的華北、西北一些城市,近年來出現大造城市景觀水之風。有的城市“攔河筑壩”,把河水“圈”在城內;有的城市耗巨資“挖地造湖”,人為制造水域景觀。據記者調查,黃河流域正在打造水域景觀的大中城市已有16個。
無論是城市還是家居都需要一個優美的環境,這是事實。我們是需要打造優美的環境,但必須要有輕重緩急。當群眾的生產生活用水都緊張的時候,若要人為制造水域景觀,那就是在與民爭水。政府為了造景觀豈能與民爭水?然而,這樣的事情就是有,而且還不少。如,太原人均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1/10,不得不從萬家寨水庫引黃河水解決城市用水吃水,但太原每年卻從汾河水庫買水,在汾河城區段維持一個1.3平方公里的人工水面。
政府為何要這么做呢?一邊是買水吃,一邊是買水造景,誰能相信這是民心工程?再是“圈水工程”助推城市地價上升,政府也像開發商一樣要撈一把。當政府也像商人一樣逐利的話,勢必就會把人民的需要拋在腦后。
許多市民發出疑問“圈水錢”從哪來?“圈水債”誰來還?當然,政府要搞形象工程,不會是領導掏腰包,自然是納稅人了,如果讓領導為形象工程埋單,他們肯定不會把幾億甚至幾十億的資金“抹”在臉上。試想一個缺水的城市要“圈水造湖”,能是為了老百姓嗎?
水利部的統計數字顯示,目前我國年缺水總量約為300億至400億立方米;每年農田受旱面積達700萬至2014萬公頃;全國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嚴重缺水。在廣大農村,無法得到或負擔不起安全用水的人口有3億多人。缺水,已成為我國北方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嚴重制約。但是,就在如此缺水的狀況下,一些城市還在耗費民脂民膏大肆攔河圈水、盲目造景,不僅與民爭水,還可能引發嚴重的生態問題。然而,奢侈用水的現象并沒有引起重視。正當全國人民為建設全面小康社會而奮斗的時候,一些城市卻在全力為打造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的“北方水城”、“塞上水鄉”為“奮斗”。
報道中有一細節令人感動,不知能否感動那些城市造景者?2014年,河套灌區又發生嚴重春旱,黃河內蒙古段發出斷流預警。黃委會派督察組到灌區緊急關閉取水口,內蒙古一位70多歲的老農,眼看著地澆不上水,竟然用腰帶拉著督察組的干部要一起跳河。一位老專家動情地說,農民為水所困情急舍命,城市盲目造景何以忍心。
在我們這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還要圈水造景,且泛濫成災。那些城市造景者,你們的心也是肉長的嗎?希望中央有關部門管一管與民爭水的面子工程吧,不要再讓圈水造景危害人類危害生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