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申論熱點:可怕的“貪官隊伍年輕化”
時間:2022-05-01 0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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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豐臺法院對2014年至2014年審理的貪污案件進行調查后發現,貪官趨向年輕化——平均年齡為44歲。貪污的手段也以直接侵吞方式為主,此類案件占案件總數的94.7%(2014年4月25日競報)。 分析起整治貪官的措施,
很多人熱衷于歸結為兩個方面:加強官員的道德修養和健全相應的監督機制。事實上這兩點也正是無數貪官在落馬之后的懺悔中老生常談的內容,為什么幾乎所有的人都知道這樣的預防措施,而貪污腐敗行為依然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呢?筆者認為其中另有原因。
越來越多的年輕干部初涉官場就出現貪污腐敗行為,至少說明在用人機制上還存在一定的問題。不少年輕貪官在任職之初就抱有一種很強的功利欲望,也正是憑借種種不法手段他們才得以爬上官員的寶座,為了挽回曾經的付出,勢必會變本加厲地貪污腐敗。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黨員干部的道德修養教育對他們顯然收效甚微。道德修養本身就是一種自我約束力,那些一門心思想要腐敗的貪官們又怎能甘心自己去約束自己的行為呢?
貪官們直接侵吞為主的貪污方式令人震驚,這樣的方式幾乎已毫無“技術性”可言,為什么他們敢于如此明目張膽肆無忌憚?雖然我們不得不承認制度上確實還存在某些缺陷,但也決不至于淪落到一無是處的地步。據統計,十五大以來,全國省部級以上機關共制定黨風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2014余項,其中中紀委、監察部制定的就有120余項。這么多的各項制度措施,難道沒有一條能觸及到貪官們的要害嗎?是什么原因讓這些貪官們竟然直視制度為無物?答案只有一種,那就是落實。懲處貪官所欠缺的不是制度,而是如何把這些制度落實到實處,真正對貪官起到一種震懾的作用。
“贛南第一腐敗大案”主角“三貪”局長李國蔚,在庭審現場頗為不服氣地說:“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貪官落馬卻歸咎于“運氣不好”,一方面說明確實還有“運氣好”的人在,另一方面也表明制度在這些人眼中根本不算什么。制度缺乏必要的權威性與震懾力,其結果就是貪官們競相凌駕于制度之上,甚至就連落馬也只是埋怨自己“運氣不好”。“存在決定意識”,這種心態所折射出的社會現實可想而知。
制度反腐被認為是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因此每當腐敗現象出現,很多人總是傾向于從制度上分析原因、尋找對策,力爭使制度更加完善。但是在制訂出新的制度的同時,如果忽略了制度的落實,則很有可能使制度成為一紙空文,而那些貪官們顯然對此已經形成了“抗藥性”,因此難有實際收效。
因此在應對貪官隊伍年輕化的問題上,筆者認為科學的選拔用人機制應該是基礎,道德建設和制度完善只是一個方面,嚴格踐行所有的各項管理制度,依法加大對貪污腐敗行為的打擊力度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讓貪官們不想伸手只是一種美好的愿望,而增加貪官的違法成本,使他們根本不敢伸手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