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3-19 23:59:3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改名申請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改名申請書

篇1

一、標題(居中):改名申請書

二、對方稱謂,并要寫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樣

三、落款:包括申請人姓名及時間

用詞盡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語化。

改名申請書范文

××市××區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男,漢族,×××年×月××日生于××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如何申請改名

年滿16周歲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關材料:1.本人申請2.戶籍證明3.單位或學校證明即可。

篇2

1、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系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2、上述材料準備好了,就向派出所戶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經過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后,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還有就是之前的名字會在戶籍頁“曾用名”一欄中體現。

3、改名字的審核結果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會得到通知的。

(來源:文章屋網 )

篇3

關鍵詞:高職院校;心理健康;項目化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132(2016)10-0245-102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6.10.011

一、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情況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江蘇建院)2004年9月成立了大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掛靠在江蘇建院學生工作處,是學生工作處下屬的行政機構,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管理。2012年成立素質教育中心,心理健康中心又掛靠在素質教育中心部門下面,改名為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總體來看,江蘇建院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有值得肯定的部分,但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舉辦、過程監督以及評估反饋等環節還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以及忽略了活動的真實效果。項目管理理論就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以學生活動為載體提升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效,促進大學生心理素質的培養。

二、項目化管理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動中的運用

(一)項目的申請、審批和立項

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依托素質教育中心,可以結合和利用素質教育中心的各種資源,在活動初期制訂好申請、審批、招標等各個環節規章制度和程序。

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可以選派專門的負責人來執行學生活動事宜。負責人和部門主任領導可根據這一學年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整體規劃和工作思路來制訂活動的總構思。項目申請人則根據活動主題和活動思想進行書寫申請書,按照申請書的格式,明確活動的名稱、活動主題、活動形式、參與人員、經費支出、安全監督等一系列內容完成項目申請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領導和負責人可以按照活動范圍、申請項目的性質和意義將申請活動進行項目分類,預測活動管理和實施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并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

收集齊相關材料之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領導管理層要秉著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進行刪選和確定立項,也可以聯合心理學的專家進行聯合考查和審批立項活動。一經確定立項的活動方案,要給予相應的經費支持保障活動的順利開展。這樣,活動的申請者可按照批復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改和調整,按照計劃實施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動。

(二)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項目的執行

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在執行的過程中首先要明確項目的總負責人、項目各個環節實施過程的負責人、活動安全的負責人等。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師為總負責人,那么二級學院副書記可以為第二負責人,心理輔導員可以為第三負責人。其次,要保證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過程中對人力、物力、財力等各項資源得到最優化配置,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各項資源,保證活動實施的效果。同時,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項目執行的過程中可以對項目負責人和管理人員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及時反饋活動過程中出現的情況或者突發狀況并及時有效地處理。有效的項目控制可以使資源得到最優化的配置,科學合理的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質量和效果。

(三)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項目的監督及結果驗收

確定立項后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項目,將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個人或團體組織實施,設立項目的管理機構,統一全局管理所有的項目,而涉及和牽扯到的相關部門則要給以積極的配合。具體來說,主要從以下三點進行監督和控制。第一,對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質量進行監控。質量的衡量需要建立在活動質量監督體系和項目質量的目標分值的基礎上,可以是量化為打分標準,也可以是結合團學活動的質量考核來進行綜合評價,總之要全面和突出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特點和質量要求。第二,要科學地進行控制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進程,預測不可控的風險和狀況,做到有危機處理和防御的預案與措施。第三,高質量驗收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質量和成效。正確驗收活動項目,不僅是管理的后續工作,也是活動項目總結和提高的階段。驗收時,按照活動項目申請時的計劃和內容,管理層需要結合活動收尾的資料、圖片、視頻等形式的總結材料進行評估和驗收。驗收時也需要按照質量評價體系進行量化打分,驗收合格的給予評比表彰,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給出反饋意見和整改措施,以促進項目在后續的執行中有所改進。

(四)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項目的總結與評定反饋

項目負責人按時間結點進行提交總結,總結的形式應多樣化,可以是活動報告、活動圖片、活動視頻、劇本等文藝類成果等。只要項目成果真實有效,且資料齊全,就可以申請提交項目總結。項目的負責人要按照事先預定的項目績效考核指標來進行量化考核,針對考核指標中的體系分層打分,包括參與項目的組織者、實施者以及參與者學生。項目負責人要給學生以客觀的評價,鼓勵學生積極參與,促使形成良好的活動效果,亦可以結合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團學素質測評等方式評定,納入學分。通過一系列措施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促使學生積極參與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從而自我意識不斷提升,增進學生參與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積極性。

(五)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項目的表彰與交流階段

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管理層可以按學期,也可按學年為周期,對進行申報結項的各個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進行評審,評選出優秀項目,還可以評定出等級,對優秀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給予表彰,以優秀的項目進行成果展示,促進其他項目負責人效仿學習,在學校里形成良好的氛圍。

同時,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可以建立平臺,將歷年來優秀的活動項目通過多媒體、多平臺,如QQ、網站、微信、期刊等多種形式的媒體作為載體,宣傳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優秀活動項目,營造積極向上、師生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結語

項目管理理論與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有機結合,一方面可以鍛煉大學生的活動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溝通協調能力。另一方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項目化管理可以為高職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對活動能夠管理得更加科學化、有序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1] 戚安邦.現代項目管理[M].北京: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1.

[2] 白恩俊.現代項目管理(上,中,下)[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

2002.

[3] 白恩俊.項目管理案例教程[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

[4] 傅進軍等.大學生活動論――素質教育背景下的大學生課外教

育[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

[5] 馮培.中國高校學生事務管理模式創新[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

出版社,2009.

Psychological Health Education Management by Project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ZHOU Yan

(Jiangsu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Xuzhou Jiangsu, 221000, China)

篇4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他項權利的設定、變更、終止,必須依照本辦法進行登記。

第三條  依照本辦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土地他項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土地登記機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登記工作。

第五條  土地登記以宗地為基本單元進行。

第六條  土地登記的程序是:

(一)登記申請;

(二)地籍調查;

(三)權屬審核;

(四)注冊、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五)頒發、換發或者吊銷土地證書。

第七條  土地登記的申請人必須是土地權利人。土地權利人是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土地使用權是共有的,由共有人分別申請。

第八條  申請土地登記,申請人可以委托人。

人代為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應當向土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境外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公證、認證。

第九條  申請土地登記,申請人應當向土地所在地轄區市或者縣(市、區)土地登記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三)土地權屬證明;

(四)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權屬證明;

(五)按照規定必須提交的其他資料。

對跨縣級行政區域的土地,申請人應當分別向土地所在地轄區市或者縣(市、區)土地登記機關提交前款規定的資料,申請進行土地登記。

第十條  在土地登記過程中發生土地權屬爭議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處理后再行登記。

第十一條  以出讓、劃撥、租賃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依法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應當在依法繳清有關費用后三十日內,持批準文件、繳費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登記。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合同和其他有關資料,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他項權利登記;

(一)抵押土地使用權的;

(二)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的;

(三)設定其他土地他項權利的。

第十三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依法以出售、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時,當事人各方應當在轉讓合同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三十日內,持合同和有關證明文件,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變更登記。其中房屋已經建成的,當事人各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后十五日內,持合同和有關證明文件,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變更登記。

因單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當事人各方應當在土地合同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三十日內,持合同和批準文件,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變更登記。

依法繼承土地使用權、土地他項權利的,繼承人應當在合法繼承權確定后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變更登記。

因交換、調整土地發生土地權屬變更的,當事人各方應當在交換、調整協議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三十日內,持協議和批準文件,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已經登記的土地的用途發生變更時,土地使用者應當在變更申請批準后三十日內,持批準文件和其他有關資料,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土地權利人更改名稱(姓名)、地址的,應當在更改后三十日內,持有關資料,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六條  集體土地被依法征用時,土地登記機關憑批準文件直接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登記。

國有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收回時,土地登記機關憑批準文件直接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國有土地租賃期滿,未申請續期或者續期申請未獲批準的,原土地使用者應當在期滿之日前十五日內,持原土地證書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土地他項權利終止,當事人應當在該土地他項權利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申請土地他項權利注銷登記。

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權利滅失的,原土地權利人應當持有關證明材料,申請土地權利注銷登記。

土地權利人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申請注銷登記的,土地登記機關可以直接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  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人、抵押權人和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出讓或者轉讓合同等有關資料,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和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土地登記機關應當在下列期限內對土地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

(一)申請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設定或者變更登記的,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進行土地他項權利設定或者變更登記的,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

(二)申請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土地他項權利注銷登記的,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

對于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申請,土地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申請人,并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第十九條  土地登記機關在受理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設定登記申請后,應當進行地籍調查,經審核確認土地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應當進行注冊登記,并頒發土地證書。

土地登記機關受理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申請后,經審核確認符合規定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應當進行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并換發或者吊銷土地證書。

土地登記機關受理土地他項權利的設定、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申請后,經審核確認符合規定的,應當進行注冊、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并頒發、換發或者吊銷土地證書。

第二十條  土地登記機關發現錯登或者漏登的,應當辦理更正登記;利害關系人也可以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進行更正登記。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采取欺騙手段獲得土地注冊登記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土地登記機關應當辦理注銷登記,并吊銷其土地證書。

第二十二條  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者未按本辦法的規定申請土地登記的,其土地使用權不予保護。土地登記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補辦土地登記手續;逾期仍未補辦的,按非法占地處理。

第二十三條  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出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未按本辦法的規定申請土地登記的,按非法轉讓土地處理。

第二十四條  抵押土地使用權或者出租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未按本辦法的規定申請土地登記的,其抵押合同、租賃合同無效。

第二十五條  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登記費用。

篇5

2002年雄心勃勃地在松桃展開考察時,湖南商人田應東并沒有預料到今天。

變賣了全部家產投入貴州松桃縣準備大干一場的田應東不會想到,千辛萬苦走上正軌后,經歷了股份轉讓和承包權轉移等風波,在新承包人劉益平的經營下,自己的公司會漸漸走向破產的邊緣;他更不會想到,在他最終走上訴訟之路,希望找到一線生機來挽救企業的時候,本已到手的那份像一紙給死刑犯人的赦書一樣令其喜出望外的法院裁定書,卻因為一句“暫緩執行”就再也沒有了下文。

數載心血面臨危機

經過近一年的考察權衡,2003年7月,田應東和朋友李仕云一起在貴州省銅仁地區松桃苗族自治縣世昌鄉投資成立了松桃群興錳業有限責任公司,田應東本人出任公司代表人。

群興錳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得到了世昌鄉政府的大力支持。雙方簽訂了引資合同書,世昌鄉人民政府在土地征用、稅收政策、電力、水力及原材料供應、事業性規費收取等各方面都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便利。這一切使田應東更加信心十足。“我變賣了全部家產,向銀行貸了款,還向親友借了錢,我幾乎把全部的財力物力都投入進來了。”

全情投入令田應東看到了回報的曙光。2004年1月28日工廠竣工,并于同年3月25日正式投產。一年半以后,第一條生產線完全啟動,并取得了較好的效益。為提高生產效益,公司決定將管理體制更改為股東承包體制。2005年10月1日起,田應東完全承包起了這個公司。而就在這段期間,513.75噸的建廠以來最高月產量紀錄也出現了。田應東認為工廠的未來一片光明。

但就在這個時候,不和諧的聲音出現了。2004年初,一個名叫劉益平的福建人接受了原股東李仕云的股權轉讓。他雖然沒有對田應東承包公司提出異議,但在看到生產效益越來越好之后,他卻開始鬧著要由自己來承包了。

“當時我的承包期還沒有滿,但是他以各種理由干擾我承包,非要自己承包不可?!碧飸獤|回憶當時的情況十分無奈。為了不影響兩人間的合作,田應東答應將承包權讓給劉益平。

2006年7月3日,公司和劉益平簽訂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但是令田應東始料不及的是,就在劉益平承包之后不久,公司開始走向下坡路,月產量急劇下滑,公司開始長期處于半停產狀態,累計虧損達到了330余萬元。更令田應東無法接受的是,劉益平沒有和他這個公司代表人商量,就申請了公司名稱變更,公司改名為松桃三和錳業集團群興有限責任公司。

在無法扭轉虧損,第二條生產線的承包費用無處著落,并長期拖欠工廠管理人員工資的窘境下,劉益平發出了“股權轉讓通告”。田應東不希望自己的一片心血最終破滅,和劉益平進行了多次協商,但都無法取得共識。世昌鄉政府為拯救企業、保障稅收、穩定就業,也出面斡旋,希望劉、田之間能妥善解決工廠虧損的局面,但也是收效甚微。

救命符一樣的民事裁定

眼看著自己的廠子一天天地爛下去,田應東再也坐不住了。他希望能夠用法律的武器挽救自己的企業。2007年4月23日,田應東向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終止公司和劉益平簽訂的企業承包經營合同,并于4月25日遞交了《先予執行申請書》,請求將松桃群興錳業有限責任公司先予執行給自己經營管理。

田應東對最后勝訴很有把握。原因在于,在當初和劉益平簽訂的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當乙方虧損達到乙方在甲方企業內自有原始股本8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劉益平的原始股本金是350萬元,而他造成的虧損超過了330萬元,早就已經超過80%了,我要求終止合同,完全合法合理?!?/p>

2007年5月21日,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將松桃三和錳業集團群興有限責任公司(原貴州省松桃群興錳業有限責任公司)先予執行給原告貴州省松桃群興錳業有限公司的代表人田應東管理。

在這份民事裁定書中還注明:“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p>

拿到這份裁定書,田應東一直揪著的心終于放寬了一些。無論如何,公司重新回到自己的手中,盡管目前公司處境十分不利,但是起碼自己可以盡情施展拳腳,爭取力挽狂瀾了。

然而,此后發生的一切,田應東感到完全無法理解。

全年奔走至今無果

裁定書送達后,松桃縣法院民二庭通知田應東在5月26日上午8點半做好準備,法院執行局將會同鄉政府、派出所等各部門一起到公司來完成裁定執行。但是,一直到中午田應東都沒有等到來人。不明所以的田應東打電話給民二庭庭長熊啟林和執行局局長楊光建,得到的答復卻是:“上面通知說要暫緩執行?!?/p>

后來,田應東得知,暫緩執行的原因是“地區中院的領導打電話下來了?!彼幌伦勇撓氲搅藙⒁嫫侥玫椒ㄔ翰枚〞?,在廠內外公開撂下的一句話:“法院算什么?裁定書頂屁用?我只要到上面走一趟,裁定書就是一張白紙?!?/p>

田應東不相信人民法院的裁定書會等于一張白紙。他給銅仁地區地委政法委寫了一份反映材料,時任地委政法委書記熊德威在他上交的材料上親筆寫道:“轉送松桃縣委政法委依法督促辦理。”但還是沒有任何音訊傳來。

田應東又向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反映情況,銅仁中院認為這是松桃縣法院的裁定,應該找縣法院執行;而縣法院又堅持說是由于中院領導通知要暫緩執行。時至今日,田應東也不知道縣法院所說的這個“中院領導”究竟是誰。

互相推脫的結果就是沒有結果。田應東只好又向銅仁地區地委政法委和督察室反映情況。9月,在經過調查后,督查組對此事件作出專題督查報告,其別注明:“督查組認為,松桃縣人民法院關于該案的裁定應予執行。”

督查報告中還出現了這樣一段文字:“松桃縣法院于5月25日下午召開執行會作了安排部署,定于5月26日予以執行,同時通知了田應東做好執行的接收準備工作,但會后不到兩小時,院長李成海便通知暫緩執行,至于為什么暫緩執行,沒有說明?!?/p>

銅仁地委行署專員廖國勛在這份報告上作了“同意地委督查室建議”的批示。但田應東仍然沒有得到執行裁定的通知。在向貴州省高院、省人大反映情況后,田應東都得到了“將向有關方面了解相關情況,回去等候結果”的答復。

在司法救濟的程序上遲遲無法取得進展的時候,田應東沒有放棄自救的努力。2007年6月12日,在公證處、鄉政府等各方在場的情況下,田應東和劉益平協商解除合同,并辦理移交手續?!爱敃r我們之間沒有半點爭執,后來他也同意了。”但一轉臉,情況就變了,劉益平向松桃縣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以擾亂企業單位秩序為由作出將田應東及其他三人行政拘留6天的決定。而此后劉益平態度大改,再也不談終止合同一事。

拘留結束后,田應東隨即向銅仁地區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地區公安局經調查,認為縣公安局認定田應東違法行為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辦案過程中存在違法辦案的程序瑕疵,決定撤銷對田應東行政拘留6天的處罰決定。盡管最終得到了清白,但是田應東卻氣憤難平:“他這樣回頭就可以編造謊言報案,公安機關還真的就拘留了我,這是令我最難接受的?!?/p>

直到今天,田應東仍然在等,在等整整一年前那份民事裁定得到執行的日子?!拔椰F在找不到劉益平了,很長時候沒有見過面,他的電話好像也換了,又常年不在公司。公司從去年10月停產到了今年3月,雖然4月恢復了,但就是這樣停停打打。到今年7月,他的承包期就滿兩年了,但是直到現在他也沒有給我配給公司的監督員一分錢工資。不知道這樣的情況還要延續多久?!?/p>

篇6

孫鳳娟本人也因此聞名遐邇、榮譽滿身,自其早期擔任上海日用化工廠廠長開始,她多次獲得“全國新突擊手”、“三八紅旗手”、“全國青年優秀企業家”等稱號。

孫鳳娟生意網絡復雜

就是這樣一個呼風喚雨、紅極一時的上海灘女強人,在2008年10月20日被法院以虛構注冊資本罪和抽逃出資罪判決入獄,刑期4年。

據我所了解,孫鳳娟曾開過飯店,做過蜂蜜生意,但其真正發家,則是靠位于上海虹橋地區的一個小型房地產項目。

公訴機關就此案所作的一份材料稱,孫鳳娟控制的部分企業在注冊成立和增資過程中,虛報注冊資本1億元,同時還抽逃出資1.5億余元。

1997年8月,孫用自己控制的上海珠峰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其女兒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欣興實業公司以及以這兩個公司名義參股的上海尚杰房地產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成立上海嘉源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2000年12月,嘉源公司改名為安格投資公司。

上海滕富企業發展公司青浦辦事處負責解決注冊資本驗資所需資金問題。孫鳳娟則提供成立公司設立所需的相關材料。同年9月3日,上海騰富企業發展公司青浦辦事處以上海騰富建筑裝潢工程公司的名義,從趙屯信用社獲得1億元貸款,然后將此款匯至上海青浦審計事務所,為孫鳳娟辦理公司設立的注冊資本驗資手續。次日,上海青浦審計事務所出具了關于設立公司的三家投資股東已實繳1億元貨幣資本的驗資報告,上海騰富企業發展公司青浦辦事處遂用該報告及孫鳳娟提供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設立企業所需材料,在青浦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了公司設立的注冊登記申請手續,并獲得了該局的核準。同日,上海騰富建筑裝潢工程公司將上述1億元貸款歸還給趙屯信用社。

公訴人提供的材料表明,孫當時是委托上海騰富企業發展公司青浦辦事處處理注冊事宜。騰富公司隨后從青浦趙屯信用社貸款1億元,并將這一款項匯至上海青浦審計事務所。公訴人的材料中,援引了趙屯信用社原主任高渭明的證言:“(趙屯信用社)確實于1997年發放過1億元貸款,用于名為嘉源公司的企業辦理驗資手續,而該公司老板是孫鳳娟,這一款項于次日歸還。”

由此,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孫鳳娟虛報注冊資本1億元。作為孫鳳娟的辯護人,我在庭審時則稱,嘉源公司的注冊登記,由騰富公司一手操作,孫并沒有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此外,孫的行為亦未造成嚴重后果,所以孫鳳娟的行為并不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

同樣的手法也用在對上海丁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設立上。孫鳳娟在擔任嘉源投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期間,決定以嘉源公司、尚杰公司、上海正邦計算機網絡有限公司的名義共同發起成立上海丁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由嘉源投資公司出資6600萬元,尚杰公司、正邦公司分別出資1700萬元。1999年5月5日,嘉源投資公司將4張收款單位為嘉源投資公司、總計金額1億元的本票背書至上海上工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該所于同日出具了關于嘉源投資公司、尚杰公司、正邦公司已向丁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繳納前述出資的驗資報告。嘉源投資公司于同月6日、7日分別將前述驗資款中的6800萬元、2923萬元劃回嘉源投資公司的銀行賬戶。同月7日,丁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獲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同月15日,丁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更名為上海中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這1億元的來歷,一位與孫鳳娟交往頻密的人士證實,孫鳳娟曾以需要1億元資金用于公司注冊為由,向其借款,他從朋友處借來4000萬轉借給了孫鳳娟,不久,孫鳳娟歸還了這筆資金。

公訴機關由此認定孫鳳娟在注冊中經投資后,抽逃資本。安格公司的辯護人則指出安格公司是按照公司章程在集團內部統一調度資金,主觀方面并無抽逃出資的故意。

虛假注冊資本由來

根據市場公開資料,2001年6月,正邦計算機以每股2.80元的價格受讓3492.8萬股民豐實業(600781.SH)的國有法人股,成為民豐實業的第一大股東。

2001年3月,為了使正邦公司有資格收購上市公司,孫鳳娟以個人名義向正邦公司投資2億元,其中4000萬元用于增加注冊資本。 這2億元是這樣來的:最初,孫鳳娟從上海銀行外灘支行借款3000萬元,加上安格集團1000萬元,共計4000萬元,轉入中經投資公司帳上;然后把這一款項劃入相關證券交易營業部的股票帳戶,以孫鳳娟的名義開出一張4000萬元的本票,解入正邦公司的銀行帳戶,完成驗資。然后將此款劃回中經投資,再劃到證券交易營業部,最后以孫的名義開出本票,解入正邦公司賬上。經過幾次這樣周轉,最后使正邦公司增資2億元,其中注冊資本4000萬。

庭審中,檢察機關認定這是抽逃出資4000萬元,而我則提出在辦理變更注冊資本登記之前,已經抽回出資不構成抽逃出資罪。法院則認定抽逃出資罪的指控不能成立,應以虛報注冊資本罪來追究單位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

根據民豐實業當時的市場公告,截至2001年5月31日,正邦公司凈資產為2.259億元,符合對外投資不超過凈資產50%的要求。正邦遂得以用9779.84萬元收購了上海第十印染廠持有的29.5%民豐實業的股權,并在得到相關部門批準前,進行股權托管。

其實,孫鳳娟在資本市場的主要運作平臺是中經投資。 2001年1月至2002年10月,民豐實業《前50名流通股股東情況表》顯示,孫鳳娟的數名親屬以及孫控制的相關公司職員一直名列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說:“由于沒有及時撤出二級市場,中經投資就想通過控制民豐實業,再進行一些題材炒作?!惫ど套缘怯洸牧巷@示,成立于1999年5月的上海中經投資由“上海丁旺投資”更名而來,注冊資本1億元,法定代表人張銘,股東分別為嘉源公司、尚杰房地產、正邦計算機。

2003年2月18日,上港集箱公告稱,公司存于西南證券上海定西路證券營業部1.47億元國債“失蹤”。8月,西南證券定西路營業部與上港集箱達成協議,分批歸還該筆資金。

我在調查中得知,上港集箱的資金正是被中經投資用于當時已是ST民豐的股票操作。 此外,外高橋于2002年3月29日和2002年5月13日分別與中經投資簽署了5000萬元、6000萬元的委托理財協議。在后來的一則公告中,外高橋稱:“中經投資利用公司資金賬戶中的資金,擅自在他人股票賬戶中購入了股票。目前中經投資因涉及經濟案件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且由于其購入股票的市值有部分損失,1.1億元資金無法按時返還公司?!?/p>

其實,早在2001年1月,外高橋就與中經投資簽訂委托國債投資協議,期初金額為6000萬元,期末則達到1.1億元,投資收益率約定為10%左右。

民豐實業重組陷阱

與此同時,孫鳳娟開始四處尋找資產注入民豐實業,如孫曾通過中經投資受讓了上海郵通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21%的股權。

但孫鳳娟提出的幾個重組民豐實業方案,遲遲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民豐實業業績每況愈下,其他股東也發出了不同聲音。

孫鳳娟最后未能等到新的重組方案出臺。2002年10月10日,她被司法機關刑事拘留,同年11月15日被依法逮捕。2002年10月,中經投資所持有的民豐實業股票被司法凍結。

孫被拘留后,民豐實業股票一瀉千里。2002年10月10日,孫鳳娟被拘留時,民豐實業的股價為10.62元,而到了2003年10月20日,民豐實業的股價已經跌到了4.73元,跌幅達到55%。外高橋、上海郵通、西南證券、中國中福實業有限公司紛紛向中經投資提出訴訟,如外高橋和西南證券分別以委托合同糾紛和借款合同糾紛提出了訴訟,而上海郵通下屬子公司上海天通通信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則以買賣合同糾紛,向正邦計算機提出了訴訟。

2003年12月5日,上海郵通的董秘楊先生告訴我,中經投資和上海郵通簽署了購買上海大唐部分股權的協議后,大概收到過10%的定金,后來就再沒收到中經投資的付款通知。

而2003年4月29日,民豐實業原第一大股東上海第十印染廠宣布:“正邦不僅未對民豐進行任何實質性的資產重組,甚至連具有可行性的資產重組方案也未提出,而且還使民豐蒙受了巨額虧損……決定自即日起終止與正邦的托管關系?!?/p>

2003年10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孫風娟在擔任安格公司等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時,虛報注冊資本2.4億元,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資370萬元。最后,法庭以虛報注冊資本罪、抽逃出資罪,判處孫鳳娟有期徒刑四年。

幾乎同時,上海和勝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正邦汽車發展有限公司,上海中經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在孫鳳娟控制下的公司,在短短幾年里注冊成立。

不久,孫鳳娟的安格公司升級成為安格投資集團,關聯公司達到13家之多,甚至有遠在新疆的投資企業。孫則出任安格投資集團董事局主席。

以上兩公司設立的非常規運作只不過是孫鳳娟在出資問題上違法操作的冰山一角,她在擔任上海安格投資公司、上海珠蜂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尚杰房地產有限公司、上海正邦計算機網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期間,為了規避出資義務,采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達2.4億余元,缺的公司登記;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資達370萬元。常在河邊走,焉有不濕鞋,在孫鳳娟把企業的盤子做的如此之大時,因為屢屢違法出資而鋃鐺入獄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們細察孫鳳娟的整個操作過程,手法其實很簡單,她或者以短期借貸,或者以金集團內部臨時調配資金的方式,將借來的或關聯企業臨時調配來的資金在驗資機構周轉一圈,然后回到原處,共同的特點是這些所謂的“出資”都未實際用于所設立的公司的經營,更談不上成為公司所有的財產。孫鳳娟的這些行為構成了《刑法》規定的虛構注冊資本罪和抽逃出資罪,同時又違反了我國《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出資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虛構注冊資本罪,是指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抽逃出資罪,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雖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交付了貨幣、實物或者轉移財產權,但是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在東窗事發前,企業家在視出資為資本游戲,瞞天過海,屢屢得手,但事實上,這些問題出資就是一顆顆綁在企業和企業家身上的炸彈,一旦問題曝光,這些企業家和企業都會為出資問題埋單。

從短期而言,孫鳳娟在設立企業時虛構注冊資本或抽逃出資自然方便了公司資金的周轉,使得她能在短時間內以較少的資金設立多個公司,她的事業在短期內迅速擴張,但是雁過留聲,人過留痕,她的這些違法出資的行為或者在銀行賬號等記錄上不可避免的留下了痕跡,或者為參與其中的人所知曉,這些都成為他日東窗事發的導火線。違法出資就像懸在這些企業家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時刻都有大白于天下的風險,因此,從長期而言,違法出資對企業家而言,無異于飲鴆止渴,實在得不償失。

正處于事業巔峰的孫鳳娟因出資問題落入法網,如日中天的事業也轟然土崩瓦解。這種現象既可悲又可嘆,可悲在于這些企業家并非不懂法,而是無視法,在法律風險面前,依然我行我素;可嘆之處在于,此種現象并非完全是企業家的錯,法律的規定本身也存在可詬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