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時間:2023-04-07 16:55:3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主管人,由主管報告總務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主管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主管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總務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總務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主管報總務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主管,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0)司機全月安全行車,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給予每月獎勵100元。
(21)總務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9、公務派送校車事項規定
(1)分配各部門使用的汽車,只配合使用部門的工作用車。與本校工作無關的用車,除指定專項用途者外,一律經總務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則,由用車人員及司機共同擔負經濟責任。
(2)車輛出外辦事必須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況例外)填寫申請派車單必須經部門領導審批,交到總務處審批派車。
(3)未經部門領導審批申請單,一律不放行。
(4)本學校人員因公務用車外出辦事必須有隨同人員,達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請派車,未滿二人外出辦公務一律不派車(財務例外)。
(5)本學校教職工外出辦公務的未能達到派車的人數,需要坐公共汽車報銷車費,先經部門領導審核和總務部門審核必須說明事務,回校把車票上報校領導簽名向財務部報賬憑票實報實銷。
(6)財務部對不適當用車或未經領導批準的用車和坐車,應堅決拒絕報銷,并退回給當事人員用校車的追收車費。
(7)休息日公務用車必須經校長同意方可派車。
10、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總務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1、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主管。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主管人,由主管報告總務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主管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主管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總務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總務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主管報總務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主管,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0)司機全月安全行車,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給予每月獎勵100元。
(21)總務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9、公務派送校車事項規定
(1)分配各部門使用的汽車,只配合使用部門的工作用車。與本校工作無關的用車,除指定專項用途者外,一律經總務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則,由用車人員及司機共同擔負經濟責任。
(2)車輛出外辦事必須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況例外)填寫申請派車單必須經部門領導審批,交到總務處審批派車。
(3)未經部門領導審批申請單,一律不放行。
(4)本學校人員因公務用車外出辦事必須有隨同人員,達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請派車,未滿二人外出辦公務一律不派車(財務例外)。
(5)本學校教職工外出辦公務的未能達到派車的人數,需要坐公共汽車報銷車費,先經部門領導審核和總務部門審核必須說明事務,回校把車票上報校領導簽名向財務部報賬憑票實報實銷。
(6)財務部對不適當用車或未經領導批準的用車和坐車,應堅決拒絕報銷,并退回給當事人員用校車的追收車費。
(7)休息日公務用車必須經校長同意方可派車。
10、駕駛員守則版權所有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總務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1、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版權所有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篇2
關鍵詞: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策略與措施
幼兒園的安全管理是指依據幼兒自身發展的情況,促進學校安全運行和幼兒健康發展的工作。目前幼兒園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這給幼兒家長和幼兒園教職工敲響了警鐘,在此,需要運用相關管理策略來減少隱患事件發生的幾率,保障幼兒的安全。
一、幼兒園安全問題的現狀
(一)辦學水平低下、設施配備不安全
當前一些個體、企業性質的幼兒園越來越多,這些幼兒園的辦學水平參差不齊,也沒有一定的標準對其進行評價;有些沒有經過正式登記注冊的違規辦園,為幼兒園安全問題埋下隱患。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很多幼兒園違規向外擴張,開辦分園;有些為了擴大辦學規模,私自增加幼兒園班級和人數,設施配備不達標,導致對幼兒的飲食健康、住宿條件、活動場所等造成影響,同時校園周邊環境、消防設施等不符合相關規范;有些偏遠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幼兒園,由于資金投入的不足,房屋設備簡陋,師資隊伍素質不高,這也是引發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如:2004年8月11日,河南濟源市克井鎮后溝河村一民辦幼兒園發生房屋坍塌事故,造成39名兒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傷,經調查跟危房有關。
(二)安全意識淡薄
幼兒園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主要是各個層次人員的安全意識淡薄造成的。受幼兒時期年齡特點,教師教育方式及家長寵愛、溺愛的影響,孩子對安全的概念并不理解,缺乏對危險的辨識,缺乏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近年來,教師工作職責不到位,校車超載,司機安全意識淡薄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如2011年11月16日9時15分,甘肅省正寧縣“小博士”幼兒園一輛黃色金杯面包車改裝的校車,在搭載幼兒及教師63人的途中,與一輛自卸貨車迎面相撞,事故導致21人遇難。經初步調查,該車涉嫌嚴重超載,校車司機逆行,行駛速度較快,導致慘劇發生。
(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如果說教育行政等部門的管理、監督、引導是保證幼兒園安全工作的外力,那么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則是安全管理實踐的至關重要的內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公辦、民辦幼兒園普遍存在的現象,有的幼兒園無專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也沒有門衛管理制度,或者有制度但形同虛設,并沒有落實各項制度,如2011年8月29日早上約9點,巴南界石鎮近3歲的宇宇獨自一人出園,流落街頭,直到下午,宇宇的媽媽去接孩子,學校才發現孩子丟了,最后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找回了孩子。這些都是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
二、幼兒園安全管理對策
(一)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規范化規章制度的建立是幼兒園安全管理的關鍵,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兒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首先,結合各校實際情況,幼兒園教職工實行分層責任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網絡管理體系,將責任明確落實到責任人,樹立“安全人人有責”的思想意識,并加大監督與安全力度,保證安全工作的實施。其次,加強防范意識和安全管理問責,消除安全隱患,如定期召開安全小組例會等,針對幼兒園的安全保衛、消防管理、食品衛生等情況進行研究、討論,建立安全檢查檔案,總結和改進安全工作,對一些事故的發生,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以規范、教育教職員工的不安全行為,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科學化。
(二)加強幼兒園安全環境建設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指出: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的需要。實際教學中,學校要加大安全投入,從幼兒生活需求出發,創設安全的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設施。幼兒園要加強硬件工作的建設,杜絕一些游戲設備和幼兒手摸到的墻角、邊緣等地方帶給幼兒的安全隱患。如學校的消防器材、安全保衛工作、食物的衛生度、室內活動場所和攀爬區域的地板磚的軟硬度等,這些都是需要考慮到的問題;同時學校監控系統的投入使用,也要符合國家的規定和幼兒園內的實際布局,如幼兒園內不可安裝吊扇、陽臺的欄桿不可低于1.5米等,確保學校設備的安全性、規范性。另一方面,要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培養幼兒安全文化的氛圍,反映幼兒園特色的安全理念,定期為幼兒購買相關的安全教育書籍,在幼兒園的各個角落處,堅持貼上豐富的幼兒安全知識宣傳畫冊,構成良好的安全環境,促進幼兒安全意識和能力的提高,提升教職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三)樹立危機意識,強化幼兒園安全危機管理
強化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就是要樹立危機意識,加強對教職工、家長、幼兒三方的安全教育培訓,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有關知識及崗位職責培訓等。通過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職工方面可以提高法律意識,明確日常安全管理的要求、事故處理方法和對幼兒意外傷害所需承擔的責任等,樹立以預防為主的思想及高度的責任感,時時注意推動安全知識教育的普及。其次,安全教育也需要家長的支持才能共同完成,《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也明確指出:“家庭是幼兒園重要的合作伙伴,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主動參與,并積極支持、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提高家長保護幼兒的安全意識,使家長可以主動配合幼兒園教師工作,為家園雙方合力保護幼兒打造良好基礎。學校和家長可以結合幼兒的實際心理特征,通過一些與安全相關的小游戲引導、教育幼兒,如外出時,對于遇見的各種危險情況及時告知幼兒,起到警示的作用,以確保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總之,樹立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的思想觀念,營造以幼兒為中心的工作局面,是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的保障。它是將安全知識教育滲透在幼兒的日常生活中,讓孩子掌握知識的同時,擁有快樂、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王成剛.幼兒園課程管理運作及其訴求[J].教育導刊(幼兒教育).2009(03)
篇3
1.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
2.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教材和教輔材料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情況。是否及時在開課前將課本發放到學生手中,是否違背自愿原則強制學生訂購教輔材料。
4.后勤保障情況。學校教學、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飲食、住宿、用水、用電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開學主題教育活動情況。是否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做到上墻、入屏,并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教育活動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以及安全防范主題教育活動。
6.村小學和教學點公用經費落實情況。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是否存在經費截留問題。
二、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7.治理亂收費情況。治理擇校亂收費、補課亂收費、幼兒園亂收費等有關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存在違規亂辦學、亂辦班和亂收費等社會高度關注、家教家養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8.教學常規管理情況。行政會、教師會、開學典禮等情況,教學計劃、德育計劃、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備、教、批、輔等情況。學生轉入、轉出、寄讀等學籍異動情況
9.校務公開情況。是否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收取是否符合規定。
10.義務教育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情況。是否制定消除超大班額方案,課程安排是否符合國家和省級規定,是否落實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要求,是否存在組織學生補課行為,是否落實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
11.校服管理工作落實情況。是否對校服執行標準、校服采購、監督懲處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執行到位。
三、“三園”建設情況
12.是否有新一年“平安校園、清潔校園、書香校園”的創建計劃、方案和制度。校園是否干凈整潔、是否存在衛生死角,學生健康教育和衛生行為習慣的養成情況。校園是否做到了綠化、美化和凈化。校園文化和班級文化、寢室文化建設是否符合中小學生特點,具有鮮明的特色。學校圖書館室建設、利用情況,閱讀課開設及開展讀書活動情況。
13.校園安全管理。學校“三防”建設落實情況。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是否安裝視頻監控,寄宿制校園是否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重點領域治理情況。是否對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采取了防雷擊措施。是否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是否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是否加強危險化學品及特種設備的管理。是否強化校園在建工程安全防控。學生之間矛盾糾紛等苗頭性問題排查化解情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園暴力、校園欺凌行為。校園周邊防控情況。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是否健全;警校聯動機制是否建立。
14. 校車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省級校車服務方案,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是否健全。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15.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是否消除所有D級危房。
16.食品及飲用水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加強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工作,不斷完善學校食堂就餐環境。學校食堂食品采購環節、運輸環節、儲存環節、加工環節等是否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是否建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供水設施是否有衛生防護措施;二次供水自建設施是否有衛生許可證、水質消毒記錄;自備水源30米內是否有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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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依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政府《關于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__〕125號),結合我市校車管理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履職、齊抓共管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立足長效管理,建立健全校車管理的協調機制和安全管理責任制,減少和避免學生交通意外,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標
我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是:到2014年底,300輛已配置的校車全部投入正常運營;到2015年底,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城市和農村公共交通線路與站點設置更加科學,所有需要乘車上下學的中小學生和幼兒都可以乘坐城市公交、農村客運、鎮村公交客車或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
三、主要制度
1.準入與退出制度。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的車輛必須依法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實行車輛戶籍化管理。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核發校車標牌,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等。堅決杜絕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嚴厲打擊非法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的車輛。已取得校車運營資質的車輛,因故不符合校車使用條件或達不到安全技術條件的,嚴格實行退出制度。
2.駕駛人管理制度。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條例》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無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人員,已經聘用的要予以清退。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依法處罰或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取消校車駕駛資格。
3.安全乘車制度。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建立校車、校車駕駛人和管理人檔案,實行臺賬管理。使用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與當地教育部門、公安機關簽訂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責任書,落實各方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安排隨車人員全程照管乘車學生,維護上下車和乘車秩序。乘車學生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監護人與學校簽訂乘車協議。入園幼兒確需乘坐校車的,須由監護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護送至乘車站點。鼓勵保險公司為校車運營提供優質保險服務。
4.線路備案制度。校車接送學生的行車時間、路線和停靠站點,分別報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選擇校車行駛路線時,盡量避開復雜和繁忙的路段。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按日填寫校車運行安全日志,如實記錄校車運行情況。校車只能在核定線路上或區域內運行,禁止跨線路、跨區域接送學生,禁止除長途接送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禁止參與非接送學生的活動,禁止接送學生途中搭乘其他無關人員或貨物。
5.定期檢測制度。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建立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和車輛管理臺賬,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車輛處于良好技術狀態,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校車年度審核時,公安機關和機動車檢驗機構,對校車進行嚴格檢測,確保校車安全運行。建立校車檢測責任追究和校車安全事故倒查制度。
6.運營監督制度。教育、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切實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的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會商機制和聯合檢查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規定的行為。在每輛校車車廂內的顯著位置,公布校車安全運營監督電話或舉報方式。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第一時間根據《條例》和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制度。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建立校車安全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制定和落實校車安全運行應急預案。學校定期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應急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校車安全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幫助學生增強安全乘車意識,增長安全乘車知識,提高應急自救自護能力。校車發生交通意外后,校車駕駛人和隨車人員應第一時間救人、保護現場并報警,及時將學生轉移至安全地帶,并做好有關防范工作,防止發生次生交通事故。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校車安全管理,以縣區政府為責任主體,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縣區成立由政府負責人為 組長的農村學生校車安全保障工程領導小組,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定期研究制定校車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實工作會商、信息共享和聯合檢查機制,加強督查監管。各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完善校車運營服務方案,方案于2014年4月30日前報市農村學生校車安全保障工程領導小組。
2.嚴格職責分工。教育部門把校車安全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運營管理制度。制訂學生乘車安全守則,組織開展對隨車照管人員、中小學生和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機關主要負責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核、管理,辦理校車注冊、年檢并核發校車標牌,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牽頭相關部門排查校車安全隱患,完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財政、交通、安監、審計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校車安全運營管理的相關工作。
3.強化監督管理。縣區政府要組織教育、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每年組織對運營校車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條例》規定,對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進行嚴格檢查并登記備案,切實掌握相關情況。因校車安全運營推進不力、管理不善導致轄區內發生學生上下學重大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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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幼兒;安全教育;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幼兒的發展一直受到社會關注。針對幼兒園的安全教育工作,我國制訂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幾年來,幼兒園意外傷害事故不斷出現,如:校車因超載翻車、教師虐童、持刀砍人。研究表明,我國每年至少有十萬名幼兒因安全事故死亡。學前教育對幼兒的成長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一階段是教育的啟蒙階段,良好的幼兒教育意味著成功教育的開啟。想要孩童在幼兒園內愉快地學習知識、接觸社會,首先就要保證孩童在幼兒園的人身安全問題。幼兒的生命安全是其健康成長的基礎要素,唯有確保幼兒安全,才能談長久的發展和幸福。所以,幼兒園除了承擔教書育人職責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并要將其擺在最重要的位置,以一個合理合法有效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降低意外傷害發生的概率,確保孩子們得到安全可靠的成長環境。
1幼兒園安全教育存在的問題
1.1幼兒園外部環境
幼兒園的外部環境可以從幼兒園的基礎設施這一角度來說,幼兒園基礎設施對于幼兒教育至關重要。幼兒園園舍問題的設置是要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來設定,其自身的建筑設計也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如在選擇園舍的時候必須遠離各類污染物、交通方便、沒有干擾且有利于家長接送。此外,園舍自身的建筑面積和各類安全通道都要符合條文規定。對于幼兒園的校車也要加強把關。
1.2幼兒一日生活
幼兒在幼兒園中所經歷的一日生活也會對幼兒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脅。例如,幼兒在活動中出現的意外事件等都會嚴重威脅幼兒安全。再者,由于幼兒園大多都是私人幼兒園,存在一定的利益需求,因此對于飲食安全的把關不到位。其中涉及到食品原料、食物存儲、處理以及烹飪衛生和廚具衛生等一系列問題。
1.3幼兒心理安全
兒童的身心發育不夠成熟,容易受到傷害,在很多情況下,孩子一旦受到驚嚇就會給其心理造成很深的陰影。所以,幼兒園必須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進行教育,讓他們用一顆平常心面對身邊的事情,使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2幼兒園安全教育問題存在的原因
2.1教師安全責任意識差
雖然我國對幼兒的安全問題十分看重,多次下達明確條文去規定教師在教學中應當履行的義務與責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幼兒教師都有足夠的安全責任意識,還是存在很多幼兒園教師因為工資問題、身體原因等忽略自身的責任意識。
2.2家庭的過度保護
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家長對孩子的教育都是僅僅通過語言的教育告訴他們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這樣的過度保護,對于理解能力還未達到一定水平的孩子們來說,事實上是一種束縛。這使得他們僅僅在理論上記住了一些道理,但卻并未真正地理解,一旦遇見緊急情況,他們并不能立刻反應過來,從而極易受到傷害,引起悲劇的發生。
2.3幼兒園安全機制不健全
現有的幼兒園中存在著很多管理不善的情況,這是由于社會快速發展,而教育機構數目極速膨脹,管理制度跟不上的教育機構數目瘋狂增長。在這一種情況下,管理不善、安全制度不健全也逐漸成為幼兒園管理中常見的現象,如:在幼兒園管理中出現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制度無法及時有效地落實、安全設施不完善以及幼兒園內部安全隱患排查不完全等。
3加強幼兒園安全教育的措施
3.1提高幼兒教師的重視程度
首先幼兒園負責人應該認真學習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這樣才能起到領導作用,從而提高幼兒教師對幼兒安全的重視程度。所以想要保證幼兒擁有一個安全的成長學習環境,那么法律意識的普及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我們還要增強幼兒教師的責任感,讓他對自身的工作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提高幼兒教師的工作素養,增強幼兒教師的耐心與責任心。
3.2健全幼兒園的安全管理體系
切合實際、有效可行的計劃對于幼兒園安全教育管理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制度來督促園長,讓其盡心盡力地改善幼兒園的內部環境,為幼兒提供一個更為完善和健全的幼兒園環境。在制度的貫徹執行上要強硬有效、多管齊下。在完善和健全幼兒園內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可以與警方合作,公安機關的幫助與支持會大幅度地提高幼兒園的安全程度。此外,在建立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制度時候還可以邀請幼兒的家長進行參與,開展一個家長支援保護行動,讓家長親身加入到幼兒的安全保護行為中。總而言之,幼兒園在建立一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時候,一定要綜合考慮,最好以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相結合,多種管理措施和手段有效強硬的施行,才能夠進一步完善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制度。
3.3完善幼兒園的安全設施
對于幼兒階段的孩子,他們自身的安全意識較差,自身的安全防護也不足,這就需要幼兒園為其提供一個安全的學習活動空間,由此可見,加強幼兒園的安全設施是很有必要的。例如,在幼兒園的活動道具以及課桌椅的選擇上,要盡可能選擇沒有棱角的,再者,活動場地可以加固防護層。現在,很多幼兒園都做了安全準備,比如:對課桌椅做了護邊工作,對活動區域覆蓋了塑料泡沫。
3.4家校合作,共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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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責任重于泰山。中學為做好學校穩定和安全工作,維護教育系統良好形象,建設平安校園,教發[]77號《關于加強學校冬季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對安全工作高度重視,常抓不懈。學校積極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積極倡導依法治校管理模式,明確了分工,落實了責任,并結合學校實際進行了自查、自改。現就自查、自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建立安全工作長效運行機制。
學校時時將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掛在嘴上,握在手上,落實到實際工作中。牢固樹立主要責任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觀念。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劉永林任組長,學校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直接責任人任組員,制定了崗位目標責任制,明確了職責任務,完善了安全工作運行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同時,強化自查、自檢力度,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組密切配合,按各自分工,負責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堅決貫徹執行《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和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把安全工作切實做好、做細,學校建立、健全了各項管理制度,如《校園安全制度》、《治安消防工作制度》、《課堂安全管理制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更夫安全管理制度》、《傳染病防控預案》等制度二十多個,形成了以制度約束人,以制度管理人的工作新局面。使具體為人在制度允許的范圍內操作,對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地方要求專人控管,做好預防,嚴格管理,加強監督,堅決杜絕危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明確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強化內部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學校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各部門、各成員管理好自己的人和物,形成了“安全工作三級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分工。學校與各組、班主任、教師都簽定了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了責任。對各項工作強化監督管理力度,實行層層把關。學校制定了《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強化責任意識,嚴格依法辦事,違法必究,堅決杜絕僥幸心理。
四、強化教育,把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放在首位。
學校每周的班會課都有安全教育內容,通過安全課,使學生掌握了各方面的安全知識。學校在每次放假前和開學后都要集中講安全工作要求。平時,利用板報、國旗下講話等,都要宣傳安全知識。每學期要至少搞一次兩次安全演練,使學生掌握逃生的辦法。同時,每學期還要搞兩次法制講座,使學生懂法、遵法,并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經常檢查,常抓不懈,切實保障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學校為強化安全工作的力度,落實責任,要求對學校內的各項設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安全記錄。檢查時,要求至少有三人參加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校舍安全:
學校現已沒有危房,全部改造完畢。
2、交通安全:
學校不僅向學生宣傳交通知識,還號召學生不能乘坐“三無”車輛及報廢車輛,超載車輛,我校沒有校車,有學生騎摩托的我校與家長簽訂了安全合同,有事由家長負責。我們對校門口的車輛進行了疏散,避免影響學生出行。
3、綜合治理:
學校周邊200米以內無網吧、游戲廳、歌廳等場所,也沒有商販擺攤設點,周邊環境沒有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地方。
4.住宿生管理:
我校由于具備住宿條件,因此在校內有住宿生。學校在10月份召開了住宿生安全會議,并制定了《住宿生守則》,由專人看管。
5、食品安全:
學校對食堂嚴格檢查督促,并要求工作人員持證上岡,制定用餐制度,執行食品管理標準。搞好食品安全和衛生安全工作。并實施相應的責任追糾制度。
學校已通知校內食雜店,嚴把產品進貨關,防止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并自行負責此事。
6、用電安全:
安全小組對全校的全部用電器件和線路做了排查,更換了部分隱患器件,和部分電線,已基本沒有隱患。學校無私拉、亂接電源現象,對老化線路進行了改造。
7、防火安全:
學校已經準備了取暖煤和柴,各班級火爐搶建合格沒有隱患,學校召開班主任會議,落實層層防火責任制,班級由專人照看火爐,班主任早晚到班檢查,火爐安全和熄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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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工作任務,規范安全管理
1.明確工作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層層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全面貫徹落實《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切實建立起學校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2.加強例會制度。學校每月召開安全管理工作例會,掌握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對策。針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能解決的及時研究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制定整改計劃,序時推進整改,直至徹底解決。
3.強化排查整治。采取綜合檢查與單項檢查相結合、學校自查與教育局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安全檢查全覆蓋,安全隱患零容忍,排查整治過程實行痕跡化管理,保證有跡可循,確保排查整治到位。
4.實行臺帳管理。學校對重要部位實行每日檢查制度,并及時記錄時間及發現隱患和整改情況。嚴格執行“隱患排查-建立臺賬-落實整改-復查銷號”的管理制度,確保開展隱患整改到位。
5.完善聯防機制。完善學校安全聯防機制,努力實現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協調相關部門適時開展校園周邊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有效解決校園周邊交通、網吧、流動飲食攤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6.強化責任追究。堅持事前追究制度,凡發現存在安全隱患、防范措施不力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進行約談。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加大排查力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7.加強消防管理。鞏固“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成果,提升學校消防安全水平。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打牢消防安全基礎,樹立“隱患就是事故”意識。落實校園消防安全檢測規定,做到滅火設施、器材和消防標識配備齊全。保持校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暢通。
8.加強校車管理。加大校車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力度。完善校車檔案,并有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安全管理制度,學生日常乘車要有記錄;嚴格規定校車駕駛人員的資格條件,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加強乘車學生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校車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堅決打擊非法營運“黑校車”,杜絕違規和存在隱患的車輛駛出校門、駛入路面,切實打牢校車運行安全基礎。
9.加強治安管理。學校落實門衛管理制度,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嚴禁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加大管制刀具和危險器械管理。各學校主動爭取屬地派出所合作與支持,加大對管制刀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排查管理力度。嚴格執行日巡查制度,嚴禁各類危險器械進校園。
10.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做好學校食堂的原材料采購、加工、銷售、餐具清洗消毒、每餐留樣等工作。定期對飲用水進行檢測。強化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做到從業人員持證上崗。中小學和幼兒園在廚房、配餐間、操作間等安裝監控攝像裝置,實現食品制作實時監控。
11.加強宿舍管理。學校要嚴格落實管理人員值班值宿制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和巡查檢查制度。杜絕學生無故曠寢、外人留宿、宿舍內使用明火、存放危禁物品等現象。特別要注重完善和強化對女生宿舍的管理。嚴禁夜間鎖閉宿舍應急疏散門。
12.嚴防踩踏事故。各校要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各項大型活動,堅持放學時段教師引導疏散學生制度,建立課間防踩踏崗位責任制,加強教育引導,杜絕學生踩踏事故發生。
13.開展校園欺凌與暴力專項治理。學校應主動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以防范校園欺凌為主題的法制講座,并組織廣大師生認真學習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法規、政策和措施,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員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職責,進一步增強預防校園欺凌工作的針對性與實效性。
14.加強疫情防控。嚴格執行師生教職工因病缺席登記報告跟蹤制度、重點場所消殺通風制度、個人衛生清潔制度、學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衛生安全制度、物質儲備等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物資到位。
15.全面排查校園周邊小餐桌、小公寓情況,會同市監等部門做好規范、清理和整改工作。
三、加強教育培訓,強化安全意識
16.抓好安全教育。在安全月、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特定節假日等特殊時期開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動。根據季節特點,適時對學生進行以防火、防震、防雷、防電、防溺水、防欺凌、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知識教育,使學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中小學校每學期學生安全課不少于8課時,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逃生自救能力。
17.抓好業務培訓。教育局校安辦組織學校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學習和培訓,特別要組織好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學校要做好教職工的安全知識培訓和食堂從業人員相關專業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
18.抓好遵紀守法教育。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采取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教育學生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國家法律,增強法制觀念,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自覺抵制各種違法行為。
四、夯實工作基礎,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9.加強檔案管理建設。重視安全檔案建設,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按照創建“平安校園”的標準要求,進一步規范各類檔案資料的收存、歸檔工作,做到數據準、情況清、信息明、材料全。
20.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
(1)全市各校專職保安配備達到100%。
(2)校園封閉化管理100%,按校門前配備硬質防沖撞設施。
(3)校園警務室警務裝備和防護裝備全部達到標準要求。
(4)“一鍵式報警”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并與公安部門聯網,從業人員會使用和解除“一鍵式報警”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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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引領,做到安全有保障
(一)針對學生追跑打鬧、打架及自我控制能力差的情況,我們要制定學生在校安全責任制度,依據“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校處領導及教職工根據各自崗位職責及工作范圍承擔相應的安全工作責任,下一級對直接上級負責,強調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引導作用。
(二)針對學生飲食衛生情況,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飲食衛生的規定,制定學校食堂管理制度及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等,要求采購負責人將每天所進貨物的生產廠家、進貨地點、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逐一進行登記,并使經營環境和加工過程的衛生指標達到具體的要求,保證學生在校飲食衛生的安全。
(三)針對學生傳染病情況,學校要制定學校衛生保健制度、傳染病預防管理辦法等,學校定期對學生檢查身體,定期對教室進行消毒,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合格的醫務(保健)人員,購買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校醫定期對學生進行傳染病、易發病的預防知識講座。
(四)針對防火、用電的安全,學校還應制定學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學校用電安全制度及電工、鍋爐工安全制度等,學校專人定期負責檢查、維修和更換,及時排除安全防患,同時需要制定安全應急預案,確保事故無損傷。
此外,學校還可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學校汽車使用管理制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等等,使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打造健康文明的校園環境
學校通過對師生加強安全宣傳教育,能夠形成和改變大家對安全的認識觀念和對安全活動及事物的態度,使每位師生的行為更符合社會生活和教學活動中的安全規范和要求。我們可以組織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衛生安全,人身財產安全為專題的大型講座,強化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提高自護自救能力;開辦以安全自護自救、安全行為規范為主題的宣傳欄,召開以防火、防盜、防水、防騙、防災等主題班隊會、團會,或組織專題演習活動,使學生增長安全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學校還可利用學生大會、校園廣播、影視播放、圖片展覽、征文比賽、知識競賽等多種教育形式,加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常識教育,在校園內營造濃厚安全文化氛圍,形成健康文明的校園環境。
三、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正常教育教學中
校園安全頻頻受到威脅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學生的安全知識淡薄、自救能力低下、求生知識缺乏、心理問題復雜。課外安全教育宣傳活動不系統,形式化偏重,迫切需要讓安全教育走進課堂,納入正常教學中。我們可在課程編排中增設一門綜合性的安全教育課,用小品表演、現場辯論、晉級問答等多種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將安全知識傳授給學生。學校還可以通過開展“校園安全周”活動,利用課堂教學,集中講解安全知識,進行相關的道德法制教育,加入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內容,同時進行必要的引伸,引導學生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同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何合法有效地幫助他人。
四、家校互動,提升效果
家庭教育不容忽視,家長也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法定職責。家長們都很擔心孩子的安全,但是,很少有家長有意識地對孩子進行過自我保護和自救方面的教育。有些家長自己都沒有防護和自救這方面的意識,有的行為甚至還起了錯誤的“示范”作用。學校可以適時給家長舉辦如安全知識講座、家庭教育講座、親子互動等教育活動,加強家庭與學校的溝通交流,及時掌握孩子的不良表現,預防學生消極心理及不安全行為的發生。只有家校互動,相互配合,明確責任,通力合作,才能給孩子創造一個健康、安全、穩定的成長環境。
五、開展好“警務進校園”活動
學校與公安部門聯手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校園安全、降低事故發生率的有力措施,“警務進校園”活動就是很好的驗證。提高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效,就要繼續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合作。教育主管部門只需要投入部分資金,由公安機關派駐一定數量的保安到各學校持證上崗,全天24小時守衛校門。同時在各學校設立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每周對轄區學校進行走訪,隨時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每月開展一次法制、安全教育,每學期組織一次突發事件應急演練。還可安排交警或協管員在校園門口維護交通秩序,護送學生過公路。這些正是學校所希望得到的社會幫助,教育部門應大力倡導“警務進校園”活動,加大資金投入,將這一舉措大面積開展,不要等事故出現再用錢去填補,我們要用少量的錢做好更大的校園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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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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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和“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大校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規范學校安全及綜治制度管理,深化安全隱患整改,持之以恒保安全、促穩定,努力保障我縣教育事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縣政府下達的有關安全工作目標管理的各項任務,牢固樹立安全觀念,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措施,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努力構建學校及周邊治安壞境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堅決杜絕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學校安全責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涉校發生,堅決杜絕單位內部人員越級和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提升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水平。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長效管理機制
(1)強化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學校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等組織機構,成立學校消防、食品衛生、預防學生溺水、防汛等安全保衛隊伍,聘請公安司法部門同志擔任法制副校長,健全學校安全管理網絡。
(2)建立健全學校教職工“一崗雙責”安全責任體系,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學校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各項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人。
(3)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應急預案,建立安全預警機制,嚴格執行重大節日、重要會議、重要時期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4)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事故報告制度。若有安全事故發生和影響穩定事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告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事態發展情況要隨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5)嚴格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繼續實施“和諧平安校園”考核機制,對因學校內部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重大惡性事故的,要對校(園)長和責任人實行問責制。
(6)進一步規范安全臺帳管理。各校要確定專人負責安全隱患臺賬(含安全隱患臺賬電子管理系統)的管理,建立規范的安全檔案,確保安全工作資料齊全、臺賬清楚。
2.強化管理,突出重點,提高安全工作科學化水平
(7)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嚴格按規定條件配備專職保安;按要求配備安保器械(含防割手套、鋼叉、橡膠棍、頭盔、盾牌、強光手電筒、辣椒水);加強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設施等安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24小時實時監控校園安全;落實安保管理制度,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外來人員進出校園登記制度等。
(8)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一是進一步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市校車安全管理細則》和《縣校車安全管理細則》;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強化監管責任;做好過渡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實行校車登記審驗許可制度,嚴格落實教師隨車護送、清點人數等制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車輛交通安全情況進行監督,確保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章行駛,確保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中心小學要建立校車管理臺賬,做到“一車一檔”;二是加強校園進出車輛管理。嚴禁社會車輛、家長自備車進入校內接送學生;加強對本校公、私車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預防校內外交通事故的發生。
(9)加強鐵路護路聯防。贛韶鐵路已經開通,各校要切實做好鐵路護路聯防工作,保障列車安全正常運行及學校師生安全。一是加強與當地政府,其他職能部門,村(居)委會的聯系,聯合開展好鐵路護路聯防工作。二是與每名學生家長簽定好《縣(學校)鐵路護路工作目標責任書》,強化鐵路護路責任意識、共建意識、綜治意識。三是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隊會、校園廣播、宣傳欄等宣傳鐵路護路安全知識,使鐵路護路安全知識深入到每個師生心中。
(10)著力做好防溺水工作。認真分析本地中小學生、幼兒發生溺水事故的原因、特點和危險地域,在江(河)邊、湖邊、水塘、水庫邊特別是溺水事故多發地等設立安全警示牌;深入開展“珍愛生命,預防溺水”教育活動,加強警示教育,同時要教給學生科學的應急處理辦法,不貿然救助落水同伴,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導致群死事件;加強學生的日常管理,特別要加強寄宿制學校和留守兒童安全教育和管理,嚴禁學生游泳;建立定期巡查工作機制,在天氣炎熱、野外游泳多發的時期定期到河邊等易發生溺水事故區域進行巡查,及時制止學生野外游泳行為;印發《預防學生溺水告家長書》并送達學生家長(學校要留回執備查),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防止游泳溺水事故的發生。
(1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格把好食品貯存、加工、出售等過程的質量關、衛生關,建立并堅持定點采購、索證、登記制度和食品留樣、登記制度,切實做好食堂衛生保潔,完善防鼠、防蠅設施,杜絕過期、變質、“三無”食品和調料進入食堂和校園小賣部;自取水源和二次供水學校要按規定定期將水樣送縣衛生部門進行檢驗并對蓄水池進行清洗消毒,對商家配送的純凈水,學校要索取每批次的檢驗合格報告單。嚴把從業人員健康關,學校食堂、小賣部的從業人員,必須每年定期進行體檢,對患有各種不宜進行食品加工管理疾病的人員,堅決不予聘用,體檢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將健康證放在食堂明顯窗口公示。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規范工作流程,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發生。
(12)深入推進消防安全管理創新。認真貫徹實施《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落實消防安全領導責任制;制定嚴密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每學期要開展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和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活動。要充分發揮學校消防知識宣傳陣地的作用,切實提高廣大師生、家長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按要求配齊配足滅火器材(教學樓每層樓梯口至少有1個滅火器、宿舍樓每層樓梯口至少有2個滅火器、實驗室要分2個設置點配置4個滅火器、食堂至少要分3個設置點配置6個滅火器,其他重點部位至少要有2個滅火器),學校消防栓損壞的、滅火器過期失效的要及時修復更新,確保有效使用;完善消防安全提示標識。學生宿舍、實驗室、計算機房以及人員聚集場所的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提示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具置、提示逃生設備和滅火器材使用方法的“消防安全三提示”。
(13)加強踩踏事件預防工作。要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各項大型活動;堅持“錯時放學制度”和特殊時段專人引導疏散學生制度;加強常識教育和演練,提高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4)加強樓道和學生宿舍管理。學校要結合實際健全樓道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檢查督促,強化安全教育,確保樓道安全。寄宿制學校要高度重視寄宿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或完善寄宿生管理制度,堅持“有學生就有教師”原則,要至少落實一名校領導管理寄宿生制度,要安排責任心強的教師管理,要堅持“以生為本”因時因地因校制定科學實用的管理制度,加強宿舍樓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15)加強學生活動的安全管理。學校和幼兒園開展的集體戶外活動要嚴格把關,實行審批制度。各種大型活動和集體外出活動,必須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訂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到人員分工明確,組織管理嚴密。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身體條件、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加強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教育,特別加強對體育課、課外活動、運動會和各種文體比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16)加強異常學生管理。要建立異常學生家校聯系制度,切實把異常學生安全納入到學校管理、學生自我管理和家長監護管理之中。
(17)加強日常教學管理。學生到校、上課、就寢要嚴格執行點名制度,對未到校學生,尤其是臨時缺課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18)認真做好學校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實行“一天一小查,一周一大查”安全排查制,中心小學每月至少要對所轄村完小、教學點、民辦幼兒園進行一次安全大排查,重點針對學校教學樓、宿舍樓、食堂等人員密集的地方以及建筑工地、消防設施、供電設施、樓層通道、活動器材等安全系數彈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進行排查,切實使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形成全天侯、全方位、全員化的良性運行格局。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建立隱患排查和整改臺帳,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相關整改情況要每月一匯總,并于每月25日前報局安全股。
(19)進一步抓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每季度至少要聯合當地公安、衛生、工商、交通等部門開展一次校園周邊網吧、文化市場、流動飲食攤點及接送學生車輛等治安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集中解決校園及周邊治安的突出問題,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5、抓實教育,強化演練,提高師生安防意識和避險能力
(20)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制度。要按照安全教育“一天一提醒,一周一節課,一月一活動,一學期一演練,一年一競賽”的要求,切實上好“開學安全教育第一課”,組織開展開學第一周安全應急避險疏散演練活動,嚴格落實“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節課,尤其是周五下午的最后一節課,無論什么課程,老師在下課前都要用5分鐘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醒”等安全教育制度。
(21)突出安全教育重點。根據學校及周邊環境實際、學生年齡特點、季節天氣變化等情況,加強防溺水、食物中毒、傳染病防控、防惡劣災害氣候、交通安全、防踩踏、防墜落、心理健康、禁毒、禁賭、反、艾滋病防控、國防安全、法制教育等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2)強化事故防范和應急演練。要加強應急管理,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針對一些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每學年學校要開展2次以上安全應急疏散演練,讓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自護方法,增強應急響應和事故處置能力。
(23)強化陣地建設和信息交流。加強學校安全輿論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開辟專題欄目,加強學校安全宣傳報道。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共同關注、關心學生安全,努力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4.化解矛盾糾紛,開展創建活動,營造安全和諧校園環境。
(24)扎實做好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建立健全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確保教育系統不發生大規模的聚集、上訪等,不發生非正常的赴省進京上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