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個人擔保書范文
時間:2023-04-03 10:39:3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公司為個人擔保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經 濟 擔 保 書
擔保人:
被擔保人:
一、擔保人_____________愿意為____________ 作經濟擔保。
二、被擔保人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間,若出現貪污、盜竊、挪 用公款或貨款(物)不還,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等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本人無力償還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并負責償還。
三、擔保人概況: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請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其擔保資格的真實性:
擔保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擔保人工作單位蓋章:
填寫時間 : 年 月 日
備注:
1、 請附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2、 擔保順序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員,員工的經濟擔保人應依此順序選擇。 擔保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有較穩定的收或固定資產;愿意為被擔保人承擔風險。
3、 擔保人工作單位只為擔保人的擔保資格的真實性作證明,不負任何經濟責任或連帶責任。
4、擔保人工作單位對擔保資格的真實性證明時應加蓋單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門章。
5、擔保書一式三份,用人單位、擔保人、被擔保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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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個人擔保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擔保合同范本二
致:A銀行(作為下述債權人的人)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為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鑒于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愿意向貴行A銀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范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并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并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于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余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d)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假如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后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b)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c)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d)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i)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iv)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e)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f)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g)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h)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i)擔保人已經向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j)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k)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l)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m)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a)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b)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c)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于本擔保書簽約日后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核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實為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d)擔保人將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e)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人;
(f)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準,同時使這些批準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準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g)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h)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人同意,但擔保人須盡快以書面通知人;
(j)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于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為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后或和解協議簽訂后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并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為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并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為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公布或被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為并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余條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為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a)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續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b)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于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于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c)擔保人于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a)本擔保書項下須發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采取書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b)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a)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后即為送達;b)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后兩個工作天即為送達。
(c)除非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a)除非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b)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為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權利或權益。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并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并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人各執一份。
C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篇3
借款擔保責任的確定主要是為了確定擔保人是否承擔連帶責任,不同的當事人對逾期借款合同的確認也會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擔保書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借款擔保書范文1個人借款擔保書范本
分行:
根據 (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 美元(或其他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 )元。本保證人同意
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為元 整(大寫) ,和該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 字第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賬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蓋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
借款擔保書范文2甲方(出借人): ,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通訊地址: 乙方(借款人): ,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通訊地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通訊地址: 乙方因資金短缺,由丙方提供擔保,向甲方申請借款。現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茲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二、借款利率為 /月(大寫:百分之 /月), /日(大寫:百分之 /日)。
三、借款期限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具體以款項轉帳之日起計。(如因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致使款項不能當日到帳,以甲方出帳之日起計)
四、借款期屆滿:乙方應以現金方式轉帳方式全額歸還甲方的本金和利息。
五、乙方應當按期還款,如需延期還款,必須在借款到期前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延期還款書面申請,丙方提供延期擔保,三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后,乙方才能延期還款。
六、借款用途 。若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七、為保證乙方按時全額還款,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擔保方式:
1、以位于
的房產(共 套)(面積: ;房地產權證號: )作為擔保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其他財產:
八、乙方沒有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或不按期還本付息的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借款逾期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
2、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的30%作為違約金。
3、承擔甲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訴訟保全費、執行費、交通費等)。
九、丙方擔保的范圍包括:乙方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十、乙、丙方提供的通訊地址為一切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如因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提供變更后的地址致使法律文書不能送達或不能及時送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爭議的管轄為 人民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三方各執 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書范文3借款人因處理公司業務,需要從財務部借款時,借款人保證自愿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并保證做到按規定辦事。
1、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總裁或總裁授權人批準后可預支差旅費,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
2、計劃外費用由總裁或總裁授權人審批
3、費用支付及報銷要求
(1)報銷票據必須為國家統一發票,經營性收款收據一律不能報銷入帳;
(2)各種開支必須符合國家財稅法規,報銷時經辦人應盡可能注明用途;
(3)手寫發票必須書寫清楚,數量、金額等必須完整;
(4)發票上單位名稱必須和報銷單位一致,否則不能報銷;
(5)各部門預借的支票及現金,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6)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帳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帳,必須向財務主管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試用期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4、逾期未報銷、未清帳,借款由當月工資中扣除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書范文4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鑒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
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鑒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證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
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后,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征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后,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范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篇4
抵押擔保范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抵押擔保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擔保書1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書
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生日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生日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擔保人______,系被擔保人______的(____),擔保人_____,和被擔保人共同出資購買了由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的坐落于____________單元____樓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的成套住宅(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備案號:____________二手房:房產證號: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壹套,支付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該房屋產權份額擔保人占%被擔保人占%,現被擔保人______準備向北川住房公積金中心處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購房余款,擔保人自愿以該房屋自己所擁有的產權全額作為被擔保人______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擔保人對房產抵押的有關事宜保證如下:
1、擔保人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內容予以認可。
2、擔保人同意以所有的房產份額全部給被擔保人抵押向北川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3、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貸款本息,擔保人自愿承擔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并承擔因抵押擔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如被擔保人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處分抵押房產的,擔保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擔保人: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書2租賃合同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保證人及第三方(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
(區/縣) 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商鋪。
2、甲方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未)設定抵押。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上述房屋用于經營________
加盟店,非經甲、丙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用途。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用途的情況下,以承包、轉租等形式變更實際
承租人,但不影響甲、乙之間的租賃合同關系。
3、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或丙方不得將房屋擅自對外轉租。
若乙方擅自對外
轉租的,丙方有權接替乙方作為該房屋的承租人。若丙方仍然對外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交付日期、合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該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則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支付(若有)的保證金雙倍(無息)退還給乙方,并將乙方已經支付的租金雙倍一并退還乙方。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
四、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計算租金:
該房屋租金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 元;在 年后年租金遞增 %,為人民幣 元。
2、租金每
(月/季度/年)計收一次,乙方于每檔租期開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在收到甲方開具的發票后向甲方支付房租。第一期租金乙方在 年 月日支付甲方。
3、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收到相關職能部門的賬單后支付。
4、甲方提供以下銀行信息供乙方按時繳納房租:
銀行賬號:
開戶人:
開戶行:
聯系電話:
五、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甲方收取前述款項后,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終止,乙方交還甲方正常使用狀態的房屋后二天內,甲方將保證金無息返還乙方。
3、因乙方原因導致第三方對乙方的投訴、索賠或任何形式的權利主張,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裝修免租期
1、乙方可享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裝修免租期。
2、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應繳納該期間使用房屋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房屋的可租用及安全狀態(除自然損耗外)。
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
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3、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盡快進行維修。如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進行修復的,則乙方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甲方提供該房屋內水、電滿足乙方的經營需要,確保正常規范的排污系統,提供三相電電容不低于
KW;預留 個外掛空調位置。
八、裝修
1、若乙方在該房屋交付后需對該房屋進行裝修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實施。
乙方同意自行處理施工過程中非因甲方原因所導致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事故。
2、在租賃期內,政府主管部門對乙方在該房屋的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施等,提出任何書面整改要求,乙方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整改。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租賃期屆滿合同終止,乙方將正常使用后的房屋返還甲方,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應對租賃物內的裝修予
以評估作價后,對乙方的裝修損失進行補償。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主張裝修損失。
2、乙方如在搬離過程中造成租賃物主體結構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十、特別約定條款
1、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租賃關系終結時,甲方與依據本合同確定的合同相對人各自依法履行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后合同義務。
十一、解除、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變更、解除本合同,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①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該房屋因社會公益被征用的;
③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納入城市拆遷范圍的;
④該房屋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合同任一方欲提前解除租賃關系的,應當提前1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在擬終止租賃關系之日前辦理房屋的交接,因一方原因導致無法或逾期辦理交接的,該方應當對擴大損失部分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相對方支付相當于同期月租金的倍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①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②甲方未及時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導致乙方在租賃物內無法正常經營的;
③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物內正常經營的;
④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租金,連續拖欠超過 個月,且經書面通知丙方壹個月后仍未收到拖欠房租的;
⑤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物主體結構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丙方亦不愿意接受的。
2、若乙方違反第二條之規定,或發生如下情況之一的,丙方有權取代乙方成為該房屋的唯一合法實際承租人,丙方行使該權利的,自丙方書面通知甲方送達之日起即告生效:
①乙方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②乙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強制措施的;
③乙方發生重大財務問題,可能影響乙、丙雙方之間的加盟關系的;
④乙方在經營加盟店期間有違法經營情況,被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的;
⑤乙方經營之加盟店嚴重虧損,丙方認為有必要收回加盟權自行經營的; ⑥乙方違反加盟合同約定或丙方公司規章制度,與丙方發生法律訴訟的;⑦乙方單方欲終止租賃關系的;
⑧其他丙方認為有必要收回加盟權的情況。
十三、稅費、規費承擔
1、甲方、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各自按時繳納稅收和有關費用。
2、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印花稅、登記費及一切附帶手續費(如有)將由甲方與乙方各負擔一半。
十四、郵寄
1、依據本合同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文件而發出的所有通知、單據均采用書面
形式,并用快遞或掛號發至對方。
2、使用快遞發送的,在發出后視為收訖;
使用掛號信發出的國內郵件,在掛號信寄出五日后視為收訖;國外郵件,在掛號信寄出三十日后視為收訖。
3、雙方的聯系地址為本合同上所列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掛號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于通知而導致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由甲方負責向房屋所在地區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附件。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人: 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電話:
人: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書3抵押權人: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人: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年__×月__×日,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大廈愿為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年__×月__×日甲方與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年__×月__×日支付__×萬元;__×年__×月__×日支付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市__×路 號的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土地使用證號
。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____×大廈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書4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后1 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 份,公證機關1 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
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
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篇5
第一章 招募與配置
第一條 目的
為公司發展提供合格人員,充分體現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二條 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辦理員工的招聘、錄用手續,并進行人力需求調查及薪資調查工作,向總經辦報送分析報告;
2.各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專業考核;
3.總經理負責簽署經考核合格者的求職表。
第三條 招聘原則
公司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全面評估的基礎上擇優錄用人才。
1. 回避原則
1.1親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級關系;
1.2同一部門同一地區人員分布適宜,避免過分的老鄉關系和裙帶關系出現。
2. 不能錄用原則
2.1在集團各公司服務并解聘的(特別人員經總經理批準可錄用);
2.2未滿16周歲的人員;
2.3體檢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違法犯罪行為正被公安機關通緝者。
第四條 招聘條件及招聘需求批準程序
1. 招聘類型
1.1新增崗位是指崗位空缺的補充將造成企業總體人數增加;
1.2補員是指空缺崗位的招聘不影響企業總體人數的構成。
2. 招聘條件
2.1公司擴大規模需增員時;
2.2公司組織結構調整需增加人員時;
2.3新項目組建或增加編制時;
2.4公司需儲備人才時;
2.5公司原有職位空缺需補員時;
2.6其他人力資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審批程序
3.1補員招聘:用人部門在人力資源部的協助下根據需求情況填寫《招聘申請表》,經用人部門負責人簽字申請,送總經辦審核屬實后,于每月25日前遞交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3.2新增崗位招聘:用人部門負責人在《招聘申請表》上詳列新增原因、職責范圍和資歷要求,報總經辦組織崗位評估,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核準同意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招聘;未通過核準的,由人力資源部反饋給申請部門。
4.招聘及錄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試并篩選——部門主管復試——總經理審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試用——試用期結束合格者轉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資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請表》之日起,擬定當月招聘計劃,報總經辦審批后,組織招聘。一般崗位招聘周期為兩周-四周;個別崗位由人力資源部及用人部門視情況協商延長或縮短周期;
4.1.2應聘人員應聘時需填寫《應聘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檢驗相關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健康證明等,從事技術工種的還需有技術等級證,且提供之證件必須為原件),并在《應聘程序記錄表》之“初試”欄內簽字確認,合格后,推薦給用人部門進行專業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門在《應聘程序記錄表》之“復試意見”內簽字確認,并附上相關考核資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資源部;
4.1.4總經理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面談,內容包括薪資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談合格后,總經理告知人事行政部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三個月。
4.2錄用流程
4.2.1錄用者辦理入職手續前,需向公司遞交體包頭市市級醫院進行的肝功能和肺部體檢報告一份。
4.2.2錄用者報到時須帶上個人證件(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職業等級證、特殊崗位需有從業資格證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兩張)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維修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入職需提供原單位的《任職證明》。
4.2.3員工入職時應簽訂《員工試用期協議書》、部分崗位簽訂《擔保書》。
4.2.4領取員工工牌;錄考勤;領取工服。
4.2.5 人力資源部進行一天入廠培訓,接受公司文化、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崗位相關知識等培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送部門進行崗位培訓。
4.2.6到崗參加上崗培訓, 由部門負責安排,培訓時間為七天;內容為崗位工作程序、崗位相關技能等。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部門工作;由總經辦經理進行培訓跟蹤及督導工作。
4.2.7新員工入廠七天內為適應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辭退或離職者,公司不予計發報酬及其它經濟補償。
4.2.8錄用員工后,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建立新的人事檔案,并將員工入職后的相關資料全部納入檔案中集中管理。
4.3轉正流程
4.3.1試用期結束前一周,人力資源部將該員工入職時部門填寫的《試用期員工考核表》發放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表現及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填寫完整后交人力資源部;
4.3.2試用合格者,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予以錄用,合同期限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門可根據情況延長試用期(最多延長三個月)或退回人力資源部;
4.3.3人力資源部視被退回員工基本情況可調換崗位另行試用或予以辭退。
第二章 員工離職
第一條 離職類型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
2.按勞動關系終止原因把離職類別分為:終止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辭職、辭退和開除。
2.1勞動合同到期而不與之續簽勞動合同的稱為終止勞動合同;
2.2試用期滿后員工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并經公司同意后離職稱為辭職;
2.3連續曠工三天或當月累計曠工一個星期以上稱為自動離職;
2.4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無法勝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離職稱為辭退;
2.5凡違法犯罪、職業道德缺失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離職稱為開除。
第二條 離職結算辦法
1. 終止勞動合同
自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不與之續簽勞動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工資等經濟結算手續;
2. 辭職
2.1按規定提前1個月書面申請(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經批準離職前的工資照付。
2.2 30天內(試用期三天內)辦完離職手續,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與部門商定。從遞交離職申請到公司批準離職之日必須服從公司之安排,否則按自動離職論處,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照價賠償。
2.3人力資源部同用人部門根據離職員工崗位之需及時安排(招聘)人員跟班,在一個月內完成交接手續,經主管確認交接手續完畢后,簽批辭職報告,辦理離職手續。
3. 自動離職
不作任何結算。
4. 辭退
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結算。
5. 開除
不作任何結算。
第三條 離職結算程序
1.員工獲得離職通知后,持廠牌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程序記錄表》,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資源部確定出勤天數及補助項目。后報總經理批準到財務部結帳。
2.凡離職員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內辦完有關離廠手續,逾期不辦或有意拖延時間者按自動放棄結算論處,不給予補辦任何手續。
3.離職人員結算完畢后不準進入車間活動。
4.出納及會計離職時,自辭職報告上交之日起,工資暫停發放,由審計部門先行查賬,賬目清楚且移交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辦理結算手續。
5.業務人員離職須將客戶電話、資料等上交部門主管。
第四章 勞動關系
第一條 勞動合同管理規定
為規范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公司及員工雙方的約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合同簽訂范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員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員工如有正當理由欲辭職,可以提前寫出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試用期滿后須提前30天),經部門主管/經理批準后,三日內到行政部辦理離職手續。
3.1.解雇: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根據合同規定,公司可解雇該員工。
3.2.開除:如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制度,公司可予以開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由于特定原因,公司與員工經過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終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員工不予續約,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終止。
4.違約賠償
4.1.對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的(含未按規定的離職日起提前離職的)員工,將其未結算工資及其他應付款項作為違約賠償金。
4.2.對合同自然終止的員工,如不按時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時間擬造成事實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應勒令其離職。
4.3.對因嚴重違紀而開除的員工,公司將根據該員工違紀情節輕重或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向其索取賠償,賠償金額由公司據實訂立。
4.4.對批準離職的員工(含辭職、辭退、開除)須于規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行政部辦理離職手續;不按規定日期辦理手續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將各部門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名單及合同期限統計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門經理/主管保存。對合同到期的員工各部門主管應提前二十天進行考評,考評結果應在五日內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審查后,決定該員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員工去留。
5.2.對擬與之續簽合同的員工,行政部應及時辦理新的勞動合同。
5.3.對不按上續程序辦理員工考評的主管而造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的,應由該部門主管承擔經濟賠償并追究相關責任。
5.4.《員工勞動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經主管批準,一律不予借閱。
第二條 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人事檔案收集和保存員工的各類人事資料,屬公司商業秘密,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閱覽。
2.員工人事檔案包括:①身份證復印件;②學歷證復印件;③健康證明;④技術職稱證復印件;⑤個人簡歷;⑥應聘登記表;⑦應聘程序記錄表;⑧面試考試題;⑨試用期間考核表,調薪表等。
3.員工人事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新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后,開始建立該員工人事檔案。
4.在職員工檔案按部門或工號順序排列,由人力資源科統一保管,副主管級以上員工檔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員工離職后,人事檔案連同離職申請(決定)和離職程序記錄一同轉為離職人員檔案。
6.離職人員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存。
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時間:
6.1主管級以上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3年。
6.2辭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2年。
6.3解雇人員、自動離職人員、被開除人員檔案保存期為1年半。
滿保存期檔案經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統一銷毀。
7.查閱員工人事檔案需辦理查閱手續。
7.1查閱主管級以上級別(含副主管)員工人事檔案,需經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查后報總經理批準。
7.2查閱一般員工人事檔案需經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批準。
7.3借閱員工人事檔案時間不得超過1天。
第三條 保密制度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確保公司商業、技術資料的安全和人事資料的保密可靠,制訂本制度。
1.公司檔案資料分一般資料和保密資料兩種,保密資料包括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市場資料、客戶資料、供應商及供貨資料、財務資料、人事資料,除此之外的資料為一般資料。
2.員工有義務和責任為公司保護一切保密資料的安全與保密,保證信息不外泄,資料不外流,具體規定如下:
2.1.未經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摘抄、復印任何保密資料,違者以違反工作紀律論;
2.2.收發、傳遞或經批準攜帶保密資料外出的,由經手人負責該資料的安全與保密,如發生泄密,以玩忽職守論;
2.3.掌握公司保密資料的員工,如經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許在公司大范圍內談論所掌握的資料,更不允許對公司以外的無關人員,特別是公司競爭對手提及相關資料,如發生以上行為,將以泄密論處;
2.4.掌握公司保密資料,特別是技術及市場資料的員工,如與公司競爭對手勾結,竊取公司機密,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前來公司訪問或服務的客戶或其他外來人員,前臺接待員給予對方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后,電話通知受訪人,由受訪人引導方可進入公司辦公區域。進入軟件技術開發區域,還必須事先征得技術總監的批準。
4.本制度由各部門配合,互相監督執行,如發現公司機密已經或可能泄露,應及時報告公司相關領導,立即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第四條 特殊崗位人員擔保規定
為加強特殊崗位人員管理,防患未然,經公司研究決定,對直接接觸公司財務及客戶資料的特殊崗位人員實行擔保管理。特殊崗位人員在公司服務期間的行為需請人擔保,違反規定造成公司損失,該特殊崗位人員及其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有關規定如下:
1.擔保管理的崗位范圍:
需請人擔保的職位有:財務出納、司機。
2.擔保人范圍:
2.1.公司已滿試用期的在職人員,但兩人之間不得互相擔保;
2.2.集團內其它公司在職人員;
2.3.有包頭市戶口的非公司人員。
3.擔保人的責任:
擔保人一經承諾對被擔保人提供擔保,即需對被擔保人在華銀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的行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被擔保人個人行為損害公司利益,被擔保人擅自離開公司或其他原因無法(無能力)承擔相應責任時,該責任由擔保人承擔。
4.擔保手續的辦理
公司將提供擔保書格式,擔保書由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雙方簽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頭市戶口非本公司人員擔保人需出具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查驗,并留復印件,附在擔保書后)。
5.擔保手續的變更
被擔保人正常離開公司,擔保關系自行終止。擔保人先于被擔保人離開公司,被擔保人需重新找合適人員擔保并辦理手續。擔保人或被擔保人要求終止擔保關系,需以書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時被擔保人需重新找合適人員擔保并辦理手續。
第四章 附則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撰并解釋;
2.隨公司發展及要求變化,公司有權對內容進行調整;
3.自總經理簽字之日起執行。
4.附表:
《招聘申請表》
《應聘程序記錄表》
《員工試用期協議書》
《擔保書》
篇6
2003年3月31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就汪普有、崔嵬、信玉起合同詐騙、虛報注冊資本一案做出終審裁定。現年44歲的汪普有犯合同詐騙罪、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崔嵬、信玉起犯虛報注冊資本罪,分別被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及罰金。至此,這起公安部督辦、市級督辦、涉案
1000萬元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終于塵埃落定。在該案中,天津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的民警們足跡踏及新疆、陜西、上海、北京、浙江、山西等地,終于抓捕了犯罪分子,成功破獲此案。
偽造身份 騙取信任
1986年,汪普有從陜西省鎮安縣調到新疆伊寧市某礦冶公司工作。1993年,汪普有由于工作出色調到總公司任辦公室主任,1995年升任總公司經理。1997年,汪普有所在公司掛靠到某大公司旗下,主要經營煤炭生意。1998年,隨著業務量的擴大,汪普有經常上北京、下天津,主要依靠天津港轉運煤炭。1998年下半年,汪普有偽造了一張文職五級的軍官證。有了“軍人身份”的汪普有做起生意來可謂如虎添翼。他利用山西煤炭資源和天津港較低的運輸成本著實做了幾筆大生意,賺了一些錢。當年,在業務往來過程中,汪普有結識了天津愛思公司(公司為化名)的沈總,經過幾次接觸,汪普有利用軍人身份很快取得了沈總的信任。隨后,汪普有與愛思公司也成為了生意伙伴,做起了生意。第一筆生意,愛思公司出資400萬元,交由汪普有使用。汪普有則負責組織煤炭購銷、轉運等事宜。沒過多久,汪普有順利將煤炭賣出,并將400萬元連同50萬元的利潤分成打入愛思公司的賬戶,愛思公司更加信任汪普有。
耍盡手段 詐騙巨款
1998年10月間,按照有關規定,汪等人經營的煤礦被注銷,這對汪普有來說是個突如其來的打擊。當年11月,汪普有決定自己成立一家公司開展業務。但是,汪普有憑那點“資本”辦不了公司。經再三考慮,汪普有決定虛假注冊一家公司。為此,汪普有找到了因業務關系相識的“朋友”信玉起,讓其幫忙。信玉起應允后,為汪聯系了在開發區經營的天津眾仁工商登記事務所(現已被取締)的負責人崔嵬。經三人商議,崔嵬按照汪普有的要求,以汪普有、信玉起作為股東,各虛假出資400萬元,注冊以汪普有為法人代表的公司———天津海聯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期間,汪普有支付了崔嵬為其注冊公司所需的費用及報酬。而后,崔嵬向他人購買了假驗資報告并偽造了注冊公司的有關材料,為汪普有辦理了注冊資金人民幣800萬元的天津海聯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工商注冊登記手續。同年12月,汪普有如愿以償拿到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一切準備工作已就緒,汪普有感到條件已成熟。1999年3月,汪普有與天津愛思公司協商共同經營煤炭生意的有關事宜。這次可是一筆大“買賣”,總共要投資1000萬元。由于上一次的成功合作,天津愛思公司對汪普有已深信不疑,很快就達成了意向。天津愛思公司為慎重起見,特別提出要汪普有必須提供相應的第三方出具的擔保書才同意打款。
汪普有滿口答應,但誰能為他提供擔保呢?他想到一個老朋友趙經理。趙經理是中國某經濟技術服務公司的負責人,汪普有專程趕赴北京,來到這家經濟技術服務公司。這次,他沒能找到趙經理,但是他找到了該公司的辦公室主任劉某,謊稱因故借一張蓋有該公司公章的空白便函使用,劉某未多加考慮就同意了。汪普有將騙得的空白便函私自打印上擔保內容,偽造了一份第三方擔保書。
這份汪普有用偽造的第三方擔保書騙取了天津愛思公司的信任,雙方簽訂了合作協議。協議規定:“由天津愛思公司出資1000萬元,交給汪普有經營煤炭生意。3個月后,汪普有向天津愛思公司返還1000萬元本金及100萬元利潤款。”
東窗事發 拔腿逃匿
協議生效后,汪普有為不引起愛思公司的懷疑,將首期款185萬元打入了山西大同某發煤站的賬戶。在取得愛思公司信任后,汪普有卻將其余815萬元全部打進了自己的天津海聯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賬戶。1999年6月26日的這一天,按協議規定,汪普有應將1000萬元資本金和100萬元利潤歸入天津愛思公司。但是,汪普有卻從此再也不露面。經多次催款,汪除退還100萬元外,即以種種借口搪塞,拒不還款。直到2000年10月份,汪普有一下子音信全無,愛思公司再也無法找到汪普有了。此時,愛思公司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無可奈何之下,到天津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報了案。
不辭辛苦 查清案情
對于此案,經偵總隊領導極為重視,立即責成總隊經偵二支隊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偵調工作。而這時,汪普有也自知犯了重罪,他不敢回家,甚至不敢與家人聯系,自己找朋友借了輛公爵王轎車,雇一名司機,整日拉著他在全國各地游蕩。他先后去了黑龍江、上海、杭州、湛江、貴州、河北省、山西、江西等地。
2001年4月,專案組獲得一重要線索:汪普有之妻于2000年底在北京生有一男孩,按經驗推斷,汪普有與其妻很可能仍滯留于北京。專案組在北京警方的大力協作下,走遍了全北京各大醫院,終于在某醫院的登記簿上查到了汪之妻的住院登記。據醫院方面反映,汪之妻生產期間,汪普有始終未曾露面,其妻登記的住址是北京亞運村小關北里,具體地點不詳。
經過連續多日的工作,警方終于查到了汪普有的租住地址:北京亞運村小關北里某居民樓1102號高層住宅。專案組在嚴密監控下,選派一名女民警裝扮成街道干部,以查計劃生育為名進入該住宅進行偵查。種種跡象表明,汪普有確實不在此居住。專案組并沒有氣餒,而是進一步分析了案情,將工作重心放在汪的親屬、朋友等關系上,深入摸排線索,架網布控,抓捕汪普有。
尋線追蹤 大獲全勝
2001年4月,汪普有合同詐騙案被同時定為公安部級、天津市級督辦案件,犯罪嫌疑人汪普有被定為督捕逃犯。專案組對汪普有山西、河北、北京的50余名關系人進行了拉網調查走訪,2001年6月13日,專案組經深入摸排,獲得一重要情況:汪普有與山西、浙江的關系人有過秘密往來。專案組兵分三路,立即行動,一邊繼續在北京工作,一邊派員前往山西、浙江兩地開展偵控工作。
篇7
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交易對手未能履行約定契約中的義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即受信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授信人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風險的主要類型。
信用管理,是指授信者對信用交易進行科學管理以控制信用風險的專門技術。
二、信用協議的簽訂
南孚信用管理部根據客戶的風險等級、預計銷售額、存貨周轉時間和賬款回收時間對客戶提出的信用申請予以審批。業務員在信用審批后方能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將信用條款一并寫入銷售合同或單獨簽訂信用協議。
信用協議簽訂的風險控制點:首先,企業應將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明確列示,違約金的標準參照銀行規定來執行,起到約束客戶回款、避免拖延付款的作用;其次,應規定對給予客戶的信用條件享有單方面調整的權限,保證在客戶信用狀況變化時,公司可以及時調整客戶信用,盡快收回貨款;最后,涉及抵押、擔保等較為復雜的授信,以單獨的信用協議方式將雙方權利、義務予以明確,若此協議存在與主合同即銷售合同不一致的條款,應視為對銷售合同條款的變更。
三、信用控制
授信中對客戶的信用控制必須將額度和期限兩者結合起來。單一的額度控制類似于傳統的鋪貨形式,給客戶一筆放賬而不管欠款時間的長短,這樣客戶的應收賬齡可能會拉得很長,應收賬款的質量無法保證;而單一的期限控制則可能造成客戶欠款規模失控。無論哪種單一控制方式都是不科學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的控制應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信用額度計算的方法很多,比如根據營運資金、凈資產的一定比率來測算、銷售量法等。就我國目前的信息公開程度而言,銷售量法會是比較可行、實用的一種。銷售量法是根據以往或預計的客戶訂貨量和訂貨周期來確定信用額度的方法。以客戶的預計/平均日銷售量為基本數額,以標準信用期限為參數,計算客戶的信用額度,同時將客戶的歷史付款記錄或信用等級作為修正系數。信用額度的計算公式如下:
信用額度=預計/平均日銷售量*信用期限*修正系數
其中,標準信用期限的確定一般以本地區或本行業的一般信用期限為基本參考值,結合客戶存貨周轉和賬款回收的時間,最后根據本企業的發展階段、財務狀況、市場環境、產品競爭力等多種因素進行調整。當然針對不同銷售渠道的客戶,標準信用期限是不同的。
四、授信類型及信用風險防范
授信可以根據時間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和長期兩種。短期信用是針對需要對某一筆出貨進行特別放行的授信。長期信用是與特定客戶的所有往來交易都采用先出貨后收款的一種信用支持。
(一)短期信用
短期信用一般用于緩解客戶的資金周轉緊張、節假日備貨需求及其它突發因素。信用期限一般不超過30天;信用額度也是要控制的。
客戶申請短期信用時須填寫申請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原件提交給企業。 標準的短期信用申請表里涵蓋了客戶信息、申請時間、還款時間、申請額度、逾期還款違約金、客戶簽章處,實際就是個簡易版的信用協議。此外對信用風險控制的考慮,在客戶首次申請短期信用時,要求客戶附帶簽署個人擔保書,實現企業和個人擔保的債權雙保險。
(二)長期信用
長期信用的業務類型除了不附帶任何條件的信用交易外,還有信用證結算、票據結算、擔保、分期付款等信用交易方式。南孚銷售結構中,約80%來自傳統渠道,這些客戶多為小規模的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企業或個人,本身信用等級較低、信用風險大。為了滿足銷售需要,在賒銷過程中,多采取附帶擔保條件的信用交易方式與此類客戶進行結算,以降低交易帶來的信用風險。純粹的信用交易方式則主要運用于現代渠道、工業配套及出口。 這里我們重點探討下票據結算和擔保這兩大企業常運用的信用交易方式的具體操作及風險控制點。
1、票據結算
在我國,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目前企業間交易結算常用的是商業匯票中的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給企業的一種授信,企業只需交納匯票票面金額的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和費用給銀行,資金占用少,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它將企業信用轉換為銀行信用,有效地解決了企業間交易互信;它的流通性較強,可以背書轉讓、提前貼現等。
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時,雙方可以簽訂單獨的付款合同,或在客戶填寫的申請里加入“承兌到期時企業向承兌銀行提示付款后,無法順利解款時,客戶應在幾個工作日內以電匯形式及時還款”這一條款,從而保障企業的權益,控制信用風險。最后,銀行承兌匯票接收時應注意:一是驗證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二是票面要素是否完備、有無瑕疵;三是關注承兌銀行本身的資質,是否為規模實力較大的銀行。通過以上措施,可以有效保證企業解款的順利進行,及時回收貨款,降低信用風險。
2、擔保
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根據法律規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抵押、保證、質押、留置、定金。其中抵押、保證和質押方式在企業中較常運用。
3、抵押
抵押的標的物通常是不動產,實際操作中多將房產作為抵押物。抵押人可以是客戶本人、公司負責人或自愿為該客戶提供擔保的第三人。
房產抵押授信中的幾個風險控制點:一是房產抵押前,客戶需通過中介機構進行房產評估,并提供房產評估報告;二是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并取得房產他項權證;三是授信額度應在抵押的權益價值內且不超過房產評估值的70%為好,并考慮客戶的銷售情況設定;四是盡量要求客戶以商用住房來抵押,客戶無力償還貨款時,通過法院執行商用性質的房產相對容易;五是實地核查房產他項權證的真實性,防止證書造假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信用風險。
4、保證
保證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所做的一種擔保。當客戶信用等級較低時,企業為了降低信用風險,可以要求客戶提供第三方擔保。
第三方擔保可以是個人擔保或其他公司擔保。其他公司擔保較為簡單,企業只需在評估其擔保資格后與其簽署擔保協議并明確擔保方的連帶擔保責任即可。個人擔保的情形較多,當客戶的組織形式為公司制企業時,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提供個人擔保,能將客戶的有限責任轉換為個人的無限連帶責任,進而有效降低信用風險。此外,個人擔保書中如能列示家庭財產清單并將相關權屬證明作為附件,將為發生壞賬時的貨款回收提供便利;擔保方若已婚,應將夫妻雙方都列為擔保人,避免涉及共有財產的分割問題。
5、質押
質押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對于持有銀行承兌匯票既不想貼現又需要信用支持的客戶來說,匯票質押是個比較好的選擇。匯票質押相比房產質押有兩個優點:辦理手續較便捷、發生壞賬時抵押物的執行力更強。只是企業要注意為提供匯票質押的客戶在質押期內設置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讓客戶交易滾動起來。
篇8
此證:
鑒于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________”:指位于____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后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____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共10頁,當前第1頁12345678910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iii)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共10頁,當前第2頁12345678910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3.1 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并可處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時間(________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后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后,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于:銀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稅務”)。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共10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于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并發放并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于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托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布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并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并已將復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于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共10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 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記稅,依擔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_____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______產負債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于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征稅權力機關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并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并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托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共10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 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國法律組建并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國有管轄權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 貸款條件
6.1 在付款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于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并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為銀行所滿意;
(c)(1)借款方遵守全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并且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并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采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并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并不限于,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有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有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并作為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為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并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 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圍除外;
7.1 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后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共10頁,當前第6頁12345678910
7.2 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后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盡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采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并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并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于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其他債務,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托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基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并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準或授權及進行登記,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準、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后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和投資委員會第37項批準書)的經確信的副本。
7.5 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并隨時在征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為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不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并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 存繼、商業行為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為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于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為當事人一方并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 違約事件
8.1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補充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準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于無效;或者共10頁,當前第7頁12345678910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要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沒有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為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為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并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并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并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并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后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日或以后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后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后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后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生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布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并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儲的款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并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條 管轄地
9.1 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即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并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后,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 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托、指派和授權____________公司(位于____________)作為它的行為其收受在____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消弱和影響基于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聲明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為了便于在銀行在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加利福尼亞保持一個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行,并且保證答復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于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咨詢。共10頁,當前第8頁12345678910
9.3 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的____________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于或與本協議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宣誓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從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 其他
10.1 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有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于各方之間民諒解的內容,并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 費用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因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特聘的美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旅差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并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 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為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民意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了特定的目的時才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授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 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聲明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對貸款銀行:
致: 致: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說,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為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后8天視為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發送時間即視為收到時間。
10.6 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____法律并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 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任何管轄區域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并不使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0.8 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共10頁,當前第9頁12345678910
10.9 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聲明或其他通信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文件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譯本發生沖突的情況下,不論為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為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本;
10.10 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 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政數據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 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 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簽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
雙方于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________
篇9
一、發行企業債券的基本規定
(一)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
企業發行債券是有條件限制的,并不是可以隨心所欲地濫發企業債券。一般認為,商業性的經營公司、中介企業、服務行業均不適于發行企業債券。全民、集體大、中型生產性企業才可以成為發行企業債券的主體。具體地說,企業發行債券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一是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二是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三是企業具有償債能力;四是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五是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債券的企業必須是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與政策的企業,必須是中央或地方欲重點扶植的企業及其重點項目,所籌集資金用于國家支持的產業,而且有利于國民經濟的發展。當然,發行債券的企業必須具有相當的償債能力,即以其資產作為到期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的后盾,如系小型企業,或者已經資不抵債,就不符合發行債券的基本條件,如即使已經發行債券,該發行行為也應認定為違法。
(二)企業發行債券的限制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用于本企業的生產經營。條例還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這應當說是對企業獲取債券資金后如何使用資金的限制性條款,要讓企業明白債券款到手后并非可以隨便支配、處分,必須按照申請、批準的用途適當使用資金,不準許作風險性投資。這種限制,一方面是為了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之彌補,能夠保持企業有良好的發展勢頭,不至于前三年盈利,得到一大筆債券款后反而生產陷于停滯,或者出現虧損等不應有的局面。另一方面是防止企業作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防止債券款的無謂流失,免得給購券人(或持券人)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根據條例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總面額不得大于該企業的自有資產凈值。該規定是為了防止企業發行債券后包袱過重,一旦發生生產、經營虧損,則很可能導致企業的破產和倒閉。該條例還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該規定是從防止企業發行債券可能影響國家金融秩序的角度為出發點的,從而避免企業在發行債券過程中不切實際地隨意制定債券利率,擾亂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該條例還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依照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的規定辦理。企業發行債券一般分為短期和長期債券,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發債企業,其將券款投入固定資產后,往往見效益時間較長,收回成本速度較慢,固有必要嚴格審批手續,防止企業將資金隨意投入固定資產,增加持券人的負擔。
(三)發行企業債券的審批
根據條例之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擅自發行和變相發行企業債券。中央企業發行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批;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凡是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完備的,比如只有人民銀行批準,或只有計委批準,或盡管有兩個審批單位的審批手續,但該兩單位不符合文件規定,即不是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上的部門審批,即應當認定發行企業債券未得到依法審批,該發行企業債券行為應認定為違法。
二、發行企業債券的法律責任
(一)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任
發行企業債券要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否則,就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發行或者變相發行企業債券的,以及未通過證券經營機構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令停止發行活動,凍結并責令退還非法所籌資金,處以相當于非法所籌資金5%以下的罰款。第二十七條規定,超過批準數額發行企業債券的,凍結并責令退還超發部分或者核減相當于超額發行金額的貸款額度,處以相應于超額發行部分5%以下的罰款。根據1993年4月11日國務院國發[1993]24號“關于堅決制止亂集資和加強債券發行管理的通知”第四條之規定,公司、企業債券及其他任何形式集資的利率都不得高于同期國庫券的利率。根據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所以,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超過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最高利率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令改正,處以相當于所籌資金金額5%以下的罰款。條例第三十六條還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購買企業債券的法律責任
根據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用財政預算撥款、銀行貸款或者國家規定不得用于購買企業債券的其他資金購買企業債券的,以及辦理儲蓄業務的機構用所吸收的儲蓄存款購買企業債券的,責令收回該資金,處以相當于所購買企業債券金額5%以下的罰款。按照本條規定,專項資金不得挪用,如已挪用于購買企業債券,按規定也必須立即收回。其實,對于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和經銷機構來說,他們本身并沒有過錯,有過錯的就是購買債券的企業,如強令從發行企業和代行機構那里收回資金,也未見得公平。似應考慮由購買企業將債券轉讓給他人,爾后再從他人處將資金收回。
(三)未按批準用途使用資金的責任
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未按批準用途使用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的,責令改正,沒收其違反批準用途使用資金所獲收益,并處以相當于違法使用資金金額5%以下的罰款。發行企業債券所籌集資金,在申報發行時其資金用途已經確定,不允許隨意改變使用用途,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很清楚。
(四)承銷和轉讓企業債券的法律責任
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非證券經營機構和個人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或者轉讓業務的,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承銷或者轉讓企業債券金額5%以下的罰款。對此,條例第二十三條作出了明確規定,非證券經營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和轉讓業務。也就是說,企業不能濫發債券,不得濫用所籌集資金,也不能委托沒有經營發行債券主體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和轉讓企業債券,無權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如違反了規定,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五)有權處罰的機構及其職權
根據條例之規定,有權作出處罰決定的是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作出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條例還規定,地方審批機關違反本條例規定,批準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根據情況相應核減該地方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債券監督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主要是指審批發行企業債券的機關,其工作人員在具體審批時把關不嚴,有的甚至可能與發行債券的企業人員勾結在一起,對不該予以批準的作出了批準決定,或者不該批準那么大數額的卻也作出批準決定,對這種瀆職或失職行為,均應依法予以處理。
三、企業債券糾紛的特點及其原因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報告得到批準后,即應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告,刊登債券發行章程,包括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債券規模和辦法,還本付息時間、地點等。爾后由批準發行債券的機構批準的債券經營機構,以發行的方式發行,或以包銷的方式進行發行。發行商扣除必要的費用及費,或者包銷費用后,將所籌集資金交給發行企業。發行企業在債券到期后,負有還本付息的義務,但往往根據約定,債券即將到期時,發行債券企業應提前數日將債券本息交給發行機構,由發行機構代其兌付持券人的債券本息。也可由發行機構先承擔向債券持有人履行還本付息責任,之后發行機構再向發行企業追索。
(一)企業債券糾紛的特點
當前,基本上是由發行企業債券的證券經營機構提起追索訴訟。往往是因發行債券的企業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將應當支付給債券持有人的資金交給證券經營機構,而導致證券經營機構無法兌付企業債券的本息。當然證券經營機構即使有錢,也不愿意自己墊付這批資金。由于企業債券動輒幾千萬元,甚至有的還上億元,如發行企業債券的證券經營機構代墊這筆資金,將很容易宣告證券經營機構破產。在我國的資金市場中,國庫券的利率是比銀行利率要高的,國庫券到期兌付,有國家財政和銀行作為保障,人們自然不會驚慌;而企業債券的到期兌付,靠什么作信用呢?有的根本沒有有效擔保,有的即使有,也往往要打官司,否則擔保人是不會輕易承擔責任的,等打完了官司,也要一兩年過去了。由于債券利率與銀行利率相比,債券利率要比存款利率高出許多,按國務院規定,最高可以高出40%.這樣必然會對廣大群眾產生某種吸引力,導致大量閑散資金流向債券市場。老百姓往往難以從實質要件審查債券是否可靠,而僅從表面上看,既登了報,又由證券經營機構發行,有的甚至還由銀行的儲蓄網點發行,肯定萬無一失,不知不覺就掉進圈套。在購買企業債券時,不論是公民還是法人,一定要了解發行企業債券的章程,擔保單位是否有實力,是否真實擔保,以避免上當受騙。
(二)企業債券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
從1993年和1994年的國務院一系列文件分析看,當時國務院大力支持發展債券市場,支持各種方式的集資。從國發[1993]24號和國發[1993]62號文件看,雖然冠以“關于清理有償集資活動”,“關于堅決制止亂集資”,“堅決制止亂集資問題”等,但從其內容看卻不是這樣的。
第一,處理不堅決。比如國發[1993]24號文件中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制止各種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集資。任何地區、部門、企業等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在國務院有關規定之外,以各種名義亂集資;對已搞的高利集資,要分別不同情況,予以妥善處理”。該規定中提到的“違反國務院有關規定”指的是什么規定,有什么具體的規定?“予以妥善處理”又給人們留下了較大的余地,各地政府均可把自己的集資行為解釋為不同情況,可予妥善處理的情況,所以這對規范資金市場是極為不利的。
第二,名為制止,實為鼓勵。國發[1993]24號文件指出:“企業短期融資券暫不納入國內證券發行計劃,其發行規模和管理辦法,仍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期限嚴格按三、六、九個月掌握,所籌集資金只能用于企業臨時性、季節性流動資金不足,不得用于企業的長期周轉和固定資產投資。凡期限超過九個月的企業短期融資券,一律納入地方企業債券發行計劃”。這一規定實際說明企業發行債券受條例限制,而發行三、六、九個月的短期融資券卻是很靈活的,僅受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的制約,而人民銀行的規定是否就能制約住企業呢?一般認為,政府管企業,銀行通過什么職權管企業?還不是企業想怎么發行融資券就怎么發行?再說,一旦超過九個月,國務院還能給企業圓一個場子,又一下子納入了地方企業債券的發行計劃,豈不都可以采取這個辦法,倒都可以混個名份?這名義上是限制企業亂集資、亂發債券,到最后又給企業發行違法債券找出路,或為其合法化制定依據。這到底是制止亂集資,還是鼓勵亂集資?
第三,名為清理和制止,實為依法照章可以集資。國發[1993]62號文件規定,“下列集資活動,可以依法照章進行:(一)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2號)及有關法規發行股票,依照國家體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體改生[1993]114號)發行內部職工股;(二)企業依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第121號)發行企業債券,依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發行短期融資券;(三)金融機構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股票債券管理的通知》(國發[1987]22號)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發行金融債券;(四)各有關單位依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國發[1992]68號)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發行投資基金證券、信托受益債券。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國家財政撥給的資金、有專項用途的預算外資金、銀行貸款和拆借資金參與本條例所列各類有償集資活動。”以上規定,實際是對以前所允許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等發行活動的確認和支持,僅是該文件開始時稱有償集資活動一律暫停,但卻未講一律禁止或徹底廢止,卻也充分肯定可以繼續發行依法照章的四種集資活動,而恰恰這四種集資活動缺乏予以配套的細致化、條文化的嚴格規定。
在近年來暴露出的許多問題,諸如由于對發債審批機構授予的審批權限過大,國家對債券市場的監管約束不力,以及地方政府直接或間接發行債券,根本不進行正常審批,加之發債企業缺乏誠實信用,根本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等,均是導致債券糾紛的直接原因,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和思考。
四、幾類企業債券糾紛案件的認定與處理
審理企業債券糾紛案件,應當按照發債當時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查明案件事實,分清案件是非,公平、合理地確定各方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尤其是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抓住案件爭議焦點,并根據有過錯一方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才能公正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在具體處理過程中,應注重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如何認定以發行私募債券之名行借貸之實的問題。應當根據各方當事人的約定進行審查,所發行的私募債券是否得到金融主管機關的審批,是否實際發行了私募債券,以此認定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是債券糾紛,還是借貸糾紛,并依法作出相應處理。比如,某證券公司與信托公司于1992年9月,簽訂一份委托買賣私募債券協議書;1992年9月29日,信托公司與一房地產公司簽訂一份委托買賣私募債券協議書。從三方當事人協議約定及實際履行情況看,房地產公司手中根本沒有什么私募債券,也未經任何一家金融管理機關批準,實際是以私募債券為名,行借貸之實。證券公司沒有從事借貸的權利能力,其與房地產公司的借貸行為違反了國家法律與政策之規定,故三方當事人分別簽訂的兩份協議及后來簽訂的補充協議應認定為無效。按照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房地產公司應將占用證券公司的本金和利息歸還證券公司。還本金是沒有爭議的,關鍵是利息怎么認定,按照1996年3月最高法院的批復之精神,雙方非法所得之利息應予以收繳,但按本案實際情況,證券公司的本金屬富民基金,牽涉到千家萬戶,其主觀上并非要違法經營,擾亂金融秩序,故可不予以追繳,對房地產公司還本、付息的責任應予以認定。從證券公司與信托公司的委托買賣協議規定看,信托公司證券公司購買私募債券,不享有任何權益,卻到期要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就此點看,不象是,推定為擔保也不合適,沒有擔保的意思表示。從信托公司與房地產公司的委托協議內容看,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向房地產公司購買私募債券,但卻又約定由房地產公司向信托公司支付3.2‰的費,且只收取100萬元作為信托公司收息保證金,又給人一種信托公司是房地產公司人的感覺。但不論怎么講,信托公司在合同中的是證券公司,而非房地產公司。由于本案名為私募債券,實為借貸,出借方為證券公司,借入方是房地產公司,信托公司充其量只是個中間人,其收取的是54.4萬元費,并未使用爭議的該筆資金,故不應判由信托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雖經金融部門批準,并未實際發行企業債券,如何認定各個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應當說,不少當事人聽說企業可以發行企業債券,卻對債券為何物并不清楚,盡管經金融主管機關批準可發行企業債券,卻并未按批準的內容、步驟進行,最終釀成糾紛,各方當事人應當承擔什么責任,引起了不小的爭議。例如,1992年某公司與某金融市場簽訂三份發行企業債券協議,表面上看,也經金融管理機關批準,應當合法有效。實際上,嚴格地審查看,應認定該三份協議無效。當時法規、政策很不健全,只有在1993年8月2日國務院的條例中才有了較為詳盡的規定,盡管本案所簽協議發生在該條例之前,不適用該條例條文規定,但以此進行闡述可見為什么三份協議是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符合5個條件,其中第4個條件是“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3年盈利”,某公司是個皮包公司,哪里談得上盈利?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發行債券所籌資金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用于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發行債券所籌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某公司從金融市場取得2千萬元后,都劃到了深圳,用于房地產開發。按照條例和政策,某公司根本不符合發行債券的條件,實際也未發行債券。金融市場與某公司以發行債券之名,行借貸之實,而金融市場也根本沒有進行借貸的經營范圍,故該三份發行協議均應無效,雙方均應承擔責任。某財政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按照財政部規定不得為經營合同提供擔保,而其在某公司的申請發行書上蓋章同意擔保,該行為是錯誤的,如判由其承擔責任也不盡合適。某信托公司也只是在申請書上蓋章提供擔保,未在合同上蓋章,故判由其承擔責任也不盡合適。爭議最大的是某化工集團,如果發行債券的合同有效,判由某化工集團承擔保證責任是沒有問題的,但本案恰是主合同雙方違法導致發行合同無效,某化工集團受到行政干預為之提供擔保亦應無效,判由其不承擔責任為妥。本案最關鍵的是擔保的事項并未發生,借發行債券之名,行借貸之實,這種情況下擔保人不應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企業發行債券到期后拒不還本付息,其法律責任如何承擔的問題。審理這類案件,要審查債券發行的合法性問題,還要審查擔保人出具保函或簽訂保證合同的效力問題,爾后才能確定發行債券的企業所拖欠的債券本息如何承擔。比如1994年12月,某銀行與某電子公司先后簽訂兩份委托發行短期融資債券1700萬元,年利率13.34%,并委托銀行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工作。電子公司須在債券到期前5日將應付本息劃入該銀行指定的帳戶。逾期電子公司每日向銀行交納萬分之五滯納金。某電器總廠為銀行出具了擔保書,保證在電子公司無償還能力或償還能力不足時,在債券到期前將債券本息無條件足額劃給銀行。協議簽訂后,經當地人民銀行批準,銀行如期發行了該企業債券,并在債券到期后向債券持有人兌付了全部債券本息。為追索代墊券款本息,銀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審理的關鍵是銀行與電子公司之間的發行關系是否有效。應當說,委托發行債券與一般意義上的委托相比,既有一定共性,又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應審查發債主體是否合格,是否具備條例所列舉的五個條件,接受委托的金融機構是否符合條例規定。應當著重審查企業發行債券的申請以及委托金融機構發行的行為是否取得人民銀行的批準。只有取得了人民銀行的批準,才算作取得了合法發行企業債券的資格。否則,就應認定為非法集資行為。本案所涉銀行和電子公司 經當地人民銀行批準,并有擔保單位予以擔保,故該發行行為合法有效,委托發行協議亦應認定有效。在債券到期后,發債企業本應依約將券款本息劃給銀行,以便向持券人兌付,但發債企業卻違約。銀行出于金融機構的信用,已先行向債券持券人墊付了本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受托銀行此時成為新的債券持有人,其可以依其墊付資金所取得的債券表面所記載的權利義務內容,請求發債企業某電子公司支付債券本金及利息。同時,發債企業與人銀行之間有委托發行協議,發債企業應依約向銀行承擔違約責任。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不僅應依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還應依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依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有關協議,認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并最終判定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篇10
我們的大學太庸俗
錢學森先生晚年臥病在床,表達了“為什么我們的學校總是培養不出杰出人才?”的憂慮,這就是所謂的“錢學森之問”。可以為此問題提供佐證的是:在英國QS公司公布的亞洲高校排行榜中,舉全國之力興辦的北大、清華多次無緣進入前十名;國家最高科技獎自2000年設立以來,共有20位科學家獲獎,其中有15個是1951年前大學畢業的。這是一道令我們的大學校長十分尷尬的命題。
欲破解這樣的命題,似乎還得從1952年的院系調整說起:那次以蘇聯教育體系為藍本的調整,確實為建設上的大干快上培養了一批技術專才,但卻沒有解決好高等教育短期與長期發展的關系,傷害了綜合性大學的文化傳統和內涵。
與之相反,美國的各大名校諸如耶魯、哈佛、斯坦福等多以文史哲專業為重,無一單偏理工。說到麻省理工大學,國人一定以為是單一的理工大學,可事實并非如此。它共有58個專業,除24個屬數理化外,其余34個是文史哲專業。同時美國大學制度還規定,一二年級作為基礎教育階段,學生須修滿數理化文史哲各科課程,才可進入專業學習。更有很多院校要求,以理工為主專業的學生,必須兼學一個文史哲副專業,方允許畢業。因為美國大學管理者認為,胸無人文理想,很難成為杰出的科技人才。
據一份美國大學的學習評估(CLA)報告稱,美國大學校長要求學生畢業后應具有如下能力:第一,批判性思維;第二,復雜的推理能力;第三,優秀的書面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學生雖然也可通過數理化課程進行這樣的訓練,但如果離開嚴格的文史哲課程學習,要達到這樣的目的會是很難的事情。(摘自劉明泉“‘錢學森之問’試解”)
編者:杰出人才的培養,良好的教育包括學校教育至關重要。但是真正的杰出人才很少是在學校里造就和完成的,而是走出校門以后在社會條件和工作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因此,適宜的社會條件、良好的工作環境乃至人才選拔的標準對杰出人才的脫穎而出至關重要。造就大批杰出人才,這是中國改革發展提出的一個時代任務,學校應該致力于為未來杰出人才成長打下良好的基礎,社會也應該為杰出人才的涌現創造良好的條件和機制。在杰出人才的培養上,教育要與社會攜起手來,發揮合力,不能割裂開來,只讓教育唱獨角戲。我體會,錢老的問題,既是提給教育界的,更是提給整個社會的。解答錢老的問題,教育界要反思,整個社會也應反思。社會公眾不能將錢老的問題當成是攻擊教育現狀的長矛。
我們的詞典太不“生活”
常萍女士去菜市場買菜,問攤主:“這菜多少錢一斤?”攤主未及回答,過來一位學者模樣的人,嚴肅地說:“對不起公民,您剛才說的那個話違法了!按照我國政府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您問價時不能問這菜多少錢一斤,那是違法的,應該問這菜每500克多少錢才合法!”說完,見常女士和攤主都愣在那里,長嘆一聲,搖搖頭,走了。想做生意的攤主較快醒過味兒來,啐了一口,說:“甭搭理他,這菜五毛二一斤!”不料那學者模樣的尚未走遠,聽見了,又折回來,諄諄教導說:“這位賣菜的公民,您應該說這菜每500克售價人民幣零點五二元才合法!”
后來?后來常萍還是花兩毛六買了半斤菜。
當然,任何事都一分為二。您打開電視,看中央臺,正好是一廣告,里面一個洋裝筆挺的歌星或影星張嘴就唱:“Everybody一起來!”您倒是可能會想,怎么沒人管管這種事?還有一位超女,唱過一首歌,里面有TMD,聽眾說她嘴上不干凈,她說我這個TMD不是你那個TMD,你那個是罵人,我這個是“甜蜜的”。人民群眾的語言異常豐富也相當駁雜,詞典的功能,應該是對這種豐富性的及時跟進,和對這種駁雜性的篩選。但是從本質上說,不是這種篩選“規范”語言的發展變化,而是要有后者來對前者進行檢驗。(摘自陳沖“《現代漢語詞典》收入了‘NBA’”)
編者:《現代漢語詞典》作為我國的“母典”,一直都是語言學習的標準,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強調語言的規范性。對于民間的說法和不規范的詞語從不涉及,這一點使“現漢”并不能很好的指導生活之用。
我認為我們要保持一個寬容的態度,只有這樣,漢語才更有活力,一味排斥,反不利于漢語的發展。詞典的作用是為了人們能夠更好地去運用或掌握語言。對于一個成熟的語言其實不應拒絕外來詞,應該有選擇的吸收。從語言的簡明原則看,如果用字母比用中文更清晰,用字母又何妨。我個人覺得,語言還是為人們服務的,而不是放在詞典中讓人觀摩的。
我們的人生太單薄
前些日子,網上流傳如下段子:“出生一張紙,開始一輩子;文憑一張紙,奮斗一輩子;婚姻一張紙,折騰一輩子;做官一張紙,爭斗一輩子;金錢一張紙,辛苦一輩子;病例一張紙,痛苦一輩子;悼詞一張紙,了解一輩子。”其實,這張紙那張紙,基本都是信。書信之于人生,如影隨形。即便當下,寫信的人很少了,但人生有信,書信人生,很難改變。
“出生一張紙”。出生先從父母說起。父母要領結婚證,先要單位(或街道辦)開具介紹信。辦婚禮,四處撒喜帖,喜帖也是信。產房門前傳喜訊——生了。嬰兒的第一聲啼哭就是一封信——口信,宣告自己的誕生,告訴等在產房外的親人:“我來了!”從此,出滿月、過百歲、慶生日,免不了紅包與賀儀——也是信(物信)。
“文憑一張紙”。小學、中學、大學,碩士、博士、博士后,入學要有錄取通知書,畢業會發文憑。期間,有并要寫請假條,有事常常寫便條。入團、入黨要寫志愿書。男女同學間免不了傳紙條。離家就學,要竹報平安;要錢要物,常寫“見字如面”。出國留學,要填申請表,要出具推薦書、擔保書、學歷證書、財產公證書。在國外,“電郵”快遞太虛擬,家長看多心起膩。電話太貴難盡興,還靠雙鯉相問訊。畢業要寫就職信、應聘書,請老師寫封推薦信。學校分配要發派遣書。就業要簽合同書,跳槽要寫辭職信。
“婚姻一張紙”。搞對象離不開寫情書,時不時還要送玫瑰(物信)。結婚登記寫婚書,婚前財產要寫公證書,買房要簽協議書。“折騰”下去,好說好散,有離婚協議書;否則,上法院,免不了要寫狀、上述書、申訴狀、答辯書。法院要出調解書,調解不成要寫判決書。
“做官一張紙”。先有任命通知書。日常工作勢必要和公函、便函打交道,離不開計劃、總結、請示、報告、意見、批復、通知、決定,交涉信、答復信。在企業,另有計劃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擔保書、合同書,招商信、訂購信、發貨信、催貨信、催款信、還款信。做出成績,會得到獎狀、嘉獎令。犯了錯誤,要寫檢討書;錯誤嚴重,會收到處分通知書。
“金錢一張紙”。工資有工資表,上稅有納稅單。借貸有擔保書,捐贈有捐贈證書。納稅大戶會獲表揚信,受贈人常有感謝信。錢多錢少,量入為出,“辛苦一輩子”,享受一輩子。怕的是見錢眼開,利令智昏,違法違紀,巧取豪奪,金銀財寶恨無多,待到多時命“懸”了。于是,通知、免職決定、開除書、逮捕令、書、辯護書、判決書、上訴書,也許還有悔過書。
“病例一張紙”。為生活,為事業,為朋友,為子孫,不知苦,不知累,年老體衰,或積勞成疾,終有一日,病床歇息。于是,檢查報告、診斷書,手術要簽保證書。病情嚴重,醫院要下病危通知書。思前想后,安排后事,會寫遺書。
“悼詞一張紙”。人死了要發訃告。親朋好友、同志領導,要發唁言、寫唁函。遺體告別儀式上,領導要致悼詞或單位發生平。花圈、花籃,挽詞、挽職全是信。
名曰“幾張紙”,實則紙一張,即:人生一張紙,書信一輩子。從小到老,士農工商,東西南北,與人交往,離不開告知信、慰問信、結好信,請托信、請求信、允諾信,申謝信、婉辭信、致歉信。朋友喜結連理或事業有成,要寫祝賀信;師長前輩過生日,要寫祝壽信。親朋故舊,家有喪事要寫吊唁信、安慰信。給父母要寫稟陳信、請安信、問候信,給子女要寫告誡信、勸勉信、囑咐信。事關重大、內容較多,要上萬言書。受了委屈要寫申訴信、上告信。發現問題要寫檢舉信,有時不得不寫匿名信。向人討教,要寫請教信;別人討教,要寫答復信。有錢了,被人盯上或許會收到敲詐信、恐嚇信。向人告借,要寫“乞米帖”。過節送賀卡,拜年有拜年封,平時用明信片看看,一輩子都離不開信。(摘自仇潤喜“書信人生”)
編者:“人生一張紙”,這一張張紙道盡了人生的一切。人生如同一張紙,一張輕飄飄的紙,卻又是如此沉甸甸的,人生的每個階段都以一張紙來論英雄、定成敗、劃榮辱。為了這張紙,人們奮斗了一輩子,辛苦了一輩子,折騰了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