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場負責人履職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20 1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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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場負責人履職報告

篇1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市七屆五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局黨組決策部署,圍繞管理規范、綠色生態、推動發展要求,把管理細起來、執法硬起來、服務優起來,切實提高礦產開發利用質效,為加快建成“三市三區”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

以壓減礦山總量、優化礦山布局、提高準入門檻、推進擴能升級、限期排污達標為目的,著力加強礦山企業生產過程監管,通過實行科學規范、細致有效管理,推進礦山“五化”建設(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杜絕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確保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和利用。

三、工作措施

(一)細化管理,執行礦山新標準。

1.科學編制礦山規劃,優化空間布局。落實經濟轉型升級的要求,堅持生態開發、保護優先、節約利用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方向,實現礦產資源規劃與相關規劃相銜接。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不斷調整和優化礦產資源開局與結構,合理開發利用全市礦產資源。充分發揮我市優勢礦產資源潛在價值,提高深加工能力,拓展產業鏈,提升附加值。

2.嚴格礦山準入標準,推動提檔升級。礦山開采規模不得小于以下標準:露天采石場30萬噸/年、飾面石材1萬立方米/年、重晶石礦3萬噸/年、方解石礦3萬噸/年、硫鐵礦9萬噸/年;其它地下開采礦山不得小于3萬噸/年。礦山開采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得少于5年。除各類石灰巖、化工用灰巖、飾面石材以外的其它甲類礦產必須采用井工開采。建筑石料及其它露天開采礦山應該埋設明顯界址標識樁。凡達不到新標準的礦山一律實施關閉。同時,對所有礦山企業試行質效管理評價機制,評價結果與礦山企業年審和擴能等審核審批直接掛鉤。

3.規范審核審批程序,細化流程管理。

(1)建立部門聯合踏勘制度。對擬新設非煤礦山采礦權和調整礦區范圍,聯合安監、環保、林業、水利等部門現場踏勘,并書面征求意見;局礦管科、耕保科、規劃科、利用科、地災防治中心、鄉所要聯合參與踏勘會審。

(2)嚴格各類方案核準備案。礦山辦證應提供完整的審批資料,包括國土、安監、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林業等相關部門前置要件,涉及公路、電力設施的同時應提供主管部門允許開采證明。

(3)實行凈礦權出讓。在采礦權出讓前,由礦山所在鄉鎮、村民代表,對擬出讓采礦權項目的環境評價、林地占用、水土保持、征地拆遷等進行論證和風險評估,形成一致意見,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實施出讓。

4.強化生態環境整治,建設綠色礦山。

(1)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措施。要求礦山開采企業必須做到生產性、過程性恢復治理,做到“邊開采、邊保護、邊治理、邊復綠”;排土場必須有專項設計并及時復墾恢復植被;礦山開采形成采坑應及時充填,無法充填的應設置警示標志和圍欄;造成地面變形、地下水位下降、礦震等地質環境問題,影響居民住房及其他設施安全的,督促礦山企業進行恢復治理或補償安置。

(2)強力推行采石場防塵降噪設備。督促露天采石場全部采用帶穩壓收塵裝置濕式鑿巖機、機械鏟裝、封閉破碎及封閉加工車間。設施設備及排放不達標的礦山不予通過年審并限期整改。

(二)強化執法,構建礦業新秩序。

1.明確執法監管責任。各國土資源所、礦管科、執法監察局和全員監管小組主要對礦山是否存在無證開采、開采礦種不符、越界越層開采及不按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的破壞性采礦、粉塵污染、排土場安全隱患、防塵降燥設備更新不到位和嚴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等問題進行檢查。

2.建立執法檢查機制。實行月查季巡隨機抽查制度。即國土所每月到礦山檢查1次以上,礦管科每季度檢查1次以上,全員監管小組全年隨機抽查15次以上。每次每項檢查均實行填表記分,納入礦山企業質效評價。實行執法檢查信息互通機制,通報執法檢查工作情況,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即時移送相關單位處理。

3.加強違法預警處置。對礦山檢查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實行預警提醒、限期整改。屢查不改的依法處理,記入黑名單,停止證件審核審批,直至問題得到徹底整改;嚴重問題立案嚴肅查處,查處結果及時通報公示。

(三)優化服務,塑造礦管新形象。

1.加強業務培訓。針對礦山企業技術力量缺乏問題,定期組織礦山企業技術人員培訓,宣傳礦產資源管理相關政策,學習開采技術規范、礦山生態復綠、礦產資源補償費在線申報、采礦權年審等基本知識,全面提高礦山企業管理水平。

2.實施全員管理。建立全系統全員聯系礦山企業制度,實行局班子成員聯鄉鎮、中層干部聯礦山、系統干部職工全員參與的礦產開發利用質效監管模式。監管小組主要檢查礦山證照,開采和地質環境恢復情況,檢查國土所、礦管科、執法局履職情況,加強與企業溝通,幫助解決生產、辦證中的困難。

3.提高服務質量。實行窗口統一受理,一站式服務,限時承辦。涉及市內重要礦政項目申辦審批需要到市局、省廳辦理的,可安排礦管科人員引導、協同辦理。

4.推進審批改革。落實國務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相關規定,由企業自行按要求組織編制或委托中介機構編制礦山儲量核實、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土地復墾方案等報告。同時根據省政府規定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土地復墾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合并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凡通過評審后均予認可。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國土資源所、局屬相關單位、機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質效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產資源管理科,負責活動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