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設工程法規的認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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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構建;建筑;監督管理體系;意義;障礙
中圖分類號:TS95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一直以來,安全問題不僅是建設工程中面臨的最大挑戰,同時還是影響建筑使用壽命的罪魁禍首。并且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提高建設工程的整體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因此建設工程單位必須要加強對構建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重視,并制定完善的構建措施,才能將監督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到實際應用中,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目的和意義。但是,構建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項目,所以必須要詳細的了解構建將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障礙,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才能為建設工程的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基礎。
一、構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意義
安全生產是促進國家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措施。近年來,由于建設工程的發展速度逐漸加快,且影響建筑質量安全的因素非常多,所以造成建設工程的整體質量受到了嚴重的威脅。而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是針對建設工程質量問題建立的管理體系,所以對提高建設工程的施工水平和施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監督和約束作用,從而有效地降低了建設工程的安全隱患[1]。此外,由于監督安全管理體系是建立在科學、嚴謹、規范的基礎上的,同時還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所以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范建設工程的施工秩序。所以說構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對我國建設工程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同時還對提高我國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構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障礙
(一)、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配套法律法規體系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等局限性,且相關法律條款比較抽象,所以操作性相對較弱。并且大多數法律法規的時間過久,因此許多條款已經無法滿足現代建設工程的施工要求,從而導致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基本處于“名存實亡”的現狀[2]。但是由于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是建立在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礎上的,因此一旦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現不完善,就會直接影響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另外現行的建筑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缺乏科學性和專業性,且《建筑法》中對建設、施工、勘察設計等內容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使得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各部門之間的職能重疊嚴重,不僅影響工程進度還造成了大量的資金損失。
(二)、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體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制還沒有完全普及,部分偏遠地區和城市還沒有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監督執法人員,從而導致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制沒有完全落實到實際應用中。并且大多數建筑單位對建筑安全技術的法規和標準缺乏正確的認識和重視,從而使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無法正常的執行。且很多地方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掌握的實權過小,所以,很難發揮監督職能。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引進措施和專業的人才培訓機制,導致監督安全管理部門普遍存在管理人員數量不足,質量低下的現象。且沒有專業的安全監測設備,致使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處于相對落后的發展現狀,從而嚴重制約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構建。
(三)、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落后
先進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是構建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前提,因為科學的建筑監督安全管理方式,可以為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提供實踐基礎,因此落后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嚴重阻礙了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并且造成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監測設備落后、監督管理技術落后、監督實踐能力和執行能力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并且由于監督管理的理論不健全,以及資金不到位導致監督管理人員缺乏創新意識,且對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較弱,依然沿用傳統保守的管理理念,使得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式無法適應現代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要求[3]。
三、建立健全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對策
(一)、完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必須要融入標準化、體系化的法律法規框架,才能更好地適應建設工程監督管理的要求。要想構建健全的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就必須要將完善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為重中之重,才能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必須要將監督管理體系與行政管理獨立開來,才能避免行政管理過多的進行干預,同時,還要與時俱進的對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更新,并在原基礎上進行完善和創新,才能有效地靖江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到建筑監督安全管理體系中,才能為保障建設工程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奠定基礎。
(二)、強化建筑單位(企業)監督管理機制
建筑單位(企業)是安全工作的主體,因此只有加強建筑單位建立健全的監督管理機制,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從而為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創造條件。所以要想強化建筑單位的監督管理機制,就必須要合理的分配安全監督任務,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督責任,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建筑管理的實際價值。并且監督管理機制是構成檢制度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要加強對監督管理重視,并積極的發揮監督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價值,才能擴大監督管理機制的影響力,從而使得監督管理深入人心[4]。
(三)、優化監督管理隊伍素質,提高監督管理力度
監督管理制度是監督管理人員制定的,監督管理措施也是監督管理人員實施的,因此必須要保障監督管理隊伍的質量,才能提高監督管理決策的準確性。所以必須要將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分層管理,并加強管理人員正確的認識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此外還要定期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從而有效地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精神面貌和專業素養。同時還要建立考核機制,便于更好地幫助管理人員正確的認識自身的不足之處,從而養成自我學習、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能力。最后還要建立嚴格的人才選拔招聘程序,并擴大人才引進渠道和選拔門檻,才能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力度。
結語: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監督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依然存在許多問題,并且由于建筑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所以必須要強化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才能促進社會和諧,才能有效地減少建筑安全隱患,從而為我國建筑行業的又好又快發展創造條件??偟膩碚f,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的構建,必須要正視目前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對策,才能為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系的開拓全新的發展空間,才能為促進我國建筑行業走的更高、更遠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何宏偉,姚清,楊修明,張廷斐.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體系研究[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2年15期
[2]鄭琳.建筑施工管理安全問題分析及管理措施[J].中華民居(下旬刊).2013年06期
篇2
關鍵詞:建設工程;監理;狀況;探討;建議
1 當前建設工程監理現狀
現階段我國工程監理事業在舊的管理體制中探索著一步步發展,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工程監理法規體系和工程監理市場體系不完善,缺乏專門調控和規范建設監理高層次的法律法規。目前,雖然我國已經有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行業進行整理、規范,但建筑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太快,且中國的監理行業起步較晚,所以出臺與之相應的法規、條文勢在必行。②建設工程監理覆蓋面寬,服務內容膚淺。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絕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階段的管理服務上,且側重質量管理,離全方位、全過程服務還有較大距離。監理其實是深入的、細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環節、部位不出問題才能有整體的目標達成。③監理組織機構不健全,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國的監理人員來源比較廣泛,主要來自基建管理部門和施工單位、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設計單位,他們由于在知識結構、管理知識和法律知識方面缺乏,且少有機會接受崗前培訓和實踐探索,所以很難有效地發揮組織、協調、管理作用,開展監理工作。④監理取費普遍較低。嚴重制約著監理行業的發展,很多工程項目的監理費甚至達不到合理的監理成本水平,使監理企業無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質監理人才,嚴重影響了監理人員的積極性,難以發揮監理應有的作用。同時,由于缺少必要的經費,多數監理企業無力組建能滿足工程監理工作需要的完備實驗室,缺少性能優良的檢測、監測儀器和設備,從而使監理工作受到影響。⑤監理機構難以完全行使監理職責。在建筑行業市場機制中,市場的主體應該由業主--監理機構--承包商三方構成,三者之間的關系是業主授權,承包商實施,監理機構監督,相互銜接,層層制約的關系,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展開和最終目標的達成。監理機構在其中扮演監督的角色,監督承包商的所有與項目有關的工作,對業主負責,然而,監理工作在實際開展的時候卻未必能完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很多時侯,監理工程師被充當作承包商的質檢員。⑥業主對施工過程主觀干預較多。業主一般不具備項目管理能力,對基建程序尤其是監理制度不了解,經常出現市場行為不規范問題,突出表現為監理企業低價搶標和業主盲目壓價;在委托監理業務時僅委托質量控制,隨意壓低監理費,拖欠監理費;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過多的干預監理工作。⑦監理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不清晰。⑧普遍規模小,實力弱。
2 目前工程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建筑法》中規定: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內容及權限,書面通知施工承包企業。建筑工程監理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為:①對項目施工招投標的監理。施工招投標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業主能否選到優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進的施工技術和施工方案。②對施工質量的管理。做好施工質量的的監理,是確保工程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目標的保障。這個環節的管理其實就是質量控制,做到每個環節不出問題,最終達到預期質量目標要求。③對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借鑒國際和國內工程管理的經驗和教訓,熟練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法律為準繩,以合同為依據。對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管理,項目總目標才能得以實現。
3 改變目前建設監理狀況的建議
①規范企業和業主行為。規范企業和業主行為,是“三制”良性發展,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的必要條件。②加強監理人員法制理論學習,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合同法、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對合同進行管理。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和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的深入學習和研究,是監理工作開展的重要理論依據,這是監理市場化之必須。③加強承包商監理知識方面的理論引導,提高承包商對“監理”的正確認識,便于工程項目的實施。④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向全方位、全過程監理發展。我國實行監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時間,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階段監理為主,要想改變這一狀況既要從完善既有的監理制度,也要加強建設單位和建立企業素質和能力的提高。⑤強化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優化工程監理企業結構。加監理人員強崗前培訓,提升業務水平,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充分發揮監督管理作用。
4 總結
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導地位日益提高。在對控制工程質量、造價、工期等目標最終達成方面的影響日益顯著。通過實行建設監理,在為建設工程提高施工質量、節約投資成本、縮短施工周期等方面創造了條件,建設監理工作,正逐步向規范化、專業化、科學化方向邁進。目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雖然還處在探索發展階段,但隨著市場的導向作用,其發展的速度正在逐漸加快,并且監理的內容和形式也正在發生變化,有理由相信,不遠的將來一個成熟、完善、開放的監理行業會最終形成。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s].1998.
[2]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條文說明[s].2002.
[3]田金信.建設項目管理[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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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工程管理;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發展現狀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建筑活動主要是通過建筑市場實現的,而合同則是維系市場運轉的主要因素。建筑市場各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立的,各主體單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簽訂合同,強化合同的法律約束作用, 確保建筑活動協調有序地運行。目前,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 我國合同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規化。但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很多承包商簽訂了工程合同,片面地重視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了解和認識,致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處于被動局面甚至產生嚴重違約,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很多承(發)包商雖簽訂了工程合同,但只片面地重視工程的成本、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認識,沒有深刻分析、理解合同的條款,致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處于被動局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下面簡述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發包單位沒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力量,遇到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并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承包單位,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對合同管理的本質認識不足,只重視公關和商務標管理,輕視合同管理和合同管理分析,甚至沒有專門的機構和專職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履行簽約,便臨時抽調人員予以應付,這也是造成合同糾紛的原因所在。
2.建設市場主體不成熟
建設市場的主體是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委曲求全。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目前的建設市場存在著重工程質量、輕合同管理的傾向,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識,合同履約程度低,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致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都難以保證,從而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秩序,也阻礙了建設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發展,影響了國內的建設企業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市場。
3.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設工程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改進措施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源頭”控制力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規是確保市場正常運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設領域,制定從項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驗收全過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將工程建設整個過程全部納入法制軌道進行規范和管理,對于規范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增強各方主體的法制觀念、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部活動依法進行、促進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只有規范健全的法律法規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簽訂的合同有所遵循,確保所簽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2.健全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企業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是指企業就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如圖紙批準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的賬單審查程序、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程序、工程進度付款賬單的審查批準程序等,建立和健全具體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障管理流程的順利實施;二是指企業及承包項目個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供合同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參照執行,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強合同管理的組織領導
建立企業內部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使合同管理專業化。企業要制定專門的合同履約管理辦法,對證據的收繳、人員的固定都要研究,建立合約管理層,即法律顧問下的管理層,負責合約履行,成立人才庫。在組織機構中設立合同管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員,并具體定義合同管理人員的地位、職能,確立合同與成本、工期、質量等管理子系統的界面,將合同管理融入施工項目管理全過程中。此外,需明確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強合同履約過程中的過程簽證。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
4.重視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也是迫切需要。但是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工作,它具有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極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因此企業應重視培養合同管理人才。具體方式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以及經常采用各種培養方式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同時再結合崗位考核制度,來提高他們的責任心,這樣必然能提高整個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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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ncreasing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field, construction activity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and outstanding legal requirements, this paper explain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alysis the cause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safety problems in China.
【關鍵詞】建設法規建筑行業 重要性 規范
[keyword] building regulations and importance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norms
現代社會,法律在建筑行業中起著不可估量的監督和規范作用。建設法規是以市場經濟中建設活動產生的社會關系為基礎,規范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對建設活動的監管、市場主體之間經濟活動的法律法規。能協調整個建筑市場的有效運轉,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一、工程的招、投標必須要依法行事。
招標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項目概算已經批準。(2)建設項目已正式列為國家、部門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資產的投資計劃。(3)建設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經完成。(4)已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5)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和設備的來源已經落實。(6)已經建設項目的所在地規劃部門批準,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已經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標范圍。隨著《招標投標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實施,為招投標管理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可操作性。
二、利用法律解決清收工程款的問題。
要嚴格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完善合同條款。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專門擬定了一套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簽訂合同,該范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以及“工程質量保證書”等部分組成,合同條款格式嚴謹,且符合剛頒布的《合同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在套用合同范本的同時,要根據企業和業務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讓合同能貼合企業和業務的需求,對于財務問題要做好全面的準備和明確的規定,以免發生糾紛時無據可依。還可以要求建設單位同時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約擔保。在建筑行業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體系的同時,將企業的身份、工程質量安全和服務情況等信息記錄在案,通過行業市場主體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來完成市場主體行為的互相和自我約束。這將大大減少由于供大于求所造成的嚴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惡意壓價等行為。
三、利用法律手段規范監理市場。
國家實行的建設工程監理制度明確要求,監理人要同時達到三個條件:一是應在建設崗位上工作;二是經過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得到資格,三是應經過注冊取得“監理工程師崗位制度”,三者缺一不可。監理作為第三方主體,需要獨立公正地處理和協調有關各方在工程中所出現的問題。但在實際的工作中,監理工作受外部的干擾因素較多。一方面來自業主,由于部分業主對監理制度認識不夠,認為監理人員是自己聘請的,工作中就應該聽從業主的,即便業主的指令違反合同條款,也要執行。不僅在工作中給監理人員出難題,還會用以后能否再給予工程項目監理來威脅,使監理人員無法獨立、公正地開展工作。另一方面來自行政部門。在部分重點工程上,行政干預過多,在質量與進度發生沖突時,更多地看重進度。結果造成施工工序混亂,技術交底成為形式,管理制度形同虛設,質量得過且過,使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工程監理不只是技術工作,更是綜合了管理、法律、經濟、技術的綜合性工作,是工程質量的有效保證。因此監理公司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認真履行合同,保證工程質量,加強監理工程師的自身素質和專業水平,樹立監理工程師的權威性,在執行監理業務時嚴格把關,保證優秀的工程質量,建立一種良性循環。
四、建設法規對建筑行業具有重要的規范和保障作用。
《建設法規》對規范人們建筑活動行為提升建筑業人員素質確保建筑業的健康和有序的發展有著重大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從而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2)規范和保障建筑行業各方主體的權益。(3)對建設單位行為的規范和監督,防止違法行為。(4)有效的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度無論如何完善,最終還是要看執法的過程。所以,我們應改變思想,讓法律走近每個人的身邊,走進每個人的心里。
生命對于我們是最重要的東西,建設法規對于預防對策和措施,對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建筑企業的健康發展有重大意義。
【結語】
建設工程的依法建設事關國家穩定、社會進步、經濟發展、人民安居樂業。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 少部分已建成的工程還存在結構安全隱患, 工程質量存在的問題還相當嚴重。加強建設工程的依法建設, 提高工程質量, 已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 因此, 全體執法工作者必須做到依法監督, 執法必嚴; 施工企業也必須依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施工, 才能有效杜絕隱患工程,確保工程質量, 造福人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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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1.法律法規方面
健全的工程造價管理政策、法律環境是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管理工程造價的主要依據,是市場機制有序運行的根本保證。加強法律環境建設,建立相對完善的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體系,是實現有效的造價管理的基礎。
1.1加強法律法規的層次性
法律層面、行政法規層面、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文件所要解決的問題是不一樣的。他們的關系是有高層到低層,相對穩定性也是逐漸減弱。針對具體問題的法律條款應當盡量出現在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層面,法律層面的文件內容應當加強宏觀的指導性。力求法律層次分明,不同層次之間相互均衡。低一級層面的規定應當以高一級層面的規定為基礎,具體條款的來源應當明確鮮明,使得法律體系的更具有普遍的適用性。
1.2完善立法程序
通過研究發達國家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發現,其在立法程序上多是采用由上及下的方式。在市場運行和行業的管理活動出現與法律相關的問題時,立法機構主要研究法理方面的問題,將問題的偶然性與必然性相結合,制定高級別的法律條款指導低級別規定的頒布。而不是簡單的為解決問題,頒布針對性地文件。即將法律頒布前的后臺工作做足,一方面提高法律條款的應用范圍,另一方面加強法律的穩定性。這種立法程序值得我們借鑒。完善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相關的立法程序,改變目前出現問題就頒布相關文件解決問題,問題多了直接上升到法律層面的現狀。
2.政府監管方面
從政府監管的角度出發,提高政策法律體系中政府的工作效率,可以從以下四方面著手改善。
2.1逐步放開具體造價管理活動
政府對于具體的造價管理活動干預應當以間接方式為主,采取逐步放開的策略。對于具體的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造價管理活動,盡量由相關單位以合同等方式解決。區別政府工程與非政府工程分別管理。對于政府投資的工程,建立一系列相關的操作程序,明確管理責任。對于非政府投資的工程則應完全放開,視其為普通的市場交易活動,僅在安全、環境等方面給與關注。
2.2重視法律法規的補缺
政府部門應當加強各級法律法規的研究工作。針對目前我國行政法規層面的文件較少,部門規章層面文件凌亂冗雜的局面,政府應當加強不同層面法律法規的研究,改變目前我國法律少、行政法規缺、部門規章亂而多的局面。組織相關的研究機構深入問題出現的第一線,剖析問題背后的法律淵源,補充法律、行政法規層面的相關規定。
2.3加強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
部門規章多而雜,是我國建設工程法律體系的顯著特點。盡管近期出現了幾部委聯合相關文件的情況,表明了政府改革的態度,但是各部門分別頒布的規章仍然有沖突的現象,因此應當建立部門之間的聯絡機制。形成部門頒布規章之前,能夠送往其他相關部門進行評議制度,保證部門規章層面的一致性。
3.行業協會方面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行業協會越來越多的參與到法制建設上來了。因此,完善我國與造價相關的政策法律體系,同樣應當注重行業協會的發展壯大。解決目前我國政策法律的許多問題都應當發揮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
3.1重視行業協會和專業人員的立法參與
政府部門中應設有專門的行業法規管理機構并與行業協會建立聯合研究機制,加強立法理論的研究。通過培育和發展行業協會和學會,讓行業協會培養大批既懂法律又懂造價專業知識的人員,鼓勵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參與立法。同時在制定技術規范和標準時應該盡量讓行業協會或專業人士去完成。在此可以借鑒英國的立法經驗,即: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制定絕大多數由政府委托建筑業行業協會或學會編制,政府部門設立的行業法規管理機構,負責編制一些專業性不是很強的規范與標準。這些技術規范與標準有些是必須遵守的,有些是可以選擇遵守的,各參與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和條件選擇執行,還有部分是指導性質的,僅供參考而已。由此再次驗證了培育行業協會的重要性。
此外,我國政府在修改法律法規的過程中,除了理順現有的關系,明確各類人士的權、責、利以外,還要充分認識到加入WTO對我國的影響,明確外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其咨詢專業人士在進駐中國市場的資質要求及如何與國內同類企業和專業人士進行資質互認問題。
3.2建立高度的行業自律機制
行業自律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造價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只有改變目前行業協會和學會以開展學術交流為主的現狀,逐步完善行業協會和學會的各項職能,并通過協會規章,規范會員的行為,維護行業利益,才能實現真正的“行業自律”,代替政府實現對行業的微觀管理。行業自律機制建設對于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完善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管理工作重點上注重個人執業資格的管理,樹立執業人員的責任意識,信用風險意識。
3.3加強協會自身制度建設
協會應加大個人會員的比重,并將個人會員根據資質背景的不同分成學生會員、普通會員和資深會員三類。協會和學會除了具有目前開展學術交流、定期出版刊物、實行繼續教育等功能外,還應具備以下職能:對專業人士資質審查的職能、組織實施執業資格考試的職能、制定有關合同文本和技術標準的職能、建立對高校專業教育評估的職能、制定行為規范約束會員行為、與其他國家行業協會建立資格互認等。
4.投資體制方面
從發達國家建設工程投資體制可看出,各國都很重視市場機制在建設工程投資中的作用,并且在積極倡導各種性質的資金投向建設工程。這不但能夠為工程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更能夠引入投資主體的自主投資控制機制,提高投資效率。而從我國的現狀看,以政府主導為主要特征的投資體制,排斥市場機制,非政府資本要參與工程建設也受到各種阻礙。隨著建設工程領域新技術的出現、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設工程主要由政府出資的自然壟斷屬性應當逐步弱化,各種社會資本進入該領域的門檻應當降低,因此為了改善建設工程的投資體制,從源頭上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有效的管理,應當進一步明確政府以及各投資主體的角色,提高投資效率。政府投資為主要向市場投資為主轉變,即建立多元投資主體,開辟多條投資渠道,創新投資方式和投資機制,加強市場機制對于建設工程投資的調節作用,從而使投資主體,管理主體以及建設主體主動的控制工程造價。政府則充分發揮服務職能,推動投資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的建設工程投資環境,以利于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
5.結論
通過改善市場競爭環境,來提高建設工程投資管理水平的做法已被許多發達國家所應驗。而目前我國的投資體制現狀是老牌國企對于許多行業的投資都有壟斷獲準壟斷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對于許多建設工程投資還是望而卻步的。這就導致市場主體的單一性,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因此,政府管理方面應當適當的扶持中小企業。由于這些中小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他們會相互借鑒經驗、吸取教訓,努力改善管理方法,這都將會有利于社會投資管理效率的提高。具體可以在稅收方面給與一定的優惠政策,或者為部分業績好,管理水平高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優惠等,鼓勵其參與建設工程投資。這樣,一方面增強了中小企業的競爭實力,另一方面也給部分老牌國有企業一定的競爭壓力,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工程造價 現狀 規范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23.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與社會的不斷進步,作為國家支柱產業的建筑業也得到了持續迅猛發展,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國的建筑市場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于是各個建筑企業都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建設工程的造價管理,以此來降低建設工程的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并且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確立和發展與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速度不斷加快,那種傳統的工程造價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建筑行業的發展,同時在工程造價管理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工程造價管理的質量。因此工程造價管理必將伴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和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不斷完善而發展變化
1、工程造價的重要性
工程造價是指進行某項工程建設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其核心內容是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等,它是項目決策與制定投資計劃和控制投資的依據,同時還是評價建設工程投資效果的重要指標。通過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可以有效降低建設工程的成本,進一步擴大建筑企業的盈利空間,進而提高建筑企業的競爭力,有效保證建筑企業在競爭比較激烈的建筑市場上保持穩步快速的發展。
2、工程造價的特點
2.1 工程造價的大額性
由于建筑工程的建造價值比較大,因此在建筑市場上投資一項建設工程項目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造價具有大額性的特點。
2.2 工程造價的動態性
雖然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進一步促進了建筑市場的不斷完善,但是建筑行業不斷激烈的市場競爭進一步導致了建筑企業的經營環境的復雜多變性,因此在建設工程的實際施工中存在著很多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例如建筑原材料價格的變動、建筑設備的租賃價格等等,這也就決定了工程造價具有動態性的特征。
2.3 工程造價的階段性
一般情況下,工程建設的項目從開始到結束都需要經歷工程項目投資預算、工程項目投標與招標、工程設計、工程項目施工以及工程竣工結算,其中每個階段的任務又是不相同的,因此建設工程不同階段的工程造價也是不相同的,這就決定了工程造價具有階段性的特點。
2.4 工程造價的復雜性
一個工程項目建設往往涉及到許多領域,它可能涉及到技術領域、管理領域等,同時工程項目還經常是由多個部門共同協作完成的,這就進一步導致影響建設工程造價的因素復雜多變,加大了建設工程造價的難度。
2.5 工程造價的差異性
由于不同的建筑物具有不同的功能,而功能的不同又對建設工程的結構、空間配置等都有著具體的要求,進而致使不同建筑工程之間具有很大的差異性,最終產品的差異性導致了工程造價的差異性。
3、工程造價現狀
3.1 工程造價管理體制落后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的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是一個高度集中統一的,由計劃定額、計劃價格確定工程造價的管理模式,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工程造價管理體制已經不能滿足建筑市場的發展要求了。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建立與完善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工程造價管理體制,進而無法對建筑企業的工程造價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導。與此同時我國在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培養上缺乏必要的投入,進而造成目前取得造價工程師資格的人數遠遠滿足不了建筑市場的需要。
3.2 工程造價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完善
由于我國的工程造價起步比較晚,建筑市場上還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雖然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與建筑市場的不斷完善,我國陸續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條款,對建筑行業的工程造價問題進行規范。但是這些法律法規中很好涉及到影響工程造價因素方面的內容,再加上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這些法律法規在落實中被大打折扣,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法律法規的效力。再則就是,雖然我國頒布了一系列工程造價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對于建筑市場上違反工程造價法律法規的懲處力度還是不夠,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造價的效力,進而影響了建設工程造價的真實性與合理性。
3.3 工程造價管理觀念落后,政府過度干預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與建筑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作為工程管理工作中比較重要的工程造價管理也在逐步發展著,傳統的工程造價管理觀念已經不適合逐步完善的建筑市場了。但是在實踐中發現,很多建筑企業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在工程造價上存在著觀念成就,思想落后,對建筑工程造價缺乏整體概念和認識的問題,這就導致很多建筑企業的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并不能根據建筑工程施工環境的變化而進行動態管理,進而降低了工程造價的成效。雖然我國的建筑市場逐步完善,但是由于建筑自身的一些特性導致建筑市場的自身調節機制不能完全實現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這就需要國家采取適度的措施對工程造價進行干預,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對工程造價采取了過度的干預,導致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及時性以及有效性。
3.4 工程造價確定的方法缺乏科學性
到目前為止,我國的工程造價確定方法還是工程造價管理人員首先根據設計人員提供的工程設計圖紙計算出建設工程量,然后在套用建設工程概預算定額,進而確定建設工程的直接成本,接著在此基礎之上依據費用定額的相關系數,計算建設工程的間接成本,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種工程造價確定方法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同時計算出的建設工程量與定額并不一致,這就無法保證建設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再則現行的工程造價定價方法中工程概預算定額是由國家主管部門統一編制的,并且國家主管部門在編制時未能及時反映市場的變化,不能反映供求關系的變化,進而使現行的建設工程造價定價方法難以反映市場的供求關系,從而致使建設工程企業不能合理的確定建設工程造價。
3.5 工程造價管理從業人員素質低下
由于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是一種技術性比較強、工程造價設計的范圍比較廣,因此對于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要求比較高,但是由于我國在早期對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方面的投入不足,因此到目前為止,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人員基本上都是大專、電大、函大畢業,那些正規高等院校工程造價管理專業畢業工作人員很少,同時一些高學歷的工程造價管理人員都是與工程造價相近的專業畢業,進而致使很多建筑工程造價工程師的專業技能水平低,無法做好工程的造價管理與控制工作。還有的一些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職業素養比較低,在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中可能會受到巨額利益的誘惑與其他人員串通,不按照工程造價的相關制度進行合理的工程造價管理,在造價管理和控制過程中中飽私囊,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性與有效性。
4、規范工程造價的有關措施
4.1 深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改革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也完成了由計劃經濟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變,因此工程造價管理體制也必須要加強改革力度,在借鑒計劃經濟體制下工程造價管理體制的經驗的基礎之上,建立與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工程造價管理體制,進而保證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真實性與合理性。
4.2 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方面的法律法規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建筑市場的不斷完善,為了進一步保證我國建筑市場的發展,我國的有關部門必須要進一步建立與完善建設工程造價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且要將法律法規的內容涉及到影響工程造價因素等方面。與此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的執法效果,盡可能的將工程造價法律法規落實到實處,為建設工程企業的工程造價提供法律依據。最后還要加大違反工程造價法律法規的懲處力度,進而保證工程造價的真實性。
4.3 樹立全過程工程造價理念
工程造價不僅僅是局限于某一個階段的工程造價,而應該貫穿于建設工程的整個過程,因此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必須要樹立全過程工程造價理念,加強建設工程項目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以及竣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進而保證工程造價的合理性。
4.4 加大建設工程造價人員的培訓力度
建設工程造價的復雜性與多變性決定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是一項比較復雜的技術性工作,對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要求比較高,因此有關部門必須要進一步加強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培訓工程。首先國家應該在各大高校開設工程造價管理專業,為工程造價培養高學歷的工程造價人員,其次建筑工程企業還應該采取各種各樣的形式提高工程造價管理人員的技能,例如可以技能考核,每月大比等形式提高工程造價人員的技能。最后還要加強工程造價人員的職業素養培訓,避免工程造價中現象的存在。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建設工程 監理 問題
1.工程監理概述
工程監理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工程建設單位掌握著選擇監理單位的委托權,工程建設單位可以根據整個建設工程的發展情況和企業自身的情況并結合工程的具體信息,對監理單位進行選擇,并且支付相應的監理報酬;②工程監理不只是單純的對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同時還會全面監督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加強對資金花費、運作周期、工程安全等各方面的監督管理;③建設工程監理工作需要以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工程監理合同、建筑法律法規、建筑項目的質量標準為主要依據來進行監理工作;④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承建單位是沒有從屬關系的三個個體,因此監理單位要以獨立、客觀的態度維護建設單位的利益,同時也不能忽視了承建單位的權利;⑤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之間進行聯系的主要橋梁就是工程監理單位,既可以協調他們之間的關系,又可以起到良好的溝通作用,以此來確保整個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2.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
自1988年我國實施工程監理工作以來,由于其在建設工程管理當中的重要作用,很快便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其發展當中仍然存在不少爭議性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定位不清。首先,角色定位不清。在《建筑法》當中有明確的規定,監理人員屬于建設單位的代表,需要對施工單位的各個工程環節進行監督、指導和管理。但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在建筑行業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許多工程人員認為在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需要有一個公正的“第三方”,于是便有部分工程人員將“第三方”與監理人員混淆,認為監理人員并不是代表的建設方利益,甚至有些監理人員自身對職責范圍和立場也缺乏清晰的認識,導致監理人員的角色定位不清。其次,服務內容定位不清。這一方面是由于監理在我國是一個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在此過程中,每次制度的更新基本都會對監理有一個新的概念,這種概念的穿插讓許多監理人員產生錯覺,對于監理的概念模糊不清,難以明確服務范圍和服務內容;另一方面是由于理論界與實踐界對監理的概念有一定的差別,各個階段的科研人員和實際工作人員對于監理這一概念認識也是隨著監理的發展在不斷的變化,這使得剛剛上崗監理人員對自身的職責內容認識不準,服務范圍界定不清。最后,責任界定不清。由于對監理概念的認識不清晰,加上我國監理制度的發展表現出對其職責界定范圍越來越窄的現象,導致許多工程人員不能明確地認識監理的責任范圍?,F階段,有許多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在追究責任時,出現懲罰過輕或是懲罰過重的現象,由于安全事故而獲罪入獄的監理人員時有出現,極易造成優秀人才的流失。(2)業務水平不高。在業務水平方面,主要是指工程質量難以保障。目前,我國的監理工作人員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一方面他們對自身工作的職責范圍不清晰,難以保障監理工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受建筑環境的影響,他們自身也缺乏學習的動力,導致其綜合素質一直難以提升,對工程質量的監管工作也大多是與“前輩”學習,受傳統的監理思想影響重,難以與市場越來越高的工程質量要求保持一致。甚至在許多的工程人員看來,監理人員對工程的監督基本沒有什么作用,監理這一職位本身就是可有可無的。這樣一來,監理的工作就得不到重視,對其工作的效果也是褒貶不一,進一步導致其業務水平難以得到提升。(3)行業積弊較重。一方面,目前我國監理制度尚處于發展階段,其行業組織結構不盡合理,同行之間惡性競爭、無序壓價的現象十分普遍。同時,注冊監理工程師數量少,極度缺乏優秀的監理人才,而從業人員收入低、綜合素質不高、流動性大,服務標準缺失、服務深度不清,職責履行不到位等現象十分嚴重,監理手段單一、裝備缺乏,行業地位不高、社會形象不佳,市場條塊分割、地方保護主義依然存在,誠信體系尚待健全。另一方面,監理企業利潤微薄且日益下滑,監理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導致監理服務不到位,且二者相互影響并呈現惡性循環狀態。這些都使得我國監理行業弊端重重,并且在短期內難以得到有效的解決,對于我國監理行業的發展十分不利。
3.建設工程監理發展建議
3.1完善監理從業人員的管理制度
根據我國監理從業人員的特點,建立監理從業人員的培訓制度,加強監理從業人員的培養,改善監理從業人員的知識匱乏和實踐經驗不足的問題,將監理企業從業人員的培養發展列入戰略發展規劃。培訓過程中,根據監理崗位的職責和要求不同,對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分層次分批次培訓。在監理從業人員入崗工作前,需對其職業技能和專業素質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之后,方能上崗。此外,監理公司需要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培訓考核,切實提高監理公司監理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和專業素質。
3.2改革監理體制
改革監理體制加強和改善監理市場,引進市場經濟調節機制,加強對于監理市場的調節和監督。①加強工程監理委托程序、獨立公路工程監理結構、貫徹落實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制,杜絕掛空名現象。②推行監理負責制,誰監理,誰負責。③加強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管理不善的連帶責任。在監理招標過程中,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需加強監理招標的控制力度,完善監理招投標市場。
3.3完善法律法規
增強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可以借助于企業與政府的雙層面共同去努力。政府有P部門可以通過設立健全的法律與法規來有效地管理市場與運作行為。有關監理的工作人員應當不斷學習行業之中的法律法規,增強自我的法律素養,努力完善法律法規。在企業方面中,監理工作應當設立一系列完善、有效且科學的處罰機制,如果施工工程不能符合政府規定,就應當對施工行為明令禁止,并要與實際情況相結合,做出正確的、合理的判斷。如果有必要,還應聯合政府部門,共同追究施工單位的法律責任,從本質上對施工單位進行震懾,進而保證施工的進度與質量,增強整個建筑工作的形象與公信力。
3.4增強監理工作管理水平
首先應當設立和完善領導負責制的信息源頭,監理機制的領導是一個隊伍的權威,特別是在對建筑施工進行監理的過程中,領導是要發揮出主要作用的,應當積極地去貫徹領導所推行的施工質量終身責任制。整個工程如果發生問題,哪怕該領導工作有所調動也應當追究其責任。除此之外,搭建的施工質量管理橫向監督平臺在進行監理的過程中一旦發現違規或是違法的行為,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通過設立信息交流平臺,讓施工質量監督信息化,進而有效地對其進行監督與管理。
4.結語
現如今,工程建設數量和規模都在逐漸擴大,工程監理面臨很多發展機遇和挑戰,未來能夠更好的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提高市場競爭力,在建設工程監理方面,應該完善監理從業人員的管理制度,改革監理體制,完善法律法規,提升監理工作管理水平,這樣才能促進建設工程監理行業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顧太嶺.現階段建設工程監理工作難以開展的原因分析及相應對策[J].四川水泥,2015, 04:21.
篇8
關鍵詞:民用建筑;施工監理;問題;對策
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系統雖然近年來發展的速度較快,但是由于起步較晚,在發展的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些問題,這就需要不斷對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系統加以補充和完善,找到最佳的解決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最大程度的減少施工監理體系的不健全給民用建筑建設工程帶來的限制性,促進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更加健康快速的發展。
一、當前我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中存在的問題
1.施工監理體系還不夠完善
當前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施工監理體系還不夠完善,這是影響我國民用建筑建設施工發展的主要限制性因素。完善的施工監理體系,是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過程安全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施工監理部門展開一切施工監理活動的主要依據和基礎。但是,當前缺乏完善的工程施工監理體系是當前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國家制定出的與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比較少,并且已有的法律法規體系也不夠健全,只有少數的條例中對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問題進行了規范,難以為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提供有效的依據和強制性的約束[1]。
其次,民用建筑建設工程的領導力度不夠,由于工程領導對施工監理工作的不重視,在執行監理工作時也沒有將各項監理工作全面的落實到工程施工的實處,并沒有在工程中設置專門的施工監理機構,使我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體系不夠健全。
2.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領域有些領導對施工監理工作的認識不足
由于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體系產生的較晚,加之工程領導受到傳統建筑管理意識形態的制約,導致他們施工監理思想的落后,沒有形成正確的施工監理觀念,對施工管理工作的認識不足。如何以最小的經濟投入而創造出最大的經濟效益,是當前我國的施工工程追求的主要目標,這種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的商業化思想導致我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的領導對施工監理工作的不重視,在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沒有健全規范的施工監理體系作為保障,缺乏完善的施工監理部門對施工的環節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很難保證工程的質量達標,也會大大增加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甚至很多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連最基本的施工監理部門都沒有設置的,使施工風險不斷增加[2]。
3.施工監理機構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我國很多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中雖然也設置了施工監理部門,但是這些部門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嚴重不到位的。一方面,工程的領導普遍都將工程資金用于置辦施工的設備、材料和工人的薪酬方面,對施工監理部門的撥款可謂是少之又少,這就使施工監理部門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達不到防范安全風險的要求和等級,在施工的過程中,施工監理部門也只是形同虛設,難以發揮出真正的作用[3]。而另一方面,工程領導的不重視,也導致了施工監理人員責任意識的淡薄,逐漸忽視了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理的重要性,不務實事的現象經常發生,即使多次出現安全事故,也沒有真正意識到施工監理的重要性。加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中缺乏比較專業的施工監理人員,或者是監理人員的素質難以達到施工工程的要求,這就使施工監理部門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重不到位。
4.缺乏專門的施工監理機構
當前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工作普遍都是由施工企業的個別領導來完成的,他們缺乏專業的施工監理知識,不可能在根本上做好工程的施工監理工作。只有成立一支專業的施工監理隊伍,形成一個強有力的施工監理體系,才能為工程的施工過程提供安全保證,然而,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領導普遍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沒有成立專門的施工監理機構,造成了施工監理工作的不全面,無法對工程的各個施工環節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不僅工程的質量難以達標,也會增加工程施工的安全風險系數[4]。
二、有效加強我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的有效對策
1.國家應該建立健全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體系
建立健全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體系,是確保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減少施工過程中安全隱患的根本性措施。因此,國家應該根據當前我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的現狀,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對各項監理要求進行明文的規定,強制性的約束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開展施工監理工作,并且加大國家對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工作開展的進度進行嚴格的監督,以法律效力來約束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除此之外,國家還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對沒有設置施工監理部門的民用工程進行法律的制裁,對已經建立施工監理體系,但是還不夠完善的民用工程加以補充和完善,為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提供適當的優惠政策,刺激民用工程提高建設施工監理體系的積極性,在根本上減少安全隱患的產生[5]。
2.加強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領域的領導對施工監理工作的重視程度
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領域的領導對施工監理工作的重視,是建立有效的監理機構、提高監理的作用的首要因素,也是保證施工監理部門的工作能夠有效開展的基礎。因此,民用建筑建設工程領導應該不斷提高對施工監理工作的重視程度,完善施工監理體系,將施工監理工作真正的落實到施工的全過程,最大程度的減少施工的安全隱患。
3.建立系統全面的施工監理體系
基于施工建立體系在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地位,民用工程領導應該積極響應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系統全面的施工監理體系,采用動態監測的方式,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施工監理體系,對施工的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的要求,保證任何一個環節都沒有遺漏,對工程的質量進行嚴格的控制,將安全風險系數降到最低[6]。這不僅是民用工程領導重視國家法律法規的體現,同時也是對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負責的體現。
4.提高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技能水平
對工程進行監理的工作都是由施工監理人員來完成的,因此,他們職業素質和技能水平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施工監理工作的程度。這就需要民用建筑建設工程的領導要對施工監理人員進行嚴格的要求,首先,在進行施工監理人員的選拔方面,務必要保證“持證上崗”,對施工監理人員進行嚴格的專業考察,在確保施工監理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技能水平合格的基礎之上才能任用。其次,在施工監理人員任職的過程中,民用工程的領導應該經常開展對施工監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職業素質和技能水平,培養他們的責任意識,確保他們始終具備良好的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理的能力,能夠將施工的安全性放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不斷提升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的水平,使工程的質量和施工的安全性得到顯著的提升[7]。
5.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應該建立一支專業性的施工監理隊伍
當前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中多數工程是沒有成立專業性極強的施工監理隊伍的,即使成立了施工監理部門,在質量上也難以保證能夠符合工程監理的要求,在施工監理人員的素質和保證監理工作的設備方面都顯現出了嚴重的不足。僅僅憑借單個,或者是幾個施工監理人員來進行整個工程的施工監理工作,是不可能實現施工監理工作的全面和到位的,這就需要成立一支專業性的施工監理隊伍,以團隊的力量來保證施工監理工作的順利展開,這不僅是確保工程質量的有效途徑,同時也是保證施工安全性的硬性要求[8]。
6.監理機構要建立安全監理專職人員
項目監理機構須配備合格的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安全監理的專業管理工作。為適應安全監理業務的需求,監理單位要對從事安全監理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提高監理業務水平,并要求他們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以適應建筑市場發展。監理部內部應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制度的學習,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在內的所有監理人員都應掌握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現場監理工程師應具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以便在現場從事監理工作時能具備辨別危險、發現事故隱患。
總結:
綜上所述,施工監理體系的不健全和施工監理工作的不到位,已經成為嚴重制約我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發展的重要因素,只有不斷找到加強施工監理工作力度的有效對策,才能從根本上改善當前我國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我國的民用建筑建設工程朝著更加健康快速的方向發展,推動我國的工程建設事業穩步前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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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占據著及其重要的地位,是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為完成項目建設目標,明確雙方權、責、利關系的的法律文件,是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可以實現工程質量、進度、成本三大目標的高度統一,同時提高合同管理意識,有利于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目前,由于我們建筑市場管理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所以加強合同管理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
1 簡要分析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建筑工程涉及面廣量大,每個工程都有唯一性的特點,加之從業人員水平良莠不齊,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
1.1建設市場運行機制不夠健全
目前建筑行業的發展還有待于完善,部分法律法規不夠健全,部分發現條文針對性不強,從而造成了許多漏洞。此外,在承發包環節,只注重承攬,通過建筑有形市場選定了承包商即可,對于后續的合同管理跟蹤不到位,造成承發包雙方隨意簽訂合同,甚至在備案合同的基礎上另行簽訂一份合同,出來是隨意肢解、分包工程的情況。
1.2從業人員合同意識淡薄
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良莠不齊,特別缺乏合同意識、法律意識,對于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程度認識不到位,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缺乏對合同內容及相應條款的分析,對于合同內容的沒有預見性。在遇到糾紛時,也很少利用合同規定的權利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1.3主管部門審核把關不嚴格
由于建設市場屬于買方市場,在實際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為了滿足自身的利益,往往會對施工方提出諸多不合理的要求,讓施工方承擔更多本不應該承擔的風險。主管部門在審核備案合同時候,只是簡單的審核專用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相違背,沒有很好的審查雙方應該承擔的權責利關系。
1.4部分小型項目沒有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部分小型項目、零星修補項目,涉及金額較小,往往采用口頭約定的形式,先開工在簽訂合同,即使簽訂合同也未能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籠統的條款來替代,一旦遇到糾紛施工方難以維權。
1.5合同履約程度不高
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承發包雙方都存在不按合同約定履約的情況,如建設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者提出更多的要求來故意拖延付款,甚至部分項目以各種理由不予竣工驗收;施工方沒有按照合同要求保證施工進度,部分項目在施工質量要求上也難以滿足合同的約定,以上兩種情形嚴重影響了建設市場的環境。
2 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2.1從源頭上嚴格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要嚴格執行《合同法》、《民法通則》、《招投標法》、《建筑法》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對存在的違約行為,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來依法嚴格管理。這樣才能讓法律跟具有約束力,也能更好的解決建設領域的諸多問題。
2.2全面提高建筑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
要廣大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項目經理、項目管理人員以及涉及有關合同的各類人員要充分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意識到拿起法律武器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好途徑。這就要求,加強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識的普及,定期開展相關的培訓輔導工作,要通過生動的案例,讓合同意識、法律意識扎牢根,努力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3主管部門要加強合同監管
建筑主管部門要加強合同監管,配備一定數量的合同管理人員,施工備案合同進行詳細研判,分析雙方的權責利管理,糾正各種顯失公平、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合同。此外還要定期抽查合同管理情況,建立臺賬、統計、檢查和報告制度。提高整個行業合同管理水平。
2.4推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和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版合同示范文本比1999版有了一定幅度的調整,合同要素由原11個增加為20個,并力求系統化,且配置合理的權利義務,有利于引導工程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并充分借鑒FIDIC合同創設的八項合同管理新制度。該版合同體系完整、嚴密、責任明確;能夠避免簽訂合同是缺款少項,防止出現顯失公平的條款,此外有利于建立以工程師為核心的現場管理模式、有利于合同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方便解決爭議。使用標準化的范本簽訂合同,對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2.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索賠是針對合同對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給自己造成實際損失而要求對方賠償的一種行為。目前我國建筑行業對于索賠的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合同索賠所需的意識。施工合同是索賠的重要依據,索賠是解決合同爭議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制約合同雙方認真履約的強有力手段,因此加強索賠的管理,能夠更好的促進施工合同的規范有序。
3結語
總之,要完全解決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問題的道路任重而道遠,需要建設主管部門、建設方、施工方以及其他合同參與者的通過努力,需要結合現場實際情況,不斷的努力學習,積極探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方面,建立健全各級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這樣才能規范好合同管理,不斷維護好建筑市場的秩序。
參考文獻:
1 .劉光忱,傅卓林,張兆第,論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業技術經濟,2006(9):29-30.
篇10
近年來,國家和各行各業均已建立自己的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網站,大部分造價管理信息網站雖能提供估算、概算、預(結)算、價格信息及政策文件等,但功能單一,沒有數據轉換接口和共享數據庫,相互之間不能進行數據交換,沒有規范化,沒有建立信息標準化管理,與建筑市場的需求存在較大的差距。此外,還存在以下3個方面的問題。(1)由于缺乏政策支持與機制保障,造價管理信息化建設還沒有可依據的全國統一標準;(2)既有的造價管理信息系統重復開發嚴重,層次低、水平不高;(3)既有的研發人才隊伍總體素質不高,使得造價管理信息化建設進展緩慢。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工程造價管理在我國起步較晚,經過近30年的發展,雖已逐步建立起“造價人員學歷教育、資格考試與執業注冊到執業人員繼續教育”較為完整的教育制度體系,但從整個行業角度來看,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有待提高。(1)設有工程造價管理專業的多家高校沒有國家統一的課程和認證標準,培養出來的學生其水平和能力參差不齊;(2)考試制度與執業要求不匹配,一部分考生靠“背功”通過筆試關,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可從沒有從事過工程造價管理的實際工作,而從事具體工程造價管理業務的人員又無法通過資格考試;(3)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沒有及時與工程造價領域出現的新知識范疇接軌,滯后于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造價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制度不夠系統和完善。
完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保證工程造價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重點圍繞以下2個方面。(1)完善工程造價宏觀管理的相關制度;(2)完善工程造價行業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工程造價管理法規體系建設方面,應分層次地逐步建立,包括國家法律、地方立法和部門立法。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涵蓋了工程造價管理的主要內容、管理原則和相關制度。建議制定“國家工程造價法”,對工程造價管理的內容、原則、方法及相關制度作出專門立法。國家行政法規待修訂《建設工程市場管理條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時,進一步明確工程造價管理內容和有關制度,工程造價管理在《建設工程市場管理條例》中可獨立成章。行業規章根據制訂的《建筑工程施工承發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工程結算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應把《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納入立法計劃,進一步明確工程造價管理的職責和任務。鐵路、公路交通、電力、水利等行業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完善本行業管理范圍內的行業規章,制訂相應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及規章各省市、自治區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完善其行政區域內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制訂相應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等。構建科學完備的管理標準體系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應研究制訂全國統一的工程造價管理標準體系構架及組成內容,以此來指導有關標準、規范的制訂工作,減少重復性、盲目性和不規范性。地方與工業部門應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母本,開展各自的標準、規范的制訂工作。其主要內容包括:基礎標準、管理標準、計價標準與計價規范、操作規程、質量標準、信息標準等。各類別工程造價管理標準體系加強理論(方法)研究,提高管理水平為提高工程造價管理水平,必須加強理論研究,指導實際工作。加強全生命周期造價管理理論研究與應用全生命周期造價管理是應用模糊數學、數理統計學、群落集成學、計算機軟件技術等,通過建立有效的數學模型,進行工程項目科學決策的。他可以指導有關人員從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出發,選擇最佳的投資方案,實現科學、合理的投資決策。從設計、材料設備選擇出發,實現降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目標。從工程項目實施的角度出發,實現施工組織設計的評價、工程合同的總體策劃和工程施工方案的確定等。從項目運營維護的角度出發,降低項目的運營維護成本,從而降低整個項目的生命周期成本。
加強價值管理理論研究與應用價值管理是通過價值與使用功能的比較來達到使用壽命與功能的統一,最大限度地使建筑材料與建設功能協調統一,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降低造價。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是材料設備價格,占工程總造價的50%~70%。研究發現,通過價值管理與價值工程可以節省總造價的25%~45%??梢?,價值管理對工程造價管理是多么的重要。加強全面工程造價管理理論研究與應用全面工程造價管理理論是指在整個工程造價管理過程中,以工程造價管理與科學原理,已獲驗證的技術和最新的作業技術作支撐,強調匯集系統、造價系統和作業系統共同集成才能實現的工程造價管理的思想與方法。主要包括經營管理和工作計劃方法、造價預算方法、經濟和財務分析方法、造價工程方法、作業與項目管理方法、計劃與排產方法、造價與進度度量和變更控制方法等。由此可見,全面工程造價管理理論打破了傳統的工程造價管理的局限性,拓展了工程造價管理的范疇和領域,適應當今經濟的發展要求。但這種管理思想和方法必須是在具有一定的技術儲備并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基礎上,才能得以實施和發展。著力于系統和體系建設,提高工效為進一步規范工程造價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持續推進信息化建設,需建立的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是: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標準、聯合建設、一網多庫、多方兼容、易于擴充、互聯互通、優勢互補,按照此原則和目標其建設步驟應遵循:一是統一認識、加強領導、長遠打算、健全機構,從政策和資金方面給予支持;二是根據對系統的需求,深入調查分析,提出總體建設方案;三是在總體建設方案的基礎上,制訂全國統一的模式和技術標準;四是先試點,及時總結試點經驗,注重時效;五是以點代面,漸進推開,分期分段初步完成系統連網建設,最后實現高級數據共享。
作者:董士波 周慧 周家栓 單位: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 廣東省輸變電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