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企業境外直接投資范文
時間:2023-10-24 17:38:4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境內企業境外直接投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和便利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活動,規范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促進我國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境外直接投資是指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通過設立(獨資、合資、合作)、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既有企業或項目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第三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收支、外匯登記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境內機構可以使用自有外匯資金、符合規定的國內外匯貸款、人民幣購匯或實物、無形資產及經外匯局核準的其他外匯資產來源等進行境外直接投資。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資。
上款所稱自有外匯資金包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等賬戶內的外匯資金。
第五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可以根據我國國際收支形勢和境外直接投資情況,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資金來源范圍、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留存境外的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第二章 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和資金匯出
第六條 外匯局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及其形成的資產、相關權益實行外匯登記及備案制度。
境內機構在向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時,應說明其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情況。
第七條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一)書面申請并填寫《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
(二)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材料;
(三)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核準文件或證書;
(五)如果發生前期費用匯出的,提供相關說明文件及匯出憑證;
(六)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匯局審核上述材料無誤后,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登記有關情況,并向境內機構頒發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內機構應憑其辦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的外匯收支業務。
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由境內機構所在地外匯局分別向相關境內機構頒發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并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登記有關情況。
第八條 境內機構應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手續。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后為其辦理。
外匯指定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的累計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內機構事先已經外匯局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登記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資金總額。
第九條 境內機構應在如下情況發生之日起60天內,持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及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或備案手續:
(一)境內機構將其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以及其所投資境外企業減資、轉股、清算等所得資本項下外匯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設立、并購或參股未登記的境外企業的,應就上述直接投資活動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二)已登記境外企業發生名稱、經營期限、合資合作伙伴及合資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變更,或發生增資、減資、股權轉讓或置換、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境內機構應就上述變更情況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手續;
(三)已登記境外企業發生長期股權或債權投資、對外擔保等不涉及資本變動的重大事項的,境內機構應就上述重大事項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備案手續。
第十條 境內機構持有的境外企業股權因轉股、破產、解散、清算、經營期滿等原因注銷的,境內機構應在取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相關證明材料之日起60天內,憑相關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注銷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境內機構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向境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商業貸款或融資性對外擔保。
第十二條 境內機構在外匯管制國家或地區投資的,可按規定在其他非外匯管制國家或地區開立專用外匯賬戶,用于與該項投資相關外匯資金的收付。
第三章 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匯出
第十三條 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是指境內機構在境外投資設立項目或企業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與境外直接投資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收購境外企業股權或境外資產權益,按項目所在地法律規定或出讓方要求需繳納的保證金;
(二)在境外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需支付的投標保證金;
(三)進行境外直接投資前,進行市場調查、租用辦公場地和設備、聘用人員,以及聘請境外中介機構提供服務所需的費用。
第十四條 境內機構向境外匯出的前期費用,一般不得超過境內機構已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申請的境外直接投資總額(以下簡稱境外直接投資總額)的15%(含),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
(一)書面申請(包括境外直接投資總額、各方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所需前期費用金額、用途和資金來源說明等);
(二)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境內機構參與投標、并購或合資合作項目的相關文件(包括中外方簽署的意向書、備忘錄或框架協議等);
(四)境內機構已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報送的書面申請;
(五)境內機構出具的前期費用使用書面承諾函;
(六)外匯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對于匯出的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確需超過境外直接投資總額15%的,境內機構應當持上述材料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含外匯管理部)提出申請。
外匯指定銀行憑外匯局出具的核準件為境內機構辦理購付匯手續,并及時向外匯局反饋有關信息。
第十五條 境內機構已匯出境外的前期費用,應列入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總額。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時,應扣減已匯出的前期費用金額。
第十六條 境內機構自匯出前期費用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完成境外直接投資項目核準程序的,應將境外賬戶剩余資金調回原匯出資金的境內外匯賬戶。所匯回的外匯資金如屬人民幣購匯的,可持原購匯憑證,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
所在地外匯局負責監督境內機構調回剩余的前期費用。如確因前期工作需要,經原作出核準的外匯局核準,上述6個月的期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第四章 境外直接投資項下資金匯入及結匯
第十七條 境內機構將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資利潤匯回境內的,可以保存在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辦理結匯。
外匯指定銀行在審核境內機構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外企業的相關財務報表及其利潤處置決定、上年度年檢報告書等相關材料無誤后,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利潤入賬或結匯手續。
第十八條 境內機構因所設境外企業減資、轉股、清算等所得資本項下外匯收入,通過資產變現專用外匯賬戶辦理入賬,或經外匯局批準留存境外。資產變現專用外匯賬戶的開立及入賬經所在地外匯局按照相關規定核準,賬戶內資金的結匯,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辦理。
第十九條 境內機構將其境外直接投資的企業股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其他境內機構的,相關資金應在境內以人民幣支付。股權出讓方應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的變更或注銷手續,股權受讓方應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受讓股權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境內機構(金融機構除外)應按照境外投資聯合年檢的相關規定參加年檢。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應分別到所在地外匯局參加外匯年檢。
第二十一條 境內機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進行直接投資的,參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境內金融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相關監管部門對境內金融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的資金運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 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收支及外匯登記等業務,應按相關規定通過相關業務系統辦理。
外匯指定銀行應將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收支信息通過相關業務系統向外匯局反饋。
第二十四條 境內機構違反本規定的,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附件2所列其他規范性文件同時廢止。以前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1.外匯管理局新規定
2.最新外匯管理條例全文
3.外匯管理新規定
4.個人外匯管理規定
篇2
在這些措施中,重要的一條就是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中心,支持香港使用人民幣在境內直接投資,允許人民幣境外合格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起步金額為200億元。不久,商務部就了有關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的征求意見稿。10月12日,商務部正式《關于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13日,中國人民銀行《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政策正式付諸實施。
為何開展跨境人民幣直投
最重要的原因是境外人民幣規模持續增加,需要回流。2009年7月,國務院決定在國內上海、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五個城市開展港澳地區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2011年8月擴展到全國,跨境貿易的業務也不斷擴大。今年1月-7月跨境貨物貿易達到8661億元人民幣,占同期進出口總額的6.6%。
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同時,今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允許部分企業以人民幣進行境外直接投資結算。
隨著跨境貿易人民幣業務的增加,以及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的增加,境外市場人民幣規模也在增加。有預計認為到年底香港人民幣資金存量可能達到7000億-10000億元,而這些資金目前階段缺乏一個回流渠道。
通過貿易渠道回流的人民幣資金成本高,銀行和企業缺乏積極性。也正因為如此,境外企業缺乏使用人民幣的積極性,愿意用人民幣支付,但不愿意把人民幣作為收匯,結果導致人民幣業務主要集中在香港和新加坡。而就商業銀行來說,基本是自家人做自家業務,跨境人民幣業務結算主要在同一銀行境內外機構間進行,跨行尤其是跨境外銀行的信用證、保函、擔保業務開展得很少。
此外,境外期待人民幣進入國內市場。所有貨幣出境以后,必須回到國家,貨幣才能滋生利息。如果不能回到本國,在國外則必須有離岸市場。而即使有離岸市場,離岸市場的資金也必須能夠回到國家,否則,長期下去,這個市場難以持續下去。
因此,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推出不久,香港就急切地期望開展人民幣離岸業務,而開展人民幣離岸業務的根本期待是期望境外人民幣合法地回到國內市場,可以在國內市場進行各種投資,以獲得資金利益。否則,企業、銀行都不愿意持有人民幣,因為持有人民幣的資金成本比其他資金成本高,或者可獲得利潤少。
目前,香港存款人民幣利率、交易的人民幣匯率都低于國內的市場價格,為什么呢?原因在于這些人民幣不能直接進入國內銀行間市場,不能直接在國內進行投資,而需要通過國內銀行才能進入國內,而成本決定了其利率和匯率比國內價格低,制約著銀行和企業持有人民幣的積極性,未來也會影響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和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的結算。
因此,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也是雙邊投資的便利化,是適應當前人民幣跨境流動需要而采取的積極有效措施。
人民幣FDI的意義
首先可以規避儲備貨幣風險。我國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一個重要背景就是儲備貨幣匯率劇烈波動,給企業帶來很大的風險和利益不確定性。
推進人民幣結算,可以減少儲備貨幣的風險,但其最大障礙不在結算本身,而是境外機構、個人持有的人民幣資金如何獲得與儲備貨幣資金同等的流動性和收益性。如果僅僅局限在貿易結算,不能允許出境的人民幣在境內直接開設人民幣賬戶進行直接投資,進行證券、債務、理財等投資,境外機構、個人就不愿意持有人民幣,這反過來不利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發展。
允許境外人民幣直接投資國內,減少了境外持有人民幣的成本和風險。尤其是目前人民幣處于相對升值預期之中,以外幣在國內直接投資面臨貨幣價值縮水的可能,而以人民幣直接投資可以規避儲備貨幣貶值的風險,從長遠來說,甚至可以獲得升值的利益。
其次有利于推動本幣業務國際化。允許人民幣資金合法流出,也允許其合法流回,將有利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有利于推動人民幣信用證、保函、對外擔保、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這實際是在推動人民幣業務的國際化。
將來,人民幣跨境業務可以逐漸擴展到允許以人民幣作為債權和債務(包括存款),允許境外人民幣在境內進行證券投資、理財等,這樣,就可以提高和擴大人民幣的影響,擴大使用范圍,國際社會也愿意持有人民幣,人民幣走向國際就有了堅實的基礎。
目前,我國外匯儲備規模已達3.2萬億美元,未來可能更多。在人民幣流出規模達到10萬億元前,我國還可以進行雙邊或多邊承諾,允許任何國家任何機構持有人民幣,在境內投資,甚至可以隨時兌換為儲備貨幣給它們。這樣,國際社會持有使用人民幣的積極性會更高,人民幣的國際地位可以人民幣業務的國際化而提高,甚至成為儲備貨幣。
還可以推動本幣資本賬戶開放。盡管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僅僅是人民幣直接回流的試點,但它是本幣項下的資本賬戶開放的試水,突破了資本賬戶開放的歷史局限。過去的資本賬戶開放,都是對儲備貨幣的開放。直接投資也好,證券投資也好,乃至債務、債權關系都表現為儲備貨幣的符號,而允許境外人民幣直接投資,拓展了資本賬戶開放的思路,即開放從對儲備貨幣開放轉變為對本幣開放,乃至對其他貨幣開放。
實際上,人民幣貿易賬戶的開放,沒有資本賬戶的開放,是不可持續的,因此,人民幣FDI的開放,也是中國資本賬戶開放在新形勢下的創新,乃至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人民幣FDI的開放,將為我國資本賬戶開放積累管理制度和風險防范經驗。
人民幣FDI風險可控
資本賬戶開放或者說金融開放的最大問題在于風險判斷和控制,這也是政策一直關注的。
今年1月,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中國人民銀行就強調“確保相關業務穩妥有序開展,防范熱錢流入”,對國家限制類和重點調控類的人民幣外商直接投資結算業務不予受理。而《通知》《辦法》本身更加注重風險防范和控制,這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在人民幣資金來源方面,首先強調合法,《通知》規定外國投資者以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依法來華開展直接投資活動。其次限定范圍。《通知》規定境外人民幣是指“通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取得的人民幣,以及從中國境內依法取得并匯出境外的人民幣利潤和轉股、減資、清算、先行回收投資所得人民幣”“在境外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幣,如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發行人民幣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幣”。最后,要求出具人民幣資金來源證明或說明文件,對原出資幣種由外幣變更為人民幣的,需要報請商務主管部門批準。還要求說明資金用途,這為以后資金的流向監管奠定了制度要求。
資金方面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流入境內直接投資的人民幣合法性。
在投資規范方面,要求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再投資符合外商投資法律法規等,要求符合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的有關要求。同時,對人民幣投資金額達到3億 元及以上的項目,對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小額信貸、拍賣等行業項目,對設立外商投資性公司、外商投資創業投資或股權投資企業,對水泥、鋼鐵、電解鋁、造船等國家宏觀調控行業項目,要求地方上報商務部門審核。
投資規范控制,有利于控制產能過剩行業的擴張,有利于控制擔保、租賃、小額信貸的風險。
投資范圍方面,《通知》規定,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在中國境內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貸款。用境外人民幣參與境內上市公司定向發行、協議轉讓股票的,要按照《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的要求向商務部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直接投資房地產業應按照現行外商投資房地產審批、備案管理規定執行。通過備案的,將在商務部網站上予以公示,外商投資企業憑商務部網站公示信息、商務主管部門批復文件、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按照有關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投資范圍的規定有利于控制境外人民幣資金在境內證券、衍生品、房地產等市場的投機和炒作。
在業務結算方面,《辦法》允許境外投資者在境內申請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其中,與投資項目有關的人民幣前期費用資金和通過利潤分配、清算、減資、股權轉讓、先行回收投資等獲得的用于境內再投資人民幣資金,按照專戶專用原則,分別開立人民幣前期費用專用存款賬戶和人民幣再投資專用存款賬戶存放,規定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后,剩余前期費用要求轉入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存款賬戶或原路退回。這有利于防止人民幣資金混用和挪作他用。
《辦法》要求銀行審核境外投資者提交的支付命令函、資金用途說明、資金使用承諾書等材料后,為其辦理前期費用向境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支付。這確保投資資金來源、使用的合法、真實。《辦法》對銀行辦理結算業務的諸多具體問題也明確了規定,有利于業務風險的監督和控制。
跨境流動大有可為
跨境人民幣投資,是資本賬戶開放的新里程碑。
我國一直在探索人民幣跨境自由流動問題。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國際開發機構在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世界銀行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
當時,曾經設想和討論要求人民幣出境使用,也曾經研究過把國際開發機構擴展為國際機構,讓境外大企業和機構到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籌集人民幣資金,但人民幣沒有走出國門,只是在國內使用。2010年修訂的管理辦法允許購匯出境使用,允許從境外調入人民幣資金償還本金。
最近幾年,證券市場一直在探索允許境外企業到境內發行人民幣股票,但到目前尚未出臺具體的政策措施。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管理試行辦法》,從貿易途徑開啟了人民幣出境和回流的機制。
今年,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開展企業以人民幣進行境外投資試點,開啟了人民幣走出去的大門。現在,商務部和人民銀行允許境外人民幣到境內進行直接投資,這是人民幣跨境自由流動又一里程碑。
開放的風險主要是儲備貨幣的風險。1996年12月,我國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宣布實行經常項目下的貨幣可兌換,但資本賬戶一直沒有實現可兌換,甚至基本處于管制之中,如果按照本幣與儲備貨幣區分,考慮雙向開放,中國的資本賬戶可分為七大類,78個項目,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實行了基本可兌換,三分之二仍然在嚴格管制之中(如果按照儲備貨幣和業務粗分類,為七大類43項,有三分之二基本可兌換)。
長期以來,國際社會對資本賬戶開放持謹慎態度,擔心資本賬戶開放給發展中國家帶來經濟和金融安全威脅,帶來經濟和金融危機。從墨西哥金融危機到亞洲金融危機,都與資本賬戶開放有關,與允許資本流動有關。
資本賬戶開放何以有如此大的風險?關鍵在于過去的資本賬戶開放,實際是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要求,是本國資本市場、金融市場對國際儲備貨幣資本的開放。而儲備貨幣國家虛擬經濟規模巨大,金融資產規模龐大,如果允許資本自由流動,龐大的儲備貨幣投機資本到金融資產規模弱小的發展中國家投機,必然要出現危機,因為本國沒有足夠的外匯資源和金融資產能力與國際投機力量抗衡,也不能印刷出足夠的儲備貨幣去干預投機。
這種資本賬戶開放,本質上是對儲備貨幣(國)的開放,對資本流動的管制也主要是對儲備貨幣的管制。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所有經濟和金融危機,基本都與儲備貨幣有關。從債務危機、匯率危機,到金融資產的價格危機以及全球大宗商品價格的暴漲暴跌,都與美元等儲備貨幣關系密切。因此,這種資本賬戶開放是不平等的開放,也是充滿風險的開放,我們可以稱之為儲備貨幣項下的資本賬戶開放。
一國資本賬戶不開放,不允許資本自由流動,本幣就不可能有國際地位,本國的金融業也不可能強大,因此,實行人民幣資本賬戶開放是必然的選擇。
人民幣跨境流動,還有很多事要做。如果資本賬戶開放是對本幣開放,對非儲備貨幣開放,就不存在巨大的經濟和金融安全和風險問題。非儲備貨幣國家基本是以實體經濟為主,其金融資產規模有限,即使到國內投機,其力量也有限。而且,本幣的監督和管理,本國比較熟悉,制度相對完善,風險可控。
當然,本幣回流和出境投資達到一定規模以后,資金的頻繁和過量流動,也會帶來風險,需要對本幣跨境資金流動交易進行管理。
篇3
關鍵詞:人民幣 資本項目 輸出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01-091-03
一種貨幣在國際化的進程中,在境外要有一定規模的流通,以便于在國際貿易和投資中使用。人民幣國際化的一個重要標志是在國際交易中廣泛的使用人民幣,其他國家接受人民幣作為結算和交易的手段,進而就會有一部分人民幣留在離岸市場。這部分離岸人民幣是通過貿易和投資的清、結算渠道輸出的。目前在我國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的條件下,推動人民幣跨境輸出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有益之舉,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必由之路,而人民幣資本項下的輸出則成為其中關鍵的一環。
一、人民幣資本項目跨境輸出的路徑
1.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對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是人民幣資本項目跨境輸出的一個重要渠道。境外直接投資是指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使用人民幣資金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或項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隨著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深入開展,境內機構對于使用人民幣到境外直接投資的需求日益強烈。為了順應市場需求,支持企業“走出去”,從2010年第二季度起,我國政府開始通過個案審批方式試點辦理人民幣跨境投融資業務。之后,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個案試點的基礎上,于2011年1月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試點管理辦法,允許銀行和企業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2014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金額1865.6億元,同比增長118%。截至2014年末,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金額3264.2億元。
2.境內銀行向境外項目提供人民幣貸款。與提供外幣貸款相比,境內銀行向境外項目提供人民幣貸款拓寬了人民幣的跨境輸出渠道。為了更好地支持企業“走出去”,2011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了關于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指導意見,規范了商業銀行開展境外項目貸款的業務操作。截至2013年底,境外項目人民幣融資已批貸金額1040.8億元,貸款余額402.3億元。境內主體在國外所經營的項目在向國內出口產品時,很可能會繼續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因此,境內銀行向境外項目提供人民幣貸款也為后期的人民幣跨境輸出提供了潛在的可能。
3.貨幣互換。貨幣互換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期末再換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利息的市場交易行為。即允許雙方在進行貿易和投資時直接使用本國貨幣進行結算,不必使用第三國貨幣,從而避免了匯兌損失。以此約定為基礎簽訂的協定稱貨幣互換協議。貨幣互換協議旨在保持雙方貿易正常發展,避免周邊金融不穩定帶來的不利影響。雙邊貨幣互換協議是人民幣跨境輸出的重要潛在渠道。
2014年,人民銀行先后和瑞士、斯里蘭卡、俄羅斯、卡塔爾、加拿大等5個國家央行新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新簽規模5450億元。截至2015年6月末,我國已與32個國家和地區的央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協議總規模約3.1萬億元人民幣。境外貨幣當局發起本幣互換交易金額約2.3萬億人民幣,動用人民幣金額共計807億元;人民銀行發起本幣互換交易折人民幣共計41億元,動用對方貨幣折人民幣金額共計15.8億元。本幣互換協議的積極動用標志著央行間務實合作邁上新臺階。
4.人民幣納入境外央行(貨幣當局)外匯儲備。2014年,共有10家境外央行、1家國際金融機構和2家財富基金獲準進入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獲批額度為773億元。截至2014年末,我國香港金管局等27家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國際機構和財富基金共持有債券總面額為2868億元。部分境外央行還通過在離岸市場購買人民幣債券等形式將人民幣納入其外匯儲備。據不完全統計,超過47個國家央行或貨幣當局把人民幣納入其外匯儲備。
5.“一帶一路”建設和亞投行的建立為人民幣“走出去”提供了機遇。我國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第一貿易大國,吸引外資和對外投資日益活躍,金融市場持續發展,人民幣國際化向縱深拓展具有巨大的空間和潛力。“周邊大通道”和“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戰略的逐步落實,400億美元絲路基金的成立以及亞投行的建立,都將為人民幣國際化注入新的動力。沿路沿帶的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產業園區和傳統產業轉移等方面和我國有很強的互補性和巨大的合作空間,將會派生出更大、更廣的人民幣跨境投資和國際使用的市場需求。
二、存在的問題
1.人民幣跨境輸出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亟待完善。人民幣走出去離不開與之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只有配套完善的法律體系才能使得國內外經濟主體和個人的人民幣資產得到有效保護,才能夠促進人民幣跨境資金的良性循環,才能夠有效遏制信用欺詐與逃避金融債務行為的發生。一方面,人民幣跨境輸出的時間還很短,與人民幣跨境輸出相關的法律法規處于完善之中。另一方面,我國金融機構國際化經營時間很短,法律意識亟需加強。最后,在制定政策時缺乏溝通和協調,相關部門的協調意識有待加強,各部門的法律法規協調性亟需完善。
2.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的比重較低。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的規模是人民幣資本項目輸出的主要途徑之一,也是企業“走出去”發達程度的重要標志。從2011年1月開始實行境外人民幣直接投資試點至2014年底結算額只達到了3264.2億元,其中,2013年,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856.1億元,僅占全國跨境人民幣業務結算量的1.38%;2014年,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1865.6億元,僅占全國跨境人民幣業務結算量的1.87%。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要意義,一旦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規模做大,在外國投資的中國企業在向中國進口產品和服務時,就會成為出口人民幣定價和結算的重要推動力量。
3.人民幣跨境回流渠道還不夠順暢。雖然現有的人民幣跨境循環渠道已基本滿足了實體經濟需求和境外人民幣資金部分保值增值的需要。但是人民幣跨境循環中回流渠道有限。在境外人民幣市場尚未形成規模效應和自我循環的情況下,境外人民幣資金使用渠道有限。由于離岸人民幣衍生品和以人民幣為標的金融產品較少,一旦人民幣出現大的波動,對沖工具的缺乏會使企業無法應對匯率風險,缺乏以人民幣為標的投資產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持有人民幣的積極性。當前,境外機構或個人持有的人民幣資金很難像美元、歐元那樣可在國際市場上找到豐富的投資避險工具,人民幣流回境內渠道有限,保值增值的投資需求無法滿足,導致境外貿易伙伴持有人民幣的意愿不高,從而制約了人民幣跨境輸出的發展。
三、政策建議
1.建立健全與人民幣跨境輸出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一國政府在貨幣國際化中起主導作用,政府的推動力度,影響著貨幣國際化的進程和進度。現階段,人民幣國際化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作為國際化關鍵環節之一的人民幣跨境輸出,即是以國際貿易和投資為基礎的市場需求下自然發展的過程,也應是主管部門合力推動的過程。(下轉第96頁)(上接第92頁)為了配合人民幣走出去,要構建中央銀行法律制度商業銀行法律制度及其他相關的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另外,政府各部門在制定政策、法律法規時,應加強溝通,注意相互間的協調配合,避免沖突。
2.完善配套機制建設,拓寬人民幣回流渠道。一是配合“一帶一路”建設,鼓勵境內機構使用人民幣對外貸款、投資和援助,支持企業“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并購投資等業務。二是優化金融機構和企業“走出去”的環境,支持境內金融機構“走出去”開發人民幣業務,加快培育人民幣國際資本市場,建立境外人民幣資金池。支持境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股票等證券,擴大開展個人對外投資。三是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海外布局,開發人民幣金融產品,降低境外人民幣兌換難度,增加人民幣保值增值渠道。四是建立健全人民幣現鈔回流機制,以防范人民幣境外持有和流動可能產生的風險,減少與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相關的違法行為。
3.調整經濟結構,提高利用人民幣結算的話語權。緊抓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機遇,進一步提升對外開放層次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擴大人民幣跨境輸出。加強境外投資業務的法規建設和宏觀指導。政府要從境外投資的產業政策、投資主體、投資區域、投資行業等方面進行整體規劃,定期更新投資合作產業國別導向指引,完善境外產業布局。要在政府層面加大與相關國家就投資產業合作、科技研發、設施建設、勞務管理、投資保險、政府服務、業務監管等方面的溝通和合作,為境外投資業務發展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
參考文獻:
[1] 尹繼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與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研究.南方金融,2012(5)
[2] 單宏,孫樹強.提高貨幣互換資金使用效率.中國金融,2014(11)
[3] 田濤,王豪.人民幣國際化的困境及其對策分析.海南金融,2015(8)
[4] 時東.完善人民幣跨境循環機制.中國金融,2012(22)
(作者單位:遼寧省社會主義學院 遼寧沈陽 110032)
篇4
人民幣走出去的重要內容
人民幣走出去與我國跨境直接投資具有內在互動機制:一方面,人民幣走出去有利于促進我國跨境直接投資的深入發展,為企業走出去開拓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跨境投資快速發展又能夠加快人民幣走出去的步伐。
首先,人民幣走出去可以促進投資便利化。一是簡化手續。外商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可以減少外匯賬戶核準和開戶以及結匯等手續,而境內以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可以減少購匯環節。二是加快結算速度。通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境內外銀行之間已經建立了暢通、安全、高效的人民幣跨境結算渠道,該渠道可以為跨境直接投資提供安全、高效的結算服務,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三是規避匯率風險。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可以節省境內企業匯兌成本,豐富跨境資金調配選擇,降低資金錯配風險以及不同幣種報表合并產生的匯率風險。
其次,人民幣走出去可以形成跨境人民幣資金循環。隨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擴大和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協議重新修訂,跨境人民幣業務規模不斷擴大,境外人民幣存量迅速增加。開展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事實上在資本項下形成一個完整的循環渠道,有利于境外沉淀的人民幣存量資金回流,同時也有利于向境外補充供給人民幣資金,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
最后,人民幣要實現國際化,必須從經常項目下的開放逐步發展完成資本項目下的開放。直接投資是國際收支資本項目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實現了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之后,推出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符合人民幣走出去的步驟,與人民幣走出去的目標完全銜接。
當前人民幣已經實現了經常項目全部自由兌換。在資本項下,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戰略早在十余年前已經確立,目前已經實現部分項目可兌換。我國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創造了條件,將加速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實行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之后,境外投資企業可不發生資金匯兌,直接以人民幣匯出投資資本金,這就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創造了條件。隨著境外人民幣來源的不斷充裕,外國投資者以人民幣對我國進行投資的需求也將不斷增強,屆時外國投資者以人民幣投資的政策也將進一步放寬,這將為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意愿結匯創造條件,從而進一步推動直接投資項下的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另外,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舉借外債等跨境融資人民幣結算需求也會應運而生,為滿足企業的現實需求,跨境融資人民幣結算也將會放開,從而推動外債項下的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
因此,以人民幣跨境直接投資為契機,推動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必將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起到加速的作用。
系統性的金融政策支持
隨著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持續快速發展,要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通過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對外投資的過程中,強化人民幣的計價、結算和儲備功能,推動和加快人民幣走出去的進程。在這一過程中,對相關金融支持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一是對宏觀經濟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人民幣跨境資金流動的變化與國內貨幣政策、金融穩定等因素相互影響,要求提高宏觀經濟管理和政策有效性、靈活性和協調性。人民幣跨境業務的拓展必須以穩健的經濟增長和綜合國力為根本基礎。為此,必須保持宏觀經濟的健康成長,避免大起大落,努力保持國內財政的穩健性,完善金融調控機制,不斷增強貨幣政策公信力,增強對人民幣的信心。
二是對金融服務水平、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等的要求更高。以貿易和投資為基礎形成的貨幣計價、結算,交易和支付等都離不開銀行服務,銀行要能提高競爭意識和國際競爭能力,要能提供高效和便利的服務。因此,需要加快完善金融體系,加強公司治理,改善金融服務,為人民幣跨境業務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是對我國金融市場深度、廣度和開放度的要求更高。人民幣要走出去、被廣泛接受,就要有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發達的二級市場來為市場參與者提供豐富的投資選擇和投資場所,以便能更好地滿足境外人民幣持有所產生的多樣化資產配置需要。產品要更加豐富,市場運行的效率要更高,市場制度建設要更加完善,市場的監管也要更加有效。因此,要逐步有序開放國內金融市場,加快建立相對發達成熟的市場體系,有一套較為規范完善的監管體制提供制度保障,包括分工明確的金融監管機制、較完善的金融監管法規體系等。
四是對防范和管理風險的要求更高。人民幣跨境流動整體上能夠降低貨幣錯配風險,由于減少了匯兌環節的限制,資金流動也就相應便利。這就要求我國在發揮其積極正向作用的同時,加強對資金流動的監測和交易合法性的約束與監管。要認真總結汲取國際金融危機的教訓,參與全球金融監管改革。在加強常規金融監管的同時,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及時識別、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等。
八項政策建議
加大人民幣對外輸出力度。一是利用我國獨特的貿易結構,實現區域性的人民幣輸出。我國對外貿易整體表現為順差,其中對東亞等地區是貿易逆差,對美歐等國則存在大量貿易順差。這使得人民幣既具有升值的前景,同時又在東亞等貿易逆差地區具有輸出的條件。只要保持人民幣的相對穩定,同時有效運用好積存的大量外匯儲備,仍能引導企業在東亞等地區使用人民幣結算。二是我國正處于資本輸出階段,企業開始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可借助企業走出去之際,盡可能鼓勵企業使用人民幣,特別是在東南亞周邊國家和對中國進口需求較旺的國家。在已開放的資本賬戶下,鼓勵使用人民幣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和并購活動。當然,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既需要人民幣,也需要外幣。在鼓勵企業對外投資過程中使用人民幣的同時,可借助我國擁有的美元資源,對其美元需求給予有力支持,在美元輸出的同時帶動人民幣輸出。特別是,由于海外金融機構對我國企業信用度不了解,往往需要支付相對較高的風險溢價。而國內金融機構對國外市場和企業不了解,對中國企業較了解,便于其與國內企業加強協作,給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三是建立以人民幣為幣種的海外投資基金。在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市場和行政資源的結合,建立人民幣海外投資基金,服務走出去的企業,分散企業境外直接投資的風險,實現長期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建立以人民幣為幣種的海外投資基金,可以減少中國企業以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過程中面臨的摩擦和困難,降低交易成本,為企業提供前期、過程和善后方面的服務和指導,保障它們的合法權益。
推進人民幣跨境融資。一是借鑒日本協力銀行的組織模式,設立專營海外人民幣貸款的機構,通過債券市場募集人民幣長期資金,以市場化利率向對我國有需求的國家或地區提供人民幣貸款,支持其對我國的出口采用人民幣結算,用獲取的人民幣收益償還貸款。二是開放境外企業境內發行人民幣證券,允許境外有需求的企業在我國境內募集人民幣資金,用于其生產經營所需。雖然人民幣資本輸出可能會對我國金融運行造成一定的影響,但這是當前推動人民幣走出去、占領國際市場必須付出的代價,從整體風險評估來看,我國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來減少其不利影響。
適度推進境外人民幣融資利率市場化。目前,境內人民幣存貸款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跨境人民幣融資的項目期限一般較長,如果對跨境融資利率視同境內貸款利率管理,境外借款方面臨較大的利率風險,很可能對使用人民幣融資產生疑慮。為此,可以考慮在確保不對境內貨幣政策造成沖擊的前提上,適時推進人民幣融資利率市場化。具體而言,可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作為跨境人民幣項目融資的基準利率,每個項目的具體利率由商業銀行在考慮貸款相關成本及風險后,與借款方協商在SHIBOR的基礎上加點確定。在跨境人民幣融資中推進利率市場化,一方面可以在不對境內市場造成較大沖擊的前提下,為境內人民幣利率市場化積累經驗;另一方面可以推動上海成為人民幣資產定價中心,有利于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加快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一是保持匯率形成機制的靈活性。固定匯率制下,本幣國際地位受到其他貨幣的制約,固定匯率也不能成為反映國內外資源配置變動以及外匯市場供求變動的變量,較容易出現匯率偏離經濟基本面的失衡現象,也會影響貨幣在國際上的接受程度。當前人民幣離岸市場已經開始形成,境外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形成機制有利于引導人民幣匯率走向上下波動的合意區間。應進一步完善境內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適度擴大匯率雙向浮動區間;適當擴大境內銀行的人民幣購售額度,改進境內銀行涉外敞口頭寸管理模式;開發人民幣對多幣種的直接報價交易機制,形成人民幣對多幣種的國際外匯交易市場。二是保持匯率相對穩定。從國際經驗看,日元匯率不穩定,嚴重阻礙了日元國際化進程。從近年全球外匯儲備及全球外匯交易的幣種結構來看,日元占比均呈下滑趨勢。相反,在德國馬克國際化過程中,馬克匯率水平相對穩定,從而為其順利走向國際化奠定了堅實基礎。保持人民幣匯率相對穩定是提升人民幣國際接受度的一項關鍵性安排。三是增加匯率避險渠道。逐步向境外主體提供境內人民幣外匯市場產品的進入通道,逐步向境外開放境內人民幣外匯市場,尤其是人民幣遠期外匯交易等具有套期保值和風險對沖管理功能的產品,使境外主體能夠借助這些產品管理其外匯風險。適時推出人民幣遠期購售業務。遠期購售的政策設計應強調真實交易背景,額度以賬面實有敞口為限,期限以實際商務合同為限。
加快金融市場開放。要從以下方面著手加快境內金融市場的開放與建設。
一是完善金融市場體系。高度發達的本國國債市場是貨幣國際化的堅實基礎。目前,我國市場化的利率形成機制還在雛形階段,利率政策對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力有限。建議加快國債發行市場化,形成完整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盡快建立人民幣國債遠期市場,推出相關國債遠期交易產品。同時,要完善金融債、地方債、公司債的市場建設,打通目前相互割裂的幾大債券市場,從而形成有效的、分層次的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為不同市場主體提供定價基準。
二是及時啟動境內金融市場面向本幣開放的步伐。順應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需要,我國已經開放了境外三類機構進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及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進境內資本市場,但還遠遠不夠。境內金融市場是人民幣市場,率先向境外人民幣開放符合法理,開放只是意味著允許境外持有的人民幣存款轉換為境內金融市場上的有價證券而已,有利于降低境外人民幣的變現性,穩定境外人民幣持有量,同時擴大境內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提高市場需求的多元化程度,避免出現日元國際化過程中,本國金融市場空心化的結局。
三是防范市場風險。人民幣跨境流動總量受我國貨幣當局控制,境外機構通過人民幣沖擊我國金融市場的潛在風險總體可控。但須要防范跨境人民幣流動在某一時點、對某一金融產品、對某種交易量較少且流動性不大的市場造成沖擊。要在建立健全對境外人民幣資金流動實時監測的基礎上,防范其對我國單一產品和市場的沖擊。必要時,人民銀行應當進入相關的金融市場進行調控性操作,及時將境外流動性吸附出金融體系,或是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規則采取直接的管制措施,徹底避免其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沖擊。
側重資本項目交易層面管理,逐步放開匯兌環節限制。審慎監管是與企業激勵相容的管理方法,是對交易主體的管理。即在控制系統性風險的前提下,又不過分干預企業的微觀行為。這是對經濟扭曲最少的管理方法,應該是我國未來的發展方向。但這種方法要能達到控制系統風險的目的,需要具備的條件較為苛刻,我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還無法實現。交易層面的管理屬于實質管理,是從具體市場、交易逐項管理的方法。我國在房地產、證券市場等領域的監管要求,都屬于這方面的要求。匯兌環節的管理與交易管理,往往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但由于我國對于匯兌后的資金走向缺乏必要的監管,僅僅是匯兌環節的管制,成本較高,且較難全面管制,僅僅只是增加交易成本,在實質監管方面功效不大。再加上我國匯兌環節的管理與交易環節的管理分屬不同部門,在管理過程中存在大量的協調問題。事實上,為控制資本流出入的風險,需要管理的只是限制資金進行某些具體交易和進入某些市場。因此,交易環節管理能力的提高,將緩解匯兌環節管理的要求,甚至可以完全放開匯兌環節的管理。當然,也只有交易環節的管理能力達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可以放開匯兌環節的管理要求。
加快金融業海外戰略布局,提高對境外投資的金融服務能力。在海外資產規模不大、信用記錄不完備的情況下,中國企業要想在海外獲得金融支持是非常困難的。在這種情況下,國內金融機構可以通過“授信”、“內保外貸”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這就需要中國國內的金融機構能夠在海外有分支機構來完成相應的操作。要通過業務創新,結合走出去企業的特點,充分利用包括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直接投資、保險、基金、租賃等多個領域在內的多元化業務平臺,為客戶量身定做綜合金融服務方案,滿足企業在境外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結合企業走出去的情況合理機構布局,有效擴大服務范圍。
篇5
關鍵詞:跨境人民幣業務;現狀;建議
JEL分類號:E58;F3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2)08-0026-04
我國于2009年初啟動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經過三年多的努力,跨境人民幣業務已經從最初的貿易結算擴大至資本項下結算,相關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業務量迅速增加,取得了明顯進展。本文著眼于人民幣國際化的總體方向,結合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發展現狀,分析其發展的內生動力機制,提出進一步促進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的粗淺建議。
一、跨境人民幣業務相關政策的推出及實施情況
(一)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體系的逐步建立
2008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批準廣東和長三角地區與港澳地區、廣西和云南與東盟地區的貨物貿易開展人民幣結算試點,這標志著人民幣區域化開始了“破冰之旅”。在之后的三年時間里,通過不斷完善政策體系,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地域范圍和業務范圍均實現了全面擴展。
1、從業務開展的地域范圍看,由最初五個試點城市逐步擴展至全國。2009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委聯合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決定在上海、深圳、廣州、珠海、東莞五個城市推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201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委《關于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境內試點地區由5個城市擴大到20個省市,境外地域由港澳、東盟地區擴展到所有國家和地區。2011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地區的通知》,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內試點區域推廣到全國。
2、從跨境人民幣使用的業務范圍看,從最初的貨物貿易逐步推廣到了服務貿易和其他經常項目,并開始從經常項目向資本項目擴展。2009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實施細則》,針對貨物貿易中跨境人民幣結算的操作模式和結算流程作了具體規定。2010年6月,在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委《關于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跨境人民幣結算的業務范圍增加了服務貿易和其他經常項目。同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允許境外央行、清算行、參加行三類機構使用人民幣資金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2011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便利境內機構以人民幣開展境外直接投資,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同年10月的《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明確了境外地區的企業和經濟組織可使用人民幣來華開展直接投資。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指導意見》,落實了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相關操作。至此,跨境人民幣業務范圍由經常項目擴展至部分資本項目。
目前,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政策體系已初步建立。在經常項目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方面,人民幣資金結算、清算流程,以及出口退(免)稅和進出口報關政策等已經明確。在資本項目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方面,境內企業可以使用人民幣開展境外直接投資,銀行和境內機構可向境外項目和企業發放人民幣貸款,境外企業和經濟組織可使用人民幣來華開展直接投資,境外央行、清算行、參加行等機構可使用人民幣資金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
(二)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發展現狀和未來趨勢
自2009年開展試點工作以來,在各參與方的積極努力下。跨境人民幣業務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目前,與境內發生跨境人民幣實際收付業務的境外國家和地區已達181個,各項業務規模穩步擴大。在試點之初的2009年,全國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108億元,而伴隨著有關政策的推進實施,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在2010年開始呈現出幾何級數的快速增長,當年達到5063億元,同比增長了近46倍。至2011年末,銀行累計辦理經常項目下人民幣結算業務金額2,08萬億元。與此同時,資本項下人民幣結算量也穩步增長。截至2010年末。各試點地區共辦理人民幣跨境資本交易逾700億元。2011年,銀行累計辦理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結算金額201.5億元,外商直接投資結算金額907.2億元。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金融統計數據報告》,其中2012年一季度數據來自于中國人民銀行公開數據。
綜合各方面因素,跨境人民幣業務未來仍將保持快速發展的態勢。從政策面來看。政府關于人民幣跨境使用相關政策措施將不斷出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國家戰略將不斷推進,這些都有利于促進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發展。從經濟基本面來看,中國持續的經濟增長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圍內推進人民幣的跨境使用。
二、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的內生動力機制
(一)各主要參與方在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中廣泛受益
跨境人民幣業務的主要參與者包括政府部門、境內外的企業和銀行,他們在參與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過程中互利共贏,形成了促進該業務發展的內在動力。
1、對于政府部門而言。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動力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是實施國家戰略的需要。跨境人民幣業務是人民幣國際化戰略的切入點,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推進和實施直接影響人民幣國際化戰略的進程。二是解決我國向貿易強國發展與貨幣非國際化的矛盾的需要。我國作為一個國際貿易大國,只使用外幣結算使企業承擔了較大的匯率風險。只有更多地在跨境交易中使用人民幣,才能更好地保障我國企業在對外經貿活動中的利益。
2、對于境內企業而言,跨境人民幣業務首先有利于規避匯率風險,節約匯兌成本,增強價格競爭力。據估算,以人民幣結算的交易成本比以外幣結算的交易成本平均低2至3個百分點。其次,與使用外幣結算相比,使用人民幣結算無需進出口貿易核銷,人民幣結算出口退稅等手續也更加便利,在實際操作中為企業提供了諸多政策性便利。第三,使用人民幣結算不占用企業外債指標,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商業機會。
3、對于境內金融機構而言,借助跨境人民幣業務可以將自身的本幣經營優勢擴大到國際市場,有利于推動其國際化發展。國內金融機構在提供外幣產品和服務上與大型跨國金融機構相比缺乏競爭優勢。伴隨人民幣跨境使用,我國金融機構可以充分發揮人民幣負債業務體量大、人民幣資金清算便利等優勢,為境外主體和我國“走出去”企業提供更多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從而提高金融服務和國際化經營水平。
4、從境外企業的角度來看,他們接受人民幣結算的動機主要是能獲得持有期的貨幣升值收益,因而形成了升值預期背景下人民幣跨境使用快速發展的局面。但隨著2011年底以來人民幣“單邊升值”趨勢的改變,明顯影響了境外機構持有人民幣的信心。
5、從境外銀行的角度來看,參與跨境貿易人民幣業務,一是能夠滿足其客戶追求人民幣收益的需求,為客戶提供更豐富的服務:二是能夠將其國際化經營的優勢擴展到人民幣市場,有利于擴大其在中國境內的業務機會。
綜上所述,跨境人民幣結算各方參與者之間的利益是互相促進的。在政府的力推下,跨境人民幣結算各項政策的出臺為境內企業提供了顯著的貿易投資便利,順應了融入全球市場的發展需求,也給境內銀行帶來了新興業務機會,受到境內企業和銀行的普遍歡迎和積極參與。境外企業和銀行也由于中國經濟前景向好、人民幣持續升值而產生了持有人民幣的強烈需求。因此,各方存在的共贏空間,成為過去一段時間內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快速發展的內生動力。
(二)當前跨境人民幣業務持續、健康發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1、要深入研究不斷強化“非單邊升值”條件下境外機構的人民幣持有動機問題。去年年底以前,人民幣基本呈“單邊升值”的態勢,但是,此后由于海外掀起的一輪看空中國以及人民幣的浪潮,引發了人民幣貶值預期,影響了離岸市場主體持有人民幣的信心。因此,我們應當探索和擴大人民幣資金回流機制,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渠道,為境外參與者通過人民幣分享中國經濟的發展成果提供有效途徑,進而增強境外參與者對人民幣的信心,改變人民幣跨境使用對升值預期的依賴。
2、要深入研究重點謀求我國政府和金融機構對于境外人民幣的定價權問題。人民幣的定價權是我們掌控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核心環節。在境外主要參與者的推動下,香港形成了人民幣離岸市場,逐步成為境外人民幣留存、定價、交易和結算的中心。并開始對在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由于香港的自由港地位,人民幣定價是多方機構博弈的結果,中資機構難以掌握絕對的定價權。隨著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的進一步擴大,掌控定價權日顯緊迫。
3、要深入研究進一步協調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與人民幣國際化問題。從過去兩年的數據看,廣東、深圳借助香港離岸市場較為發達且企業對人民幣接受度高的優勢,北京借助央企集聚的優勢,跨境人民幣業務量均領先于上海。上海地區外資金融機構較多。跨境人民幣業務呈現多元化發展的特點,例如上海銀行業為外資同業的清算服務就在行模式的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雖然未納入跨境人民幣結算量的統計范疇,但這些清算服務為今后中資機構主導人民幣的交易、定價和清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隨著人民幣跨境使用政策的進一步完善,國家需要上海為人民幣跨境使用提供更有力的支撐。特別是當前人民幣在香港離岸市場的大量留存以及境內外市場價格的差異,引發活躍的套利交易,不利于上海作為人民幣在岸中心發揮定價作用及影響力。有悖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決策初衷。因此,需要統籌實施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人民幣國際化兩項國家戰略。
三、進一步推進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的有關建議
(一)政府部門應加強統籌協調,進一步發揮對市場的引導和推動作用
1、央行作為跨境人民幣業務的主管部門,是政策的主要設計者和實施者,在統籌各方利益、選擇政策推進方向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當前,在人民幣升值預期弱化的背景下,要強化境外機構持有人民幣的信心,必須進一步拓寬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增強人民幣的流動性。因此,建議央行協調相關部門加強人民幣回流機制建設。首先,除了做好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出口渠道的人民幣回流外,還要充分發展包括股票、債券和衍生品的人民幣產品市場,提升上海金融市場的國際化水平,強化人民幣在岸市場功能,使人民幣成為境外資產的儲備和投資工具。其次,積極穩妥地擴大人民幣QFII試點范圍,允許更多的境外主體將合法獲得的人民幣資金通過QFII渠道進入境內資本市場,擴大境外人民幣使用范圍。第三,適時啟動國際板股票市場建設,引進與中國經貿關系緊密的境外企業,在中國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股票。鼓勵境外人民幣回流投資國際板股票市場。
2、建議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及商務部等職能部門完善政策,簡化流程,鼓勵和引導企業走出去。一是建議商務部通過行業協會,就WTO框架下的貿易規則,加強對企業的輔導和政策咨詢,幫助企業科學合理地運用規則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二是進一步細化和實施具體操作辦法,簡化業務手續和辦理流程。建議海關加強全國聯網協作,在保證貿易真實性的前提下,簡化手續,提高報關工作效率。建議稅務部門根據報關單和有關結算證件及時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二)全力推進以金融市場為核心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為人民幣跨境使用提供創新、交易、定價和清算平臺
1、積極推動本地金融市場國際化,為境外持有者提供人民幣投資“資產池”。人民幣產品市場建設既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步驟。要配合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以債權型金融產品市場為重點,進一步拓寬和擴大境外投資者和發行主體參與上海金融市場的渠道和規模,允許境外企業和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積極有序推進金融市場對外開放,逐步擴大人民幣產品在國際金融市場的份額,爭取早日使上海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定價中心,充分發揮上海金融市場在服務我國金融對外開放和人民幣跨境使用中的重要作用。
2、切實增強金融機構跨境人民幣產品的創新能力。支持在滬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擴大業務范圍。拓展服務區域。積極創新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產品,大力開展對境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等各類境外投資和合作項目的人民幣貸款業務,滿足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對本幣貸款的需求。推動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境外參加銀行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研究境內銀行開辦面向境外人民幣持有主體的代客理財業務試點,進一步暢通境外人民幣資金的回流渠道。
3、大力加強上海金融市場的制度和基礎設施建設。以上海清算所為核心,進一步完善支付清算系統,健全登記、托管、交易和清算制度。根據人民幣跨境使用進程和市場需求,支持在滬金融市場將交易系統的報價、成交、結算、清算以及交易信息等功能延伸到境外,發展支持多幣種產品交易和清算能力。支持各商業銀行在上海設立全行資金清算機構,吸引更多的境外參加行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
(三)商業銀行要積極實施國際化戰略,拓展跨境人民幣業務
1、有計劃、有步驟地在境外重點區域增設分支機構。要以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為契機,有計劃地在境外重點區域如東南亞國家和其他周邊國家以及重要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增設分支機構,以便直接為境外企業提供人民幣清算服務,下一步也可在當地監管政策允許范圍內開展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貿易融資等業務。這不僅有利于中資銀行擴大跨境人民幣業務范圍,長遠看還有利于其實施國際化經營戰略。
2、有重點地在人民幣流通程度較高的區域培育客戶群。目前境外人民幣流通程度較高、結算需求較大的區域包括港澳地區、東南亞國家以及俄羅斯、韓國等周邊國家。跨境人民幣業務為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人民幣結算提供了安全、便捷的渠道。商業銀行可以將這些區域作為重點目標市場。發揮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優勢,在人民幣結算需求較強的企業中培育自身的跨境企業客戶群。
3、積極穩妥地創新跨境人民幣產品,豐富服務內容。積極創新資本項下的跨境人民幣產品,通過豐富相關金融產品的種類、做好境內企業赴海外融資及海外發債回流內地的配套服務。創新離岸人民幣產品,為企業在全球范圍內使用人民幣提供保值增值服務。
4、有針對性地擴大人民幣海外清算網絡。“清算行”和“行”兩種試點模式中。前者只限于有人民幣清算行的香港和澳門地區,在國際市場上推行人民幣結算還主要依賴“行”模式。因此,商業銀行要加強與境外金融機構的合作,進一步擴大人民幣海外清算網絡,不斷拓寬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開辦渠道。
篇6
至此,中國除資本項目外部分地實現了外匯管理體制與國際通行規則的接軌。
1 2年過去了,中國外匯管制下的“資本項目可兌換”在近期有了突破進展,這是人民幣國際化戰略近期推進與實施所引發的連鎖反應。
資本項目可兌換初步形成
當前,中國的外匯管制僅剩下“資本項目不可兌換”這一最后防線,而其是否依然有效,是否能抵御不可預測的風險,無論是官方或民間學者都存在一定認識上的誤區。
近日,有官員在一個公開論壇上說:“人民幣國際化沒有日程表,但是我預測,5年后人民幣將成為國際貿易結算貨幣,10年后可能成為完全可兌換貨幣,15年后可能成為許多國家中央銀行的儲備貨幣。經過15年努力,人民幣有望實現國際化”。
誠然,無論是基于世貿組織自由貿易的游戲規則,或我們所期待的人民幣進入SDR一籃子貨幣并增加權重,還是人民幣國際化的穩步推進,尤其是履行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承諾與應盡的義務,都要求中國央行盡早做出部署,促進人民幣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實現。
隨著2011年來央行頻繁地頒布一系列穩步推進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法規和相關措施的實施,筆者認為資本項目自由兌換的策略目標,實際上已經通過境外結算的渠道迂回實現了。盡管中國金融監管當局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當然,中國外匯管制實施了幾十年,形成了一套相對穩定的管理方法與手段,對外匯的管控相當有效。但隨著人民幣國際化戰略的實施,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人民幣跨境雙向投資的展開,固守原有外匯管制模式已經沒有多大的意義與成效。近年來中國資本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的 跡象日趨明顯,從大宗商品升降到股市波動都愈發同進共退。
本文試圖論證中國的資本項目已經初步實現了自由兌換。其邏輯是:盡管中國境內的資本項目管制嚴厲,但境外貨幣市場的人民幣與各種國際硬通貨的兌換卻是自由的;同時人民幣及相關外幣的跨境流通渠道暢順;境外人民幣的自由兌換機制必然會影響到國內資本市場,并且在本外幣的價格與流動的方向、數量上反映出來,例如匯率波動、利率趨向均衡、以及基于套利的美元流入及逆轉等。于是得出結論:名義上的中國資本項目管制已經被繞過,人民幣作為自由兌換貨幣的目標已經初步實現。其相關邏輯關系如圖1。
在圖1中,境內貨幣市場是一個受管制、非自由兌換的市場;而境外貨幣市場則是一個無限制、自由兌換的市場。只要跨境資金進出的管道暢通,境外貨幣市場的自由兌換功能勢必反作用于境內市場,不斷削弱、侵蝕其管控功能,從量變到質變,從而降低中國資本項目管制的效果。
促進跨境資本流動的法規
2011年10月14日,中國央行頒布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在認可境外投資者(外商)以人民幣對中國境內進行資本投資的前提下,規范與細化了這項業務的具體操作。應該說,這是為境外人民幣回流國內創造了條件,并由此邁出了外幣兌換在資本項目管制下走向解禁的重要一步。
此前,為了實施人民幣國際化戰略步驟,中國央行已陸續頒布了多個跨境人民幣貿易結算和放松資本管制的法規,主要有:《跨境人民幣貿易結算管理辦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等。
國際上公認的一國資本項目自由化的含義,是指該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資本及金融賬戶項下的貨幣自由兌換,即取消對國際收支平衡表中資本及金融賬戶下的外匯管制,如數量限制、兌換限制、區域限制、補貼及課稅等,實現資本項目在國際間(境內外)的自由流動。
多年來,在管制下一筆投資或投機的資金進入中國境內運作后獲利至退出,其操作流程大體如下:外幣入境――結匯變人民幣――以人民幣投入境內實體或虛擬經濟運行――以人民幣購匯變身外幣――外幣出境。
而中國資本項目管制主要在“資金進出”環節以及“貨幣兌換結售匯”環節進行控制。
現行受管制的資本項目外匯流入包括: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為投資匯入的收入;境內機構境外借款,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際商業貸款等;境內機構發行外幣債券、股票取得的收入。
對應的資本項目流入渠道有:貿易、非貿易出口收匯;實業投資(FDI);外債借入(中長期、短期);QDII;關聯企業內部資金調撥;離岸銀行存款。
具體分管部門有多家,例如進入方面,實體投資如由商務部審批;借入中長期外債由國家發改委審批;借入短期外債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司審批等。而無論是投資企業的資本金“結匯”或對外借入款項“結匯”均需通過外匯管理局的逐筆審批。
而流出渠道有:貿易、非貿易進口付匯;償還外債或對外擔保履約QFII、FDI利潤匯出或清盤匯出;關聯企業內部資金調撥。
同樣,在外資撤出方面亦有相應多個管制條款,需具備諸多條件方能購匯及匯出。
然而,隨著人民幣國際化戰略的逐步推進,上述繁雜、令境外投資或投機資本頗受制約的進出中國境內途徑變得可以繞過了。
例如,在入境方面,假如香港投資(投機) 者以人民幣資金進入,就省去了必須經外匯管理局把關審批的結、售匯的貨幣兌換環節;同樣,企業以投資盈利并增值后的人民幣本金加利潤匯出到香港亦簡單,香港貨幣市場上兌換成外幣更方便。
由是,過去多年進入境內的外商投資資本假如要撤出中國內地,就不必完全通過外幣匯出的渠道了,它完全可以以加速人民幣國際化的名義繞開資本項目外匯管制流出境外,然后再換給央行指定的人民幣在港清算銀行――中銀香港,拿回等量的外幣。
簡言之,若出現資本外逃,則其假人民幣國際化來實現跨境流動基本無障礙。其業務操作是以相應政府部門及央行政策法規的支持為條件的。
境外資本流向實證分析
為證明上述所言資本項目外匯管制已被弱化,這里探討近期中國跨境資本流動的情況,可以觀察到人民幣國際化戰略實施三年來的幾個特征:
1 .單向流動
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并不平衡,存在人民幣單向流出的問題。據央行數據,2010年度5063億元人民幣結算量里,進口付款比例大約為85%- 90%,出口付款人民幣結算比例在10%-15%。而2011年前三季度進出口付款比例也大致與此相同。
單向流動的原因可以用人民幣升值預期和境內外貨幣市場上的利率差別來解釋,相較于美聯儲寬松貨幣政策下美元、港元存款的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在境外增持人民幣再利用離岸存款調入境內,可獲得人民幣一年期基準利率3.5%,而在許多金融機構發售的理財產品中,其(保本)收益率甚至能達到了5%以上;另一方面,持續升值的匯差也相當誘人,例如,2004年匯改以來,人民幣對美元(港元)升值37%,而2011年匯率升值了3.7%。
在上述理由下,境外機構與個人都有意在資產配置中保留一定比重的人民幣而不愿賣出,持幣待漲使得人民幣單向流出特征相當明顯。
但近期,隨著美元指數回升和人民幣升值預期降溫,流向又有新變化。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統計,2010年人民幣自內地進出香港的比例為3:1。即“如果有1塊錢從香港支付到內地,就有3塊錢自內地支付到香港”。而到2011年9月,這一比例已經逐步下降為0.8:1,出現了出大于入的逆轉。
2 .香港銀行業持有人民幣成本不低
2010年7月19日,央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簽訂了《補充合作備忘錄》(四),作出了更多關于人民幣交易的安排。同日,央行還與中銀香港簽署了新修訂的《香港銀行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中銀香港由是成為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通常認為人民幣的更廣泛使用也有利于增強香港銀行業的盈利能力,由于人民幣貸款可發放范圍的擴大,銀行可以從貸款中獲取更多利潤。
但事與愿違,香港的人民幣貸款市場十分狹小,因為香港的企業與個人不愿借貸人民幣,原因是貸款人借入人民幣用于投資或消費后,償還時將承受相應的利差與匯兌損失。
在利率市場化的香港,銀行吸收了大量人民幣存款,卻找不到受貸人,只能以0.79%的年利率存放于人民幣的清算行中銀香港。因此,香港銀行業經營人民幣業務多是薄利甚至虧損的, 嚴重阻礙了人民幣跨境業務的發展。這正是港澳地區政商界吁請中央出臺加大人民幣回流措施的原因。
香港銀行業熱衷于接受內地銀行開出的備付信用證擔保并向內地在港關聯企業發放外幣貸款,這同樣可以用人民幣升值預期來解釋,因為銀行判斷抵押品(人民幣)是不斷增值(升值)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數據顯示,2010年底,香港銀行業對中國內地非銀行客戶的貸款總額達1.62萬億港元;2011年6月底這一金額達到2.03萬億港元。短短半年間增幅達2 5%以上。香港銀行業的人民幣貸款對象以內地企業為主,因為內地實施銀根緊縮政策,內地銀行的貸款利率比香港高很多,這種跨境貸款對供需雙方來說是一筆雙贏交易。
除內地企業直接來香港做人民幣抵押貸款業務外,還有些資質較好企業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籌到資金后再貸給其他國內企業。
可見(資本項目下)境外銀行貸款資金出入中國境內的管道已經相當通暢(見圖2)。
注:數字包括認可機構設于中國內地從事銀行業務的附屬公司錄得的貸款
資料來源:金管局
境內外企業聯動調運資金
境外資本套利利用了現有的各項法規。
舉例來說,傳統資本套利的做法是企業在境外設立一個子公司,利用虛假貿易或少量商品的真實貿易輔之虛假價格向海關申報,而掩蓋其將大筆的本、外幣資金在境內外倒手獲取利差、匯差。例如香港媒體2011年11月份曾援引業界人士的話說:“香港進口人民幣貿易結算中有很大部分是非真實的”。
最近幾年,這種境內外企業聯動套利的作法不再局限于實施自由兌換的貿易項下,甚至大量發生在尚處于外匯管制下的資本項目領域。這樣的做法算違規嗎?
這樣的操作得以實現,有賴于下述法律法規的實行:
1 .就外幣而言,2004年10月1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了匯發[2004]104號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稱:“本通知所稱外匯資金內部運營,是指跨國公司為降低財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依照本通知的規定,由境內成員公司之間、或境內成員公司與境外成員公司之間相互拆放外匯資金的投資理財方式”。
2009年6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又了為“便利和支持境內企業外匯資金運用和經營運行”的《關于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文件明確指出:“本通知所稱境外放款是指境內企業(金融機構除外)在核準額度內,以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為其在境外合法設立的全資附屬企業或參股企業提供直接放款的資金融通方式。”
該文件還規定:“放款人以自有外匯資金進行境外放款的,可憑境外放款核準文件直接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內劃轉手續;放款人以人民幣購匯資金進行境外放款的,可憑境外放款核準文件直接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購匯及資金境內劃轉手續。”
上述法規條文可作為境內外公司跨境聯動調撥外幣的依據。
2 .就本幣而言,此舉相對應的是2011年1月中國央行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該文件第十五條為資本流出提供了便利:“銀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境內機構在境外投資的企業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通過本銀行的境外分行或境外銀行發放人民幣貸款的,銀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調撥人民幣資金或向境外銀行融出人民幣資金”。
上述兩條提及的是企業在資本項下向境外劃撥資金的相關便利條件;在境外資本流入方面,除了上述兩個文件外,還有下述文件在人民幣流入上給予相應法規條文支撐:
2011年10月中國商務部了《關于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文解釋“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是指外國投資者以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依法來華開展直接投資活動。
2011年10月中國央行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該文稱:“為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范圍,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根據……,制定本辦法。”
上述文件在資本項目下的本、外幣的流出和流入方面,客觀上給予了境內外關聯企業可操作的便利條件,加速了非貿易項下的資金跨境流動。
跨境資本流動的影響
1 .跨境資金流量加劇,資本項目順差大于貿易順差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2011年前三季度數據,中國國際收支經常項目順差1456億美元;資本和金融項目順差高達2298億美元。
資本項目下資金無障礙進入中國境內的論點亦可從香港銀行業向內地大量放款得到佐證。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統計,截至2011年8月底,香港銀行對內地銀行持有的債權(包括信用證)總計2220億美元,較2009年6月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剛開始啟動時的320億美元增長了6倍。香港銀行人民幣貸款總額由2011年初的20億元上升至1 90億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預測,在人民幣FDI開啟等因素的推動下,銀行業向內地貸款還會繼續增長。而假如銀行判斷失誤,那么風險隨之降臨。畢竟美元的貸存比也已經由2010年初的30%急升至2011年11月的75%。這種巨額的跨境資金流動讓香港金融管理局感受到壓力,因此對香港銀行業采取逆周期監管措施,即要求本港銀行監管儲備占銀行總貸款的比率由原來的0.85,到2011年底要上調至1.4
從數據來看,截至2011年上半年,內地企業貸款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的香港銀行有:中銀香港、恒生銀行、東亞銀行、工銀亞洲、永亨銀行、永隆銀行、中信銀行(國際)等。
由于存在巨大的資本流動,國內外資本市場的關聯度越來越高,近期境外市場的人民幣貶值預期頃刻逆轉了資金流向。根據中國央行的數據,第三季度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總額為5830億元人民幣(合920億美元),較上季度下降2%,兩年來一路上揚的走勢就此打破。根據數據,人民幣貿易結算在中國經常項目交易中所占的比例從二季度的8.5%下降到三季度的7.8%,“熱錢流出”之聲漸起。
2 .中國央行獨立貨幣政策愈發難以實現
近年來中國央行的貨幣政策受到國際因素的影響越來越大,按照弗里德曼的經典理論,當一國CPI上漲時,中央銀行應該毫不猶豫地通過加息來抽緊銀根,撲滅通脹之火。所以,2010年10月以來,中國央行在本輪通脹加劇伊始連續數次加息,然而每一次加息都引來了中國國際收支項目的雙順差,尤其是資本項目的大幅順差。試想,若中國資本項目管制的防火墻有效,何以利率提高與熱錢涌入同方向變動,呈水漲船高之勢?結果央行為回購這些涌入的外幣又必須投放相應的人民幣,形成大量外匯占款泛濫,以至于 其加息效果與打壓通脹的目標相悖,即加息悖論。
2011年9月、10月CPI已出現拐點,呈回落之勢,但銀行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3.5%與10月6.5%的通脹仍有3%的差距,負利率若此,怎么能說是中國央行用加息壓住了CPI呢?若不考慮資本流動對整個中國經濟的影響,則貨幣政策難免“南轅北轍”。而中國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正受到資本流動的空前挑戰。
3 .形成人民幣均衡匯率
如同物理學實驗上U形管中的水,假如中間管道通暢,那么水的流動必定使其達到均衡。
現在境內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由央行設在上海的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會員交易價形成,并由國家外匯局每天;不過,在香港的人民幣離岸市場上也有一個匯率,該匯率正逐步影響上海的匯率,尤其是近幾個月來后者的逆動。
依據U形管原理,假如資本流動暢通,而境內外存在兩個不同的匯率,那么資本的單向流動不可避免,并與兩者之差正相關,即差距越大流動性越強,最后總會達至大體平衡。
可以預見,今后上海外匯交易中心和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產生的匯價將呈現靠攏趨勢,一旦實現均衡,則人民幣的市場價格就形成了。所謂“操縱人民幣匯率之說”則失去了邏輯基礎。
未來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價格很可能將由某一家境外機構來,當年恒生銀行率先反映香港股票漲跌的“恒生指數”而獲得市場認同,形成了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并獲得商業利益,那么由哪家境外機構香港的人民幣匯率,都是一個巨大的商機。
4 .增加宏觀調控難度
2010年境內外的資金市場價格還存在相當的差距,例如境內一年期存款利率為3.5%,而境外美元貸款常年在2%-3%,這也引發境內機構“內保外貸”、“內部借款”加“人民幣回流”。2011年隨著央行對回流政策進一步放開,香港的人民幣利率轉向逐步上升。但由于人民幣國際化一開始主要以套利貨幣形式登陸香港,香港的企業與居民大多是屯幣套利,用于市場結算較少,流通量更少,因此要達到境內外利率的均衡仍須很長時間。
2011年11月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向各銀行發出《人民幣業務與清算行平倉的規定》,要求銀行在向香港的人民幣清算行平倉時,要嚴格執行在真實貿易背景下的相關規定,并明確指出:“若銀行有不符合資格的人民幣持倉,除會被要求拆倉還原外,若屢次違規的則可能會被暫停與人民幣清算行的平倉活動。”
在央行大力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背景下,香港商家之所以仍對人民幣敬而遠之,且香港金融管理局對人民幣單邊升值后發生逆轉的風險做出提示,表明人民幣在香港主要是套利的金融屬性在其作用,而非大量流入實體經濟領域。
誠然,貨幣的完全自由兌換是一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但國際經驗表明,一國要實現資本項目對外開放的平穩過渡,至少應具備下列條件:較低的通貨膨脹率;充分市場化的利率、價格;穩健的國內金融體系及有效的金融監管;雄厚的外匯儲備以對匯市進行較強的調控;發達的資金市場;外匯收支的大體平衡;完備的法律法規等。
顯然,中國形式上的資本項目管制貌似嚴厲,實際上跨境資本流通渠道已經洞開,境外金融資本、套利者的行為,增加了中國政府宏觀調控的難度,并帶來理論難題和操作盲點。
篇7
今年一季度,我國外匯儲備增加1357億美元,相當于去年全年外匯儲備增加額2474億美元的一半多。外匯儲備增加之快大出市場意料,儲備月度增加額由上年的200多億美元升至今年的400多億美元。特別是同期外匯儲備增加額遠超過貿易順差(464億美元)與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159億美元)之和,其缺口達到734億美元,被認為是大量國際熱錢卷土重來。然而,從有關監測數據看,一季度外匯儲備激增并非不可以解釋。
一季度,我國外匯儲備激增除了貿易順差急速膨脹的原因外,更是因為資本凈流入的快速增加,資本項目順差甚至重新超過經常項目順差成為當前我國國際收支順差、外匯儲備增加的主要來源。不過,這種資本凈流入的激增并非是資本流入增加引起的,而是資本流出的急劇減少。一方面是前些年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境內結匯(2004年以來境外募集資金累計近千億美元),以及境內金融機構吸收境外戰略投資者或其它形式的直接投資結匯,這減少了境內機構的境外資金運作;另一方面是境內企業出于避險目的大量遠期結匯,境內銀行與企業簽訂遠期結匯合同在即期市場提前賣出(進行這種掉期操作后,銀行根據本外幣利差報出對企業的遠期價格),這也減少了銀行境外資金運用;再一方面是金融機構經批準的外匯營運資金和外匯利潤結匯。上述三項加總起來約有600億美元。
另外還有100多億美元的缺口,也不能簡單視之為投機的熱錢。如由于海關的進出口與外匯局的貿易結售匯統計口徑不同,外匯局的貿易結售匯只包括發生外匯收付且進行本外幣兌換的部分,貿易結售匯差額必然不等于進出口差額。在目前存在人民幣升值預期的情況下,企業普遍采取出口提前收匯而進口延期付匯、出口多結匯而進口少購匯的做法,使得貿易結售匯順差大于進出口順差(即所謂貿易順收大于順差)。一季度進出口順差400多億美元,貿易凈結匯超出進出口順差100億美元也屬正常。但這有實際貿易背景,不是純粹的熱錢。
近年來所采取的分流外匯的措施效果也不盡理想。例如,現在對企業持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限制大大放寬,但企業持匯意愿不高,企業實際保留在外匯賬戶中的外匯余額僅相當于核定余額的一成多(可見,雖然沒有宣布對企業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意愿結匯,但現行政策并不對企業持匯構成實際障礙)。再如,試行QDII制度以來,盡管已經核準了一兩百億美元的對外投資額度,但由于種種原因,有關產品銷售情況不佳。隨著相關政策的放松,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個人購匯成倍增長,但由于其基數較小,短期內對于扭轉國際收支較大順差局面作用有限。
綜上所述,當前外匯儲備激增主要不是因為投機性熱錢炒作,是基本正常的合法合規的外匯流入所致,這說明了我國經濟對外失衡問題的嚴峻性。國際收支不平衡矛盾日益突出,外匯儲備持續較快增長,全社會流動性過多的矛盾日益尖銳,這是造成今年一季度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反彈、通貨膨脹壓力上升、銀行信貸投放過快、資產價格較快上漲的重要原因。中央已明確提出必須把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作為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的重要任務。我們要高度重視國際收支失衡帶來的風險,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縮小國際收支順差,促進經濟內外均衡協調發展。
篇8
國家外匯管理局繼續簡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程序,支持企業出海。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消息,為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改進和調整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簡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實施。
取消35項行政審核
據悉,《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是取消部分直接投資項下管理環節。取消直接投資相關賬戶開立、入賬、結匯以及購付匯核準;取消直接投資常規業務的境內外匯劃轉核準;取消外國投資者境內合法所得再投資核準;取消減資驗資詢證;取消外商投資性公司境內再投資的外匯登記及驗資詢證。
二是進一步簡化現有管理程序。簡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賬戶類型;簡化資本金結匯管理程序;簡化外商投資企業驗資詢證及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程序;大幅簡化審核材料、縮短辦理時限。本文由收集整理
三是進一步放松直接投資項下資金運用的限制。放寬直接投資項下外匯賬戶開立個數及異地開戶限制;放寬直接投資項下異地購付匯限制;放寬境外放款資金來源及放款主體資格限制,允許境內主體以國內外匯貸款對外放款,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
《通知》的,共取消了35項行政審核,簡化合并了14項行政審核,大大減少了直接投資項下行政許可事項。
支持中國企業“走出去”
同日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則明確,外商投資合伙企業所涉外匯管理以登記為主,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完成必要的外匯登記和出資確認手續后,可直接到銀行辦理外匯賬戶開立、資金購付匯等相關外匯業務。
曾任職于外管局的人士指出,從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手續和程序上說,原來允許外商投資進來、結匯,但其他手續要管理,現在全部放開,至少是對于已經實現可兌換資本項下的進一步完善與推進。
根據《通知》,外國投資者在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前,到外管局進行主體信息或者相應信息的登記后,即可在銀行開立外匯賬戶,在登記的可流入額度范圍內匯入外匯資金,開展直接投資相關的前期活動。
央行研究局原副局長景學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原來外匯管理政策是歷史形成的,已不適應未來發展走向。當前我國貿易已發展到一定程度,實踐證明,僅靠貿易已然不能拉動經濟發展,未來投資將成為經濟發展重要方面,這需要政府一方面吸收外
轉貼于
商高質量投資,一方面培育國內高端制造業,支持企業走出去。”
篇9
滯后的人民幣
中國央行日前報告稱,中國外匯儲備在2010年年末已達2.847萬億美元,較2009年增長18.7%。多年來,巨額萬億美元外匯儲備不僅給央行,也給政府其他部門帶來巨大投資壓力。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在其《關于人民幣國際化的六個問題中》表示,中國龐大及持續的貿易順差一方面將這種不平衡帶到全球經濟體中;另一方面也影響了自身經濟持續與健康發展,并給中國的匯率、利率政策帶來重重壓力。
這些年中國政府窘困于匯率問題而廣受國內外批評,深層的一個原因在于金融制度改革及海外擴張,滯后于實業經濟。
經濟學家沈明高表示,在歷史上,還沒有一個國家像中國這樣,雖已躋身于第二大經濟體行列,但貨幣卻不能在世界上自由流通。
上海銀監局副局長張光平也在其新書《人民幣產品創新》中表示,目前人民幣仍然基本是一個限于境內流通的傳統貨幣。
一組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GDP占全球的比重為6.2%,但當年人民幣在全球外匯市場的交易占比僅為0.25%,位列全球前20名之外,與中國經濟的實力極不相稱。張光平估算得出,2007年人民幣國際化程度參數為4%。相比之下,美元、歐元、日元、英鎊和瑞士法郎等全球五大貨幣的平均參數為121.1%,六大新興市場貨幣(指墨西哥比索、韓元、俄羅斯盧布、印度盧比、巴西雷亞爾和人民幣)平均參數為15.7%。
人民幣這種國際貨幣地位的缺乏,被業界稱為侏儒貨幣。
如果人民幣在對外經濟貿易中能更廣泛地作為結算貨幣,人民幣能在海外流動、獲利,并且還能流回到火熱的中國進行投資,那么海外的企業和個人甚至政府就不必只收美元。中國出口企業也就不用因擔心趕不上人民幣升值而紛紛回國把美元賣給銀行,政府經營外匯儲備的壓力也就大為緩解。
眼花繚亂的決策速度
人民幣的國際化就是更多的國家和組織以及公民愿意接受和持有人民幣。
此前,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向松祚去歐洲都不帶人民幣,但是他最近一次去意大利帶了幾千元人民幣,在貨幣兌換店隨口問對方是否可以將人民幣兌換為歐元,讓向松祚感到意外的是對方給出了肯定的回復。
人民幣在香港和東南亞等國家能夠自由使用已經不是新聞,而在歐洲的遭遇更讓人感覺到了人民幣日益在更廣泛的范圍內被接受。
事實上,2010年,中國政府在人民幣國際化上的速度讓人已有些眼花繚亂。
去年6月份,央行宣布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之后緊接著出臺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擴大試點方案,試點地區由五城市擴大到北京等20個省市。12月初,央行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出口企業數量從365家一舉增加到6.7萬余家。
這意味著,這些地區及出口企業在與海外買家協商過程中,可以要求人民幣結算,海外買家則在付款行開具人民幣信用證等一些程序后,便發貨、收貨、收付款。
人民幣國際化之后的主要三個功能包括貿易結算、投資結算和儲備貨幣,如果說貿易結算已經逐漸成熟的話,那么投資結算的放開成為2011年的一大突破。
今年1月初,《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允許18N歲以上擁有溫州戶籍并取得因私護照者可使用外匯進行境外直接投資,年度總額不超過2億美元,單次境外投資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
1月13日,央行更是新年1號公告《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凡獲準開展境外直接投資的境內企業均可以人民幣進行境外直接投資。
同時,管理部門也打開了境外投資于境內的閘門,1月11日,上海《關于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允許國外養老基金、慈善基金、大學基金等長期機構投資者參與的外資PE,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PE)”試點,這種所謂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在滬率先開閘。
1月12日,中國銀行紐約分行網站宣布對美國客戶的人民幣買賣交易啟動,這也是中國國有大行首次在美國開展人民幣交易。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高級經濟師王大賢建議,接下去應進一步提高人民幣購售、資金拆借、境外留存與回流的便利性,提高結算用人民幣的可獲得性,降低人民幣結算的交易成本,從政策上奠定人民幣結算的基礎,擴大人民幣使用范圍,提高人民幣的接受度。
打通走出去并流回來的通道
要想成為一個國際貨幣,就需要可自由流動和兌換,以及國外機構和個人拿著人民幣有利可圖的問題。此前,央行已經多項政策,意欲打通人民幣走出去并流回來的通道。
去年7月,央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署了150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貨幣互換國達到8個,貨幣互換協議促進了人民幣的走出去。8月,央行宣布允許境外銀行參與中國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則打開了人民幣投資回流的渠道。至此,人民幣流出、境外離岸流通、回流的循環路徑建成,很顯然,這是人民幣走向國際化的關鍵之舉。
業內普遍認為,人民幣國際化除了必須要解決貿易結算之外,人民幣的持有人必須能夠進行投資并且獲得收益。
首先可以納入考慮的是建立人民幣離岸市場。目前中國已經與諸多國家建立了貿易結算和貨幣互換協議,但是從2009年開始試點人民幣貿易結算到2010年底,全年的貿易結算規模僅為千億元左右,這與中國全年2.2萬億美元的進出口規模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為什么國外的機構和個人不愿意持有人民幣,李小加認為,問題在于境外沒有形成人民幣的離岸市場和足夠多的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這導致向中國出口的貿易伙伴沒有積極性獲取大量人民幣。
沒有積極性的另一個原因是,當大量持有人民幣之后,回流中國境內投資的渠道并不暢通。很長時期以來,中國對外資進來直接投資股市、樓市等資本市場保持著限制。這讓很多海外持幣者(無論什么幣)對中國市場只能隔岸觀火。
李小加建議,人民幣國際化必須先通過一個可靠的離岸市場試行。對此,王大賢認為,這可以使得境外投資者在中國境外將人民幣與其他貨幣相互轉換,從而降低持有人民幣的成本;然后是發展離岸人民幣遠期匯率市場,可以使得境外投資者規避持有人民幣資產或負債的匯率風險;接著還可以發展離岸人民幣金融產品市場,可以使境外投資者購買具有吸引力的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使他們愿意長期持有人民幣,進而使人民幣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儲備貨幣。
“如果這三個市場能夠順利地建立和運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境外投資者解除在貨幣自由兌換、規避匯率風險與金融產品投資等方面的后顧之憂,使其更長久地、大規模地持有人民幣。”王大賢說。
在離岸市場之后,形成一定規模的境外人民幣必然有投資中國境內市場的要求,這也將倒逼中國的資本市場逐漸開放。
去年8月,央行就宣布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等三類機構進入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這意味著境外人民幣回流和投資渠道的拓寬,也表明境外央行可以投資中國國債,人民幣從貿易結算到投資貨幣再到儲備貨幣的功能不斷完善。
一些學者認為,接下來應該開放債券市場,讓外資進入固定收益市場、銀行利率市場,以及部分開放股票市場等,股市開放可能相對漫一些。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隨著境外非居民持有人民幣的規模大幅增加,“境外人民幣都會有投資中國境內市場的需求,這也是一種交易貨幣所應該具備的功能,”他說道,“主要的人民幣交易市場應該會在香港和上海,債券、股票、黃金、大宗商品等人民幣掛牌交易就應該逐步開放。”
隨著回流啟動,李小加提醒,在離岸市場與在岸市場之間設立既互通又可以監管的人民幣流動渠道,從而有效降低境外人民幣業務對內地金融市場的影響與沖擊。
向松祚認為,人民幣國際化要避免當年泰國、馬來西亞等國所遇到的情況:一旦風吹草動,資金就外逃,匯率就崩潰,金融體系就完蛋。
在離岸市場與在岸市場之間進行嚴密監管,并非是人民幣走向強大的重心。國際化成功的核心是中國境內本身要有一個龐大發達而繁榮的金融市場。王大賢認為,美元之所以成為國際貨幣體系的主導貨幣,就是因為其擁有比歐洲、日本更為發達的具有廣度和深度的金融市場。
而中國金融市場至今尚無自由的利率形成機制,顯然不利于人民幣國際化。
王大賢建議,一方面要進一步降低對外匯市場的干預程度,讓人民幣匯率更多地反映市場需求。為了緩解中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內外部失衡,中國貨幣當局應進一步改革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
另一方面要培育多元化市場投資主體,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其中,中國政府必須在向外資全面開放金融業之前,向本國的民營資本全面開放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金融業務,提升民營金融企業的競爭力。
張光平認為,不解決國內外投資者持有人民幣的各類基礎資產問題,沒有與之配套的多層次產品市場的發展、繁榮,人民幣國際化只能是空中樓閣。此外,還必須調整中國的經濟結構。“只有逆差國也就是進口國即貿易需求國的貨幣才能實現國際化,人民幣要實現國際化,中國就必須能夠替代美國成為亞洲的最終產品消費者。”
當前,特別是亞洲國家已經不僅希望人民幣在國際貿易中廣泛使用,而且產生了金融投資乃至儲備的需求。向松祚表示,中國雖然是一個貿易順差大國,但是中國對亞洲周邊國家的貿易逆差已達到1100億美元,也就是中國是這些國家的買家,貿易主要是在中國;投資方面,中國每年數百家企業上市,而周邊國家才幾家,而資本市場是最講規模效應的,亞洲未來投資也主要是在中國。
篇10
跨境資本流動有多種分類方式,按照流動主體可分為官方資本和私人資本;按流動周期可分為長期資本和短期資本。國際上測度跨境資本流動狀況,主要沿用國際收支平衡表的資本和金融項目,包括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和其他投資(不含儲備資產變動)。
直接投資。直接投資通常是指以獲取有效發言權為目的的投資,其顯著特點是一經濟體的居民對另一經濟體的居民實施管理上的控制或重要影響。根據中國的法律,外資比例必須不小于25%才算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在統計中,直接投資的門檻為10%或以上。直接投資方式包括股權、實物、無形資產、不動產等。
證券投資。證券投資是指以購買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的方式進行的跨境投資,這是機構投資者常用的投資方式。其跨境交易均未達到10%的表決權。例如,當股票投資從去年的9%增持到10%時,需要在國際收支平衡表減記證券投資9%,同時記直接投資10%。
其他投資。其他投資為資本和金融項下的剩余類別,是指沒有列入上述渠道以及儲備資產的跨境交易和頭寸,包括長短期的貿易信貸及融資、國際貸款、貨幣和存款以及其他類型的應收應付賬款。其中,貿易信貸(或稱“商業信貸”)是指在國際貿易中供給者與需求者間的信貸或是預先付款而形成的短期資本流動;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國際貸款是指通過銀行等中介機構進行的借貸。
需要說明的是,跨境資金流動具有嚴格的定義和規范的統計標準。投機性資本流動(即俗稱的“熱錢”)是指為追求最小風險下的最大收益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迅速流動的跨境資本,是跨境資金流動的一部分,有理論上的定義,但無嚴格意義的統計規范和標準,這種投機性的資本流動往往并不采取特定的流動形式和渠道,有時甚至混同在貿易和服務貿易等賬戶中。
中國三套跨境資金流動監測數據
國際上,跨境資金流動監測主要靠采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目前編制標準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國際收支手冊》第五版,擬于2015年過渡到第六版。國際收支平衡表按權責發生制記錄一國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所有經貿往來,能夠全面反映一國與世界經濟交往的基本狀況和基本趨勢。2012年,國際收支交易總規模達到7.5萬億美元。
為了保證國際收支統計的準確性,中國實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主要通過1996年建立的國際交易報告系統采集對外資金收付數據。在此基礎上,中國建立了跨境資金收付統計體系。跨境收付數據按照現金收付制反映企業、個人等主體在境內外之間的資金劃轉。與此同時,1994年匯改建立的結售匯制度催生了結售匯統計。2012年,企業、個人等主體通過銀行辦理的跨境收付交易達3500多萬筆、金額5.1萬億美元;結匯和售匯總額2.8萬億美元。以上三套數據基本涵蓋了中國跨境資金流動的交易、收付和兌換全過程(見圖1)。
相對于單一的國際收支統計來說,當前跨境資金流動監測所依賴的數據體系具有如下優勢:首先,統計頻率更高。跨境收付數據基本的統計和監測頻率為月度,實際上可以按日采集逐筆數據。結售匯數據基本的統計和監測頻率也為月度,可以按日監測總量數據(即不區分交易性質、交易主體等)。其次,口徑更加廣泛、維度更加多元。跨境收付和結售匯統計數據不但參考了國際收支平衡表的交易項目進行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直接投資等不同交易性質的統計分類,還可以區分外資企業、內資企業、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等不同的交易主體,以及國內的地區和銀行分類,等等。此外,跨境收付統計還可以按照境外對手方國別、跨境收支交易幣種等標準進一步分類。最后,更加全面地呈現中國跨境資金流動狀況和外匯市場供求壓力。國際收支、跨境收付、結售匯和補充統計分別反映境內主體涉外交易及資本流動的不同環節,各環節的數據比較還可以反映外匯存款、貸款、人民幣結算等很多與外匯相關的問題。
從進出口、跨境收支和結售匯等流程圖(見圖2)看,各環節數據差異反映了企業在貿易中的財務運作行為。例如,企業出口后收款可能是外匯,也可能是人民幣。企業收到貨物貿易項下的外匯貨款后,可能存入銀行,或償還銀行外匯貸款,或賣給銀行(即貨物貿易結匯)。
海關進出口和貨物貿易跨境收付不一致
出口與貨物貿易跨境收入的差異可以反映企業出口收款周期,以及相關的貿易信貸等情況。從海關進出口和貨物貿易跨境收支的對比看,2007年以來,中國企業的出口收入率和進口支出率總體上有所上升,說明中國企業的外貿貨款結算速度有一定改善,這也反映了企業外貿訂單短期化、規避外貿外匯風險傾向。
出口收入率和進口支出率的明顯波動,還可以反映國內外宏觀環境對企業收付款的影響(見圖3)。例如,2008年底2009年初國際金融危機爆發期間,境外交易對手資金緊張,對中國進口的付款要求提速。同時,由于人民幣存在貶值預期,企業盡快支付進口更加合適,進口支出率大幅攀升。此外,當時中國企業出口收款難度有所加大,出口收入率下降。總的影響是,當時貨物貿易跨境凈收入的資金規模遠小于進出口順差。再如,2010年年初和2011年年初中國都出現了出口收入率上升、進口支出率下降的情況,導致貨物貿易跨境凈流入超過凈出口,主要是因為當時外部流動性比較寬松,人民幣存在升值預期。為避免匯兌損失或者獲取匯兌收益,企業出口后盡快收取貨款的意愿較強,進口后推遲購買支付外匯的傾向增多。這又得益于銀行提供遠期信用證承兌貼現、進出口押匯、海外代付等跨境貿易融資。
貨物貿易跨境收付和貨物貿易結售匯數據不一致
從貨物貿易跨境收支和貨物貿易結售匯的對比情況看,企業貨物貿易跨境收入結匯率的波動沒有支出售匯率那么明顯,說明企業主要通過支付進口貨款時的財務運作,應對市場環境的變化。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人民幣升值預期高漲,企業都不愿意通過從銀行買外匯的方式(即售匯)支付進口,而是使用了很多外匯貸款支付進口,導致支出售匯率很低。在此情況下,企業結匯穩中有升,但購匯明顯減少,最終增加了外匯儲備。危機爆發期間,人民幣出現貶值預期,銀行外匯貸款資金緊張,企業更多從銀行購匯支付進口,使得支出售匯率大幅增長,外匯儲備積累放慢。危機以來的幾次波動也都與市場環境的變化密切相關,對結售匯差額和外匯儲備變動造成較大影響(見圖4)。
根據圖2,貨物貿易結售匯和貨物貿易收付匯之間的關系如下式:
貨物貿易結售匯差額=貨物貿易收付匯差額+境內貿易融資凈額+貨物貿易人民幣凈支付+其他因素
根據上述公式,我們可分析出2013年前10個月貨物貿易結售匯3349億美元(見表1),除了貨物跨境收付凈額1263億美元外,其他渠道還有境內貿易融資推遲購匯(占38%)和人民幣凈支付替代購匯(占31%)。
結論
中國跨境資金流動以穩定的實體經濟資金為主。長期來看,進出口和直接投資是中國主要資金凈流入渠道,占2008年至2013年上半年非銀行部門結售匯順差1.8萬億美元的77%。因此,需要繼續貫徹“擴內需、減順差、調結構、促平衡”的戰略。
長期來看波動性跨境資金流動凈額占比較低。穩定的資金流動除了外貿和外商直接投資外,還有境外投資收益和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籌資,上述四項總額2001~2012年合計32730億美元。同期外匯儲備增量(32611億美元)與其差額(119億美元),可稱為波動性跨境資金流動凈額,也可視為熱錢的一種算法。總體看,熱錢的比例較低。當然這也不絕對是熱錢。2012年流出較大是由于企業持匯意愿上升實現了“藏匯于民”,而不是賣匯給央行(見圖5)。
企業財務運作加大了跨境資金的短期波動。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外部環境復雜多變,經濟復蘇進程、債務危機、量化寬松貨幣政策等對國際金融市場時有沖擊,導致人民幣雙向波動加大。同時,隨著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不斷推進,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匯率、利率等價格信號日益敏感,更加善于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調整財務運作,如通過外匯貸款、貿易信貸管理進出口收付款周期、資金配置等,規避匯率風險或者套取收益(見圖6)。2008年以來,貨物貿易進出口和直接投資順差相對穩定,其他跨境資金流動多體現企業的這種財務運作,是結售匯差額波動的主要影響渠道。
我國跨境資金流動的操作主體在境內而非境外。我國跨境資金流動主要是外貿企業在境內銀行幫助下的財務運作。我國跨境資金流動的主要渠道在明而非在暗,主要是通過銀行跨境融資和外匯信貸套取利差和匯差。我國跨境資金流動的長期動因是實體經濟而非單純市場套利,外貿順差、外商直接投資、境外上市籌資和境外投資收益占絕大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