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的意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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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的意義

篇1

關鍵詞: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利用

1新能源概述

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術基礎上加以開發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風能、地熱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與深層之間的熱循環等;此外,還有氫能、沼氣、酒精、甲醇等,而已經廣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氣、水能、等能源,稱為常規能源。隨著常規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以環保和可再生為特質的新能源越來越得到各國的重視。

目前在中國,可以形成產業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型水電站)、風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地熱能等,是可循環利用的清潔能源。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既是整個能源供應系統的有效補充手段,也是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重要措施,是滿足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的最終能源選擇。

當今社會,新能源通常指核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氫氣等。按類別可分為: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核能,氫能,地熱能,海洋能,小水電,化工能(如醚基燃料)等。

2可再生能源概述

2.1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指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利用、循環再生的一種能源,例如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海洋能、潮汐能、地熱能等。隨著世界石油能源危機的出現,人們開始認識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

人類歷史進程中長期依賴的能源都是可再生能源,如薪柴、秸稈等屬于生物質能源,另外還有水力、風力等,這些能源大部分都來自太陽能的轉化,是可以再生的能源資源。

人類近代社會大規模開發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其能量來源實際上也是源自太陽能的轉化,但它們是地球在遠古時期的演化化過程中形成和儲存下來的,對于我們人類來說一旦用完就無法恢復和再生,因此屬于不可再生的能源資源。

2.2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意義

2.2.1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措施。農村是目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最薄弱的地區,能源基礎設施落后,許多農村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稈、薪柴等生物質低效直接燃燒的傳統利用方式提供。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解決農村居民生活用能問題,可以將農村地區的生物質資源轉換為商品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成為農村特色產業,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環境,促進農村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2.2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充足、安全、清潔的能源供應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基本保障。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能源消費水平低,能源需求增長壓力大,能源供應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能源問題,不斷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除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外,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戰略選擇,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基本要求。

2.2.3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開拓新的經濟增長領域、促進經濟轉型、擴大就業的重要選擇??稍偕茉促Y源分布廣泛,各地區都具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件。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主要是利用當地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對促進地區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可再生能源也是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的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可以有效拉動裝備制造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對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擴大就業,推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2.2.4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國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生態系統脆弱,大量開采和使用化石能源對環境影響很大,特別是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比例偏高,二氧化碳排放增長較快,對氣候變化影響較大。可再生能源清潔環保,開發利用過程不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對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環境、減排溫室氣體、應對氣候變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

現在我國的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已初具規模。但是在發展中還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整體上缺乏科學規劃,發展不均衡;有的成果實際推廣應用成效甚微,新能源規?;a之前的成本也較高,配套設施跟不上;在新能源產業方面面臨著基礎設施和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嚴重缺失的問題。

4加強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4.1科學評估,加強產業引導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需要科學評估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潛力。根據我國國情,考慮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市場的運行,建立和完善新能源和節能政策體系,建立能源管理機構和咨詢機構,使得政策對新能源和節能產業的制度保障具有綜合性和戰略性。

4.2加大投資力度與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是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關鍵。因此要加大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力度,從人才方面注重新能源研發的技術性專業人才的培養。對于投資巨大、外部性明顯的新能源技術研發,必須以足夠投入,建立公共研發平臺和檢測平臺,成立工程技術中心,在技術研發、風險投入等方面加大政策傾斜,形成集研發應用于一體的產學研技術創新體系。

4.3實現多元化發展

大力發展除風能、太陽能之外的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質能源、沼氣、垃圾焚燒、地熱等。生物質能源在中國發展潛力巨大,應重點發展農林廢棄物(如秸稈)發電、生物質液體話(如生物柴油)和生物質燃料等。

4.4注重基礎設施的完善

堅持實用性第一的原則,加強基礎設施的完善。如電網布局、新能源汽車賴以運行的充電站建設等,通過完善基礎設施,為新能源的應用提供基本條件;調整能源利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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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再生能源;政策;啟示

1 我國能源利用的基本情況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速,能源需求不斷增長,但相對于龐大的人口而言,我國的能源儲量是比較少的,人均占有量居世界第53位,僅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以當前占我國能源消費絕對比重的化石能源為例,我國人均化石能源剩余可采儲量僅及世界平均水平的58%,其中石油人均1.8噸,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1%;天然氣人均1063立方米,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5%;煤炭人均125噸,占世界平均水平79%。預計2010年能源短缺8%,到2040年達到24%左右。目前,作為世界第二大石油進口國,我國石油的對外依存度已經超過51%,已大大超過國際石油40%的安全警戒線。多年來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占65%-70%,其中約有一半用于發電,導致大量的煙塵排放。根據哥本哈根氣候峰會資料,中國2009年碳排放量為7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占世界總排放量的19.12%,居第一位,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二氧化碳的70%又都來自于燃煤。2006年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公布了最新的“環境可持續指數”,在全球144個國家和地區的排序中,中國僅位居第133位。

為了構建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我國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已經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到2020年達到15%的發展目標。

但我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仍存在著許多阻礙,如對化石能源稅賦優惠,可再生能源技術幼稚與未規?;a,生產成本較高,傳統能源市場未自由化,技術與投資的風險等問題。借鑒先進國家的有關政策,對克服上述障礙,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 有關國家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政策

2.1 英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政策 根據2008年國際能源署資料,英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工具主要為補貼、減稅、可再生能源運輸燃料義務(renewable transport fuel obligation,RTFO)以及再生能源義務(renewables obligation,RO)。補貼政策主要針對生物質能源裝置設備;減稅是針對含有生物質柴油與生物質酒精的油品每升減少20 便士的稅金;RTFO規定在2010年油品中必須含5%的可再生能源;RO要求電力供給中必須要有一定比例來自再生能源,目標是由2007/08年的7.9%增加到2015年的15.4%。

除了上述政策外,英國政府最近又提出幾項措施搭配RTFO與RO,基本內容為:①可再生能源義務買斷。②可再生能源技術分組。

2.2 德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政策 根據2008國際能源署資料,德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主要體現為2004年修訂的可再生能源法,主要政策措施包括:①并聯及收購義務。②最高收購價格。③可再生能源的來源保證。④可再生能源政策執行報告。

2.3 美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相關政策 美國可再生能源政策主要體現為2005年修訂的能源政策法中關于可再生能源部分,基本政策內容為:①對可再生能源進行補貼。②租稅抵減。③可再生能源發電配比制。④可再生能源燃料標準。

3 國外可再生能源促進政策的啟示

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關注下,我國近年來可再生能源事業獲得了巨大的發展,但仍存在市場成熟度低、保障能力不足、政策體系不完整、措施不配套等問題,學習國外的有關經驗,對我國可再生能源促進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3.1 將發展可再生能源切實提高到國家戰略層面 我國是世界上溫室氣體排放最大、排放增長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但對可再生能源發展仍存在認識不到位、時冷時熱、政策缺乏連貫性、重號召輕落實等問題,我們必須重新調整思路,從更高、更新的角度推動可再生能源持續、快速發展。如美國政府自20世紀70年代,就意識到發展可再生能源對維護美國在經濟、科技、乃至軍事領域的戰略意義,隨歷經國際原油價格的低迷,仍保持了相關激勵政策的持續性并制定了長遠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3.2 加強可再生能源的立法建設 我國已經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框架,但法律線條較粗,原則性較強,缺乏可執行性和強制性。如英國,德國和美國的相關法律對可再生能源的生產數量、配比比率、補貼數額等有明確的規定,有利于對可再生能源的指導和監管。

3.3 制定可再生能源的經濟激勵政策 各國都盡量減少政府直接干預,紛紛致力于構建可再生能源市場,努力通過市場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如英國的再生能源義務憑證交易,美國的再生能源發電配比交易要。另外,政府可以制定經濟激勵政策,提高能源企業的積極性和解決能源市場的失靈問題,這些政策概括起來有財政補貼、稅收減免、電力加價和低息貸款等。

3.4 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宣傳 各國都十分重視強化可再生能源戰略意義的國民意識和民眾參與,增強公眾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觀念,如美國政府推行的“綠色能源”,德國的“能源之星”和英國的“非化石燃料公約”政策,極大地促進了全民能源和環境意識的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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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銘指出,中國有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還有30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有非常豐富的可再生資源,能夠滿足開發利用的需求。其中,資源潛力大、發展前景好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比如,中國水能資源大概有5.4億千瓦,陸地風能有3億千瓦,海洋風能大概有7億千瓦左右;大概有2/3的國土面積,每年的光照時間在2200小時以上,太陽能資源非常好;每年農林業加工后的剩余物大概可折合的能量是5億噸標準煤左右;另外,中國還有非常豐富的地熱能和海洋能。

在談到國家為什么要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時,陳德銘指出,“十一五”能源發展規劃與《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區別是:前者是五年時間的規劃,包括所有的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后者著重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問題,并且是十五年左右的長期規劃。目前,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資源、環境問題突出,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發展,專門制定一個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對我們國家的未來非常重要。

陳德銘說,在過去的100多年,在西方工業化進程中,已經消耗的資源量占全球的60%左右。中國現在將近70%的能源消費依靠煤,這樣的能源結構給我國帶來很大壓力,包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人類面臨著可持續發展能源的挑戰,中國是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必須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調整能源結構?!犊稍偕茉粗虚L期發展規劃》提出了從現在到2020年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即力爭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

陳德銘認為,可再生能源對我國來講有一些特別的意義:第一,中國幅員遼闊,很多邊遠地區和農村還沒有納入電網的覆蓋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帶動這些農村地區的發展;第二,中國的經濟結構要轉型,增長方式要轉變,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產業和技術發展的一個新的抓手和重點;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世界面臨著很多共同的新技術創新問題,中國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過程中,有條件抓住機遇,在可再生能源技術領域實現較快發展。

陳德銘指出,我國現在的可再生能源規模很小,只有約8%。發展中的困難也很大,中國政府將采取五項措施來應對這些困難。這些困難概括起來有兩個,第一是資源分散,能量密度低,如秸稈生物質原料分散在農村的千家萬戶。第二是技術不夠成熟,開發利用成本高,所以比化石能源的價格要貴一點。

為了克服困難,我國政府主要采取五個方面的措施:

第一,政策上加以積極引導,這包括價格政策。政府鼓勵使用風能和太陽能,成本高出常規能源的部分在全國分攤,這就是費用分攤機制。

第二,采取財政和稅收的優惠政策,包括建立專項基金給予補助,也包括減免稅收。

第三,培育市場。市場是十分關鍵的,市場的培育也包括對市場份額的強制和對市場環境的改善。比如,建筑商、房地產開發商要逐步在房地產開發中,安裝一些利用太陽能的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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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可再生能源;規劃

在化石能源依然被我們依賴而又日趨耗盡的今天,積極尋找可替代能源早已迫在眉睫??稍偕茉?,無疑是理想的選擇,它所兼具的清潔與可持續利用的特點,為我們指明了未來能源利用的方向。

據國際能源署的估計,2006年城市能源消耗已經占到全球總能耗的2/3,而快速發展的城市化無疑日趨加重這一趨勢。中國目前正處于快速城市化階段,以石油和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能源效率低,環境壓力大,發展新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出路。這一方面,歐洲幾個成功的城市案例值得我們借鑒。從德國佛萊堡的改建、英國貝丁頓零碳生態社區(BedZED)、瑞典的馬爾默市“明日之城”住宅示范區的實例,我們看到,這些城市都是一個具有理想的空間規劃、交通系統、綠色建筑材料、先進建筑技術、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可靠地政策及管理措施等的綜合體。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無疑是個重要因素。

社會如何向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模式轉型,城市如何進行可再生能源規劃,是本研究的主要話題。主要有兩個方面需要考慮:第一是技術,即我們可以采用哪些技術手段滿足現有資源能夠滿足需求?第二是政策和社會因素,社會如何來推廣這些技術,從而保證規劃得以順利實施。

回答第一個問題,本研究提出了城市能源的規劃方法及可再生能源潛力分析和系統設計方法;對于第二個問題是對可再生能源政策的討論。

1.可再生能源規劃方法

1.1可再生能源規劃方法――基于綜合資源規劃原理

綜合資源規劃方法是聯合國環境計劃署(UNEP)基于需求側管理理論提出的,其核心是改變過去單純以增加資源供給來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將提高需求側的能源利用率從而節約的資源統一作為一種替代資源。其方法如下圖所示:

需求側管理和綜合資源規劃具有三大特點:

(1)集約資源。改變傳統的資源觀念,將需求側的節能作為一種資源與供應側一起進入規劃,以使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2)多重效益。改變了傳統的追求供應側效益的單向規劃模式,以成本效益和社會效益為評價標準,不僅考慮供應側效益,還要考慮需求側效益,協調供、需雙方的貢獻和利益,實現供需雙贏,最終使社會受益。

(3)重在實施。將需求側節能的實施作為一個重要的規劃領域。需求側應該有實實在在的節能措施,必須采取實用的節能技術。

1.2可再生能源規劃步驟

可再生能源規劃增加了將可再生能源大規模融入現有能源系統的挑戰。不僅具有波動性和間歇性的可再生能源必須要與能源系統的其他部分進行協調,而且能源需求的規模必須與潛在的可再生能源來源的實際量相互適應,不僅如此,這種調整還必須考慮不同可再生能源來源的特征差異問題。

可再生能源規劃設計涉及三個主要的技術問題:需求側能源的節約(包括各種節能措施,如建筑節能等)、能源生產中的效率提高和用各種可再生來代替化石燃料。可再生能源系統的規劃設計既可以在小到在一個項目的層面展開,也可以大至城市、省甚至國家層面展開。具體步驟如下:

(1)設定節能的戰略目標,做好需求側能源預測;

(2)分析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資源量;

(3)選擇合適的能源系統和技術線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利用;

(4)能源系統實施保障措施。

2.可再生能源規劃步驟

2.1需求側能源資源潛力分析

需求側能源是一種虛擬能源,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得到的。對于一個城市來說,建筑能耗占城市總能耗的70%,以建筑為例,需求側能源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既有建筑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完善所節約的采暖和制冷系統;

(2)提高采暖通風空調及生活熱水供應系統效率所節約的能耗;

(3)完善供配電機照明系統而降低的能耗;

(4)用戶改變消費行為所節約的電力和電量等;

(5)新建建筑由于采取了比國家節能設計更嚴格的建筑節能措施而節省的能耗;

(6)采取區域供冷供熱系統時,由于負荷錯峰和考慮負荷參差率而減少的能耗。

需求方資源的類型比較多,情況也比較復雜,要進行具體分析,通常選擇那些在規劃期內可能實施的主要部分。

在需求側能源潛力分析的基礎上,根據目前和規劃期內的社會發展和能源使用計劃,即可得出能源需求總量。

2.2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資源分析

對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部分進行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內容。我國幅員遼闊,對于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每個地區有各自的特點。例如,太陽能豐富的地區風能資源就可能較為貧乏,農業較發達的地區生物質能利用潛力較大。

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資源分析是對本地區內可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量的詳細評估,不僅要仔細鑒別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種類,更要精確算出每種能源的可利用量,是一個對資源仔細甄別的過程。

2.3基于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系統配置

能源系統配置是在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資源分析基礎之上,根據每種資源的可用量進行的系統配置。如熱電聯產、風光互補發電系統等,在系統設計時,可以有一種以上的組合方法,對多個資源開景進行比較和選擇,主要考慮不同可再生能源的來源和組合,各類能源的資源量、生產率、經濟性和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等要素,這些方法經過投資效益、環境影響等評估之后,選出最優方案進行實施。

2.4可再生能源規劃實施保障

可再生能源規劃實施的保障主要是可靠的政策支持。目前,我國雖然出臺了多項可再生能源法律和政策,但效果并不是很明顯,究其原因,參照歐盟的法律和政策體系的成功之處,我國應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1)加強立法,并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和細則;

(2)建立切實可行的強制市場政策;

(3)繼續推行各種經濟激勵政策;

(4)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管理體制;

(5)積極扶持可再生能源的技術創新;

(6)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其中,經濟政策是重要內容,歐盟在可再生能源政策中的價格激勵、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扶持、出口鼓勵、科研和產業化促進等方面,都值得我們學習。這些經濟政策,調動了全民參與的熱情,使各方面都得到實惠,如我們天天提倡的垃圾分類,公益廣告等宣傳到處可見,但居民收集的可回收的垃圾能不能很方便得到回收?回收后能有什么收益呢?這些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勢必挫傷居民參與的積極性。

因此,可再生能源政策的關鍵是大處著眼,小處著手,把基層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設施和細則處理好,達到多方共贏的局面。

3.結語

綜上所述,城市可再生能源規劃參考提綱如下:

(1)城市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

1)發展可再生能源對城市經濟和社會的意義;2)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3)可再生能源潛力;4)存在問題。

(2)指導思想原則

(3)發展目標

1)總體發展目標;2)具體發展指標。

(4)可再生能源規劃

1)需求側能源資源潛力分析;2)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資源分析;3)各種技術;4)基于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系統配置;5)具體規劃方案。

(5)投資估算和效益分析

1)投資估算;2)能源環境和社會效益分析。

(6)規劃實施保障和政策支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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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本概況

德國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工業和貿易大國之一,經濟總能力居世界第三位,進出口貿易占世界第二位,GDP占歐盟的三分之一,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位居世界前列。但德國是一個資源相對貧乏的國家,經濟建設與社會生活中所需的大部分能源需要從國外進口。為了促進德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政府將節約能源、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為最優先考慮的目標之一。

1、風能

風能是可再生能源中發展最快的清潔能源,也是最具有大規模開發和商業化發展前景的發電方式。它是德國大力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中的先鋒。目前德國的風力發電裝機總容量居世界領先地位。2010年德國實現風力發電總量已超過300億kW,占德國全年總發電量的5%左右。近期德國風力發電的新重點是離岸風力園,因為德國北海地區和波羅的海地區的風力條件非常好。為此,聯邦環保部在聯邦政府制定的“德國前景”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范圍內,制定了一項旨在利用海上風能的戰略,以此促進本國風能開發利用。

2、生物質能

生物質能是太陽能以化學能形式貯存在生物質中的能量形式,即以生物質為載體的能量。它直接或間接地來源于綠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轉化為常規的固態、液態和氣態燃料,是一種可再生能源,同時也是唯一一種可再生的碳源。它是一種有利于環境和氣候的地區性能源原料,能夠24小時全天候使用,對保障能源供給的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諸如木柴發電、木柴供暖、沼氣設備及生物能源原材料目前已占到德國整個能源供應的4%左右。2010年生物質所生產的能源占德國最終創造出的可再生能源的70%。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是“能源基礎研究2020”新計劃的重點課題之一。為了把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有機結合起來,德國政府十分注重生物質能的利用研究,聯邦教研部還了一個資助項目“生物能源2021――關于生物質能的利用研究”。該項目計劃資助規模為5000萬歐元,資助時間為5年,其目標是:通過有選擇地研究和開發來使現有的生物質利用技術更優化,使各種生產方法互相連接以及開發出新的方法,以使有限的可支配的生物質原料盡可能有效地利用。

3、地熱能

地熱能是由地殼抽取的天然熱能,這種能量來自地球內部的熔巖,并以熱力形式存在,是引致火山爆發及地震的能量。地球內部的溫度高達7000℃,而在128~160km的深度處,溫度會降至650~1200℃。透過地下水的流動和熔巖涌至離地面1~5km的地殼,熱力得以被轉送至較接近地面的地方。高溫的熔巖將附近的地下水加熱,這些加熱了的水最終會滲出地面。地熱既能用于建筑取暖及周邊暖氣網絡,又能被用來發電。早在2003年德國慕尼黑就建成了第一個地熱發電站,德國政府也出資資助有關地熱發電項目。此外,德國《可再生能源法》也規定了有關地熱輸電補貼。

4、太陽能

太陽能一般是指太陽光的輻射能量,在現代一般用作發電。自古人類懂得以陽光曬干物件,并作為保存食物的方法,如制鹽和曬咸魚等。在化石燃料減少的條件下,才有意把太陽能進一步發展。太陽能的利用有被動式利用(光熱轉換)和光電轉換兩種方式。太陽能發電是一種新興的可再生能源。廣義上的太陽能是地球上許多能量的來源,如風能、化學能、水的勢能等等。德國的太陽能利用和技術一直保持世界領先水平。由于《可再生能源法》中的相關促進和扶持,德國太陽能技術方面的革新和市場的不斷成長擴大,也使太陽能發電及相關設備的價格逐年下降。在過去10多年時間中,太陽能收集裝置的價格下跌了一半,因此,太陽能收集裝置也越來越受歡迎,目前在德國有近200萬臺太陽能設備在對傳統用水和暖氣用水進行加熱。

二、德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成功經驗

隨著世界經濟迅速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共識。太陽、風等自然資源看似用之不盡,但其高效利用面臨諸多方面挑戰。如何高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德國在這方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

1、構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自2000年頒布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可再生能源法》以來,德國陸續修訂和頒布了一批促進和規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法規,如《生物質發電條例》、《能源供應電網接入法》、《能源投資補貼清單》、《太陽能電池政府補貼規則》、《能源行業法》、《促進可再生能源生產令》、《可再生能源取暖法》、《建筑節能法》等等。這些政策措施不僅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可以優先以固定費率入網,降低了企業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風險,還通過各種政府補貼,激勵民眾廣泛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極大地提高了企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品的競爭力。

2、確保法律法規落實到位

德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涵蓋了許多領域,諸如交通、建筑、供電、采暖等,并且在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目標和任務。如供電領域的法律法規中明確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即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至少達到35%,2050年將達到80%。同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最終能源消費從18%提高到60%。又如采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在各個階段應達到的具體目標,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占全部供暖的14%。生物燃料配額法規定為實現交通領域的減排目標,必須利用生物燃料達到一定比例。同時根據新情況和新變化及時調整法律法規。在近年的立法或修訂中,所有和能源相關的法律法規都設立了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條款。

3、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激勵政策

德國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廣泛運用各種政策措施,諸如財政補貼、投資補償、政策支持等,以促進本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首先,在財政補貼方面。政府對以各種方式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給予補貼,如對使用生物原料和發電――供熱聯合設備給予補貼,對采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取暖給予財政補貼等。為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同類型的補貼還可以累加,這樣就充分調動了企業生產的積極性。其次,在投資補償方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新設備可獲得政府的投資補償,補償幅度以設備投產的年度確定,期限為20年。為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設備利用效率。降低 生產成本,補償幅度每年降低1.5%。再次,在融資政策支持方面。一方面,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效果好的企業,政府給予擔保貸款或低息優惠。另一方面,對礦物能源、天然氣等征收生態稅,對使用太陽能、風能、水力、地熱、生物能源、垃圾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則免征生態稅。

4、發揮民眾和社會組織的重要作用

民眾是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主體,其開發利用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容忽視。德國民眾有較高的環保意識和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德國政府組建了400多家專門的能源能效信息咨詢服務機構,確保社會參與制度化和規范化。政府通過各種宣傳媒體告知廣大民眾,在供電、供暖、食物、行走等方面如何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同時,政府還會把公眾利益真正落到實處。家庭、農場如果采購相關設備,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得到政府相關獎勵,以此調動廣大民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另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否能高效運用,關鍵在于技術上的突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幅推廣應用的重要途徑是減低成本,縮小其發電與普通電價的差距。德國十分重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和創新。在德國,不僅企業可以從事新能源發電,每個大樓的每個家庭都有并網的地下電纜。凡是家庭利用新能源發電沒有用完的,可以輸入電網,并獲得收入。

三、德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對我國的啟示

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減少對石油煤炭等傳統不可再生資源的依賴,是21世紀國際社會為應對全球氣候變暖以及能源危機而積極努力的方向。尤其是受2008年全球能源危機和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各國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追求已提升至能源戰略高度。德國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已成規模,并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政策框架和配套扶持體系,其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1、前提基礎:搞好總體設計規劃

我國近幾年投巨資大力發展風電產業,我國已成風電大國,但還不是風電強國。風電技術的研究還不深入,還沒有形成自主技術,風電技術存在的問題正在逐步大量的顯現出來,發電效率低、投資成本大、并網穩定性差、故障率高等問題非常突出。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三分之一的風電裝機容量沒有并網發電,每年超過千萬千瓦的新增風電裝機需要輸電規劃。風電設備、多晶硅等產業也出現了重復建設傾向,表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鏈發展并不健康。因此,有關部門應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產能布局和產業鏈的規劃工作,重點放在高精尖技術的突破上,盡量避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鏈盲目集中于技術含量不高的環節,以免造成局部產能過剩、全行業整體競爭力不強的局面。同時,要加強電源規劃和電網規劃的協調力度。國家能源主管部門作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的主體,協調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的相關規劃,使之與國家的總體規劃保持一致,避免地方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對GDP的拉動下盲目上項目,引導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2、重要保障:建立良好的制度環境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涉及多個部門。為加強部門協調,避免多頭管理,應加強政府各部門的組織協調,明確各部門的任務和權責。在管理方式上,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推動相結合,形成有利于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制度環境。如進一步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場機制,提供充分公開的市場供需信息,使企業正確決策其市場進入或退出、產能增加或減少。同時,要堅持廠網分開,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網創造有利條件。加快電網的輸配電分開,實行調度交易機構獨立,為電網吸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供體制保障。另外,要完善電價形成機制,使之市場化和透明化。

3、基本原則:堅持強制和激勵并舉

(1)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專項資金。

要通過補貼降低前期資金成本,通過投資退稅或生產減稅降低資金和運營成本,以及通過碳信用改善收益流。這些補貼或優惠要達到的效果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超過化石燃料的任何成本,最終都會得到合理分攤或到用戶身上,或者通過化石燃料碳稅、政府預算或捐贈的專項基金來充抵。

(2)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

要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角度來考慮,發展措施既要適度又要適時,依靠政策扶持發展到具有自身競爭機制的成熟產業。如在行業幼稚期和成長期給予較大的優惠和補貼,進入成熟期可以逐步減少優惠和補貼。

(3)加快直接融資。

政府應鼓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善于利用資本市場實現產業升級和結構優化。

(4)重視間接融資。

在間接融資上,既可以爭取國際組織的支持與合作,如全球氣候合作基金的支持,也可以爭取國內金融機構的支持。國家應鼓勵金融機構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開發項目。也可以設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產業基金,用于支持投資額較大的項目。

4、關鍵環節:加大研發和創新力度

首先,要制定研發計劃。國家應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列入產業發展和科研攻關計劃,增加資金投入,納入政府預算。政府要對關鍵部件先進技術的自主創新研發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鼓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業并購國外研發機構,或者入股擁有先進技術的國外企業,盡快掌握核心技術。其次,要建立創新聯盟。創新聯盟的設立可確??蒲谐晒膽们熬昂唾Y金投入,將大大提高企業的投資安全感,保護其研發投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政府要通過財政資金資助創新聯盟的研發工作,動員和帶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增強企業的生產能力。再次,要建立產學研基地。國家的聯合企業、新能源協會、可再生能源協會應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一批有影響力的產學研基地,并根據基地研究成果,每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和利用的研究報告,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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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可再生能源;能源安全;能源消費

中圖分類號 F06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6)10-0103-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6.10.013

近年來,中國和歐盟的能源密度在過去30年已經有了顯著的下降,新能源比重顯著上升,在全球新能源開發利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歐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單一市場,中國作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經濟體,這兩個經濟體合力推進低碳化進程,將為全球綠色發展樹立典范。另一方面,歐盟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能源進口市場和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市場,中國則逐步成長為國際能源消費的大戶和全球能源事務的中心,二者能否在新能源發展方面取得更大成就,將對全球新能源利用產生決定性影響。因此,把握中國和歐盟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梳理過往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找出中歐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的困境,可以為加強雙方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指明路徑。

1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面臨挑戰

近年來,中國煤炭消費持續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費穩步提升,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已初見成效。一直以來,中國煤炭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中所占比例始終保持在70%左右,這也是環境污染嚴重、溫室氣體排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自2007年以來,煤炭消費所占比例開始持續下降。2014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所占比例約為64.2%,比2007年的71.1%下降了近7個百分點。與此同時,中國可再生能源、核能等非化石能源利用規模越來越大,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持續上升。中國將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占一次能源消費比從2010年的9.4%提升到2015年的12%,超額完成了十二五期間11.4%的設定目標。

其中,2014年核電新投產5臺機組,全國在運核電機組達到22臺,裝機容量達到2010萬kW;水電新增裝機容量接近2 000萬kW,全年總裝機容量約為3億kW,年發電量約為1萬億kW時;風電并網裝機容量已超過9 000萬kW,年發電量約為1 500億kW時;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達到3 000fkW,年發電量為250億kW時;生物質能、地熱能發電裝機容量超過920萬kW,年發電量為350億kW時。2015年,中國在非水可再生能源和燃料領域的投資排名世界第一。2015年末,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量、太陽能光伏和風能發電裝機總量排名全球第一。全球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前10的國家見圖1。國家制定了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標到2020年至少增加至15%的目標,到2030年則至少增加至20%。

盡管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但中國新能源發展仍然面臨一系列現實挑戰,主要包括:一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體水平還比較低。中國目前包括水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還不到12%,要將新能源發電比例提升至20%,任務相當艱巨。二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問題。大幅度改變能源利用結構,將付出高昂的成本。可再生能源不可能一直靠補貼去發展,過高的成本將成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障礙。三是能源安全挑戰和能源外交問題。雖然保障能源安全的挑戰不是中國獨有的,但中國2015年石油進口依存度超過60%,創歷史新高。中國需要安全可靠的能源市場、能源來源和運輸路線,這些都需要大規模的國際合作。作為2015年世界最大能源消費國(占全球能源消費總量的23%)、最大石油進口國和二氧化碳排放國,中國處于全球能源事務的中心。

2歐盟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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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 俄羅斯 可再生能源 能源政策 中俄合作

【中圖分類號】F451 【文獻標識碼】A

中國和俄羅斯的能源合作是雙方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中俄能源合作是長期的、全面的、戰略性的,雙方在地緣、資源、市場、技術等方面互補性強,合作潛力巨大。未來的能源合作需要從目前的石油、天然氣,向煤炭、電力、可再生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領域進一步深入。筆者擬通過俄羅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現狀及潛力、俄羅斯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政策法規及國際投資,探討中俄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可能性。

中俄兩國的能源結構都亟需改善

目前,中俄兩國的能源結構都有亟需改進的地方。2013年BP 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的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例過高,達到68.5%,天然氣、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過低;俄羅斯則是高度依賴天然氣,除水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比例過低。水電是俄羅斯主要的可再生能源,但年發電量只有 85 億千瓦時(不含裝機容量25兆瓦以上水電站),占全國發電總量不到1%。俄羅斯不包含水電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只有10萬噸油當量,作為僅次于中國和美國的世界第三大能源消費國,與其每年6.94億油當量的一次能源消費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2012年俄羅斯的發電量為1066.4太瓦時,列世界第四位,僅次于中國的4937.8太瓦時、美國的4256.1太瓦時和日本的1101.5太瓦時。但俄羅斯的太陽能和生物能尚無供電能力,風電裝機容量還不到1萬千瓦,地熱能裝機總容量8萬千瓦。

實際上,俄羅斯優越的自然資源完全具備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條件,且潛力巨大。風能和太陽能可以增加俄羅斯的能源供給,同時還可以為那些無法接入電網的地區提供電能;茂密的森林和大片耕地可以提供生物質能;東部地區大量的河流、白海和鄂霍茨克海有著巨大的潮汐能潛力;北高加索和堪察加半島可以發展地熱能。

人們通常認為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動力不如美國和歐盟那么明確:美國是為了減少對中東石油的依賴,而歐盟則是為了減少對俄羅斯天然氣的依賴。作為一個能源生產和出口大國,俄羅斯沒有動力去發展可再生能源。但考慮到俄羅斯能源價格提升的困難較大,加之未來天然氣和石油產量減少,IEA判斷俄羅斯目前可能已經處于產量高峰期,2020年產量會逐步下降,到2030年將下降到4.85億噸左右。因此,從長期看,為了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俄羅斯需要進行經濟結構的調整,其中關鍵就是能源發展戰略必須從傳統模式向可再生能源轉變,逐步減少對傳統石油、天然氣的依賴。

俄羅斯能源政策開始向發展可再生能源轉變

在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已經成為全球共識的大背景下,俄羅斯能源政策也開始轉變。其實俄羅斯早在1996年就頒布了第一部《節能法》,由此開啟了其能源利用方式轉變的相關探索。此后,還通過了諸多針對節能的指令性文件,并指定當時的燃料與能源部作為主管部門,負責資源的有效利用事宜。2003年通過《電力法》,標志著俄羅斯電力改革正式啟動,逐步打破壟斷,按照市場價格出售電力。盡管尚屬于試驗階段,也遇到諸多阻力,但表明俄羅斯在能源結構轉型中已經走出了市場化發展的第一步。俄羅斯于2004年正式簽署《京都議定書》,同時承擔《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減排任務―把俄羅斯溫室氣體排放量維持在1990年的水平。由于當時其溫室氣體排放量遠低于1990年的水平,俄羅斯認為可以較長時間輕松完成《京都議定書》的指標。

但隨后俄羅斯經濟出現了強勁復蘇的態勢,由于經濟發展依然主要依靠化石能源,造成溫室氣體排放的急劇增加。BP的數據顯示,2012年,俄羅斯二氧化碳排放量僅次于中國、美國和印度,居世界第四,為17.04億噸碳當量。盡管目前俄羅斯的溫室氣體排放不會超過《京都議定書》的基準水平,但已有專家預測,2020年俄羅斯的溫室氣體排放將達到1990年的基準水平,甚至有可能最多超過基準水平的14%。因此,進行能源結構調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證其經濟穩定發展也成為當前俄羅斯政府必須考慮的問題,而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一個必然的選擇。

2008年6月4日,時任總統梅德韋杰夫簽署了一項法令,旨在鼓勵提供環境友好和資源節約技術的應用。該法令還呼吁聯邦政府預算要對可再生能源提供資金和補貼。這表明俄羅斯國內能源政策也開始關注石油和天然氣以外的可再生能源領域。綠色和平組織俄羅斯能源小組的專家就認為,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和資金問題不大,唯一限制俄羅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因素是缺乏相關法律。俄羅斯亟需克服現有法律薄弱和模糊的弊端,創造一套能夠激發可再生能源發展潛力的法律框架。

2009年通過的《俄羅斯聯邦2030年前能源戰略》確立了未來能源發展的三大目標:克服能源危機、提高能源效率、開發替代能源。同時制定了具體目標和扶持政策:到2030年,天然氣需求在能源結構的比重下降到50%以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提升至14%左右,可再生能源發電達到1260~1660 億千瓦時,大約占俄羅斯全部電力的7%。2022~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000萬千瓦,核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占全部發電量的38%以上。為此,俄羅斯政府計劃于2020年前撥款3萬億盧布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俄聯邦能源署預計,到 2020年將有大約5170萬千瓦的發電裝機因設備老化而報廢,加之電力需求增加,屆時俄羅斯需要新增裝機1.5億千瓦⑤這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場。

俄羅斯可再生能源領域引起國際投資的關注

一般來講,如果一個國家把可再生能源作為能源政策的重點,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就會大幅增長,并促進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目前,許多國外公司基于俄羅斯能源政策的轉型及修改其《可再生能源法》的預期,已開始尋求在可再生能源領域與俄羅斯合作的機會。

因為看好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巨大潛力,2010年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與全球環境基金提供1.65億美元實施“俄羅斯可再生能源項目”,與俄官方合作,制定管理框架,幫助俄羅斯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擴大資金來源。該項目計劃對俄羅斯風電和生物質能發電領域進行投資,五年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05兆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500萬噸/年,并希望通過后續項目的建設,最終達到2億噸/年。其實,早在2005年國際金融公司就開始投資俄羅斯的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領域,到2011年,已總計投入4億美元⑦。其中1000萬美元用于建立一套法律框架,刺激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有1.5億美元則直接投資于可再生能源領域。此外,日本、挪威、丹麥、美國、荷蘭、西班牙等國已經或者計劃到俄羅斯投資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燃料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領域。

我們可以看到,能源作為俄羅斯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如果繼續重視石油和天然氣,那么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會相對變弱。但是,隨著國俄羅斯政策的轉型及市場化改革使未來天然氣價格提升,同時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而造成的成本下降等因素的影響,預計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俄羅斯會吸引更多的投資。隨著跨國公司在俄投資的增加,許多俄羅斯公司也開始進入這一領域,紛紛入股國外的新能源公司,雙方聯合開發國際、國內市場。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條件逐步完善

中國于2006年正式實施《可再生能源法》,針對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行業了多個細化的政策法規配套措施和相應的發展規劃和目標。在中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中,加強國際合作,充分利用國際市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隨著俄羅斯能源政策的轉型,發展可再生能源條件的不斷改善,中俄在該領域的合作會逐漸加快。

中俄具有核能和水電合作的成功經驗。中俄油氣合作已經20多年,而中俄的核能和水電的合作幾乎是和油氣合作同時展開的,兩國也因此增加了合作的經驗和信任度。福島核事故后,中國一度終止了新核電項目的審批。2012年底,國務院通過了《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標志著暫停一年半的核電建設重啟。未來15年中國至少要修建30座核反應堆,這為中俄在核電領域的繼續合作提供了廣闊空間。

中俄都是水電蘊藏量大國,發展小水電成為兩國的共識。由于俄羅斯的水電開發集中于其歐洲部分,遠東地區只開發了3%,而在該地區發展投資小水電投資回報期短,具有巨大的經濟潛力。俄羅斯已經開始研究制定在聯邦區建設小水電站的規劃,擬建384個裝備裝機容量為2000千瓦的小水電站,每年需要引進裝機容量為50~60兆瓦的新小水電生產能力??紤]到俄羅斯的水電設備大多老舊,甚至造成了薩揚?舒申斯克水電站發生爆炸的慘劇,這無疑會加速俄羅斯水電設備更新的步伐,為雙方的合作提供契機。

中俄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已經展開。中俄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領域的合作已經展開,前景看好。2009年,中國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俄羅斯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共同開發俄羅斯太陽能電站及相關項目;2011年5月,中俄簽署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的框架協議,最終目的是建立合資公司,開展可再生能源及節能項目的創新研究;2011年6月,中國國能生物清潔能源集團公司與俄羅斯國際統一電力集團公司簽署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的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中俄兩國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新起點;2012 年2月28日,中國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聯邦能源署、俄羅斯燃料公司在俄羅斯能簽署了《成立可再生能源合資企業總協議》,這些舉措推動了中俄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

中俄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互補性強。中國通過近年的快速發展,在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領域已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鏈。在熱發電關鍵技術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太陽能光伏電池產量多年穩居世界第一,2009年風電裝機容量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風電投資和風電機組裝備技術也位于世界前列。隨著中國政府加大對生物質能開發的扶持力度,生物質能技術也在飛速發展。而俄羅斯則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領域具有巨大的開發潛力,但技術裝備水平落后,其太陽能、風能暫無發電能力,生物燃料的生產雖然成本低,但由于稅費偏高,國內市場也未啟動。從目前來看,中國的技術、資金、市場優勢與俄羅斯豐富的資源優勢及巨大的開發潛力可以互補,也奠定了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基礎。

中俄可再生能源本身的健康發展是合作成敗的關鍵??傮w來看,可再生能源的健康發展需要四大關鍵因素:清晰的國家目標、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和投資、國內民眾的支持、國內外企業的合作。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雙方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條件正在逐步完善,比如雙方政府,特別是俄羅斯政府已經關注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同時在嘗試制定法律支持其發展。隨著雙方能源價格改革的深入使化石能源價格相對提高,民眾會越來越意識到可再生能源的意義。隨著中俄在政策、市場、技術方面不斷推進并彌補各自的缺失,雙方通過合作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需求會更加迫切。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思路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的長期性。一是從中俄能源合作的現狀看,石油、天然氣依然是主體;核能和水電,未來會在技術交流和共同建設方面進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合作處于起始階段,有望在2020年之后,逐步成為中俄能源合作的主體之一。這代表著中俄能源合作的未來,其進展取決于可再生能源未來發展的規模及普及程度。二是中俄歷次能源合作,都經歷了漫長的博弈過程。有些項目比如天然氣價格及管道建設談判等至今仍未完成,可見與俄羅斯談判并非易事。這也預示著中俄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合作也不會輕而易舉,尤其是在俄方對可再生能源的重視程度遠不如中國的情況下,需要雙方共同的智慧,避免過于強調本國利益,才能形達到雙贏的結果。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應與國內市場開發并進。盡管全球可再生能源發展方興未艾,中俄兩國也都制定了發展規劃,對可再生能源大力支持。但兩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都面臨著相似的問題即法律的進一步完善和國內市場的開發。兩國尚未有完善的上網定價機制,中國的風電并不能及時全部上網銷售,太陽能也沒有完全啟動國內市場。俄羅斯更甚,太陽能和風能發電幾乎沒有,而生物燃料由于消費稅的存在,使得原本較低的成本升高,造成國內市場無法開啟,只能出口歐洲,一旦歐洲需求變緩,則面臨著巨大的市場問題。因此,兩國急需開發各自國內的可再生能源市場,而在開發本國市場的基礎上進行合作,將促進雙方可再生能源更快的發展。

中俄可再生能源合作遵循貿易先導―技術跟進―共同開發的順序。中俄兩國可再生能源合作剛剛開始,相關政策、技術、市場開發及合作機制等方面都處于摸索階段。因此,在合作中初期應該與石油、天然氣的合作相似,即以貿易為主,推進可再生能源如生物燃料、生物燃料顆粒、風能和太陽能光伏產品,甚至是電力的進出口貿易,以充分利用俄羅斯地大物博的特點,這實際上也相應地節約了中國的耕地(土地)面積。俄羅斯現有2000萬公頃的休閑農耕地,中國甚至可以考慮在俄租地生產生物燃料作物。

在貿易不斷擴大的基礎上,兩國政府還要組織相關專家開展合作研究,共同開發新技術,建立聯合研發和相關人才交流與培訓的機制,為可再生能源合作項目提供技術支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投融資方面的合作, 建立合資企業或獨資企業,共同建設核電站、小水電站、風電場等,不斷拓寬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模式。

強化以中俄為主的國際多邊合作。由于資金、技術、市場等自身發展的限制,俄羅斯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需要得到國際幫助。隨著俄羅斯相關法律的逐步完善和市場的開拓,吸引了大量的國外企業到俄羅斯投資,在太陽能、風能、生物燃料、潮汐能、地熱能等領域和俄方展開合作。中國應該充分利用這些機會,積極介入俄方的合作項目,形成多贏的結果。同時,還可以充分利用俄羅斯遠東開發的機遇和同處東北亞的日本、韓國對俄方能源的需求,加強對話,積極探討東北亞可再生能源多邊合作的機制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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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質保障,是現代社會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稍偕茉窗ㄌ柲堋L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對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具有重要作用,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是解決建筑用能最經濟合理的選擇,對滿足日益增長的建筑用能需求,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建筑用能效率,促進建筑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建設部《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節能減排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現狀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等自然界可以不斷再生,能夠永續利用的資源。近年來,全市上下認真貫徹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方針,積極推進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特別是省政府出臺了《山西省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編制實施了《山西省建筑節能“十一五”規劃》之后,我市采取積極指施,加大落實力度,形成了重視節能,加速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良好氛圍,全社會認知度明顯提高。

但從全市建筑市場整體情況來看,目前可再生能源占建筑用能的比例還較低,在全市城鎮建筑用能中,太陽能熱水建筑應用只是較少的一部分,而且大多為住戶自行安裝,沒有形成規模;而水源地源熱泵在我市剛開始在項目中應用。究其原因:一是政策措施不配套,缺乏有力的法規政策支持和有效的經濟激勵政策。二是用戶對技術還不了解,增加了推廣應用難度。三是宣傳力度不夠,全社會節能環保意識還不強,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的市場拉動機制尚未形成。

目前我市工業化和城鎮化進入快速發展階段,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建筑項目是能源消耗較大的領域,隨著城鎮化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使用能耗將會快速增長,建筑節能形勢嚴峻。*市現有民用建筑面積1400萬平方米,預計今后五年平均每年新增約70萬平方米,而目前全市城鎮太陽能熱水系統和淺層地能建筑應用面積都比較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潛力巨大,因而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步伐,迅速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對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城市品位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面臨的形勢

國家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做出了明確規定。國務院印發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明確要求,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風能、太陽能、地熱能、水電、沼氣、生物質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的科研、開發和建設”。2006年,建設部、財政部印發《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文件,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成果不斷涌現,技術成熟度日趨提高。近年來,太陽能熱水器、地源熱泵技術得到大面積推廣應用。太陽能由光熱利用發展到太陽能光熱、光伏綜合利用?!睹裼媒ㄖ柲軣崴到y應用技術規范》(GB50364—2005)、《地源熱泵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50366—2005)等一批技術標準規范頒布實施,為可生能源建筑應用提供了良好技術保障。

我市可再生能源資源十分豐富。山西母親河——汾河橫貫全境,淺層水資源豐富,地質條件對水資源回灌非常有利,對水源熱泵技術利用條件優越。年日照時數在2500小時左右,年太陽輻射總量大于每平方米5600兆焦(相當于190千克標準煤),太陽能資源十分豐富。屬于太陽能利用條件較好的地區。我市巖土體初始溫度在14℃左右,適合使用地埋管地源熱泵空調系統。

三、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工作思路,全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節能減排要求,以節約能源、保護環境、調整建筑用能結構為目的,以太陽能、水源地源熱泵應用為重點,以示范項目為載體,以可再生能源技術單位為支撐,強化政策支持,加大科技創新,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著力提升產可再生能源推廣和應用技術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比例,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諧型建設,努力實現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二)規劃目標

未來五年內,全市城鎮累計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70萬平方米。五年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0%。其中推廣太陽能熱水器50萬平方米,推廣淺層地能建筑應用面積120萬平方米。建設10個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瘧檬痉豆こ?。

四、發展原則與重點

為實現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發展目標,應當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則和工作重點。

1、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農村地區重點是發展太陽能、沼氣、秸桿焚燒等技術;市城區重點是利用污水源,地源熱泵技術,同時要針對推廣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分類指導。

2、堅持市場主導的原則。要充分發揮項目單位的主體作用,政府要積極制定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扶持,建立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和市場拉動機制;引導項目實施單位,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供熱選擇。

3、堅持科技領先原則。以科技創新為先導,積極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單位合作,加快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成果在我市的推廣應用,為全市建筑節能項目提供強有力的技術保障,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可持續發展。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規劃

2009年—201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70萬平方米,分三個階段實施,其中2009年-2010年應用面積45萬平方米;2011年—2012年60萬平米,2013年65萬平米。

1、以市城區為主體,建設水源地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重點是城區中小學校,公用基礎設施、商貿區、住宅小區的供熱工程。

2、以十個鄉鎮所在地為重點,建設太陽能、水源熱泵技術開發項目,重點解決鄉鎮中小學校、鄉鎮衛生院、農村住宅小區的供熱。其中:2009年—2010年應用面積達105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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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可再生能源發展 分類 利用

1 應用企業概況

唐山市熱力總公司成立于1978年,現為實行企業化管理的公用事業單位,國家大型一檔企業,集中供熱總建筑面積達3195萬平方米,管網總長度931公里,熱力站455座。主要承擔路北區、路南區、豐潤區、開平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共253個居民小區、335015戶居民、8354個公建單位的供熱保障任務。形成了以供熱為主,供熱工程設計與施工、供熱產品制造以及能源服務為輔的多元化經營格局。為突破熱源與資金兩大制約發展的瓶頸,唐山熱力實施集中供熱與新能源供熱并重,推進城市供熱“雙輪驅動”,突出企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多領域、全方位發展,扎實推進唐山市城市供熱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2 供熱基本現狀

唐山市熱力總公司以電廠集中供熱為主,區域性鍋爐房和多種清潔可再生能源供熱為有效補充的多熱源供熱系統,并已形成“大環網”多熱源聯網運行模式。但隨著城市建設的迅速發展,城鎮化步伐的加快,我市供熱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供需差額日漸增大。

3 本地可再生能源的分類

目前,全球近90%的一次能源消費依賴石油、天然氣、煤炭三大化石型能源,我國約70%的一次能源供應依賴污染環境較為嚴重的煤炭,因此,能源結構急需調整優化。以新技術和新材料為基礎,使傳統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現代化的開發利用,用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來不斷取代資源有限、對環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而開發利用清潔的可再生能源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資源短缺和環境影響雙重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和廣闊的發展前景??稍偕茉粗灰譃樘柲?、風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

唐山的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具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電廠、企業自備電廠的冷卻循環水:唐山市現有國內較大的大唐國際市區、豐潤電廠和華潤電廠等數座大型發電廠,另有唐鋼自備電廠,其冷卻循環水是應用熱泵系統的優質低位熱源。(2)大型工業企業的工業余熱:唐山市是全國著名的重工業城市,擁有唐鋼集團、冀東水泥等數家國有大型工業企業,其廢熱、工業余熱儲量巨大,也是應用熱泵系統的優質低位熱源。(3)中水/污水:唐山市區擁有人口約307萬,城市規模較大,建筑物密集,擁有大量的中水、污水可以利用,現有3座污水處理廠及市中心區主干污水渠完善,中水管網初具規模。適宜在污水干渠附近應用污水源熱泵系統供熱、制冷。(4)土壤:根據《河北省淺層地能區劃》,唐山市的水文地質情況完全適宜土壤源熱泵系統應用。(5)太陽能:唐山市太陽輻射資源比較豐富,年平均太陽輻射量為5.15×105J/cm2。年平均日照時數為2684.5h。

4 唐山市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的發展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對供熱需求呈現大幅度增長,面對已經出現用熱需求矛盾,唐山市熱力總公司確定了以 “集中供熱與新能源供熱(制冷) 雙輪驅動并駕發展的戰略”,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供熱的發展。2009年以來,唐山熱力總公司積極配合政府主管部門,代擬了《唐山市關于熱泵系統建設和使用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唐山市地源熱泵市場準入標準》等行業規范性文件(草稿),完成了應用熱泵技術利用可再生能源增加唐山市供熱能力以及熱泵技術應用與發展統一規劃。2010年7月經唐山市住建局、國資委等部門審核批準,由唐山市熱力總公司注冊成立了獨資子公司“唐山華燁熱力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進一步加強可再生能源的探索研究和開發利用,并同步跟進對我市可再生能源項目統籌管理,標志著唐山熱力可再生能源供熱開發利用又掀開嶄新一頁。

5 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公司根據地域和建筑的不同,積極推進了工業余熱、中水、土壤源、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開發利用,截至2013年6月,可再生能源供熱(制冷)簽約項目已突破800萬平米,為唐山熱力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5.1 溴化鋰吸收式熱泵系統

如圖1所示:

圖1 豐潤美景溴化鋰吸收式熱泵供暖系統示意圖

該項目作為2009年在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成功完成了利用溴化鋰吸收式熱泵機組提取熱力大網回水實現供熱的豐潤美景小區等,實現供熱面積30萬平方米。

5.2 中水及回水再利用

2010年公司惠民園小區51萬平米中水熱泵供熱項目和豐潤帝景豪庭5萬平米的回水再利用項目已投入運行。

5.3 工業余熱再利用

唐鋼工業余熱利用項目:總供熱面積可達350萬平米,其中一期工程供熱面積100萬平米,在2012年―2013年度采暖期已經投入供熱運行。唐山電廠300萬平米余熱利用項目。利用電廠機組檢修機會,電廠進行擴建供熱改造,并于2013年及2014年擴建供熱設備系統及系統內加裝熱泵,系統供熱能力達到300萬平米。

5.4 太陽能的利用

太陽能補充供熱(制冷)科研項目:萬科紅郡太陽能補充供熱項目總建筑面積17萬平方米,是獨體小多層建筑,結合實際情況,通過2012年試驗和數據分析,2013年該項目的熱泵機組安裝完成并投入了供熱運行。

5.5 地下熱源的利用

金岸紅堡地源供熱(制冷)工程項目中,采用地源熱泵形式,目前該項目供熱服務框架協議已經簽定,項目正在有條不紊的實施。

5.6 沼氣的利用

李昭莊沼氣項目:利用秸稈制造沼氣,供熱能力可達到50萬平米,目前正在完成前期的沼氣池施工。

5.7 多種方式的配合利用

新華文化廣場回水再利用項目中,根據唐山新華文化廣場的地理位置情況,采用集中供熱回水、污水、太陽能輔助形式滿足新華文化廣場25萬平米不同功能建筑的需求。回水管網的施工已完成,項目進度將隨開發商項目進展情況逐步推進。

隨著本市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項目實際供熱面積及簽約面積已實現逐年增長,2013年度兩項數據已是2009年度的15.2倍及15.5倍。

6 結語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能源供需矛盾和環境問題壓力將會進一步顯現,能源結構也將面臨重大挑戰。在此大環境下,可再生能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特性決定了其在未來能源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全球各國均把清潔能源作為自身能源變革的重要發展方向。近10年來,我國把大力開發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作為優化我國能源結構、保障我國能源安全的戰略新高點。國家也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在法律層面和政策上給與規范??稍偕茉吹拈_發和利用,對促進地區、國家乃至全球的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義重大,值得我們不斷深入研究和探討。

參考文獻:

[1] 王長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含義、特點及種類[J].陽光能源,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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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建筑;能源;可再生

建筑節能設計是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在當前資源能源日益緊張的情況下,在建筑節能設計中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是促進建筑節能設計水平提升的必經之路。建筑的節能設計也是為了帶來相對的經濟效益,體現了建筑節能的重要性與必要性。目前,綠色建筑已經成為一個學術研究的熱點問題。當代社會的沖突提醒我們,人類顯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矛盾制造者。城市無限擴張后,巨大的隱患埋在人類的未來。問題不在于豐富現代城市,而在于如何規范它。這引出了一個問題,人類如何用自己的雙手來對待世界。上世紀70年代的石油危機以來,在著名的羅馬俱樂部的報告《增長的極限》,再到目前的“低碳”的理念,我們逐漸意識到,人類必須學會克制自己的無限無盡的欲望在發展過程中,否則他們將承受來自大自然的無情消解。于是,綠色建筑理念開始萌芽,綠色建筑和可持續城市發展的理論與實踐也開始流行起來[1]。被廣泛引用的可持續性定義是從1987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題為“人類的未來”的報告開始的。所謂的“可持續發展”是“滿足當前發展的需要,對人類社會的經濟利益破壞未來的基礎?!边@一長期來看是非常有意義和值得進一步考慮的。為建筑業、綠色和可持續發展主要是指,在考慮環境、城市與建筑問題,它應當是整個人類當代和長遠利益的短期利益;應該考慮一個地區的局部利益與整個世界作為一個整體,在一個公平、合理的方式對這顆星球的未來人的有限的地球資源共享。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也應該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勞倫斯在“可持續發展的西雅圖”說,“這意味著可持續性是使幸福生活比生存,所以如果我們真的要可持續發展,必須減少消費?!痹谫Y源和環境的消耗相當于做有害于人類自己。

1建筑工程節能相關概述

建筑節能就是合理的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的建設,包括建筑本身,保溫功能,建筑材料在能源消耗和建筑采暖能耗的生產等等。在確保建筑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同時,提高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采暖和空調系統的運行效率,降低自然能源的水平到標準。一言以蔽之,建筑節能是指減少采光照明、空調制冷、采暖供熱、改善室內環境質量、調節室內濕度的能源消耗,以及地熱能源、太陽能的應用,是一門綜合性的技術。

2可再生能源在綠色建筑中的應用

綠色建筑是指為人們提供健康、舒適、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動的空間,同時實現高效率地利用資源、最低限度地影響環境的建筑物。綠色建筑是實現“人文-建筑-環境”三者和諧統一的重要途徑,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綠色建筑于20世紀率先在發達國家興起,發展綠色建筑是從建筑節能起步的,在建筑節能取得進展的同時,又將其擴展到建筑全過程的資源節約、提高居住舒適度等領域。我國的綠色建筑發展時間較晚,但目前已經獲得了快速的發展,通過不同星級綠色建筑的項目分析,目前社區的綠化率達到38%,平均節能率達到58%,節水率達到15.2%以上,可循環材料達到了7.7%。人們相信,二十一世紀的城市必須更環保、更有科技感;因此,促進可持續城市的建設成為許多發展中國家的一個關鍵問題??沙掷m性概念是一個廣泛的全球性問題,包括有關人、環境和社會的各種相互關聯的研究??沙掷m城市的重要性可以通過確定可持續性的作用加以闡明。事實上,這種可持續性代表了一種新的方法,它包含了“綠色基礎設施”的概念,基于重新思考的過程,旨在將當前城市的整體實施與環境、技術、經濟、社會和人民聯系起來。由于建筑施工和運行所需的能源消耗增加了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目前國際公認的做法是采用創新的方法減緩這一問題。鑒于此,綠色建筑的能源性能對建筑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有著巨大的影響??沙掷m發展是與能源的性能高度交織在一起。因此,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力和波浪等)不但對可持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而且可持續能源(包括廢物能源)在可持續性的增強方面具有很大影響力[2]?;仡櫼酝难芯?,在綠色建筑方面的研究材料表明,綠色建筑(包括低能耗、超低能耗和零能耗建筑)有明顯的交叉在一起的節能設計,以先進的集成技術來減少能源需求和消費(加熱、冷卻和電力等)。針對綠色建筑的可持續能源效率,在建筑中應用可再生能源是一個基本的準則。在這方面,太陽能可持續系統一直是發展綠色建筑的關鍵因素。太陽能是各種可再生能源中最重要的基本能源,也是可利用的最豐富的能源,且在轉換過程中不會產生危及環境的污染。在太陽能建筑設計中,建筑師設計起著統領作用,協調各專業,發揮自身特長,將建筑設計與太陽能應用技術巧妙而有機地結合起來。太陽能系統一般包括太陽能供電系統、太陽能空調系統、太陽能供暖系統以及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連接器已被利用作為綠色建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制冷劑充電的家用熱水系統不但制造簡單,包括一般平板太陽能集熱器,而且同時能提供充足的能耗。因此,建議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進一步設計和開發中利用各自的成果,冷卻和加熱系統是最近研究綠色建筑的一個主要熱點[3]。建議考慮可再生能源技術在未來生態城市發展中的應用。這表明,在社會、環境和經濟方面,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應用可能是相當有益的?;仡櫧陙淼膶W術嘗試,主要集中在風力發電的利用、以太陽能光伏發電和太陽能熱發電系統、太陽能的利用。但是,它仍然是研究開發新的可再生能源的關鍵。綠色建筑通過科學的整體設計,集成綠色配置、自然通風、自然采光、低能耗圍護結構、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利用、綠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高新技術,可有效降低建筑的能源和資源消耗,降低其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讓城市功能朝著美好人居環境的目標發展??稍偕茉吹睦檬蔷G色建筑的重要技術之一,可再生能源具有資源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且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等特點,是自然界中可以永續利用、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

3結語

人們居住環境既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體現。綠色建筑是實現“人文-建筑-環境”三者和諧統一的重要途徑,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稍偕茉醇夹g是綠色建筑中的重要技術措施,在利用可再生能源時,也應注意以下三點問題:(1)因地制宜。可再生能源在不同地區應用時,應充分考慮當地的能源狀況和氣候條件,有選擇、有側重的利用可再生能源;(2)新技術開發。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技術研發,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特別是加大相變儲能技術與可再生能源聯合利用的技術創新或產品研發;(3)可再生能源耦合技術。研究可再生能源的耦合技術,將分項技術整合,以改善單一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形式效率低、無法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節能優勢等缺陷,同時,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和社會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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