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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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安全鑒定報告

篇1

【關鍵詞】房屋鑒定;安全;檢測

房屋安全鑒定指的是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工程技術標準,在實地勘查和檢測后,對房屋結構的受損程度、抗震能力及危險程度進行科學的計算、鑒別和評定的管理工作[1,2]。民用建筑在長期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老化、材料性能下降、不利環境因素的影響以及管理使用不當等,導致民用建筑結構在長期使用過程中出現某種程度的損傷,這種損傷累積將導致結構承載力下降、結構性能劣化、耐久性降低,影響結構的安全使用[3]。房屋安全鑒定是人民對居住和工作場所安全可靠性判定的一個重要依據。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對居住和工作場所的安全程度意識越來越高,因此民用建筑的安全鑒定工作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開展對已有房屋建筑的安全性分析研究和評估,對于防止建筑失效和倒塌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4]。然而當前我國房屋安全質量檢測行業存在著很多問題,要如何加強對該行業的監管,確保能向社會提供準確、科學、公正的檢測數據,已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鑒定的必要性分析

既有建筑結構在使用過程中經常產生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如使用條件、環境條件的改變或遭受自然或人為災害(地震、火災、臺風等),以及建筑物的地基不均勻沉降、結構溫度變形、屋面超重等,受到使用條件變化及環境侵蝕等因素的影響,結構的性能將逐漸退化,功能將逐漸降低乃至喪失,這將會危及生活、生產與安全,因此對于這些房屋建筑必須對其進行安全鑒定。按照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下列房屋建筑必須進行安全鑒定:①建筑物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后,甚至有的己經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發生不同程度的老化;②既有建筑物發生了異常的變形或開裂,影響正常使用;③既有建筑物由于某種原因發生一次或多次失穩或脫落事故:④對重要的特殊建筑物,需要進行定期檢測鑒定;⑤建筑物遭受地震、火災、臺風、爆炸等偶然事件的破壞;⑥建筑結構的用途或建筑結構所承受的荷載發生重大變化。

有效的房屋安全鑒定能夠對房屋的破損程度和原因進行鑒定,可以對房屋的維護工作提供科學合理的指導,及時維修或更換房屋的損壞部分,保持房屋的質量水平。在對房屋安全進行鑒定的同時,能夠及時發現尚在使用的危舊房屋,同時能對危舊房屋的結構類型、使用和分布狀況做詳細分析,并采取緊急措施應對安全隱患,指導危房改造。

2 當前我國房屋鑒定工作存在的問題

2.1房屋安全鑒定標準不同

建設部129號令明確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負責房屋的安全鑒定,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雖然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有國家法律法規作為依據,但全國各地的房屋安全鑒定標準不一,部分地區還未制定有關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的法規,政府在房屋安全管理中沒有制定房屋安全鑒定的統一標準,這對提高全國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的整體水平,提供不了法律、法規上的支持,導致房屋安全鑒定在具體工作中遇到了許多困難,降低了房屋安全鑒定的效率。

2.2鑒定市場不規范,存在壟斷現象

有些地區的房屋鑒定機構是由規劃建設部門分離出來的,從組建開始就未把職責剝離清楚,導致某些地區的鑒定工作都由一家鑒定機構來完成。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既有房屋的安全質量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需要鑒定的房屋越來越多,而鑒定機構的缺少,服務質量跟不上市場的發展需求,導致很多人對鑒定機構越來越不滿意。

2.3鑒定機構責任意識不強,鑒定報告質量低劣

由于監管機制和處罰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在承擔有限責任的前提下,一些單位鑒定公司責任意識及風險意識不強,片面追求經濟利益。雖然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專門的檢測、鑒定技術標準,但有些鑒定機構未嚴格遵守行業規范、業務程序和相關技術標準,現場鑒定及報告編寫程序不規范,格式不嚴謹,有時甚至不到現場查勘即出具鑒定報告或根據委托方需要捏造數據、出具虛假鑒定報告。另外,由于各鑒定單位和人員的技術水平、對規范標準的理解不夠深刻,出具的鑒定報告格式及內容五花八門。從業人員、從業單位的素質、自律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等還有待于大幅提高。

3完善房屋鑒定工作的對策

3.1制定統一的房屋鑒定標準

繼續加大力度貫徹落實建設部129號令,各地方政府結合當地的情況自定實施措施,出臺具體的房屋安全鑒定管理辦法,設立比較健全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

3.2開放房屋鑒定市場

開放房屋安全鑒定市場,引入了競爭機制。應允許社會上的科研院所、檢測單位、設計單位及民營公司開展房屋安全鑒定業務。房屋安全鑒定市場化,會促進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的發展和房屋安全技術水平的提高,增強了鑒定機構的服務意識,提高了鑒定機構的技術水平,緩解了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壓力,促進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發展。

3.3提高鑒定人員的素質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要加強業務培訓,完善檢測手段,增強技術投入,提高鑒定技術水平。房屋安全鑒定事關重大,對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法制觀念均應有嚴格的要求。要對從業人員的道德品質和業務素質進行考察,保證鑒定人員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并熟悉鑒定工作的法律規定。房屋安全鑒定的技術水平是鑒定成效的基本保障,房屋安全鑒定行業要加強對鑒定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鑒定報告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公正性,保證房屋安全鑒定的科學性和全面性。沒有先進的檢測儀器、試驗設備、結構驗算軟件,單憑經驗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是不可取的。因此鑒定機構也要完善檢測手段,添置先進的檢測設備,提高鑒定技術水平。

參考文獻

[1]陳培德.淺論房屋安全鑒定的特點與基本方法[J].城市建設, 2010(32): 386-387.

[2]余丹.淺論房屋安全鑒定的特點與基本方法[J].工程與建設, 2009,23(1): 139-141.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99)[S].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

篇2

第一條為加強水庫大壩(以下簡稱大壩)安全管理,規范大壩安全鑒定工作,保障大壩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壩高15m以上或庫容100萬m3以上水庫的大壩。壩高小于15m或庫容在10萬m3~100萬m3之間的小型水庫的大壩可參照執行。

本辦法適用于水利部門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轄的大壩。其它部門管轄的大壩可參照執行。

本辦法所稱大壩包括永久性擋水建筑物,以及與其配合運用的泄洪、輸水和過船等建筑物。

第三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中心對全國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轄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機構(以下稱鑒定審定部門)按本條第四、五款規定的分級管理原則對大壩安全鑒定意見進行審定。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大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50m以上中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市(地)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其它中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其它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

流域機構審定其直屬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水利部審定部直屬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意見。

第四條大壩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組織所管轄大壩的安全鑒定工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的大壩安全鑒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以下稱鑒定組織單位)。水庫管理單位協助鑒定組織單位做好安全鑒定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大壩實行定期安全鑒定制度,首次安全鑒定應在竣工驗收后5年內進行,以后應每隔6~10年進行一次。運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強烈地震、工程發生重大事故或出現影響安全的異常現象后,應組織專門的安全鑒定。

第六條大壩安全狀況分為三類,分類標準如下:

一類壩:實際抗御洪水標準達到《防洪標準》(GB50201-94)規定,大壩工作狀態正常;工程無重大質量問題,能按設計正常運行的大壩。

二類壩:實際抗御洪水標準不低于部頒水利樞紐工程除險加固近期非常運用洪水標準,但達不到《防洪標準》(GB50201-94)規定;大壩工作狀態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運用條件下能安全運行的大壩。

三類壩:實際抗御洪水標準低于部頒水利樞紐工程除險加固近期非常運用洪水標準,或者工程存在較嚴重安全隱患,不能按設計正常運行的大壩。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組織

第七條大壩安全鑒定包括大壩安全評價、大壩安全鑒定技術審查和大壩安全鑒定意見審定三個基本程序。

(一)鑒定組織單位負責委托滿足第十一條規定的大壩安全評價單位(以下稱鑒定承擔單位)對大壩安全狀況進行分析評價,并提出大壩安全評價報告和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二)由鑒定審定部門或委托有關單位組織并主持召開大壩安全鑒定會,組織專家審查大壩安全評價報告,通過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三)鑒定審定部門審定并印發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第八條鑒定組織單位的職責:

(一)按本辦法的要求,定期組織大壩安全鑒定工作;

(二)制定大壩安全鑒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委托鑒定承擔單位進行大壩安全評價工作;

(四)組織現場安全檢查;

(五)向鑒定承擔單位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

(六)籌措大壩安全鑒定經費;

(七)其他相關職責。

第九條鑒定承擔單位的職責:

(一)參加現場安全檢查,并負責編制現場安全檢查報告;

(二)收集有關資料,并根據需要開展地質勘探、工程質量檢測、鑒定試驗等工作;

(三)按有關技術標準對大壩安全狀況進行評價,并提出大壩安全評價報告;

(四)按鑒定審定部門的審查意見,補充相關工作,修改大壩安全評價報告;

(五)起草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六)其他相關職責。

第十條鑒定審定部門的職責:

(一)成立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

(二)組織召開大壩安全鑒定會;

(三)審查大壩安全評價報告;

(四)審定并印發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五)其他相關職責。

第十一條大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50m以上中型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關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承擔。

其他中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的單位承擔;其它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由具有水利水電勘測設計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的單位承擔。上述水庫的大壩安全評價也可以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承擔。

鑒定承擔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對業績表現差,成果質量不能滿足要求的鑒定承擔單位應當取消其承擔大壩安全評價的資格。

第十二條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應由大壩主管部門的代表、水庫法人單位的代表和從事水利水電專業技術工作的專家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50m以上中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由9名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6名;其他中型水庫和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由7名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3名;其他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由5名以上專家組成,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數不得少于2名;

(二)大壩主管部門所在行政區域以外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

(三)大壩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等單位的在職人員以及從事過本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的人員總數不得超過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

(四)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應根據需要由水文、地質、水工、機電、金屬結構和管理等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五)大壩安全鑒定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應當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履行職責。

第三章工作內容

第十三條現場安全檢查包括查閱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與運行資料,對大壩外觀狀況、結構安全情況、運行管理條件等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并提出大壩安全評價工作的重點和建議,編制大壩現場安全檢查報告。

第十四條大壩安全評價包括工程質量評價、大壩運行管理評價、防洪標準復核、大壩結構安全、穩定評價、滲流安全評價、抗震安全復核、金屬結構安全評價和大壩安全綜合評價等。

大壩安全評價過程中,應根據需要補充地質勘探與土工試驗,補充混凝土與金屬結構檢測,對重要工程隱患進行探測等。

第十五條鑒定審定部門應當將審定的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及時印發鑒定組織單位。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本行政區域內大中型水庫及影響縣城安全或壩高30m以上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報送相關流域機構和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中心備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將上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小型水庫的大壩安全鑒定結果匯總后報送相關流域機構和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六條鑒定組織單位應當根據大壩安全鑒定結果,采取相應的調度管理措施,加強大壩安全管理。

對鑒定為三類壩、二類壩的水庫,鑒定組織單位應當對可能出現的潰壩方式和對下游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采取除險加固、降等或報廢等措施予以處理。在處理措施未落實或未完成之前,應制定保壩應急措施,并限制運用。

第十七條經安全鑒定,大壩安全類別改變的,必須自接到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大壩注冊登記機構申請變更注冊登記。

第十八條鑒定組織單位應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對大壩安全評價報告和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進行歸檔,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

第十九條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所需費用,由鑒定組織單位負責籌措,也可在基本建設前期費、工程歲修等費用中列支。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按要求進行大壩安全鑒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對大壩安全鑒定工作監管不力,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篇3

一、排查范圍

全縣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含教學點)、職業高中、縣實驗幼兒園等。

二、排查內容

(一)校舍場址安全

對校舍場址安全的排查應充分利用現有的各類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具體查明校舍遭受洪澇、地質災害、臺風以及病險庫、蓄水池等的威脅情況。

(二)校舍建筑安全

1.抗震安全。根據地震部門公布的所在地區的地震烈度,我縣屬地震烈度6度以下的非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主要排查學校房屋的設計和質量是否執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需進行加固的C級危房還應執行《建筑抗震鑒定標準》和有關抗震設計規范標準。

2.結構安全。結合使用壽命等因素,排查學校房屋結構的安全隱患。排查屋面女兒墻、樓梯、欄桿、窗臺等安全防護設施高度、間距、牢固情況。

3.消防安全。排查學校的火災隱患,重點排查學校房屋耐火等級、安全疏散和消防設施等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法規、消防技術標準和《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術要求》。

4.防雷安全。排查學校房屋的防雷設施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配置標準和安裝要求。

三、排查組織安排

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鑒定工作由縣校安辦統一組織,統籌協調,整合進行,分組同步推進,確保時間進度。

(一)組建排查鑒定組:為了按時完成排查鑒定工作,決定組建排查鑒定工作組,由縣校安辦主任張一平任組長,國土、水務、建設、消防、教育等部門各抽調一名專業人員,集中精力開展排查鑒定工作。

(二)排查鑒定組職責分工及工作要求

1.校舍場址安全排查和評估

(1)地質災害排查和評估。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安排具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開展排查,必要時通過專項評估,出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提出災害治理或遷移避險意見。具體按省國土資源廳印發的《中小學校舍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細則》執行。

(2)洪澇災害排查和評估。由縣水務局負責,安排具備丙級及以上資質的水利設計單位開展排查,必要時通過專項評估,出具洪澇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提出災害治理或遷移避險意見。具體按省水利廳印發的《中小學校舍場址洪澇災害排查評估工作細則》執行。

(3)形成綜合性排查結論。縣校安辦根據專業機構提供的地質、洪澇災害危險性排查意見,形成各校綜合性排查結論,并根據附表要求,逐校建立登記表存檔。

2.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鑒定

(1)收集信息資料。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提前收集與校舍安全有關的基本信息和每幢建筑物立項、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工程建設原始資料。同時待排查鑒定結束后負責將校舍安全基本信息和排查鑒定結果及時錄入"全國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

(2)校舍抗震及結構安全排查鑒定。由縣建設局負責,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承擔排查鑒定工作,并出具排查鑒定報告。需要檢測的,再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具體按省建設廳印發的《中小學建筑安全排查鑒定工作細則》執行。

(3)校舍消防安全排查鑒定。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對校舍消防設施開展排查,出具排查鑒定報告。具體按省公安廳(消防)印發的《關于切實做好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執行。

(4)校舍防雷安全排查鑒定。由氣象部門負責,組織防雷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對防雷裝置開展排查,出具排查鑒定報告。具體按省氣象局印發的《中小學校舍防雷安全排查工作細則》執行。

(5)形成綜合性排查鑒定結論。縣校安辦根據各專業機構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排查鑒定意見或報告,形成綜合性排查鑒定結論,并按照附表要求,逐校逐幢建立登記表存檔。

(三)排查鑒定時間安排:排查工作于月日開始,要求在月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專項資金。校舍安全排查鑒定工作所需資金統一由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出,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支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經費不足為由影響排查進度和質量。

(二)開成部門合力。按照"統一組織、分工負責"原則,國土、建設、水務、氣象、消防、教育等部門要根據省校安辦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時調配、安排相應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參加校舍排查鑒定工作,保證工作質量和效率。

篇4

第一條  為切實搞好和加強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有效發揮現有房屋的作用,保障居住與使用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城鎮(建制鎮)內的各種所有制、各種用途的房屋的安全管理和鑒定。

第三條  城鎮內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均應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  管  理

第四條  市、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站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和組織房屋鑒定的常設機構,縣(市)及南市區亦應設立相應機構。

第五條  三層以上(含三層)樓房和跨度十二米以上(含十二米)或結構比較復雜的工業廠房及公共建筑設施的安全鑒定,由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負責,其他由各縣(市)及南市區的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負責。其中房屋鑒定面積超過一千平方米的,應報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復查、審核。

第六條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部門及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應準確掌握轄區內的危險房屋狀況,建立檔案,加強網絡管理,搞好檢查、監督和指導。

第七條  房屋所有人應定期對房屋進行安全查勘和一級鑒定,每年年末要將四、五類房屋狀況向主管上級及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一次,并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匯總后報告同級政府。

第八條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應當愛護和正確使用房屋,對房屋要加強管理,及時維修養護,使房屋處于完好狀態。在暴風、雨、雪季節前應做好排險解危的各項準備。

第九條  房屋有危及用戶安全的險情時,其房屋所有人要及時組織解危。所有人對險情置之不理的,使用人應直接向上級或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到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申請鑒定。

第十條  對達到或超過使用耐久年限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要加強管理、重點監護、定期檢查。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動遷封閉區內的暫時不能拆除并須繼續住用的危險房屋,其修繕和加固費用由建設單位負擔,因拖延而發生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房屋安全鑒定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鑒定作業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第三章  鑒  定

第十三條  房屋安全鑒定按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分工進行,并統一啟用“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相關合法證件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一)發現房屋有嚴重破損或有異常變化,危及住用安全的。

(二)拆除舊有房屋及拆除后重新建設的。

(三)拆改房屋結構或構造的。

第十五條  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對業已危及住用安全而所有人或使用人又不申請鑒定的房屋,有權組織安全鑒定。

第十六條  因房屋損壞程度不明或損壞原因不清發生糾紛的,司法和仲裁機關可直接委托房屋安全管理機構進行鑒定,房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提供相應的技術依據。

第十七條  房屋安全鑒定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受理申請。

(二)初始調查,了解受理鑒定房屋的基本情況,鑒定動機和目的。

(三)現場查勘、測試并記錄損壞狀況和數據。

(四)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五)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意見。

(六)簽發鑒定文書。

第十八條  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必須有兩名以上的持證的鑒定人員參加。對特殊復雜的鑒定項目,鑒定機構可邀請有關部門派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專家參與鑒定。

第十九條  簽發鑒定文書,除參加鑒定的技術人員外,還應有鑒定負責人審查簽字,并加蓋“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  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視情況采取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體拆除四種處理方法。經鑒定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

第二十一條  房屋所有人對已鑒定的危險房屋,必須按照鑒定結論及時進行處理。房屋所有人拒不執行或使用人有阻礙行為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取措施予以執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  凡涉及拆除舊有房屋或拆除后重新建設的,都必須先行申請拆除房屋的等級鑒定,經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組織鑒定并簽發“房屋安全鑒定書”后,方可辦理計劃、規劃、設計、房屋產權滅籍手續。建設單位可持蓋有“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的鑒定文書,按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對各種所有制、各種用途的房屋的結構和構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不得擅自拆、改。必須改動時,須先經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后,方可報有關部門審批。

第二十四條  房屋安全鑒定,收取鑒定費。具體收費標準應按省、市有關文件執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其行為人承擔相應責任。

(一)未按規定進行查勘和一級鑒定或房屋破損不修的。

(二)經鑒定為危險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的或將危險房屋出租、出借給他人的。

(三)有阻礙異產毗連危險房屋修繕治理行為的。

(四)阻礙對危險房屋采取解危措施的。

(五)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構件或使用性質的。

(六)由于施工、堆放物品等行為危及房屋安全的。

(七)強行使用已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第二十六條  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造成損失的;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并在有效時限內發生事故的;因拖延鑒定時間導致發生事故的,由鑒定機構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未經鑒定滅籍而私自拆除房屋的,由產權部門和城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補辦鑒定和滅籍手續。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給他人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齊齊哈爾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站對各縣(市)、南市區房屋安全管理鑒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并對其機構進行資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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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歷史遺留;竣工驗收;安全鑒定;檢測

中圖分類號:U416.06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引言

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基礎建設工程的不斷擴大,建筑行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每年建成的各類工程項目達十幾億平方米,這對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部分地區為了極速提高本地經濟,諸多大規模的生產企業在“五無”(無規劃、無資質或超越資質設計、無報建、無資質或超越資質施工、無質量安全監督)的情況下倉促籌建,建成以后無相關手續根本無法完成竣工驗收,直接導致這些房屋成為歷史遺留房屋。

2、房屋竣工驗收

2.1房屋竣工驗收需具備的條件

已完成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工作量;建設單位已組織各方責任主體對單位工程進行了初驗,存在的問題已整改到位,且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出具了質量檢查(評估)報告;住宅工程已組織分戶驗收,并符合要求,且相關標識齊全;小區景觀、道路及附屬工程完成;正式水、電、氣具備供應條件;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已經建設、監理單位核查并符合要求;消防、規劃、環評、防雷、電梯、人防等專項工程已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室內環境、絕緣電阻、通球、接地電阻等功能性檢測完成。

2.2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圖審合格證;消防、規劃、環評、防雷、電梯、人防等專項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各分部及專項工程驗收記錄;住宅工程需提供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匯總表;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勘察質量檢查報告;工程設計質量檢查報告;工程監理質量評估報告;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存在歷史遺留問題的房屋根本無法達到這些條件并提供以上資料,并且在竣工驗收中起重要作用的質量監督檢測站更無權限對既有房屋進行檢測、鑒定;向具有相關資質的鑒定部門申請對房屋的安全鑒定是對此類房屋進行“正身”的唯一途徑。但是,這些房屋有的設計圖紙未經過審核,有的就根本沒有圖紙,這對我們進行安全鑒定增加了不少難度。

3、工程實例

需鑒定房屋位于臨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屋建成于2003年,磚混結構,共二層,設計用途為倉庫,2011年初,某廠從原產權單位買入此處房屋欲作為臨時物流中轉站,考慮到該房屋建成時間較長,且改變使用用途,特向我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鑒定申請。

4、檢測內容和方法

由于需鑒定房屋屬“五無”的歷史遺留房屋,無任何相關設計、施工技術資料,現場檢測需萬分細致,保證對各項指標落實到位,以保證之后的內業驗算和報告書順利完成。

現場檢測的內容包括:對房屋周邊情況的查勘、結構形式的確認、構件受力形式和傳力路徑的了解、結構平面圖的繪制、主要承重構件截面尺寸的測量、材料強度的檢測、構件配筋情況和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測量、裂縫長度和寬度的記錄分析、沉降和傾斜的觀測等方面。

4.1房屋周邊情況的查勘

通過對房屋四至、周邊有無正在施工或準備施工的建筑、四周地質情況的觀察和分析,附近有無較高擋土墻等情況的了解,確定有無明顯影響房屋地基穩定的因素。同時調查該房屋的基礎形式、場地情況及地基情況等。

4.2確認結構形式、構件受力形式和傳力路徑

摸清房屋是磚混結構、框架結構、框剪結構或是其他結構,觀察梁柱的布置情況并記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樓梯的位置和形式、門窗的大小和位置、墻體的位置和材料、構件的連接形式傳力路徑。由于初堪涉及到的內容較多、較瑣碎,需制定專門的調查表并在初堪過程中多記錄、多拍照,便于之后的上機驗算無遺漏。

4.3主要承重構件截面尺寸的測量和結構平面圖的繪制

使用激光測距儀和米尺對梁、柱尺寸、墻體厚度進行測量,同時測量記錄房屋的柱距、開間尺寸、主梁與次梁的間距、層高等數據;根據以上數據進行結構平面圖的繪制。結構平面圖是結構建模驗算的重要依據。對房屋屋面板和樓面板厚度的測量一般采用樓板測厚儀器,對現澆板的上部和底部抹灰砂漿進行清理后進行測厚;或者采用鉆芯法對樓板厚度進行精確測量,但是此種方法對房屋原有結構破壞程度較大,一般不建議采用。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采用哪種方式,測量結果必須減去批蕩層和面層的厚度,為了縮短現場檢測時間減少檢測工作量,往往通過批量測量批蕩層厚度,計算取平均值的方法。

4.4材料強度的檢測

4.4.1砌筑砂漿抗壓強度檢測

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和《貫入法檢測砌筑砂漿抗壓強度技術規程》,在該樓一、二層每層縱橫墻體隨機布置3個測區,全樓共6個測區,采用貫入法對砌筑砂漿抗壓強度進行檢測評定,通過對該處房屋的砌筑砂漿進行檢測發現,砂漿抗壓強度偏低,粘結性差,不能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4.4.2磚抗壓強度檢測和標號評定

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和《回彈儀評定燒結普通磚標號的方法》,對該辦公樓一、二層墻體每層隨機抽取10塊磚,全樓共20塊,采用回彈法對其標號進行檢測評定。通過對該處房屋的磚砌體進行檢測發現,磚強度和實測標號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4.4.3混凝土強度檢測

混凝土強度的無損檢測方法按其原理可分為三類:

半破損法,這類方法有鉆芯法、拔出法、拔脫法、板折法、射擊法、就地嵌注試件法等。

非破損法,這類方法有回彈法、超聲脈沖法、射線吸收與散射法、成熟度法等。

綜合法,這類方法有超聲回彈綜合法、超聲鉆芯綜合法、聲速衰減綜合法等。

由于該處房屋混凝土構件齡期超過1000d且混凝土碳化深度較高,故采用半破損法中的鉆芯法,此法具有直觀、可靠、精度高、應用廣的優點,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鉆芯機對工程結構局部有損傷,因而對于鉆芯位置的選擇及鉆芯數量等均受到一定限制,而且它所代表的區域也是有限的;鉆芯機及芯樣加工配套機具與非破損測試儀器相比,比較笨重,移動不夠方便,測試成本也較高;鉆芯后的孔洞需要修補,尤其當鉆斷鋼筋時更增加了修補工作的困難。所以,在使用鉆芯法對混凝土強度進行檢測時,需注意合理布置檢測點并提前做好鋼筋定位避免鉆斷鋼筋。在布置鉆芯位置時應選擇在構件受力較小、沒有主筋的部位;例如,對梁來說選擇跨中附近中線偏下部位,柱子選在長邊方向避開端頭位置,偏壓柱取受壓較小區,軸壓柱子柱取中間。

4.4.4關于混凝土構件其他指標的檢測

在實際工作中因委托目的不同,需檢測多種指標,比如氯離子含量檢測、混凝土內部鋼筋銹蝕情況和混凝土內部探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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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建設 房屋 安全鑒定

中圖分類號:TU1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7(c)-0045-01

隨著國內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個城市已建造了大量的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因建筑物建造年代、使用年限及城市規劃、管理和歷史等原因的影響,許多建筑物的安全性有待評定,特別是一些已完工的建筑由于各種待鑒定因素的影響,建筑物已產生了不同程度的損傷。所以加強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已是近在眼前。因自己本身從事這個行業,以下是自己對這個行業的一些粗淺的認知,希望外面的人能夠通過此對房屋安全鑒定的行業有一些初步了解。

1 房屋安全鑒定的概念

房屋安全鑒定,從字面意思上可以了解為:正因為使用的房屋出現問題,才會要求鑒定是否安全。真正房屋安全鑒定的定義,是人們根據力學和建筑結構的基礎專業知識,依據相關的鑒定標準、設計規范和科學結論,借助檢測工具和儀器設備,結合建筑結構設計和施工經驗,對房屋結構的材料、承載力和損壞原因等情況進行檢測、計算、分析和論證,并給出結論的一門科學。而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是一項較復雜的、技術含量較高的工作,它是指對房屋的完好與損壞程度和使用狀況的安全進行查勘、檢測、鑒別和活動。其鑒定行為是一種公正、公平具有一定的證明權行為。其目的是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解決房屋安全糾紛的一種技術服務。其核心是最終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構建和諧社會,協助政府加強對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

2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建立

自從1989年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4號)施行以來,全省多數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相繼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由于各市、縣因經濟發展、自身條件等因素限制,各地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發展不平衡,還沒有統一的房屋安全管理法規或規章,甚至部分市縣無設立鑒定機構。無論如何,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房屋安全鑒定等規范標準,履行對既有房屋建筑結構的完損程度和使用狀態是否危及使用安全進行鑒別、評定的專業機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設立,應具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基本條件:(1)配備專職專業技術的鑒定人員。專職專業技術的鑒定人員應兼顧具有相關專業職稱的專業人員和配套人員,要有相關的工作經歷和經驗,熟悉房屋安全鑒定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而且要建立鑒定人員持證上崗及繼續教育制度。(2)具備固定的工作場所。房屋鑒定機構應有固定的工作用房,配備有計算機、建筑設計相關輔助軟件,做到辦公自動化,并且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和工程交通工具,滿足鑒定工作的需要。(3)配備常用的檢測儀器設備。根據實際需要,配備鋼尺、吊錘、自動測距儀、經緯儀、水準儀、回彈儀、裂縫寬度檢測儀、混凝土鋼筋檢測儀等等及其他必備的檢測儀器。(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只有完善的一套管理制度,才能正常開展工作,遵循鑒定程序,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鑒定結論的客觀性、準確性和真實性。最基本來說,鑒定人員的上下班管理及崗位職責制度管理、業務受理流程、儀器設備管理、業務收費標準、業務檔案管理、職業道德、應急方案等方面都要做出規定,并予以公示,特別是業務收費標準方面,鑒定機構應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相關收費標準和規定,所收取費用應主要用于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和提高鑒定質量的正常支出。

3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監督

在2004年建設部令第4號修改為《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9號),建設部令129號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負責房屋的安全鑒定,并統一啟用“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就目前來說,絕大多數鑒定機構是依據建設部令第4號設立的,其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基本上是房屋安全鑒定,它是房產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房屋安全管理的技術支撐,是為正確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職能服務的。因各地方發展不平衡因素制約,有的大城市房屋安全鑒定已十分成熟,成為一門獨特的行業,一般會由各個鑒定公司抽人組成一個房屋安全鑒定協會,制定出成立鑒定公司的標準、根據法律法規制出房屋安全管理的規范規定、定時檢查各個鑒定公司機構等等一系列措施,并且嚴格執行該行業的規范標準,如《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房屋結構安全鑒定標準》DB11/T637-2009、《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等等。

4 房屋安全鑒定的流程

房屋安全鑒定的主體是已建成的民用建筑,一般程序是:申請人交資料申請―鑒定機構受理―鑒定人員到現場檢測房屋―根據收集的數據編寫鑒定報告―申請人交鑒定費拿鑒定報告―如對結果有異議,再找高一級鑒定機構復議。當該房屋使用了一定年限出現不同程度損壞或在外力作用下(被車輛碰撞等)或相鄰新建房屋基坑的開挖等等情況下,可以申請房屋安全鑒定。若出現雙方糾紛情況(相鄰新建房屋基坑的開挖、附近施工的影響等),可以雙方約定同一間鑒定機構,共同申請房屋安全鑒定。建設部令129號規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當地鑒定機構提供鑒定申請時,必須持有證明其具備相關民事權利的合法證件。鑒定機構一般會要求提供申請人證明的資料和要鑒定房屋的相關資料,如建筑施工圖紙、建筑結構圖紙、地質資料等,如果較復雜,會根據資料到現場先勘察一番,再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鑒定機構會派鑒定人員(按規定外出作業鑒定人員最低不少于2人)到現場對該房屋檢測、收集相關數據。建設部令129號規定: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按下列程序進行:(1)受理申請。(2)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3)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4)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5)全面分析,論證定性,做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6)簽發鑒定文書。申請人繳交鑒定費后取鑒定報告,在這里特別說明一下,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鑒定申請。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由所有人承擔;經鑒定為非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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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火宅后;房屋結構;檢測鑒定

1、工程概況

某建筑物為六層框架結構,建于20世紀90年代,建筑面積約2760m2,樓板為預制鋼筋混凝土板。該建筑物首層為生產車間,二層至五層為庫房。2007年6月25日晚18時左右,該建筑物首層由于工人操作不當引發火災,火災對該建筑物首層主體結構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為了給建筑物的后續使用提供可靠依據,對火災后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檢測鑒定。

2、檢測鑒定基本流程

接受受災單位委托到現場進行初步查勘,了解火災原因,最初著火點,火災現場燃燒物,火災持續時間,消防救火時間等,同時調閱該建筑物的設計施工檔案根據現場初步查勘制定火災檢測鑒定方案,確定檢測鑒定方法檢測鑒定方案和業主單位,后續加固設計及施工單位進行溝通,這點非常重要,我們鑒定的目的就是為了后續加固施工服務的,因此檢測鑒定方案最好得到他們的認可,否則可能會對后續加固設計施工產生不利影響檢測鑒定前的再次現場查勘,主要是了解現場是否進行了相關的卸載,有無比較緊急的安全隱患等,一般建議要先把相關荷載卸除,同時對安全隱患進行臨時處理,確保在鑒定過程中檢測人員的安全檢測鑒定工作按制定的方案實施出具檢測鑒定報告,并同時和加固設計單位進行充分溝通交流。

3、火宅后房屋檢測鑒定

3.1檢測內容

根據該房結構特點、火災后構件實際情況以及相關規范的要求,制定詳細的檢測方案,主要檢測內容如下:對火場最高溫度進行推定;抽樣檢測混凝土損傷深度及抗壓強度等;房屋損傷破壞狀況調查及火災后結構構件的初步鑒定評級;根據現場檢測結果和有關資料對結構受損情況進行評估;提供包含上述內容的檢測與評估報告。

3.2火場溫度推定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分別從燃燒時間、結構構件表面特征、燃燒殘留物燒損特征三個方面對火災現場溫度進行推斷:火災持續了1.5h左右,取旺火燃燒時間為45min~60min。根據ISO834火災時間-溫度曲線估算火災室內溫度應該在800℃~900℃;部分結構構件混凝土表面顯粉紅色、淺黃色,鋼筋外露,殘留混凝土表面起鼓、局部疏松,根據火災后結構表面特征判斷火災溫度>800℃;現場發現鋼支架扭曲變形,由材料的變態溫度可以推定火災溫度≥800℃。根據以上綜合分析判斷,火災室內最高溫度應在800℃~900℃。

3.3混凝土構件強度檢測

火災時混凝土柱、梁表面溫度迅速升高,在滅火過程中,框架柱、梁表面溫度驟降,造成部分框架柱、梁表面混凝土出現酥裂、脫落,因此不適于采用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柱、梁混凝土強度。依據《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CECS03:2007),采用鉆芯法對該建筑物首層混凝土構件過火后混凝土強度進行檢測,現場隨機抽取芯樣15組。芯樣切除燒傷區域,通過試驗,構件混凝土強度最低值為17.5MPa,最大值34.9MPa,混凝土強度檢測結果離散型較大。

3.4結構構件的截面尺寸、鋼筋配置及受損構件鋼筋力學性能檢測

現場隨機抽取12個混凝土構件,經過對鋼筋混凝土柱、梁截面尺寸進行復核,原構件尺寸符合設計要求;利用喜利德鋼筋測定儀,通過無損檢測與剔鑿檢測結合對構件鋼筋型號、規格、數量進行檢測,結果表明其鋼筋配置滿足設計要求。火災造成首層框架柱、混凝土梁混凝土剝落,鋼筋嚴重外露。為了解火災對構件鋼筋性能的影響,檢測過程中對框架柱、梁部分鋼筋進行了取樣,對鋼筋進行力學性能試驗,試驗結果表明鋼筋的伸長率及冷彎試驗指標滿足規范要求,鋼筋屈服強度相比鋼筋設計值有所降低,受損嚴重的構件,鋼筋屈服強度損失最大達12%。

3.5預制板及構件變形、構件表面損傷深度檢測

該建筑物樓板采用預制混凝土樓板,火災時預制樓板升溫較快,主筋為低碳冷拔鋼絲,冷加工中所提高的鋼筋抗拉強度,隨著溫度的升高而逐漸減少,產生了應力損失,同時燒傷導致混凝土板底碳化深度增大,鋼筋和混凝土的粘結力降低。現場部分預制板出現混凝土爆裂、脫落,樓板出現裂縫和變形,已嚴重影響了預制樓板的承載力及耐久性。

檢測過程中,對首層嚴重損傷區的混凝土框架梁進行了變形測量,為了消除施工偏差影響,對火災最嚴重部位混凝土梁與火災影響較小部位混凝土梁的撓度進行比較分析,結果表明受災嚴重部位的混凝土梁撓度滿足規范規定的撓度限值。對受損較嚴重部位的柱、梁的損傷深度進行檢測,一方面通過構件上鉆取的小芯樣中表面與內部混凝土的顏色及外觀差異進行判斷,另一方面敲掉構件表面的疏松層至質地堅硬處,采用角磨機去掉疏松層后的構件表面進行打磨處理至正常混凝土顏色,量取構件的損傷深度。經檢測,混凝土梁表面最大深度為50mm,框架柱表面最大損傷深度為55mm,均超過鋼筋保護層厚度。

3.6承載力驗算及鑒定分析

由于火災造成構件混凝土強度降低,鋼筋抗拉強度損失,部分構件混凝土表面損傷造成截面損失,因此造成部分構件甚至整體結構的承載能力降低。為了分析火災對整個上部結構的影響程度,根據本次火災中構件的實際損傷狀況、構件剩余混凝土強度、構件鋼筋配置及鋼筋性能檢測結果,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范,采用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開發的“PKPM”結構設計軟件對該建筑物上部結構承載力按照受火災前和受火災后分別進行復核驗算,以判定結構承載力受損后的下降程度,為后續的加固處理提供可靠的依據。

在對受損后的結構驗算中,首層混凝土強度按照C20進行計算,另外根據受災部位鋼筋檢驗結果,雖然鋼筋的伸長率及冷彎試驗等力學性能仍滿足有關規范要求,但是鋼筋屈服強度相比鋼筋設計值有所降低,受損嚴重的構件,鋼筋屈服強度損失最大達12%,因此驗算時鋼筋強度按12%的損失考慮。此外,首層混凝土構件尺寸按減去損傷厚度后考慮,驗算的其它參數與原設計和現行規范的要求相同。結構承載力驗算結果表明,受損后首層部分框架柱承載力不滿足規范要求,部分混凝土梁跨中受彎承載力不滿足規范要求。

4、結語

通過對該建筑物火災后的檢測鑒定,我們充分認識了火災在導致建筑結構中混凝土強度及鋼筋力學性能降低的同時,還會使混凝土局部開裂,使鋼筋防銹能力下降,鋼筋與混凝土間的粘結力減小等等,這些不利因素均給建筑結構的安全性及耐久性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通過鑒定,能可靠地對火災后建筑物的整體性能作出評價,這為火災后該建筑物的加固處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據,還對決策者果斷處理災后建筑物、盡快恢復其使用功能有重要意義,同時,大量工程實踐積累起來的經驗,可以進一步促進國家相關火災鑒定標準的制定實施。

參考文獻:

[1]王玲:《談主體結構檢測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性》[J]山西建筑,2013(10)

[2]許忠安:《基于建筑工程結構檢測技術的分析》[J]江西建材,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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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結構;質量安全;檢測鑒定;方法

在房地產行業如日中天的今天,優秀的房屋不斷的拔地而起。但是,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的房屋面臨著老化、質量不合格等各種各樣的問題,房屋建筑結構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因此,房屋建筑結構的鑒定檢測問題就成為了一個大問題,社會也已經把焦點轉移到了房屋建筑結構的檢測鑒定的方法上了。

1、房屋建筑結構的檢測鑒定的基本要求

房屋建筑結構的檢測鑒定方法的基本要求是指針對某一個具體的建筑物,根據要求,鑒定某一個方面的質量優劣,根據國家的安全鑒定的標準,按照規范、標準,來確定我們應該采取那一種方法來進行安全鑒定,最終通過具體詳細的計算,根據已經得到的數據與標準向比對,來確定工程的優劣。

2、房屋檢測鑒定的基本工序

針對社會中逐漸出現的劣質房,我國在房屋質量安全檢測方面早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而且規范了具體的鑒定工序:(1)接受委托;(2)現場初步調查;(3)確定檢測鑒定內容,雙方簽訂協議;(4)現場詳細檢測、調查;(5)綜合分析、計算、評定等級;(6)做出鑒定報告等6個步驟。根據步驟一步一步的來作,最終來決定一個工程質量的好壞。

房屋質量安全檢測問題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馬虎不得,質量安全檢測一旦應付,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將是一個巨大威脅。

這些鑒定工序一個也馬虎不得,按照標準來做事,按照工序來進行,每一個質量問題也就不再話下,每一道工序都是國家在血的教訓下總結出來的,這些經驗可以有效的節省檢查時間,增加檢查效率。在檢查鑒定過程中也不至于丟掉某一個環節,這樣的鑒定工作可以進一步確保工程的安全。此外,增加了報告答疑這一環節,實踐經驗證明,這一步驟有時是非常實用和必要的。

3、檢測鑒定工作要點

3.1接受委托

3.1.1委托書應包含的主要內容

(1)建筑物的概況。建筑物的類別,占地面積,使用單位,建造過程中所使用材料等等都應該具體的通知授權單位。以上這些都不應該有所隱瞞,在檢查開始的時候,建筑物的概況可以有效的節省檢查工作的時間。

(2 )工程各責任主體。包括建設 (使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

(3)申請鑒定事由。主要有施工質量、房屋安全、災后損傷、鄰近施工影響等情況簡述。

(4)委托鑒定目的及要求。委托方根據需要選擇鑒定項目,如安全性鑒定、可靠性鑒定、施工質量鑒定、抗震鑒定等。

(5 )委托單位 (或個人)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由于委托方對房屋建筑工程這一項目的涉獵有效,那么,就會出現一種情況,委托方對要檢測的房屋建筑物的要求寫的不明確,對房屋的建筑結構概況寫的不具體,以至于檢測單位對要檢測的房屋單位了解的不是很具體,以至于檢測出現問題,沒有達到委托方的要求。也有一些特殊情況的住房可以不用把制式的委托書寫的非常全面,諸如危舊房屋、“五無”工程等 ,有些內容無法提供,因此要視工程的實際情況而定。

(6 )出現質量爭議的房屋要由當事人雙方同時進行委托才可以。

(7)某些目前沒有有效檢測手段進行檢測及國家無相應標準的項目 ,應及時向委托方講明。

(8)當需采用不只一種檢測方法同時進行檢測時,應事先約定綜合確定檢測值的規則,不得事后隨意處理。

3.2初步調查與組成

3.2 .1首先在接到委托書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應該來確定一個可以來進行這一個建筑物質量安檢的團隊,選拔出最適合委托書中建筑房屋情況的人才來進行工作。檢查組形成之后要第一時間整理委托書中的房屋情況,做好充分的準備。

3.2 .2現場實地踏勘、調查

在進入工地之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工地現場進行實際的勘察,如果是已經居住過的房屋,再進行一些居民的居住意見。將實際情況了解的更加具體。也好對癥下藥,日后的工作也會方便許多。

3.3確定檢測鑒定內容、簽訂協議

3.3.1檢測鑒定協議主要內容

(1)檢測鑒定目的。如房屋安全性鑒定、施工質量鑒定、改變使用條件或改造前的專門鑒定等。這一系列的鑒定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房屋建筑可以滿足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

(2 )檢測鑒定范圍。鑒定的范圍就是整個工程房屋的整體建筑結構,以及房屋建筑結構中的內部設施鑒定。

(3)根據檢測鑒定目的和范圍,合理確定檢測項目。

(4)委托方所需支付的檢測鑒定費用。

3.4首先來說,檢查建筑房屋的主要方向就是來檢查建筑工程中的一些常見的問題,例如出現建筑墻體面層開裂、變形、脫落等異常情況,對建筑物的整體有個初步認識,在對建筑物內部進行檢測時就能做到有的放矢。

(1)去偽存真。如檢測一條裂縫時,應先記錄其開展形態后,再打開建筑面層,測量出現在結構構件上的裂縫長度和寬度,才是結構開裂的真實情況,通常二者是有差異的,有時外寬內窄(面層裂縫寬、結構裂縫窄),甚至外有內無(僅面層裂);有時則外窄內寬(面層經過修補的裂縫)。

(2)認真細致。要想檢查操作做的合格標準,唯一的法寶就是認真細致的檢查工作。例如,檢測構件的混凝土強度時,采用的回彈法,在測定區一定要按照規程的要求均勻布置,相鄰的兩個測區的間距要合格而且標準才行。

(3)準確全面。檢測鑒定的工作復雜繁多,一旦進入工作狀態,要嚴格的按照標準工序來進行工作,事先要選取好適當的規范、標準的記錄表格來記錄檢測的數據。這樣一來,就不至于數據丟失。

在進行檢測工作時常用的表格有《鋼筋施工情況檢測記錄表》、《鋼筋混凝土梁、柱、板施工缺陷檢測表》、《裂縫檢測記錄表》、《梁、柱、板截面尺寸和樓板平整度抽檢表》等。有了這些表格,既保證了準確全面,又提高了效率。

3.4 .1詳細調查、檢測注意事項

(1)詳細檢測時,在進行檢查工作時,項目工程的委托人員應該與工作人員同時在場,配合工作人員搞好工作,同時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2 )現場環境往往惡劣,檢測人員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要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尤其是在一些年久失修的“爛尾樓”、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地震多發區等,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生命第一。

(3)檢測方案中確定的抽檢數量及部位原則上不得改變,如果因為工程的某些原因,沒有辦法進行工程抽取的時候,要本著規范、標準的原則,按照規范要求來進行工作,在雙方簽字同意之后再進行工作。

4、結語

房屋質量檢測的問題是一個大問題,這一工作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這一工程最不能應付,稍有不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就會受到巨大的威脅,在我看來,建造行業是保證人們可以有房住,那么鑒定檢測行業就是確保房屋可以住。所以,房屋建造行業的質量安全檢測要用心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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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屋;建筑;施工;質量;管理

一、加強房屋建筑項目施工現場管理

施工現場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匯集地,也是建筑業最終形成的場所。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施工生產的組織和實施、技術質量管理的實施、檢查、復核和監督、物料進場、檢驗、試驗和使用管理等,構成了施工現場管理系統。為了加強項目施工現場質量控制,明確各地施工階段質量控制重點,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過程中確立事前質量控制,事中質量控制和事后質量控制三個階段。事前質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是以整個項目施工現場為對象而進行的各項施工準備。準備的基本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準備;施工物質準備;施工組織準備;現場準備。事中質量控制,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的質量控制。即全面控制施工過程,其具體措施是:質量控制有對策;施工項目有方案;技術保證有交底;圖紙會審有記錄;配制材料有試驗;隱蔽工程有驗收;計量器具校正有復核;設計變更有手續;鋼筋代換在制度;質量處理有復查;成品保護有措施;行使質控有否決;質量文件有檔案。事后質量控制,是指在工程項目完成施工過程形成產品的質量控制。準備竣工驗收資料,按規定的質量評定標準,對已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質量評定。

二、做好房屋建筑施工質量的控制

1.審核有關技術文件、報告或報表。對技術文件、報告、報表的審核,是項目經理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

2.現場質量檢查。

①現場質量檢查的內容:開工前檢查; 工序交接檢查;隱蔽工程檢查;停工后復工前的檢查;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后,應經檢查認可,簽署驗收記錄后,才許進行下一工程項目施工;成品保護檢查。此外,還應經常深入現場,對施工操作質量進行巡視檢查。必要時,還應進行跟班或追蹤檢查。

②現場質量檢查的方法:現場進行質量檢查的方法有觀察法、測量法和試驗法三種。觀察法是根據質量標準進行外觀目測、手感檢查和運用工具進行音感檢查。對于難以看到或光線較暗的部位,則可采用鏡子反射或燈光照射的方法進行檢查。測量法是通過現場實測數據和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所規定的允許偏差對照,來判別質量是否合格。試驗檢查是指必須通過試驗手段,才能對質量進行判斷的檢查方法。如對樁或地基的靜載試驗,確定其承載力;對鋼結構進行穩定性試驗,確定是否產生失穩現象;對鋼筋對焊接頭進行拉力試驗,檢驗焊接的質量等。

三、建設好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現場管理制度包括質量責任制度、技術復核制度、現場會議制度、施工過程控制制度、現場質量檢驗制度、質量統計報表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等。

1.質量責任制度。

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組織者和指揮者。人既是控制的動力又是控制的對象;人是質量的創造者,也是不合格產品、失誤和工程質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個現場質量管理的過程中,應該以人為中心,建立質量責任制,明確從事各項質量管理活動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并對工程項目所需的資源和人員資格做出規定。

2.技術復核制度。包括建立嚴格的技術管理體系和做好施工過程技術控制。

3.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失誤,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設備不合格,施工工藝、施工方法錯誤,施工組織、指揮不當等責任過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報廢或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質量事故。

建立和執行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是指在質量事故發生后由有關人員進行質量事故的識別和評審,分析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處理質量事故的措施,經相應責任部門審核批準后進行處理,并經相關部門復核驗收。

四、房屋質量的鑒定必要性和鑒定時機

有為數不少的民用建筑,或因設計、施工、使用不當而需加固,或因用途變更而需改造,或因使用環境變化而需處理等等。要做好這些工作,首先必須對建筑物在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方面存在的問題有全面的了解,才能做出安全、合理、經濟、可行的方案,而建筑結構可靠性鑒定所提供的就是對這些問題的正確評價。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檢查;

(2)、重要建筑的定期檢查;

(3)、建筑物改變用途或使用條件的鑒定;

(4)、建筑物超過設計基準期繼續使用的鑒定;

(5)、為制定建筑群維修改造規劃而進行的普查。

五、鑒定過程及內容

1、初步調查

圖紙資料;建筑物歷史;考察現場;填寫初步調查表;制定詳細調查計劃及檢測、試驗工作大綱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準備工作。

2、詳細調查

(1)、結構基本情況勘察:結構布置及結構形式;圈梁、支撐布置;結構及其支承構造;構件及其連接構造;結構及其細部尺寸,其他有關的幾何參數;

(2)、結構使用條件調查核實:結構上的作用;建筑物內外環境;使用史(含荷載史);

(3)、地基基礎(包括樁基礎)檢查:場地類別和地基土(包括土層分布及下臥層情況);場地穩定性(斜坡);地基變形,或其在上部結構中的反應;評估地基承載力的原委測試或室內物理力學性質試驗;基礎和樁的工作狀態(包括開裂、腐蝕和其他損壞的檢查);其他因素(如地下水抽取、地基浸水、水質、土壤腐蝕等)的影響或作用;

(4)、材料性能檢測分析:結構構件材料;連接材料;其他材料;

(5)、承重結構檢查:構件及其連接工作情況;結構支承工作情況;建筑物的裂縫分布;結構整體性;建筑物側向位移(包括基礎扭轉)和局部變形;結構動力特性;

(6)、圍護系統使用功能檢查;

(7)、易受結構位移影響的管道系統檢查。

3、安全性鑒定評級

4、抗震性能評級

六、房屋結構檢測

1、混凝土結構強度現場檢測(超聲回彈綜合法、回彈法、鉆芯法等);

2、現場砌體砂漿強度檢測(貫入法、回彈法等);

3、現場砌體強度檢測(原位軸壓法);

4、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無損檢測);

5、混凝土構件結構性能靜荷載試驗(撓度、抗裂、承載力、裂縫寬度);

6、混凝土后錨固抗拔承載力檢測;

7、結構變形檢測(沉降、傾斜、裂縫等);

8、混凝土外觀質量與缺陷檢測(超聲波檢測);

9、砌體結構變形與缺陷檢測(裂縫、風化、剝落、垂直度);

10、鋼結構內部缺陷(超聲波檢測);

11、鋼結構網架變形。

篇10

委托人受江蘇港鵬重工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受理該公司內1幢車間進行安全性鑒定;該車間位于溧陽市戴埠鎮南工業集中區,建于2007年,建筑面積3960平方米;該車間主體為單層四連跨門式剛架結構,跨度為18m+18m+15m+15m,柱距均為6.0m,沿東西向布置10間;每跨兩端三等分點布置抗風柱,圍護墻體1.20m以下采用實心磚墻,1.20m以上采用壓型鋼板墻;結構體系為:柱下獨立基礎,H型鋼柱、鋼梁承重,H型吊車鋼梁,輕鋼屋面;A-C軸屋面做法從上至下依次為:單層彩色壓型鋼板、C型鋼檁條、鋼梁;C-E軸屋面做法從上至下依次為:夾芯彩色壓型鋼板、C型鋼檁條、鋼梁;現作為加工車間使用。該車間屬自建房屋,由常州煤炭地質工程勘察院勘察、溧陽市現代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設計,委托人未能提供相關施工、驗收資料。

二、委托鑒定內容

委托人為補辦相關手續、領取所有權證,遂申請房屋安全性鑒定;委托人委托南京建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鑒定有限公司對該車間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進行檢測,現檢測報告已出,編號為NO.(2011)檢結字第4044號。

三、審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144-2008)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02)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50003-2001)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

6、南京建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鑒定有限公司《檢測報告》【NO.(2011)檢結字第4044號】

四、現場勘查

鑒定人員于2011年4月25日至現場勘查、檢測:

1、經勘查,該車間鋼柱與地面連接處未見明顯沉降、變形和位移現象;

2、抽檢部位H型鋼柱實測最小截面尺寸:A軸H450×200×9.4×14,B軸H390×300×10×15.5,C軸H400×200×8.9×12.5,D軸H390×250×7.8×10,E軸H400×200×8.9×12.5;

3、抽檢部位H型鋼梁截面尺寸: A-C跨為H400×200×8.6×13、H(400~710)×200×9.0×13,C-E跨為H350×175×7.6×9.5、H(350~590)×175×7.5×10;

4、該車間AB、BC及DE軸間各布置一臺5T單梁電動吊車,CD軸間布置一臺10T單梁電動吊車;抽檢部位A-C跨吊車梁最小截面尺寸為H450×200×9.2×14,C-E跨吊車梁最小截面尺寸為H400×200×8.5×13;

5、抽檢部位A-C軸檁條實測截面尺寸為C160×70×17×3.0 ,C-E軸檁條實測截面尺寸為C160×65×18×2.5;

6、該車間6-7軸柱間設置上、下柱柱間支撐,1-2軸及10-11軸設置上柱柱間支撐。屋面在A、B、C、D軸位置各布置一道通長系桿,CD跨及DE跨在1-2軸間、6-7軸間、10-11軸間均設3道水平支撐;AB跨及BC跨1-2軸間、10-11軸間設5道水平支撐,6-7軸間設4道水平支撐;

7、該車間A-C軸每間屋面布置26根檁條,C-E軸每間屋面布置22根檁條,檐口及屋脊處檁條間布置1根直拉條和2根斜拉條,其余檁條間布置1根直拉條;

8、該車間鋼柱、鋼梁均采用焊接H形鋼截面,鋼柱與鋼梁及鋼梁間均通過大六角頭高強度螺栓連接副連接;

9、部分屋面鋼構件存在中度銹蝕現象。

五、強度復核

根據檢測車間有關承重構件及實際荷載檢測結果,對該車間有關承重構件強度進行復核。經計算:

1、H型鋼柱抗力與荷載效應之比R/γ0S≥1.0;

2、屋面鋼梁(A-B、B-C、D-E跨)抗力與荷載效應之比R/γ0S≥1.0; 屋面鋼梁C-D跨,在活載為0.3KN/M2的情況下抗力與荷載效應之比R/γ0S≥1.0;

3、2011年5月10日本所要求委托人根據相關規范及設計圖紙、或請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公司出具加固設計圖紙,立即采取有效技術措施予以有效整改加固,以確保該車間安全使用;2011年5月20日,本所鑒定人員到現場查勘、檢測委托人所整改項目:

(1)、車間D-E跨一臺10T電動吊車已改為一臺5T電動吊車;

(2)、補設所缺支撐體系及校正后鋼構件超標變形與位移值滿足設計圖紙及現行相關規范;銹蝕鋼構件已進行除銹處理。

六、鑒定結論

根據現場檢測及強度復核結果,對該車間進行可靠性鑒定:

(一)第一層次鑒定――構件可靠性鑒定評級

1、地基基礎構件

該車間地基基礎承載力經復核滿足正常使用要求;鋼柱與地面連接處未發現有沉降、變形、位移現象;故地基基礎構件可靠性等級評為a級。

2、上部承重結構構件

H型鋼柱抗力與荷載效應之比R/γ0S≥1.0;屋面鋼梁(A-B、B-C、D-E跨)抗力與荷載效應之比R/γ0S≥1.0;屋面C-D跨鋼梁,在活載為0.3KN/M2的情況下抗力與荷載效應之比R/γ0S≥1.0;A-B、B-C跨吊車鋼梁承載力滿足正常使用要求;C-D跨吊車鋼梁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D-E跨吊車鋼梁布置一臺5T單梁吊車的情況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故車間上部承重結構構件可靠性等級評為b級。

3、圍護系統構件

該幢車間主要圍護結構為磚墻及彩鋼板,未見變形或損傷現象,故圍護系統構件可靠性等級評為a級。

(二)、第二層次鑒定――結構系統可靠性鑒定評級

1、地基基礎

該車間現場勘查未發現鋼柱與地面連接處有沉降、變形及位移現象,上部結構各構件未見產生與地基基礎相關的異常現象;故地基基礎可靠性等級評為A級。

2、上部承重結構

根據第一層次鑒定結果,上部承重結構構件可靠性等級評為b級;補設所缺支撐體系及校正后鋼構件超標變形與位移值滿足設計圖紙及現行相關規范;銹蝕鋼構件已進行除銹處理。 故該幢車間上部承重結構可靠性等級評為B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