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醫療美容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4-01-15 17: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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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網信辦、公安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定于2021年6月-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多部門聯合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美容醫療機構(含中醫美容醫療機構,下同)依法執業意識,強化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防范醫療糾紛和安全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活動。嚴格規范醫療美容服務相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器械等行為。依法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信息和醫療廣告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醫療美容類廣告、信息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以查辦案件為抓手,查處并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戒和震懾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工作機制,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非法開展醫療美容相關活動的行為。醫療美容活動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才能開展執業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具備法定條件,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不得違法采購、使用醫療美容類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醫療廣告或變相廣告。重點加強生活美容服務機構監管,查處生活美容服務機構及其他機構和個人未取得相應資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以及醫師到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行為。重視投訴舉報線索,鼓勵有獎舉報,嚴肅查處利用賓館酒店、會所、居民樓違法開展醫療美容行為。

(二)嚴格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美容醫療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承擔主體責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并落實依法執業自查工作制度,加強投訴管理,排查執業風險,消除安全隱患。機構要加強醫療美容項目管理,認真落實醫療質量核心制度,規范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嚴禁機構聘用非衛生人員、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嚴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消毒器械;嚴禁虛假醫療廣告以及服務資訊類信息;嚴禁違規分解手術項目;嚴禁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項目名稱和標準收費。

(三)嚴厲打擊非法制售藥品醫療器械行為。加強我國境內上市的藥品和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管理,未取得注冊批準的產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合法資質的,嚴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管理,依法生產、守法經營。美容醫療機構應當向有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按照適應證依法合理使用醫療器械,嚴格醫療用毒性藥品和麻醉用藥品使用。

(四)嚴肅查處違法廣告和互聯網信息。醫療美容廣告屬于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醫療廣告。美容醫療機構醫療廣告,嚴格按照《廣告法》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依法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并按規定醫療廣告;未經依法審查取得批準,嚴禁醫療廣告,或以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專題(欄)、健康科普等形式變相醫療廣告、虛假信息。

三、職責分工

(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中醫藥主管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牽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專項整治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其監督機構要結合《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監督發〔2020〕4號)、《關于印發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監督發〔2020〕18號)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監督檢查,加強美容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綜合監管,規范醫療美容服務,防范醫療糾紛和安全風險,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中醫藥主管部門配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二)網信部門。依法處置相關部門認定的互聯網醫療美容相關不良信息,查處違法違規網站。

(三)公安部門。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醫療美容領域制假售假、非法經營、非法行醫等犯罪行為。

(四)海關。加大藥品和醫療器械進口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走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生活美容機構涉嫌未取得合法資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及時通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對醫療美容行業價格違法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加強醫療美容廣告監管,依法查處違法虛假醫療美容廣告。

(六)郵政管理部門。督促寄遞企業嚴格落實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配合相關部門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類物品查驗力度,嚴防相關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

(七)藥品監管部門。依職責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行動階段(2021年6月-11月)。各地區按照本方案內容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集中開展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把該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回頭看”。

(二)總結鞏固階段(2021年12月)。各地區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各省(區、市)專項行動牽頭部門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包括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工作安排、長效機制建立運轉情況以及匯總表)和典型案例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醫療美容消費者眾多,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服務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準確把握專項整治重要意義,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建立專項整治聯絡員制度,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溝通信息、通報進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組織實施,扎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專項整治四項工作任務環環相扣,各有側重,缺一不可,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職,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對于工作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案件線索,要及時通報相應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有關規定,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提供鑒定檢測支持,各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宣傳,正面輿論引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宣傳,制作多種形式的宣傳材料,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多渠道進行宣傳,協調手機運營商推送公益廣告,廣泛開展科普宣傳,警示信息,宣傳專項整治進展,按月曝光轄區醫療美容執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違法違規行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費者辨識能力,引導公眾理性認知,倡導消費者自覺選擇正規美容醫療機構接受醫療美容服務。各地要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等方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有關投訴舉報及時核查,對核查屬實的依法嚴肅處理,營造社會共治氛圍。

(四)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和管理制度,加強監管。通過專項整治,不斷健全部門聯合、區域協作、社會共治、打建并舉的工作機制。各部門對嚴重違法犯罪的機構或個人依法依規建立“黑名單”,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美容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管理辦法》對本機構及醫務人員的依法執業情況定期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將自查和整改情況報告屬地衛生監督機構。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宣傳相關知識,維護行業信譽,促進醫療美容服務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附件:1.醫療美容專項整治工作匯總表

2.典型案例報送模板

 

附件1

醫療美容專項整治工作匯總表

           省(自治區、直轄市)

處理情況

非法醫療美容

非法制售使用

藥品、醫療器械

違法

醫療美容廣告

違規

互聯網信息

違規開展寄遞業務信息

無證行醫

醫療機構

藥品

醫療器械

檢查對象數

 

 

 

 

 

 

 

案件數

機構

人員

機構

人員

機構

人員

機構

人員

 

 

 

 

 

 

 

 

 

 

 

 

 

 

責令改正數

 

 

 

 

 

 

 

 

 

 

 

警告數

 

 

 

 

 

 

 

 

 

 

 

責令停業整頓戶數

 

 

 

 

 

 

 

 

 

 

 

罰款戶(人)次

 

 

 

 

 

 

 

 

 

 

 

罰款金額(萬元)

 

 

 

 

 

 

 

 

 

 

 

沒收違法所得(萬元)

 

 

 

 

 

 

 

 

 

 

 

吊銷行政許可資質

 

 

 

 

 

 

 

 

 

 

 

移送司法機關

 

 

 

 

 

 

 

 

 

 

 

投訴舉報情況:投訴舉報       件;辦結       件;實施行政處罰       件;反饋       件;舉報人滿意       件。

  備注:機構和人員處罰數據部分可合理缺項。

附件2

典型案例報送模板

 

    一、XXX省(自治區、直轄市)案件材料報送目錄

序號

機構

名稱

處罰時間

違法事實

違反法律及處罰依據

行政處罰

具體內容

1

××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超范圍開展二級手術項目(隆胸術等)

違反了《醫療美容管理辦法》第XX條;

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XX條進行處罰

警告,(罰款

:  元);行政強制及其他措施:責令改正

2

 

 

 

 

 

 

    二、案情概述

    1.XXX醫療美容門診部超范圍開展二級手術項目案(樣例)

篇2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縣醫療機構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衛生局局長

縣政府辦副主任

成員:縣監察局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食藥局局長

縣工商局局長

縣計生局局長

縣文廣局局長

縣司法局局長

縣衛生局副局長

縣食藥局副局長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分別由縣衛生局、食藥局、公安局、計生局、工商局、文廣局、司法局等部門分別抽調1名工作人員以及縣衛生監督所全體工作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本次專項整治活動的具體實施、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信息匯總、上報等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點

(一)嚴肅查處無證無照開展醫療衛生服務的行為。

1.查處和清理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地下性病診所”、“醫療美容診所”及未取得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等非法行醫行為。

2.查處和清理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非法接生、施行結扎手術等非法行醫行為。

3.查處和清理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虛假醫療廣告或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特別是打著醫學科研、專家學者以及保健、中醫、義診等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及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為。

4.嚴厲查處社會非法醫療衛生機構或個體行醫者購買和使用B超儀,特別是對一些社會不法分子利用B超儀從事“兩非”行為的,要重拳出擊,絕不手軟。

(二)規范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行為。

1.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開展相應診療服務項目的,要徹底查處取締。

2.對沒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注冊,但已登記診療科目并開展診療活動的,要及時取消相關科目,并責令其停止相關診療活動。

3.對已取消診療科目,但仍從事相應醫療活動的,要依法停止其相應診療活動,并對涉及的醫療機構作出相應處罰。

4.對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混亂,非法醫療廣告,安全隱患突出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

5.對醫療機構利用B超等醫療技術非法鑒定胎兒性別,擅自開展計劃生育技術和終止妊娠的,要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嚴懲,對從業人員從重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和社會影響較大的要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6.對聘用非醫療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清理非法人員,并作相應處罰。

7.對藥店“坐堂行醫”、從事診療活動的,要嚴厲查處。

8.對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未經審批而開展醫療美容服務項目的,要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取締。

9.對出租和外包科室的醫療機構,要求其立即整改,造成影響的要進行嚴懲,直至取消經營資格。

三、階段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5月25日—6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安排布置專項整治活動,動員全縣醫療機構自查自糾,并確定重點整治對象。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6月20日—9月10日)。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任務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針對存在的各種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力措施,進行集中整治,依法懲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階段:總結評估階段(9月11日—10月10日)。各成員單位要對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總結,查找不足,形成專項工作總結,不斷提高醫療秩序監管水平。

第四階段:匯報交流階段(10月11日—10月31日)。由領導小組組長親自帶隊,對此次活動進行初驗收,并召開一次匯報交流大會,針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查漏補缺,以便迎接市政府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單位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開展醫療機構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部門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嚴格履行職責,加強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集中整治,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