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村級財務審計范文
時間:2024-03-06 17:36:2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開展村級財務審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農村;審計;工作要點
中圖分類號: E232.6 文獻標識碼: A
一、引言
開展農村審計監督,實行財務公開,是杜絕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一項重要措施。農村財務審計是對農村生產經營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查和評價,以確定其是否真實、正確、合法、合理和有效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農村財務審計的對象,包括農村村、社合作經濟組織,鄉村集體企業和經濟聯合體等,農村財務審計屬于政府授權的內部審計。目前,農村財務審計和村干部換屆離任審計則成為規范村財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農村財務審計要點
(一)審計工作總體規劃
1.審計工作要早計劃早安排。可以在本鄉鎮挑選熟悉會計業務知識的人員,如果干部隊伍中人員不足,也可以挑選會計業務精熟的原村會計參加,審前必須做好他們的培訓領證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2.設置表格。審計準備工作中,應多設計一些村財收支重點項目統計表格,在使用中按需要隨機補充,有利于有關問題的收集統計。
3.審計法律法規運用。審計人員要學好用活有關村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財經制度。對違章違紀和違法的條例,能切合實際、實事求是地靈活運用和引用,正確提出審計建議做出審計結論和審計處理決定,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組織工作組成員
1.審計安排。審計組應3人以上組成。在年度村財審計或村干部換屆離任審計時,因面廣量大,鄉鎮可以對轄區村按時間段安排各審計組成員專人負責主審,統分結合,必要時進行集中審議、分析,防止因為人員少難以對各村全面審計的問題。
2.專人負責。每個審計小組可指定一位審計人員負責對所審村全程審計,負責審計報告、審計結論、審計意見書的撰寫,同時做好復審復議,審計反饋等工作。
(三)審計收入項目重點
1.查合同。可以通過查看村委會發包的經濟合同,逐筆登記發包及上交收入,再逐筆核對賬目和收據,檢查有無據實入賬。
2.查賬表。從總賬收入賬戶和資金收支科目余額表中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收入情況,掌握被審計村各年度收入的基本信息。
3.查收據。以上兩個環節了解后,對出納使用的收款收據存根進行逐筆核查,特別對大額的收入應查看會計作賬聯,核對賬等。如果發現收款收據有斷號,不同版本,涂改或整本存根丟失等現象,則應重點集中精力審計。
(四)支出方面的審計重點
1.審憑證。支出方面的審計主要查看記賬憑證中的原始憑證,對各種賬簿憑證要總體查看一遍,認真分析、注意四查,一查票據是否真假;二查票據是否開支合情合理合法合財務制度;三查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是否齊全,民主理財是否到位;四查大筆開支有無疑點。再認真細致地把有疑點和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開支票據。按記賬憑證的年月、憑證號(第幾冊)票據開支的項目內容、金額、票據號碼、出處等,逐筆記錄好審計底稿。
2.取證據。對查出有疑點的票據,經確認后,復印件要蓋被審單位公章,主管簽名,再組織審計組成員合議并重點進行復查,力求證據充分、確鑿。審計底稿和調查取證等文書必須由被審單位蓋公章、負責人、當事人簽名。審計人員應有兩人以上當場簽名。
(五)選擇專項審計
1.管理費用審計。首先查看總賬、明細賬和記賬憑證是否賬賬、賬據相符。查村干部的誤工天數、月工資、補貼、獎金、福利、保險、差旅費、節假日費用等是否按規定和制度開支,是否經過有關會議通過,有無超計劃,超標準、超限額。可將這些內容按各項指標列表統計,看各個不同職務的村主干和成員月報酬、年報酬多少,從中尋找問題。
2.其他開支審計。看有無利用公款請客送禮的開支,特別對月月天天有吃請,年開支數額大的要認真核查,查虛假列支以少報多,重復報銷等問題。對有節假月份,查是否存在送禮物的開支在伙食費票據上報銷。
3.庫存現金審計。目的是審核村集體資金是否安全使用。入村或調賬審計時,審計人員應首先突擊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做到安排穩妥行動快,不出缺漏不走過場。
(六)基建工程項目的審計
1.審查基建項目的確定是否經過村兩委研究、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以會議紀錄或決議為憑。
2.審查發包過程中,是否實行工程預決算,以書面預決算書為憑。
3.審查工程發包前,是否在15天前在公開場合張貼招投標公告,公告內容是否公正、公平,有無故意設置限制公平的條件。
4.審查招標過程是否透明,程序是否合理合規合法,有無弄虛作假,串標、悔標、壓價承包等現象。
5.審查中標工程是否按期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合同條款是否客觀公正,有無違反會議通過的內容,認真審核工程的每個相關環節是否合理合乎邏輯。
6.審查工程資金和物資是否按工程進度支付,有無違反合同條款多付,超付款問題。
(七)審計村集體資源資產發包是否正常
村集體資源資產,有山場、果場、林木、廠房、場地、魚塘、苗圃、養豬場、電站等。這些發包過程中,要做重點審計。
(八)嚴把審計質量關,做好取證工作
1.取證要依法,證據要確鑿,事實要清楚真實,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疑似又不是,是是非非,真真假假不清楚。
2.審計工作底稿要真實記錄,認真編寫不出差錯,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查證的事實依據,也是依法依規處理意見的必要依據,處理意見要做到一事一稿,記錄清楚程序合法。
3.審計組組長要嚴格認真審核審計工作實施程序的合法性,對取得的證據和編制的底稿全面認真地查缺糾錯,審核簽名。
(九)提質的必要措施
1.審計要以組長負責制,審計成員對查出的問題要向組長詳細匯報,審計組長對審計的內容、過程和質量負主要責任,對草擬審計報告負責審核并上報。
2.審計組人員在審計執法過程中,要嚴肅紀律,遵紀守法,做到不貪不占不參加吃請,依法履行崗位職責,團結協作,服從審計工作安排,保證審計質量。
3.審計人員要對分工負責的審計質量負責,做到分工到位、審計到位、復查到位、考核到位、嚴把審計質量關。
(十)做好審計回訪工作村集體財務審計,目的是為了促進村財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對違反財經制度和法律法規的人員予以查處。所以,審計組對被審計村的審計報告和建議意見等執行情況要進行回訪,分別召開黨員、村民代表和群眾參與的會議,多傾聽他們的意見,接受群眾監督,了解村兩委對審計意見進行整改落實的情況。幫助村集體經濟組織進一步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招集村務監督小組成員和村民小組長以上干部培訓會。學習財務制度和管理知識,總結經驗教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促進審計的實際效果。
篇2
隨著我國農村事業不斷發展和進步,各級政府部門高度重視農村工作的開展,并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和技術用于農村社會的建設和發展。在農村的財務管理過程中,財務審計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其涉及到每一個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本文主要就開展財務審計的必要性、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的途徑進行了分析,希望通過本次研究更好的促進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開展有一定的幫助。
最近幾年,我國農村形象煥然一新,農村經濟也得到了顯著的發展和進步,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規模在不斷的擴大,村民和社會大眾對農村財務工作關注度很高,而要想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就需要我們高度重視農村財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們要始終意識到,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能夠全面而有效地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進步,保證農村地區社會秩序和諧和穩定發展,而在進行財務管理過程中如何才能提高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能力,作者結合自己的經驗,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分析。
1 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1.1 加強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有效地管理
目前,在農村集體財產中,資產流失現象十分的明顯,關乎與農民群眾生存和發展的土地在經營和流轉過程中存在很多暗箱操作的現象,村干部從中獲利,造成了集體資產出現了嚴重流失的現象。此外,農村集體的資金在使用過程中也存在著很多不科學和不合理的地方,在資金使用過程中不對資金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隨意的使用,各種非生產資金開展占據了很大的比例,嚴重危害到集體中農民群眾的利益,而只有通過對農村財務進行有效的審計,就可以對農村集體資金和資產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檢查,并及時的指出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保證農村集體有限的資金和物質得到全面而高效的利用,從而更好的對農村地區的事業進行建設,保證農村建設的方向不改變。
1.2 加強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推動村集體財務公開
現階段,從農村財務總體公開的情況來看,很多農村集體的民主意識不強,沒有及時的將村集體的財務公開。因此,在農村集體中積極地開展財務審計,定期的對農村財務進行監督和考核,將審核的內容及時的向群眾公開,這樣既有利于村民對本集體中的財務收支情況有一個詳細的了解,同時還能夠保證村集體與村民的緊密聯系性,穩定干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1.3 加強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提高村級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
農村村集體的財務工作人員是做好基層財務工作的基礎,通過對村集體財務進行有效的審計,可以進一步提高村級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在工作過程中能夠促進其嚴格按照新的會計法中的相關內容和要求開展工作,保證對村集體的財務科目、建賬以及記賬和報賬進行科學的管理。同時,通過有效地財務審計,還可以提高村級財務人員遵紀手法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村級財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更好的執行本職工作,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2 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的對策分析
2.1 建立完善的農村財務審計部門
在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要根據每一個鄉鎮的實際經濟實力和發展情況,建立完善和功能齊全的財務審計機構,保證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能夠順利的開閘下去。在農村財務審計部門建設過程中,要明確專業審計人員的額責任和義務,并有專門的監督人員對審計人員的業務進行監督和管理。通過建設高效而完善的農村財務審計機構,能夠有效的強化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質量。
2.2 提高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
現階段,在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要想做好農村財務審計工作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就是要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這就要求我們需要定期的對農村的財務審計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保證審計人員在培訓過程中能夠獲得相應的專業知識,并不斷拓展審計人員的知識層面,這樣才能有效的提升農村財務審計人員的專業綜合素質。隨著我國新農村建設不斷的發展和進步,農村的財務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只有不斷的提高自身的專業素質才能不斷適應現代農村建設和發展的需求。
2.3 營造一個良好的財務審計環境
在農村進行財務審計過程中,要想提高財務審計的質量,就需要為財務審計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審計環境,這樣做的目的能夠為審計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各個鄉鎮要積極的利用好網絡媒體和廣播等媒介做好農村財務審計的宣傳工作,各個鄉鎮的政府要積極的支持農村審計部門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并獨立的開展工作,這樣能夠更好的幫助審計人員在有效的環境背景下開展工作。審計人員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還要協調好各個部門之間的經濟關系,要始終堅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和相互監督的原則,從而保證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能夠順利有效的開展下去。
2.4 落實好農村財務審計管理制度,及時公開審計結果
在對農村財務進行審計過程中,需要我們完善并且落實好財務管理制度,各個鄉鎮要做好財務管理制度的公開工作,通過對一系列制度公開和完善,切實保證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得到全面的保證,從而穩定農村社會的秩序,保證農村社會經濟穩定發展,此外,在審計過程中,還要對審計結果及時的進行公開,在財務審計結束之后,要將審計的結果以報告的形式交給縣級的財務審計機構,并及時的通過村級的財務公開欄對審計結果進行公開,讓群眾進行全面的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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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有利于規范村級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有利于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遏制貪污挪用、揮霍浪費;有利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近年來,我市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少數地方管理不規范,違反財務制度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少數地方監管不力,財務監督缺乏連續性;三是少數地方集體財務不公開或假公開的現象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村干部,甚至貪污受賄,損害農民利益,引起了群眾強烈不滿,上訪事件時有發生等等。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市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村經濟發展。因此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已成為我市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鎮(區)、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時期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作為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實抓好。
二、扎實抓好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的各項重點工作
1.農村財務收支審計。一是審計財務收支活動和會計資料是否真實、正確、合法、有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全額入賬,有無私設“小金庫”、賬外賬及套支坐支現金;有無貪污、挪用、鋪張浪費等違紀問題。二是審計村集體組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集體資產有無被侵占和無償使用現象,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是否履行了報批手續。三是審計村級項目建設程序是否合法,資金使用是否合規。四是審計各種專項資金、上級下撥和接受捐贈的資金、物資是否做到了專款專用,有無被擠占、挪用和改變用途的現象。
2.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二是審計財經法紀執行情況;三是審計農民群眾關注的財務公開、專項資金管理、土地發包、債權債務管理等熱點問題。
3.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項審計。一是審計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是否嚴格按照專戶存儲、專賬核算、專款專用進行規范管理,實行專戶管理制度。二是審計農村土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情況是否經過規定程序,支出時手續是否齊全,有無被挪作它用等。三是審計是否將土地補償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納入村務公開的內容,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4.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一是定期審計各項涉農收費情況,有無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等現象。二是審計“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是否存在違反程序、超范圍、超標準籌資籌勞和將籌資籌勞款挪作它用現象。三是審計政府各項補貼和轉移支付資金到位、使用情況。
5.財政轉移支付村級補助資金審計。重點審計市、鎮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鎮有無截留、侵占、挪用、平調等行為;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
6.來信來訪案件審計。凡到省、市級的有關農村財務方面的上訪,由所在鎮(區、園)負責進行專項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上一級批復單位報告。重大上訪案件,由市委農工辦負責安排組織進行重點審計,并將結果向市有關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7.其他審計。除以上審計內容外,對農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可進行審計。
三、嚴格規范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形式和程序
(一)審計工作形式
1.聯合審計。對部分經濟業務發生額較大、集體土地征用面積多、實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村(社區),以及重大上訪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農經濟問題,由市委農工辦統一部署、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審計組,對農村集體經濟或涉農部門及其重點工程項目進行審計。
2.交叉審計。根據工作需要,由市、鎮兩級農經部門,集中組織抽調審計人員,選擇適當時間,進行異地交叉審計。
3.常規審計。市、鎮兩級每年要對本轄區內村集體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經濟發達的村每年進行一次,欠發達的村或經濟業務量少的村進行三年輪審。各鎮(區)要建立三年一輪審長效機制,并根據村的數量、規模,每年初制定審計計劃,分解落實審計任務,并報市委農工辦。同時,建立審計季報制度,并結合實際,重點圍繞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審計、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村級項目建設資金以及反映突出問題的專項審計等,扎實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確保每年完成1/3村(社區)的審計。每年底將審計結果報市委農工辦備案,市委農工辦要加大對審計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確保三年一輪審工作制度落實到位。
4.內部審計。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各村(社區)監委會要組織村民理財小組定期審查每月的收支情況和有關賬目,并向村民進行張榜公布。
(二)審計工作程序
各鎮(區)要嚴格按照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的范圍和程序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前要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制定具體審計方案,下達書面審計通知書;審計過程中要全面、客觀、真實地審查和核實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要有規范的文書格式,審計報告要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除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應向被審計單位及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公布。對審計意見書或審計建議書提出的整改或處理意見要督促檢查,抓好落實。
四、切實強化對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農村財務審計各項工作,明確職責,抓好落實。市委農工辦要配備精干力量,具體抓好農村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市監察部門要加大對審計決定的執行力度,堅決查處農村財務管理中的違法、違紀及違規案件;市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合理保障審計正常工作經費;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積極幫助農經部門開展審計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同時,市公安、金融、法院等部門在審計的調查取證、賬務核查、審計決定執行、案件及有關涉案人員查處等方面,要加強協作,規范有序地推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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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實做好村級會計工作
(一)強化村級會計基礎工作。村級組織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開設銀行賬戶、統一憑證賬簿、規范財務流程,并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全面核算反映經濟活動和社區管理的財務收支、結算、分配等會計事項。村級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除土地補償費專門賬戶外,一般不準開設其他專用或臨時賬戶。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分開單獨記賬核算的,可根據情況分別開設基本賬戶。要在縣級或縣級以上范圍內統一制定會計憑證、票據和賬簿,統一建立財務操作流程。有條件的地方,要抓緊構建農村財務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
(二)規范村級會計委托。實行村級會計委托必須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利,必須保持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確保財務審批權以及經濟活動監督權由村級組織行使。機構要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操作流程,強化內部監控,落實責任追究。要以村級組織為獨立會計核算主體,分設銀行賬戶;要加強檔案管理,以村級組織為單位,單獨整理,歸類造冊,妥善保存。要探索創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級組織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獨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級財務民主監督機制
(一)落實村級民主理財。村務監督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的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村級組織發生各項財務活動、制定各項財務計劃以及重大財務事項決策都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理財人員要按照規定程序產生,具備財會、管理知識,并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和撤換。民主理財人員應根據業務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對重要財務事項要隨時發生、隨時理財。
(二)完善村級財務公開。村級組織的財務計劃、各項收支、各項資產資源以及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等內容要全面公開;土地征用補償費、直接補貼給農民的“四補貼”資金等要逐項逐筆公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農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等撥付到村使用的財政資金要全程公開。村級組織要定期在固定設置的公開欄進行財務公開,也可通過電視、網絡、電子觸摸屏等形式進行公開。要探索建立財務公開定期抽查制度,及時糾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漏洞。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公開難、監督難等問題,不斷研究探索切實可行的公開方式。
(三)規范村級民主評議。與村級財務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包括財務主管、村會計(含報賬員,以下統稱村級財會人員)、民主理財負責人等,都應當接受集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對其履職情況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由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村務監督機構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評議要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民主評議的結果要嚴肅運用。
三、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
(一)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負責對農村集體財務、村干部經濟責任等進行審計監督;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對取得財政資金的有關鄉村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以及對有關村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縣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內設專門的審計科室,組織對村級財務會計工作開展審計。各省級農業部門要盡快制定統一標準的農村審計文書,切實規范農村審計程序。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根據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做好日常財務收支、預決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的基礎上,開展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進行重點審計。
(二)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力度。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審計監督,其作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村干部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對于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農業部門要聯合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研究建立審計查處事項的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審計結論一經核實要立即移交,確保審計處理結果的落實。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指定具體人員并明確工作職責。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業務上受國家審計機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要為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條件。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的培訓、資質認定、招錄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作出規定并組織實施,審計證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
四、穩定和加強農村財會隊伍建設
(一)全面加強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穩定的專業財會隊伍是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和保障。要確保村級財會人員具備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經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崗,如無違反財經法紀行為應盡量保持穩定,不宜隨村干部換屆選舉而變動。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地方,村級財會人員必須在中心登記備案以接受監督和考核。村級財會人員應享有穩定的補貼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參照享受財政補貼的村干部標準確定。
(二)切實加強鄉鎮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已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鄉鎮,要尊重歷史和現實,保持現有工作格局不變。具體工作人員必須掌握財會專業知識,熟悉財經法紀,具備從事財會工作的素質和能力,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未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村,要加大對其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繼續加大農村財會人員培訓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財會人員定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組織做好對村級財會人員、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民主理財人員等(統稱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要切實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五、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篇5
[關鍵詞]審計風險;風險規避;質量評價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7235
1 村級財務審計風險形成原因
鑒于村級財務審計的特殊性及其相對于農村經濟發展的滯后性的問題,村級財務審計的風險比其他行業的審計工作更多、更復雜,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
第一,由于審計部門內部、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審計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第二,審計人員在實施跟蹤財務審計整個過程中所產生的非人為的、不可預期的錯誤,比如: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報告審計后出具的審計意見事后被實踐證明有誤,致使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第三,因為執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所增加的訴訟性、保密性、獨立性、理解性等風險。
2 村級財務審計風險規避策略
21 針對由于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審計風險應采取審計風險規避策略 在此情況之下主要應采取以下風險規避策略:
(1)要使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合作博弈”盡量達到“納什均衡”,農村審計監督中心關鍵是要努力從多渠道、多方面地搜集被審計單位的信息,完善審計環境,可以建立審計匿名舉報獎勵制度或走訪紀檢監察等部門,篩選對審計有用的信息和材料。
(2)應當加強農村審計監督中心內部監督,防范由于內部道德風險引起的審計風險,比如建立審計內部良好的信息溝通渠道、建立復審制度,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監督。
(3)應當充分利用信息篩選、甄別技術,運用逆向思維,確定財務審計的重點。
(4)在審計前應事先要求被審計單位簽訂有關資料真實性的承諾責任書,對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法律手段給予嚴懲,樹立審計威信。干勝道,王磊基于信息不對稱的政府審計風險的控制研究[J].審計研究,2006(1):27.
22 針對跟蹤審計全過程中不可預測的審計風險應采取的審計風險規避策略 在此情況之下主要應采取以下風險規避策略:
(1)把握定位,使事前審計立足于輔助決策。農村審計監督中心應找準自身的定位,把前期審計的重點放到驗證、評價被審計村可行性論證工作是否規范、到位,計算是否正確,所依據的資料是否真實、可靠、充分上,并僅就此發表審計意見,供領導部門決策時參考。
(2)審計人員應當做到以符合性測試為手段,采取業務程序測試和功能性測試兩種方式,全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農村審計監督中心內部建立三級質量控制制度,嚴格質量檢查和責任追究,將審計風險盡可能地控制在審計系統內部。
(3)可以借鑒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的經驗,在遇到超出審計人員能力范圍的問題時聘請外部專家協助評價審計質量的方法,但是必須能夠合理保證外部專家的獨立性。
23 針對因執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而產生的審計風險應采取的審計風險規避策略 在此情況之下主要應采取以下風險規避策略:
(1)農村審計監督中心應當堅持服務“三農”原則,廣泛征求專家、上政府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并考慮宏觀經濟環境因素、審計資源情況來科學選擇審計結果公告項目。
(2)要圍繞“以公告為原則,以不公告為例外”的目標采取規范而又簡明易懂的公告形式,積極擴大審計結果公告范圍,加快審計公告進程,這是保證審計公開透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措施。
(3)通過建立審計結果公告委員會制度、審計公告風險預警機制及審計公告補救制度、審計結果公告責任追究制度,成立審計結果公告質量控制體系。
(4)農村審計監督中心應當建立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制度和審計結果公告信息反饋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與審計監督的作用。
3 村級財務審計質量評價體系構建
31 群眾滿意度――最高衡量標準
在這里群眾滿意度是指群眾期望審計師達到的程度與審計師業績之間的差距即審計期望差,群眾滿意度越高說明審計期望差越小,反之,審計期望差越大。群眾滿意度是從群體利益出發來對審計行為提出要求,是一種主觀愿望,它不同于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法規制度,可以由強制力保證實施。但是,“三農問題”是我國重大的戰略問題,群眾滿意度必然對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法規制度具有重大的影響。為了迎合廣大群眾,村級財務審計(一些不確定的會計風險,致使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發生虧損或潛虧。因此,施工企業就很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會計風險防范體系,對會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增強其風險防范意識,能更好、更高效地做好相應的會計分析工作,對會計風險及時防范、主動化解,使施工企業運行效果和經濟效益可以得到最合理、最理想化的體現。只有科學合理地運用財務的調節功能,減少由各種原因造成的風險,對財務會計風險進行有效控制,才能使施工企業的經營得到保障,促進施工企業的整體發展,增強其市場競爭力,從而提升經濟效益。
42 制定施工企業的會計體系
為使施工企業的經濟活動資金得到有效的控制及管理,施工企業就必須將會計監督的職能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去。在開展會計工作中,施工企業必須要制定出一套完善、高效的會計控制管理體系,并嚴格依據規范的控制體系對會計工作實施管理,從而提升其財務收支的合理性。施工企業應對企業現有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科學合理的配置,為企業會計工作有效地開展提供更高效的服務。
43 優化施工企業的資金管理
資金管理是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因為施工企業的工程項目分布較為分散,導致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在各個項目中難免存在不均衡的現象,因此施工企業應加強資金的管理力度,對各項目資金使用進行合理的規劃,建立企業“資金池”,集中統籌管理資金,加強對施工企業現金流量的分析及控制,對現金流和使用計劃不斷進行優化,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這樣施工企業才能盡量避免有些項目資金閑置,而有的項目資金高度緊張的局面出現,從而使施工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同時,施工企業在資金管理的過程中還需增強風險意識,在對項目投入資金時要嚴謹慎重,先對項目進行風險評估,這樣可以有效降低施工企業的會計風險。
44 完善施工企業的內部督察體制
當前,大部分的施工企業中都未組建完善的內部審計部門,企業在開展金融活動過程中,財務運行狀況的監督工作主要是由財務部門負責,致使內部審計職能無法發揮作用,一旦受到某些人主觀因素的影響,就會導致施工企業出現很多本可避免的財務會計風險。因此,施工企業必須要強化其內部督察體制建設,配備一定數量的會計人員建立專項審計部門,并對其督察機制進行不斷優化、完善,根據對應的規范、標準對施工企業的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同時,施工企業還要明確內部的會計工作負責人,不斷提升會計人員的職業技能,從而為企業的財務核算、會計、審計工作整體效率的提升提供有效保證,進而使企業對財務會計風險進行更加有效的規避。
5 結 論
在如今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復雜的經濟環境下,施工企業要想取得更好、更快、更長遠的發展,要求企業必須不斷地提高企業會計管理工作效率,財務會計工作必須能夠為其他相關工作提供準確、可靠、有效的會計信息,杜絕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也要求會計人員必須提高自身專業水平和防范意識,能夠及時、準確地歸集企業的經營狀況,積極主動發現問題、并有效地防范會計風險。只有這樣才能為會計工作的正常開展,為施工企業會計工作的高效運轉,為施工企業有效地降低財會風險、減少不良影響,提升施工企業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使企業能夠健康、高效、持久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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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農村審計;現狀;對策
一、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概述
農村審計工作是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能,它在農村財務、農民負擔和土地承包監管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審計,糾正和制止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財經紀律,堵塞經濟漏洞,促進農村廉政建設。加強村級財務清理審計工作,直接關系到農村經濟能否穩定發展,關系到干群關系、黨群關系及社會穩定等重要問題。從審計實踐看,制約和困擾農村審計工作的因素較多,一些政策問題亟待解決。
二、慶元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現狀
(一)農村審計工作組織機構不適應
慶元縣于1992年成立了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縣級農經站工作人員4人,取得審計資格的人員只有3人,是兼職審計人員,而慶元縣共有345個行政村。縣級農經站為股所級單位,機構規格低,任務重,工作協調難,落實難,工作缺乏權威性。直到2002年,慶元縣一部分鄉鎮一級農經干部才參加了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培訓,取得了審計資格證。取得審計資格的鄉鎮農經干部均是兼職審計,充當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角色。慶元縣于2002年開始實行村級財務會計委托制,由于受經費等因素的影響,會計一直由鄉鎮農經干部兼職,同時鄉鎮農經干部又承擔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這種組織機構的不適應,不可能使審計結果取信于民,從法律的角度上說也是行不通的。為確保審計機構獨立地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構應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上的隸屬關系。根據審計的獨立性這一審計監督本質特征,審計的主體應當是“獨立”于被審計一方之外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二)農村審計工作手段不適應
農村審計人員由于受到審計工作實踐經驗、審計業務水平以及審計工作時間等方面的限制,所采用的審計工作手段簡單,不能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慶元縣20個鄉鎮和縣農村財務審計站共有農經干部34名,均是兼職審計,在審計過程當中,審計人員往往只簡單地采用審閱法,注重閱讀和審查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以及有關文件、預算或合同、管理制度等,而忽視了結合采用外調、查詢法、復核法、核對法等其他手段進行審計,使審計工作達不到預期的審計效果。
(三)農村審計工作條件不適應
1、審計工作時間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證。慶元縣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主力軍是鄉鎮農經員,但是鄉鎮農經員從事審計工作是兼職的。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鄉鎮農經員不可能像專業審計機構一樣把主要精力花在審計工作上,審計工作的時間就會顯得很倉促,而審計工作的審計對象又比較多。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審計對象是村一級,相對來說比較偏遠,交通極為不便,給審計工作特別是調查取證工作帶來很多困難。
2、村集體經濟審計是免費服務的。到目前為止,慶元縣財政部門還沒有將審計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審計經費無法保障,工作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時常感到有心無力。在審計實踐中,因為沒有經費,不得不盡量壓縮時間,這也必然會影響審計工作質量。
(四)農村審計人員素質普遍偏低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點多且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應該具備較全面的財會知識,深諳相關制度和法規,而且還應該具備較強的協調、交往能力和文字綜合處理能力。慶元縣2004年剛剛開始較大規模地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縣審計站的審計人員于2002年經過人員調動之后,才新進入這個工作角色。因此,縣審計站的審計人員從事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工作實踐很短,缺乏經驗,水平有限。鄉鎮一級由農經員擔任的審計工作是兼職的,并且從事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起步時間晚,開展的審計工作時間短,雖說已經過專業培訓,但審計專業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別是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學習和研究。大多數審計人員缺乏協調、交往能力和文字綜合處理能力。但由于各級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全部為事業單位)近年來進人較雜,培訓工作滯后,審計人員素質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慶元縣30名農經干部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只有13人,僅占43.3%;專業技術人員17人,占56.7%,其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只有11人,所占比例僅36.7%。
(五)審計立法滯后
農村審計目前尚無全國性條例,僅有少數省市出臺了地方性農村合作經濟審計條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結果所出現的村級財務嚴重問題,因為缺少專門的針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得不到有效的解決。例如,在審計慶元縣某鎮某村時,發現該村的村主要干部鋪張浪費使用集體公款,而支出單據所應具備的經手人、審批以及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等應有的手續卻具備。因為沒有明確的具體法律依據,村里又沒有制定出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給單據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問題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六)審計“處理難”
慶元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已經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但是對于如何在審計過程中把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就存在著一大難題。一是現行審計體制及其他一些人為的因素。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沒有處理決定的權利,使得查出問題與處理決定之間產生脫節,很難將查出的問題得到及時解決處理;在有關部門處理問題時,由于難免存在一些人為因素,使得問題被擱置下來得不到解決處理,有時也很難體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二是審計工作結束后的處理階段比前期工作難度更大。因為如果不及時把查出的問題予以糾正和處理,就會使群眾覺得審計只是一種形式,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但是,查出的問題牽涉到很多方面,很難面面俱到。三是社會不正之風帶來的阻礙影響了問題的處理。
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的治理對策和建議
(一)改變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組織機構不適應的狀況
1、鄉鎮農經員不能繼續擔任村級會計。
2、改革村級會計管理體制,實行會計制。會計制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和審批權不變的原則,由鄉鎮政府批準設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服務中心由鄉鎮農經站負責管理、考核、監督,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農業局在全縣范圍內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會計的人數以5-8個村配備1名為宜,會計的工資由縣、鄉、村各級統籌安排。
3、加快行政村的并村步伐。目前,行政村劃分得過多,造成了村級組織機構臃腫,“村官”隊伍龐大,農村基層工作事務繁瑣。把沒有必要單獨設立的行政村撤銷,合并到其他行政村,減少村級組織機構,既可以精減“村官”隊伍,降低行政費用,減輕農民負擔,又可以解決聘用村級會計經費問題。這樣一來,鄉鎮農經干部就可以從當前繁忙于村級會計工作中解脫出來,使他們有充裕的時間和精力進行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二)運用多種審計技術,采用靈活多變的操作方式
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針對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農村審計工作手段。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除了要結合查詢、復核、審閱、核對等審計技術方法外,還應面向廣大群眾,多聽群眾的呼聲和要求,多了解群眾的負擔和疾苦。必要時,還可以深入農戶進行審計取證和調查,增加與群眾交往的機會,這對解決一些棘手問題大有幫助。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應該協調借助相關部門的力量,采用靈活多變的操作方式。通常情況下,縣級審計機關自行立項或接受委托,再根據審計項目確定具體事項,組成審計組進行審計。但村級財務審計的立項,由于審計內容和規模的關系,以及有時要對各鄉鎮、各村組的農業資金和非農業資金進行大規模的全面審計,需要其他部門如監察局、紀委、財政等部門的相互配合,這必須由縣委、縣政府來決定和安排。因此,村級財務審計可以根據各自具體情況,采用送達審計、就地審計或者送達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如有必要還要進行審計調查。在具體審計過程中,應采取既要沉下去又不能陷下去的靈活方式,對于矛盾小、問題少的村可以集中送到鄉鎮所在地進行審計;對于矛盾大、問題多、群眾呼聲急的村,可以進行就地審計,也可以先送到鄉鎮進行審計后再到村里進行調查核實。這樣更利于有的放矢,對癥下藥。
(三)改善審計工作條件,保證審計工作開展
要改善農村審計工作條件,除了進行村級會計管理體制改革外,鄉鎮政府的主要領導必須高度重視對村集體經濟審計,提高對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認識,為審計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財政部門要在經費上保證農村審計工作正常開展。
(四)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首先應從加強基層業務培訓著手,由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提出審計培訓計劃,有計劃地組織鄉鎮農經干部進行中短期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突出加強對農村審計人員的政治理論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審計專業知識及技能教育,培養造就一支政治強、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的農村審計隊伍。通過考試考核等辦法選拔具有審計、會計專業的審計人才,建立持證上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質低和工作不力的審計人員;加強審計人員政策法律及業務培訓,使審計人員的政策法律水平和業務技能得到提高,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切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審計報告要真實、可靠、嚴密,真正體現農村審計工作水平。通過扎實細致的工作,讓社會各界了解、認可、支持農村審計工作。
(五)加快農村審計立法,樹立農村審計工作權威
盡快制定全國性的農村審計條例和與之相配套的審計取證、報告、檔案管理等辦法,進一步明確農村經濟審計的定性問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應從實際出發,積極聽取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制定相應的審計實施細則和相關辦法,使農村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發揮農村審計工作的監督作用。同時要加大審計宣傳力度,增強基層干部的法律意識。各鄉鎮黨委、政府應該把依法治鄉(鎮)、依法治村納入發展經濟的重要環節,加大基層審計宣傳力度。建立健全鄉鎮、村兩級財務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增強基層干部的守法意識,提高群眾的參與意識。將鄉鎮、村財務管理制度以更直觀的形式展示并接受群眾監督。
(六)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農村財務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
1、各級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在農村財務審計中必須貫徹和落實依法行政、依法監督、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原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高度重視追究違法亂紀人員責任的工作,該查處的要堅決查處,以保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2、對于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責令限期上繳其非法收入,限期退還非法所得,同時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如拒絕服從,可建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于侵占貪污、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審計機關應請紀檢、檢察機關協助查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增加審計透明度。實行審計結果公開、干部退賠貪占資財公開、最后處理結果公開,讓群眾了解審計處理結果,增加群眾對審計工作的可信度,并加大對審計成果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公布審計成果,大力引入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是擴大審計影響、提高審計成果利用的有效途徑。
4、敢于頂住社會不正之風,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要加大對貪污、行賄受賄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弘揚社會正氣。
5、堅持審計結論跟蹤檢查,實行結論落實反饋制度和審計回訪制度,督促結論落實,確保查出的問題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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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正興.環境審計[M].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
篇7
農村財務審計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本文從剖析南平地區農村財務審計人員專業素質,業務培訓,審計實施等環節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農村財務審計面臨困境的四項保障措施,探索保障機制的三項途徑,破解難題尋求對策。
關健詞:
農村財務審計;問題;對策
一、目前農村財務審計現狀
南平地區鄉(鎮)機構改革后原農村經營管理站更名為會計服務中心,核定職能是“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事業單位及村(居)財務管理”,但農村財務審計、農經統計、農民負擔監督等職能,仍由會計服務中心承擔。2015年南平地區村委會換屆,經濟責任審計總金額達80億元(2012年至2014年),面對如此龐大的金額,農村財務審計人員匱乏,職能弱化等問題日益突顯,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專業審計人員匱乏
2014年農經統計年報顯示,南平市所轄10個縣(市)農村經營管理站從業人員僅32人,136個鄉(鎮)會計服務中心從業人員354人,其中臨聃人員66人,南平市所轄行政村1649個平均每人負責5個村,而這些從業人員大多身兼數職,以我街道辦事處為例核定人員編制5人,從事農村財務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僅1人。
(二)審計業務培訓少
由于缺乏業務經費,基層工作人員極少接受審計業務培訓,在村級組織換屆時臨時從各鄉(鎮)抽調人員集中學習1天,三年之間1天的集訓要提高參加審計的人員專業素質非常困難。
(三)調查取證困難
我街2015年村組織換屆經濟責任審計總金額34074.36萬元,在審計過程中涉及經濟問題調查取證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相關人員不敢說真話,不原作證,部分行政村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四)審計報告質量不高
審計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影響審計報告的質量,受各種因素干擾審計人員出具審計報告時避重就輕,不敢披露問題,使得村級組織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鑒于以上四點要破解農村財務審計困境,需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二、完善落實現行保障機制
(一)配齊人員
機構改革后鄉(鎮)會計服務中心職能轉變為村(居)財務及所轄事業單位的日常帳務處理,原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承擔的工作仍由會計服務中心承擔,我街核定人員編制5人其中2人不在本崗,2人從事其他財務工作,確保在編人員到崗到位,配齊農村財務審計人員成為當務之急。
(二)加強培訓
每年集中培訓時間不應少與72學時,培訓形式可長短結合,鼓勵參加自考、函授拓寬鄉(鎮)基層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提高審計技能。財政部門單獨編制農村審計培訓經費,確保業務培訓的正常進行,切實提高審計技能。
(三)創新審方式
鑒于機構改革后專職審計人員、業務經費不足的實際情況,在目前條件下村集體組織審計可采用縣(市)統一組織,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工作組,各鄉(鎮)送審,也可采用縣(市)組織分片就地審計方式。
(四)強化監督問責
首先完善反饋制度: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達村集體組織征詢意見,核實查證;其次強化公示制度: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有條件的村可延伸至自然村的村民聚集地公示;最后建立問責制度:上級審計機構與紀檢部門對審計報告中披露的違規違紀事實,逐項追蹤落實整改措施,依紀對責任人問責,違法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改革探索長效保障機制
(一)改變管理體制提高獨立性
從專業角度看,農村財務審計業務可從農業局剝離改由縣(市)審計局主管,鄉(鎮)設置農村財務審計機構,人事編制隸屬審計局,實行縣(市)垂直管理,建立統一、獨立的農村財務審計機構,提高審計的獨立性。
(二)引入多支審計隊伍提升專業性
從隊伍結構看,應從打造三支隊伍入手提升農村財務審計的專業性,一是鄉(鎮)基層農村財務審計機構,這是現階段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中堅力量其地位不可替代,因此,必須重視這支隊伍的專業化建設。二是縣(市)審計局的專業審計人員,這支隊伍人員配備齊,業務素質高,可以作為鄉(鎮)基層的業務指導及補充力量。三是注冊會計師,這支專業素質高,獨立性強的審計隊伍,將是農村經濟發展后引入審計力量一項可資探索的模式,我街城關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資產評估即采用此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探尋保障審計經費多種摸式
從經費來源看,一是財政撥付,各級財政在編制財政預算時根據當年實際情況編制專項業務經費,保障農村審計機構開展審計工作。二是村財支付,對于村集體組織根據需要自行要求由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其經費由村財支付。三是申請援助,對于村集體組織確需由社會中介機構審計而村財無力支付的,可通過申請政府經費補助和社會中介機構減免審計費用加以解決。
作者:徐捷 單位: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潭城街道會計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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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摘 要 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城鄉一體化進程,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適時加強村級財務、村級債權債務、村集體資產資源等項目的管理,已成為廣大農民群眾關注和反映的焦點和熱點。管好農村集體財務,實行村級財務審計,對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的穩定和發展至關重要。本文就目前的村級財務審計現狀、原因及對策提幾點建議。
關鍵詞 農村 財務審計
村級財務問題一直是農村中的一個焦點、難點問題,它直接關系和影響到農村和諧穩定發展。近幾年來,每年都有幾個村,委托我所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現談談審計的個人體會。
一、村財務審計的目的、內容和要求
長期以來,由于法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干部法制觀念淡薄,甚至,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集體經濟,造成村級財務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公開的內容不具體、不明細,有的村雖然成立了村理財小組,但設立不規范,審核不嚴,村務流于形式,造成群眾意見很大,往往在村換屆選舉后,村民迫切要求進行清產查賬,查明村干部有無貪污、舞弊等違法亂紀,比如土地征用款、青苗補償費等收入是否全部入賬,發放是否準確;山林收入、財產出租收入是否入賬,招待費的開支是否合理,資金有無挪用,利息是否入賬等等。涉及賬時間少則五、六年,多則十多年。由于村自身的財務力量薄弱,所以委托我們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委托審計的內容,村清帳小組一般提不出具體的、明確的事項,基本上成為村級財務的全面審計。
二、村級財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幾年的村級財務審計看,村級財務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財務人員知識結構低,業務素質不高。早幾年,村財務人員大多由本村村民擔任,年齡偏大,部分兼職,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因此會計基礎工作薄弱。雖然有些村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但業務素質普通不高,部分形同虛設,起不到財務監督作用。近幾年,村財務轉由鄉鎮會計核算中心兼管,但大多憑村出納的報賬資料做賬,未能發揮會計應有的職能。
2.會計設置不健全,使用混亂。甚至不設立“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將其收付納入“現金”;同一事項,在不同的科目反映等。
3.會計原始憑據不規范、缺乏管理。如收款憑據,既有農村集體經濟專用票據,又有白條“收款收據”,票據未實行專人使用與保管,收據上下聯錯位、代開、遺失、開票日期顛倒,收據未入帳情況等。付出票據,大多無合法憑據。
4.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審批權混亂,村長、書記、會計、出納家屬、甚至其他人員(如集資建房款由工程施工方直接收取售房款)等人插手財務工作,收入未入帳或未及時入帳,收入直接抵銷支出等違反財務會計制度的情況不同程度的存在。
5.憑證填制欠完整,原始憑證及清單不全,金額涂改、粘貼,憑據無領款人簽字,或簽字模糊,代簽或按手印,支出發放無依據,支出標準不一,數量與金額計算不符,甚至合計數存在多報等現象。如某村發放土地征用款15.003畝金額180036元,而合計數付出16.003畝金額192036元入帳,多報征用費12000元。
6.檔案保管不善,會計憑證、賬冊、收據存根、重要合同,村委會會議紀要等保存不完整。
三、審計主要方法及發現問題的處理
審計過程中,我們以賬簿為主要依據,以貨幣資金收支為主線,對歷年的收支進行分門別類的匯總審核:
(一)收入審計
對村收入,特別是土地征用、拆遷安置、青苗補償、山林承包、房屋租賃等收入,我們逐筆進行審核,列出清單,包括發生時間、繳款單位、內容、收取標準和金額。然后,將賬面收入與合同、與收據存根進行雙核對。將核對情況,在報告正文中披露。同時將賬面收入、合同收入、無合同收入、未按合同執行、合同未執行等情況,制作成表格,作為報告的附送件。特別是村民有意見的,或者金額較大的,逐筆反映。無意見或金額小的收入,按類別匯總披露。
(二)銀行收支審計
對村未設立“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無銀行存款日記帳,不能提供或不能全部提供收付全部憑據的,一方面,我們與村清賬小組一道,向村開戶的銀行、信用社提請協助,要求其提供被審計期間的對賬單,然后根據我們的審計經驗及現金賬面收支,有針對性的抽查若干筆數(如金額較大,或有異常的),請銀行幫助提供原始收付憑據復印件,將其與村現金賬面核對,發現是否存在未入賬或者被挪用情況。如審計某村銀行收付時,發現該村存款利息未全部入賬,款項付給某氣動元件廠(該廠與村無業務聯系,村賬面無記錄)。對發現的問題,以及抽查情況,在報告中進行披露,提請村清賬小組與相關當事人核實。另一方面,我們將每期的出納結報單余額和同日的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對比、分析,以確認是否有挪用資金情況。如某村審計,經余額對比,反映出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出納處均有大額庫存現金,對此情況,是否與村民反映的資金被挪用相吻合,我們在報告中進行了披露。同時提請報告使用方,關注庫存現金余額中可能存在的未及時入賬的土地補償費支出。
由于銀行、信用社拉存款,村往往在多家銀行開戶,村資金在各銀行戶頭之間轉賬也較多,因此我們對該種情況,關注收付是否入賬,收付時間是否合理。
對設立“銀行存款”明細賬,我們將發生額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
(三)收款收據審計
在村賬面收入審計的同時,我們將已入賬的收據號、收款金額進行匯總,將匯總數與收據存根核對,將差異,與繳款方核實的,并利用表格形式予以披露。如某村審計,發現如下問題:有存根聯、但記帳聯未入帳的有24本收據,金額579659.66元;記帳聯已入帳、但未提供存根聯的金額958725.17元;為他人代開收據金額1918374.00元;未入帳金額90062.60元;被審計期后入帳500元;票多開、款小收600元;收據缺號一張。上述情況,我們在報告附送件中均一一列明發生的時間,繳款人,款項內容,開票人等。
(四)支出審計
村土地征用款、青苗補償款支出,我們逐筆、逐戶反映支付情況。其他支出按委托要求,進行歸類匯總,對有異議、或金額在一定標準以上的支出,逐筆進行審核并披露。
(五)審計中發現問題處理
審計發現問題,我們不是忙于下結論,先向村清賬小組反映,聯系當事人調查、了解、詢問,當場做好談話筆錄。對難以查證,我們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及時向清賬小組反映,取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同時在報告中予以披露。
在完成實質性審計后,我們整理、撰寫審計報告,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提交給村清賬小組,征求和聽取意見反饋,對報告涉及相關事項的披露深度、廣度與之進行溝通與交流,甚至進行激烈的討論,并充實一些新的審計證據,修改相關文字,語氣,完善審計報告。然后按照本所審計報告出具的流程,簽發正式審計報告。
四、啟示
通過幾年來的村財務收支審計,我們得出如下啟示:
1.村民和村清賬小組,在清賬初期,主觀期望往往過高,總是希望經中介機構查賬就能查出村干部貪污、舞弊等違法亂紀的結論,一旦審計結果與其愿望有相當的差距,就可能對審計報告進行挑錯,因此,在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時,我們要明確提醒村清賬小組,社會中介機構,受職權限制,部分取證工作,可能難以開展的,使清賬小組對審計的局限性有必要的認識和理解。
2.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道德,嚴謹和認真的工作態度,少作一點主觀測和推理,多一點取證,為減少審計風險,我們要全面和清晰反映每一項業務,對村各項收支進行歸類、分析、整理,以詳盡的披露和說明,充分的附表,使村民容易看懂和理解。
篇9
1、搞好宣傳,提高認識。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縣農業局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通知》(綦農業〔2009〕120號)。通知明確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能夠更好地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黨的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能夠促進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村級監督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鞏固“三農”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構建農村和諧的要求,是推進農村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鎮)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鎮都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領導或紀檢書記擔任組長,農經干部、財政干部、駐村干部、會計為成員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3、明確審計工作的范圍和重點。這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范圍,是街(鎮)、村兩級XX年年度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民負擔資金的提取使用及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和日常財務工作。審計的重點是農民負擔和惠農政策落實情況、日常財務審計。
二、農村財務審計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
全縣314個行政村、2629個村民小組中,已審計249個村、2046個村民小組。接受審計的村、社在農村合作醫療收費、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民集資收費、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未發現貪污挪用、自立項目、違規收費、強行以資代勞籌工等情況。通過檢查審計,主要反映出以下問題:
1、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有發生。個別村組干部由于思想素質不高,財經紀律意識不強,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然存在。這次審計中查出:挪用集體資金8人,金額53050.54元,其中:安穩鎮一村支書挪用集體資金23000余元,永城鎮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4536.5元;其他違規行為23人,主要是在集體報銷旅游費、伙食費、重報支出等費用,涉及金額15418.5元。到目前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賠,退出集體資金6243.5元,占應退賠金額的9.92%。
2、部分村組執行制度不夠嚴格。我縣農村財務實行委托和電算化管理以來,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但是,由于少數村組干部思想素質不高,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因而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執行制度不夠嚴格。這次審計中同時查出集體收入未及時入賬17筆84578元,少支多報1筆50元,拒絕不合理開支入賬25筆9541元,違規新增債務3筆18170元。
3、財務管理監督仍需加強。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少數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一些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三是民主理財小組未能履行監督職能。全縣共有民主理財小組2214個,其中村314人,社1900個,有的民主理財小組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按要求參與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全縣共有161個村、組民主理財小組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由村、組干部兼任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四是公款私存情況仍然存在。少數村由于過去欠有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貸款,不愿或不敢在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開設集體存款賬戶,因而將集體資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造成集體資金管理失控。三角鎮一村主任將集體資金263100從1999年3月至2009年1月期間,該村向9戶私人發放借貸款,到目前為止,經清理小組督促追收,累計至今尚有60000元未還,原村會計將計劃生育管理費、農稅、基本水費等集體資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義存入銀行,現已追收上繳,存入樂興村集體資金賬戶。
4、村干部違規經辦集體經濟業務。按照制度規定,村組集體的經濟收支業務只能由財務人員負責辦理,但少數村的支書或主任不放手,強行經手集體經濟業務。
三、整改措施
1、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乃至整個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今后要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農村財務各項制度。各鎮必須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使之盡快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2、強化審計監督,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搞好農村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和手段。因此,要把農村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針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監督。按照我縣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審計三分之一的村組,原則上三年內對所有的村組要輪流審計一遍。對審計中查出的一般經濟問題,要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共2頁,當前第1頁1
3、強化農村財務人員的素質教育。農村財務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術水平、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因此,在開展業務培訓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村組財務人員及鎮會計的財經紀律、思想素質教育,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
4、保持農村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嚴格按照農村財務規范管理的條件配備中心會計和村財務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確因工作需要調換的,必須經鎮農經部門審核、鎮人民政府批準,并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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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農村財務管理是農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和焦點,農村財務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影響農村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遷西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通過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村級財務公開等有效形式,使我縣農村的財務管理不斷加強和完善。但是,一些地方財務管理制度不落實,公開不規范,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還是比較突出。為此,我單位組織人員對全縣財務管理情況進行了一次調研,現就調研中發現問題及下一步如何規范和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提幾點建議:
1 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1 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
一是不執行資金代管制度。資金全部由村干部保管,自行管理,自行支配,坐收坐支,逃避農經站監管;非財務人員管理現金,村主要干部掌管現金,左手拿錢,右手拿條子,村財務變成了家財政;白條抵庫和庫存現金超額現象。二是賬務處理不及時。會計收支不按期報結,每年只報賬3、4次,收支交錯,對應關系不清,甚至長期滯留積壓,資金額度不明。三是賬簿設置不齊全。村集體未按規定設置“一賬五簿”,缺乏完善的村級現金日記賬,農戶與集體往來賬不健全,造成往來不清,鎮、村賬目無法銜接。四是選拔財會人員任人唯親。致使一些素質低下、不具備會計條件的人被選到會計崗位上來。
1.2 農村財務監督乏力
一是民主理財監督不到位。干部指定替代村民民主選舉產生的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形同虛設,不按審批權限開展財務審批活動,對違規超標開支放任自流。二是鄉鎮農經站監管乏力。村賬站審沒有落到實處,甚至有的農經站根本沒有認真審核原始票據,蓋章了事。三是縣級審計職能弱化。縣級農經機構多是事業機構,執法力度不夠。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缺乏力度,各級配合不協調,在處理違紀違法的案件中沒有按照原則辦事。
1.3 財務公開質量不高,公開不及時
一是重表面,輕實質。有的村表面的事項公開多,深層次的問題公開少。公開的內容不夠全,事后公開多,事前、事中公開少。二是重臨時應付,輕長期堅持。主要表現在:公開欄簡陋粗糙,書寫潦草,村務公開資料未裝訂成冊,立卷歸檔。三是重簡單公開,輕及時反饋。表現在:未建立村務公開信息反饋制度,未提取群眾反饋信息等。
1.4 農村財務人員素質不高
一是農村財務人員業務素質低。有的農村會計文化素質低,不懂農村會計業務,賬務處理不及時,程序手續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處理,如何按程序辦理。二是農村會計隊伍不穩。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財務人員也跟著換屆,出現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致使部分財會人員中“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思想十分嚴重,工作上依附權勢,不能按照規定對農村財務實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2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基石。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某種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從一下幾個方面著手:
2.1 建立健全農村財務規章制度
2.1.1 完善各項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等。規范農村年度財務預決算制度,村干部工資報酬管理制度等等,通過這些制度來規范農村財務管理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
2.1.2 規范村級財務工作,統一會計科目、會計憑證、賬簿、記賬方法、會計報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避免赤字預算,嚴禁無票據或白條收付款,各項資金嚴格按規定用途支出,違規收支不予入賬,做到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五相符。
2.1.3 加大制度落實情況檢查力度。農村財務管理在執行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堅持收支兩條線,實行先收后支,杜絕以收抵支、差額報賬、坐支現金等現象。
2.2 建立穩定的、具備較高業務素質的農村財務會計隊伍
2.2.1 加強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財會人員專業素質。舉辦業務培訓班、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方式是提高財會人員素質的重要途徑。
2.2.2 實行農村會計考聘制。鄉鎮政府應將村級財會人員的考核錄用,改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級財務報賬員,經培訓考核,擇優錄取,按照異地任職制,委派到各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要求,統一工資報酬渠道等。
2.2.3 實行“多只筆”簽字制度。將“財權”進行適當分解,由一人掌握變為多人交叉掌握,正式發票或收據至少要由兩名村干部簽字,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
2.3 堅持民主理財,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強化村級財務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2.3.1各村成立民主理財組織。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村民主理財小組由5-7人組成,由村民推選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威信較高,并具備一定財會知識的人員擔任。
2.3.2 規范公開內容。公開內容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進行。凡是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財務活動事項,要細化公開內容,做到公開時間及時、形式多樣、程序嚴格,對收支情況既要逐項公開,條理清楚,又要逐筆公布明細賬目,嚴禁以項目公開代替明細公開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開。
2.3.3 強化民主理財小組監督作用。村民主理財小組要定期對本村所發生的財務收支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對于不合理或未經審核的票據一律拒收拒付,堅決不予報銷。一是事前監督。參與制定財務計劃,制定財務預算方案,集體資產處理等重大經濟活動和經濟合同訂立等。二是事中監督。監督財務計劃執行的情況,經濟活動運行情況,財務賬目記載真實合法情況等。三是事后監督。監督財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和全面性,監督財務計劃和經濟活動履行情況,協助經管部門開展財務審計等。
2.3.4 落實問詢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村民的質疑和質詢,由村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受理,對涉及村集體的由理財小組答復,涉及個人的要求當事人做出解釋。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未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以集體名義借貸、以集體資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以及變更與處置村集體的土地、設施等均為無效,村民有權拒絕,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