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縣改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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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省管縣;財政改革;行政改革
一.“省管縣”改革的概況
1.“省管縣”改革概述
我國目前的財政級次有中央、省、市、縣、鄉五層,存在著政府機構臃腫、行政效率低下,事權財權劃分不清晰等問題。如今“小政府大社會”的觀念已成為共識,合并行政機構、減小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也是我國近十年行政改革努力的方向。為此,推進“鄉財縣管”和“強縣擴權”改革,最終構建中央、省、市縣三級政府體制的總體改革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省管縣”改革作為解決政府級次過多的重要途徑備受矚目,且近十年已在部分地區實現突破性進展。比如浙江省和海南省,浙江省的改革偏重財政方面的省管縣,而海南省的改革則偏重行政方面的省管縣。上述兩省已成為全國各試點省份效仿和學習的對象。湖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河南省、江西省、安徽省、遼寧省等也在省內部分地區進行試點。
2.“省管縣”改革的必要性
(1)完善分稅制的需要
分稅制改革的目標是按稅種劃分政府間收入來源。比如,在分稅制實施得比較成功的美國,三級政府的財源分配的概況是:個人所得稅、工薪稅和社會保障稅歸聯邦;銷售稅和公司所得稅歸州;財產稅歸地方。這樣的劃分符合各稅種的具體特點,也符合分稅分級財政的內在要求。而我國目前有五級政府,19個稅種,19個稅種要在五級政府之間合理劃分很困難,這使得我國只能走大共享收入的道路,然而一味地擴大共享部分又會反過來影響分稅分級財政基本框架的穩定。并且,現行分稅制只是基本理清中央與地方二者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其進一步完善的方向是明確省以下的收入分配模式,而省以下財政級次冗雜是完善分稅制的重大阻礙。所以,減少政府級次成為進一步完善分稅制的突破口。
(2)解決縣鄉財政風險的需要
一方面,目前的分稅制只解決了中央和地方兩者收入分配的問題,省以下的各級政府則仿照中央和地方在分配收入時“中央拿大頭地方拿小頭”的方式實行“倒軋帳”,層層向上集中,而基本事權卻有所下放。針對一定的財政收入,在中央、省、市三級政府層層集中下,縣鄉政府勢必面臨一定程度的財政風險。另一方面,針對基層財政困難,國家有配套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然而由于省以下財力事權的劃分不夠清晰,使得中央劃撥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在向下轉移的過程中,每經過一級政府必然引發一定程度的流失,形成漏斗效應,造成基層政府不能如數拿到應得的資金。因此,減少財政級次也是理順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關系、解決縣鄉財政風險的必然要求。
二.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1.缺少統一部署
國家只在“十一五”規劃提出,“理順省級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省級直接對縣的管理體制”,沒有進行統一部署。所以,現在全國進行試點的省份進展參差不齊。浙江省是其中最早實行擴權強縣改革的,也是實施的最好的,現如今已經基本實現省管縣模式,取消市一級行政級次。而有些省份進展就比較緩慢,對于原本已經列入計劃的“直管縣”卻因各種原因遲遲不能放權。
2.難以實現行政上的直管
很多試點只是實現了財政上的省直管,沒有實現行政上的省直管。嚴格來講,這樣的改革是不徹底的,因為如果只是實現財政上的省直管而行政上依然是由市管,縣級政府會面臨“兩個婆婆”的局面。行政上的市管縣意味著縣級領導的任命權是由市級政府支配,縣級政府在和省級政府交流溝通時,不可能不去考慮市級政府的需求,當遇到省級政府目標與市政府意愿有沖突時,還要面臨對兩者的權衡。這勢必影響行政效率,也不能從根本上達到增強縣級政府自的目的,也不能實現縣級政府和市級政府的平等地位。 調研顯示,河南省的大部分縣在財政上已經實現省直管,很多縣表示年終決算基本都可以直接到省里去結算,但在行政上還是由市來管理。由于縣級領導的“烏紗帽”在市領導手中,所以縣政府的一些決策必須要在一定程度上顧及市政府的要求。 --!>
3.來自市級政府的阻力大
“省管縣”改革涉及到對市級行政機構既得利益的調整,引發市級政府的阻力,這也是改革進展緩慢的一個原因。一些市級政府盡可能拖延改革步伐,并逐漸調整相關利益分配。例如,河南省某市近兩年將原本屬于該市所轄某縣的油田劃入該市管轄區域,將對財政收入貢獻較大的企業或地區向市區管轄范圍集中。也有地級市不愿意放棄審批、干部管理、人事任命這些權限,引發維護既得利益與利益重新分配之間的沖突,出現為維護原有利益格局而阻礙推進改革的現象。同時,由于實行省直管縣后,地級市就不再管理原有的縣級行政機構,由省直接管理,必然會出現一些多余的機構和人員,包括各個層次的領導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員,很多地市級官員會擔心省直管縣以后他們的去留。
三.進一步推進改革的思考
針對改革出現的以上問題,筆者有如下思考:
首先,國家針對改革需要做一個大致的部署,不必要規定統一的模式、統一的時間,國家需要做的是根據現行實施較好的范例總結出一些經驗和指導性的建議,提供大概的步驟和實施方案,并加大宣傳,同時配合以適當的強制力,才能不至于讓改革在阻力中停滯不前。地方可以在提供的有彈性的規劃中發揮自身自主性,因地制宜地解決相關問題。
其次,解決好改革中出現的各方面阻力,實現行政體制和財政體制改革聯動。這部分工作的重點是處理好市與縣間的關系。一方面要合理分配二者的既得利益,可適當設置過渡期,以便減小來自市級政府的阻力;另一方面,要重新界定二者的事權,形成與財力相匹配的事權,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小市級政府阻力,因為改革后市級財政的財權和財力必然減少,如果其事權也相應減少,就不會造成市級財政失衡。同時,逐步實行行政上的省直管模式,縣級領導直接由省委直接任命,縣級中層干部由縣級自主任命,市級僅享有參謀建議權。對于該方面來自市級政府的阻力需要省委出面協調,以便改革可以順利推進。(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 省直管縣 財政 改革
改革開放初期,為解決當時行政體制與經濟發展要求不相適應而建立的“省一市一縣”的三級行政區劃;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市管縣”體制的缺陷逐漸顯現,出現了“小馬拉大車”、“市刮縣”等不適應經濟發展的問題。為了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和城鄉統籌發展,為了減少行政層級和提高行政效能,中央提出“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任務。
改革內容為“三項不變,五項到縣”,即市縣既得利益、市對縣的支持、債權債務不變。五項到縣改革內容主要包括:收支劃分、轉移支付、財政預決算、資金往來、財政結算。
1. 貴州省推行省直管縣體制的可行性分析
1.1貴州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2011年全省生產總值5701.84億元,比上年增長15.0%。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726.22億元,增長1.2%;第二產業增加值2334.02億元,增長20.7%;第三產業增加值2641.60億元,增長14.2%。我省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日益凸顯,政府不再是配置市場資源的主體,需要從競爭性的市場領域退出,不再承擔“運動員”和“裁判員”的雙重角色,轉而將其主要職能集中在提供市場信息、制定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等公共服務的層面。
1.2貴州交通網的日益完善
我省交通通訊等公共基礎設施有了極大的改善。鐵路方面以貴陽為中心,黔桂鐵路、川黔鐵路、貴昆鐵路、湘黔鐵路四條鐵路干線貫穿貴州,營運里程達1400多公里。另外,很多快速鐵路都將經過貴州,不僅使貴州的經濟將更上一個臺階,同時貴陽也將躍升為國家級的交通樞紐。公路通車里程從11.3萬公里增加到15.8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從678公里增加到2023公里。省內河航道里程33600多公里,航運量300多萬噸。民用航空已然開通,貴陽龍洞堡大型機場在1997年建成通航,二期擴建將于2012年底完工。便捷的交通大大地縮短了省與縣在時間、空間和心理上的距離,為我國政府行政層級的減少提供了良好的服務基礎。
1.3電子政務的迅速發展
在貴州,聯接黨政機關各級各部門的電子政務內網網絡平臺以初具規模;同時,以省政府辦公廳為中心節點,以電子郵件系統(電話撥號)為傳輸樞紐連接全省9市、州、地,90%政府部門政務信息傳輸網絡也形成。另外,電子政務外網以建設,電子政務在我省得到廣泛應用。在積極建立電子政務的同時我省注重信息規劃和安全措施的建設,建立了網絡化的防病毒系統、入侵檢測系統、安全審計系統等。電子政務的發展為我省建立省直管縣提供了管理基礎,為我省省管縣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更直接地掌握和管理縣域各類問題提供了可能性。
2. 貴州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難點問題
2.1行政管理體制與財政管理體制相沖突
實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后,我省的行政管理體制仍是采取省管市,市管縣,但財政管理體制則是省直接管理縣。市級失去了對縣級財政管理權,由于缺乏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配套跟進,市級仍然履行對縣級的行政管理權。這就造成了事權與財權的不對稱,影響了現有的行政管理方式、權限和格局,給市縣政府之間帶來一定摩擦。實行財政“省直管縣”后,市級的財權架空,無疑會影響到行政管理權的實施。省、市、縣三級政府運行方式、工作方法、規章制度等還不能完全適應新的管理體制。我省實行省直管縣,大都是在財政上“省直管縣”,而在行政關系依然是市管縣,市縣財政平行對省級財政,除部分事權直接下放到縣以外,其他的人事管理權或絕大部分事權仍實行省管市、市管縣體制。出現人權、財權、事權管理不一致,使市、縣各級政府產生摩擦。
2.2橫向協作問題
從短期看,由于市管縣形成的地級市與縣長期存在的領導與被領導、協商合作與競爭發展等關系。從長期看,由于市管縣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傳統,逐步形成了特定的地理、風俗、族群等區域。如:黔東南州、黔南州及銅仁地區——圍繞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開發,加快發展特色食品、民族藥業、林紙一體化、特色農產品加工等綠色產業和水電、特色礦產資源加工,省管縣以后,該地區地級政府是否繼續支持這些民族企業發展以及省級財政撥款是否到位,都將影響甚至改變其的發展。
2.3省對縣的“鞭長莫及”和縣級政府可能出現的“山高皇帝遠”的難題
我省省直管縣后管理的轄區將由9個地級行政區增加到13個市轄區、7個縣級市、56個縣、11個自治縣、1個特區,80多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這樣便導致了我省級管理范圍擴大,管理半徑延長,導致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產生,給我省省級財政增加一定的壓力和難度。
2.4管理機構和人員問題
盡管省直管縣改革并不取消地級市,省還要設立相應機構管理縣,縣擴權后必然也要增設部門,在機構、人員及職位配置上都存在比較大的改革動力,但全省省直管縣改革涉及眾多個地級市,每一個地級市改革又牽涉到很多的干部, 如此多的干部安置特別級別高的干部的安置,還有眾多機構和職位的處理,影響之大可想而知絕不容小視。省直管縣改革不僅保留地級市大多數機構和人員,又要增設省級管理機構、人員和職位,還要擴大縣級權力,將造成機構、人員膨脹和人民群眾財政負擔。
2.5“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其它體制之間的矛盾問題
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個矛盾是“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和經濟管理體制之間的矛盾。另一個矛盾是財政體制與行政管理體制之間的矛盾。以上兩個方面的矛盾將導致市縣談判勢力的不對等,最終可能出現各種各樣的“市卡縣”現象,改革的效率將大打折扣。第三個方面的矛盾是“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民族區域自治法》之間的矛盾。由于實施“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所依據的法律層次低于《民族區域自治法》,而《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自治州的權限又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的要求有一定的沖突,現階段“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對此采取了回避的辦法,即民族地區暫不實行改革,維持原來的“市管縣”財政體制,但這又會帶來兩套管理體制并行的新矛盾。
3. 改革難點的政策建議
3.1明確劃分省和市、縣的事權
首先,要建立與事權相對應的財政體制,以事權確定財權。在財政上實行省直管縣,要求合理界定省級政府與縣級政府的事權,因為,只有把事權劃分清楚了,才能調整和規范省與 縣的收支關系,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其次,穩步推進轉移支付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建設,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完善過渡期轉移支付辦法,從根本上解決基層財政困難問題。最后,要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因素,對市級財政管理采取適當的靈活政策。市對縣幫扶能力強的地方,市級事權可適當擴大;對改革過程中市級財政收 入受到較大影響的地方,省級財政可以酌情予以一定補助。
3.2要注意調動市、縣兩個層面的積極性
在推行省管縣財政體制過程中,特別是在財政體制與行政體制的矛盾未得到有效解決之前,應注重調動和發揮地級市和縣(市)的積極性,既不影響中心城市與地級市的發展建 (下轉第211頁)
(上接第207頁)
設,又使縣域經濟 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邁新臺階。在改革過程中,不但要注意協調“省直管縣”體制中縣(市)同原上級市之間在利益關系、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協調,減小體制變動兩級財政和行政的負面影響,還要防止縣鄉政府短期逐利行為,避免改革試點出現一放就亂的情形。
3.3建立橫向協作機制
在縣級之間、地級市與縣級之間建立起上下統一、橫向協作的工作運行機制,以確保地方經濟、產業、城鎮建設等發展。我們要從體制上打破行政壁壘和各自為政的局面,下決心消除限制行政區域之間要素自由流動的制度性根源。要按照區域經濟和產業發展、城鎮建設的要求,建立健全縣級之間、地級市與縣級之間橫向協作機構,明確權責,加大經費、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確保其在區域經濟和產業發展、城鎮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要積極創建橫向協調發展綜合試驗區,加強縣級之間、地級市與縣級之問的橫向協作,形成試驗區與輻射區區域互動、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良好格局。同時通過立法明確培育區域問、產業間統一市場的各種鼓勵措施,引導資本、人力和技術資源在區域間、產業間合理流動,防止區域經濟和產業統籌發展中的短期行為,力戒區域間、產業間爭奪資源、資源重復配置、重復建設、競爭盲目無序等行為,使區域經濟和產業合作在法律制度安排的引導下有效地推進。
3.4精兵簡政,解決機構和人員問題
要把省直管縣改革與轉變政府職能結合起來,壓縮、合并和取消有關領導機構和事業單位,減少機關行政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充實基層,改變高層人才過多、基層人才過少,高層和底層人才嚴重不對稱的現象,確保各級政府全面履行好自己的職能。要將編余干部分流,或送到黨校和行政學院儲備與學習,或鼓勵他們積極投身到市場經濟大潮中,推動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值得一提的是,無論將來是否劃小省區,都應以采取上述措施、精兵簡政為前提。
3.5破解“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其它體制之間的矛盾
破解“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經濟管理體制之間的矛盾:破解這一矛盾需要讓“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經濟管理體制相吻合,也就是說需要經濟管理體制作相應調整,也要實行“省直管縣”,特別是在土地、項目審批等權限上做到市縣平等,對于跨區域的項目則由省級政府協調即可否則就不可能杜絕市縣掣肘情況的出現; 破解“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行政管理體制之間的矛盾:破解這一矛盾需要讓“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行政管理體制相吻合,也就是說行政管理體制也要實行“省直管縣”,市縣政府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將消失,取而代之的政府層級則是市縣平行的《憲法》架構;破解“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與《民族區域自治法》之間的矛盾:雖然說推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依據的法律層次低于《民族區域自治法》,現階段的“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對此采取了回避態度,但是民族地區的自治縣的選擇權也因此被剝奪。我們建議,不妨采取民族區域自治縣人大投票等方式由其自行決定是實行“省直管縣”還是實行“市直管縣”財政體制,然后再尊重其選擇即可。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一旦理順了相關法律關系,“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必然會最終擴大到絕大部分民族區域。
(貴州省教育廳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自籌經費項目,項目編號:10ZC0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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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縣域公共產品供給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28-0122-02
1 “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優點及其存在的問題
“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是指:省、市、縣行政管理關系由“省―市―縣”三級管理轉變為“省―市、省―縣”二級管理。我國推進“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是為了減少行政管理層次,增強省級調控能力;是為了擴權,強縣(市),使中央和省對縣(市)財政的一些扶持政策和補助資金等能及時落到實處,真正做大縣(市)一級。“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加大了省級財政對縣級財政的支持力度,有利于縣域經濟的發展,有利于增加對欠發達縣(市)轉移支付的力度。不可否認,“縣財省管”成為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但面對改革,我們不僅要看其成效,更要警惕其中存在的問題,從而進行改革,更有效地促進“省直管縣”改革。
1.1 與現行行政管理體制的矛盾
實行財政“省直管縣”后,將市級的財權架空,無疑會影響到行政管理權的實施。省、市、縣三級政府運行方式、工作方法、規章制度等還不能完全適應新的管理體制。在已進行“省直管縣”改革或試點的省份,大都是在財政上“省直管縣”,而在行政關系依然是市管縣,市縣財政平行對省級財政,除部分事權直接下放到縣以外,其他的人事管理權或絕大部分事權仍實行“省管市、市管縣體制。出現人權、財權、事權管理不一致,產生了一些摩擦。
1.2 市對改革縣的支持力度減弱
一些地方在地級市權力下放后將市級財政的財力更多地投向市區,幫扶縣(市)發展的積極性有所降低,項目要求的配套資金遲遲不能到位或劃撥給了另外地方,一些地級市不愿意再承擔配套責任。
1.3 管理幅度擴大,給省級財政增加了壓力
“省直管縣”后,省管理幅度的擴大,給省級財政增加了壓力,在管理中仍然存在著鞭長莫及的問題。加之有的省內縣域經濟不發達,縣級財政困難比較普遍,并且情況各異,省財政能否及時、準確掌握各縣市財政的實際情況并迅速作出反應,可能不如“市管縣”來得及時和準確。同時,省級財政的政令傳達成本也明顯增加。
2 “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對縣域公共產品供給的影響分析
2.1 縣級財政自擴大后,縣域內無序開發、重復建設
“省直管縣”后,市一級的財政管理環節減少了,客觀上削弱了市對縣的監督和約束力度,縣級權力的擴張和自的增加,可能會使某些縣搞“政績和形象工程”,僅從自身角度和短期利益出發,制定一些不切實際的政策措施,采取盲目建設、無序開發等短期行為,造成一系列的不平衡,違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另外,我們知道,地方經濟的發展很大程度上是由財政稅收在各級政府的分擔程度決定的。一般來說,下級政府的財稅權力越大,地方發展經濟的內在激勵效應越大,但也容易形成地方稅收競爭的過度激烈。
2.2 “省直管縣”并不一定能解決縣財政困難
縣財政困難是取消農業稅后、縣鄉財政收入驟然減少而導致的一種相對“收不抵支”的財政現象。“市管縣”本身并非縣鄉財政困難形成的根本原因,“省直管縣”只能是減少財政層級,提高財政資金往來的速度,有助于中央政府財政政策的落實,本身并不能在收入、支出以及預算上發揮明顯的作用,對于從根本上解決縣鄉財政困難的貢獻十分微弱。
2.3 “省直管縣”無益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省直管縣”對于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作用相當有限,只能有助于解決省內(縱向)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對于省際、市際、縣際等橫向均等化無法發揮作用。“省直管縣”確實改變了原有的資源分配格局,但是這種改進是相悖于均等化方向的。在資源總量有限的情況下,直管縣獲得的資源越多,意味著非直管縣所獲得的資源就越少。就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問題而言,這些直管縣本身的經濟實力就強,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能力相對較強,因此政府的轉移支付、項目安排等更應該向更不發達的“非直管縣”傾斜,目前的這些做法只能使得“直管縣”的基本公共服務的改進程度更大,“非直管縣”的基本公共服務變得更差,二者之間的差距更大,基本公共服務更加趨向于非均等化的方向發展。
2.4 權責不對等導致公共產品“公地悲劇”依然存在
推行“縣財省管”以來,地方政府的財政自由權擴大,但是事權卻并未得到同步下放。財權事權的不協調,使得縣級政府在行政行為上受到重重約束,財權事權的剝離導致“有錢的沒事做,要做事的沒錢”,對公共產品的分配無法根據現實需求進行最終分配。而對公共產品的使用更是缺乏一個合理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機制。根據財權與事權相結合的原則,在實行省管縣的財政體制后,市級政府集中縣財力的權力喪失,相應地,市級政府對縣級政府的支出責任也將隨之弱化。因此,涉及跨縣的抗旱抗澇、衛生防疫、科技推廣、農田水利建設、環境保護等支出責任難以落實到位,從而引發政府公共服務供給缺位和區域性公共品供給短缺問題。
3 “省直管縣”財政體制下改善縣域公共產品供給的對策探析
3.1 推動相應的行政體制改革
與財政改革同軌進行的應該是行政體制改革,這是解決縣域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困境的制度前提。建立與財權下放相匹配的行政管理權使地方政府財政支出更加符合當地實際,能更好地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不易造成資源浪費的保障性前提。通過行政改革,實現規則體系的變化,加強規則體系的理性化和系統性,消除體系中相矛盾和沖突的方面,使規則建立在統一價值原則之上,從政府的絕對支配、全面干預轉變成宏觀引導并逐步引進市場調節。
3.2 公共產品供給主體應實現多樣性
一般而言,社會公共產品的供給有三大主體,即政府、企業、非營利性組織等民間組織。目前縣域公共產品供給主體主要是政府,在以GDP為首要目的的環境下,各級政府考核多注重經濟發展指標,而對縣域公共產品較少關注,最終導致縣域公共產品供給的“政府失靈”。企業加入到公共產品供給活動中來,將公共產品的提供與生產相分離,將一些公共產品轉移給私營部門生產,政府作為聰明的購買者設定標準并選擇相應產家。在競爭和壓力下必然促成公共產品成本的減少和效率的提高。同時,非營利性民間組織應該成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更加活躍的主體。非營利性質是獲得民間群眾信任的基礎,其更好地了解民眾對公共產品的需求情況,并能根據實際需求進行針對性的提供或是改善。
3.3 探索公共產品民主供給模式
根據公共選擇理論和有限理性人假設,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并不是一個超脫于自身利益至上的大公無私的神靈,他們也有自利性。倘若這種公共權力不受制約,對公共產品的供給就會背離“公共性”而轉為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牟取私利的工具。而民主是人民將一部分公共權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運用規范和約束保障政府的公共權力始終運行在人民意志的軌道上。因此除了法制和道德等約束公共權力的力量,民主同樣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制約力量。人民作為公共產品真正的主人擁有更多的權力自主表達對公共產品的種類、數量、質量以及供給的優先次序等問題的看法和意愿,這樣就使得公共產品供給趨于更公平。這種兼顧了公平與效率的公共產品供給模式對解決公共產品供給困境是一個值得探索的途徑。
3.4 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加快地方稅制建設
我國政府必須采取措施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構建透明有效的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對于財政資金的濫用與浪費建立領導問責制度,在“省直管縣”財政體制下通過完善財政轉移支付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同時,省級政府應賦予縣市級政府完全支配本級主體稅種收入的權利,鼓勵地方政府培育稅源,以經濟的發展帶動自身財政收入的增長,通過加快地方稅制建設,增強縣市級地方政府的財政自我供給能力,減少“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給省級政府帶來的財政壓力,提高省級政府扶持省內落后地區經濟發展的能力,充分發揮“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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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 縣域 市管縣 省直管縣 體制改革
縣域經濟是以縣(市)級行政區劃規定的范圍為管理對象,以發展本地經濟為宗旨的經濟,是具有區域性、層次性、開放性特點的經濟系統,是一個功能相對完備和健全的經濟單元,是一個縣(市)范圍內的經濟的總和,是區域經濟的概念之一。縣域經濟的一個基本特點,就是其經濟活動內容的廣泛性、綜合性和豐富性。縣域經濟是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紐帶、農村為腹地的區域經濟,具有一定的相對獨立性和能動性,是功能較為完整的綜合性經濟體系。黨的十六大首次把“壯大縣域經濟”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鮮明地提了出來,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強調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縣域經濟的發展空間廣闊,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可以說是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的需要,是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的必然選擇,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由之路。縣級經濟對國家政治的穩定、政權的鞏固、經濟的發展、小康的進程等都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
一、市管縣體制的由來與存在的問題
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實行地改市、市管縣體制。這種管理體制是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延續而來,強調中心城市對省級行政的產物。市管縣出現的直接原因是為了保證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任務的落實。另外,由于當時農村以農業為主,交通和通訊不發達、行政輻射的面積有限,需要中心城市對縣、鄉進行面對面的指導和管理。從歷史觀點和中國國情分析,市管縣體制有其有利一面,特別表現在某些市管縣政府與市場力量等合力推動了中心城市的經濟發展,并解決了一地兩府的矛盾。但對城鄉分治的二元經濟格局的轉變、城鄉資源的整合和城鄉社會協調發展卻帶來了一定的負面效應。嚴格地說,市管縣的地級市政府是城市政府,它憑借政治資源優勢弱化了縣(市)政府公共權力,并沿用傳統的城市剝奪農村的方式維持農村依附城市的制度安排,進一步固化了城鄉兩種不同的社會發展模式。這種體制還人為地強化了中心城市對縣(市)域經濟的行政干預和人財物資源的索取,形成了城市與農村的不合理的競爭態勢,使市縣(市)關系緊張,與開放的市場經濟背道而馳。同時,這種體制不僅增加了行政層次,拉長了行政距離,助長了、等級觀念等不良作風,更為嚴重的是廣大農民的民生之事得不到解決,人民群眾不滿意。長期以來,多數市管縣的城市政府把經濟建設強調到惟一的程度,把經濟增長、投資增長作為硬指標硬任務,并作為官員、干部政績考核的主要標準。一般而言,城市的經濟增長決定某一區域的經濟增長。城市與農村相比,農村除了擁有豐富的勞動力資源外,幾乎沒有其他可以用來創造收入的資本,而城市相對集聚了一切資源優勢,增加投入且能在短期內形成國民收入,進而直接影響官員政績。因此,市管縣城市政府一般有很強烈的重城市、輕農村,重經濟建設、輕社會發展的偏向。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官員任期制和干部年輕化的年齡約束,助長了政績短期行為,更進一步強化了市管縣體制下的城鄉分治傾向。在這種政績行為誘導下,市管縣的城市政府統籌城鄉發展有很大的難度。
二、省直管縣的改革與縣域經濟發展
從全國百強縣發展來看,這些百強縣的發展有著內外的各種因素,分析這些因素對我們發展縣域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些百強縣發展的經驗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突破傳統市管縣體制
2002年浙江入選中國百強縣有26個,列全國之首,比第二位的江蘇多9個。浙江之所以有這樣的成績,與浙江“省管縣”的財政體制有關。從1994年以來,浙江實行省直管地同時直管縣的模式,即“市縣分治”,市只管區。地區一級財政只對省財政有結算關系,而且其預算內財政收入僅限于地級政府所在市,而與行政轄區內的縣(市)沒有對應的財政結算關系。預算內的財政結算,縣(市)財政與省財政直接結算,對地級市沒有上繳任務。少了地級市這一中間層級,避免了“市刮縣”的現象,調動了縣級黨政干部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二是浙江給縣(市)擴權。浙江省在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的基礎上,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則,除人事權外,把省、市兩級政府經濟管理權限的所有權都下放給縣。權限下放,打破了計劃經濟時代很多經濟權限按行政層次劃分的束縛,有利于政策、制度執行的規范化,有利于優化投資軟環境,促進了政府轉變職能。2002年8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一舉打破以往上級向下級“放權”采取的逐級讓權的傳統做法,省級政府行政部門繞開市級政府行政部門直接“放權”。全省共有17個經濟強縣(市)同時受到“擴權”的惠澤。“擴權”的范圍包括12大類、313項具體的審批權限,幾乎囊括了省市兩級政府經濟管理權限的所有方面,涉及計劃、經貿、外經貿、國土資源、交通、建設等10多個政府部門。縣里在經濟管理權限上幾乎和行政上級地級市“平起平坐”了。
2.深入實施工業立縣戰略,壯大縣域經濟實力
工業化是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是縣域經濟發展的第一推動力。從本質上講,縣域經濟發展的過程就是工業化的過程,就是從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向現代經濟社會結構轉換的過程。全國百強縣強在哪?一個共同的特征是工業相對發達。工業立縣、工業強縣戰略,堅持抓項目建設,加快了縣域經濟規模擴張,大大增強了縣域經濟實力。許多經濟強縣的經驗表明,工業發展快,縣域經濟才能發展快;工業強特別是骨干企業強,縣域經濟實力就強。縣域經濟發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工業強縣,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能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培植優勢支柱產業和名牌產品。從全國看,縣域經濟就是特色經濟,縣域經濟的實力來自特色所產生的競爭力。廣東把發展壯大園區經濟是提高縣域工業聚集水平、培育新的增長點,實現集約發展的有效途徑。縣域工業發展一定進園區,不走“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污染老路。以資源引項目,以項目引資金,以存量引增量,采取園區招商、規劃招商、重點項目招商、產業招商等方式,把鄉鎮企業、外來企業集聚到園區,保護環境,延長產業鏈,形成聚集型園區經濟,推動形成簇群經濟和塊狀經濟。要求發展園區經濟一定要立足當地資源稟賦和地理條件確定園區的功能定位,選準位置,搞好規劃,正確招商引資,做到邊建園區、邊招商、邊發展,開發一片,建成一片,投產一片,見效一片,滾動式發展,防止盲目圈地,浪費資源。
3.縣域經濟的產業發展要從多樣化轉向特色化,使區域特色塊狀經濟成為縣域經濟增長的支柱
尋找市場,按市場需要生產,多樣化的產業和產品結構,是20世紀80年代浙江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起步階段的特色。20世紀90年代以來,浙江把小城鎮建設與專業市場、鄉鎮工業園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專業化分工、社會化協作的企業群和特色產業集聚區,有效地促進了縣域產業從多樣化轉為特色化。特色塊狀經濟的發展,孕育了相應的專業市場,達到了貿工一體化發展,以工興貿、以場興塊,推進了二次創業的良好局面。像蕭山、諸暨一樣,浙江的紹興、鄞州、慈溪、義烏等縣市均有較好的特色塊狀經濟。各地具有特色的塊狀經濟的發展增加了農村居民的收入,加快了農村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步伐,增強了縣域經濟的綜合實力,極大地促進了浙江縣域經濟的高速發展。
4.堅持對外開放,借助外力求發展
縣域內的資源是有限的。發展縣域經濟必須突破區域界限,在全省、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按市場經濟規律配置資源,面向國際統籌規劃,科學決策。加強與縣外地區的經濟聯合與協作,才能加快了各種生產要素在縣域內的集聚,促進縣域經濟超常規、跨越式發展。利用外資和吸引外資企業,拓寬自己的市場,離不開政府營造有利于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有序競爭的環境。世界500強有11家公司到順德投資;有16家企業落戶江蘇太倉市。臺灣十大筆記本電腦生產廠商已有6家落戶江蘇昆山,筆記本電腦出貨量已占全球的四分之一。為此,我省一些縣(市)要盡快走出政府建設資金不足――對市場主體規費過重――市場主體設立減少――政府建設資金來源更少的惡性怪圈,不斷改善經濟環境,加速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提高對外開放度。通過招商引資,可以加快本地資源、資產與外地資金、技術、人才的有機融合,帶動縣域經濟快速發展。
5.堅持突出發展民營經濟,不斷增強縣域經濟活力
民營經濟是縣域最具活力的增長點。實踐證明,哪個縣民營經濟發展快,那里的縣域經濟活力就強.經濟規模膨脹就快。浙江省溫州市在發展縣域經濟過程中,始終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壯大民營經濟上.目前該市民營企業已發展到5萬多家.其中注冊資本超億元的超過干家。去年民營經濟總量達976億元,占全市經濟總量的80%以上,民營經濟已成為溫州經濟的主體。只有把民營經濟放在經濟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大做強民營經濟,才能帶動帶活縣域經濟。把民營經濟培育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是壯大縣域經濟的重要基礎。民營經濟是集“民資、民智、民力”于一體的民本經濟,是充滿活力的經濟,是植富于民的經濟。浙江蕭山區1萬多家工業企業中,97%以上是民營企業;紹興縣工業結構以輕紡為主,企業結構以民營為主,工業銷售的85%來自民營企業。因此只有轉制搞活、放手發展、開放引進、發展壯大一批民營經濟,并使其在縣域經濟中發揮主導作用,才能推動縣域經濟的快步發展。
6.通過城鎮化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來實現
從1978年到1997年的20年中,浙江縣域經濟發展基本上是以農村工業化為主導。1998年,浙江針對城市化大大滯后于工業化的實際提出了加快實施城市化發展戰略,浙江縣域經濟發展進入了以城市化來提升工業化的發展新階段。縣域城市化建設突破了以建制鎮為重點的小城鎮建設時期的局限性,開始以縣城和中心鎮建設為重點,提高縣域城市化的水平。各地實施了一系列加快城市化進程的改革新舉措,確立經營城市的新理念,運用市場機制的新手段,培育多元化的投資新主體,縣域城市化建設取得了神奇的進展。如浙江的蒼南縣龍港鎮,當初為五個小漁村,建設發展到今天已成了集聚了23萬人口的經濟發達,功能完善,設施齊全,可持續發展的“中國農民第一城”。以縣城和中心鎮建設為重點,城鎮化提升了縣域經濟發展水平。形成層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城鎮體系。努力培育二、三產業,增強城鎮產業支撐。積極引導農村工業向小城鎮集中。強化城市經營理念,不斷提高城鎮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進一步完善勞務輸出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加強農村勞動力實用技能培訓,增強就業能力;規范勞務中介組織發展,建立通暢的勞務輸出渠道。完善戶籍管理、子女教育、社會保障等政策,維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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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體制 市管縣 省直管縣
財政體制是確定國家財權財力在各級政府間如何劃分的一種制度。1994年,我國進行了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基本確定了中央與省級單位之間的財政體制,但省以下財政體制過渡色彩仍十分濃厚,還處于不成熟的階段。在這樣的局勢下,省以下財政體制亟待改革,省直管縣財政體制由此被提上臺面,自提出以來,便受到了中央政府的肯定和各級各地區地方政府的狂熱追捧,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如火如荼的進行。但是,隨著改革的深入,各種新問題開始出現,矛盾逐漸凸現出來。于是,對于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社會上形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有的人認為,市管縣財政體制使我國財政體系陷入困境,因此,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必須馬不停蹄,全面推進,直接實現行政省直管縣的目標。我們稱之為“改革激進論”;有的人則認為,財政體制改革是一個敏感問題,是改革的“深入區”,并且,當前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只是在試點地區開展就出現問題,說明還不夠完善,所以應當暫緩執行,我們稱之為“改革緩行論”。顯然,這兩種認識都是很片面的,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是我國當前財政體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從市管縣到省直管縣有其特殊的規律存在,鑒于目前改革的大環境,我們應當從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在系統總結我國地方財政體制改革歷史經驗的基礎上,科學的分析我國為什么要進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又應當如何改革的問題。
一、我國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為什么要改革?
(一)省以下財政體制的現狀與弊端
按照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要求一級政府一級財政,五級政府必然要求五級財政與之相配套。權限繁雜,機構臃腫,導致財政管理效率低下。而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推進,市一級政府越來越明顯的開始處于一種比較尷尬的境地――宏觀經濟問題不夠管,微觀問題開始管不著,并且已經成為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障礙。具體表現在:
1.財政管理層級多,管理效率低下。
市管縣體制的設計,人為地制造出一個中間層級,使縣級與省級財政之間的一些具體工作,諸如項目申報、指標下達、資金調度、政策措施傳達等都必須有市一級從中中轉,直接影響了財政管理的效率。
2.事權與財權劃分不對稱,縣級財政困難。
各級政府的職責范圍(事權)不明晰,導致了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責任權限難以明確和細化。在財權方面,各級政府都強調自己本級政府的重要性,財力向上集中,最終必然是處于最基層的縣鄉支配較少的財力,但承擔著大量具體的責任,在這種的情況下,縣鄉財政注定會舉步維艱。
3.市縣職責不明確,財政職能不能有效發揮。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構建公共財政框架,市縣職責變得模糊和相互交叉。地市一級政府與縣級政府一樣都是直接面向居民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的基層政府,相應的財政職能具有相似性,設為上下兩級政府,使財政運行成本加大,職能無法準確發揮出來。
4.市管縣財政體制下城鄉利益分配失衡。
市管縣體制有著明顯的傾向性――主要為市服務。因此,市的發展往往以犧牲縣的整體財力為代價,從而加劇了城鄉二元結構的分化,使城鄉利益分配處于一種明顯的失衡狀態。
(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1.戰略性管理體制創新,有利于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加速縣域社會城市化進程。
在市管縣模式下,“市刮縣”、“漏斗效應”等現象使得縣級財政一直存在赤字。省直管縣實質上是對公共行政權力和社會資源的重新分配,從根本上促進縣域經濟的發展。“省管縣”的核心是“留利于縣”,省縣之間信息和資金的直達不僅杜絕了“截留”事件的發生,同時有利于省級財政宏觀考慮對縣級補助、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放權讓利,擴權強縣使縣域經濟的發展有了更為寬松的環境,可使縣集中財力發展各種事業,縣域經濟發展由“快走”變為“快跑”。
2. 發揮財政分配機制的導向作用,逐步規范轉移支付收入分配機制,實現城鄉利益均衡。
省直管縣之后,資金在途時間縮短,省級財政更加關注對縣補助資金的使用效果,在實現公共支出均等化的前提下,會傾向于將補助資金投向效率高的縣,在更高層次規劃全省發展全局,避免重復建設和無序競爭,在資金政策等方面有效配置資源。此外,縣與省對口部門之間的關系將因為業務聯系而隨之緊密起來,省管縣后,財政政策直達縣,避免了信息傳遞過程中的政策曲解和工作延誤;縣級政府的困難能夠及時準確地向省里匯報反映,以取得省級各部門的支持和重視,有利于緩解縣級財政困難,優化財政支出。
3.統一部署、穩妥推進,實現財政體制過渡到行政體制的實質性進展,快速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當前我國的政府五級架構式,是世界上政府層級最多的國家。這使得我國的行政管理支出遠遠高于其他各國,政府部門繁多導致的辦事效率低下,“官多為患”和“人浮于事”等現象,使“簡三成五”的行政體制改革成為一種必然趨勢。省直管縣后,減少了市級中間管理環節,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增強了省級調控能力。“省直管縣”、“鄉財縣管”等改革,對于提高政府辦事效率,減少行政層級以及減輕財政負擔具有重要意義。
二、推進我國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路徑探析:如何改革?
根據財政部2007年第78號文件《關于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指示――改革的主要內容就是要在政府間收支劃分、轉移支付、資金往來、預決算、年終結算等方面,實現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直接聯系。據此,我們認為,推進我國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應當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發揮中央宏觀調控能力,重新定位市和縣的功能,明確事權和財權的劃分,著實增加縣級財力。
通過明確各級政府的事權,解決政府行政設置中越基層的政府承擔越重的公共支出責任的困境。政府公共服務的提供應當遵守受益和效率的雙原則。凡是較低一級政府能夠行使的職能就盡量下放事權。因為基層政府具有信息優勢,能根據居民的偏好,高效提供公共服務。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以來,省以下財權劃分各地都不一致。總的來說,上一級政府始終處于強勢地位。要積極培育縣級政府的主體稅種,如房產稅。同時擴大共享稅的稅種范圍和分享比例,實行同源課稅、分率計征的方式,使得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都能穩定增長。
(二)建立縱向為主,縱橫交錯的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實現專項轉移支付均等化,保障縣級財政有效運行。
從長期來看,縣級財政困境的解決不僅要依賴于省級的轉移支付,同時需要從制度上著手。應逐步建立專項補助、稅收返還、體制補助等制度,并完善過渡期轉移支付計算方法,規范標準收支和財政補助系數的計算標準。短期內,建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從新增財政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直接用于對困難縣的專項補助,以保障縣級財政的正常運作。
(三)健全多級財政監督機制,構建抵御腐敗風險的監督體系,以緩解縣級財政困難。
省直管縣改革擴大了縣級政府財權。權力的擴張往往伴隨的是腐敗行為。監督和制約縣級政府財權,是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基本要求。具體來說,實行省對縣財政預算審查制度,從源頭上加強對縣級財政的監督;全面掌握縣級財政基本情況,指導縣財政管理與改革工作,促進縣級財政科學、合理安排預算;建立科學合理的省對縣考核指標體系,客觀評價縣級財政運行情況和努力程度;建立合理的省對縣激勵性財政機制,激發各地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內在動力。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為財政體制改革保駕護航。
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各省各地方的基本情況千差萬別,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采取一些相應的配套措施:
1. 改革行政管理體制,使財政體制趨于扁平化。
財政的省直管縣能否成功,需要相應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可以借鑒馬克斯?韋伯的“科層制理論”,在時機成熟的情況下推行“強縣擴權”,創新行政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合理定位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一些與市場發展相悖的權力必須從政府權力體系中消除。在此基礎之上,省對市縣同等對待,市縣平級,才有可能減少市管縣行政管理體制所帶來的弊病,避免市級政府通過財政之外的其他手段,給縣級政府施加壓力,影響省直管縣改革。
2.逐步調整行政區域,努力實現橫向財政均衡。
行政區域劃分涉及面更廣,也非常復雜,從穩步發展和漸進改革的角度來看,不宜大規模的調整。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擴大了省級政府的管理幅度和規模。為更有效管理縣級部門,應該在條件適當的情況下,進行行政區域的逐漸調整。通過縮減省的管轄范圍,縮減形成層級,使其管理的市縣適當,提高對所轄市縣的管理效率。
3. 明確“最優政府規模”,強化縣級政府公共服務職責。
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從社會需求的角度看,更迫切的意義在于通過擴權強化縣級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縣級政府作為基層政府,是公共服務的執行者和社會事務的具體管理者,應當把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務作為自己的主要職能,制定有效政策引導城市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要素向縣域流動,統籌配置各種資源,有效集中各項政策,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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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鎮是國民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團結、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基礎。廣東省區域發展極不平衡,縣鎮經濟發展、社會事務管理與行政設置不匹配、“小馬拉大車”問題突出。針對這些問題,廣東省將部分經濟社會管理權下放給縣和鎮,開展富縣強鎮、簡政強鎮事權改革。2009年11月9日,佛山市順德容桂街道、南海獅山鎮啟動簡政強鎮事權改革試點,成為全省改革的先頭部隊。2009年12月,廣東省正式出臺實施《關于富縣強鎮事權改革的指導意見》,部署佛山、東莞市等地大膽開展試點,加快推進縣鎮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2010年6月,廣東省印發《關于簡政強鎮事權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特大鎮可賦予縣級權限等,其中對佛山在建村綜合公共服務平臺、公務員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提出“要邁出更大步伐”的要求。2010年11月,廣東省印發《關于推廣順德經驗在全省部分縣(市、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從實際出發推廣順德區改革經驗,深化縣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并在全省25個縣(市、區)進行推廣。2011年5月5日,《廣東省縣鎮事權改革若干規定(試行)》正式公布,再次力推富縣強鎮、簡政強鎮事權改革。
近日出臺的《廣東省縣鎮事權改革若干規定(試行)》,將事權改革過程中上下級政府間的責權關系法定化,并對縣級政府的委托和對鎮級政府的賦權進行了明晰規定。這意味著廣東省富縣強鎮事權改革的法律銜接順利完成,事權改革從行政層面走向社會層面。
縣級政府可享市級權限
此次出臺的《規定》既是對此前簡權放權試驗精神的固化與延伸,也為縣鎮擴權掃清法律法規方面的障礙,還將以往分工不清晰的權限明晰化。
其中,第七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行使,但未具體明確分級管理權限的行政管理職權,除需由上級行政機關統一協調管理的事項外,由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省、地級以上市政府及其部門行使的行政管理職權,除需由上級行政機關統一協調管理的事項外,應當按照本規定依法調整由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使。這意味著,政府可以依據《規定》委托縣級政府行使原來需要由省、地級市來行使的權力。對于過去沒有執法權的鎮級政府,省、市政府亦可以依照《規定》對其進行賦予。
特大鎮可賦予縣級職權
《規定》第七條明確:經省政府認定的具備一定人口規模和經濟實力的特大鎮,可以依法賦予其政府行使縣級政府及其部門在經濟發展、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民生事業等方面的部分行政管理職權。文件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等,不得調整由鄉鎮政府行使。
條例中還明確了特大鎮的認定辦法,即按此前出臺的《關于簡政強鎮事權改革的指導意見》執行。這意味著,只要被省政府認定為特大鎮,將可獲得更多事權,但賦權的大小各地可以靈活把握,地方有很大的自由權,報省政府批準即可。
專業性事務可交給社會組織
此外,《規定》還對社區事務責權進行了調整。《規定》第十七條顯示:對涉及財務、審計、宣傳培訓、公益服務、資產評估、行業評比和機關后勤等專業性、技術性、事務性的工作,縣鎮政府可以通過委托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依法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對不屬于社區行政事務范疇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縣鎮政府應當交由社區管理。
對未按照規定行使行政管理職權的,《規定》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由本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特大鎮人民政府不依法行使職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省政府可以取消調整由其行使的行政管理職權。
5月27日,廣東省政府通過《廣東省第二批擴大縣級政府管理權限事項目錄》,依法將部分經濟社會管理權下放給縣級,擴權事項總計97項。至此,廣東的縣級政府將獲得更多、更寬的管理權限,探索建立更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行政體制。
相關鏈接
6月1日起,廣州市正式啟動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著眼后亞運時期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要求,下放64項事權。此次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推進管理重心下移,重點推動城市管理、經濟管理、社會管理三個方面的事權改革,具體在產業發展、規劃建設、國土房管、項目投資、城市管理、市場監管、民生事業等領域,進一步向區(縣級市)下放管理權限,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確保事權放得下、接得住、干得好。與此同時,還將加快市、區(縣級市)、街(鎮)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和磋商機制,建立完善行政審批監督制約機制等。另外,廣州市還將積極探索機關雇員管理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探索引進競爭激勵機制,建立體現公平原則的薪酬制度,努力解決事權下放后區(縣級市)職能部門人員不足的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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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計劃生育藥具管理是計劃生育工作重要環節,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和艱巨性。為了滿足廣大育齡群眾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使之能夠用上安全、有效、便捷的藥具,并促進藥具品種的更新和發展,必須進一步深化藥具工作改革,切實轉變思想觀念,不斷創新工作機制,以適應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發展需要。
【關鍵詞】計劃生育藥具 管理現狀 機制改革
本人就以自己工作經驗簡要談談基層藥具管理現狀及機制模式的改進:
一 計劃生育藥具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現狀 藥具宣傳教育不夠深入;培訓和隨訪不能完全到位;用藥具人數不斷增多特別是大量流動人口的出現;工作人員意識不強、服務技能偏低;從而使免費發放藥具得不到有效傳遞;群眾保健意識較差 。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存在著五個性既從管理上來說具有基礎性,從業務角度來說具有經常性,從工作難度來說具有技術性,從優質服務來說具有標志性,相對醫療衛生系統來說具有不可替代性宣傳科學避孕知識、落實適宜的避孕措施、預防性疾病、提高夫妻生活質量、樹立計生良好形象等。這些問題和現狀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我國是一個發展中人口大國,生產力尚不發達,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特別是農村,重男輕女的觀念根深蒂固,這既有傳統文化觀念的深遠影響,也有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
二 計劃生育藥具管理模式應加改進 藥具工作很重要,因此,藥具工作,從教育的深入、發放的方式、使用的方法、工作的宣傳等各方面,對我們計生藥具管理工作隊伍是一種強烈的挑戰。
1 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生育藥具管理機制: 新時代的計生工作,需積極探索計劃生育藥具管理新機制。首先,藥具工作管理者,應轉變思想,更新觀念;二是動員群眾,提高認識,讓群眾參與;三是適時制定適應于當地《計劃生育藥具管理與改革實施方案》,從而逐步建立藥具管理新機制。
2 深化藥具工作改革,建立藥具工作新機制 :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對人的管理;第二是對物的管理。對人的管理又包括兩個層面:一個層面是對我們工作人員的管理,另一個是對我們服務對象的管理。
3 規范業務管理: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在藥具調撥供應、發放管理、倉儲保管、計劃統計、質量監測等方面建立規范化服務體系。要增強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
4 新模式的挑戰:藥具發放工作應做到五個結合:一是與孕檢相結合,隨時發放藥具;二是與知情選擇相結合,在抓長效措施的基礎上讓育齡群眾結合自身的情況選擇適合自身特點的避孕方法;三是與最基層的管理相結合,隨著農村城市化的發展和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與服務已是當務之急;四是與村民小組相結合,送藥具上門,廣泛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充分發揮基層計生專干的作用,做好藥具發放的隨訪工作;五是與宣傳教育相結合,結合“三下鄉”、集中宣傳等活動發放藥具。在車站、商場等公共場所增設免費發放網點,以方便群眾,也可消除大部分人不好意思的心理障礙。
5 規范藥具管理,提高藥具使用效益:一要加大培訓力度。二要加大宣教力度,做宣傳工作一是必須要有一個積極的心態,否則宣傳工作做不好,有了積極的心態我們才能夠以點帶面,以小見大,窺一斑而見全貌,發揮其放大效應。二是要有積極的理念。宣傳工作,積極跟創新有異曲同工的特點,我們宣傳一定要想在前,趕在前,干在前。。四基層藥具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基層,把握群眾藥具需求動向,以需求定計劃。
6 提高基層隊伍素質。一是實行人才選聘機制,調動優秀配備強有力的藥具干部隊伍;二是加強隊伍培訓,要對藥具管理人員以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操作技能等為主要內容進行集中培訓。通過采取多層次不同形式的業務培訓,提高藥具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促進工作學習飛躍發展。
7 加強隨訪,跟蹤服務:為充分發揮避孕藥具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服務效能,在做好流通過程中質量監測的同時,扎實做好計劃生育藥具的跟蹤服務工作:一是建立藥具使用隨訪制度,對每個使用藥具的育齡群眾都進行跟蹤隨訪,并做好記錄,建立個人信息檔案;二是建立藥具使用反饋制度,及時收集對使用不同藥具的育齡群眾的意見,每年組織對育齡群眾使用藥具情況的調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
8 提高藥具管理人員業務水平 :今后藥具管理發放工作怎么發展,一定要有準確的定位,要有科學的安排,既能體現服務大局,又能夠表現計生工作特色和亮點。有創新的工作。就藥具而言,還要有創新的產品。
9 加大基層經費投入,爭取財政加大對藥具工作經費投入,確保藥具工作基礎設施建設、改革創新、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經費投入到位。
總之,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要面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藥具工作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適應形勢,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服務,正視群眾需求所發生的變化,逐漸形成“多種類、多渠道、個性化、人性化、廣覆蓋”的藥具服務改革新思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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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裴兵.關于城市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的思考[J].人口與計劃生育,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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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員)實行國家現行的退休制度,暫停執行《海南經濟特區城鎮從業人員養老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退休的國家公務員的退休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機關工作人員)不再執行《海南經濟特區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根據國家規定,調整本省養老、失業保險費率。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20%繳納,從業人員按其月工資的5%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從業人員按其月工資的1%繳納。
三、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具體辦法由省政府制定并組織實施。
篇9
信息社會的教育與過去相比較,無論是觀念、內容、手段、方法和模式,都將產生質的變化,這對師范生的職業素質提出更高的新要求。他們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理論、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之外,還必須具備現代教育思想和現代教育技術,以便在未來的教學生涯中應用先進的教育理念指導教學,利用現代教育技術培養學生。因此,在高校中給師范生開設“現代教育技術”公共課程,使未來的教師具備較好的教育技術能力是必要的。本文以閩江學院為例,分析師范生“現代教育技術”公共課教學現狀,在后現代課程觀視域下對該課程進行改革研究。
一現代教育技術課程現狀
本校該課程的教師在對傳統的教學經驗總結的基礎之上,根據具體的要求,提出新的教學方式,在這幾年的教學實踐中也得到了貫徹。但是“現代教育技術”課程還是存在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
(一)教與學本末倒置
一切以教為中心,以教為基礎,先教后學。在教學的過程中,學生的主體地位喪失,教師不是教學的引導者,而是教學活動的主宰者。在這樣的教學課堂中,原本應該有的雙向教學過程,變成了教師單向的,教師講授知識,學生跟在后面學習。這就導致學生亦步亦趨,最后摧毀了他們學習的自主性。
(二)師生關系不協調
1 師生關系過于緊張化
在傳統的教學過程中,教師總是以嚴厲的面孔出現在學生面前,師生之間在情感上不能溝通,導致了師生之間在心靈上的相互封閉。
2學生不夠重視
對于師范生來說,他們的教學經驗不足,導致在課堂上學習的理論知識很難與實際相聯系。而課堂上學習的現代教育技術又過于難,很難掌握好這些技術。作為一門公共課,由于以上的難題,更加導致師范生對本門課程不重視。 (三)教學過程封閉 1教學內容統一化 本課程選用的是陳琳主編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現代教育技術》為教材。對于不同專業學科的師范生,并沒有針對性,都一視同仁采用相同的教學內容。
2課時安排固定化
教師都是按部就班地按著相同教學進度表進行教學。本校教授該門課程的教師們通過對教材以及學生的分析,確定的教學內容及課時安排具體情況如下:第一章現代教育技術概述,2學時;第二章文字、圖形、圖像媒體及技術,6學時(講授4學時、實驗2學時);第三章多媒體教學軟件的設計與制作,6學時(講授4學時、實驗2學時);第四章動畫媒體及其技術,6學時(講授4學時、實驗2學時);第五章視頻媒體及其技術,6學時(講授4學時、實驗2學時);第六章媒體及其技術,4學時(講授2學時、實驗2學時);第七章多媒體教學環境及教學設計與評價,2學時。
(四)教學方法滯后
本課程主要采用講授法進行理論教學的教學模式,這種教學模式比較單一,學生處于被動接受狀態;而實踐教學主要采用的是練習法進行的一邊講一邊練習的教學模式,實踐教學采用的教學模式效率相對比較高,但任課教師并沒有在授課過程中結合學生具體的專業選擇相應的教學內容進行教學。
(五)評價方式單一
評價方法簡單化。對學生的學習評價由平時成績(10%)、實踐成績(30%)和期末考試成績(60%)三部分構成。我們可以從最終的成績比例看出,本課程的成績向理論知識內容為主的期末考試成績傾斜,對學生實踐能力及平時表現沒有足夠的重視。
二后現代課程觀
多爾從生物學、物理學、哲學等理論中尋找靈感,對傳統的以“泰勒模式”為典型的課程模式進行了有力的批判,他認為后現代課程是生成的,并不是預先界定的;是不確定的,但卻是有界限的。因此,多爾建構出后現代課程的“4R”標準,即豐富性( richness)、回歸性(recursion)、關聯性(recursion)、嚴密性( rigor)。 (一)豐富性 豐富性是指課程的深度、意義的層次、多種功能性或多重解釋。他認為,學校中傳授的主要學術性學科都有它們自身的歷史背景、基本詞匯和最終詞匯,因此每門學科都以自己的方式顯示豐富性。這種豐富性能創造各種領域以進行合作的、對話性質的探索。 (二)回歸性 它是指通過與環境、與他人、與文化的反思相互作用形成自我感的方式。翻把這種回歸性反思視為過程,提倡回歸性的課程;并指出回歸性課程沒有固定的起點和終點。每個終點就是一個新的起點,每個起點來自于前一個終點。因此,這種課程自然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 (三)關聯性 聯系的概念對后現代轉變性課程在兩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教育方面和文化方面。前者可以稱為是課程中的聯系,后者則可以稱為是除課程以外的聯系。
(四)嚴密性
嚴密性是多爾“4R”標準中最重要的,它汲取了對現代主義來說是陌生的成分,即解釋性與不確定性。其作用在于避免轉變性課程滑入“蔓延的相對主義”或感情用事的唯我論。多爾強調不要過早或最終以一種觀點的正確而結束課程,而是要將所有的觀點投入多種組合之中。
三 “4R”:現代教育技術課程改革的思維框架
從后現代課程觀的“4R”標準出發,我們可以推演或者映射出現代教育技術課程改革的思維框架,使其作為教師在本門課程教學過程中的一種啟示或引導。
(一)豐富性:開發具有豐富的多樣性、不確定性和啟發性的教學內容
長期以來,我校現代教育技術課程內容統一成一個標準,忽視現實情況的復雜性和差異性。首先,該門課程教學內容應具有動態性,隨著時間與空間的移動,整個時代都在變化,更何況是一門課程;其次,這門課程教學內容應該具有針對性,要根據不同專業性質來規劃具體的教學內容;最后,對于課程本身來說,具有其自身的歷史背景、基本概念,因此也應該要以自己的方式來豐富性地解釋。
(二)回歸性:破除傳統教師主導,建構新型平等對話的師生關系
在多爾的后現代課程觀里,要求教師與學生之間平等地對話,這就必然要求我們要舍棄目前課堂里普遍出現的教師是權威、主導者、主動者的情況,而應該是建立起師生之間平等對話的關系。本課程教學中,首先,教師是要當好主導者,將學生面對的具體實際的疑惑進行討論,并且不要急于做出結論,而要加以引導,誘發學生找到真正的答案;其次,教師在長期的教學當中,本身也是學習的主體,從教學中吸取經驗,進行教學反思,不斷積累教學經驗。學生在教師的教,教師又在學生的學習反饋中得到經驗,循環往復,在整個課程的學習過程中,不斷地有新起點,不斷地有新終點,回歸于整個課程內容的學習,共同得到成長。
(三)關聯性:重新有機地整合教與學的關系
多爾后現代課程觀強調課程的關聯性,它包含教育方面和文化方面的內容。教育方面即是課程教學大綱所要求的教學內容,而文化方面則為課程教學內容以外的知識。傳統的課堂一般只教授了教育方面的內容,很少會關聯到文化方面的知識點。因此,對于現代教育技術課程來說:要讓學生學習課本中、教學大綱中既定的知識點,教師還要搜集大量的與本門課程相關的具體實際的材料、案例教授給以學生。重新有機地整合教與學的內容,不再單單只學習課本內容。
(四)嚴密性:探索新的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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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管體制改革總體進展情況
XX年月1月,省政府下發了《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瓊府〔XX〕15號),我省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全面展開。省政府分別于XX年6月、XX年9月召開水管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布置和推動水管體制改革工作。三年多來,在各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在廣大水利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較好的成果。
目前,省松濤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屬工程)和文昌等12個市縣(占全省18個市縣的2/3)已基本完成水管體制改革任務,其他6個市縣已完成"兩定"和"兩費"測算工作,總體改革方案有待市縣政府最后批復。
二、省屬工程及市縣工程改革進展情況
省松濤水利工程管理局是省水務局下屬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經省編制委員會核定,該局定性為正處級準公益性水管單位。該局在職職工1657人(其中下屬企業和派出所人員共237人),占全省水管單位在職職工的26.3%。參與改革的職工共1430人,改革后定員1077人,需分流343人。松濤工管局的中層干部已通過競爭上崗,基層管區的人員已按編就位,166名職工已辦理內部退休,177名分流人員已得到妥善安置,分流到下屬施工企業參與工程維修養護或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同意,按"以收代撥"方式解決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經費(其中年工資和各項社會保險金2375萬元)。公益性維修養護經費605萬元(省水利建設資金中每年安排300萬元,"以收代撥"解決305萬元)。
目前,文昌、瓊海、定安、萬寧、陵水、保亭、五指山、瓊中、樂東、昌江、白沙、儋州等12個市縣改革已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12 個市縣政府已批復改革總體方案、"兩定"和"兩費"測算,并已逐步分解落實。12個市縣納入改革的水管單位共56個,在職職工2173人,定崗1990人,分流人員183人,財政補助公益性人員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險金XX萬元。
三、水管單位分類定性、定崗定員、經費測算
根據水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各市縣水務、財政、發展改革、編制、社保等部門通力合作,互相支持,通過大量細致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18個市縣國有水管單位和松濤工管局的基本情況,對全省水利工程規模、效益、資產價值以及水管單位的職工人數、財務收支、社會保障等有了全面了解。為各市縣出臺水管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據。
全省102個國有水管單位,已全部定性完畢,其中10個定性為公益性事業單位,91個定性為準公益性事業單位,1個定性為企業單位。改革前,全省水管單位職工8446人,其中在職6311人,離退休2135人。根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改革后全省水管單位定員人數共4862人,比現有職工少1449人;參照現行事業單位工資和社會保障政策,改革后,每年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經費9096 萬元;根據《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維修養護經費4632萬元。
四、兩項經費落實情況
松濤工管局年供水、發電和多種經營收入5500萬元,根據省政府有關意見,全部由松濤工管局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護,松濤工管局兩項經費已落實。根據各市縣水管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文昌、瓊海、定安、萬寧、陵水、保亭、五指山、瓊中、樂東、昌江、白沙、儋州等12個市縣的水管單位公益性人員基本工資和保險金由市縣財政負責,其中工資屬于補質。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維修養護經費到位1403萬元,其中省水利建設基金900萬元(占省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松濤工管局305萬元,市縣財政198萬元。
五、管養分離情況
松濤工管局工程維修養護工作,主要由其下屬的水利建筑安裝公司負責,基本上實行管養分離。各市縣維修養護資金還沒有到位,實行內部管養分離。
六、人員分流及社會保障情況
松濤工管局和文昌、瓊海等12個市縣,改革后共分流526人。有幾種安置方式:對于3年內達到退休年齡的,實行內部退休;部分職工分流到下屬施工企業(如松濤工管局),從事工程維修養護等建設安裝工作;分流到水管單位內部農場(如文昌市東路水庫管理處)或承包水庫周邊土地、水面從事多種經營;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水管單位分流人員,保留職工身份,由市縣財政交納社會保險金,自謀工作,本單位有人退休時,優先錄用。
落實社會保障政策,是水管單位職工最為關心的問題。改革前,各水管單位繳交社會保障金的情況差別較大,松濤工管局、三亞市和瓊海市等少數市縣繳交較正常,大多數市縣基本上沒有繳交。改革前,全省水管單位累計拖欠社會保障金5056萬元。通過與財政、社保等部門反復研究與協調,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區別不同情況落實社會保障政策:1995年前退休的職工,視為已交社會保險金;1995年至XX年退休的,由市縣財政補交養老和醫療兩項保險;在職和分流人員,從1995年起,補交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項保險,其中1995年至XX年應繳交的保險金,待職工退休時,由市縣財政負責逐個補交,XX年起,按年正常繳交;社會保險金中個人應繳交的部分,由個人負責補交。
七、水管單位職工工資拖欠情況
由于歷史原因,改革前各市縣每年拖欠水管單位職工工資3780萬元(按近三年統計)。我省是經濟欠發達省份,尤其是中部山區少數民族自治縣,財政收入少,要補發以前拖欠的工資,難度實在很大。對此,多數水管單位職工比較理解,認為改革后財政負責社會保險金和保證一定的經濟收入,解決了后顧之憂,已屬不易,待今后經濟發展了,希望能補發所欠工資。
八、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少數市縣工作滯后
國務院批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已5年多,省政府批轉《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3年多,但目前仍有少數市縣尚未正式批復改革方案。有關市縣政府及其水務部門對水管體制改革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布置的水管體制改革工作沒有緊迫感,是水管體制改革落后被動的重要原因。
2、"重建輕管"思想依然存在
有的市縣熱衷于上新項目、開新工程,重建設,輕管理;對推進水管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現有工程的效益,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3、部分市縣改革不夠深入
部分市縣改革缺乏后勁,在政府批準改革總體方案、"兩定"和"兩費"測算后,市縣水務局沒能及時將改革推向深入,少數市縣停滯不前,水管單位內部改革緩慢,人事勞動工資改革不配套,崗位、工資沒有全面落實到個人,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制不明確,水管單位內部運行機制不活。有的水管單位仍然處于"吃大鍋飯"狀態,沒有真正完成按編定崗和人員分流任務。4、兩項經費到位率低
落實公益性人員基本經費和公益性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是水管體制改革的基本任務之一。在市縣政府批復的水管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對兩項經費已作明確安排。從今年的落實情況看,各市縣已按改革方案下撥了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經費。但相對檔案工資而言,多數水管單位職工收入偏低,一般每月為600~800元,相當于檔案工資的40%~60%,甚至有的是按最低工資線標準發放。除松濤工管局外,多數市縣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不落實,尚未按改革方案籌措到位維修養護資金。
5、部分市縣分流人員多
由于歷史原因,部分市縣水管單位嚴重超編,人浮于事,機構臃腫,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定編后,有的水管單位分流人數多,難度大。如臨高縣菠蓮灌區管理處,設計灌溉面積18萬畝,在編職工210人,月工資50~100元;改革后,應定編80人,分流130人。
(二)明確任務、強化措施
1、堅定改革目標不動搖。根據《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我省水管體制改革任務要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全省18個市縣和松濤工管局必須批復改革總體方案和"兩定"、"兩費"測算,各水管單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制。XX年足額落實"兩費"的水管單位比例應達到1/2,其他暫時不能足額到位的,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諾文件和分年度到位的實施計劃,其中XX年到位50%,XX年到位80%,XX年到位于100%。
2、強化水管體制改革責任制。水管體制改革是國務院和省政府確定的一項重要改革,也是綜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省政府要求各市縣政府切實將水管體制改革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管體制改革責任制,對于未能按時完成改革基本任務的,要實行責任追究。
3、做好進度計劃安排。各市縣政府應以XX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務為時間節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調整改革進度計劃,明確各時間段要完成的工作任務,并逐步落實。尚未正式批復改革總體方案的市縣,必于8月底之前批復改革總體方案、"兩定"和"兩費"測算,并抓緊分解落實,確保在XX年財政預算中安排"兩項"。各市縣于今年11月完成水管體制改革驗收和總結工作。省水務局在12月完成全省水管體制改革驗收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