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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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新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1999版工程施工合同的頒布與施行,對于規范承發包雙方的經濟行為、處理糾紛以及引導建筑工程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發揮了較大的實際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法律法規逐漸完善,1999版的工程施工合同早已不再與當前的建筑市場狀況相匹配、不再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適應。而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解決了這些問題,且在施行過程中必定會對合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一、《2013版施工合同》概述
《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借鑒了國際上流行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并嚴格遵循合法性原則、創新性原則、先進性原則、實踐性原則以及適度引導性原則。與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增添了雙向擔保制度、合理調價制度、缺陷責任期制度、工程系列保險制度、商定與確定制度、索賠期限制度、雙倍賠償制度以及爭議評審解決制度等八項新的合同管理制度。新增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重新調整和完善了合同結構體系,進一步對承發包雙方的權責關系進行了明確,創新了以監理人為工程施工管理與文件傳遞核心的合同體系,切實提高了施工管理的效率和科學合理性。此外,2013版施工合同中的某些條款集中體現了《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以及《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核心思想,對合同價格類型做出了進一步的完善,更能適應工程計價模式發展的要求與工程管理實踐發展的需求,更加注重與現行法律法規的銜接,更加注重對承發包雙方的市場行為進行引導。
二、以新合同示范文本為導向開展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加快推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多年的工程施工實踐經驗為依托,結合了國內外先進的合同要點,同時對合同構架做了全面的梳理,對合同要素做了進一步的完善,提出了八項具有創新性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全面實施后,相關企業應積極開展關于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貫培訓,不斷加快推行新版示范文本的使用,嚴格防止合同中出現漏項、不平等款項等現象,確保承發包雙方在風險責任承擔上的公平公正。此外,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做到糾紛事件處置規范化、程式化。2.合同備案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合同備案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是提高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辦理相關工程質量監督與施工許可證等手續之前,應首先做好施工合同備案工作。各管理機構在某一項工程施工開始之前,必須對已經完成備案的工程施工合同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的重點放在合同實質內容上,一經發現有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合同條款應及時進行清查糾正,不斷強化施工合同主題內容的法律性,不斷規范施工合同簽訂的行為,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3.合同履約行為監督檢查為促進建筑施工市場向健康有序方向發展,嚴格防止出現拖欠工程款或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出現,應盡快成立專門的組織或機構,對各項工程的施工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廈門市建筑條例》以及《廈門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等文件為確定監督檢查辦法提供了重要依據,應將檢查工作的重點放在施工合同是否已經按照標準辦理了備案,是否另外簽訂了背離招、投標文件主題內容的其他款項和協議,相關工程管理人員是否在崗履職,工程的進度款以及工人的工資是否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進行支付等方面上,確保承發包雙方能夠切實履行合同規定的各自職責。對于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或沒有完全履約責任的單位,應及時責令整改。4.完善工程擔保管理制度《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創新性地增加了雙向式擔保制度。承包方與發包方互為擔保制度不僅能夠體現施工合同的公正性、對等性,更有利于平衡雙方的合法權益,對于確保工程在規定工期內順利完工、保證施工質量以及切實解決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工人工資問題具有實際意義。發包方應在要求承包方在期限內完成工程、按照質量等級來施工的同時,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錢款;同樣,承包方也要在要求發包方及時支付完整的工程款的同時,按照合同規定的工期以及質量標準來完成工程。5.建立施工合同爭議評審制度在國內,各地的法院以及仲裁機構每年都會受理很多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并且案件數量呈增長趨勢,究其原因無非是我國以前的法律體系尚未建立施工合同爭議解決機制。如果在施工合同的執行過程當中發生糾紛,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決,然而多數情況下不能確保法院和仲裁機構具有必要的專業知識,可能會出現處理結果不合理的現象。而2013版施工合同中創設了爭議過程評審制度,這對于國內盡快與國際在解決爭議的前置程序上實現接軌以及減少施工合同訴訟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三、結語
綜上所述,對于國內的廣大建筑施工企業和各工程發包方,一定要仔細理解、切實掌握好合同示范文本,在簽訂合同之前要做足準備工作,全面認識合同條款。在履行合同的過程當中,應自覺規范市場行為,減少雙方發生糾紛的可能性,促進工程順利完工。
參考文獻
[1]何佰洲,宿輝.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條文注釋與應用指南[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3.
[2]李詩舫.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讀[J].水利水電施工,2013,(6):92-96.
[3]宿輝,何佰洲.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讀[J].建筑經濟,2013,(6):12-15.
篇2
前言:
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的管理有著密切的關系。現代社會發展迅速,合同已經進入到各個領域,只有充分重視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降低企業施工的風險,才能增加企業的利潤。合同的管理不能僅僅注重合同的簽訂前管理,更要注重簽訂后的管理,要及時對合同進行補充,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1.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合同簽訂的主題不當。合同中對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合同的主題都要有所標注。
1.2合同文字描述不嚴謹。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使用準確的文字,不得使用容易產生誤解的文字,避免簽訂合同后造成爭議。
1.3標準合同文本。要使用標準格式的合同,可以參考合同的示范文本。
1.4合同應及時進行完善。合同在最初制定時難免有不合理額地方,要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完善和變更。
1.5重視合同資料的法律效力。改正或者簽名的資料原件一定要保留好,這是最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特征
建設工程是一種特殊商品,具有唯一性、單件性、建設周期長、施工生產和技術復雜、工程認證多、價款支付繁雜、施工期間受外界自然條件影響大等特點。因此,也決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自身的特征:合同的“標的物”數額較大,內容條款較多,履行期間較長,合同的涉及面較廣等等。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性工程,包擴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終止以及控制、監督等一系列環節。對施工企業來說,經營成敗與合同管理密切相關,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3.1積極開拓市場,做好工程項目的投標工作
目前,我國已經從計劃經濟體制轉為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體制,企業獲得施工任務也從靠政府計劃安排變成了通過招投標去獲得取。市場競爭的機制的逐步完善,必將引來企業競爭的加劇,要想生存和發展就必須立足市場,通過投標來獲取施工任務。
3.1.1.組建強有力的投標團隊。聘請業務精練、具有招投標實戰經驗、了解建筑市場的人員組成投標團隊,對于大型復雜的項目還應成立攻關隊伍。
3.1.2.熟悉招標文件并編制切合工程實際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不僅要完全符合所投項目的施工要求,而且還要在節省費用、縮短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體現出企業的特色和優勢。
3.1.3.合理報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企業實際和工程特點,合理地、實事求是地確定報價。
3.2推行項目經理管理模式以項目經理部為單位,科學合理的明確責、權、利,充分調動項目經理的積極性,全面推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4. 建筑施工企業如何簽訂合同和加強合同管理
4.1建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體系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企業合同管理必須要有一套協調、務實、科學的制度體系,從而使合同管理實現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首先,應當制定合同管理辦法,主要明確各部門職責、管理原則、工作流程以及罰則等,切實解決“合同多頭管理,實際無人管理”的問題;同時,有必要在管理辦法中明確本單位一些重要合同管理措施,比如重大合同的標準、簽約權限及程序等;其次,要根據合同管理的各環節,制定操作性強且切合企業管理實際的管理細則,如合同評審管理辦法、合同履約監控管理辦法、合同印章管理辦法、合同代表授權管理辦法、合同檔案管理辦法、合同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合同糾紛案件處理管理辦法、合同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等。制定上述細則主要把握兩點:一是要注意與合同管理辦法以及各個細則之間的銜接對應;二是程序要具有可操作性,既要滿足防范風險的需要,又要盡量簡潔明快;還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和現場項目管理需要,制定有關操作指引和指導意見,比如制定調價索賠操作指引,制定加強合同檔案資料保管的指導意見等,這些指引、意見和上述管理辦法、細則,共同組成了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另外,為了讓合同管理相關人員對合同管理制度有比較直觀的了解,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對上述管理辦法、細則指引、意見等,制定流程圖,使工作程序更加直觀、清晰,便于各項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4.2樹立合同觀念,增強合同意識
建筑施工企業,特別是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合同管理人員要加強學習《合同法》、《建筑法》、造價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處處以法律為依據,以合同管理為中心,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3合理規避、轉移風險
一般來說,施工過程都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都會不可避免的遇到政策調整、市場價格變動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必將引起合同變更。出現了合同變更事由,施工企業要及時與監理、甲方進行變更確認,以便獲得相應補償和賠償。同時,還應通過參加工程保險等社會保險方式把一部分風險合理轉嫁出去。再則,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材料價差調整方式和依據、付款方式、合同糾紛的調解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
4.4會簽評審合同文本
作為合同管理部門,會簽評審合同的重點主要放在合同的合法合規性及法律風險防范方面,其他方面由合同承辦部門、相關業務部門起草、會簽評審把關。一是制定合同評審管理辦法,明確各部門評審合同的職責、合同會簽評審流程,以及合同評審意見的反饋等。目前,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都實行項目管理制度,因此合同評審有必要實行多級會簽評審制度,如某項目部要簽訂合同,首先由該項目部相關部門對該合同進行評審,然后提交項目部的上級管理單位各部門進行評審,通過多級把關,防范合同簽訂階段的法律風險。二是認真評審每份合同。要重點審查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主體資格不當則影響合同效力;要防范合同條款掛一漏萬,特別是注意防止漏違約責任,實踐中許多項目部不重視違約責任的約定,認為合同雙方關系很好,不會產生糾紛,一旦發生爭議不利于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要避免合同文字不嚴謹、用詞不準確,從而產生歧義,不能完全體現雙方的真實意志;要關注支付條款,建設工程工期長、金額大,如果付款條件不明確或不嚴苛,施工單位的資金壓力就很大,甚至不得不墊資施工,因此必須審核付款條件、比例;另外,要關注主合同、從合同關系,原協議和補充協議關系等。合同評審后,管理部門和各業務部門應當督促評審意見的落實,基層項目應當對上級單位評審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反饋,從而保證合同會簽評審制度的閉合性。需要強調的是,合同評審切忌流于形式,實踐中不少企業的合同評審都存在滯簽、倒簽現象,甚至會簽評審合同只是為了應付各種檢查,這些都要通過有關罰則給予堅決處理,從而保證管理制度得到嚴肅執行。
篇3
關鍵詞 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企業在對外開展各類業務活動的基本載體就是合同,有位法學家曾經說過:“財富的一半是合同”,這形象地說明了合同在一個工程中的重要性。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目標(質量、投資、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對于承包商以及業主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目前,建設工程行業市場競爭如此激烈,加強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顯得尤為重要。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建筑市場尚不發達,施工企業普遍缺乏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確認識。很多承包商簽訂了工程合同,片面強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認識,往往因為合同意識淡薄、合同條款不明確或不完備等問題引發糾紛,導致在施工過程中處于被動的局面,甚至產生嚴重違約,同時索賠又無據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1.1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1.2少數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
1.3“陰陽合同”引起的糾紛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工程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和不平等條約,要求投標單位私下進行承諾,簽訂與中標合同的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1.4合同價款引起的糾紛
合同簽訂過于簡單,許多涉及補價的項目由于合同不明確,工程竣工結算時無法補價:一些合同雖然條款比較齊全,但內容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夠具體和明確,特別是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或對違約責任約定過于簡單而產生合同糾紛,造成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得到補償。違約責任的約定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如何,也直接決定了該合同能否順利執行。
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當前的建筑市場仍不夠規范,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健全,市場交易中業主與施工企業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另一方面是對合同簽訂的實際條件沒有遠瞻性,沒有在合同中明確實際條件如果發生變化的解決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業的法制觀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識不強,基本上沒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范疇,沒有對索賠管理工作給予應有的重視,等到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才臨時研究合同有關條款,設計補救方案。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的必修課。
1.5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而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2.2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質
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在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3注重合同細節管理
施工合同糾紛多數情況下源于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如工程款如何撥付,設計變更單價如何審定,停工窩工造成的損失如何計算、材料價格異常變動的處理辦法等。這就需要甲乙雙方有一定的遠瞻性,盡量在合同中把此類問題的解決方案具體化,盡量避免給結算方式留下盲點。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或停工窩工,施工合同中又無明確表達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避免日后發生糾紛。如筆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標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為趕工期,經施工企業與業主商量決定將商品混凝成現澆混凝土,但未辦理任何相關的協議變更手續。因此,工程竣工結算時引起了價格糾紛。如果事前就此問題甲乙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就可避免后期的糾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健全法律體系
加強承發包雙方對合同的法律認識。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招標投標法》,通過不斷的宣傳、學習培訓,使合同的承發包雙方切實認識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順利實施,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必備工具,是走向市場經濟中科學管理的坦途和橋梁。
2.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生存能力。
篇4
關鍵詞: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問題
中圖分類號:TU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08-01-01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在誠信方面存在的缺陷
造成誠信缺失的成因主要有外部環境和自身內部的原因。外部環境原因主要包括經濟體制轉型、道德秩序失衡、政府行為不規范、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因素;自身內部的原因包括經營者有不誠信的動機、企業內部信用管理薄弱、重視短期利益,忽視長期利益等因素,具體體現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體現在下面兩點:
1.信用管理體系先天不足
一些企業高級管理和財務主管人員信用意識薄弱,對現代企業必須具備的信用管理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出現授信不當和對合同履行計劃缺乏管理工作等現象,使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埋下了一定的信用風險。
2.合同管理跟不上時代步伐
近年來,隨著建筑市場的發展和改制的推進,加之投資體系的市場化,工程項目競爭日趨激烈。網絡和電子時代的到來,對仍停留在傳統管理模式上的企業而言,無論是業主還是承包人,都將無法生存下去。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表面看已經完全市場化而且公平、公開和公正,如專家庫的建立,公開招標信息,但更深層次的問題是,專家們對工程的了解、對企業的了解、評標時間的影響以及專家責任心都會對選擇的中標單位造成影響;施工企業中標后,若由于資金問題導致其無法正常運轉,業主的責任如何落實施工企業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客觀而言,誠信談不上,合同管理基本上就是沒有管理。
(二)陰陽合同擾亂市場秩序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招標條件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與業主簽訂正式的施工合同后,根據業主的附加條件及其他不合理要求被迫與業主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這種補充協議通常表現在工程進度不合理壓縮、要求承包人墊資施工、指定建筑材料及設備供應商、肢解中標工程指定分包等方面。
(三)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程度低、索賠難
目前,工程建設過程中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主要表現為: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筑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目前建筑市場運行尚不規范,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相互扯皮,形成延期工程,影響了建筑市場的環境。
建筑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于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四)建設工程合同不規范不統一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加強和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但有些業主和承包商不能完全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對于業主主要是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
(五)建設工程合同中承包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
在買方市場中施工企業所謂的適應市場要求基本上可等同于滿足建設單位的要求,而建設單位本著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普遍存在著違背客觀規律、隨意壓報價和減工期的現象,將本應由建設單位分擔的風險全部或部分強加給施工企業。甚至有的建設單位強行要求施工企業墊資承包,并以此作為對外發包工程的前提條件。這樣便攪亂了建筑工程市場的正常秩序,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二、國內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所存在主要問題的解決措施
(一)建立工程進度控制計劃的合同立項預警系統
工程項目管理應以合同為核心、以進度為主線,兩者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進度控制計劃為合同管理系統的工作啟動提出時間約束。如果缺乏相應的提示機制指導管理者應及時地進行合同立項,否則可能導致工作瓶頸出現。
合同立項預警系統是指系統通過科學的決策機制,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從進度控制系統中獲取工程關鍵線路信息,形成合同啟動報告,按設定的時間給出立項提示,并將項目金額、工期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如果各部門工作安排影響了工程關鍵線路,則用戶需要調整合同計劃信息以滿足工程要求。
(二)解決措施
1.改革承包商的資質管理辦法,維持建筑市場的供求平衡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
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的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消除“陰陽合同”。
2.推行國際通行的FIDIC合同條件示范文本
隨著全球經濟的一體化,FIDIC合同條件會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FIDIC合同條件是國際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學會應用
FIDIC合同條件。FIDIC合同條件是在總結各個國家、各個地區的業主、咨詢工程師和承包商各方經驗基礎上編制出來的,也是在長期的國際工程實踐中形成并逐漸發展成熟起來的,是目前國際上廣泛采用的高水平的、規范的合同條件。這些條件具有國際性、通用性和權威性。其合同條款公正合理,職責分明,程序嚴謹,易于操作。它的優點是對參加投標與招標的各方具有公平性,標價合理,風險責任分擔:合同條件條理清楚,邏輯性強,使用靈活,可操作性強,也便于與國際慣例接軌。
3.嚴密制訂合同主要條款,保證合同履行的規范化對招標文件的編制不能僅僅滿足于重大偏差條款的審慎,同時對合同的主要條款,要結合工程的實際細化工程計價規則嚴密制訂。
4.增強合同法律意識
各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抓住時機,積極組織宣傳經濟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使建筑業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普遍得到加強。此外,還應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包括用一些合同訂立不規范、合同違約等案例,從正反兩方面進行宣傳教育。
5.建立國際化的總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應改進企業的資質管理辦法,調控行業總量,優化行業結構逐步發展智力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的施工企業,形成工程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勞務承包三個層次的組織結構。借鑒國際上通行的標準分包合同條件,制訂適合于我國實際情況的分包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管理體制,制訂相關的法規和管理辦法,規范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市場,健全工程總分包管理體制,建立一套符合國際慣例的總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篇5
【關鍵詞】工程造價;合同控制;造價控制;控制管理
一、工程施工合同控制
對于建設工程來說,建設施工合同是尤為重要,因為它指明了建設工程承包人和發包人之間的義務與權利。科學、合理、有效的施工合同,可以從根本上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進行控制,它也是進行建設工程費用、進度和施工質量控制的主要依據。為此,應當著重從以下方面進行合同控制:①企業的執行層、決策層以及相關管理人員應當充分認識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動了解和學習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重視對合同管理基本知識的學習,這樣才能夠準確無誤地與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②企業的相關管理人員應當從本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入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訂適應企業的合同管理辦法,形成有效的合同管理與審核機制,注重對企業相關人才的培養,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業務知識的培養,要求相關人員熟悉掌握國家與合同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在進行合同制訂之前,應先進行相關資料的收集,對合同的內容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研究,進而提出相應的索賠方案以防止出現發生索賠情況。③在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前,工程管理人員需要明確施工合同的要求,明確合同中的具體內容,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按照合同施工;此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也應當注重對施工合同的熟悉,明確施工方和建設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這樣可以防止出現施工單位因不清楚合同而出現經濟損失的情況發生。④注重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的相關工作,在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變化時,有可能需要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的簽訂,這時就需要先明確原有合同的具體內容,然后再進行補充協議的簽訂。
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造價控制
1.加強建設工程變更的管理
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因工程項目承包方、建設方、設計方或者其他因素的影響,經常會有工程變更的情況出現,使得建設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與招投標時不符,這樣就不可避免地要增加、減少工程量或者改變原有制訂的工程施工順序,進而影響建設工程項目的總體造價,為此,若建設工程實施階段出現工程變更,就需要認真分析變更出現的原因,結合工程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工程變更管理。①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前,建設方應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訂工程變更制度,確定可以進行工程變更的范圍。工程項目需要進行變更的,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業主以及工程監理工程師共同進行審核,審批合格以后由工程項目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然后再向施工單位下發工程項目變更說明,此外,工程變更所涉及的金額不同所執行的變更程序也應當有所差別。
②設計單位在進行工程項目設計和變更設計時,經常會出現忽略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使得現場實際情況與圖紙有較大出入。當出現這種問題時,應當由工程項目的監理人員與設計人員進行分析討論,然后再進行工程變更修改,經確認以后方可實施。
③在建設工程項目的變更確定以后,現場的監理人員應當加強與施工和設計單位之間的溝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提出與工程相符合的變更,依據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變更分析以確定所涉及的工程量,進而使變更價款較為合理。此外,在進行工程項目變更時應當注重自然條件以及場地條件的變化,加強對現場試驗數據和相關資料的整理工作,以防止索賠情況的發生。
2.注重項目的簽證管理
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監理工程師的變更要求以后,應當依據規定的程序和條款提出變更簽證,并及時提出工期延長和工程造價變更報表,提交給業主和監理工程師進行確認,并將其作為施工結算的依據。在進行項目簽證辦理時,應當依據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嚴禁工程竣工后再提交。如一個工程項目,在施工人員已經完成砌筑工程以后,收到要求進行內部墻體布局變更的要求,這個時候施工方應當及時向監理人員通報,并及時記錄已經完成的墻體的數量及位置,按照要求進行簽證手續的辦理。但如果在工程完工以后再去辦理,則不能明確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會給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3.合理確定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對于工程項目來說,施工方案的優劣不僅對工程施工進度和質量造成影響,而且也關系到工程造價的高低。在進行施工方案選擇時,不僅要組織相關方面的專家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定,而且應注重單項工程施工方案,采用技術經濟方面的相關指標對方案的經濟合理性進行評定,盡可能發掘工程項目可能降低總體造價的潛力,以求能夠在降低工程項目投資的基礎上獲得更高的效益。如某地的一項建設工程項目,最初設想采用機械設備進行土方的開挖,但因該地區地下水位較高需設置降水設施,因而人工與機械設備開挖的比例為3:7。在提交施工方案以后,發現土方開挖時該地區正處于枯水期,原有的土方開挖比例分配不合理,在對施工方案進行重新分析和計算以后,決定將人工與機械開挖的比例調整為1:9,這樣做有效降低了工程總體造價。
4.注重工程項目經營管理
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施工現場的經營管理人員應當注重與機械材料人員、施工技術人員之間的交流,注重工程項目的經營管理,以求能夠盡可能地節約工程成本。國內的很多施工單位在項目經營管理方面比較弱,經營管理與機械、材料、施工技術存在嚴重缺節現象,導致工程項目的成本浪費。工程技術人員只關注工程的技術問題,忽略項目的成本問題,在項目工程量出現較大幅度變化時,沒有及時與業主溝通,也沒有辦理工程項目變更等手續,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給項目結算帶來困難。對于工程項目分包的施工隊伍,不注重工程施工的技術簽證,不了解工程項目的定額內容,使得人工費用過多支出,工程項目的材料要根據工程圖紙進行確定,以防止過多訂購而浪費;在工程材料價格發生較大的波動時,應當主動與工程項目預算部門進行溝通,這樣預算員就能夠及時對差價進行調整。若某種材料的價格大比例超出預算時,預算員應當及時與業主進行溝通。
三、加強項目竣工后的控制
工程項目的結算人員在項目實施階段,應當注意收集設計變更、竣工圖紙、工程竣工報告、施工合同等資料,并認真分析相關的資料,以便能夠科學、合理地進行竣工結算書的編制。結算人員依據所收集的資料,對分部分項工程的費用進行必要的調整計算,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來確定每項的具體費用,然后對計算數據進行整理以獲得建設項目的總體造價。此外,應當認真核對和檢查計算結果、合價、綜合單價、定額編號、工程量、項目特征描述、項目名稱、項目編碼等項目標書的內容,若發現某項內容不滿足相關要求、有漏算或者誤算的,應立即對計算結果進行調整。工程結算人員在完成結算書的編制以后,應當及時將結算書提交給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并盡可能配合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結算書的審核,若審核過程中發現有需要變更和更改的內容時,應當實事求是以保證造價的準確。施工單位應當注重工程結算人員的培養,不定期對其進行業務培訓,以求能夠提升其業務素質和道德水平,進而全面提升工程結算書的質量。
四、結束語
在工程項目施工階段進行造價控制時,應當認識到整個過程的連接性,加強對各個階段的管理,盡可能選用比較先進的施工方案,注重對機械設備、施工材料、人工的管理,強化對施工材料、人工的消耗控制,科學、合理地組織工程施工,進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項目的總體造價。參考文獻
[1]徐鳳云.對施工階段工程造價控制和管理的探討[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11(0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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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價款結算 施工合同 問題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d the payment settlement of way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settlement price;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oblem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業主與承包商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書,也是確定合同價款和搞好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重要組成文件。如何簽訂完善細致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資規模,減少工程價款結算糾紛,是值得業主在擬定招標文件和與承包商簽訂施工合同時,共同仔細研究的一個問題。本文主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價款約定時應注意的一些問題進行闡述。
一、施工合同中價款約定的主要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除工期、質量、材料供應等條款外,最主要的就是合同價款逐項條款的約定,業主與承包商應對涉及工程價款的相關事宜逐項做出明確約定,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承包范圍;
2、合同價款;
3、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范圍的計算方法,合同價款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4、預付工程款數額,支付時限及抵扣方式;
5、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比例、數額及時限要求;
6、合同履行中發生工程量變更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價款索賠,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采用的計價辦法、計價依據、時限要求等;
7、雙方發生工程價款結算糾紛解決的方式、方法等;
8、工程竣工后,價款結算與支付方式、支付比例、數額及時限要求;
9、安全措施費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在施工合同中應予以單列,并約定支付的時間和數額,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施工;
10、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懲辦法及具體數額;
11、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支付時限要求;
12、與履行合同、支付工程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13、涉及合同價款調整的其它因素等;
二、合同價款約定的主要方式及適用范圍
目前,工程建設中常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內容有“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計價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將合同價款的約定分為以下三種方式:一是固定價格合同。亦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兩種。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是以設計圖紙、工程量及規范為依據,業主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的一個固定總價,即承包商按投標時業主接受的合同價實施工程。采用這種合同,合同總價只有在設計和工程范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才能做相應的變更,除此以外,合同總價一般不能變動。固定總價合同適用的范圍:1、招標時設計深度已達到施工圖設計要求,有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項目范圍及工程量計算依據確切,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較大的設計變更,承包方投標報價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不會出現較大的差異。2、施工技術不太復雜,一般在確定合同價款時,可以能基本合理的準確地預見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3、工程規模較小,合同工期在一年之內的工程項目。固定單價合同按照財政部、建設部印發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和GB50500一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可以理解為綜合單價合同。這種合同價款由于是以擬建項目的工程量清單和綜合單價為依據確定的合同價格,所以施工圖設計文件要完整。業主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一般不能有實質性的變更,由承包商提出經業主確認的綜合單價也不得隨意變動。合同的主要特點是工程量清單的風險在業主方,綜合單價確認的風險在承包商。所以在組合綜合單價時,雙方都應充分考慮風險因素,此種合同價款方式適用于清單計價的各類工程項目。二是可調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又分為可調總價和可調單價合同,合同價款可以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辦法進行調整,雙方應在相關條款中應約定合同價款調整的具體方法,這種合同與固定價格合同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對合同實施中出現的風險做了分攤,業主承擔了通貨膨脹的風險,而施工單位承擔了合同實施中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其它風險。可調價格合同由于合同中列有調值條款,適用于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定較明確的項目,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宜采用這種合同計價方式,此種合同價款方式目前應用較為廣泛。三是成本加酬金合同。這種合同是將工程項目的實際投資劃分為直接成本費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應得酬金兩部分。合同中要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這種合同適用于工程內容及技術指標尚未完全確定,投標報價依據尚不充分,工期要求緊迫的工程項目。目前,在有型建筑市場招標的工程項目,這種合同方式不多采用,其原因是業主和承包商很難一次性準確界定工程的直接成本和酬金。
三、施工合同中價款約定應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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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筑工程 項目施工 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1.1 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需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不斷完善, 要求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轉變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建筑市場機制逐漸完善, 施工合同必將成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
1.2 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求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1.3 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求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將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資,就會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將造成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的作用
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從本質上講,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為了實現某一標的,圍繞標的的質量、價款、數量、履行期限、地點、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協商一致,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先約定,是對未來將要發生的實現標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責任的一種設想。
合同風險是由于在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合同糾紛是合同當事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產生了不同的理解。由于上面所述的原因,合同風險、合同糾紛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經過努力,合同風險、合同糾紛可以規避、預防和減少。
2.1 合同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個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發包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
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建筑工程項目的業主還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電力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2.2 合同確定了工程實施和項目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合同雙方在工程中進行各種經濟活動的依據,包括工期、質量、價格等目標。
工期:包括工程的總工期、工程開始、工程結束的具體日期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動的持續時間。
工程質量、工程規模和范圍,詳細而具體的質量、技術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價格:包括工程總價格、各分項工程的單價和總價等。
2.3 合同雙方總目標一致,但利益又不一致
合同一經簽訂,合同雙方結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合同現定了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和權力。簽訂合同,則雙方居于一個統一體中,共同完成項目任務,雙方的總目標是一致的。
但從宏觀經濟目標角度看,合同雙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由于利益的不一致導致工程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工程實施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合同是調節這種關系的主要手段,雙方都可以利用合同保護自己的權益,限制和制約對方。
2.4 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平衡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
承包方則必須按圖紙和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雙方都必須按合同辦事,雙方的行為主要靠合同約束。
3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 法律意識淡薄
3.1.1 少數合同有失公正
存在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不利于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3.1.2 合同文本不規范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少數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
3.1.3 “陰陽合同”充斥市場
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 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
3.1.4 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建設市場。
3.1.5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3.2 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立。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控。
3.3 專業人才缺乏是影響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法律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3.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加強與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4.1 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 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4.2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
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
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 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
4.3 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步伐,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工作, 不論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合同管理崗位都是極其重要的崗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專業人員, 針對目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整體素質不高的現象,建議盡快建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合同管理人員經過嚴格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方可上崗。
4.4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5 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未做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直接導致了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4.6 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結論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在合同管理中,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機構,并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轉變思想觀念;作為一個合同管理人員,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和有關內容的基礎上, 嚴格對合同履行和變更進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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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勘察施工 合同管理 問題與對策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建設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是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種,是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完成建設工程項目的基礎施工商定的工程合同。施工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完成業主交給的工程勘察施工任務,業主應按合同規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因此,對工程勘察施工企業而言,其全部生產經營活動,圍繞工程勘察施工承包合同開展,他們對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合同履約的過程。目前,工程勘察施工行業市場競爭如此激烈,加強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顯得尤為重要。
一、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建筑市場發達,但還不成熟,施工企業普遍缺乏對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確認識。很多承包商簽訂了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片面強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認識,往往因為合同意識淡薄、合同條款不明確或不完備等問題引發糾紛,導致在施工過程中處于被動的局面,甚至產生嚴重違約,同時索賠又無據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一)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工程勘察施工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二)少數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工程勘察施工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工程勘察施工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工程勘察施工市場處于買方市場,工程勘察施工企業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
(三)“陰陽合同”引起的糾紛
在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招投標中,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工程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和不平等條約,要求投標單位私下進行承諾,簽訂與中標合同的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價款引起的糾紛
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簽訂過于簡單,許多涉及補價的項目由于合同不明確,工程竣工結算時無法補價:一些合同雖然條款比較齊全,但內容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夠具體和明確,特別是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或對違約責任約定過于簡單而產生合同糾紛,造成工程勘察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得到補償。違約責任的約定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如何,也直接決定了該合同能否順利執行。
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當前的工程勘察施工市場仍不夠規范,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健全,市場交易中業主與施工企業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勘察工程承包存在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另一方面是對合同簽訂的實際條件沒有遠瞻性,沒有在合同中明確實際條件如果發生變化的解決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業的法制觀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識不強,基本上沒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范疇,沒有對索賠管理工作給予應有的重視,等到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才臨時研究合同有關條款,設計補救方案。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的必修課。
二、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針對上述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筆者認為應從如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一)健全合同管理機制
一是要加強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的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招標的最佳效果。二是要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三是要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按新的計價辦法實行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四是要相應的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二)提高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素質
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在很多工程勘察施工企業管理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注重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細節管理
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糾紛多數情況下源于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如工程款如何撥付,設計變更單價如何審定,停工窩工造成的損失如何計算、材料價格異常變動的處理辦法等。這就需要甲乙雙方有一定的遠瞻性,盡量在合同中把此類問題的解決方案具體化,盡量避免給結算方式留下盲點。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或停工窩工,工程勘察施工合同中又無明確表達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避免日后發生糾紛。如筆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標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為趕工期,經施工企業與業主商量決定將商品混凝成現澆混凝土,但未辦理任何相關的協議變更手續。因此,工程竣工結算時引起了價格糾紛。如果事前就此問題甲乙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就可避免后期的糾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健全法律體系
加強承發包雙方對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的法律認識。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招標投標法》,通過不斷的宣傳、學習培訓,使合同的承發包雙方切實認識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順利實施,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必備工具,是走向市場經濟中科學管理的坦途和橋梁。
(五)加強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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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招投標“一站式”辦公平臺
,市招標辦建設啟用了以“集約辦事流程,明確崗位職責,規范監管標準,提升服務形象”為主要目的的招標投標“一站式”辦公平臺,構建起了“集中服務、陽光操作、有效制約、規范有序”的高效扁平化招標投標監管和服務模式,使招標投標管理事項備案監管和服務工作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招標投標“一站式”辦公平臺的使用,統一了辦事程序、規則、時限和工作標準,實現了前臺13項即時辦理事項與后臺7項集中辦理事項的有效分離,使管理事項高度集約,服務高效快捷;實現了招標備案管理從“一人負責到底”到受理、審查、決定、告知四個辦理環節既有機銜接又有效制衡的轉變,隔開了具有審查權和決定權的工作人員與前來辦事人員的直接接觸,統一了審查標準,有效限制了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從制度上保證了監管工作的公正廉潔,保證了招標投標管理事項辦理全過程的公開透明;“一站式”網絡辦公平臺接入了市紀委監察局的監督系統,市監察局可以通過網絡直接監督前臺工作情況,對服務質量可及時進行評價和考核;貫徹了服務至上的辦公理念,大廳內集中融合了18項辦理事項,設置了服務工作平臺、服務區、咨詢臺、查詢臺、自動叫號、手機信息通知、大屏信息顯示、網上填報、電腦填寫、服務標準、便民手冊、服務熱線等服務設施;實現了前后臺管理網絡無縫銜接,“一站式”辦公、信用監管、專家抽取、指紋識別、計算機輔助評標、合同履約管理等系統有機銜接,形成閉合監管體系。在此基礎上,他們還逐步推進網上受理、網上審查、網上決定、網上告知,為建立“四大一全”即“大交易、大平臺、大監管、大服務”和“信息齊全”的招標投標監管和合同履約監管模式奠定了基礎。
二、全面推行計算機輔助評標
為提高評標質量和效率,減少評標專家的工作量,推進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市招標辦與市發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聯合開發了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嵌入“一站式”監管平臺,上游接信用信息系統,下游連合同履約監管平臺。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的模塊同屏比較和清單對比功能,實現了評標專家在有限的評標時間內從重總價評審向清單單價評審的深化,切實提高了評標的內在質量,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合同對施工現場變更洽商管理、減少合同糾紛起到了積極的預控和指導作用;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可以實現專家的獨立評審,系統對不同投標文件模塊隨機分配到不同的評標室,評標專家在不同評標室即可完成同一項目的評標工作,杜絕了專家在評審工作中的相互影響,通過專家獨立評標結果的上傳,及時掌握每位專家的評標情況,促進評標專家的客觀公正;計算機對招標文件約定的評標辦法的鎖定功能,規范了評標專家的評標程序和行為,減少了評標專家的自由裁量權;計算機系統的匯總功能,避免了專家故意或過失出現評分錯誤,確保了評審程序的科學性和計算統計的準確性;招標投標文件的電子化,降低了招標投標成本,形成的招標投標電子化成果為招標投標檔案的電子化管理打下了基礎;簽訂的電子合同實現了監管人員在施工現場的“零門檻”查閱,提升了監管水平。
三、實施合同履約全過程監管
建筑市場多年來的發展實踐表明,招標投標過程是合同談判與合同訂立的過程,合同履約既是招標投標的目的又是對招標投標成果的鞏固與檢驗,兩者之間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為建立招標投標、合同訂立、合同備案、合同履約為一體的招標投標市場與施工現場全方位、全過程的閉合監管體系,市招標辦按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總體工作部署,從維護整個建筑市場秩序的高度出發,突破狹義上僅局限在招標投標活動本身的監管,將監管范圍廣義地延伸到中標后續合同執行履約階段。調整職能,增設了施工合同管理部門,為合同履約監管提供機構人員保證;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框架下,制定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市施工合同動態管理辦法》,為合同履約監管提供制度保障;在全國率先開發建設了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對施工許可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履約信息及時進行采集、整理、統計、分析,對合同履約進行全過程的跟蹤管理,實現了“招標投標一站式辦公平臺、計算機輔助評標平臺、合同履約監管平臺”的無縫銜接;建立與施工現場監管機構、工程造價、資質和資格等管理機構的聯動機制,對簽訂陰陽合同、轉包、違法分包、任意更換項目經理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目前,市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堅持“把住源頭,管住過程,形成合力,標本兼治”的原則,正在逐步推動以項目管理為“根”,以總承包合同為“干”,專業合同、分包合同為“枝”的合同樹體系建設,以實現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系統化、立體化,提高整個建筑市場管理水平。
篇10
關鍵詞: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施工周期;施工工藝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具有施工復雜、施工工藝要求高、施工周期長、施工范圍廣等特點,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只有具有科學的管理策略,才能保障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等。在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基礎性工作,是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則。在現場施工的合同中,明確了各方在施工現場的責任和義務,明確指出了施工范疇、技術規范等內容。通過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對施工方案、技術方案等問題進行科學指導,能有效減少責任劃分、責任規避、進度快慢、技術先進性等問題的發生,可有效提高施工效率,減少各部門及單位之間的糾紛,保障工程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為我國公路的建設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工作。
1施工現場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違法分包、轉包
我國在工程施工合同法規、地方施工合同法規及企業內部合同法規中明確提出,公路工程承包人不得將所承包的工程項目非法轉包給第三人或通過其承包的公路工程非法對工程項目進行分解,并以分包的方式轉包給第三人。但轉包的情況在我國非常頻繁,常出現承建項目主體結構的承包人非法將工程全權轉包或分解非法分包;不具備施工資質條件的流動施工隊伍套用其他企業的施工資質承包項目后非法分包,通常情況下,被分包到的施工隊伍也不具備施工資質,這為今后的施工、責任劃分、工程質量等問題埋下了安全隱患。這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易在社會中滋生不良的社會風氣,引發腐敗行為,導致工程質量不達標、施工安全無保障、施工技術落后、施工現場難管理等問題的不斷出現。
1.2缺乏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項目投標單位在前期的投標過程中過于重視對標書、投標等的管理,對公路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也沒有制訂相應的合同管理辦法和制度,導致在實際的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執行情況不容樂觀。在施工現場,常出現實際與合同內容不符的情況,這不利于施工單位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進而蒙受損失。此外,還存在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情況,導致工程無法順利施工。在此情況下,施工單位就通過托關系、走后門等方法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但這種方法不利于市場的公平競爭,也會出現腐敗現象。由于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未受到重視,施工單位在了解合同中的各項要求時,基本處于敷衍了事的狀態,常省略合同中的監督、審查環節。這不利于公路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提高,導致公路施工單位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
1.3公路合同管理不到位,工程款索賠難
在實際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因其具有施工工期長、施工工種多樣、施工環境惡劣等特點,一旦出現公路工程某一方未能及時履行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將會因合同履行不到位而使承包方蒙受經濟損失,且無法在有效時間內索賠,進而導致工期延誤的情況發生,這不利于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設。在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設階段,可能出現的索賠情況比較復雜,但在合同范圍內進行索賠是承包方應有的權利,這樣可以保護自身利益不受損失,可彌補工程漏洞,有效改善公路工程的施工成本。但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常受到工程行政管理機構的干預,在依據合同索賠時,可能會因各種原因使合同索賠難度大大增加,導致公路工程承包人蒙受損失。
2提高公路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方法
2.1增強合同管理意識
公路工程施工單位應參考合同管理辦法制訂適合施工單位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從施工單位合同的立項入手,認真履行單位的合同規章制度,保障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防止在管理過程中出現工作紕漏,進而造成施工單位的經濟損失。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政策,嚴禁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具體而言,要通過施工單位內的法律顧問對合同的責任劃分及職責權限進行認定,并明確責任與義務的關系;建立合同的起草、評審、審核等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責任人、合同執行期限、合同報表等一系列的規章事項報批制度。在施工單位內部審核工程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對于合同立項中的基礎材料,必須做好收集和保管工作,防止出現漏洞。通過與合同管理人、合同執行人、合同協助人員簽訂、簽署協議,并認真履行獎懲制度,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需要各部門之間的協同工作,必須采用常態化的管理模式。當合同中出現風險較高、資金投入大、參與部門多的情況,需要同級別部門或下屬部門進行協同管理。
2.2積極完善施工合同索賠工作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應合理規避和轉移風險,可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引入工程擔保制度。該擔保制度可有效保護當事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合理的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伸,可有效制約合同簽訂雙方的責任,是保障雙方履行合同的必要手段。在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的履行環節中,必須要依據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而定,并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科學分析,保障合同順利履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3抵制非法轉包、分包,實施合法分包
應加強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堅決抵制非法轉包、分包行為的發生。在實施合法的專業分包過程中,總包單位必須對參與競標的企業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并生成檔案記錄,防止資質不全或套用其他公司資質企業參與競標進行專業分包工作。對已經進行合法分包的工程,要在實際施工工程中嚴格審查,防止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進行再次分包或轉包。
3結束語
目前,我國的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還不夠完善,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各公路施工企業競爭的日益激烈,公路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公路工程合同的科學管理,從而為今后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曹曉龍.淺談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5(16).
[2]胡軍,鄒越.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淺析[J].新材料新裝飾,2014(05).
[3]段文莉.淺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黑龍江交通科技,2013,36(03).
[4]李夏業.淺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青海交通科技,2013(05).
[5]趙宗明.淺談公路工程施工項目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J].建材發展導向,2012(11).
[6]張微.淺談公路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及存在的問題[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