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滿文案范文
時間:2023-04-04 11:31:4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小滿文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小滿來到艷陽照,氣溫漸熱人煩躁。勸君心情放平和,開開心心無煩惱。鍛煉身體很重要,莫待太陽升老高。瓜果蔬菜不可少,飲食清淡疾病拋。貪涼容易傷脾胃,注意養生健康到。小滿節氣,愿你健康快樂永歡笑!
蠶老一個閃,麥老一眨眼,季節已經是小滿,真誠為你孕個思念繭,祝福為你乘風展翅遠,幸福開心這小滿,快樂清涼度夏天,生活美滿到永遠。
小滿到,快樂加滿了油,幸福收滿了倉,健康充滿了電,平安蓄滿了水,好運開滿了花,財富堆滿了屋,開心填滿了胸,朋友許滿了愿:祝你生活收獲滿滿!
蓄滿快樂,讓心情愉悅起來;注滿美好,讓生活幸福起來;灑滿吉祥,讓好運膨脹起來;許滿心愿,讓問候發送出來。小滿節氣到,愿你收獲滿滿的幸福,開心快樂一輩子!
小滿節氣,養生飲食宜清淡:冬瓜苦瓜豆腐花,養顏;青菜芥菜蘿卜塊,養身;蘑菇生姜鮮魚湯,養心;番茄雞蛋白稀飯,養胃。祝你養出好身體!
把快樂充滿,幸福就會無限,把好運裝滿,財富就會無數,把吉祥盛滿,喜悅就會無窮,把平安填滿,健康就會無盡,小滿節氣到了,愿你小滿開心滿滿,笑容滿滿.
快樂和開心,是送給心滿意足的人;溫馨和甜蜜,是送給滿面春風的人;成功和輝煌,是送給滿腔熱枕的人;祝福和問候,是送給滿懷情誼的人。小滿節氣,我把最滿的祝福送給你,祝你事業裝滿成功,心里滿是喜悅!
小滿時節天變暖,夏日炎炎須乘涼,飲食宜淡不宜咸,瓜果蔬菜不可免,健康身體勤保養,閑時打打太極拳。祝你小滿時節樂無限!
篇2
[關鍵詞] 蠟筆小新 動漫產業 形象權
近段時間關于“蠟筆小新”商標被搶注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廣州益誠公司1996年開始在內地將包括“蠟筆小新”在內的逾五十種國外著名動漫形象搶注商標,成為了諸多國外動漫形象的中國商標權持有人,并借此開發出一系列相關產品。當“蠟筆小新”版權持有者日本雙葉社2004年4月推出“蠟筆小新”商品時被上海工商管理行政局認定侵權。2005年1月雙葉社向內地法院提出撤消益誠公司的商標登記,結果一審敗訴。雙葉公司遂提出上訴,目前“蠟筆小新”侵權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蠟筆小新”爭議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動漫產業可觀的發展前景。動漫產業在國內市場潛力巨大,舉其中一個細微運營類別――填充式毛絨公仔的形象授權為例,獲得授權的費用是5萬。因此,本次審判最終的判決,很可能將會對動漫產業今后在中國的商務運營產生深遠的影響。由此而引發出的中國經濟與世界接軌中的諸多問題更加引人深思。
從法學角度,我們關注的是動漫產業發展中出現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新問題。表面上本案是關于“蠟筆小新”的商標爭議,實質上雙方實際爭奪的是“蠟筆小新”這一動漫角色本身的形象權。案件的發生表明動漫產業的形象權已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
一、形象權的起源、法律性質與保護
形象權又稱商品化的形象權、商品化權,起源于美國。WTPO國際局將形象權定義為:為了滿足特定顧客的需求,使顧客基于與角色的親和力而購進這類商品或要求這類服務,通過虛構角色的創造者或者自然人以及一個或多個合法的第三人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務上加工或次要利用該角色的實質人格特征。根據該定義,作者認為,形象權是指為了符合特定顧客的需求,將能夠滿足大量需求的角色或角色特征用于商品上使用的權利。形象權的根本源泉是被大眾喜愛的人物角色、各種形象等的信譽,而隱藏在信譽背后的又是權利人為取得這種信譽而付出的物質勞動以及精神勞動,設立和保護動漫產業的形象權的目的在于平衡動畫漫畫作品著作權人與社會公眾的利益。美國在1953年的“海蘭”一案中,由第二巡回上訴法院的弗蘭克法官明確提出了“形象權”(the right of publicity)的概念,并就形象權的含義進行了論證。在商品化權的發展過程中,1977年由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的“薩奇尼”是具有標志性意義的判例。由于相關的電視節目涉及了表演者的形象,最高法院在判決中也論述了形象權與言論自由的關系,因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到目前為止,“薩奇尼”仍然是惟一的由最高法院判決的形象權案件。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標志著形象權在全美國的范圍之內獲得了認可。美國學者認為,形象權分為名人形象權與虛擬角色形象權兩種。名人的形象權保護現實中知名人物名稱、肖像、外形、姿態、聲音等各種具體的形象確認因素,集中體現了自然人人格特征。虛擬角色形象權又分為兩種,一種為文學作品角色,一種為動漫角色。日本學者將虛構角色和真實人物的形象權統稱為角色商品化權。目前我國尚沒有形象權的明確立法。作者采取美國學者的觀點,動漫產業中的形象權即美國學者所稱的動漫角色的虛擬形象權。
從法律屬性角度看,形象權具有以下特征:1.財產性:無論從形象權的起源還是它的保護目的來看,形象權只有具有了一定的經濟上的價值才有其存在的意義。2.專有性:形象權是一種排他的對世權,排斥了他人無償的使用,它的出現體現了對于動漫作品著作權人的利益的進一步保護。3.無形性:形象權與其他知識產權一樣,保護的是無形的財產權利,而不是具體的具有財產性質的物品。從WTPO國際局的定義也可以看出, 形象權的重點在于動漫角色對公眾的吸引力。4.時間性:作為一項權利不可能是完全絕對的,必然受到一些限制。這既是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也是形象權人使用自己合法權利的前提。5.地域性:不同的形象的影響力是不等的,能夠被世界各國普遍接受的形象畢竟是少數,在動漫產業中更是如此。因此,形象權的地域性會隨著該角色的影響力不斷的擴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不同。
與著作權相比,形象權與著作權保護的都是無形的,思想觀念的具體表述。可是,兩者產生的根源不同,著作權的產生基于作者的獨創性的勞動,而形象權的產生則源于形象的影響力。對于商標權與形象權的異同,我國學者李明德曾作過論述,“形象權與商標權具有一些相似之處。例如,形象權和商標權都屬于知識產權,都屬于反不正當競爭的范疇。然而,二者所具有的不同之處更為顯著。例如,商標的作用是指示或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盡管這一來源可能并不明確。而形象權的對象,如姓名和肖像等等,其作用是指示某一具體的自然人。商標法所保護的是體現在商標中的商譽,而形象權法所保護的是體現在自然人身份中的商業性價值。顯然,商標權和形象權不同的根本點在于二者的起源不同,即前者起源于商業欺詐的法律,后者起源于隱私權法律。”
由于形象權的法律性質與適用范圍與著作權、商標權不完全相同,三者之間既有相交、重合又有疏漏,所以對于動漫產業的形象權的保護光有著作權、商標權是不夠的,僅以其中的一種加以保護更行不通。美國根據形象權不同性質用著作權、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法加以保護。日本則法律通過一系列判例確立了對虛構角色的著作權保護。他們認為,“角色并不是作品本身,但在作品表現為人物或動物等視覺畫像的情況下,該畫面帶有的著作性不止于圖畫本身的固定表現,還應及于所表現的人(動)物像。日本判例對角色的著作權保護限于以圖形表現的卡通角色。”我國學者對形象權保護與美國類似,有以下四類觀點:用著作權保護形象權;用商標權保護形象權;用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形象權;用以上三者綜合保護形象權。吳漢東教授對此問題曾撰文論述,“我國的相關立法似可考慮兩步走:近期可借用已有的民事法律制度,對形象利益提供保護;如超出人格權法或知識產權法的現有規定,相關案例還可參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一般條款進行處理。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則應考慮以民事特別法的形式,制定專門的形象權制度。”
二、從形象權角度對“蠟筆小新”案的再解析
各國涉及動漫產業的形象權的使用方式主要是以動漫角色的形象作為標識的商品的銷售行為和區別其他服務的服務行為。這些商品包括生活日用品、文具、玩具、服裝、書籍等。當受人歡迎動漫角色的形象依附于商品和服務上后,商品的銷量和服務會大幅上升。這種方式與傳統的商標權行使相似,因此一般涉及此類案件時適用本國的商標法,作為商標爭議處理。然而形象權與商標權的產生有著顯著的不同。商標權的產生源于行政手段,在注冊成功之前沒有太大的影響力。體現在當代商標注冊的一個重要理念是要使商標擁有顯著的獨特性。形象權的產生不需要行政手段。一個受人歡迎的形象在市場規律的影響下自然而然的產生。上文已述,對于形象權的保護主要適用現有的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但是,無論哪個現存的法律都無法對這一新興的知識產權進行有完善的保護,只有單獨立法才是上策。下文將從形象權角度對“蠟筆小新”案進行解析,凸現形象權立法對動漫產業發展的重要性。
依據形象權理論,形象權的取得不需要進行注冊,只要是形象的原始作者就可以自動取得,繼受取得需要原權利人的授權。“蠟筆小新”著作權屬于日本雙葉社,自動擁有該動漫形象的形象權,一切使用該形象的商業活動都應當取得雙葉社的許可。廣州益誠公司的行為明顯是侵權行為。從現行立法角度看,雖然雙葉公司可以主張惡意搶注,但要負舉證責任,證明益誠公司有惡意的主觀要件,在司法實踐中很難做到。這也是雙葉公司一審敗訴的原因。
綜上所述,形象權是一種新型的知識產權,應大力予以保護。“蠟筆小新”商標案的發生提醒我們隨著動漫產業的迅猛發展,涉及形象權的糾紛將會不斷涌現。為了我國動漫產業的健康發展,除了權利人自身加強法律意識注意保護自己的權利之外,盡快出臺形象權的相關立法才是標本兼治的真正良方,防止象“蠟筆小新”商標案那樣“正版變盜版,盜版變正版”、“李鬼殺了李逵”的鬧劇的再度出現。
參考文獻:
[1]嚴登峰:《“奧特曼”在華遭遇多頭授權》.《每日經濟新聞》,2004年12月16日
[2]王文英:《形象權之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行政法》,2003年7月
[3]李明德:《美國形象權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2003年冬季號
[4]李明德:《美國形象權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2003年冬季號
[5]李明德:《美國形象權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2003年冬季號
[6]吳漢東:《形象的商品化與商品化的形象權》,《法學》,2004年10月
篇3
關鍵詞:慢性阻塞性肺病;穩定期;乙酰半胱氨酸;療效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是一種高致殘率和高致死率的世界性的慢性呼吸系統疾,氧化/抗氧化失衡在COPD 急性期及穩定期均起著重要作用。抗氧化治療對于減輕肺部的慢性損傷和延緩病情發展及肺功能下降的意義重大,有望成為COPD 治療的新靶點。乙酰半胱氨酸是治療COPD 最常用的抗氧化劑之一,能夠有效清除具有組織損傷能力的羥自由基和脂肪酰羥基過氧化物。本文旨在觀察乙酰半胱氨酸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穩定期的臨床療效,為臨床治療提供理論依據,現將結果分析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擇符合入組標準的80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穩定期患者作為研究對象,按隨機數字表分為觀察組40例和對照組40例,觀察組中男27例,女13例,年齡為50~80歲,平均為(64.9±13.3)歲,病程為7~30年,平均為(20.3±5.1)年,對照組中男25例,女15例,年齡為50~80歲,平均為(65.5±13.5)歲,病程為5~30年,平均為(18.8±5.8)年,兩組患者一般資料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具有可比性。
1.2病例入選標準 ①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診斷標準;②過去1 w內無急性感染史;③排除有嚴重合并癥或并發癥的COPD 患者。
1.3方法 對照組給予常規方法治療,包括β2受體激動劑、支氣管擴張劑、膽堿受體阻滯劑、吸入激素、祛痰藥等,觀察組在對照組治療的基礎上再口服N-乙酰半胱氨酸,200 mg/次,tid,連續服用6個月。
1.4觀察指標 比較兩組患者治療前后肺功能指標(FEV1、FEVl/FVC和FEVl/預計值)變化情況,肺功能指標采用美國Vmax6200型肺功能儀測定,治療期間急性發作者詳細記錄。
1.5統計學分析 將數據錄入SPSS 17.0進行統計分析,計數資料以率表示,進行χ2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進行t檢驗,P
2結果
觀察組和對照組治療后FEV1、FEV1/FVC和FEV1/預計值明顯高于治療前,均P
3討論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是一種以氣流受限為特征的慢性支氣管炎和/或肺氣腫,且氣流受限可呈進行性發展,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常見病,無論病情急性發作還是緩解期的COPD患者均存在氧化/抗氧化失衡,因而,抗氧化治療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療過程中具有理論依據。本研究顯示,乙酰半胱氨酸治療后FEV1、FEV1/FVC和FEV1/預計值明顯高于治療前,表明患者肺功能顯著改善,且改善作用優于對照組,觀察組治療6個月期間的平均急性發作次數為(0.35±0.18)次,明顯低于對照組的(0.78±0.22)次,表明乙酰半胱氨酸能夠穩定病情,避免患者急性發作。乙酰半胱氨酸是臨床常用抗氧化劑,其抗氧化特性受到重視,乙酰半胱氨酸本身是一種直接的抗氧化物質,能夠參與氧化應激基因表達的調控,有效清除自由基,降低肺部的氧化損傷[1],同時乙酰半胱氨酸還具有較好抗炎效果,可通過抑制炎癥啟動因子NF-kB,阻斷炎癥反應啟動,抑制上皮細胞和巨噬細胞釋放炎癥因子,減輕氣道炎癥,從而起到抗炎作用[2-3]。乙酰半胱氨酸對痰液中黏蛋白水解具有促進作用,從而加快痰液排出,加速纖毛擺動的速度增加黏膜纖毛清除[4]。
綜上所述,乙酰半胱氨酸能夠有助于穩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穩定期病情,降低急性發作次數,可作為長期使用的藥物,值得臨床推廣使用。
參考文獻:
[1]Frost F J,Petersen H,Tollestrup K,et al.Influenza and COPD mortality protection as pleiotropic,dose-dependent effects of statins[J].Chest,2007,131(4):1006-1012.
[2]于世倫,蔣廣軍,郭宏,等.沙美特羅-氟替卡松聯合N- 乙酰半胱氨酸對穩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氣道炎癥的影響[J].中華全科醫師雜,2008,7(11):745-747.
篇4
【關鍵詞】 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劑;噻托溴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穩定期
DOI:10.14163/ki.11-5547/r.2016.27.125
慢阻肺屬于常見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的一種類型, 慢性炎癥和不完全可逆性氣流受限是慢阻肺患者的主要特征性表現, 病情主要分為急性加重期和穩定期兩個不同階段, 患者在病情處于穩定期階段時通常會表現活動后呼吸困難等癥狀, 生活質量明顯下降, 因此, 采用可以使呼吸困難得到有效緩解, 使患者生活質量得到改善, 為現階段臨床對穩定期慢阻肺實施治療的主要目的[1, 2]。本次對應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劑聯合噻托溴銨對穩定期慢阻肺患者實施治療的臨床效果進行研究。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選取本院2014年2月~2016年2月收治的經臨床確診的穩定期慢阻肺患者92例作為研究對象, 隨機分為對照組和治療組, 每組46例。對照組患者男26例, 女20例;年齡52~87歲, 平均年齡(63.6±7.4)歲;病程1~18年, 平均病程(6.9±2.3)年;體重40~73 kg, 平均體重(53.2±7.5)kg。
治療組患者男28例, 女18例;年齡54~83歲, 平均年齡(63.1±7.9)歲;病程1~16年, 平均病程(6.2±2.1)年;體重43~76 kg, 平均體重(53.6±7.3)kg。本研究經醫院倫理委員會通過。兩組患者性別、年齡、病程、體重等一般資料比較,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對照組患者采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吸入劑(瑞典阿斯利康制藥有限公司, 批號:150214)治療, 每次劑量標準為160 μg/4.5 μg, 1吸/次, 2次/d, 計劃治療1個月。治療組患者采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劑(瑞典阿斯利康制藥有限公司, 批號:150411)聯合噻托溴銨(江蘇正大天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藥準字H20060454)進行治療, 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劑每次劑量標準為160 μg/4.5 μg, 1吸/次, 2次/d, 吸入噻托溴銨18 μg/次, 1次/d, 計劃治療1個月。
1. 3 觀察指標及療效評價標準[3] 觀察兩組肺部功能恢復正常時間和慢阻肺治療計劃實施總時間、治療期間出現的不良反應及治療效果。療效評價標準:顯效:治療后患者臨床癥狀消失, 呼吸狀態和肺部功能相關指標均已恢復正常;有效:治療后患者癥狀明顯減輕, 呼吸狀態和肺部功能相關指標雖然沒有恢復正常, 但已經有顯著性改善;無效:治療后患者癥狀沒有減輕, 呼吸狀態和肺部功能相關指標未發生任何改善, 甚至是病情惡化。總有效率=顯效率+有效率。
1. 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8.0統計學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檢驗。P
2 結果
2. 1 兩組患者肺部功能恢復正常時間和慢阻肺治療計劃實施總時間比較 對照組患者治療后肺部功能恢復正常時間為(9.84±2.15)d, 慢阻肺治療計劃實施總時間(13.71±3.14)d;治療組患者治療后肺部功能恢復正常時間為(7.11±1.48)d, 慢阻肺治療計劃實施總時間(10.93±2.46)d;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 2 兩組患者治療效果比較 治療組治療總有效率為91.3%, 明顯優于對照組的71.7%, 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 3 兩組治療期間不良反應比較 對照組患者治療期間有8例出現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7.4%;治療組患者治療期間有1例出現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發生率為2.2%;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吸入劑屬于臨床上一種復方制劑類藥物, 主要由長效β-受體激動劑類藥物福莫特羅和吸入性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布地奈德兩種成分組成, 福莫特羅屬于長效選擇性β2受體激動劑類藥物的一種, 進入患者體內之后該藥物可以將細胞內部存在的腺苷酸環化酶的生物活性迅速激活, 對三磷酸腺苷(ATP)轉化為腺苷-3’, 5’-環化-磷酸(cAMP)的過程產生明顯的催化作用, 使支氣管平滑肌能夠在相對較長的時間內保持擴張狀態。此外該藥物還可以對中性粒細胞的聚集和活化等過程進行有效控制, 對肥大細胞、嗜酸性粒細胞脫顆粒進行抑制, 使炎癥介質的釋放量明顯減少, 最終達到有效抗炎的治療目的[4]。
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布地奈德屬于抗炎藥的一種, 在炎癥反應的多個環節均能夠發揮作用, 可以對多種炎性細胞的活化和炎性因子的生成產生明顯的抑制作用, 使β2受體的敏感性提高, 兩種藥物之間可以發揮積極的協同作用[5]。噻托溴銨為一種長效抗膽堿藥物, 對氣道平滑肌上膽堿M1和M3受體會產生高選擇性阻斷作用, 使支氣管平滑肌在短時間內松弛, 從而產生較為強大且持久的擴張支氣管的作用, 使患者的肺功能得到持續性改善, 使病情的進展速度減慢[6]。本研究結果顯示, 治療組治療總有效率為91.3%, 明顯優于對照組的71.7%, 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綜上所述, 應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劑聯合噻托溴銨對病情處于穩定期慢阻肺患者實施治療的臨床效果非常明顯。
參考文獻
[1] 黃懷煥, 林俊鋒. 噻托溴銨加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吸入劑聯合無創通氣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合并Ⅱ型呼吸衰竭的效果. 中國醫藥導報, 2015, 12(5):91-94.
[2] 張婉, 戈艷蕾, 王紅陽, 等. 信必可都保對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合并重度慢阻肺患者療效影響. 臨床肺科雜志, 2013, 18(3):
540-541.
[3] 付曉麗, 張會凱, 趙, 等. 信必可都保聯合阿托伐他汀鈣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患者炎癥因子、肺功能的影響. 河南科技大學學報(醫學版), 2015(2):93-96.
[4] 程妮. 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劑聯合噻托溴銨治療穩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療效探究. 中國實用醫藥, 2015, 10(5):142-143.
[5] 王雪瑩, 尚衛紅, 張智偉. 聯合應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羅與噻托溴銨治療COPD 穩定期的臨床觀察. 中外健康文摘, 2013, 10(14):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