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2 19:57:0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合同;問題;探索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建設項目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發包雙方行為的法規性文件,也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最高的行為準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嚴肅性已在行業內相關人士中形成共識。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大家都能認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維持良好建筑市場中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時它也在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和縮短工程工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相關法規還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的深層問題,使得建設施工合同執行過程步履艱難。本文想與各位同仁探尋一些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法。

1.施工合同的作用

施工合同對于施工企業而言,主要有如下三個作用:

(1)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依據。因為,工程管理的過程就是在執行合同的過程,就是履行合同義務、行使合同權利的過程。

(2)施工合同是工程款結算的依據。這一點大家很好理解。

(3)施工合同是工程糾紛處理的依據。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其權利來自于法律和合同。前者是法定權利,后者是約定權利。這充分說明了施工合同重要性。當然,對于合同約定的這部分權利,首先是體現在訂立合同時所約定的權利,其次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對有關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所確定的權利,最后是雙方在糾紛的處理過程中由專業人員結合各方面的情況所挖掘出的相應權利。

談合同簽訂,則需要先分析一下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因為,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合同地位。總體而言,施工企業處于一個相對弱勢的市場地位,但目前越來越多的施工企業,已經在自身的細分市場或專業領域,贏得了相對有利的地位,整個市場也正在向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向發展。

2.簽訂施工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2.1簽約主體的審查

合同雙方是否項目主體,是否具備與合同相適應的施工資質;項目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注冊資金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2合同內容的審查

施工合同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大要素:價款、工期、質量、承包范圍、變更與索賠、竣工與結算、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下面簡單說明一些:

2.2.1價款

合同約定的價款,主要明確兩大問題,一是計價方式,二是付款方式。計價方式,通常采取固定價(又可分為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這三種方式。

實踐中采用的最多的是固定總價方式,(1)采用固定總價方式計價的,會約定“風險范圍”,根據總承包合同的有關工程工作內容——工程量、質量標準要求完成施工圖內容,再追加施工期間變更、簽證以及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人工單價、機械價格浮動的風險部分。(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的,目前采用最多的是清單計價辦法,也就是綜合單價法,這種方法特點在于將風險分擔,建設單位承擔量得風險,施工單位承擔價的風險,建施雙方容易接受。

2.2.2工期

工期,通??砂床煌臉藴史譃椤敖^對工期與相對工期”、“總體工期與局部工期”、“約定工期與工期調整”。

相對工期的約定,要注意兩個方面:第一,合同中的開工日期應當注明“暫定”。第二,通常施工合同中都會約定發包方在開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責任。但如果發包方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時要求承包方施工,按建筑法規定,應予拒絕,如果基于特別的原因只能施工的情形下,可以就此問題特別約定,責任承擔主體。

2.2.3質量

質量條款通常包括“質量等級”、“驗收標準”、“特殊標準”的約定。我們在施工合同簽訂時一般以一般標準為門檻,不以超高標準要求承諾,以免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2.2.4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可以通過綜合“文字描述”、“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分部劃分”四個層面進行約定?!胺植縿澐帧陛^多的發生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土建、安裝、鋼結構分包給不同單位施工時,各分包單位之間的界面劃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總承包往往存在邊設計邊施工的情形。

2.2.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約定方式有:“概況性約定”、“具體約定”兩種方式。建議對于主要義務分別做具體的約定,不要使用概況性約定。此外,違約責任條款還要明確具體的責任方式,比如違約金的計算、違約行為與施工企業權利的銜接等,并要求建施雙方權利對等。

因為建設工程施工周期較長,合同未見因素也就不可避免,合同糾紛也會隨之產生,如何應對這一客觀問題,是我們工作中躲避不了的實際問題,也就需要一些解決辦法。

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3.1合同效力

合法有效的合同,是雙方實現合法權利的基本保證。無效的合同意味著大量權利的喪失。比如:合同主體問題、沒有資質、應當招投標而沒有經過招投標、非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違法“掛靠”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應堅決避免簽訂此類合同。

3.2施工工期

這是司法實踐中遇到比較多的問題。不管工程是否竣工,都會遇到工期索賠問題。也是我們應著重研究的問題。問題的關鍵在于工期應否順延、竣工日期如何認定。糾紛產生于: (1)工程款支付。也是施工合同的重中之重,沒有哪個企業不重視回收工程款的。發包人如果拖欠工程款,有可能直接成為實際施工人的連帶被告。(2)施工進度。施工單位特別要注意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進度環節、以及進度、驗收報批程序,保證工期在施工主要路線中的完成期限。(3)施工質量。質量保障是合同的主要基礎,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彌補,并征得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諒解,否則后患無窮。

3.3法律責任

篇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為合格工程標準為依據, 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專用條款

2.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6套.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項目負責人: 承包人委托的職權:

項目經理:

八.雙方約定現場工程師工作職權: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九.發包方的工作:

1.在開工前7日內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3.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篇3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 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 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 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 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 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 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 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 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 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 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 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 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 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 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 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 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 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 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 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 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 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 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 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 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 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 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 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 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 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 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 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第五條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 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 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 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 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 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 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 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 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 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 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 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 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 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 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 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 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 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 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 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 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 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 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 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 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 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 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 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 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 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 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 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 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 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 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 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 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 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第九條 進度計劃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 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 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 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 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 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 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 延期開工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 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 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 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 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 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 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1.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 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 批準。

第四章 質量與驗收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 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 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 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 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質量等級評定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 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 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 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 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 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 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 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 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 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 分部試運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 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 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 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 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 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 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 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 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 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 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 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 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 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 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 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 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篇4

合 同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甲方):

單位名稱: 中鐵七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單位名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a1031365010401本工程由發包方經比選并經建設單位(烏鐵局工程項目管理所)審核同意后,確定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1.2 工程地點: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范圍:設計文件框架橋主體及附屬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開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竣工。

第3條 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暫定為4060000元(大寫:肆佰零陸萬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設單位批準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

4.2 該建設工程項目執行鐵道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質量

監督按照《關于印發烏魯木齊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細則〉的通知》(烏鐵建[XX]453號)文件要求執行。

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驗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責任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4質量缺陷的經濟責任

所稱質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中對質量的要求。

乙方對工程質量缺陷的返修的經濟責任按下款執行。

4.5.1乙方未按國家或鐵道部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定要求施工,造成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4.5.2 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應及時提出,如甲方及建設單位不改,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乙方發生的返修費用由甲方及建設單位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4.5.3 因為乙方采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5條 設計文件

5.1 甲方須在開工前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5.2 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自負。

5.3 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 2 日內組織現場核對。

5.4 非經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

5.5 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 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建設單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張毛成

6.3 建設單位委托的駐工地監理單位名稱: 烏魯木齊鐵建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6.4 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項目部

乙方項目經 理:金 龍

乙方項目副經理:袁憲燦

乙方技術總負責:張勁松

6.5 涉及營業線時,乙方施工各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需要的經考核合格的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并持證上崗。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向乙方提供由建設單位辦理的與該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負責因本工程施工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的協調工作及有關部門的交叉配合協調工作。

7.2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組織乙方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辦理開工報告手續;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實施。

7.5負責辦理本工程對建設單位的驗工計價手續,及時將建設單位批準的本工程進度款撥付乙方。

7.6協助乙方維護合法權益,支持乙方正當行使權利。

7.7幫助及指導乙方解決施工生產及項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難,為乙方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8條 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義務。

8.2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8.3根據甲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按期報送年、季度施工計劃,用款計劃,年、季、月工程統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內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8.4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8.5 涉及既有線改建或過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報施工計劃等,必須嚴格執行烏鐵總[XX]426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文件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8.6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8.7 堅持文明施工,對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類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機械和料具侵限現象的發生。對鐵路線路旁和兩線間的舊軌、舊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對暫時不能回收的,要分類堆碼整齊,并派專人看守。對暫時不能上道的新軌,要按規定碼放、加固,并派人巡檢。對線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時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線路安全和整潔美觀。并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8.8 按照規定提交竣工文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9 及時向甲方提報驗工計價資料。

8.10 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8.11 對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設單位簽認驗收報告次日起  年。保修金為合同承包總價的5.0%。保修期滿后且無保修責任全額無息退還。

8.12 嚴格執行和自覺服從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安全監察的有關規定及安全監察大隊的檢查,與運輸設備產權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同時執行投標時有關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規定。

8.13嚴格按建設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關于加強調度指揮信息管理的規定》文件要求。在營業線路上施工或進行影響營業線安全的施工,必須經鐵路局或站段審核批準,按規定要求日期上報施工計劃申請,鐵路局審批的項目于施工開始前月的15日前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提報的施工計劃應包括:施工方案設計(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審核簽字后,于20日前匯總上報至安調部,由安調部統一向運輸處提出月度施工計劃申請表。對施工中影響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時進行匯報、反饋。

8.14 乙方在接到設計文件后,必須自覺的與監理方進行施工圖現場核對及設計優化。并及時將結果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在接到由建設單位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一個月內,向甲方和建設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進度計劃,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進度計劃。

9.2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進度計劃 3 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復,可視為同意乙方報告,乙方可據此組織施工。

9.3 經甲方和建設單位同意的施工進度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代表備案。

第10條 延期開工

10.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7天,書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設單位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

10.2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 3 天內答復。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予答復,可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10.4 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甲方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3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遲開工日期,并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給予適當補償,并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11.1 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 3 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施工。

11.4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乙方負違約責任,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同時工期不順延。

第12條 工期延誤

12.1 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責任。

12.1.2 施工圖不能按規定日期提交,屬甲方責任。

12.1.3 重大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4 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屬造成事故責任方責任。

12.1.5 主要材料、設備推遲到貨,屬采購方責任。

12.1.6 建設資金不到位,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7 年度計劃調整,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質確定責任方。

12.2工期延誤后果及處理

12.2.1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在情況發生后 24小時內,就延誤工程內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 2 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未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補償。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2.2.3 非甲、乙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13條 工期提前

根據工期安排,乙方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必須做到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否則甲方將根據現場的工程實際進度情況,調整施工任務。

第14條 工程質量檢查

14.1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施工過程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

14.2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監察、檢驗,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擔返工或修改的費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5條 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

15.1 在通知監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

15.2 乙方自檢合格后,按部、路局有關規定格式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證

及附件,于隱蔽前 24 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到現場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證上簽字,方可繼續施工。

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簽證。

15.3 如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到現場檢查時,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繼續施工。監理工程師事后如有疑問,認為確需再行檢查,可以提出重新檢查,如檢查結果合格,其檢查返工費用由監理單位負責,否則由乙方負責。乙方同時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后,不按時到現場,對危及安全的工點,乙方有權視現場情況予以隱蔽,其后果由監理單位承擔。乙方同時將處理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4 乙方未按規定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5.5 與設計資料差異較大的隱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監理工程師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參加檢查、簽證。乙方同時將檢查、簽證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6 乙方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旁站監理、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15.7 在既有的鐵路運輸設備區域或地方設備(通信設施、電力設施等)區域內施工時,乙方必須提前7天與設備產權管理單位聯系,簽訂設備保護協議,設立防護區域,樹立防護標志并派出防護員到現場負責防護工作,同時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16條 變更設計

變更設計的分類、程序、分工及費用處理,按《烏魯木齊鐵路局變更設計管理辦法》( 烏鐵建[XX]517號)辦理。

16.1 ι類變更設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3 天內向乙方發出變更設計文件。

16.2 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 3 天內向乙方發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3 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發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4 建設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決定的、、類變更設計,乙方必須實施。

16.5 、、類變更設計按照批準權限批準后,按批準的增減費用調整合同價款。

第17條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除在合同中明確的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和必須經過招投標確定的材料設備外,其余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凡由建設單位供應和經過招標選定的材料設備,乙方均不得再向供應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費用。

第18條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

所有物資,扣除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主要設備及材料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供應商。所有材料設備必須滿足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報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和取樣,并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進行實驗,合格后方準進場。所有材料設備必須具有產品說明書、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三包證書和材料實驗報告。

第19條 合同價款調整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

19.2 國家計劃有重大調整;

19.3 鐵道部發文批準調整的有關費用;

19.4 已正式批準的、、類變更設計;

19.5 按招標文件和本合同確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原則,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19.6 本合同執行期內的鐵道部的有關造價調整文件。

19.7 任何施工方法的變更引起的費用增減,一律不予調整。

19.8 凡未經甲方及建設單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購的高于預算價格的設備、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5.0%為預付工程備料款,即1015000元(大寫:壹佰零壹萬伍仟元整)。本工程預付款在計價付款到合同價的50%時一次性扣回。

第21條 驗工計價

驗工計價依據工程進度,按照月度估驗、季度、年度驗工計價及末次驗工清算分階段辦理。

篇5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主體 資格審查

中圖分類號:E271文獻標識碼: A

建設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的承發包雙方就建設工程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協議。由于建設工程涉及面較廣、工程量較大并涉及工程投入資金相對較多,因此,此類合同的合同風險是任何從事該類合同的合同主體需要引起足夠重視。而對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又成為重中之重,因為主體資格符合法律規定是施工合同有效的必要條件。由于建設工程是涉及到國計民生的重大事項,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中,不僅要求當事人應當具有普通民事主體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而且強調承、發包雙方均應具有簽訂施工合同的相應能力和資質,同時國家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做出諸多限制性規定。因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資格審查相對于普通合同主體資格審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建筑承包企業也應當加強施工合同主體資格審查這項工作。

建設工程發包方簽訂施工合同應當具有的主體條件

對建設工程的發包方而言,具有獨立財產,能夠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都可以成為發包方,包括法人單位、其他組織、公民、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聯營體等,但并非具備了進行一般民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就可以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可以分為四級,承接業主的范圍各有不同。如果發包方不具備法律、法規對其的資質要求或不具備發包條件,發包方所簽訂的合同將會無效或者效力待定,發包方也將面臨著很大的風險。①下面我們主要依據建筑許可制度,對建設工程發包方進行審查:1、發包方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冻鞘幸巹澐ā返?2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睆脑撘幎梢钥闯觯ㄔO工程發包方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其對外發包工程的基本條件。對于不在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工程,雖然不需辦理規劃許可證,但也應具有有關行政機關批準該項工程開工建設的文件。規劃許可證和有關行政機關批準建設的文件是證明建設單位具有特定工程項目發包資格的法律依據,應當嚴格審查。 2、發包方是否已經辦理了建設用地的批準手續?!冻鞘幸巹澐ā返?1條規定:“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蓖瑫r,《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章規定,國家建設用地要按規定的程序向有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該條例第五章規定,興建鄉(鎮)村企業要持縣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才能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即使是農村村民建設住宅使用土地,也要經鄉政府或縣政府批準,沒有建設用地批準手續,任何建設工程都不能實施。因此,建設單位如果沒有用地批準手續,也就沒有資格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承發包合同。作為建設單位,只有在同時具備了報建批準手續和用地批準手續后,才能證明其在報建和用地方面具備了發包該項工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通過審查委托手續,確定發包方人的資格。因不具備建設工程發包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某些建設工程的業主有時會委托專業機構或公司進行建設工程的發包。這時候,發包方與專業機構之間形成的是法律關系。施工企業承攬該類工程應注意嚴格審查發包人對人是否有授權?授權的具體范圍是什么?人發包建設工程,應當取得建設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受委托發包工程的單位或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個人,除了持有委托手續外,還應具有前述建設單位應當具備的手續。目前,在建設工程市場上虛構建設工程項目、冒用建設單位名義發包工程的違法現象層出不窮,應當引起施工企業的重視和警惕。

4、對照《建筑法》審查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外分包工程主體資格的合法性。根據《建筑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是可以進行分包的,但法律法規對分包行為進行了嚴格界定和限制。在承攬分包工程時,施工企業首先要確定總承包單位已經與建設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尚未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的單位,無權以總包人名義簽訂分包合同。②其次要確定分包行為經過建設單位同意,并在總承包合同或其補充協議中定有準許分包的條款。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建設單位同意總承包單位分包應以明示的方式做出。再次要對工程是否屬于工程的主體結構進行確認,建筑工程的主體工程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二、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應當具備的主體條件

對于作為承包方的施工單位,立法對其資質要求較之發包人更為嚴格。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將施工企業的資質劃分為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三部分。其中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包括12個等級標準、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包括60個等級標準、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包括13個等級標準。根據該規定,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總承包;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分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只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不能實行工程總承包,對所承接的工程可以實行勞務分包,但不能再進行專業分包;只取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除可以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外,不能簽訂專業承包合同,也不能再行勞務分包。建筑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嚴格對照該規定審查分包商的資質以確定對方是否有資格簽訂合同。

結合以上的嚴格規定,在施工單位具有以下情形時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1)無資質的施工企業所簽訂的建筑工程合同無效,原因就是國家實際嚴格的資質管理;(2)超越資質的施工企業所簽訂的建筑工程合同無效。根據《建筑法》第26條:“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證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3)兩個施工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工程的,應按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包,否則合同無效。(4)冒用、盜用他人資質的情況,實際上是沒有資質,所以合同無效。但是,對于個體建筑隊、個人合伙建筑隊承建的一般農用建筑,符合有關規定的,認定有效。③所以應該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主體資質,否則有可能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的無效性,從而導致一連串的不良后果。

參考文獻:

1、李雙錄,王春福. 論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09

2、李靜;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認定及其處理[D];上海交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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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問題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建設項目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發包雙方行為的法規性文件,也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最高的行為準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嚴肅性已在行業內相關人士中形成共識。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大家都能認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維持良好建筑市場中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時它也在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和縮短工程工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相關法規還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的深層問題,使得建設施工合同執行過程步履艱難。本文想與各位同仁探尋一些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法。

1.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項目中的重要作用

施工合同對于施工企業而言,主要有如下三個作用:

(1)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依據。因為,工程管理的過程就是在執行合同的過程,就是履行合同義務、行使合同權利的過程。

(2)施工合同是工程款結算的依據。這一點大家很好理解。

(3)施工合同是工程糾紛處理的依據。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其權利來自于法律和合同。前者是法定權利,后者是約定權利。這充分說明了施工合同重要性。當然,對于合同約定的這部分權利,首先是體現在訂立合同時所約定的權利,其次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對有關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所確定的權利,最后是雙方在糾紛的處理過程中由專業人員結合各方面的情況所挖掘出的相應權利。

談合同簽訂,則需要先分析一下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因為,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合同地位??傮w而言,施工企業處于一個相對弱勢的市場地位,但目前越來越多的施工企業,已經在自身的細分市場或專業領域,贏得了相對有利的地位,整個市場也正在向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向發展。

2.簽訂合同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2.1簽約主體的審查

合同雙方是否項目主體,是否具備與合同相適應的施工資質;項目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注冊資金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2合同內容的審查

施工合同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大要素:價款、工期、質量、承包范圍、變更與索賠、竣工與結算、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下面簡單說明一些:

A、價款,約定的價款,主要明確兩大問題,一是計價方式,二是付款方式。計價方式,通常采取固定價(又可分為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這三種方式。

實踐中采用的最多的是固定總價方式,(1)采用固定總價方式計價的,會約定“風險范圍”,根據總承包合同的有關工程工作內容――工程量、質量標準要求完成施工圖內容,再追加施工期間變更、簽證以及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人工單價、機械價格浮動的風險部分。(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的,目前采用最多的是清單計價辦法,也就是綜合單價法,這種方法特點在于將風險分擔,建設單位承擔量得風險,施工單位承擔價的風險,建施雙方容易接受。

B、工期,通??砂床煌臉藴史譃椤敖^對工期與相對工期”、“總體工期與局部工期”、“約定工期與工期調整”。相對工期的約定,要注意兩個方面:第一,合同中的開工日期應當注明“暫定”。第二,通常施工合同中都會約定發包方在開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責任。但如果發包方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時要求承包方施工,按建筑法規定,應予拒絕,如果基于特別的原因只能施工的情形下,可以就此問題特別約定,責任承擔主體。

C、質量,條款通常包括“質量等級”、“驗收標準”、“特殊標準”的約定。我們在施工合同簽訂時一般以一般標準為門檻,不以超高標準要求承諾,以免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D、承包范圍,可以通過綜合“文字描述”、“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分部劃分”四個層面進行約定?!胺植縿澐帧陛^多的發生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土建、安裝、鋼結構分包給不同單位施工時,各分包單位之間的界面劃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總承包往往存在邊設計邊施工的情形。

E、違約責任,約定方式有:“概況性約定”、“具體約定”兩種方式。建議對于主要義務分別做具體的約定,不要使用概況性約定。此外,違約責任條款還要明確具體的責任方式,比如違約金的計算、違約行為與施工企業權利的銜接等,并要求建施雙方權利對等。

因為建設工程施工周期較長,合同未見因素也就不可避免,合同糾紛也會隨之產生,如何應對這一客觀問題,是我們工作中躲避不了的實際問題,也就需要一些解決辦法。

3.合同糾紛解決的方法

(1)合同效力:合法有效的合同,是雙方實現合法權利的基本保證。無效的合同意味著大量權利的喪失。比如:合同主體問題、沒有資質、應當招投標而沒有經過招投標、非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違法“掛靠”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應堅決避免簽訂此類合同。

(2)施工工期。這是司法實踐中遇到比較多的問題。不管工程是否竣工,都會遇到工期索賠問題。也是我們應著重研究的問題。問題的關鍵在于工期應否順延、竣工日期如何認定。糾紛產生于:

A、工程款支付。也是施工合同的重中之重,沒有哪個企業不重視回收工程款的。發包人如果拖欠工程款,有可能直接成為實際施工人的連帶被告。

B、施工進度。施工單位特別要注意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進度環節、以及進度、驗收報批程序,保證工期在施工主要路線中的完成期限。

C、施工質量。質量保障是合同的主要基礎,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彌補,并征得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諒解,否則后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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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規范性的法律文件,同時也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設中應該執行的技術經濟文本。本文依據當前建設工程施工市場的發展狀況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闡述了強化合同管理與實際運用的作用并且以此為基礎提出了有關合同管理的建議。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是具有平等地位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等主體之間訂立、履行和變更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在合同中,兩方使用要約等方式就一些問題達成一致,是不同單位之間開展各項業務的基礎性載體。施工工程合同是一種內容復雜、結構特色的合同,這種合同的具體項目繁多、牽扯的內容非常廣泛,因此該合同在進行管理時會面對諸多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知道施工方進行操作的的規范性文件,其中的各項標準都是由該文件來規定。合同一旦訂立,相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技術標準也就 隨之確立,失去了施工合同企業的生產敬業活動就難以維持。在工程建設中,施工的質量指標、施工工期、工程整體造價等都是由雙方在協商后在工程合同中達成共識,同時雙方的在施工中的責任與權利義務也是其中的重要內容。在這種形式下,施工單位的合同管理在內容和形式上與其他的的企業產生較大的差異,從而形成了一個系統完整、自成一體的管理體系。

二、傳統合同管理中的不足

(一)缺乏對合同的正確認識

對于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很多企業都是容易忽略的,這主要表現在執行力度上。因為一些單位對合同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了單位缺少相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缺少充足的經費保障,不能進行日常的對比審查。

(二)合同缺乏執行力

合同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用于聯系當事人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都要履行自己在合同中中規定的義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應該及時的溝通,嚴格按照合同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雙方若不能及時交流和技術經濟簽證將會導致共同違約的后果。合同管理只是簡單的保存在資料中,這種無效的形式嚴重影響了工期、工程款的按時交付。

(三)合同管理制度缺陷

因為缺少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受到了權責混亂、爭權多利卻又一致推卸責任等問題的困擾,這種局面為施工單位投機取巧提供了可能,是建設單位蒙受損失。

三、提高合同總體策劃的科學性

合同總體策劃對于一個工程的建設實施有著重大影響,第一要明確它根本性、指導性的地位,能夠真實地反映影響工程建設以及合同簽訂的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能夠突出需要建設工程的中心和重點。要做到代表管理單位利益就要把握好一下幾個方面:(1)如何對工程量進行合理劃分,使得每個合同獨立承擔相應的工程量。(2)在承包中應該選取那種委托方式以及承包方法。(3)合同應該采取什么形式,屬于哪種類型。(4)合同中應該包含哪些重大條款(5)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如何處理重大決策。(6)諸多工程項目之間的溝通協作以及結構組織上的問題。

四、施工中的高效合同管理

1設立合同實施的保障系統

(1)組織合同管理系統,提高管理人員技能素質。

在企業中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指派專業的人員進行合同管理。只有設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向著專業化、高效化的方向發展。

(2)進行法制觀念培訓,提高合同管理意識。

全方位對員工進行合同法之觀念教育,提高對于合同制定及履行的執行力度,增強員工的法制意識,讓員工認識到需要違約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從而節省經濟成本,增加工作積極性。

(3)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分析,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實到詳細的環節中、體現在施工小組和技術人員與承包者詳細的業務中,所以說,組織相關的成員進行合同學習、合同文件解析以及解讀合同內容是非常重要的,這樣的員工就能對合同的概念、傳達的精神、合同的訂立目的等有一個清晰地認識,從而在宏觀上樹立正確的觀念,減少了在合同管理中出現的違法違規現象。

(4)合理劃分職能、建立行之有效的問責制度,吧合同責任分配到每一個工程參與者上,對問題的出現原因、問題的性質后果以及可以采取的應對措施等作出詳細的說明

(5)建立高效的文件管理系統能夠方便各種各種日常性事務和突發性事務的管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在系統的監管、追蹤中有效進行,這對于提高決策正確性和提供糾紛所需要的法律證據有著重要的幫助。

(6) 建立常規的報告制度和行文制度。完善的行文制度以及便捷高效的聯絡制度在工程施工中占有重要地位,嚴謹的溝通應該以書面形式呈現并且成為最后的根據和制度,這樣能夠使得工程中的各個項目有條不紊的進行,提高工程建設的效率。

(7)發揮專業管理和綜合性管理的優勢。專業性的管理能夠有效地作用于工程的重點項目,而綜合性的管理則是在宏觀上對全局進行把握,使得整體之中突出重點,重點與整體協調結合,通過施工細節來提高整體質量以及通過施工過程把握施工結果,從而促進工程管理的規范化。

2、合同追蹤的及時性

工程建設中會出現諸多的影響因素,使得實際的建設情況與計劃產生較大的偏差。這種偏差會在累積的效應下不斷地擴大,最終對合同的執行產生難以估計的影響。對于合同進行追蹤能夠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對出現的問題和偏差及時進行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加以調整,最終實現與合同既定目標的溫和。

3、依據合同分析,實施合同監督

(1)對施工現場中的代表以及施工小組、其它工作單位進行有效的監督,在各方面給予一定的反饋,比如對計劃的落實、各個施工小組之間的溝通協作等提供幫助。另外,還要及時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結合合同進行講解。

(2)關聯合同之間的整合協作。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往往會簽訂多個合同比如說設計合同、監管合同、造價合同、分工合同等。這樣合同對施工的不同方面進行了規定,形成了一種復雜的網絡。對于這些合同要及時進行梳理,對設計和監管以及原料的供應等使用合同監管,協助其完成所分擔的職責,追究違反合同規定的人員的經濟責任,對各種合同糾紛進行處置。

(3)對工程項目進行檢驗驗收,出具相關的驗收報告

(4)對各種使用的命令、只是、請求、會議摘要、合同變更等做好記錄,進行合同方面的審核和管控,這種做法能夠較少合同管理工作出現失誤的幾率,彌補出現的差錯,不斷地發現和改正工作中的不足,迅速的提出防治措施和賠償要求。

4、警惕工程合同中的違約

(1)訂立合同時需要仔細審查,減少違約情況發生的幾率。

(2)在工程施工各方出現不同意見的時,各方應該依據現存的制度進行協商解決,在競爭中實現共贏。這些制度通常包括:工程監督管理制度、工程質量保證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管理規定等。

有一句話說“財富的一半是合同”。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合同管理工作貫穿了從開始的設計招標到之后的工程建設以及最后的工程保養等所有的環節,良好的工程管理不僅能促進既定目標的實現還能促進社會、環境等整體效益的發展。

參考文獻:

[1].余立中編著.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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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層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須另簽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造價(預算或概算)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工程造價在乙方編出工程預算書送達甲方三十天內審復,逾期視作同意,并按審定的預算造價為調整合同造價。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規定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止。實際開工期以甲方辦妥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建設批文,辦妥城監標牌,送達乙方之日起天內起計,并以雙方現場管理代表簽字為準。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備施工條件下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每個單項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為_________。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趕工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范驗收規范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安裝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_________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_________由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三)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四)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的補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一)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款規定劃入乙方帳戶: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二)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關規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內,按以下規定額度向乙方預付備料款:

1.建筑工程按當年計劃工作量35%;

2.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按當年計劃工作量(扣除設備價值)的40%;

3.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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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設。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設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的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擔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分,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范:

第4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5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7條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8條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9條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10條延期開工。

第11條暫停施工。

第12條工期延誤。

第13條工期提前。

第14條檢查和返工。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16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7條試車。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20條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2條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25條設計變更。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27條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28條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9條保修。

29.1保修內容、范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條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31條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條索賠。

第33條安全施工。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設。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36條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37條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38條保險。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0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條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附件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的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

《合同條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對承發包雙方權利義務作出的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出修改、補充或取消外,都必須嚴格履行。

由于合同標的--建設工程的內容各不相同,工期造價也就隨之變動,承發包雙方的自身條件、能力、施工現場的環境和條件也都各異,雙方的權力、義務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條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適用于每個具體工程,需要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即配之以《協議條款》?!秴f議條款》是按《合同條件》的順序擬定的,主要是為《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提供一個協議的格式,承發包雙方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見按《協議條款》的格式形成協議,《合同條件》和《協議條款》就是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成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這了使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條件》,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盡量事先達成協議或確立解決的原則,并使協議盡可能準確、嚴密,以減少扯皮,保證施的工順利進行。我們編制了這個《使用說明》,供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參考。

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合同條件》應是招標書的組成部分,發包方對其修改、補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見,要在招標書中說明。承包方對招標書的說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見,也要在投標書中一一列出。中標后,雙方將協商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不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在要約和承諾時,都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見一一提出,將取得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

下面對《協議條款》的使用加以說明: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伙、個體經營戶或個人,即一切以協議、法院判決或其它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甲方的資格,承認全部合同文件,能夠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單位和人員。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甲方位置內,不得簡稱。與甲方合并的單位、兼并甲方的單位,購買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讓的單位和人員,均可成為甲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承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但乙方不能將工程轉包或出讓,如按《合同條件》第36條進行分包,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條

1.1本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的地址;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建筑規模和結構特征;承包的范圍,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1.2本款內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定為甲方代表開工令的日期;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工期天數。

1.3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良)。

1.4應寫明工程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群體或小區工程時,以上各項應按附表格式將單位工程列表說明,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如:

XXX工程項目一覽表

──┬────┬─┬─┬──┬──┬────┬──┬─────┬─────

│單位│建筑│結│層│檐│跨│設備安裝│工程│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工程│面積│││高│度││造價├─┬─┬─┼─┬─┬─┤

│名稱│(平方米)│構│數│(米)│(米)│內容│(元)│年│月│日│年│月│日│

├──┼────┼─┼─┼──┼──┼────┼──┼─┼─┼─┼─┼─┼─┤

│││││││││││││││

├──┼────┼─┼─┼──┼──┼────┼──┼─┼─┼─┼─┼─┼─┤

│││││││││││││││

├──┼────┼─┼─┼──┼──┼────┼──┼─┼─┼─┼─┼─┼─┤

│││││││││││││││

──┴────┴─┴─┴──┴──┴────┴──┴─┴─┴─┴─┴─┴─

第2條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實行社會監理的應寫明總監理工程師在雙方對合同文件解釋不一致時,是否有作出解釋的權力。

第3條

3.1肩合同文件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本款應規定語言的名稱,寫明使用的《合同條件》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翻譯文本的名稱,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原則上國家、部門和地方的法規都應適用于合同文件,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地方或部門的法規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及由誰承擔。

3.3國家有統一的標準規范時,施工中必須使用。國家沒有統一標準規范時,可以使用地方或專業的標準規范,地方和專業的標準規范不相一致時,應在此條寫明使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項目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和編號,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1-83)

2.砌磚磚石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3-83)

3.砼澆筑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4-83)

4.抹灰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10-83)

二、安裝工程

1.暖氣安裝采暖與衛生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42-83)

2.

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范,應在編號后寫明,并注明提供的時間、份數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并明確規定產生的費用的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第4條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的。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

甲方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及由誰承擔。

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的。

第5條

5.1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權限。

5.2實行監理的工程,要寫明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對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職權的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有何限制。如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支付后是否要經甲方審查;是否能批準對施工進度的更改或對工期給予延續;是否有權批準對設計的變更等。有種類限制的要寫明種類,有數量限制的要寫明數量。

第7條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要而《合同條件》未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雙方協議將本條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時,應寫明對《合同條件》的修改內容,甲方應支付費用的金額和計算方法。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范圍及計算方法。

7.1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如土地的征用應寫明征用的面積,批準的手續;房屋的搬遷和墳地的遷移應寫明搬遷和遷移的數量,搬遷后的拆除、遷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種障礙,應寫明名稱、數量、清除的距離等具體內容。要寫明施工場地的面積和應達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寫明拆除和遷移的當事人事后提出異議或要求賠償,施工中發現有本條約定的障礙尚未清除等情況時應由誰處理,費用如何承擔。

7.2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每天應保證供應的數量,水的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供電線路應在何時接至何處,供電的電壓,是否需要安裝變壓器及變壓器的規格、數量,不能保證連續供應的,應寫明供應的日期和時間。

7.3本款應寫明甲方負責開通的道路的起止地點、開通的時間,路面的規格和要求、維護工作的內容,不能保證全天通行的,要寫明通行的時間。

7.4本款應寫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等資料的時間、資料的名稱和要求,如水文資料的年代、地質資料,深度等。

7.5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準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7.6本款應寫明甲方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的時間和要求。

7.7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確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開工令前多少天。

7.8本款應寫明對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保護費用的金額。

第8條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未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本條工作甲方未在簽訂《協議條款》時寫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雙方訂立協議,可作為《協議條款》的補充,本條還應寫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甲方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

8.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8.2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8.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衛、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8.4寫明乙方應為甲方代表提供的現場辦公生活用房的間數、面積、規格要求,各種設施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及提供的時間和要求,發生費用的金額及由誰承擔。

8.5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對本款內容的具體要求,如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段、哪種型號的車輛不能行駛或行駛的規定,在什么時間不能進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8.6本款應寫明工程完成后應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費用及由誰承擔。

8.7本款應寫明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名稱和保護的具體要求。

8.8本款應寫明對施工現場布置、機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處理等場容衛生的具體要求,交工前對建筑物的清潔和施工現場清理的要求。

第9條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間;寫明甲方批準以上文件的時間;寫明乙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金額。

第12條本條應對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1.對延誤的定義,如哪些工作延誤多長時間才算延誤;

2.對可調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減多少才可調整;

3.需補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調整的因素;

4.雙方議定乙方延期竣工應支付的違約金額,應在本條寫明違約金數額和計算方法,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多少。

第13條甲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應在本條寫明以下事項: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乙方應采取的措施;

3.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趕工措施費用的計算和分擔;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計算方法,此項也可按傳方法寫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5條本條應寫明雙方對質量評定意見不一致時仲裁部門的名稱。甲方對工程質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相應的經濟支出及計算方法。

第16條本條應寫明需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第19條目前我國合同價款調整的形式很多,應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說明,如:

1.一般工期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價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長時,合同價款是否作出調整應在本條說明。

2.甲方對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價格變動采取一次性付給乙方一筆風險補償費用辦法的,應寫明補償的金額和比例,寫明補償后是全部不予調整還是部分不予調整,及可以調整項目的名稱。

3.采用可調價格的應寫明調整的范圍,除材料費外是否包括機械費、人工費;調整的條件,對《合同條件》中所列出的項目是否還有補充,如對工程量增減和工程變更的數量有限制的,還應寫明限制的數量;調整的依據,是哪一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調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調價通知的時間,甲方代表批準和支付的時間等。

第20條工程款的預付應根據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雙方協商確定后把預付的時間、金額、方法和扣回的時間、金額、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在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計人民幣()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總造價%(以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工程量報告為準)后的()個月里,每月扣回預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時扣完”。

甲方不預付工程款,在合同價款中應考慮乙方墊付工程費用的補償。

第21條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2條工程款的支付應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把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按月支付的,應寫明“乙方應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據甲方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工程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已完工程價值,編制‘工程價款結算單’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應在第天之前審核完畢,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附表的格式填寫,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XXX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

│序│材料或設備│規格│單│數││供應時間│││

││││││單位├──┬──┬──┤送達地點│備注│

│號│名稱│型號│位│量││年│月│日│││

├─┼─────┼──┼──┼──┼──┼──┼──┼──┼────┼───┤

││││││││││││

├─┼─────┼──┼──┼──┼──┼──┼──┼──┼────┼───┤

││││││││││││

├─┼─────┼──┼──┼──┼──┼──┼──┼──┼────┼───┤

││││││││││││

─┴─────┴──┴──┴──┴──┴──┴──┴──┴────┴───

第24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幾種特殊情況應在本條作出說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標,乙方進行采購的,應寫明指標名稱、內容、價格、數量、提供的時間和甲方不能按規定提供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甲方不提供指標,由乙方采購三材的,應寫明材料名稱、數量、規格、質量等級和價格。

3.甲方指定廠家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應寫明如產品價格高于乙方預算價格時價差由誰承擔,以及由于制造廠家的原因造成產品的質量等級、規格型號和交貨時間達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損失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第26條本條應寫明變更發生后,乙方提交變更價款的時間及金額。

第27條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份數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應在多長時間內組織驗收,參加驗收的部門和人員。

第29條如雙方不再簽訂保修合同,本條應寫明保修的項目、內容、范圍、期限、保修金額和保修金的預留與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簽保修合同的應將以上內容寫入保修合同。

第30條雙方協商后,對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說明:

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請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后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建設主管部門10天內不能作出調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內不能作出調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請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后7天內執行

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等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施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在實際工程中雙方可以協議進行一次或幾次調解,這些調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寫明;也可以協議直接申請仲裁或要求法院判決,仲裁和法院判決的程序、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1條甲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應按以下各項分別作出說明:

1.承擔因違約發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乙方因此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和管理等費用支出;

2.支付違約金,要寫明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

3.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時應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并寫明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的內容是否包括乙方窩工的人工費、機械費和管理費,是否包括窩工期間乙方本應獲得的利潤。

第36條乙方對工程的分包應詳細寫入本條。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稱、內容、分包單位的名稱和承包范圍。

如甲方要求乙方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項外,還應寫明分包工程的價款,開工竣工的時間,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寫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駐的監督管理人員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誤和其它損失時,責任和費用由誰承擔。

第37條本條應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情況和工程的要求,對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的不可抗力自然災害作出規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X級以上的地震;

2.X級以上持續X天的大風;

3.Xmm以上持續X天的大雨;

4.X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X天的高溫天氣;

5.X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X天的嚴寒天氣。

篇10

─────────────────

承包人(全稱):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內容:

────────────────────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資金來源:

────────────────────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

¥:元

─────────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相關文檔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