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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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資源稅;改革;科學發展觀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征稅對象,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
1994年稅制改革后屬于資源稅應稅稅目的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產品,并對應稅資源按資源等級實行幅度稅額計征的辦法。應該說,新的資源稅制在調節級差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統籌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一、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已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一)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滯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現行資源稅制體現的是調節級差收入這一立法精神,沒有充分表達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更沒有體現運用資源稅促進合理開采利用資源、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精神。我們認為,在目前我國人均自然資源占有率非常低、資源形勢緊張的情況下,資源稅制如果不能體現利用稅收杠桿促進合理開采自然資源、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精神,則開征資源稅的目的就難以達到。
(二)資源稅地位不突出,稅收功能難以發揮
現行資源稅制由于稅基窄、課稅體系不健全等所帶來的稅收調節功能的缺陷已日益突出,特別是資源稅收入偏低,地方政府、稅務部門對其重視程度相對而言就不高,制約了資源稅作用的發揮。從下表可以看出,1994年稅制改革后,全國稅收總收入以年均16.77%的幅度增長,到2003年達到了20461億元,而全國的資源稅收入年均增幅僅為7.00%,到2003年收入也僅為83.94億元,資源稅收入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僅為0.41%,占地稅收入的比重也僅為1.32%。全國資源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從1994年的0.89%下降到2003年的0.41%。可見,資源稅在整個稅收體系中的地位明顯偏低,限制了其應有功能的發揮。
(三)資源稅覆蓋面太窄,難以充分發揮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
現行資源稅制在稅目的設計上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僅列舉了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而對土地資源、水資源、林木資源等均沒有列入資源稅征收范圍,覆蓋面過窄的資源稅制,難以發揮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從而使大量自然資源受到野蠻的掠奪和無情的破壞,資源開發中“重利用輕環境”的現象突出。
因為資源是商品價格構成的基礎,應稅資源的后續產品價格比非稅資源后續產品的價格相對就高,不合理的商品比價必然導致對非稅資源的掠奪式開采。如浙江省由于未對建筑用砂、石開征資源稅,難以利用稅收對砂、石資源開采加以限制,再加上砂、石開采管理上的問題,致使許多河道采砂陷入無序開采,嚴重破壞自然環境和生態平衡。再如浙江省麗水市為經濟發達省份的欠發達地區,該市現有持證開采的礦山341家(不包括河道采砂),其中甲類礦種以地下開采為主,乙類礦種(砂、石、黏土)基本是露天開采,目前共有廢棄礦山200多處,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就有1.2處,對礦產資源的過度開采大大加重了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任務。
(四)稅率設計不合理,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一是稅率明顯偏低?,F行資源稅稅率設計于1993年,是按照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當時的產品價格來設計的,既沒有考慮經濟社會發展之因素,也沒有考慮同一自然資源在不同開采時期的品位等級可變性特征,且單位稅額明顯偏低。如煤炭、成品油等的市場價格已提高了二倍到三倍,但原油的資源稅額自1994年以來卻一成不變,因此,國家并沒有因經濟的發展、物價水平的提高而增收。
二是對確定適用稅額的權限過分集中?,F行資源稅制采用了分級核定的辦法,即對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的確定由國務院決定,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目、稅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授權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但是礦產開采單位和個人開采的資源品位、開采條件及負擔能力卻在不斷變化中。一般來講,資源條件3-5年(或更長一些)會出現一次較大的變化。而資源稅條例除確定了7類應稅資源的幅度稅額外,還對全國的原油、天然氣、煤炭、鐵銅鉛鎢錫鎳資源的大的開采企業,以及部分非金屬礦原礦的適用稅額,做出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自1994年以來變化不大,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靈活的選擇,也難以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三是未能充分體現組織收入的功能?,F行資源稅實行的是從量定額計征辦法,即按應稅資源產品課稅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征辦法,如每噸原油的單位稅額在8-30元之間,每噸煤炭的單位稅額在0.3-5元之間,然后再在此范圍內按不同區域、不同等級確定具體的單位稅額,這只反映了優質資源與劣質資源的單位級差收入,未能考慮自然資源的環境價值和財政價值,對資源輸出大省(區)而言是極不公平的,因為資源大省(區)并未能從資源輸出中得到相應的稅收收入,而對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卻需大量的投入,產出投入比例失衡,嚴重阻礙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五)稅費并存,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
我國目前對自然資源的開采利用除了實施必要的稅收調節之外,還輔之以大量的費,處于稅費并存的局面,如對土地資源的利用,所涉及的稅費就有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且土地出讓金大大高于土地利用所涉及的稅收收入;對同一礦產品的開采也存在稅、費重復征收等問題,如對礦產資源的開采利用,既涉及到資源稅,也涉及到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等。稅費并存、以費擠稅的局面,嚴重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作用。
二、資源課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
對自然資源的開采、使用,除按正收一般的直接稅(如所得稅)和間接稅(如增值稅)外,不少國家還對其征收一些特別稅費,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礦區使用費
一是根據產量價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礦區使用費;二是按礦區面積征收礦區費;三是以租金、特許
本文原文權使用費等形式對某些礦產和石油開采征收使用費。如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亞、阿根廷等國家。這些國家征收的礦區使用費類似于我國目前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區使用費等,具有對國有礦產資源開采以收費形式進行補償的性質。
(二)特別收益稅
部分國家對資源開采實現的利潤,在征收普通公司所得稅的同時,另征特別所得稅,主要體現在石油資源。如:安哥拉對石油生產企業,除按40%普通稅率征收一般公司稅外,還征收石油稅,其基本稅率為50%,并另征15.75%的附加稅(合計稅率為65.75%);挪威對來自油氣生產和石油管道運輸的所得課征50%的石油收益稅,且不能在公司稅前扣除。
(三)資源開采稅
目前,有不少國家或地區對資源開采活動按資源開采量或價值征收屬于間接稅性質的開采稅,稅率往往因不同資源類型而不同。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對不同的自然資源分別開征開采稅,對石油征收石油開采稅,對天然氣開征天然氣開采稅,對煤、礦石、鹽、硫等征非石油礦產開采稅。其中除石油開采稅實行從價定率征稅外,其他的實行從量定額征收。這同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制基本相同,只不過我國對應稅資源均實行從量定額征收,沒有實行從價定率征收。
根據我國是個自然資源較為稀少,尤其是人均自然資源占有率非常低這一特點,應該在開采消費自然資源的環節征收資源稅,并且對不同的資源采用不同稅負的方法。
三、資源稅制改革的具體設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統籌區域經濟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要求,通過擴大資源稅覆蓋面,調整計稅依據,合理設計資源稅率,確立資源稅制的應有地位,充分調節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明確納稅主體,抑制資源無序開采
現行資源稅制將納稅主體界定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此規定,在采礦領域,應認定不管是何種單位還是個人,誰開采即由誰繳納資源稅。而現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則明確由采礦權人繳納。納稅人與納費人的界定不盡一致,容易導致開采人與采礦權人在資源稅納稅義務的確定上相互扯皮。從法律角度來考慮,應將納稅主體界定為所有權人即采礦權人,誰擁有,誰繳納,便于資源稅的日管和法律責任的追究。(二)拓寬稅基,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
借鑒其他國家實施資源稅制的成功經驗,按照資源稅的稅種屬性,應將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應予保護的自然資源,包括: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海洋資源、地熱資源等自然資源,但考慮我國全面開征資源稅還有一定的難度,可采取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辦法,逐步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
一是盡快開征水資源稅。水為生命之源,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資源和環境要素。有關資料表明,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僅相當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國600多個城市有400多個供水不足,其中嚴重缺水的城市有100多個,年缺水總量達60億立方米。就我國的現狀而言,一方面,部分地區水資源缺乏;另一方面,部分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率低、浪費嚴重。據此,我們認為,應盡快在全國范圍內開征水資源稅,對所有開采或取用各種天然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礦泉水、地熱水等)的均納入征稅范圍,按照開采量或取用量在開采或取用環節征收,在稅率的設計上,應考慮我國幅員遼闊、水資源分布極不平衡的實際,可確定較大的稅率幅度,在幅度范圍內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具體稅率,同時,取消目前的水資源費,通過稅收真正起到保護水資源、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二是盡快開征砂石料資源稅。隨著建筑業、房地產業的飛速發展,建筑砂石料開采量、使用量居高不下。由于對砂石料開采管理不嚴格以及稅收調節不到位等,致使砂石料無序開采,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并造成大量稅收流失,國有資源的價值難以體現。我們認為,開征砂石料資源稅已成當務之急,可將所有在陸、江、河、海開采的建筑用砂、石料納入砂石料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合理設計稅率,為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環境發揮應有的稅收調控作用。
三是適時開征土地資源稅。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鑒于我國現行對土地課征的稅費過多、范圍過窄、減免過寬、稅率過低、不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等狀況,可將現行的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歸并為土地資源稅,并在現行土地開發利用稅費負擔的基礎上,合理設計土地資源稅的稅率,擴大土地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以土地資源稅來調控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三)調整計稅依據,明確資源稅的屬性
資源稅是對開采利用國有資源而征收的一種稅,只要有開采國有資源的行為發生,只要開采了國有資源,均應繳納資源稅。而我國現行資源稅是以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中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的,這顯然很不合理。因為自然資源被開采后,無論納稅人是否從開采資源中獲得收益,自然資源實際上都已經被“利用”,鑒于此,應本著簡化稅制的原則,將資源稅計稅依據從現行的按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改為按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實際產量計征。這一方面更能體現國家對國有資源的調控和保護思想,進一步明確資源稅的屬性;另一方面促使納稅人能從自身利益出發,合理開采自然資源,盡可能減少所開采資源的積壓和浪費,使有限的資源能夠得以更好的開發利用。(四)提高稅率,充分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
1.要充分體現資源的稀缺度和政府對該類資源開采的限制程度。對不可再生的稀缺度高的資源,政府對該類資源的限制程度就強,在稅收上就應設置較高的稅率;反之,對一些可再生的稀缺度不大的資源,政府對該類資源的限制程度就相對弱一些,在稅收上可設置相對低一點的稅率。
2.增強資源輸出地區的經濟發展能力。比較而言,資源輸出型地區的經濟相對不發達,如我國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基本是資源輸入地,而西部地區基本是資源輸出地,要提高資源輸出地的經濟發展能力和水平,就應該運用稅收政策來提高資源輸出地的財力,提高資源稅稅率是一種最簡捷的辦法,這也是符合國家支持西部大開發政策的。
3.提高資源稅收入比重。某一稅制的地位高低,除了稅收立法層次高低等因素之外,更重要的還是組織收入量的多少、在收入中所占比重的高低,這也是地方政府所關注的?,F行資源稅不被看重,同資源稅稅率過低,且10年不變,組織收入的功能弱化是相關聯的;而要提高資源稅制的地位,提高資源稅收入比重,就必須提高資源稅的稅率。
4.調整資源開采的級差收入。資源市場遵從的是優質高價、劣質低價的價值規律,因此,在稅率設計上,也應體現優質資源稅率從高、劣質資源稅率從低的原則。
5.反映資源開采的外部成本。按照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資源的有害物質含量越高,在開采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就越大,國家對環境治理的投入就越多,而這種投入必須通過以稅收的形式來籌集資金,因此該類資源的資源稅稅率就應越高,反之則設計相對低的稅率。
根據以上原則,在擴大資源稅覆蓋面的基礎上,對原油、金屬類礦產資源、礦泉水資源、土地資源等稀缺度高的自然資源應從高設計稅率,其他類資源可相對從低設計稅率,以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以及國家對自然資源稀缺度的調控度。在具體的稅率設計上,考慮我國幅員遼闊的實際,一方面要拉大稅額幅度,由地方政府(省級)結合實際確定具體的稅額,有利于資源大省在資源輸出中得到相應的經濟利益,來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提高總體單位稅額,實行差別稅率,對稀缺或環境破壞力強的資源,應確定其資源稅的稅負不能低于10%,一般資源的稅負不低于5%,有利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清費立稅,充分發揮稅收調節功能
通常收費的理論依據是公共部門為社會成員提供特定服務和特定設施而收取的經濟補償。但從目前應稅的資源產品稅、費負擔情況看,過多的收費必然導致資源稅功能的弱化,且許多收費從其性質看,是屬于稅收范疇,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收取的,如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土地出讓金、水資源費等。因此,我們認為,應從清費立稅、減輕負擔、強化稅收功能的角度出發,全面清理現行開采利用國有資源的各類收費項目,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推行費改稅,目前可將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歸并進礦產資源稅,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等,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
(六)規范減免,保護資源合理開采利用
從保護資源、合理開采利用資源的角度,應嚴格資源稅的減免規定,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造成資源開采者重大損失的,報經省級地方稅務局批準予以減免一定時期的資源稅外,其他一律不予減免。同時,國家應下放減免稅權限,不作具體的減免稅項目規定,對需減免的資源稅項目,可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省實際作出具體的規定。
篇2
關鍵詞:資源稅改革完善
一、資源稅的現狀分析
現行資源稅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征收資源稅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使各個資源開發企業在較為合理的盈利水平的基礎上開展公平競爭,促使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但沒有表達政府對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無法通過征收資源稅表達保護資源、限制資源開采的意圖。單純的級差性質的資源稅沒有正確反映資源的價值,不但不能體現資源本身的內在價值和不同資源在經濟中的不同作用,而且不能將資源開采的社會成本內在化,無助于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更不能將資源開采的可持續成本內在化。不利于資源的可持續使用,也就無法保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現行資源稅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設計思想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理念相悖
我國現行資源稅的指導思想為調節級差與普遍征收相結合,但實際上卻以調節級差收入為主,屬于級差性質的資源稅。單純的級差性質極大地局限了資源稅應有的作用。一是它沒有表達政府對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無法發揮保護資源的作用。二是單純級差性質的資源稅沒有正確反映資源的價值。不但不能體現資源本身的內在價值和不同資源在經濟中的不同作用,而且不能將資源開采的社會成本內在化,無助于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無法起到遏制資源被掠奪和浪費的作用,不能達到促進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目的,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三是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主要取決于資源的開采條件,而與該資源開采造成的環境影響無關。資源稅這種立法精神、設計思想顯然與可持續發展理念不相符。
(二)資源稅課稅范圍狹窄
我國資源稅只囿于礦藏品,對大部分非礦藏品資源都沒有征稅。范圍過窄的資源稅難以保護所有的資源,致使大量的資源遭到掠奪和破壞,造成資源后續產品價格的不合理。
(三)資源稅的計稅依據不科學
從量定額計征方式使資源稅喪失了對資源級差收入的“自動調節”功能。這種計征方式割斷了資源稅與應稅產品價格的聯系,使資源稅對應稅產品價格變動完全喪失了“彈性”,國家失去了對企業因價格變化而產生的利潤調節手段,公共收益流入小集團手中,產生了新的不公平。
(四)資源稅單位稅額總體偏低
目前,應稅資源品中最高稅額60元/噸,最低稅額0.3元/噸,稅額偏低而且多年來很少調整。資源稅單位稅額偏低導致資源稅在公司銷售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比較低,企業承擔的稅負較輕,不利于資源稅對資源的保護作用。
(五)資源稅調節級差收入的作用難以發揮
資源稅調控功能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調節級差收入,但是,由于我國目前的資源稅單位稅額各檔的差距過小,使資源稅調節級差收入的功能不能很好地發揮。
(六)資源稅費關系混淆,征收不規范
我國現行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性質作用趨同而且關系紊亂。在資源稅費并存的局面下,稅和費由不同的部門征收,尤其是收費,各地在管理上不一致,缺乏規范性。其結果導致各地資源企業的稅費負擔高低不同,無法在資源企業之間形成一個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
(七)征管體系建設不完善,征管漏洞依然存在
從近幾年的稅收征管情況看,稅務部門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使資源稅的稅收總額呈現出穩定增長的態勢。但在實際中,依然存在許多征管漏洞,稅收流失現象比較嚴重。一是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二是資源分布分散,征管部門不重視。三是資源稅征管基礎薄弱、征管手段落后。
三、資源稅改革的設想
為了科學合理地開發和利用資源,必須進一步完善和改革資源稅。通過調整資源稅稅率,影響資源成本、資源價格的變化。間接調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資源市場,杜絕一切非法占有利用資源和浪費資源現象的發生,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一)完善資源稅的立法宗旨
資源稅的立法應當樹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使資源稅在原有調節資源開采企業級差收人的基礎上,更好地體現資源開采的外部性成本,使外部成本內部化。同時,對于資源開采者所發生的任何環境保護或恢復支出在計稅時給予相當扣減。構建起“監督合理、激勵有效”的資源開采和利用機制,從根本上提高資源的開采和利用效率。
(二)擴大資源課稅范圍
從世界各國資源稅的征收范圍看,資源稅稅目可涉及到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以及海洋資源、地熱資源、動植物資源等,其中以礦藏資源、土地資源和森林資源為主。我國現行資源稅的征收范圍顯得過窄,僅限于7種礦產品和鹽。應按照公平稅負的原則。將資源稅的征收范圍逐步擴展到所有自然資源,按照“寬稅基、低稅率、少優惠”的基本思路設計。資源稅的征收不但要包括礦產資源,還應逐步包括土地、森林、山嶺、草原、水、動植物、海洋、空間等自然資源。基于目前的征收管理水平,可以考慮先將國家目前已經立法管理的一些資源納入其中,如水資源、土地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海洋資源、漁業資源、灘涂資源等。對現行資源稅范圍進行重新調整,將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水資源費等并入資源稅,成為資源稅的一個稅目,從而建立起一個具所有權性質的生態物質資源稅制。
(三)合理確定資源稅單位稅額
在確定資源稅的單位稅額時應充分考慮和認識到以下因素:
1政府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讓渡價格應以劣等資源為基礎:
2政府作為資源的所有者應將自然賦予的利益收歸國有,根據優質資源高稅、劣質資源低稅的原則制訂單位稅額:
3表達資源的稀缺度越大,政府對該種資源的限制程度就越強。資源稅稅率就越高:
4反映資源開采形成的外部成本,即資源的有害物質含量越高,在開采過程中給予環境造成的損害越大,資源稅稅率就應當越高:
5應考慮資源再培育的資金需要。
(四)完善資源稅的計稅依據
現行資源稅按應稅資源產品的銷售量或自用量作為計稅依據明顯不合理、因為自然資源被開發后,無論資源開采企業是否從資源開采中獲得收益,資源都遭到破壞,對不可再生資源尤其如此。因而,規定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應當使資源開采企業或個人為其開采的所有資源付出代價,而不僅僅是已獲利的被開采資源。最理想的辦法應當是按儲存量計稅,即接照開采應稅資源的單位或個人實際消耗的可采儲量作為計稅依據,這樣,開采企業如能合理有效地開采資源,等量的資源儲量消耗可以生產出較多的產品,單位產品的稅額也就相對較少,企業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這就能促使企業合理地開采資源。這種方法盡管符合資源稅的立法精神,但其操作難度較大。
目前,現實的選擇是以應稅資源的實際產量為計稅依據,而不必考慮該產量是用于銷售或自用。這樣能夠從稅收方面促使經濟主體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以銷定產,盡可能減少產品的積壓和損失,使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五)合并資源稅費
就資源稅而言。已形成地方固定收入;就礦產資源補償費而言,其收入已構成中央和地方礦產資源勘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和礦產資源使用費征收機構的經費。將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入資源稅的關鍵是:1,順國家對礦產資源所有權的財產權益的經濟關系和級差收益的關系,要求以資源稅取代礦產資源補償費,維護國家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權益:2,行資源稅按照資源產品的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普遍從量征收與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實質含義類似;3,家目前已對礦山企業實行探礦權、采礦權有償使用和公開出讓制度,應將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入資源稅,實行國際通用的權利金。
(六)減少資源稅優惠政策。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保留《資源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優惠政策,明確可以享受優惠減免的條件和優惠減免權的歸宿,杜絕資源稅中各種非法減免和越權減免的發生。同時。將稅收優惠政策重點由鼓勵資源開采轉為鼓勵資源節約,制定必要的鼓勵資源回收利用、開發利用替代資源的稅收優惠政策,提高資源循環再生的利用率,使資源稅成為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功能的稅種。此外,適當調整消費稅、出口退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機制,以協調發揮資源保護效應。
篇3
1.1統一管理水資源的理論依據
1.1.1水是基礎性自然資源。凡是基礎性自然資源都是實行統一管理的。
1.1.2水是戰略性經濟資源。凡是戰略性經濟資源都是由國家委托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的。
1.1.3水是系統性資源。水存在于地表、地下和大氣層中并相互轉化,是按流域、河系流動,與上下游、左右岸、地區間密切相關的資源。不實施統一管理是違背自然規律的,是無法實現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
1.1.4水是多功能性資源。具有供水、灌溉、發電、航運、水產養殖、改善環境、生態景觀等多種功能,服務于生活、生產、生態與國民經濟和發展的各個領域。不實施統一管理是違背經濟規律的,是無法發揮水資源的最佳綜合效益,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
1.2多龍管水加劇了缺水矛盾
過去存在的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等水資源城鄉分割、部門分割、地域分割的舊管理體制,是在經濟不發達、計劃經濟年代形成的;隨著流域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用水量成倍增長、水資源短缺日益突出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極不適應。不實施統一管理就會嚴重影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2實施流域統一管理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前提
水是具有流域屬性的,按河系流動,只有對水資源實施按流域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才能達到優化配置、高效利用的目標。
流域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同時又是流域管委會的執行辦事機構,接受流域管委會的指導,執行其做出決議。因此,必須強化流域機構的宏觀調控職能,代表水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好流域的水行政管理職能;所屬事業單位要為流域機構實施水資源統一管理提供決策依據、技術支撐和基礎服務;所屬企業作為自主經營的獨立法人,也要承擔流域機構賦予的公益性任務。
3搞好區域統一管理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關鍵
3.1城鄉水務統一管理
城鄉水務統一管理,應當是“五業齊抓”(防洪、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回用),“三水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五水調控”(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調水、再生水),“五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統一發放取水許可證、統一管理水量水質、統一征收水費水資源費),建立起“一龍管水、多龍治水”的綜合管理的新體制,為城鄉人民和社會各階層、各行業提供全面服務。
3.2實行政、事、企分開
統一管理不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包攬一切,而要實行政、事、企分開。具有經營性收入的水務企業要完成企業改制工作,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公司制經營實體;水利事業單位在完成社會公益性任務外,也要面向市場,按企業經營轉制;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各項水事活動,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監督管理轉變,在編制規劃、實施計劃、制訂政策、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政策引導等方面多做工作。
3.3正確處理好多方面的關系
搞好區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必須正確處理好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開源、節流與外調水的關系,本地水與外來水的關系,區域管理與流域管理的關系。水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水資源管理的決策、執行與監督的關系,做到在發展經濟中保護水資源和水環境。4多措并舉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保證
建立健全水資源流域統一管理與區域統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一項涉及面廣、任務艱巨的系統工程,要采取工程、技術、經濟、行政、法律等綜合措施,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4.1政府宏觀調控
實施水資源統一管理,要建立起政府宏觀調控、流域民主協商、準市場運作和用水戶參與管理的運行模式與有效的協商、決策、執行、監督機制。應當加強領導,把節水防污、合理配置和統一管理水資源列入政府的議事日程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任期責任的目標與考核、評比內容,從組織上保證水資源流域和區域統一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
4.2健全政策法規
以頒布條例為契機,根據流域的實際情況,制訂和出臺一系列符合條例要求、更便于操作的配套法規。
4.3做好基礎工作
對流域水資源進行重新評價,在算清水資源可利用量和查清開發利用現狀的基礎上,分析和評價流域水資源的承載能力。根據水資源、水環境的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提出流域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規劃和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范圍劃分,加強地下水的管理,嚴禁新打機井,從嚴審批舊井改造。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水資源論證和水權轉讓論證,強化取水許可管理。加強流域和區域水資源的統一調度,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4.4用好經濟杠桿
對各類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定額管理、計量收費和超采超用累進加價的制度。要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權轉讓機制。要逐步提高工業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同時開征井灌區農業水資源費;要建立符合價值規律的水權轉讓機制,實行自愿買賣水權的,應給予利益補償。要建立市場水價浮動機制,根據水的豐枯變化和市場水的余缺,對水價實行季節性短期浮動,使水資源向著用水少、效益高的行業和企業流動。
4.5搞好監測監督
建立自動化、網絡化的水量、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定期公布水資源信息;搞好供、用水水量的監測和監督管理,為用水“節獎超罰”和防止超標排放污水提供翔實的數據資料。加強水政監察隊伍建設和執法人員培訓,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持依法管水,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制度上保證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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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地質因素
北西向構造從虹螺峴鎮穿過,形成縱跨虹螺峴鎮的沖斷裂褶皺層,以致形成虹螺峴西高東低的地勢,如圖1所示。從圖2可看出,由于地殼運動形成的這種特殊的地質,對地下水及地表水的儲量有很大的影響,所以虹螺峴鎮是一個水資源相對缺乏的地區,老百姓一直過著靠天吃飯的日子。
1.2氣候因素
由于虹螺峴地區屬于季風性大陸性氣候,受大氣環流影響,四季降水量分布差異很大,全年的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8月份,冬季降水量僅占全年的3-4%。如表1所示。虹螺峴鎮的水資源補給主要以大氣降水為主,但是由于時空分布不均勻,與虹螺峴鎮的人口和經濟配置不相適應,加之水污染也在加劇,故資源性缺水、季節性缺水、污染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同時存在,給水資源的有效利用帶來諸多不便。
2解決方案
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為解決虹螺峴鎮居民飲水安全問題,虹螺峴鎮人民政府決定實施自來水工程建設。
2.1水源工程
探測結果表明虹南南溝地下水屬于基巖裂隙水類型。地下水埋深:頂板30~50m,底板150~200m。110m處蓋層較厚,不易受污染,水質良好,滿足本地區自來水供水1000立方米每日需求。
2.2供水井
水文地質條件。該井位于虹螺峴鎮虹南村。地貌單元為低丘前緣,地表由第四系粉土地層覆蓋,覆蓋厚度較薄,一般為0.5m左右。粉土以下即為寒武系白云巖、白云質灰巖所構成。地下水類型為基巖裂隙巖溶水,地水補給來源主要為大氣降水補給及及構造裂隙側向補給。地下水具有承壓性。
2.3蓄水池
2.3.1地形地貌。場地位于虹螺峴鎮東山,屬低丘地貌,為圓頂狀類型,頂面地勢較平坦,略向東南傾斜。殘坡積層厚度約1m左右,植被不發育,部分為耕地,局部基巖。丘頂最大高程為85.5m,附近最低侵蝕基準面為56.0m,相對高差29.5m。
2.3.2地層巖性。場地地層自上而下依次分為2個工程地質層,如下:粉土(Q4al+pl):黃褐色,稍濕,松散,成份以粉粒為主,含10-15%的礫、砂,上部見有植根系。搖震反應快,干強度低,韌性低,下部局部見圓礫轉石。該層場地內普遍分布,該層層底埋深1.6-1.9m,層頂標高84.6-85.1m。角礫狀灰巖(O2):黃灰-淺灰色,新鮮面為深灰色,角礫結構,中厚層構造,角礫為同成分,夾有薄層灰巖,巖芯呈強風化狀態,破碎,節理裂隙較發育。該層場地內普遍分布,層頂埋深1.6-1.9m,層頂標高82.8-83.5m,控制深度0.9-3.2m。
2.3.3場地水文地質條件??辈炱陂g各鉆孔均未見地下水位。場地地下水為孔隙水裂隙水??紫端x存于頂層的殘坡積土中,裂隙水賦存在基巖裂隙中,其水的主要來源為大氣降水補給、滲透,排泄方式主要為自然蒸發。在其北部有一條季節性河流(虹螺峴河)從鎮中心穿過,流向總體為由西向東,水量匱乏,枯水期河床干涸。
2.3.4經濟效益。
①提升了工農業的產量和產值。
②避免了因水質不良所造成工農業產品質量下降所造成的損失。
2.3.5社會效益。
①避免了因水質不良所引起的各種疾病,讓老百姓喝到了放心水。
②對虹螺峴鎮的水資源起到了合理科學的調配,緩解了由于水資源緊缺而產生的矛盾。
③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
④促進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農村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得到了進一步改善。
⑤提高了老百姓省水、愛水的意識,能夠做到自覺地保護水資源和供水設施。
⑥解放了勞動力,為其家庭創造更多的價值。
⑦提高了就業率。
3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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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配置受限制,人員流動不暢。目前,基層稅務機關大多設置稅政、征管、法規、辦公室、信息中心等多個機關科室和多個基層稅源管理單位,管理部門的細分與高素質人才的匱乏存在較大矛盾,普遍存在人力資源配置機關科室優于稅源管理單位的狀況,基層稅源管理單位人力資源配置不均衡的現象尤為突出,而且人員交流輪崗力度都比較小,有些人長期呆在特定崗位上,成了“包崗”干部,形成了個人依賴崗位、崗位依賴個人的局面,不僅為人員的交流輪崗帶來了不便,也不利于崗位間的橫向協作。第四,人力資源過剩和人才資源相對匱乏的矛盾突出。人力資源過剩與人才資源不足是當前的主要矛盾,已成為制約稅務工作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基層稅務機關由于受編制的限制,普遍存在在崗人員過多,但真正能勝任工作的較少,應付一般性事務的人員過多,專業性人才過少的問題。第五,部門及人員間工作不平衡,考核評價不盡合理。從工作職責分工上看,由于部門職責劃分,行政和業務部門的工作內容差異較大。從工作量集中的時間上看,部門工作繁忙的時間段也存在差異,如辦稅服務廳工作量集中在月中臨近征期結束前,而科室工作量大部分集中在月末月初。這些差異雖然可以通過統籌協調來解決,但受部門間協作機制限制和條塊分割的影響,整體工作不易統籌安排。同時考核評價內容很難量化,定性多于定量,存在形式化問題,造成工作干好干壞、干多干少一個樣,評價考核不能科學反映實際工作成果。第六,激勵機制尚不夠完善,阻滯了稅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F有激勵機制主要包括績效考核和職務晉升,但由于職務晉升激勵機制受編制的限制,當前主要以績效考核激勵為主。但考核激勵的時限較短,激勵方式單一,且側重于經濟待遇激勵,形式化的評價方式下造成經濟待遇差異小,分配機制不夠公平合理,而其他激勵方式又相對欠缺,無法充分做到獎優罰劣、獎勤罰懶,客觀上挫傷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二、對實施人力資源“云管理”的建議
(一)因才分類,積極搭建云平臺
按照云信息、云智庫和云評價三個模塊搭建云平臺。云信息模塊實現兩個功能:一是通過直觀式人才評價機制,實行個人申報、集體審議和專項評估相結合的形式,采集稅務人員的專業特長、工作經驗優勢、興趣才藝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并予以公開,同時根據其當前實際工作狀況提供云的工作需求;二是各單位需要集中云資源集中處理的工作任務,通過兩方面的有機結合,實現云的科學使用。云智庫模塊主要采集對全局和某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某項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稅收政策法規的掌握和理解、對創新性工作的創意和策劃以及對人生正能量的理解和分享等。云評價模塊負責記錄對云工作使用狀況的科學評價過程。通過云平臺,可以實現云的動態管理,提升云的工作效率。
(二)創新方式,合理分配云使用
以云平臺的搭建為工作基礎,確立以AB角工作制度作為云使用的基本方法,分為日常使用和項目使用兩大類。云的日常使用主要是指云的替崗使用,當承擔某項工作的崗位或部門發生人員缺位或工作量驟增時,由相應的云進行補位或協助工作,從而保證工作的順利運轉。主要包括崗位AB角制度、部門AB角制度和跨部門AB角制度。項目使用是指對上級安排或本單位自發的全局性或重要性工作,僅靠某一部門力量難以完成時,集中各種云進行協同工作,集中優勢力量以完成工作任務。
(三)積分管理,分項明確云評價
云評價根據云使用的情況,對云資源的提供部門、云本身的常態和動態使用情況進行積分評價。對云的評價按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四個等次予以確認并合理分配評價分值,而對云資源的提供部門,按照云工作評價情況,給予所在單位相應的加分,以提高部門的協作積極性。針對云提出的有建設性、創新性意見和建議、好的經驗和做法等,以被智庫采納作為考評依據,按對工作的指導意義和重要程度納入日常評價結果,充分體現云的價值。每年年終根據日常評價和項目評價的綜合結果,匯總確定云的積分評價結果。
(四)多措并舉,逐項落實云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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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的特點及技術要求
什么是“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呢?這個系統是以信息技術為基礎,運用各種高新科技手段,對流域或地區的水資源及相關的大量信息進行實時采集、傳輸及管理;以現代水資源管理理論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為依托對流域或地區的水資源進行實時、優化配置和調度;以遠程控制及自動化技術為依托對流域或地區的工程設施進行控制操作。
這種系統的主要特點是:①對水資源進行實時監測。監測的內容包括水量和水質。實時監測的意義在于:只有掌握瞬時變化的水量信息,才能科學、準確地進行資源配置及調度;只有掌握瞬時變化的水質信息,才能對環境質量進行動態評價和有效監督,也才有可能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保證供水安全。②這種系統以地理信息系統(GIS)為框架,除了采集水資源信息外,還廣泛采集流域或地區內的氣象、墑情等自然信息,水利工程等基礎設施信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基本信息以及需水部門的需水信息。③它不同于以往的水資源監測系統,僅僅具有監測功能。這種系統更重要的功能是進行實時配置調度。它是在監測的基礎上,以大量的綜合信息為基礎,采用現代水資源管理數學模型,為水資源的實時配置、調度提供決策支持。這種模型勢必突破“就水論水”局限,體現經濟與社會發展——資源——環境的協調統一,體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原則,體現“依法治水”的原則。④這種系統應是高新技術的集成。系統的設置應充分吸收國際上最新技術,堅持高起點。它包括監測技術、通信、網絡、數字化技術、遙感、地理信息系統(GIS)、全球定位系統(GPS)、計算機輔助決策支持系統、人工智能、遠程控制等先進技術。⑤它的設置應是因地制宜的。針對不同流域、不同地區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基礎設施狀況,水資源管理中不同的重點問題,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的設置也應具有不同的特點。系統的設置還應與防洪調度指揮系統的建設相結合。
這種系統的技術要求是:①以現代電子、信息、網絡技術為基礎,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采集、實時傳輸和在線分析,有效地提高監測數據的實時性和準確率,確保監測信息的有效性。②充分掌握所在地區水資源供需狀況,建立相應的資料庫和水量、水質模型、供需水模型及生態環境分析模型。供水方面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主水、客水、污水回用等等,需水方面包括: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生態環境用水等。③充分運用現代計算機和人工智能等技術進行高度技術集成,快速、高效、準確、客觀地分析處理大量監測數據信息,并根據已建立的供需水模型和水環境分析模型等,動態生成水資源優化配置、調配計劃等輔助決策方案。④以綜合分析和輔助決策為基礎,實現對水資源的優化配置、遠程控制和科學管理等,即實現水資源調控的現代化。⑤系統應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動態可擴展性,以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
二、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的基本結構
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應具備水資源實時測、水資源實時預報、水資源實時調度和水資源實時管理等功能。其功能概要詳見圖1。系統的總體結構又可分解為以下主要部分(參見圖2):①數據庫(包含圖形庫、圖像庫和CIS系統),②模型庫(包括方法庫),③知識庫,④在線數據采集子系統,⑤綜合信息管理子系統,⑥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⑦實時控制管理子系統。其核心是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以及數據庫、模型庫、知識庫。其他各部分則為系統核心的補充、延展和支持。
系統總控目的是建立系統各部分之間的聯系、控制各庫和各子系統的協調運行。
在線數據采集子系統提供相關水資源與水環境監測數據的自動化采集和數據可靠性在線分析功能。其重點是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質及水溫等)的實時動態監測和監測數據的自動化采集、監測數據預處理,以及監測數據可靠性的實時在線分析處理等。該子系統還應提供與各類監測儀器銜接的數據采集接口,通過接口模塊動態收集監測數據資料,確保存入數據庫中的監測資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綜合信息管理子系統管理各種水資源水環境監控項目的數據資料,具有監測數據資料的輸入、存儲、整編、查詢與傳輸等功能,對水資源監控數據資料進行綜合管理和處理。該子系統還應提供對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以及實時控制子系統的數據傳輸接口。
實時控制子系統主要完成兩個功能:一是將系統綜合分析與輔助決策的成果以實時報告(如水資源預報、水質分析公報、企業排污超標警報、水資源調配建議方案等)和多媒體報警信號(如大屏幕指示、聲光警報等)的形式進行動態輸出,以供決策部門進行水資源配置和管理參考;二是將輸出指令直接作用于可控自動化水資源調配和控制設備(如給、排水閘門等),通過有線/無線/遠程控制技術對系統所涉區域內的重點給、排水設備及重點控制工程進行遠距離的調節控制。
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對實時監測獲得的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處理。其主要功能就是運用模型庫中的相應模型對監測數據資料進行智能化的綜合分析,參照知識庫中的專家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形成水資源(包括水量、水質、水情和水環境等)動態狀況的分析成果;并根據分析成果,產生輔助決策報告或直接控制指令。系統還應專門設計有多庫協同器,進行各庫之間的協調。多庫協同器提供系統各庫的協同規劃、綜合調度、人機交互、資源共享、沖突仲裁和通信聯絡等處理功能。
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是本系統的技術核心,它將以國內外近年在水源、水環境和農田水利等方面的科研成果為基礎,結合現代高新技術進行綜合開發,形成技術先進、功能完善、實用性強、又便于擴展和更新的具有決策支持能力的智能化綜合分析系統。
數據庫是整個系統運轉的基礎,準確高效地收集和及時處理大量復雜的監測數據資料是整個系統設計和開發的重點。數據庫及綜合信息管理子系統是面向數據信息存儲和信息查詢的計算機軟件系統。本系統的數據庫內容包括:①水利工程檔案庫,②監測儀器特征庫,③原始監測數據庫,④整編監測數據庫,⑤監測網站資料庫,⑥人工巡視檢查資料庫,⑦數據自動采集參數庫,⑧模型輸入輸出數據庫,⑨成果數據庫,⑩實時控制日志數據庫等。圖形庫和圖像庫是數據庫的延展和補充。
模型庫及其管理子系統提供相應分析處理使用的處理模型和計算方法的例程庫。包括各種時態和空間模型、在線數據可靠性分析算法等。包括水情預報模型、水量評價模型、水量預測模型、水質評價模型、水質預測模型、水污染模型、需水模型、生態環境分析模型、洪水演進及仿真模型、決策支持模型等等。
知識庫及其管理子系統是用于知識信息的存儲及其使用管理的計算機軟件系統。本系統的知識庫內容包括:①各監控項目的監控指標,②日常巡視檢查的評判標準,③監測數據誤差限值,④專業規律指標,⑤專家知識經驗,⑥水利法律、法規,行業規程、規范的有關條款等。
三、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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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水資源分配與預報預警機制結合不足。目前的水資源分配主要基于流域的歷史水雨情信息以及用水數據而定,屬于靜態基礎的決策。雖然這種方式比較容易被不同利益方認可,但是不利于動態管理,不能完全適應千變萬化的實際情況,因此缺乏一種充分考慮到未來水條件和區域用水變化等未知不確定因素下水資源分配的方案。
第三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缺乏全局性的分析考慮。除了個別重點工程存在部分聯合調度外,大部分工程正常條件下都是以自身管理制度和用水需求運行,只在特殊情況下以應急方式進行水量調配,因而缺乏一種對流域水資源進行整體性優化分配的框架和機制,使得實際調度的效果劣于理論分析的結果。
第四是缺乏供水的應急管理和危機管理機制。常規狀態下的水資源分配均有可供參照的運行調度方案,但是應急狀態下的水資源分配機制和效果評價方法缺失。
第五是對水質影響供水的問題認識不足。目前的水資源分配還都是以水量為主,缺乏在水質惡化條件下供水對象受限時的水資源調配有效分析機制,如分質供水等。
有關水資源分配工作的建議
基于目前國內水資源配置所存在的問題,在今后工作中應該多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要結合實際工作需求,加強基于行政區和流域分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目前基于流域的水資源管理尚未得到真正實現。受行政區劃的限制,大多數水行政主管部門只能管理其行政區域內的水資源,因而不能在管理和水量配置中有效體現水資源本身的特性,尤其是跨行政區域的流域,其上下游、左右岸的管理只能由不同的管理機構來實施,存在決策上的不協調。因此,在思路上需要進一步強調基于流域分區的統一綜合管理,并借助科學實用的工具輔助統一管理的實現,同時在實際工作中應建立更緊密的區域聯合決策機制,使得相關的工具能為實踐所用。
要分析建立流域水資源可利用量和取水許可制度之間的關聯機制,提高取水制度的實施水平。目前,年度水量分配計劃的制定還是以歷史統計信息為基礎,采用經驗決策的方法進行;而取水許可制度是惟一普遍可操作的水資源配置管理的具體手段,并且由不同級別的行政區分別實施。這種制度由于比較簡單且容易被接受,在實際工作中易于有效貫徹實施,但在針對具體區域的應用中還缺乏一定的科學性。由于不同級別的行政機構同時負責同一區域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所以在管理上存在交叉和相互間信息的不暢通。實際上,低一級的行政機構可能并不清楚其轄區內的許可取水總量,而上級機構同樣不能從總量上實現對區域總取水量的有效控制。
有必要引進具有科學分析能力的模型工具來輔助制定水資源分配的決策。目前,水量配置決策的主要實現手段是制定用水計劃,而用水計劃的制定和修正主要基于管理者自身的經驗,同時借助一些簡單的電子表格進行統計計算完成。這樣的方式雖然有利于管理者自身經驗的發揮和操作過程的簡化,但缺乏科學性并且容易受決策者主觀偏好的影響。所以,有必要引入或建立能引導管理人員進行水資源分配的模型工具,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影響因素的基礎上,結合管理人員的經驗,從而使決策更為合理。需要注意的是,這類模型應當結合實際過程中的需求,而不是純粹的理論計算工具,比如以建模者為主導的優化計算。針對目前實際操作的優勢和存在的問題,可以考慮將現有實際操作方案和已有的水資源分配理論性模型結合,相輔相成,揚長避短,得到適用的模型工具,同時也借機提高實際調度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開發結合實際管理人員經驗與考慮水資源機理過程及其利用特性的輔助模型決策工具在未來很有必要,并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要加強不同用水模式下地下水和地表水之間相互關聯關系的科學分析和研究,并探索其成果在定量管理上的應用。由于缺乏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間明確定量的數量轉化關系的描述,出于定量化管理的需要,在實際操作中一般采取地下水和地表水用水管理相分離的辦法。這樣,在管理中就缺失了對二者關系的衡量,容易出現預想失真的決策失誤。因此,可以考慮在已有各類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分析提煉出能應用于實際管理的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管理關系,建立管理中取、用水條件下的動態關系,提高決策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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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利用水資源利用效率評估模型對2012年全國299個地級城市進行水資源利用效率評價,2012年我國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的評估結果分示我國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分布圖,將水資源利用效率計算結果按照效率指數值的高低分為以下5個等級。
(1)水資源利用效率高:效率指數值在3.28~4.70,主要分布在我國山東省、山西省、河北省、陜西省、河南省以及等地區,具體分布和排名
(2)水資源利用效率較高:效率指數值在3.11~3.27,主要分布于我國河北、河南、湖北和安徽等地區,具體分布和排。
(3)水資源利用效率中等:效率指數值在2.95~3.10之間,主要分布在我國安徽、廣東、甘肅、江蘇、遼寧、四川等地區,具體分布和排名
(4)水資源利用效率較低:效率指數值在2.82~2.94之間,主要分布在我國廣東、湖南、貴州、江蘇、云南、甘肅等地區,具體分布和排名。
(5)水資源利用效率低:效率指數值在0.50~2.81之間,主要分布在我國廣西、黑龍江、江西和新疆等地區,具體分布和。
2全國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比較
為了更加直觀分析全國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存在差異,對27個省(自治區)的用水效率等級城市比例進行統計??梢钥闯錾轿魇?、山東省和陜西省所轄的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高等級比例均大于60%,其中山西省的10個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等級均為用水效率高。河北、河南、內蒙古、浙江、遼寧、安徽、吉林、四川所轄的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高和較高等級比例之和均大于50%,表明這些地區水資源利用效率水平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湖北、江蘇、青海的水資源利用效率處于全國平均水平,而廣東、福建、新疆、貴州、湖南、海南所轄地級市水資源利用效率主要為用水效中或者較低等級低于全國水資源利用效率的平均水平,具有一定的節水潛力。寧夏、江西、廣西、所轄地級城市的水資源利用效率低等級比例大于60%,其中廣西和所轄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等級均為低,具有很大的節水潛力。通過對全國299個地級城市用水效率分布進行統計分析認為:我國水資源利用效率存在明顯的區域差異,在極其缺水的華北地區和經濟發達的華東地區水資源利用效率較高,水資源相對較豐富和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水資源利用效率較低,導致中國水資源利用效率存在區域差異的重要因素是地區水資源稀缺程度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此結論與2006年,清華大學21世紀發展研究院、中國科學院中心聯合課題組在《新的流域治理觀:從“控制”到“良治”》一文中指出的結論相一致,即水資源利用效率存在差異的原因在于水資源可得性大小、越是水資源易于獲取、水資源豐富的地區,用水浪費嚴重,水資源利用效率較低,相反,在水資源越是不易得到、水量越是匱乏的地區,水資源利用效率越高。同時經濟發展水平是水資源利用效率的主要影響因素,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伴隨著較高的城鎮化率,非農產業比例大,耗水大戶農業用水比重小,因而其用水效率比較高;發達地區產業積聚效應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使得供用水的規模效益較大,單位水資源的經濟產出較高,同時,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地方投資能力較強,會有更多資源用于供水和治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有利于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節約水資源。對于經濟較為落后的地區來說,城鎮化率較低,農業比重高,第三產業發展水平低,技術和管理水平較為落后,導致用水效率較低;而且欠發達地區和環境及人口壓力大,基礎設施和水資源保護的投入不足,依賴水資源而生存的壓力遠高于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要行,因而水資源利用方式粗放,效率低。
3地級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影響指標因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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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世界各大洲,都有收集雨水解決生活和生產用水的成功做法。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在城市雨水資源化和雨水的收集利用方面的經驗和方法,對解決我國缺水問題很有借鑒意義。(1)美國的雨水利用。美國的雨水利用常以提高天然入滲能力為目的。1993年大水之后,美國興建地下隧道蓄水系統,建立屋頂蓄水和由入滲池、井、草地、透水地面組成的地表回灌系統,讓洪水迂回滯留于曾經被堤防保護的土地中,既利用了洪水的生態環境功能,同時減輕了其他重要地區的防洪壓力。美國的關島、維爾金島廣泛利用雨水進行草地灌溉和沖洗。美國不但重視工程措施,而且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對雨水利用給予支持,如制定了《雨水利用條例》。條例規定了新開發區的暴雨洪水洪峰流量不能超過開發前的水平,所有新開發區必須實行強制的“就地滯洪蓄水”。
(2)德國的雨水利用。德國的雨洪收集利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實用的理論和技術體系。利用公共雨水管收集雨水,采用簡單的處理后,達到雜用水水質標準,便可用于街區公寓的廁所沖洗和庭院澆灑。另外德國還制訂了一系列有關雨水利用的法律法規。如目前德國在新建小區之前,無論是工業、商業還是居民小區,均要設計雨水利用設施,若無雨水利用措施,政府將征收雨水排放設施費和雨水排放費。
(3)丹麥的雨水利用。丹麥98以上的供水是地下水,但是地下水開發利用率都比較低,一些地區的含水層已被過度開采。為此在丹麥開始尋找可替代的水源,以減少地下水的消耗。在城市地區從屋頂收集雨水,收集后的雨水經過收集管底部的預過濾設備,進入貯水池進行儲存。使用時利用泵經進水口的浮筒式過濾器過濾后用于沖洗廁所和洗衣服。
(4)日本的雨水利用。日本于1963年開始興建滯洪和儲蓄雨水的蓄洪池,許多城市在屋頂修建用雨水澆灌的“空中花園”,有些大型建筑物如相撲館、大會場、機關大樓,建有數千立方米容積的地下水池來儲存雨水,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而建在地上的也盡可能滿足多種用途,如在調洪池內修建運動場,雨季用來蓄洪,平時用作運動場。近年來,各種雨水人滲設施在日本得到迅速發展,包括滲井、滲溝、滲池等,這些設施占地面積小,可因地制宜地修建在樓前屋后。在日本,集蓄的雨水主要用于沖洗廁所、澆灌草坪,消防和應急用水。日本于1992年頒布了“第二代城市下水總體規劃”,正式將雨水滲溝、滲塘及透水地面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要求新建和改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群必須設置雨水就地下滲設施泰國在20世紀80年代,建造了0.12億多個2m3的家庭集雨水缸,解決了300多萬農村人口的吃水問題。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瑞典、印度、以色列、巴西和墨西哥等國家,采取修建小型水池、水倉、塘壩、淤地壩等工程措施,攔蓄雨水進行灌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綜上所述,國外發達國家城市雨水利用的主要經驗是:建立了完善的屋頂蓄水和由人滲池、井、草地、透水地面組成的地表回灌系統;制定了一系列有關雨水利用的法律法規;收集的雨水主要用于沖廁所、洗車、澆庭院、洗衣服和回灌地下水。
2我國雨水利用情況評述
我國的農民在長期的抗旱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利用雨水的經驗,創造了水窖、水窯、水池等小型和微型蓄水工程形式,用于解決生活飲水問題。真正意義上的雨水利用研究與應用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發展于90年代。雨水集蓄利用工作從試點示范到規模發展,大致經歷了以下4個階段:
(1)試驗研究階段。2O世紀8O年代,通過對相關技術的試驗研究,論證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持續性,提出雨水集蓄利用的理論與方法,取得了一批實用成果,為雨水集蓄利用工作的開展奠定了理論和技術基礎。
(2)試點示范階段。2O世紀9O年代,甘肅、寧夏省區在試驗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試點示范工作,使雨水集蓄利用從單項技術發展為農業綜合集成技術;從單一的利用模式走向高效綜合利用;從理論探討、技術攻關走向實用階段,找出了一條干旱山區農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新路子。
(3)推廣應用階段。1997~1998年,財政部、水利部聯合組織的雨水集蓄利用試點工作帶動了西北、西南、華北地區雨水集蓄利用工作迅速發展,工程建設開始從零散型向集中聯片型發展。
(4)蓬勃發展階段。2000年,水利部編制了《全國雨水集蓄利用“十五”計劃及2010年發展規劃》。2001年7月,中國水利學會雨水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暨雨水利用國際學術交流會在蘭州市隆重召開。2001年9月,水利部農村水利司在廣西百色市召開了全國雨水集蓄利用現場會。雨水集蓄利用工作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
3我國雨水集蓄利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對策
(1)雨水集蓄利用是改善山丘區農業生產條件,增強抗御自然災害能力的有效措施。就農村而言,雨水集蓄利用主要用于緩解水資源緊缺、解決農村生活用水問題,實施補充灌溉,提高農作物產量,改善群眾的生活生產條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到2001年,全國共建成水池、水窖、小塘壩等小微型水利工程0.12億處,蓄水容積160億m。,解決了0.36億人及0.25億頭牲畜的飲水問題,發展抗旱保苗補水灌溉面積264.67萬hm。,為0.3億人創造了較穩定的水利條件,使得干旱缺水地區群眾溫飽問題的解決有了堅實的物質保障。開展雨水集蓄利用工作,是干旱、半干旱地區,在非常缺水的狀況下,解決人畜飲水和發展灌溉的重要途徑。
(2)雨水集蓄利用是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措施。雨水集蓄利用的實施,使得許多缺水地區農民有條件種植蔬菜、瓜果等高效經濟作物。不少干旱地區興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后,有些農戶辦起了養豬場、養雞場及生產醬油、醋的作坊,農民生活、生產條件有了大的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
(3)雨水集蓄利用是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內容。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在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態環境方面都能發揮重要作用,并且能夠逐步使西部干旱缺水山丘地區的農業產業結構從單一的種植業向農、林、牧、副、漁等各業全面發展,有效地減少了毀林開荒,推進了坡改梯等生態保護措施。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使農民由廣種薄收逐步走向精耕細作,合理開發利用水土資源,有利于在水土流失區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遏制對生態環境的破壞。
雨水集蓄利用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1)資金緊張。投入不足是影響這些地區發展集雨工程的主要制約因素,國家、集體和個人應多渠道籌集資金。目前每年能發展的雨水集蓄利用面積不足2O萬hm2,與發展要求不相適應。加大投入是搞好雨水利用的一項關鍵措施。國家財政的投資比例應適當增加,盡可能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扶持。同時現行的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項資金可考慮向這方面傾斜。還可以制定一些激勵政策,鼓勵個人、私營企業和社會各界籌資或募捐興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2)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規劃、設計與建設不規范。部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由于規劃布局不合理出現蓄不上或蓄不滿水的現象。從全局出發對當地水資源狀況及開發利用情況、可建工程的潛力、布局和工程形式,進行深入地調查,針對不同地區的自然、社會、經濟等條件,因地制宜地搞好工程的規劃布局,選擇好工程形式,確定技術標準,分步實施。既要發揮雨水效益;又要量力而行,保證雨水集蓄利用可持續發展。制定適合當地的雨水集蓄利用技術規范,根據技術規范和當地的實際情況,加強技術指導、人員的培訓與技術交流,及時總結經驗,使得雨水集蓄利用向規范化和科學化方向發展。
4幾點建議
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為了合理、充分地利用雨水資源,實現西部干旱缺水地區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使雨水資源化,特提出如下建議:
(1)建立良性的雨水利用運行機制。各級政府要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對于戶建工程,按照“誰建設,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由政府頒發產權證;對于聯戶興建的工程,則由受益戶共同制定管理公約,推舉責任心強、懂技術、會管理的受益戶進行管理。各級政府應盡早制定《雨水利用條例》。在《雨水利用條例》中規定新建小區,無論是工業、商業還是居民小區,均要設計雨水利用設施等內容。
(2)加強雨水利用的理論研究。盡管雨水利用歷史悠久但實踐超前理論,雨水利用的科學研究還很滯后,不能滿足雨水利用的客觀需求,今后應予以加強。
(3)提高雨水的利用率。只有雨水收集系統而沒有雨水處理和回用系統是無法實現雨水資源的合理利用的,應將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與節水灌溉、水土保持及生態環境建設相結合,提倡一水多用,促進水資源的高效利用,使有限的水資源盡可能發揮最大的作用。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采取不同形式雨水集蓄利用技術,能蓄則蓄,能攔則攔,以小、微型水利工程為主,充分利用當地的雨水資源。收集的雨水可以直接或經適當處理后用于沖廁所、洗車、澆庭院、洗衣服、澆綠地、消防和回灌地下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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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摘要:本文對水能資源開發中的問題進行簡要分析,針對這些問題如何解決,作一些分析和探討,從而對規范水電市場應從加強管理入手,使水電市場走上健康的發展道路作進一步的說明。
[關鍵詞]:水能資源加強管理規范水電市場
隨著新形勢的發展,新的時期和新的經濟導向,對能源的渴望和需求越來越強烈,水能作為一種可再生的能源,越來越受到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關注,水電事業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在發展的同時,水電市場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新的情況和新的矛盾,從九十年代末的簡化審批程序到今年的“整頓規范水資源的開發秩序”的這個過程中,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去探討,去深思,也有很多政策亟待改進和完善,目前水電市場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違規建設電站屢禁不止。在水電資源的開發中,大多數的開發業主基本能根據上級各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但也有部分業主怕麻煩或根本就不管理,缺漏手續照樣建設,對各類通知視而不見。且大多數水電資源的開發是在交通條件差的邊遠地帶,執法難度大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建設工程質量差。近年來所興建、擴建、改建的水電項目大多數是股份制和個人投資開發的,工程沒有按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驗收制等要求運作,多數開發商為了節省投資,簡化程序,將工程直接承包給沒有相關資質的施工隊伍或個人,質量難以保證。
三是安全設施不到位。從每年的安全檢查中,所到建設工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電源線路凌亂、作業人員不載安全帽、對地質差的隧洞不做臨時支撐或只有簡易支撐,石料場和工程爆破地段沒有設立警示牌,腳手架不牢固等等。
四是施工現場管理混亂。許多業主是“家族式”開發,家族式管理模式,大多是不懂管理、不懂業務、不懂技術的“三不懂”人員到現場管理,造成施工垃圾亂堆亂倒,堵塞河道,有的為增加部分水頭,硬將河道拉深。
五是工程竣工驗收難。水電站的開發興建,當業主通過各式途徑和各種方式拿到項目批復后,對于工程竣工后不經有關部門的驗收,只要求能上網,一但上電站上網后就什么也不管,有關部門也很難管。
六是水電站運行工無證上崗。
目前所有運行的水電站運行操作工中,絕大多數是未經培訓或從未接觸過電能知識的人在崗在位,業主只要求其能操作發電上網就行。
七是同網同價。根據中央和有關部委的文件,近年來已下發不少文件都強調同網同價問題,且不說是我們同是一個華東網,就是同省同地區市都不能同一的上網電價。且豐水季節上網難,即使上了省網,電價也比其它上網電價低,這就制約了水電的開發和發展。
其他如投資環境差,發、供電網絡尚待完善,上網電價差異大,洪水時不能上網,即使上網也不能結算電費或棄水電量由各電站分攤等問題的存在。究竟該如何解決水電市場中的這些問題呢?
一、加強水能資源管理是規范水電市場的關鍵
加強水電市場管理是規范水電行業的重要措施,這就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臺規范性的制度,目前閩政[2005]15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強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規定了開發過程中的審批、建設程序,但對于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和違規問題沒有在文件中體現。要求各級各部門之間協調一至,環環相扣,缺項不能辦理各種手續。如: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在業主申報項目時,缺少行業審查意見或缺環境影響評價等前置審批條件的任一項時,不得辦理立項審批。供電部門在缺少水電站蓄水前驗收時不得辦理上網事宜。物價部門和工商部門是最后的把關者,在缺少前置審批條件和竣工驗收中的任一項時,都不應審批電價或注冊登記,政府出臺的文件也應環環相扣,哪一個部門違規辦理相關項手續,就得追究相關責任或行政告誡。同樣,如果符合辦理條件而不辦理也要追究其行政不作為,促使水電項目開發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二、加快電力網絡建設,消除區域內電能電價差距
電力網絡的建設是水電企業效益的關鍵,目前,很多地方電力網絡的發展明顯滯后于水電開發的進程,造成有電送不出,棄水現象嚴重,省電網不能上,即是上了省電網,電價也低的驚人或者干脆就不給電費,在這種情況下,電力調度部門是關鍵,政府應出臺相應的調度制度,節能型、綠色型的水能資源應作為上網的安全優先條件,并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調度部門應確保水電上網后再考慮高耗能的大電上網。這樣既節省了能源又充利用了綠色的水能資源,對供電行業也能取得更大的利潤。
三、成立水電企業協會
成立水電企業協會,及時為小水電項目開發建設和管理提供技術、科技、業務咨詢、設備安裝與維修等服務,研究和解決水電企業在建設和管理過程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和其他一些問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提高水電運行工的業務素質
每年舉辦一至二期培訓班,傳授新知識、新技能,解答電站運行中存在的技術難題,提高水電行業運行工的業務素質。嚴把安全審核關,對于水電企業中在崗人員無運行證、上崗證、操作證、電工證的要求各水電企業限期整改,對在限期內既不組織培訓,又不另聘有證人員的采取強制措施,不得該企業發電上網。
五、優化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