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源監控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2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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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掌握企業信息不完整
稅款是否應收盡收是以征納雙方信息傳遞的及時性和完整性為前提和基礎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信息網絡時代的來臨,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后,稅源的流動性和隱蔽性越來越大,隨著非公有制經濟比例的不斷上升,企業成為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追逐利潤成為企業經營的主要目標,很多納稅人上報稅務機關的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所反映的稅源狀況不真實,有隱匿收入和少報收入現象存在,使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經營情況的了解深度和廣度難以達到最好程度。
(二)稅源監控方法單一
目前的稅源監控工作主要是以下戶了解情況、電話咨詢這兩種監控方式為主,通過這兩種方式了解到的情況只是納稅人說什么稅務機關就聽什么,問什么納稅人就答什么,缺乏主動性。同時,由于相關執法依據尚不完備,納稅人甚至有理由拒絕稅務機關的調查研究和了解相關情況。從目前稅務機關掌握的納稅人基本情況看,不同程度的存在對重點企業納稅人的納稅能力了解不準確,以及對納稅人大規模稅款入庫情況掌握不全等現象,直接影響稅收分析和稅收預測的質量。
(三)稅源監控內容不全面
由于監控方法的單一,稅務機關對稅源的掌握只停留在納稅人所提供的稅務登記資料、納稅申報資料以及企業財務報表等有限的靜態基礎資料上,而對重點企業的發展前景、發展規模的預計等最具監控價值的動態資料掌握相當少,缺乏全程動態監控機制,給稅務機關對重點企業的經營發展狀況、轄區的經濟發展趨勢做科學預測帶來一定難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企業納稅申報時的僥幸心理,導致申報準確率不高。
(四)稅源監控手段不先進
由于稅務機關計算機設備未得到全面的開發和充分利用,目前使用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中基礎信息資料較為單一,系統中信息準確性、可靠性、利用價值不大,系統中也沒有專門用于重點稅源監控的模塊。監控手段的單一和科學稅控手段的缺乏,導致利用現代化方式進行稅源監控還停留在最基礎階段,在一定程度上,企業利用稅務部門稅源監控手段不先進的缺陷達到了偷漏稅款的目的。
(五)社會協稅護稅機制尚未形成
由于種種原因,稅務機關與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仍未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其它部門和單位對稅務機關依法執行公務、了解企業經營活動情況的配合不夠,造成稅務機關無法從其它部門了解到企業的具體、真實情況,社會力量沒能得到充分調動,成為重點稅源失控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新時期加強重點稅源監控的措施
(一)優化傳統管理方式
1.逐級建立重點稅源戶統計分析臺賬。全面登記掌握重點稅源戶的分布、生產經營、應繳已繳稅款、企業整體規模等基礎情況,根據變化及時對重點稅源進行動態調整,分析稅收增減變化原因,監控稅源變化。
2.建立動態分戶監控檔案。實行按戶建檔,統一根據不同類別企業的監控內容制成表冊或記錄本,由稅源臨控人員監控稅源時統一使用,及時、全面、準確地記錄納稅人的動態信息,增強監控信息的真實性和可利用性。
(二)建立完善的監控體系
1.完善監控制度。
由于目前最有效的獲取信息渠道仍是直接取得,因此要及時掌握稅源變化,稅務機關要采取多種有效方式直接接觸納稅人的生產經營,針對管戶特點,建立科學的監控體系,進一步提高監控水平。一是建立重點稅源監控員制度,實現“管戶”與“管事”的有機結合,將重點稅源進行有機的分類。建立這一制度,既可以克服“征納職責不清、權力過大”的弊端,又借鑒了稅源信息掌握到位的優點,增強稅源監控的針對性。同時,在法律許可的條件下,稅務機關可以借鑒公安偵察手段,深入重點戶內部搜集第一手資料。二是建立實施分行業、分戶聯系制度,將重點稅源分行業、分戶責任到人,由具體人員定期進行聯系,全方位的掌握稅源變動趨勢,為監控掌握稅源整體情況提供方便。
2.加強稅收分析和預測。
稅收分析是稅源監控的重要內容,稅源監控是做好稅收分析的前提,一方面要加強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工作,包括對企業的申報資料實施嚴格把關,動態分析經濟政策對稅收的影響以及稅源的動態發展變化,及時把握重點稅源的變動趨勢,合理作出決策,逐步提高對重點稅源的稅收分析水平;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科學的數理統計分析模型,在動態分析稅源的基礎上,對稅源的未來發展趨勢進行科學預測,從而達到掌握應征規模和應征水平的稅源監控總目標。
(三)選擇有效的監控方式
1.監控方式要與社會經濟結構相適應。
社會經濟結構目前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格局,社會經濟結構的多樣化、復雜化決定了稅源結構的多樣化、復雜化,因此在對重點稅源的監控上,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據稅源的不同形態和特點,因地制宜地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和高科技手段進行稅源監控。
2.監控方式要與稅制結構相適應。
在我國的稅制結構下,稅源監控工作既要重視源頭監控又要重視過程監控,針對不同稅種采取不同的監控方法,如對企業所得稅主要實施過程監控,要全面、深入、準確地了解和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運用、財務核算等各環節情況,有效控制稅源的去向和真實性,如對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等稅種主要實施源頭監控。
(四)實現監控手段現代化
隨著現代化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納稅人偷漏稅款的手段也越來越先進,在新時期要提高對重點稅源監控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就要充分運用現代化的手段,實現監控手段的現代化。一是以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為依托,實現重點稅源的現代化管理新模式。二是要全面推行并使用稅控裝置,即電子收款機,建立嚴密的防偽系統,使稅源監控方式更加科學、嚴密、規范,監控企業的真實收入,目前實施的發票改革中就全面運用了稅控裝置,對偷逃稅款采取了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對監控納稅人的應稅收入,保證公平稅負、促進依法治稅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要積極與工商、銀行、國稅等部門實行計算機聯網,確保計算機中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可靠性。努力探索運用電子化實施監控管理的途徑,達到人工監控與網絡監控并行,提高監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五)加強部門間的協作
有經濟活動就有稅源存在,要充分調動社會各階層人員的積極性,實現多渠道監控,與工商、銀行、國稅以及房管、土地、統計、公安等部門進行定期的資料交換和信息溝通,明確各部門的協稅護稅義務及法律責任,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建立起覆蓋面廣的社會協稅護稅網絡。特別是要加強地稅與國稅兩局的協作,兩局間要將重點稅源的相關納稅申報和相關征收資料實現采集型管理,達到信息資料共享。
(六)強化納稅服務工作
總的來說我國納稅人的整體素質是比較低的,在這樣一種對稅收認知程度比較低的環境下,靠納稅人自覺反映企業的全面而真實的情況較為困難。所以,稅務機關要從納稅服務工作入手,通過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使納稅人掌握依法納稅須知的法律規定,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公民納稅意識、納稅能力和業務整體水平,建立自覺依法納稅的良好社會氛圍,為稅源監控工作提供保障。
(七)加大執法力度
稅務檢查在稅源監控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稅務檢查是稅源監控的特殊手段,所以,要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和稅收執法力度,拓寬案頭稽核面和稅務檢查面,開展分行業的專項稽查檢查,對違法行為實施嚴格查處。同時,對依法納稅和偷逃稅款正反兩方面給予公開曝光,促進依法納稅觀念和良好執法環境的形成,全面發揮稅務檢查的法制威懾力,檢驗并規范征納行為。
篇2
論文摘要:稅收作為攀枝花市政府工業強市戰略實施的重要保障手段,作為稅收執行者攀枝花稅務機關應加強我市稅源監控,提高稅源監控質量,實現稅收目標。
馬克思說過:“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攀枝花市政府提出攀枝花市走工業強市之路戰略,要發揮政府干預經濟的職能,要保證工業強市戰略的順利實施,就必須要有充足的稅源作保障。結合攀枝花實際,我們稅務機關如何加強稅收管理,實現稅收收入目標,為工業強市保駕護航,關鍵是要加強稅源臨控。本文就如何加強稅源監控,實現稅收收入目標,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參考。
1 稅源監控的界定
稅源監控作為一個稅收理論基本概念,就是對稅收源泉的監督與控制,通過控制源頭,保證稅收收入的總體現模,通過對稅收收入狀況的信息反饋,進一步加強對稅收源頭的控制。其內涵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對納稅人應納稅額,通過科學的、規范的、現代的方法和手段,對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和經濟活動進行全方位的制約、督促和管理,是保證稅收收人實現的一系列稅收管理活動。通過對稅源信息進行歸集、處理、統計、分析,并結合經濟、稅收政策的變化調整,預測稅源的發展變化趨勢,為稅收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以便依法組織收入,防止稅源流失。
2 加強稅源監控的必要性
稅源即稅收源泉,財政收入的90%左右來源干稅收,所以稅源監控就顯得格外重要。
2.1強化稅源監控是遏制稅收流失的重要手段
經濟決定稅收,但我們在分析經濟發展與稅收的對應關系時,就會發現經濟并不直接決定稅收,而是決定稅源,稅源不等于稅收,稅源只有通過征收管理才能變成稅收。稅源和稅收之間的差額就是稅收流失。強化稅源管理可以及時發現稅收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從而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堵塞跑、冒,滴、漏等現象。只有有效地控制稅源才是保證稅收應收盡收的關鍵所在,從而保證稅收收人隨經濟發展而穩步增長。
2.2強化稅源管理是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需要
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單晨光同志在攀枝花檢查指導工作中指出,要加強稅源管理,逐步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強化管理來實現,稅收征管各個環節的工作都要堅持依法、規范,體現強化管理的要求。稅源管理作為稅收征管工作的一個卞要方面,工作重點要做到:對轄區內所有的納稅人戶籍清楚、生產經營情況熟悉、申報納稅數據掌握。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可以說,劃斷稅收征管能力的高低,不能只看收入任務的完成情況,而要看對稅源的整體掌握上。
2.3強化稅源監控管理可以有效解決“淡化責任,疏于管理”
我國的稅收征管改革較長時期都是束縛于征收、管理、稽查之間相互制約的思路上,忽視各環節內部工作的監督考核,以至于管理人員,稽查人員不廉行為頻頻發生。尤其是基礎工作不夠扎實,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仍然存在,“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一些涉稅案件的發生大多與稅源監控管理工作薄弱有關。而強化稅源監控管理正是定位在稅收征管的基礎工作上,著力解決“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問題。
3 加強攀枝花市稅源監控的措施
3.1建立、完善稅源監控規章制度
(1)建立財稅資料上報制度。
幾稅源監控范圍內的企業組織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時,必須同時報送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由各單位稅政管理部門負責于每月25日前將上述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及納稅申報表原件或復印件各一份集中后留存,用于稅源調查、分析,市局將根據收入進度、稅源變化等情況適時抽調部分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
(2)建立稅源分析制度。
稅源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稅源變量與經濟變量的函數分析:一要落實稅源預測數學模型,做到稅收與經濟宏觀分析的科學有效。二要拓展分析空間,實現單一分析模式向多維分析模式的轉變。通過數據推論分析模型可以根據不同的分析重點,有針對性的利用數據資料,多角度全方位的反映納稅人的經營狀態、支柱行業的發展趨勢、我市的經濟結構特點,把經驗分析、定量分析、宏觀分析有效的結合起來,確保為加強稅源管理和領導決策提供前瞻性的科學依據。
(3)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對稅源監控范圍內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定期深入企業摸清稅源、稅負變化情況,調查分析對稅源影響較大的因素,對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事項,應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市局稅政處。
(4)建立稅政檢查制度。
對稅源監控范圍內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稅政管理部門應深入企業每年進行一次稅政檢查。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正確執行各項稅收政策,有無隱匿收入、虛增成本、轉移利潤等現象,各項減免稅是否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統一收購發票、一般納稅人認定、稅前扣除、彌補虧損、出口退稅等審批手續、資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2健全稅務管理網絡化信息系統,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
1)加強攀枝花市稅務機關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系。
進行稅務登記,主要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準,然而目前,工商登記與稅務登記之間沒有必要的聯系制度,稅務機關很難全面掌握工商登記信息。從工商部門取得登記資料,運用手工方式也不能與稅務部門登記信息全面核對,核對出的未辦理稅務登記戶,因各種原因,稅務機關無力逐戶查找,資料交換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而達不到監控的效果。要改變這種狀況,就需要建立相應的文件夾,放在在內部網上,通過edi方便稅務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以達到監控的效果。因此建議:(1)建立稅務機關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機構編制部門、民政部門的公共信息網。通過網絡傳輸數據,掌握應履行納稅義務的稅源戶數及其基本情況,并加強對稅源戶的動態監控、分析。(2)實行統一的標識碼。統一的標識碼由技術監督部門頒發,頒發給批準成立的單位后,把此標識碼一一錄入微機,再以網絡傳輸的形式傳送給各個部門的信息管理系統。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在收到此碼后,再一一下達給稅務部門之間的內部網,以此碼來證明注冊成立單位的身份。(3)取得工商管理部門的配合,要求工商企業在領取工商執照的同時,必須辦理稅務登記。(4)實行聯合辦公制度。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實行聯合辦公,為納稅人實行一條龍服務,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理登記及年檢手續,減少納稅人辦理各種手續的程序和時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加強同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作。
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信息資料,也是稅源資料,如房管、國土、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資料就是征收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的計稅依據。由于這些稅源面廣并且流動性大,稅務機關不能全面掌握其基礎資料,因此,要建立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公共信息網,實現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資源信息共享。由此,稅務部門可以通過計算機系統取得稅源信息資料,掌握稅源底數。
3)核定稅額,反向通知。
對可直接采集稅源基礎資料或能準確核定計稅依據和稅負的稅種,如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稅務機關能從有關部門取得準確信息,因此,稅務機關可以直接核定納稅戶,建立數據庫,利用計算機實行管理,核定其納稅額,實行反向通知納稅人按核定的稅額到指定地點完稅。
3.3面對納稅申報不實狀況,可以采取強化納稅服務的措施
納稅服務是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和能力,促使其如實申報納稅的必要手段,完善的納稅服務是實行稅源監控的有效手段。
(1)大力加強稅法宣傳。加強稅法宣傳,提高全市的依法納稅意識,切實改善稅務執法的社會環境。要建立稅法公告制度,將稅法規定等納稅實務讓每一個納稅人都知道、了解,以方便納稅人掌握納稅程序,及時、準確填報納稅申報資料。宣傳稅法,除了傳統的海報宣傳外,現在可以借助計算機系統利用互聯網絡在整個it上進行廣泛宣傳,使更多的人了解最新的現行稅收法規,按規定設定賬目,按會計準則進行財務核算。
(2)加強對納稅人的培訓。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和照章納稅是納稅人正確申報納稅的前提條件,為了使納稅人正確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有責任.有義務承擔對納稅人的培訓任務,使納稅人了解稅務信息,照章納稅,使納稅人掌握如何計算應納稅額、如何填寫報表、按什么程序申報等,提高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能力。經過培訓,使納稅人做到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掌握稅收專業知識,了解稅收法律。
(3)簡化納稅申報程序,提供方便,降低納稅成本,提高納稅效率。納稅人申報可以去稅務局,也可以通過網絡完成注冊登記申報實等流程完成納稅。
(4)加速稅務業的發展。稅務業顧名思義就是稅務機構為納稅人服務的行業,如稅務師事務所。因為稅收行業比一般的企業納稅人更具有稅收專業知識,對稅收法律更加了解,既可以使納稅人方便、快速地完稅,也使國家稅收得以監控。
3.4實行征收方式多樣化
(1)采取以計算機管理為主、手工操作為輔的管理方式。以手工操作彌補計算機管理系統目前尚不完善的地方,計算機管理和手工操作的結合是為了在征管改革的過渡階段實行全面監控的必要手段。
(2)建立適度集中征收,保留其他有效的征管方式。雖然征管改革的目標是: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但在過渡階段不能盲目的實行全部集中征收,集中征收是在一定條件下的集中,因此,要適度,對于其他有效征收方式,目前還應保留要與集中征收相結合運用。
(3)積極推行代扣代繳、委托代征方式,實現稅收稅源控管。代扣代繳、委托代征是自核自繳的方式,在稅收征管中發揮著很大作用,將稅務機關難以控制的稅收,如對車輛征收的車輛使用稅,對房屋租賃業和交通運輸業征收的營業稅等,交給政府各部門,讓其代扣代繳、委托征收,可增強各部門稅收法律意識。
篇3
論文摘要:對組織稅收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實矛質進行了分析,提出了解決兩者矛質的方法,指出依法治悅是組織收入的基礎和保障,只有堅持依法治枕才能閱滿地完成收入任務,促進經濟發展。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依法治稅成為我國當前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但是,長期以來形成的指令性稅收計劃對稅收行政執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矛盾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而日益顯現。如何嚴格堅持和推進依法治稅、如何處理好組織稅收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成為一個值得深人研究、努力實踐的重大課題。
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實矛盾
(1)“收人中心說”帶來的治稅觀念的誤區。在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我國對稅收收人實行計劃管理,強調以組織收人為中心,以稅收計劃任務的完成情況來考核工作績效,在稅務部門形成了“唯收人論英雄、唯收人論成就”的觀念。稅務部門任務觀念很強,將主要精力放在平衡、調劑稅收收人,確保收人計劃完成上,相對而言,法制意識較為淡薄,不太注重自身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法水平的規范。
(2)稅收計劃制定的不科學性成為依法治稅的重要障礙。從理論上講,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對經濟有調控作用,所以兩者的內在發展趨勢應是一致的。由于經濟的發展呈波浪型的規律,稅收收人計劃應根據經濟發展的規律來編制,但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編制稅收計劃的主要方法是“以支定收”“基數增長法”,其公式為:稅收計劃二基數x系數+特殊因紊,即每年國家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是以國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為基礎,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確定一定的增長比例作為當年的稅收計劃任務分配數。這種方法具有明白直觀、簡便易行、連續性強、較為穩定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考慮了各地的客觀經濟狀況,對保證國家財政收人的穩定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這種計劃分配方法的缺陷越來越明顯,主要表現為:第一,基數對計劃的影響程度較大,基數越大,稅收收人任務越重。即上年度完成收人越多,意味著下一年度的收人任務越重,實際上是一種“鞭打快牛”的做法。一些地方的稅務部門為減輕以后年度的任務壓力.出現了有稅不收等現象。第二,基數與依照稅法有可能取得的稅收收人不完全吻合,不利于公平稅負和宏觀調控。在稅撅充裕的地方容易造成“藏富于民”,在稅撅不足的地方容易助長收“過頭稅”,導致“寅吃卯糧”。第三,系數的人為操作性大,不是建立在對稅源全面、科學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而是通過財政預算反推出來的,可依據性較差,只考慮財政支出的增長需求,而沒有充分考慮經濟總量與結構的變化,從而容易導致稅收什劃的增長偏離實際稅撅、稅收任務崎輕畸重等悄況,會給執行稅收政策帶來一定的負面影晌。
(3)過度強調組織收人導致了對征管質量的忽視。組織收人固然是稅務部門應盡的基本職能之一,但過度強調收人任務導致了稅務部門對征管質量的忽視,有悖依法治稅的原則和規范征管的要求。在個別經濟發達地區,稅撅充足,稅務部門完成當年度稅收收人任務后,放松了對漏征漏管戶的清理,企業欠稅大幅度地增加,壓欠措施不到位,查處案件過程中隨意性較大,甚至個別地方政府常以發展地方經濟為借口,超越權限要求稅務部門特別是地稅部門違法實施稅收減免和制定片面的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做法一方面助長了企業的欠稅、偷稅的風氣.助長了地方保護主義的蔓延,加劇了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稅務部門征管水平和征管質量的提高。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脫離稅源實際,片面迫求政績和地方收人規模的最大化,稅務部門在地方政府和收人計劃的雙重壓力下出現了征“過頭稅”“空轉稅”“以票引稅”等稅收違法現象,有的地方為完成“屠宰稅”“農業稅”等收入任務強行拉牛拉羊、甚至按人頭來計征屠宰稅,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更不用提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法水平的規范了。
(1)正確處理好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依法治稅是組織收人的基礎和保障,組織收人是衡量依法治稅水平和力度的重要結果,依法治稅貫穿于組織收入始終。只有堅持依法治稅才能圓滿地完成收人任務,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要正確處理好組織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緩解、解決兩者矛盾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強化稅收法定原則,克服單純追求收人的觀點。在“依法治國”已成為憲法基本原則的今天,應重新對“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進行定位。從理論上講,稅收計劃是由財政機關和稅務部門制定的,是稅務部門內部的工作計劃,不具有強制的約束力,而稅法是由國家的立法機關及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違反稅法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孰輕孰重顯而易見。再者,從當前形勢上講,雖說組織收人是稅收的基本職能,卻不是唯一職能,特別是我國加人WTO后,稅收更注重的是體現一種“公平”和“中性”的原則,與國際接軌,“依法治稅”顯得尤為重要。這里的“法”就是“稅法”,“稅法”才是全部稅收工作的依據,而不是“稅收收人計劃”。組織收人應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應退盡退。而所謂依法治稅,其內涵就是“應收盡收”,就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通過規范的稅收行政執法行為對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稅款解繳人庫,實現稅款從納稅人到國家的財產利益轉移,既不能有稅不收,也不能因盲目追求完成稅收收人任務收“過頭稅”。由此可見,“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兩者的定位是:在遵循依法治稅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來完成稅收收人計劃。
(2)改變現行不盡科學合理的稅收計劃制定方法。稅收與經濟是木與本、水與源的關系,不能脫離經濟去追求稅收增長,更不能超越經濟發展水平侈談什么稅收增長。所以,稅收計劃的制定應逐步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要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以經濟發展狀況為依據,特別是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CDP增長存在著密切的正相關關系,可以考慮運用GDP來編制稅收收人,主要有彈性系數法(稅收彈性系數是指稅收收人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之比)和稅收負擔率法(稅收負擔率是指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兩種方法。
(3)改變稅收工作考核辦法。在當前市場經濟體制和新的征管格局形勢下,各級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對稅務部門工作業績的考核標準應多樣化,稅收收人計劃任務完成情況不應當成為考察和評價稅收工作的唯一標準。能否完成稅收計劃任務主要取決于經濟的發展情況,所以在稅收計劃執行階段,應當將稅收計劃作為預側性、規劃性、指導性計劃,而不是強制性、必須完成的指令性計劃,對稅收工作的評價應該既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質的要求。沒有質的量是沒有意義的,應當適當弱化稅收計劃任務的考核,強化依法治稅工作的考核,由稅收計劃的數量考核逐步轉變為稅收征管質量的考核,將重點放在考核稅收管理的有效性上,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率、納稅申報率、申報真實率、催報催繳率、稅款人庫率、滯納金加收率、違法行為處罰率、涉稅復議變更撤銷率等指標。衡量稅收工作的優劣,不應單純看收人總童的多少,關鍵是看是否堅持依法治稅,依率計征,縮小應征與實征的差額。
(4)切實改革政府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稅收計劃是財政預算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要改革現行的稅收計劃,在財政預算上必須堅持“量人為出”的原則,徹底改變當前財政支出制約稅收收人的做法。如果財政預算與稅收計劃差別較大,由此產生的財政支出缺口,應通過緊縮支出、發行國債或者其他途徑解決,而不是將組織收人任務強加于稅務部門,這樣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迫加稅收計劃產生的負面效應,保證稅務部門依法治稅的獨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計征。
篇4
論文摘要: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建設,稅收收入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稅收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對稅收立法的要求就越高。但由于我國稅收法規不完善,有隨意性,彈性大,經常變動,征納雙方在稅收法規認識上就會產生偏差,對同一項納稅事宜,雙方會有不同的意見,法規有時又不明確,稅務機關執法行為不易規范,容易造成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征納矛盾。另外,我國稅收法規宣傳力度不夠, 宣傳的形式、方法、手段比較單一, 納稅人不了解稅法, 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上述種種原因導致了我國稅收法制環境較差。
1 我國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1 稅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較低,共享機制未形成,源于稅收信息化基礎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 計算 機 網絡 為依托,信息化、專業化建設為目標,但由于稅收基礎工作覆蓋面較廣,數據采集在全面性、準確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滿足稅收征管和稅源監控的需要。
1.2 稅源監控不力,征管失衡
隨著經濟的 發展 和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稅源在分布和來源上的可變性大大增加,稅源失控的問題也就不可避免。目前, 稅源監控不力主要表現在:一是征管機構設置與稅源分布不相稱, 管理職能弱化。由于機構設置不合理,稅源監控職責分工不是十分明確,對稅源產生、變化情況缺乏應有的了解和監控;另外,稅務機關管理缺位的問題仍存在,出現大量漏征漏管戶的現象,因此稅收流失必然存在。二是稅源監控的協調機制尚未形成。在“征、管、查”管理模式下, 由于稅收征、管、查等環節職責不明確或者相互脫節, 以及國稅、地稅之間或稅務機關與其他部門之間缺乏配合、協調而引起稅源失控。三是稅收執法不規范, 稅法的威懾力減弱。稅務機關對查處的稅收違法案件處罰力度不夠, 企業 稅收違法的風險成本低,這是稅源失控的一個重要原因。
1.3 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征納關系不和諧
一是沒有樹立起一種“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由于工作的出發點不是以納稅人滿意為目標,稅收法規的宣傳不到位,新的稅法政策又沒有及時送達納稅人,因此在征納過程中對納稅人的變化和需求難以做出快速反應。二是在要求納稅人“誠信納稅”的同時,稅務機關“誠信征稅”的信用體系及評價機制也不完善,難以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
2 完善我國稅收管理的建議
2.1 完善稅收 法律 體系,規范稅收執法,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
2.1.1 建立一個完善的稅法體系,依法治稅
完善的稅法體系是依法治稅的基礎,沒有健全的稅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稅也就成為一句空話。為此,我們要加快建立起一個完備的稅收法律體系。一是盡快制定和出臺《稅收基本法》。二是現行稅種的實體法予以法律化。三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法》。四是設立稅收處罰法。對稅收違法、違章處罰作出統一的法律規定,以規范稅收處罰行為。
2.1.2 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強化稅收執法監督
一是稅務干部要深入學習和掌握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依法治稅、規范行政的意識,要堅持依法征稅,增強執法為民的自覺性。二是認真執行稅收執法檢查規則,深入開展執法檢查。進一步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3 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體系,加快稅收征管 現代 化進程
稅收征管軟、硬件的相協發展, 國稅、地稅征管機構之間以及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互通是完善稅收征管的必要選擇。
3.1 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
即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和應用軟件、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第一,加快研制科技含量高的統一稅收征管應用軟件,提高征管效率。第二,建設信息網絡,實行縱橫管理。第三,建立數據處理中心,實施 科學 管理。
3.2 建立稅收征管信息化共享體系
盡快實現信息共享。首先, 建立國稅、地稅部門之間的統一信息平臺,讓納稅信息在稅務機構內部之間實現共享。其次,建立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聯網。在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財政、工商、金庫、銀行等部門) 的信息聯網, 實現信息共享。
4 實施專業化、精細化管理
建立稅收征管新格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出在信息化基礎上建立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的流程化、標準化的分工、聯系和制約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4.1 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
盡快解決“征、管、查”系列人員分布、分工不合理的問題,完善崗位職責體系。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依托信息技術,將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 計算 機及 網絡 ,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4.2 實施精細化管理
在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 企業 核算水平不高, 建立自行申報納稅制度條件還不完全具備, 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還未形成全國監控網絡, 稅收社會服務體系還不健全的現實情況下,必須依靠嚴密細致的精細化管理,來促進征收,指導稽查,完善新模式,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
5 規范服務,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
將“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征管的一種行政行為,為納稅人服務成為稅務機關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稅務機關要全面履行對納稅人的義務,必須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強化稅收服務于 經濟 社會 發展 、服務于納稅人的意識。規范納稅服務,構建和諧、誠信的稅收征納關系。
5.1 加大稅法宣傳
稅務機關進行稅收 法律 宣傳,一是注重日常稅法宣傳,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宣傳稅法,并定期召開納稅人座談會。二是規范稅法公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三是充分發揮納稅服務熱線的服務功能,開展“網送稅法”活動,無償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5.2 建立征納雙方的誠信信用體系
一是誠信納稅。在納稅人方面, 建立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制度,為納稅人提供等級式服務,促進企業誠信納稅。二是誠信征稅。在稅務機關方面,建立健全首問責任制、限時承諾制、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約束稅務干部行為的制度,要求稅務干部遵守誠實守信的職業道德, 構建誠信征稅的信用體系。
篇5
論文摘要:本文著重分析了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及稅收管理的現狀,特別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利影響,并從改革稅制、嚴格執法、優化環境、完善金融結算制度等多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的對策。
當前,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對于促進地區經濟健康發展和提高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實際調查情況看,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還有一些值得探討和改進的問題,需要深人研究解決。
1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及其稅收現狀
1.1個體私營經濟現狀分析
“十五”時期以來,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在自治區政府部門的鼓勵、引導和扶植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已成為我區重要的經濟增長點,為自治區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就個體私營企業注冊情況看,從2001--2005年,盡管個體工商戶戶數由83.5萬戶下降到了46.76萬戶,從業人員由169.9萬人下降到了82.27萬人,分別以年均15.01%和14.9%的速度遞減。但私營企業戶數卻由3.01萬戶上升到了4.83萬戶,從業人員由45.54萬人增加到了68.21萬人,年均分別以12.81%和10.76%的速度遞增。就經濟發展情況看,正在經歷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發展過程,總體保持了增長態勢,經濟規模愈來愈大,顯示出強大的發展后勁。2005年底,個體私營工業國民生產值達到417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達到1208億元、城鄉個人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84.26億元。
與中、東部地區橫向比較,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無論其規模還是發展速度,都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特別是受多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個體私營經濟在經營規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著許多不足,總體看是數量少、規模小、實力弱。就內蒙古私營企業來說,截止2005年底,總戶數4.83萬戶,其中,企業集團僅105戶,中小型企業占總戶數的99.8%。從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各地在大力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時候,主要追求發展的高速度,對這些中小型企業在行業引導、加強管理方面指導欠缺。許多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既缺乏新型的管理制度,又沒有科學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傳統的粗放式小農經濟方式管理企業,經營行為不規范,管理水平低下。這些問題的存在,無疑對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和稅收征管帶來了諸多困難和不利影響。
1.2個體私營經濟提供稅收現狀分析
隨著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其提供的稅收收人數量、增長比例、所占份額均發生了明顯變化,其地位日益突出,已成為新的稅收增長點。統計分析表明,2001一2005年,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收人由8.44億元增加至43.84億元,年均遞增62.85%,增長最快的年份達到182.66%。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占稅收收人總額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9.83%上升到了2005年的14.72%,已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稅源,其增長速度已經大大超過了我區整體經濟發展速度。
2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負面影響
新稅制實施后,我國已從稅收立法上打破了不同所有制性質的納稅人的稅負不平衡問題,但由于受非公有制經濟自身經營規模、管理水平和納稅意識等主觀因素以及稅務部門重視程度、管理手段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造成對非公有制經濟稅收管理偏松,跑冒滴漏嚴重等一系列問題。突出表現在:
2.1稅收負擔低,稅收流失相對較大
稅收流失是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中一個最主要、最突出的問題,也是其他所有問題的集中表現和綜合反映。以2005年為例,國有經濟占工業總產值和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的比重分別為41.21%.23.56%,其承擔的稅收份額卻達到了59.27%;而占工業總產值30.06%、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6.32%的個體私營經濟,其承擔的稅收卻只占全部稅收收人的10.80%。很顯然,對個體私營經濟征稅嚴重不足,應征數與實征數之間存在著較大差額。
2.2規范管理不夠,征收管理機制弱化
從稅收指導思想上講,長期以來以組織收人為中心,一些基層執法單位仍然把稅務執法作為組織稅收收人的一種手段來加以運用,重視對國有、集體經濟大型稅源的控管,弱化了對征收難度大、成本高、稅源小的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管理。從稅收征管機制建設上講,因難以準確獲得對應稅收人分散、流動隱蔽的個體私營納稅人的經濟狀況信息,很大部分的申報納稅難以或沒有經過稅收確認,只好評定征收。特別是由于金稅工程還沒有完全建成,征管手段落后于征收模式,在預防和查處偷逃稅方面還存在信息不靈、動作遲緩等問題,僅靠目前投人的征管力量,無論數量與人員素質,與龐大的個體私營經濟隊伍以及混合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和管理要求極不相稱。
2.3稅制不完善,導致征管漏洞論文下載
現行稅收制度與管理制度對所有制形式的多樣化以及由此帶來的經營方式和核算方式的多樣化,已經顯得很不適應,形成稅收流失。①增值稅存在征收范圍狹窄等制度性缺陷,導致稅源難以控管。如交通運輸、建筑安裝行業未納人增值稅征收范圍,導致增值稅鏈條中斷,失去了自繳自核功能,同時,產生了亂開運費進行抵扣問題。私營部門在這兩個行業占有很大比重,稅收流失相對嚴重。②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仍然過多過濫,規定欠科學,缺乏嚴密性。特別是按經濟成分制定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適應性差,不便操作:不法商家乘機濫用稅收優惠政策。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偽造企業性質,非法獲取減免稅優惠。如將自己偽裝成集體企業、校辦、福利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等形式,騙取國家的退稅和減免稅。
2.4個體私營經濟活動隱蔽,會計信息失真
一方面,個體私營企業管理水平低,一些經營行為不規范、內部管理混亂,受業主追求經濟利益動機的影響,無稅交易和無稅所得普遍存在,做假賬、賬外賬,使得企業內部憑證真實性下降,會計信息失真,各項收人無法全部納人監管范圍,嚴重蛀蝕稅基。甚至有些企業進行虛開、開具增值稅等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各種經濟活動缺乏強有力的制度約束,管理監督不嚴,企業法人責、權、利的約束弱化。目前對個體私營企業會計核算的管理,除稅務部門要求建賬外,基本上無其他強有力的外部行政機關的約束。
2.5納稅整體環境有待改進
①納稅人納稅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整個社會沒有形成主動納稅的氛圍,納稅人沒有形成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辦理直接申報納稅、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的習慣,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偷逃稅相對嚴重。②金融、公安等部門配合不密切,影響了稅款的征收,軟化了稅收法律的強制性。③非國有企業多行開戶問題突出,現金交易盛行,使銀行結算賬戶形同虛設,納稅人隱瞞收人,稅基難以監控。④地方保護主義對稅務部門嚴格執法的妨礙,也是導致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流失的原因之一。
隨著個體私營經濟的日益發展壯大,其稅收管理問題越來越突出,所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不可低估。①導致稅負失衡,破壞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機制。測算表明,內蒙古近年來國有工商企業的增值稅負擔率為5%左右,非國有工商企業為3.5%。如果再考慮非國有工商企業還享受幾項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則負擔率還要再降一點。②減少了國家財政收人,扭曲了政府正常的收人機制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杠桿。個體私營經濟部門的稅收流失直接導致費硬稅軟格局,也使稅收不能通過經濟利益誘導實現對產業結構的有效調節而失去了杠桿功能,模糊了國家調節經濟的邊界,使得該限制發展的產業得不到限制,該激勵發展的產業得不到足夠的鼓勵,誤導了社會資源配置的方向。③產生了社會收人分配不公。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流失的存在,進一步加劇了國民收人向居民個人分配的傾斜和高收人與低收人的兩極分化,使稅收在很大程度上喪失了調節公民收人水平、實現社會公平的功能,還降低了國家提供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福利的水平。④阻礙了依法治稅進程。
3全面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的對策
稅收收人歸根結底是征稅人與納稅人行為的結果。要解決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中存在的種種問題,關鍵在于征稅人和納稅人行為的規范化。因此,必須從完善稅制和稅收征管制度,嚴格執法,堵塞漏洞人手,全面加強稅收管理,促進稅收與經濟同步、協調發展。
3.1繼續改革和完善現行稅制、稅種結構,使之有利于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條件下稅收征管
①完善增值稅制度,優化增值稅管理。主要是擴大征收范圍,盡可能防止增值稅“鏈條”中斷,避免產生稅收流失漏洞。首先考慮將交通運輸、建筑安裝等個體私營經濟比重較大的行業納人增值稅征稅范圍。②建立統一、規范的稅收優惠制度。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集中統一管理,防止各自為政和越權減免稅產生的流失。可以考慮在稅收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主要的稅收優惠政策,明確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行業、項目和產品。應盡快調整現行按所有制成分實行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利公平競爭,便于稅收征管。
3.2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的吮源基礎管理
稅源管理監控是稅收管理的基礎,包括對納稅人的監控和稅基的監控。這是目前加強個體私營經濟最重要最急迫的一項工作。①建立稅源調查監控制度和稅源動態采集系統。通過調查個體私營經濟戶籍、稅源分布狀況,建立對個體私營經濟稅源、稅基、稅負、稅款的控管體系。要堅持稅源信息的動態采集,為稅收申報確認和稅務稽查提供信息依據,減少應征與實征的差距,最大限度地實現依法治稅。從長遠看,借鑒國外經驗,通過建立社會保險號碼制度來監控稅源,不失為嚴密有效的辦法。②對稅源戶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對重點稅源戶實行專人定點監測的辦法,對城鎮內較集中的非重點稅源戶實行專人巡回監測,對于邊遠農牧區的稅源戶可利用各地的協稅護稅組織實行社會監控。同時,要與工商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積極尋求解決漏征漏管戶問題的有效辦法。③積極穩妥地推進個體私營經濟建賬和查賬征收工作。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提高個體私營經濟建賬建制的權威性。核定征收必須最大限度地以賬證為依據,防止從低確定稅基。④嚴格管理。在全國普遍實行有獎統一制度,盡快確立有獎銷售的法律依據,明確獎金渠道,實現以票控稅。
3.3強化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執法
①提高執法力度,實行對各種偷逃稅行為進行嚴厲而公平的懲罰新制度。要運用現代化的征管技術、手段開展稅收檢查,提高稅務違法行為被發現的幾率,并依法加大打擊力度,嚴厲懲處逃避納稅的行為。應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盡量減少自由裁量權的限度,以確保執法的公正、公平、公開。②實現稅務稽查向執法型轉變。要強化執法手段,賦予稅務機關獨立司法權。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盡快建立和完善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專門審理涉稅案件,有效震懾和防范稅務犯罪,遏止稅收流失。③推行稅務執法檢查過錯追究責任制。制定執法行為準則,實行責任追究,可以有效地促進和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樹立責任心和事業心,切實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嚴格執法,糾正違法和執法不當行為。由此建立一種制約規范各種內部不法行為的強有力的機制,以此擺脫權力觀和人情觀的困擾。
3.4加強征管力量和稅收信息化建設,提高征管的現代化水平
①重新布局稅收征管力量,加大對個體私營經濟征管力量的投人。重視培養稅務專門人才,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同時要加快步伐,繼續在全社會推進“金稅工程”的實施。②科學、規范地制定稅收計算機網絡發展規劃。加強計算機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管理等環節的應用,并相互銜接。要逐步實現稅務、工商、銀行、外匯管理、海關、財政等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做到信息共享,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稅收監控系統,以提高執法的準確性、反應的快速靈敏性。
篇6
2011年9月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后,并未實現個人所得稅的收入調節作用,其中重要原因在于對稅源管理存在一系列的制度或操作問題。本文基于稅收信用的視角,從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存在的問題出發,得出通過構建信用評價機制、規范扣除標準、加強征收管理、構建綜合征管體系,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制度。
關鍵詞:
個人所得稅;稅收信用;稅源管理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穩步增長,國民收入不斷提高,但貧富差距也在持續擴大,收入分化愈演愈烈。個人所得稅作為我國幾大重要稅種之一,肩負著調節居民收入差距、緩解社會兩極分化的重任。因此,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從一定程度上影響收入再分配,加強稅源管理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和穩定,有利于提高依法納稅程度,同時能夠評價宏觀經濟發展狀況,提高個人所得稅稅收宏觀調控能力,保證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稅收信用是建立在稅收法律關系中,表現和反映征納雙方相互之間信任程度的標的,是由規矩、誠實、合作的征納行為組成的一種稅收道德規范。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是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雙向申報制度,這就要求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在誠實守信的基礎上,保證據實申報,依法納稅。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雖然稅收信用是非正式約束,但它在個人所得稅征納關系中起著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從稅收信用入手,提高征納雙方稅收意識,建立相應的信用機制,對深化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實現全民共享發展成果,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現狀及問題
(一)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現狀。1.提高依法納稅意識,強化納稅申報制度。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納稅人自主申報同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雙向申報的制度。其中代扣代繳制度主要是針對工資薪金所得,這種申報制度能夠形成納稅人和收入支出方相互制約機制,加強了稅源的管理,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收入主要依賴于此。納稅人自主申報雖然執行多年,但目前主要是稅務機關定額征收,并未形成真正意義上的自主申報,大多數人即便滿足納稅申報條件,也不會主動去稅務機關交稅,整個社會并未形成良好的依法納稅意識。2.梳理稅源來源,實施全員全額管理制度。全員全額管理,是指所有取得應稅收入的個人,應當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通過代扣代繳和個人申報,主動納入到稅務機關的管理之中,而不受其收入額是否達到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標準的影響。各級稅務機關在征稅過程中,依據全員全額管理原則以及代扣代繳義務人以及自主申報納稅人實際情況,對個人所得稅稅源實施管理,依法征收,但是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3.加強事后監管,執行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各級稅務機關依法要求扣繳義務人及時上報相關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應納稅額、代扣代繳明細等相關涉稅信息。稅務機關依據扣繳義務人或自主申報納稅人上報涉稅信息與企業同期財務報表進行橫向比較,同時結合往期數據進行綜合監管,同時為相關責任單位建立涉稅檔案,從動態上監管個人所得稅稅源。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既是對征稅事中控制,同時也為事后控制提供了良好的依據。但是由于企業實際狀況不同,在具體執行代扣代繳時,個別企業會存在違規操作問題。
(二)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存在的問題。1.納稅意識淡薄,代扣代繳義務人未能盡職盡責履行義務。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體制中,代扣代繳義務人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代扣代繳義務人的行為,往往影響稅源規模大小,甚至造成稅源大量流失。我國目前信用體制不完善,尚不能建立起金融、稅務與各種信用相關的機構綜合評價機制,因此代扣代繳義務人的違約成本較低,很多代扣代繳義務人納稅意識淡薄,經常出現義務人協助納稅人逃避個人所得稅的情況。這些行為影響到了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源規模,造成了實際上的稅源流失。2.收入渠道多元化,稅源管理力度不夠。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居民收入渠道不斷增多,且呈多元化發展趨勢。個人收入從原有個人薪金為主,到現在的收入和財產來源多元化,更有一部分收入呈隱形狀態,這些收入往往具有數額巨大、隱蔽性強、難以監管的特點,其存在是個人所得稅稅源流失的重要原因。在當今社會,個人所得稅稅源來源越來越多,但稅務部門并沒有足夠的人員、執法權以及執法范圍去監管,這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個人所得稅的公平性,造成了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源以工資薪金為主的窘境。3.相關法制不完善,稅源管理執法難度大。我國目前針對個人所得稅征管的經人大批準的法律僅有《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管法》,其他的都是各部門指定的行政法規。由于起步較晚,我國法律法規之間協調性差,規定重復,條文繁雜,但又缺乏足夠的行為約束力。這就造成稅務機關在執行過程中,難以有效控制稅源。在具體的稅源管理過程中,如遇到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行為不配合甚至是拒絕配合的問題時,稅務機關就會面臨雖有強制力、但無法有效實施的尷尬境地。加強稅務機關與執法部門的合作,是當前我國提高征收力度的重要措施之一。4.稅源來源統計口徑較窄,造成了實際稅負不公平。目前我國征收個人所得稅是針對個人收入而言的,并未考慮到主體情況不同所帶來的不公性,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以三口之家為例,若家庭中僅有一人有收入,收入為6000元;與家庭中二人有收入,每人3000元,兩種情況顯然不同。前者要比后者多承擔相應的稅負,這就造成了實際稅負的不公平。另外,由于信息不對稱,可能會存在高收入者收入并未被統計,而工薪階層卻成了個人所得稅納稅主體,造成了社會收入分配更加不均等窘境。稅源來源口徑過窄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個人所得稅稅收的公平性,降低了征收效率,造成了實際稅負不公。
三、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的建議
(一)完善稅收信用評價機制,提高社會納稅意識。稅收信用評價機制包含納稅信用、征信信用和信用中介信用。良好的稅收信用評價機制能夠提高稅收征管部門效率,增強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完善信用中介機構協作能力,保證個人所得稅依法按時征繳。不管是稅收課稅對象還是征管方式以及具體的實施措施,從目前來看具體實施過程中,如果想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征收尚需努力。個人所得稅稅源的復雜性,決定了稅收信用對稅源管理的重要性,完善稅收信用評價機制,可以從根本上保證個人所得稅的現實意義和收入調控作用。因此,構建完善的稅收信用評價機制,是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規范扣除標準,嚴格稅收優惠。我國現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了8個個人所得稅免征項目,但實際上很多地方有其他稅收優惠和減免,例如一些地區為扶持某些行業或是招商投資,會給參與人減免個人所得稅的政策,這明顯違背了普遍征收的原則,造成了橫向不公平。另外企業在進行扣除時,往往出于某些目的并未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例如多扣、應繳不繳以及濫用稅收規避政策等現象。這些都無形中造成了個人所得稅稅源的流失,在企業實際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要求扣除,避免多扣、應繳不繳的現象發生。因此,應多方面入手,特別是法律層面,加強對個人所得稅扣繳政策、優惠政策和免征范圍的管理,避免稅源瞞報。
(三)全面構建個人所得稅稅收管理平臺,提高收入信息獲取度。由于當今社會居民收入的多元化,越來越多的隱性收入不被稅務征管部門所掌握。例如個人在淘寶、微信等平臺經營網店業務,收入頗豐,但是很少有個人會主動申報納稅。為了使居民隱性收入顯性化,我們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數據挖掘技術,實現網絡數據與稅務部門、工商部門、銀行和公安部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從而提高對個人收入信息的獲取度,構建稅收管理平臺。在平臺構建基礎上,建立個人信用身份,將個稅登記號與身份證、個人征信以及銀行賬號關聯起來,終身有效。這樣既便于征稅部門進行稅源監控,也便于居民納稅申報,同時提高了征稅效率,減少了由于個人故意隱瞞應稅數額所造成的稅源流失問題。
(四)構建綜合征繳體系,實現綜合征收、綜合扣除。目前在所得稅征收模式上,我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課征模式,這種模式并不能涵蓋所有的個人所得稅稅源,例如電子商務銷售所得等社會隱形收入。同時在費用扣除方式上,目前主要是簡單定額或定率扣除,顯然對一些家庭或個人顯失公平,無法考慮到實際經濟情況變化影響。構建綜合征繳體系,應當是建立在充分考慮到納稅主體生計、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另外還要考慮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避免因經濟變化造成的稅負不一致問題。
(五)加強征收管理,提高違法成本。從我國同發達國家目前的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看,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占稅收總額的比例明顯偏小,究其原因,除了稅制設計不完善外,征管缺失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許多應稅收入處于監管之外,社會信用程度偏低,許多人選擇逃避納稅義務,顯然這是不符合個人所得稅所追求的公平這一目標,尤其是對誠信納稅人而言,往往起不到鼓勵個人繼續繳納積極性,反而會造成社會競相模仿去避稅,進而加劇了個人所得稅稅源流失。因此,加強征管力度,加大對偷稅漏稅行為的懲戒,有利于提高居民自主納稅意識,減少征管成本和征管難度。違法成本越高,納稅人會更傾向于稅收遵從而非違反規則,這也客觀上促進了納稅信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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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論文摘要:本文著重分析了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及稅收管理的現狀,特別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利影響,并從改革稅制、嚴格執法、優化環境、完善金融結算制度等多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的對策。
當前,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對于促進地區經濟健康發展和提高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實際調查情況看,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還有一些值得探討和改進的問題,需要深人研究解決。
1 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及其稅收現狀
1.1個體私營經濟現狀分析
“十五”時期以來,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在自治區政府部門的鼓勵、引導和扶植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已成為我區重要的經濟增長點,為自治區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就個體私營企業注冊情況看,從2001--2005年,盡管個體工商戶戶數由83. 5萬戶下降到了46.76萬戶,從業人員由169.9萬人下降到了82.27萬人,分別以年均15.01%和14.9%的速度遞減。但私營企業戶數卻由3.01萬戶上升到了4.83萬戶,從業人員由45.54萬人增加到了68.21萬人,年均分別以12.81%和10.76%的速度遞增。就經濟發展情況看,正在經歷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發展過程,總體保持了增長態勢,經濟規模愈來愈大,顯示出強大的發展后勁。2005年底,個體私營工業國民生產值達到417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達到1 208億元、城鄉個人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84.26億元。
與中、東部地區橫向比較,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無論其規模還是發展速度,都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特別是受多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個體私營經濟在經營規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著許多不足,總體看是數量少、規模小、實力弱。就內蒙古私營企業來說,截止2005年底,總戶數4. 83萬戶,其中,企業集團僅105戶,中小型企業占總戶數的99. 8 %。從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各地在大力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時候,主要追求發展的高速度,對這些中小型企業在行業引導、加強管理方面指導欠缺。許多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既缺乏新型的管理制度,又沒有科學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傳統的粗放式小農經濟方式管理企業,經營行為不規范,管理水平低下。這些問題的存在,無疑對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和稅收征管帶來了諸多困難和不利影響。
1.2個體私營經濟提供稅收現狀分析
隨著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其提供的稅收收人數量、增長比例、所占份額均發生了明顯變化,其地位日益突出,已成為新的稅收增長點。
統計分析表明,2001一2005年,內蒙古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收人由8.44億元增加至43.84億元,年均遞增62. 85%,增長最快的年份達到182. 66%。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占稅收收人總額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9. 83%上升到了2005年的14. 72%,已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稅源,其增長速度已經大大超過了我區整體經濟發展速度。
2 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負面影響
新稅制實施后,我國已從稅收立法上打破了不同所有制性質的納稅人的稅負不平衡問題,但由于受非公有制經濟自身經營規模、管理水平和納稅意識等主觀因素以及稅務部門重視程度、管理手段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造成對非公有制經濟稅收管理偏松,跑冒滴漏嚴重等一系列問題。突出表現在:
2.1稅收負擔低,稅收流失相對較大
稅收流失是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中一個最主要、最突出的問題,也是其他所有問題的集中表現和綜合反映。以2005年為例,國有經濟占工業總產值和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的比重分別為41.21%.23.56%,其承擔的稅收份額卻達到了59 . 27 %;而占工業總產值30.06%、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6.32%的個體私營經濟,其承擔的稅收卻只占全部稅收收人的10.80%。很顯然,對個體私營經濟征稅嚴重不足,應征數與實征數之間存在著較大差額。
2.2規范管理不夠,征收管理機制弱化
從稅收指導思想上講,長期以來以組織收人為中心,一些基層執法單位仍然把稅務執法作為組織稅收收人的一種手段來加以運用,重視對國有、集體經濟大型稅源的控管,弱化了對征收難度大、成本高、稅源小的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管理。從稅收征管機制建設上講,因難以準確獲得對應稅收人分散、流動隱蔽的個體私營納稅人的經濟狀況信息,很大部分的申報納稅難以或沒有經過稅收確認,只好評定征收。特別是由于金稅工程還沒有完全建成,征管手段落后于征收模式,在預防和查處偷逃稅方面還存在信息不靈、動作遲緩等問題,僅靠目前投人的征管力量,無論數量與人員素質,與龐大的個體私營經濟隊伍以及混合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和管理要求極不相稱。
2.3稅制不完善,導致征管漏洞
現行稅收制度與管理制度對所有制形式的多樣化以及由此帶來的經營方式和核算方式的多樣化,已經顯得很不適應,形成稅收流失。①增值稅存在征收范圍狹窄等制度性缺陷,導致稅源難以控管。如交通運輸、建筑安裝行業未納人增值稅征收范圍,導致增值稅鏈條中斷,失去了自繳自核功能,同時,產生了亂開運費發票進行抵扣問題。私營部門在這兩個行業占有很大比重,稅收流失相對嚴重。②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仍然過多過濫,規定欠科學,缺乏嚴密性。特別是按經濟成分制定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適應性差,不便操作:不法商家乘機濫用稅收優惠政策。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偽造企業性質,非法獲取減免稅優惠。如將自己偽裝成集體企業、校辦、福利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等形式,騙取國家的退稅和減免稅。
2.4個體私營經濟活動隱蔽,會計信息失真
一方面,個體私營企業管理水平低,一些經營行為不規范、內部管理混亂,受業主追求經濟利益動機的影響,無稅交易和無稅所得普遍存在,做假賬、賬外賬,使得企業內部憑證真實性下降,會計信息失真,各項收人無法全部納人監管范圍,嚴重蛀蝕稅基。甚至有些企業進行虛開、代開增值稅發票等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各種經濟活動缺乏強有力的制度約束,管理監督不嚴,企業法人責、權、利的約束弱化。目前對個體私營企業會計核算的管理,除稅務部門要求建賬外,基本上無其他強有力的外部行政機關的約束。
2.5納稅整體環境有待改進
①納稅人納稅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整個社會沒有形成主動納稅的氛圍,納稅人沒有形成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辦理直接申報納稅、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的習慣,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偷逃稅相對嚴重。②金融、公安等部門配合不密切,影響了稅款的征收,軟化了稅收法律的強制性。③非國有企業多行開戶問題突出,現金交易盛行,使銀行結算賬戶形同虛設,納稅人隱瞞收人,稅基難以監控。④地方保護主義對稅務部門嚴格執法的妨礙,也是導致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流失的原因之一。
隨著個體私營經濟的日益發展壯大,其稅收管理問題越來越突出,所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不可低估。①導致稅負失衡,破壞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機制。測算表明,內蒙古近年來國有工商企業的增值稅負擔率為5%左右,非國有工商企業為3.5%。如果再考慮非國有工商企業還享受幾項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則負擔率還要再降一點。②減少了國家財政收人,扭曲了政府正常的收人機制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杠桿。個體私營經濟部門的稅收流失直接導致費硬稅軟格局,也使稅收不能通過經濟利益誘導實現對產業結構的有效調節而失去了杠桿功能,模糊了國家調節經濟的邊界,使得該限制發展的產業得不到限制,該激勵發展的產業得不到足夠的鼓勵,誤導了社會資源配置的方向。③產生了社會收人分配不公。個體私營經濟稅收流失的存在,進一步加劇了國民收人向居民個人分配的傾斜和高收人與低收人的兩極分化,使稅收在很大程度上喪失了調節公民收人水平、實現社會公平的功能,還降低了國家提供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福利的水平。④阻礙了依法治稅進程。
3 全面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管理的對策
稅收收人歸根結底是征稅人與納稅人行為的結果。要解決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中存在的種種問題,關鍵在于征稅人和納稅人行為的規范化。因此,必須從完善稅制和稅收征管制度,嚴格執法,堵塞漏洞人手,全面加強稅收管理,促進稅收與經濟同步、協調發展。
3.1繼續改革和完善現行稅制、稅種結構,使之有利于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條件下稅收征管
①完善增值稅制度,優化增值稅管理。主要是擴大征收范圍,盡可能防止增值稅“鏈條”中斷,避免產生稅收流失漏洞。首先考慮將交通運輸、建筑安裝等個體私營經濟比重較大的行業納人增值稅征稅范圍。②建立統一、規范的稅收優惠制度。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集中統一管理,防止各自為政和越權減免稅產生的流失。可以考慮在稅收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主要的稅收優惠政策,明確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行業、項目和產品。應盡快調整現行按所有制成分實行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利公平競爭,便于稅收征管。
3.2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的吮源基礎管理
稅源管理監控是稅收管理的基礎,包括對納稅人的監控和稅基的監控。這是目前加強個體私營經濟最重要最急迫的一項工作。①建立稅源調查監控制度和稅源動態采集系統。通過調查個體私營經濟戶籍、稅源分布狀況,建立對個體私營經濟稅源、稅基、稅負、稅款的控管體系。要堅持稅源信息的動態采集,為稅收申報確認和稅務稽查提供信息依據,減少應征與實征的差距,最大限度地實現依法治稅。從長遠看,借鑒國外經驗,通過建立社會保險號碼制度來監控稅源,不失為嚴密有效的辦法。②對稅源戶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對重點稅源戶實行專人定點監測的辦法,對城鎮內較集中的非重點稅源戶實行專人巡回監測,對于邊遠農牧區的稅源戶可利用各地的協稅護稅組織實行社會監控。同時,要與工商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積極尋求解決漏征漏管戶問題的有效辦法。③積極穩妥地推進個體私營經濟建賬和查賬征收工作。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提高個體私營經濟建賬建制的權威性。核定征收必須最大限度地以賬證為依據,防止從低確定稅基。④嚴格發票管理。在全國普遍實行有獎統一發票制度,盡快確立發票有獎銷售的法律依據,明確獎金渠道,實現以票控稅。
3.3強化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執法
①提高執法力度,實行對各種偷逃稅行為進行嚴厲而公平的懲罰新制度。要運用現代化的征管技術、手段開展稅收檢查,提高稅務違法行為被發現的幾率,并依法加大打擊力度,嚴厲懲處逃避納稅的行為。應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盡量減少自由裁量權的限度,以確保執法的公正、公平、公開。②實現稅務稽查向執法型轉變。要強化執法手段,賦予稅務機關獨立司法權。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盡快建立和完善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專門審理涉稅案件,有效震懾和防范稅務犯罪,遏止稅收流失。③推行稅務執法檢查過錯追究責任制。制定執法行為準則,實行責任追究,可以有效地促進和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樹立責任心和事業心,切實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嚴格執法,糾正違法和執法不當行為。由此建立一種制約規范各種內部不法行為的強有力的機制,以此擺脫權力觀和人情觀的困擾。
3.4加強征管力量和稅收信息化建設,提高征管的現代化水平
①重新布局稅收征管力量,加大對個體私營經濟征管力量的投人。重視培養稅務專門人才,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同時要加快步伐,繼續在全社會推進“金稅工程”的實施。②科學、規范地制定稅收計算機網絡發展規劃。加強計算機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發票管理等環節的應用,并相互銜接。要逐步實現稅務、工商、銀行、外匯管理、海關、財政等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做到信息共享,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稅收監控系統,以提高執法的準確性、反應的快速靈敏性。
篇8
論文摘要:稅收流失是各國政府共同面臨的一個富有挑戰性的問題,也是國內外專家學者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稅收流失不僅影響了國家的財政收入,而且損害了國家稅法的權威性與實施效果,導致政府經濟信息失真,誤導政府經濟決策,增加政府宏觀凋控難度,影響市場資源配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從而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產生不利的影響。
依法治稅與稅收流失是與生俱來的一對矛盾,只要存在稅收,就必然伴隨著稅收流失的發生。早在大約2500年前,古希臘圣賢柏拉圖就曾討論過偷逃稅等稅收流失問題。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治的加強,稅收流失這一現象非但沒有被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據有關專家測算,我國稅收流失的總體規模,白1995年至2000年,每個年度稅收流失的絕對額均在4000億元以上。雖然近年來我國稅收收入高速增長,但也難掩稅收流失的事實,對稅收流失的不良效應,還是要引起我們的警醒并加以研究。
一、稅收流失的不良效應
(一)稅收流失對宏觀調控的影響
稅收同時具有財政和經濟調節兩大功能,對宏觀經濟起“內在穩定器”的作用。它作為國家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之一,以“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實現其調控功能。然而稅收流失的存在,無疑會影響稅收正常的宏觀調控功能。稅收流失對宏觀調控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稅收流失的直接后果是減少了國家財力,減弱了稅收對宏觀經濟的“內在穩定器”作用,使“相機抉擇”的稅收傳導機制失靈,弱化了稅收宏觀調控的效果。而且由于稅收流失,該收的稅沒有收上來,預算內的投資份額越來越少,政府投資的宏觀調控功能趨于弱化。這種變化趨勢雖然反映了市場化取向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它的內在合理性,但其后果也是很嚴峻的,使得政府作為投資主體,由于其財力的不斷下降而在資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斷弱化。比如20世紀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各地方政府不顧整體利益,大量重復建設,在某種程度上講就是政府財力分散化的結果。財力不足也使得國家對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投資不足,從而減弱了政府對國民經濟的影響力和控制力。
2.稅收流失的存在,可能會影響到政府對宏觀經濟形勢的總體判斷。稅收流失的存在使得能從稅收流失中獲得更多利潤的地下經濟活動“繁榮”起來。地下經濟逃避了政府的管理和監控,其增長率、就業人數等指標都沒有納入到政府的經濟統計數據之中,這樣容易使宏觀調控部門對現實經濟的真實情況產生誤解,對包含公開經濟與地下經濟兩部分的真實經濟增長的深度和規模把握不定,容易只注意可觀察到的公開經濟的增長速度和規模,而忽視了地下經濟的影響。除了經濟增長的速度和規模外,地下經濟和稅收流失的存在,會對其他各項經濟統計指標造成扭曲。例如,由于稅收流失的存在,地下經濟吸引了不少勞動力就業,使國家過高估計失業率,給宏觀調控和決策增加了困難。
3.稅收流失對整個經濟發展產生侵蝕和破壞作用,干擾經濟的正常運行。主要包括:(1)造成稅負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在實際稅收征管中出現地方政府對國有、集體經濟管理較嚴,而對個體私營經濟管理偏松的狀況,必然導致兩種經濟成分間收入差距的進一步拉大,特別是在國有企業面臨困境、下崗職工增加的情況下,不利于社會的穩定。(2)導致產業惡性競爭。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對本地區利益的考慮,不頤本地區資源劣勢,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盲目實施減稅免稅,引起產業結構惡化、社會資源浪費和宏觀經濟嚴重失控。而對于納稅人而言,由于應向國家繳納的稅款未予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同類企業或同類產品的稅收成本不同,破壞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尤其是引起市場價格失真,錯誤引導社會資源配置。惡性稅收競爭干擾了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在不正當稅收利益的引誘下,納稅人對經營地址的選擇不再完全遵循資源配置的效率原則,在正常的稅收扭曲之外,對納稅人的經濟行為產生“二次扭曲”,最后導致全局性的產業結構比例失調。
(二)稅收流失對資源配置的影響
稅收流失對資源配置的影響是指稅收流失現象對經濟體系中生產商品和提供服務的各種資源流動和組合的影響。無論是減免稅、避稅,還是偷逃稅行為,都存在對整個市場經濟的扭曲問題。理智的經濟人不僅要考慮稅收規則,而且還要考慮獲取減免稅、實施逃避稅行為的可能性及相關的稅收經濟利益的大小,市場選擇和資源配置必然因受到上述物質利益的誘惑而產生偏差,部分要素可能長期滯留在低效益但能獲取稅收流失收益的行為上,因此這種生產要素的扭曲性組合不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稅收流失會破壞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導致資源配置過程中的“劣企驅逐良企”的市場效應。
一些質量低劣的逃稅商品以價格優勢占領市場,迫使那些守法納稅者要么轉而仿效,要么被擠出市場,從而形成“劣企驅逐良企”的市場效應。比如走私分子通過偷逃關稅及其他稅收,把遠遠低于國內市場價格的成品油走私到國內出售,從而引起了國內成品油價洛的大幅下跌,造成國內石油化工行業的全面虧損,給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和稅收收入帶來了巨大損失。
稅收流失還會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從納稅人來講,為了達到偷逃稅的目的,他們會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來研究偷逃稅的各種方案,甚至會花費大量的金錢來聘請專業顧問,對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方式進行無謂的調整。同時,他們還會利用偷逃稅的資金來囤積一些緊缺的資源。由于市場的變化和時間的遷移,這些囤積的資源就會因自然的原因而耗損和浪費。同時,對于稅務機關而言,為了堵塞稅收流失的漏洞,稅務機關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進行稅務征管和稽查,這無形中也就增加了稅收征管的成本,從全社會資源配置的角度來講,純粹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三)稅收流失對國家財政的影響
毫無疑問,稅收流失的存在首先直接減少了財政收入,這已經成為導致我國財政困難的重要原因之一。有關統計數據表明,近年來我國財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斷下降,這在很大程度上歸因于日益嚴重的稅收流失。雖然2002年以后由于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使得這種局面有所扭轉,但稅收流失對國家財政收入的負面影響仍然存在。
而且,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由于各稅種之間存在比較密切的聯系,某稅種的流失除了直接減少該稅種的稅收收入外,還會由于各稅稅基之間的聯系而連帶侵蝕其他稅種的稅基,減少其他稅種的稅收收入。比如企業偷逃增值稅的行為不僅導致增值稅收人的減少,同時也會導致企業所得稅的稅收流失。因此,政府要花費大量的人、財、物力治理稅收流失,這必然導致稅收成本增加。總之,稅收流失一方面導致了財政收入的減少,另一方面又導致了財政支出的增加,進而加大了財政赤字的規模,加劇了我國財政困難的局面。
(四)稅收流失對稅收法制的影響
1.損害稅法剛性。大規模的稅收流失會導致國
家稅收法律法規因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和落實而形同虛設,從而降低稅法的剛性和權威性。例如,我國的稅收征管法中雖然賦予了稅收行政執法過程中運用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等的權力以及對違反稅收征管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但大范圍的稅收流失所造成的“法不責眾”的結果,使得稅務機關對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等措施很少使用,對于所發現的導致稅收流失的一般稅務行政違法行為也只是以追繳稅款了事,而很少能夠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即使對于一些比較嚴重的稅收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也大多只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下限或突破下限進行象征性罰款,而很少能夠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嚴厲的處罰。這就嚴重破壞了稅收征管法的剛性和權威性,使稅收征管法的實施效果大打折扣。
2.削弱了稅務機關的執法主體地位。在政府間的惡性稅收競爭中,往往能夠看到其他政府部門如財政部門、公安部門、鄉鎮政府甚至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的身影,依法享有征稅權的稅務機關,有時被迫或自愿地放棄了部分專有權力,稅收執法主體地位受到沖擊。實踐證明,凡是稅收流失比較嚴重的地區,其稅收征管秩序必定極為混亂,稅收行政執法的力度與手段也就難以落實。同時,稅收流失還導致了稅務工作人員的腐敗甚至犯罪。
(五)稅收流失對納稅主體的影響
1.稅收流失導致了納稅人之間的稅負轉嫁和稅收不公,出現“鞭打快牛”的現象。本來,國家的稅收任務在所有納稅人之間的分配是大致公平合理的,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也是其能夠承受和愿意承擔的。但是稅收流失的存在就使得稅收流失者逃避了納稅的義務和負擔,稅收流失者所逃避掉的稅收任務和負擔就勢必轉嫁到其他愿意負擔納稅義務的納稅人頭上,從而出現了稅收轉嫁和稅負不公,加重了守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稅收流失對收入再分配產生直接影響,由于這種影響的存在會進一步使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作用被嚴重扭曲,從而使稅后分配比稅前分配更不公平,結果只能是加劇收入分配的不公。
2.稅收流失易生示范效應,導致守法納稅人的心理失衡和追隨仿效,降低納稅人對國家稅法的遵從度,增大稅收行政執法的阻力,導致稅收流失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如果政府對偷逃稅行為處罰力度不強,偷逃稅行為必然會由個體發展到群體,進而形成整個社會范圍內的“稅收黑洞”。“稅收黑洞”的存在將嚴重破壞依法納稅的社會風氣,從而導致納稅人對守法遵從度降低,征管秩序混亂,稅務行政執法措施手段難以實現,稅收剛性被破壞,甚至形成“逃稅——成功——再逃稅”的惡性循環,導致更大范圍的稅收流失。
二、稅收流失治理對策
(一)以健全稅法體系為根本。實現依法治稅稅法作為調整稅收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不僅是國家征稅的依據,也是稅務管理的一個必要前提。要治理稅收流失,根本是健全和完善稅收法律體系,推進依法治稅。我國現行稅法體系仍不完善,還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有必要對其進行完善。
1.堅持稅收法定主義,加強稅收立法。稅收立法,是依法治稅的核心。我國現行稅法體系中大部分稅種沒有通過人大立法,法律層次低,缺乏應有的權威性、規范性和穩定性。因此,有必要完善《憲法》中涉稅內容的規定,確立、充實稅法體系的憲法依據。如將稅收法定主義、稅權劃分的重大原則、規定等寫入《憲法》,進一步明確征納稅主體的權利義務及相應范圍等。另外,要加緊制定稅收基本法,使其充分發揮對各單行稅收法律、法規的統率作用,推動和保障稅收立法的不斷完善。
2.嚴厲打擊稅收犯罪行為,加強稅收執法。依法征稅是稅務部門最基本的職能。要加大對稅收犯罪打擊的力度,稅務人員必須做到嚴格執法,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持稅法面前人人平等;堅決制止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等違規行為;杜絕人情稅、關系稅、協商辦稅和各種形式的包稅;杜絕以緩代欠、以欠代免的現象。一旦發現違犯稅法的犯罪行為,無論是納稅人故意偷逃稅還是稅務工作人員職務違法犯罪,都一律嚴懲不貸,絕不允許有包容、姑息的現象發生。要加強稅收執法,必須大張旗鼓地查處和嚴厲打擊各種偷稅行為。
3.建立稅務警察和法庭,加強稅法保障。建立專門的稅務警察機構是國外較為普遍的做法,其成功的治稅經驗值得我們借鑒。首先組建稅務警察,由稅務警察專門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賦予稅務警察特殊的執法機關和稅務機關的雙重權力,人員由稅務機關和公安機關抽調組成,以此提高稅務違法案件的辦案質量。其次設立稅務法院,專門負責稅務違法案件和稅務訴訟案件的審理工作。
(二)建立梯度納稅監控體系,形成完善的外部約束機制
1.加強重點稽查。一方面,制止稅收流失的重點是稽查,這是基層稅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形勢下稅收稽查工作的核心應該是建立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相結合的分類稽查制度,借助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監控系統,選擇并確定被查對象,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分權制約、相互銜接的流程來操作,改變目前普遍查、盲目查的狀況,提高打擊稅收流失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另一方面,要使稅務稽查機構專業化。應該借鑒國外的做法,讓稅務稽查機構從稅務機關中獨立出來,成為一個與稅務征收機關具有相同法律地位的稅收執法機關。同時,不僅要賦予稅務稽查機關對外(即對納稅人)的稽查監督權,而且還應該賦予稅務稽查機關對內(即對稅務機關)的監督權。
2.構建第三方稅源信息報告系統。所謂“第三方稅源信息報告系統”是指由征納雙方之外的第三方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填報專門格式的信息報告表,包括收款方姓名、納稅人識別號和支付金額等內容,一般一年匯總填報一次,在納稅年度結束后提交給稅務機關。這些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報告表不僅大大豐富了稅務機關的稅源信息,也確保了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對于提高稽查水平、科學選案都是很有幫助的。
3.逐步完善各項征管制度,建立多層次、多環節、多功能的稅源監控體系。要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制度,建立按稅種、稅目和分地區、行業的稅源監控制度,特別是完善重點稅源監控體系,使其成為稅源監控體系的主體。稅務機關要全面掌握本地區重點稅源戶信息以及稅源戶的分布、生產經營及納稅情況,隨時監控重點稅源的發展變化,包括動態信息和靜態信息,要注意從中反饋稅收的變化規模,為全面監控稅源提供資料和經驗。
(三)提高稅收遵從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規范公共收入體系。在科學界定各級政府職能和責任的基礎上,完善分稅制,確保各級政府有穩定的財源;降低政府對非稅收入的依存度,積極推進稅費改革,遏制、清理亂收費;規范制度外財政,構建以稅收為主、以規范的非稅收人為輔的公共財政收入體系。
2.科學界定財政支出范圍,消除政府的“越位”與“缺位”。首先,以市場為導向,加大財政公共性支出,主要包括基礎科研、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代表社會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支出。其次,控制和縮減不合理的財政支出項目。一方面,要大力壓縮各種財政補貼,尤其是企業虧損補貼;另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機構改革力度,壓縮行政經費支出。
3.提高財政透明度,并建立相應的公共財政監督機制。確保公共財政收入、支出信息的公開,使納稅人可以通過各種途徑獲取有效信息,了解公共資金的去向以及相對應的支出規模,接受大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同時,通過財政部門的內部監督、審計監督、人大監督、新聞媒體監督以及社會公眾監督來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約束,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政府的支出能夠反映納稅人的真實意愿。
4.加強部門配合,優化稅收環境。隨著經濟生活的日益復雜化,稅收征管的難度逐漸加大,面對日益增多的稅收違法案件,僅僅依靠稅務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必須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實現綜合治理。
篇9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清楚看到:XX地區建筑行業的稅收遵從方面還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建筑業稅收政策規定不合理。首先,在建筑業稅收管理中,對建筑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規定過多過繁,不便于實際操作。目前建筑營業稅政策針對納稅人工程價款結算方式不同,規定了不同的納稅義務時間,有些納稅人就利用這些規定故意延緩繳納。其次建筑營業稅納稅地點規定的多樣性,不利于建筑營業稅的管理。由于當前XX地區的基建工程比較多,外來施工企業也很多,但是由于施工地點比較分散,一開工就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的外來施工企業較少,一般情況下納稅人都是為了結算工程款才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而此時工程往往接近完工或已經完工,結果造成部分外來施工企業拖欠稅款,甚至少繳、不繳稅款。
2.企業財務核算不嚴密。目前建筑安裝市場有很大一部分的民營企業,這部分企業常常存在這樣的情況:由于未切實執行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也無法執行,私營老板一句話,會計為了工作只好遵照執行。這些企業賬簿通俗的講叫“口袋賬”,其收支單據都在老板的口袋里,老板想起來時再交給會計做賬,這樣的企業收入與支出之間由于隨意性較大,往往與事實不符,這樣會導致企業賬面核算不實。也有的是項目經理掛靠一個單位,找到一幫人就可以開工了,根本談不上健全的財務制度。在賬務核算上普遍不規范,營業收入申報不真實。有的企業也只部分確認收入,工程成本全部計入當期,從而造成大部分企業處于微利或虧損狀態,導致企業所得稅流失、稅款遞延和國家稅款被占用。
3.住宅裝修市場稅收征管難。在目前的裝修隊伍中,經濟類型各種各樣,因為房地產業的帶動作用涌現了大批私營、個體裝修隊伍,個體、私營企業占整個裝修隊伍的90%以上。給建筑業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帶來了相當的困難。裝修工程的應稅金額核實需要以事實為依據的,而裝修隊伍在主觀上不想稅務機關據實征稅。由于人力有限,稅務人員不可能跟蹤每項工程,很多時候無法核實裝修工程真實情況,只好依照相關規定核實裝修隊伍應納稅額。因為裝修隊伍不習慣把稅款計入成本,多數裝修隊伍表示無法接受核定應納稅款。
4.建安業稅收征收管理改革方案未切實執行。由于當前工作受到傳統做法和習慣操作的影響,整個改革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實際執行總是與政策規定產生一定的偏差,日常管理工作就不能準確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對改革方案的順利實施產生了負面影響。近幾年來省、市地稅部門都出臺了很多關于對建筑企業的稅收管理辦法,但是由于政策變動過于頻繁,不僅使納稅人無所適從,也給稅收征管帶來了很多不利因素。
5.新征管模式存在一定漏洞。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主要依靠納稅人填寫的申報表,缺乏足夠的生產經營信息,這必然導致稅源核實不清,對一些企業不申報的經營活動和零散經營的稅源管理鞭長莫及,部分工程稅款就這樣被納稅人偷漏掉了。建筑工程項目多而且分散,地稅部門對建筑業的專業性問題和涉稅問題缺乏細致深入的研究,從而造成了核算企業所得時對工程施工這方面無法下手。
6.建筑行業征管不規范。相當一部分建筑業的納稅人納稅意識弱,業務素質不高,導致納稅申報質量不高。大部分建筑企業在平時按月申報納稅時,簡單的進行了零申報,不按照工程進度申報納稅,只是在向建設單位領取工程款時,才到稅務機關開具建安發票繳納稅款。稅務機關在發票管理的相關知識方面也存在著宣傳、輔導不到位現象,這也是造成稅款流失的一個因素。如在部分地區還存在著一些建設單位接受非“建筑業專用發票”的票據,有的甚至是國稅部門發票或者財政部門開具的專用收據,建設單位的財會人員往往認為只要是正式發票就可以付款了,這也說明地稅部門的稅法宣傳、輔導工作做的不到位。
提高地稅部門建筑業納稅遵從的建議:
1.優化稅制結構,改革建筑業稅收制度
納稅程序的設計,應盡量優化納稅流程,盡可能的避免不必要的納稅環節。當然在推進快捷辦稅方式的同時也要注意納稅人的合理要求,如果經過解釋和輔導后納稅人對某種方式仍然不感興趣,我們應該尊重納稅人的選擇,總的來說,一切要以納稅人滿意為宗旨。在建筑業的稅源涵養上應專人專項管理,成立專門的建筑業稅源管理組,使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職責涵蓋到涵養稅源和納稅服務的方方面面。稅收管理員要對納稅人追蹤到戶,實行零距離聯系稅源,及時把握工程施工變動情況,掌握其納稅人申報納稅情況。對采集到的信息要及時錄人計算機稅源監控系統,對稅源實行后臺監控,根據其工程施工、繳納稅款情況實施分類管理。
2.加強監督制約,完善政府用稅機制
政府用稅機制是一個系統工程,完善政府用稅機制需要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對政府用稅的監督制約也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不過只要做到兩點就能達到讓公眾滿意的程度,一是設置公平、透明的用稅流程,每位公民都能方便的查詢每一筆款項的用途,利用輿論監督政府,給媒體和知情人以話語權。二是落實過錯追究制度。誰決定誰負責,每項工程落實相應級別的直接責任人,出現問題,啟動責任追究制度。這樣可以保證一個公平、透明的用稅流程。納稅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得到了保障,公眾才會相信稅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會增強納稅人的納稅滿意度,促進納稅人納稅遵從。
近幾年以來,地方政府對改善民生問題有所關注,民生領域的財政支出較以往有所增長,但是與其它領域的財政支出相比,其財政支出增長速度極為滯后。因此,大多數納稅人并不能顯著的感受到居住、環境、交通、科教、醫療衛生等公共領域的資源配置的改善,社會保障條件不是很好,醫療、住房、教育存在很大問題。各級政府還需付出更大的努力,只有民生明顯改善,納稅人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納稅遵從帶來的福利。
3.改善稅收環境,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良好的稅收環境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建筑業的綜合治稅的主體機關是地稅部門,但征稅對象卻涉及社會上眾多納稅人,建筑業稅收工作也涉及社會各界的方方面面,地稅機關對相對集中的稅源征管工作比較成熟,而對于十分松散的稅源的征管工作力不從心,這就需要整合其他部門的優勢,共同開展稅收監控,建立稅款征管的聯動運行機制,建立社會綜合治稅網絡,最大限度的壓縮了納稅不遵從行為的空間。同時地稅機關還要從內部預防腐化,部分腐化的稅務人員給建筑業納稅人納稅不遵從帶來了機會。要杜絕權力尋租,首先要加強稅務干部的預防教育。對于在執法過程中構成職務犯罪的稅務人員,堅決從重處理,嚴格打擊稅務干部的權力尋租行為,消滅滋生稅收腐敗行為的根源,為納稅人營造公平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
4.優化納稅服務,轉變稅收執法理念
納稅人希望得到稅務機關的尊重和禮遇,需要對其遇到的困難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這就需要我們基層辦稅人員要具有良好的心態,能夠主動幫助納稅人。只有稅務機關上下一心、全心全意為納稅人著想,才能使征、納雙方共同提高辦稅效率,促進稅收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在實施稅收執法行為時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步驟、順序、時間進行,杜絕隨意執法,將稅收執法依據、處理決定等內容公開,保障納稅人享有陳述、申辯權益,接受納稅人的投訴、舉報、監督。建立完善的稅務行政處罰、審批與備案程序,使稅收執法行為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嚴格做到事前把關和事后監督,制定切合實際和便于實際操作的責任追究辦法,對稅收行政執法過錯行為進行定期追究,做到處理及時到位,教育與懲戒并重,促進稅收執法行為規范化和精細化。
5.落實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質量
首先稅務機關應及時了解納稅人的基本情況,強化征管,掌握稅源信息,防止漏征、漏管。施工企業或個人接受工程后,必須在工程施工前到地稅機關辦理工程施工登記,登記時應向地稅機關提供相關資料,地稅機關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資料確認征收方式,建立納稅人建設工程項目臺賬,同時建立建筑施工企業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與勞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的信息交換渠道。其次要擴大建賬對象,凡領取營業執照,經相關部門批準成立并具有法人資格的建筑公司,不論其經濟性質,均按相關規定依法設置賬簿、規范建賬措施,強化建賬管理。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地稅管理機關要從嚴、從高核定其應納稅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凡購買建筑材料及支付一切款項,均應向收款方取得發票。最后稅款征收宜采取開工預交,完工結算,清算稅款,多退少補。稅款征收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由于建筑業在實際經營活動中,具有多樣性、復雜多變性,如按結算“實現制”來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施工方會長期不繳稅款,當然他們會以長期不結算或以資金不到位、甲方拖欠工程款為理由欠繳稅款,為保證稅款能及時足額人庫,可以確定以下征收方式:稅務機關確定規模,規模以下的按工程進度預繳工程款,完工后憑審計報告到稅務機關清繳稅款;規模以上的,按合同價格確定繳稅金額,施工企業在合同施工期間按月或按季預繳稅款,工程結束后按審計報告到稅務機關清繳稅款。
參考文獻:
[1]高鴻鵬.我國納稅遵從風險研究[D].山東大學碩士論文,2010.
篇10
【關鍵字】鄉鎮財政面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鄉鎮財政基本情況
涉及調查的有6個鄉鎮。2008年底現有村(街)125個,總人口約1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85%,約16.2萬人,鄉鎮財政供養人員504人,其中行政人員177人,事業人員220人,離退休人員107人。6個鄉鎮2007年度總收入3199萬元,其中上級補助收入2860萬元.占總收入的89.4%,預算外資金收入307萬元,占總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萬元,占總收入的l%。2007年度總支出3252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支出2799萬元,占支出總額的86.1%,預算外支出235萬元.占支出總額的7.2%,上界支出170萬元,占支出總額的5.2%,其它支出48萬元,占支出總額的1.5%。
從收支情況看,結構極為不合理,鄉鎮本級預算收入微不足道,為了完成任務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轉、稅收買入和爭資跑項來彌補不足,鄉鎮收入中上級補助收入占絕對多數,支出中人員工資、公用經費占絕對多數。用于固定資產,特別是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當前鄉鎮財政存在的問題
1、財政收支失衡,財政赤字比較嚴重
鄉鎮財政赤字具體表現為收入與支出的缺口。從收入方面看,中國大部分鄉鎮以農業為主,產業結構單一,缺乏有力的產業支撐。鄉鎮收入以前主要靠農業稅為主,缺乏其它稅源,財政收入的增長潛力微弱。自從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支柱稅源,僅能依靠一些小的稅種。這些稅種稅源零散,結構復雜,征收成本較高,征收難度較大,增長潛力微弱。并且伴隨著新一輪的稅費改革的深入,我國逐步取消了農村教育集資、鄉統籌費等向農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與費用,取消了屠宰稅等稅種,使原本并不寬裕的財政收入更加緊張。從支出方面看,自從農業稅改革后,在鄉鎮財權減少的同時,而鄉鎮的事權卻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間的缺口越來越大。如農村的社會保障的支出,農村醫療衛生、教育的支出,農村的公共設施的建設,都需要相配套的鄉鎮財政的支出。隨著管理難度的加大,鄉鎮各級職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費用也在不斷增多。在財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況下,鄉鎮財政收入卻逐年銳減,必然造成鄉鎮財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債務負擔沉重,財政風險不斷積累
目前我國大多數鄉鎮都有著債務的包袱,這些債務大都是以前的債務積累和收支缺口越來越大所造成的。鄉鎮債務一般包括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兩類。顯性債務包括所欠上級財政部門、銀行、企業及個人的貸款和其他借款;隱性債務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資、公務費和欠付的修路修橋費用等債務。盡管部分債務是在稅費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隨著稅費改革的推進,財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資等管理費用的剛性約束,使原本遺留下來的債務問題非但不能及時解決,反而加重了鄉鎮的債務負擔。隨著債務負擔的不斷加大,財政風險也在不斷積累,使鄉鎮政府對債務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干擾了財政收支結構的規范化,阻礙了稅費改革的進程。
3、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鄉鎮財政處于我國財政體系中的最底層,財政的稅費改革和“鄉財縣管鄉用”模式使鄉鎮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這要求工作向更加細致化方向發展。但是鄉鎮大都處于農村等艱苦地區,交通條件、工作條件、生活條件比較艱苦,常年出現經費緊張,拖欠工資等現象,極大地挫傷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同時鄉鎮財政沒有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加上辦公自動化的缺失使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鄉鎮條件的艱苦導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鄉鎮財政隊伍的綜合素質偏低。鄉鎮財政開始執行以來,鄉鎮財政人員的年齡偏老化,年輕的高素質人才未得到及時的補充,使得人員配置不能合理地適應新時期財政的管理需要。
三、鄉鎮財政面臨問題的對策
1、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
(1)對實行“鄉財縣管”或“鎮財縣管”的鄉鎮,堅持“五不變”原則。一是預算管理權不變。鄉鎮財政所負責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執行本級預算。二是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三是財務審批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財務審批程序按各鄉鎮目前實行的審批制度執行。四是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原則。以鄉鎮為單位進行財務核算,結余歸各鄉鎮所有。五是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鄉鎮享有和承擔。
(2)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治理方式。一是預算共編。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的具體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并按程序報批。二是賬戶統設。統一開設鄉鎮財政收支賬戶,各鄉鎮財政所按縣財政局的批復在鎮金融機構開設“國庫基本結算戶”、“工資專戶”、“非稅收支專戶”等財政銀行專用賬戶,辦理鄉鎮財政資金的收支業務。三是集中收付。即鄉鎮財政稅收收入全部上解縣級庫,納入預算管理,鄉鎮收取的所有非稅收入全部直接繳入縣財政專戶,由縣財政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支出由財政專戶撥入鄉鎮財政收支賬戶,以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進行分配。四是采購統辦。即鎮采購支出凡屬集中采購范圍的,由鎮提出計劃和申請,報縣財政局審核后,交縣政府采購辦按有關規定統一辦理,采購資金從“財政專戶”直接撥付給縣政府采購辦或供應商。五是票據統管。即鄉鎮使用的財政票據,鄉鎮使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票據由鎮會計核算所到縣財政局領取,發給各預算單位使用,嚴格實行“限量領用、定期核銷、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辦法。
2、加強鄉鎮財務人員隊伍建設,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隊伍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要重視鄉鎮財務人員隊伍的建設,人事部門在對鄉鎮財務人員調配時要將熟悉財務知識、精通業務、素質好的人員選拔到財務工作崗位上來;為財務人員自身學習,更新知識提供機會和機制,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考試考核等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核算水平;明確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建立互相制約機制,規范財務核算;嚴格執行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財務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動。
4、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加大對違紀違規問題處理處罰力度。一是加大監督廣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增加鄉鎮財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內部監督與公開曝光結合起來。二是加大監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鄉鎮領導離任交接制度,加強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運用,把監督與管理干部結合起來。三是紀檢、監(檢)察、財政、稅收、審計等執法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協調,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和制衡機制,對于監督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預算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罰,對單位收繳違紀違規資金、罰款的同時,按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李飛 鄉鎮財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期刊論文]-財經界(學術)2009(3)
[2]高琦 我國鄉鎮財政管理問題研究[期刊論文]-中國電子商務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