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市場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7 22: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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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

保險市場供給約束

1當前我國保險市場呈現出供給約束型特征

當前我國潛在保險需求巨大,特別是隨著我國和諧社會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推進,經濟快速發展,人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消費結構不斷升級、風險和保險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凸現,以市場為導向的社會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保險需求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就保費收入而言,2005年我國GDP世界排名第4位,但保費收入排名僅第11位,還不及GDP規模和人口數量都小于我國的韓國。就保險深度而言,世界平均為8%,我國為2.7%,世界排名第42位。就保險密度而言,世界平均為512美元,我國為47美元,世界排名第72位。我國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不僅落后于發達國家,而且落后于許多發展中國家。最近有研究預測,未來5年我國保險業會保持年均16.2%的增長速度。我國保險市場的巨大潛力為中外保險公司所普遍看好,巨大的潛在保險需求產生了強大的吸引力。

與巨大的潛在保險需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保險業的供給能力較弱,無法滿足保險市場上的巨大需求,呈現出供給約束型特征。其突出表現是保險業資產規模較小,償付能力不足。截至2005年底,我國保險公司總資產才達到1.53萬億元,占金融業總資產的比例僅為3.8%,而發達國家的這一比例一般在20%左右,甚至更高。就償付能力狀況而言,多家公司都存在著程度不一的償付能力問題,甚至有的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已經觸到了被接管的底線。有研究顯示,如果將償付能力充足率選定在100%,到2010年底,我國人身保險供給能力缺口約為33億元。如果將償付能力充足率選定在120%,供給能力缺口預測值約為235億元;選定在150%,供給能力缺口約為540億元。巨大的供給能力缺口大大限制了保險需求的實現。此外,我國保險業的競爭能力和創新能力也較弱,不能有效推動和引導潛在保險需求向現實保險需求的轉化。近年來,我國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居高不下,而且呈現出快速增加趨勢,2005年末高達147054億元,年增加額達到近1.6萬億元,這與4928億元的總保費收入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大量的居民儲蓄存款中以預防養老、教育、防病、失業等不確定事件發生的預防性儲蓄居多,而這與保險所應發揮的保障功能是類似的。大量的居民儲蓄存款難以轉化為對保險的需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們對保險不信任、保險服務質量低、保險產品創新能力缺乏等保險供給方面因素制約。

2我國保險市場供給約束的具體表現

2.1保險產品不能適應市場需求

當前保險產品開發上存在的問題不在于數量和品種的多少,而在于不能適應和滿足保險需求,保險產品供給結構問題較為突出。據統計,目前正在市場上運行的險種有400多種,但真正具有生命力、適銷對路的險種并不多。如中年人對保險需求最為強烈,而很多產品恰恰越過了這個年齡段;大多數產品只適合高薪階層,而沒有關注中等收入階層,而且針對團體的保險多,針對個人的險種少;壽險產品抵御通貨膨脹的能力差,產險市場提供的險種十分有限;綜合各種風險責任的綜合型險種多,消費者急需的單純的醫療保險、老年護理保險等過于單一。各保險公司險種雷同,個別險種“克隆”現象嚴重。這樣,一方面是某些保險產品的過度開發和供給,另一方面又有大量保險需求得不到滿足,保險公司忙于出售開發的產品,而不是針對市場需求開發能售出的產品,保險產品供給結構問題突出,嚴重影響了保險需求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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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壟斷分析論文

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及結構類型

1980年,我國恢復試辦國內保險業務時,全國只有1家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幾千萬元。2003年,我國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已經有61家,其中內外資分別為24家、37家,壽險公司31家,產險公司30家。至2004年底,我國已開業和正在籌備的保險公司數量已超過了80家,2004年全國保險費收入4138億元。25年來,我國保險市場結構發展大致經過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8年以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完全壟斷階段。1986年以前整個中國只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一家獨自經營財產、人身保險業務,1986年成立了地區性的新疆兵團保險公司,但這并沒有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構成任何威脅。

第二階段(1988-2000年):三足鼎立的寡頭壟斷階段。1988年、1991年中國平安和中國太平洋兩家全國性綜合型保險公司的先后成立,才真正打破了我國保險市場獨家壟斷的局面。1998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改組,產、壽險分離,后來中國平安和中國太平洋也實行了分業經營,于是在中國大部分城市地區的產壽險市場上分別形成了三家壽(或產)險公司之間的相互競爭。

第三階段(2001年入世以來):寡頭壟斷向壟斷競爭型市場演變的市場分化階段。在2001年底正式加入世貿組織后,保險市場對外開放的步伐迅速加快,外資、合資公司異軍突起,內資新興公司迅速成長。中國人保、中國人壽所占的市場份額逐步下降,平安和太平洋飛速發展;處于第二陣營的泰康人壽、新華人壽、中華聯合產險、天安保險等成長勢頭迅猛。在上海、廣州等保險業開放較早的城市中,友邦、信誠等外資、合資保險公司憑借其品牌效應和較高的客戶忠誠度異軍突起,產壽險市場競爭十分激烈。

盡管我國保險市場的總體發展速度很快,但地區間發展的不平衡性十分突出。在少數保險開放早的大城市如上海、廣州,保險公司數量達到30家以上,市場競爭相當激烈,已經屬于壟斷競爭型市場模式,但在其它大部分城市地區,無論產壽險市場都只有3-5家公司經營業務,屬于寡頭壟斷型市場模式,而在大部分農村地區(特別是中西部農村),甚至還是屬于雙頭壟斷市場模式,只有人保和國壽在分別經營財產、人身保險業務。總體來看,中國目前的保險市場仍然屬于寡頭壟斷型模式,在保險市場中僅有的少數幾家公司即保險寡頭瓜分壟斷了絕大部分保險業務,這可以用產業經濟學的市場競爭理論加以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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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營銷論文

一、誠信對保險業的重要意義

誠信是保險業存在的基礎,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前提。在保險活動中,誠實守信是對保險交易對方合法權益的維護和尊重,也是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和尊重,誠信的缺失最終也會使失信者的利益遭到損失。可以說,不誠信就沒有信譽,就沒有保險業的長期持續發展。

1.誠信是保險公司生存與發展的內在要求,是保險機構的核心競爭力。保險產品是一種典型的無形產品,是以保險公司的信用向客戶所做出的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保險事故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的承諾。因而,保險公司是否誠實、守信用,在保險消費者的購買決策中起著很大的作用,消費者只會向其認為有信用的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公司只有誠信,才能為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才能增強競爭實力,為更廣泛地進入市場、擴大交易創造條件。

2.誠信是保險市場活力的信心指數。保險市場上失信行為的擴大化以及誠信制度的缺位,會增加保險交易的風險,使保險行為主體對保險市場缺乏信心,阻礙保險交易向縱深發展,甚至使保險市場在較長時期處于低迷狀態。可以說,保險市場疲軟的原因在于誠信不足。一方面,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的不誠信,影響到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市場的信心;另一方面,被保險人及其關系人、保險人的違信行為,也損害了保險公司從事保險交易行為的信心。

3.保險經營活動的特殊性要求保險雙方最大誠信。保險市場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相對于被保險方,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信息是不充分的;相對于保險人,被保險方對保險條款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導致交易成本增大,可能出現道德風險并直接損害保險合同主體的合法權益。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只有最大限度地誠實守信,才能降低保險市場的交易成本,保證保險業的發展。

二、我國保險市場誠信缺失情況的主要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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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加速培育論文

保險市場的加速培育在過去二十余年的時間里,中國保險業走過了獨家經營、局部競爭、市場主體多區域活動、先民族資本保險公司踏足保險領域、后外資保險公司陸續進入的發展歷程。經過二十余年的努力,中國保險業在發展中國家處于落后地位的狀況得到了改變,與改革開放對保險發展的內在要求日益縮小,在經營上已開始向國際技術標準看齊,保險業也已成為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的成長較快的產業。1999年全國產、壽險保險費收入為1418億元人民幣,是保險業恢復時期的1980年保費收入2.8億元人民幣的506倍。

盡管如此,中國保險業的供給水平和社會客觀需要仍有一定的距離,市場仍一定程度地存在著供求結構性矛盾,一般意義上的再保險市場尚未見雛型;行業的市場化深度遠遠不夠,國內的保險人無論是在技術上,還是在觀念上,對于如何應對中國保險市場全面開放后所帶來的殘酷競爭普遍準備不足。雖然中國實行了較嚴格的產業約束政策,但因市場保護所應帶來的收益效應并未能在保險業的經營成果中顯現出來,不要說按國際上通用的行業效率考評方法,即使按國內的現行財務制度來評定,中國保險業現在是否可維持一定的收益仍是一個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有體制上的原因,也有經營管理上的原因,還有監管方面的原因。歸根結底,不外乎是由于市場發育不足及市場化深度較低導致了保險業的低效率的增長。

目前中國保險業發展中存在著的種種不足,是由不同的原因引起的。比如,在保險供給上,存在著供給總量不足和供給結構上的矛盾,這其中涉及到保險業自身的供給能力、保險的供給價格、保險的服務水準、產業的約束程度、潛在保險需求人群收入水平、社會安全網的覆蓋范圍及保險水準等等方面。保險供給能力是指保險業可主動向社會提供的接受和承載保險風險的容量及滿足社會不斷增添的新保險需求的產品創新能力。中國的保險雖然是從西方傳入的,但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的保險發展卻受蘇聯的影響較大;即使是1980年后恢復的保險業也依然延用了原有的經營管理模式,保險險種設置有限,保險費率結構簡陋,保險保障范圍不寬,保險管理高度集中,保險發展相當一段時間處于“賣方市場”狀態,加之保險公司本身的專業技術條件限制及欠缺創新能力,因而必然會對保險供給直接產生影響。時至今日,在西方一些保險市場已流行頗長時間的一些保險產品,在中國還被當作新險種來看待,在一些工業化國家中常見的保險作法,在中國要靠行政的力量在供需兩方面來推動才可達成保險行為的建立,責任保險領域也存在諸多空白。由此可窺見中國保險供給不足之一斑。

保險供給價格則是保險人向保險購買人提供保險保障的對價條件,具體表現為保險費率的標準高低。保險費率中包含著兩個方面構成因素,一是保險人依據大數法則原理計算出來的用以賠償給付某一類風險損失的責任準備部分,一是維持保險人經營所需的行政費用及一定水準的利潤。客觀地講,中國的保險費率雖因險種的不同各有高低,但就財產保險而言,其保險費率水平依然是較高的,而且導致保險費率較高的原因并不在于用以賠償給付的那部分費率因素訂得過高,而主要是在粗放式的經營模式之下,保險公司的行政費用因素占用過大。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資產構成中,固定資產所占的比例之高在全球保險公司中都是不多見的,人均消耗費用在國內第三產業中也屬較高的水準。過高的費用支出必然會使保險服務價格居高不下;而那些確有保險需求、但又不得不為自己的日常生計精打細算的潛在保險購買人,面對著那一幢幢豪華的保險大廈,面對著那些收入遠高于自己的保險從業人員,面對著以收入的相當部分才可換得的保險服務標準不可能不望而卻步,有時更會產生逆反心理,這些也勢必會使保險的供給能力被相對削弱。

保險的服務水準則是指保險公司服務的主動性和服務效率。在這方面,國內的保險人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別是在體現保險業核心功能的賠償給付處理方面,多有不盡人意之處,一是拖沓,二是理賠處理常缺乏理據。毋庸贅言,這也必然對保險供給帶來極不利的影響。產業約束一般包括兩層含義:一是進入市場的主體條件要求,二是指對已進入市場的主體經營行為限制程度。在過去較長一段時期,中國既對進入保險市場的主體資格有嚴格的要求,同時又對保險人的經營行為有機械的約束。應當承認,在一個市場的發育初期,實行一定的產業約束政策,是保證這一產業有序發展的必然選擇,但實行產業約束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市場主體的有限度出現,同時也會因市場保護使已進入市場的主體表現為經營活力不足。不言而喻,這些都將對保險供給帶來直接的影響。

作為一個使“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的社會協助行為變為商業化行為的保險部門,其供給能力的強弱從根本上會受到社會收入水平的影響。中國GDP在1998年雖然居世界第七位,但不得不承認,如果按人均計算,中國只能居中低收入國家之列,人均730美元的GDP只相當于日本的156%、美國的23%,相當于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8300美元以上)的279%,相對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不可能帶來較旺盛的保險需求。這也就是為什么1998年中國在保險密度一直在全球排名第78位的答案,從而也可以從另一側面發現保險供給拉動力不足的原因所在。同時,又因過去多年實行的社會福利體制給相當一部分人群所造成的依賴心理并未從根本上清除,加之不同社會成員間可得到的社會保障各有不同,因此也必然對保險供給產生結構性的影響。此外,因中國的再保險市場發育與直接保險市場極不匹配,國內保險公司的風險承載容量有限,某些高技術風險再保險過度依賴國外市場,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國內保險公司的供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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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險市場發展

一、再保險含義及其發展歷史

1.再保險和再保險市場的含義。再保險又稱分保,它是保險人將自己承保的風險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它保險人再進行投保的保險業務。再保險在本國范圍進行,成為“國內再保險”,若在國際保險市場上進行分保的業務稱為“國際再保險”。而再保險市場則是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及其他保險公司之間的風險分散處理的二級市場。

2.再保險的業務類型。再保險業務又可以分為法定分保和商業分保。我國目前的《保險法》規定了除人壽保險業務外,保險公司應當將其承保的每筆業務的20%向中國再保險公司法定分保。同時還規定各保險公司的商業分保應優先向國內的保險公司辦理。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再保險公司在我國再保險市場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業務發展也相當迅速。1998年公司分保費收入118.02億元,貨幣資產由公司成立之初的9.49億元增加到74.88億元,長期責任資本金由1996年的48.7億元提高到60億元。按凈保費計算,中國再保險公司已進入世界再保險公司20強之內,初步確立了中國再保險在國際保險業的地位。

3.中國再保險發展歷史。我國再保險業發展的歷史不長。建國后我國保險業一直是獨家經營,再保險業務由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人保)專營。隨著其他保險主體的出現,1988年根據《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內開始辦理30%法定分保業務,由人保再保部代行國家再保險公司的職能。1996年人保組建集團公司,成立了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至此,國內才有了一家經營再保險業務的專業公司。1999年3月,中國再保險公司(中國再)在中保再的基礎上組建成立,從此中國民族再保險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二、再保險市場發展現狀

1.我國再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據中國再保險公司的統計,該公司1999年再保險保費收入為122.14億元,其中,法定分保保費收入為118.3億元,同比增長4%。但我們從中也可看出,其業務的97%來自《保險法》規定的法定分保,只有3%來自國內外商業性再保險業務。其中,來自國內的商業性分保業務,年均僅占國內市場的3%,其余的96%均因各種原因分流到了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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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險市場發展

一、再保險含義及其發展歷史

1.再保險和再保險市場的含義。再保險又稱分保,它是保險人將自己承保的風險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它保險人再進行投保的保險業務。再保險在本國范圍進行,成為“國內再保險”,若在國際保險市場上進行分保的業務稱為“國際再保險”。而再保險市場則是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及其他保險公司之間的風險分散處理的二級市場。

2.再保險的業務類型。再保險業務又可以分為法定分保和商業分保。我國目前的《保險法》規定了除人壽保險業務外,保險公司應當將其承保的每筆業務的20%向中國再保險公司法定分保。同時還規定各保險公司的商業分保應優先向國內的保險公司辦理。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再保險公司在我國再保險市場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業務發展也相當迅速。1998年公司分保費收入118.02億元,貨幣資產由公司成立之初的9.49億元增加到74.88億元,長期責任資本金由1996年的48.7億元提高到60億元。按凈保費計算,中國再保險公司已進入世界再保險公司20強之內,初步確立了中國再保險在國際保險業的地位。

3.中國再保險發展歷史。我國再保險業發展的歷史不長。建國后我國保險業一直是獨家經營,再保險業務由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人保)專營。隨著其他保險主體的出現,1988年根據《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內開始辦理30%法定分保業務,由人保再保部代行國家再保險公司的職能。1996年人保組建集團公司,成立了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至此,國內才有了一家經營再保險業務的專業公司。1999年3月,中國再保險公司(中國再)在中保再的基礎上組建成立,從此中國民族再保險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二、再保險市場發展現狀

1.我國再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據中國再保險公司的統計,該公司1999年再保險保費收入為122.14億元,其中,法定分保保費收入為118.3億元,同比增長4%。但我們從中也可看出,其業務的97%來自《保險法》規定的法定分保,只有3%來自國內外商業性再保險業務。其中,來自國內的商業性分保業務,年均僅占國內市場的3%,其余的96%均因各種原因分流到了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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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現狀探究論文

一、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及演變

中國1980年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穩步提高,保險業飛速發展:1980年以來,中國保險業務以年均34%的速度增長,2001年全年保費總收入達2112.28億元,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占GDP的比重)為2.2%,保險密度(人均年保費收入)為168.98元(1985年這兩個指標分別為0.42%和3.16元);有中外保險公司53家,中國保險業總資產為4591.07億元,較1992年增長了8倍;保險中介機構170家。此外還有19個國家和地區的112家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的14個城市設立了200余個代表處。其發展歷程大致可以分為3個階段:(1)1980~1985年的恢復階段。中國在1980年和1982年先后恢復國內財產險業務和人身險業務。這一階段保險市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一家壟斷,產壽統一經營,險種單一,且保費收入中財產險份額大大高于人身險;(2)1986~1991年的平穩發展階段。以198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生產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兵保”)成立為標志,區別于前一階段的突出特征是出現了包括新疆兵保、太平洋、平安等在內的4家保險公司,中國保險市場由中國人保獨家壟斷的格局在形式上被打破;(3)1992年至今的快速發展階段。以1992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首家外資保險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為標志。這是迄今為止中國保險市場發展最為重要的階段,明顯區別于前兩個階段的特點,集中表現在: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多元化的市場格局初步形成;保險業實現產壽分業經營,保費收入結構發生變化,人身險份額超過財產險;保險險種迅速增加,保險服務改善;保險監管的組織體系和法規體系逐步建立,中國保險市場初步形成了以國有保險公司為主,中外保險公司并存,多家保險公司競爭的寡頭壟斷的市場競爭新格局。

二、中國保險市場規模和構成

(一)保險市場總體規模快速增長

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中國保險市場規模增長很快。截至2001年底,年保費收入達到2112.28億元,其中,財產險保費收入688.24億元,人身險保費收入1424.04億元。1980~2001年,年平均增幅達30%以上,其中人身險業務的增長速度快于財產險業務的增長:1992~2001年間,財產險業務年平均增長率為15%(與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財產險保費收入比),人身險業務年平均增長率為29%(與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人身險保費收入比較)。以1997年為分界點,保險業務發生結構性變化。1997年以前財產險業務的比重一直大于人身險的比重,1996年的財產險保費占全年保費收入的61.50%,人身險保費收入占38.50%。1997年人身保險業務首次超過財產險業務收入,占全年保費收入的55.53%,財產險為44.47%。2001年人身險保費收入占全年保費收入的67.42%,財產險為32.58%。人身保險業務比重今后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從市場開發程度看,2001年保險密度達到168.98元人民幣,保險深度為2.2%,若按1999年世界保險業保險密度387.3美元和保險深度7.52%的平均水平計算,中國9萬億GDP的經濟總量年保費收入應在6800億元左右,而目前的年保費收入水平僅不足這一水平的1/3,中國保險市場發展潛力巨大。

圖11985~2001年保費收入變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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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的供給約束

1當前我國保險市場呈現出供給約束型特征

當前我國潛在保險需求巨大,特別是隨著我國和諧社會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推進,經濟快速發展,人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消費結構不斷升級、風險和保險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凸現,以市場為導向的社會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保險需求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就保費收入而言,2005年我國GDP世界排名第4位,但保費收入排名僅第11位,還不及GDP規模和人口數量都小于我國的韓國。就保險深度而言,世界平均為8%,我國為2.7%,世界排名第42位。就保險密度而言,世界平均為512美元,我國為47美元,世界排名第72位。我國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不僅落后于發達國家,而且落后于許多發展中國家。最近有研究預測,未來5年我國保險業會保持年均16.2%的增長速度。我國保險市場的巨大潛力為中外保險公司所普遍看好,巨大的潛在保險需求產生了強大的吸引力。

與巨大的潛在保險需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保險業的供給能力較弱,無法滿足保險市場上的巨大需求,呈現出供給約束型特征。其突出表現是保險業資產規模較小,償付能力不足。截至2005年底,我國保險公司總資產才達到1.53萬億元,占金融業總資產的比例僅為3.8%,而發達國家的這一比例一般在20%左右,甚至更高。就償付能力狀況而言,多家公司都存在著程度不一的償付能力問題,甚至有的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已經觸到了被接管的底線。有研究顯示,如果將償付能力充足率選定在100%,到2010年底,我國人身保險供給能力缺口約為33億元。如果將償付能力充足率選定在120%,供給能力缺口預測值約為235億元;選定在150%,供給能力缺口約為540億元。巨大的供給能力缺口大大限制了保險需求的實現。此外,我國保險業的競爭能力和創新能力也較弱,不能有效推動和引導潛在保險需求向現實保險需求的轉化。近年來,我國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居高不下,而且呈現出快速增加趨勢,2005年末高達147054億元,年增加額達到近1.6萬億元,這與4928億元的總保費收入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大量的居民儲蓄存款中以預防養老、教育、防病、失業等不確定事件發生的預防性儲蓄居多,而這與保險所應發揮的保障功能是類似的。大量的居民儲蓄存款難以轉化為對保險的需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們對保險不信任、保險服務質量低、保險產品創新能力缺乏等保險供給方面因素制約。

2我國保險市場供給約束的具體表現

2.1保險產品不能適應市場需求

當前保險產品開發上存在的問題不在于數量和品種的多少,而在于不能適應和滿足保險需求,保險產品供給結構問題較為突出。據統計,目前正在市場上運行的險種有400多種,但真正具有生命力、適銷對路的險種并不多。如中年人對保險需求最為強烈,而很多產品恰恰越過了這個年齡段;大多數產品只適合高薪階層,而沒有關注中等收入階層,而且針對團體的保險多,針對個人的險種少;壽險產品抵御通貨膨脹的能力差,產險市場提供的險種十分有限;綜合各種風險責任的綜合型險種多,消費者急需的單純的醫療保險、老年護理保險等過于單一。各保險公司險種雷同,個別險種“克隆”現象嚴重。這樣,一方面是某些保險產品的過度開發和供給,另一方面又有大量保險需求得不到滿足,保險公司忙于出售開發的產品,而不是針對市場需求開發能售出的產品,保險產品供給結構問題突出,嚴重影響了保險需求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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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保險市場供給約束

摘要相對于巨大的潛在保險需求,我國保險供給能力缺口較大,競爭能力和創新能力較弱,當前我國保險市場呈現出明顯的供給約束型特征,使得巨大的潛在需求難以轉化為現實需求,表現為產品不能適應市場需求、服務質量較低、定價機制不靈活、銷售過程中存在較多的問題、經營管理體制不健全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討了提高保險供給能力、實現保險供求良性互動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保險供給保險需求供給約束

1當前我國保險市場呈現出供給約束型特征

當前我國潛在保險需求巨大,特別是隨著我國和諧社會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推進,經濟快速發展,人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消費結構不斷升級、風險和保險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凸現,以市場為導向的社會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保險需求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就保費收入而言,2005年我國GDP世界排名第4位,但保費收入排名僅第11位,還不及GDP規模和人口數量都小于我國的韓國。就保險深度而言,世界平均為8%,我國為2.7%,世界排名第42位。就保險密度而言,世界平均為512美元,我國為47美元,世界排名第72位。我國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不僅落后于發達國家,而且落后于許多發展中國家。最近有研究預測,未來5年我國保險業會保持年均16.2%的增長速度。我國保險市場的巨大潛力為中外保險公司所普遍看好,巨大的潛在保險需求產生了強大的吸引力。

與巨大的潛在保險需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保險業的供給能力較弱,無法滿足保險市場上的巨大需求,呈現出供給約束型特征。其突出表現是保險業資產規模較小,償付能力不足。截至2005年底,我國保險公司總資產才達到1.53萬億元,占金融業總資產的比例僅為3.8%,而發達國家的這一比例一般在20%左右,甚至更高。就償付能力狀況而言,多家公司都存在著程度不一的償付能力問題,甚至有的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已經觸到了被接管的底線。有研究顯示,如果將償付能力充足率選定在100%,到2010年底,我國人身保險供給能力缺口約為33億元。如果將償付能力充足率選定在120%,供給能力缺口預測值約為235億元;選定在150%,供給能力缺口約為540億元。巨大的供給能力缺口大大限制了保險需求的實現。此外,我國保險業的競爭能力和創新能力也較弱,不能有效推動和引導潛在保險需求向現實保險需求的轉化。近年來,我國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居高不下,而且呈現出快速增加趨勢,2005年末高達147054億元,年增加額達到近1.6萬億元,這與4928億元的總保費收入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大量的居民儲蓄存款中以預防養老、教育、防病、失業等不確定事件發生的預防性儲蓄居多,而這與保險所應發揮的保障功能是類似的。大量的居民儲蓄存款難以轉化為對保險的需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們對保險不信任、保險服務質量低、保險產品創新能力缺乏等保險供給方面因素制約。

2我國保險市場供給約束的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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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保險市場制度監管探討

關鍵詞:保險監管;制度;保險市場

摘要:保險業作為金融業三大組成部分之一,在社會與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愈來愈重要。目前,我國保險監管還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解決的對策是:加快保險監管法制建設,加強金融監管機構的協調,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輔助作用,培育保險市場的自律機制。

1我國保險監管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盡管我國保險業已經初步建立了較為完整的體系,但由于嚴格意義上的保險監管歷史較短,保險市場發育也遠遠未達到成熟的階段,特別是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從外部環境說,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市場機制作用日益加強,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國對外開放及與國際接軌的步伐進一步加快,原來的監管制度有些跟不上形勢需要。

1.1過度監管與監管不足并存

長期以來,中國保險監管一直存在過度監管和監管不足的問題。在目前監管體系中,與過度監管同時存在的是對償付能力和經營風險等關鍵領域的監管不足。中國保險市場起步晚,受經驗和水平所限,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經營風險監管尚處于初級水平,已經制定的有關監管制度大部分還停留在紙面上無法實施。這種狀況表明我國的保險監管還存在較大缺陷,還沒有建立成熟完善的判別風險和化解風險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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