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付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19: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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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一、財政轉移支付的內涵
我國現行的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實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由四種轉移支付的形式構成:一是過渡期財政轉移支付,其核心是地區收支均衡模式,該辦法通過測算各地標準收入和標準支出,決定財政資金分配。二是稅收返還,返還額以1993年的稅收收入為基數逐年遞增,具體測算方法是,以1993年為基期年,對按照分稅制規定中央從地方凈上劃的收入總額(消費稅+75%的增值稅-中央下劃收入),如數返還地方;1994年以后,稅收返還在1993年基數上逐年遞增,遞增率按當年增值稅和消費稅平均增長率的30%確定。三是專項補助,主要用于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費以及不發達地區的發展資金等。四是原體制補助和上解,中央政府財政部對部分省、自治區實行定額補助,與此同時部分省市向中央按照一定的比例上解。
轉移支付的實質是一種補助,具有矯正均衡功能。在分稅制財政體制下,轉移支付在平衡各級政府財政能力、彌補地方政府缺口、提供均等化公共產品、優化各地區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對鄉鎮政府而言,要完全擔負起鄉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任務,上級財政的轉移支付便如“雪中送炭”。要達到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產品和基本設施建設均等化的基本目標,就要求對各地區的財政能力和財政需要之間的差距進行調整。
二、我國現行轉移支付的弊端
我國現行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仍是一種過渡性的制度,帶有較深的舊體制的烙印。在當前的轉移支付體系中,稅收返還占據最大的份額,但我國稅收返還計算方法不盡合理,稅收返還額的確定明顯是以承認各地區政府既得利益為特征的,采用的是基數法,這種基數法有利于調動高財政收入地區的積極性,但是卻固化了財政包干制下所形成的財力不均問題,容易導致“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馬太效應。按照這個返還標準,東部發達地區得到了較多的稅收返還,中西部不發達地區則返還較少,從而造成了地區間財力分配差距的擴大,轉移支付的平衡功能被削弱了,不發達地區從省級一定程度上將財政困難向下層層轉嫁,到鄉鎮一級則無法再轉嫁,只好成為改革后果的最終承受者。此外,現行轉移支付主要只體現在中央對省級政府的資金劃撥,省以下地方政府的相關制度幾乎沒有建立起來,這也使轉移支付制度在縮小政府間財力差距上的作用受到限制。從這兩個角度看,轉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造成我國鄉鎮財政困難的重要原因。
與分稅制改革前相比,均衡性轉移支付從無到有,比重不斷提高,顯示中央財政的均衡性調控能力不斷增強。但是,與公共產品均等化的基本目標相比,均衡性轉移支付的規范性程度和比重仍然偏低,從省以下地方基層財政來看,大多數還缺乏規范、透明的轉移支付辦法,相當一部分轉移支付是通過縱向單一的專項補助形式進行的,專項轉移支付比重較大。2000年全國縣級財政獲得的上級財政轉移支付1181億元中,專項轉移支付達566億元,占48%.雖然根據國際經驗,專項轉移支付對于實施中央政府特定政策目標、發揮中央財政宏觀調控作用、引導地方合理配置資源、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具有使用方向明確、見效快、便于監督等特點。但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劃分尚不明晰的情況下,影響了專項轉移支付應有功能的充分發揮。而補助量的多少沒有明確嚴格的事權界限和合理規范的測算標準為依據,撥款的隨意性隨時都在發生,最終導致一些縣鄉政府將過多的精力用于跑關系要錢方面,依賴補助過日子。而另一些地方縣鄉政府則由于轉移支付不公平,挖潛增收勤儉理財的積極性受到挫傷,從而使得縣鄉財政困難狀況不斷加劇。
政府財政國庫支付改革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我縣公共財政支出改革,建立與公共財政相適應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根據財政部《關于深化地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庫〔**〕51號)和《**省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行方案》(省政府**政辦〔**〕4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我縣現行的財政資金撥付方式,是通過財政按年度預算將資金分月分散撥付到各預算單位,由其自主使用。這種傳統的財政資金撥付方式存在資金在途時間長、流向不透明、滯留于預算單位、使用效率低等問題,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黨的**全會提出要深化部門預算、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等改革,這是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的重要基礎,也是提高財政資金安全性、有效性,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因此,必須對現行財政國庫支付方式進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改革精神,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帳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現代國庫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財政監督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財政在政府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財政轉移支付政策論文
摘要:文中從財政轉移支付在均衡地區財力的必要性談起,通過分析西部大開發中財政轉移支付的現狀,指出了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嘗試性地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西部大開發;財政轉移支付;稅收返還
西部大開發戰略提出于1999年6月,而它真正發展于2000年。西部地區在7年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本文以西部大開發以來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簡寫為“轉移支付”為研究對象,探詢轉移支付在西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一、西部大開發中轉移支付的必要性
(一)解決各級政府間財力縱向不平衡,是實行轉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原因
稅收和債務工具劃分給中央政府集中了較大部分收入。在分稅制改革之初的1994年,中央財政自給能力達166%,2000年中央財政經歷改革后最艱難的時期,自給比例降到127%,此后,中央財力得到了穩定增長,2004年的184%是改革以來的最高水平。與之相伴,地方財力自給水平穩定在較底的水平,始終徘徊在50%、60%的水平,2004年地方財政自給能力僅為59%。由此可見,地方財力的收不抵支現象只能依賴于中央較為充裕的財力支持。
淺析財政支付領域選擇
財政付出與財政職能有親昵討論,付出必須為財政職能的實現服務。而財政職能又導源于國家職能,國家有什么職能,財政就應該議決財政出入運動予以實現因此,財政理論對財政職能和財政付出范疇的差異看法,大多由于對國家職能有差異看法所致。
當前對我國財政最有影響的兩種理論是“國家分配論”和“大眾財政論”。分析兩種理論所蘊涵的國家職能觀,以及它們從各自的國家職能觀出發,敘述的財政職能和財政付出范疇,進而團結中國現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中國財政的職能和付出范疇作出理論選擇,是既有理論意義又有現實意義的。
一、國家職能觀的選擇
(一)兩種差異的國家職能觀
國家分配論從財政本質切入財政是論研究。論者對財政本質的筆墨表述不盡類似,但概括起來都以為財政本質因此國家為主體的分配干系。其重要特點是夸大國家的階級特性,和國家議決財政分配實現對經濟社會的主導作用。比喻許毅、陳寶森編《財政學》,把財政的共性表述為:“財政是特定階級統治的國家為了維護增強其上層修建、牢固生長其特定生產要領而到場社會產物的分配和再分配干系”。從這種理論表述中,我們可以很顯著的看出國家分配論以為國家是階級斗爭的產物,并由斗爭中勝利的一方掌握統治權的,因此,國家的使命就在于維護增強其上層修建、牢固生長其特定的生產要領,而財政則是國家為到達此目的運用的一種分配本事。這種國家觀反響到國家職能方面,則是國家應統攝統統社會變亂,使之切合統治階級的優點。這種國家職能觀我們可稱之為寬派。字串2
大眾財政理論把當局的服務看作是創造價錢的第三產來的一部門。這樣,當局的財政出入就融入了經濟,成為經濟的一個相對獨立的組成部門。當局運動孕育產生的是大眾產物,非當局議決交換而融合。
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回顧與思考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國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我國現階段建立現代財政國庫制度的核心。按照財政部國庫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遵義市在2003年11月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除非城區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外,到2008年6月份,市級112家行政事業單位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辦理預算內、外資金集中支付275547萬元,其中直接支付168366萬元,授權支付107181萬元。同時,各預算單位的其他資金也納入國庫集中支付。
我市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國庫單位賬戶體系
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加強和規范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是建立現代國庫管理制度,實現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的基礎。為順利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市財政局對市級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進行了設計,對預算單位賬戶進行了清理。
首先,市財政局國庫科繼續保留在人民銀行國庫開設的國庫單一賬戶、在商業銀行開設的財政預算外資金賬戶,用于預算內、外資金的收納、支付和清算。
其次,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建立財政零余額賬戶和為行政事業單位開設零余額賬戶,用于辦理預算單位的支出和與財政、銀行的清算。
財政資金集中支付制度
第一條為了大力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財政制度,強化財政監督職能,努力探索“會計集中核算制”向國庫單一賬戶集中收付制的過度途徑,根據市政府辦公室批轉的《武威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甘肅省財政廳、人民銀行蘭州市中心支行印發<甘肅省財政國庫管理試點資金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哦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財政國庫資金集中支付管理單位以及資金額度達到規定直接支付限額餓所有財政性資金支付管理。財政性資金:
(一)財政預算內資金;
(二)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四)其他財政性資金。
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意見
為積極推進我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加強財政管理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函〔2001〕18號)及《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財庫〔2001〕2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導思想
我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撥付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財政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原則
(一)主體不變
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不改變預算單位資金使用權,不改變預算執行主體,不改變會計責任主體。
有關財政支付制度的審查
內容摘要: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關系、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制度安排。由于受到1些因素影響,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仍存在1些問題,需要進1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規范。
關鍵詞:財政轉移支付稅收返還財力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
在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實現各地公共服務水平均等化為主旨而實行的1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物品與服務,不僅是現代國家主權在民理念的重要體現,而且是國家政權及其財政合法性的基礎和來源。因此,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具有穩定器的功能,是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關系、實現各地財力均衡和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制度安排。
例如在2008年5月12日,我國4川汶川地區發生里氏8。0級特大地震,6月11日,財政部、民政部下撥災后重建補助資金300億元。財政部、民政部等部門要求地震災區有關部門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與地方安排的救災資金和接收的社會捐贈資金統籌安排,做好倒損房屋農戶的住房重建工作,并對重災區給予重點安排。但在自然災害中,財政轉移支付運作中還存在1些問題。
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我國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稅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1套由稅收返還、財力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3部分構成的、以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為主的且具有中國特色的轉移支付制度。近年來,隨著制度的不斷發展,轉移支付的功能得到進1步發揮。但是,由于受到1些因素影響,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仍存在1些問題,特別是轉移支付結構本身制約了制度的發展。
小議國內財政轉移支付立法策略
摘要:肇始于1994年分稅制和1995年過渡期轉移支付制度的我國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改革,至今已屆10年??v觀我國當前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可謂有得有失。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財稅體制的平穩運行;但另一方面,財政管理體制不可避免地帶有過渡性,在實際運行中存在諸多弊端,與公共財政體制要求的轉移支付制度有較大差距。
關鍵詞: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立法建議
要改善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使之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推動經濟發展實現共同富裕,推進立法是當務之急。在公共財政的各個重要環節中,我國已對預決算和政府采購進行了立法規范,然而財政制度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任何制度在缺乏相關制度配合的情況下都難以達到理想的效果。由于轉移支付立法的缺失,當前我國財政運行中“敞口預算、預決算兩張皮”等混亂現象成為始終難以克服的癥結,也使《預算法》難以得到很好的遵守,這種局面的長期存在是不可想象的。
一、當前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及存在的問題
從1994年起,我國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開始逐步進行改革,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之初,采取了與原包干體制雙軌并行逐步過渡的方法,轉移支付的主要方式有:一般性補助范疇,體制補助與上解;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稅收返還;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專項撥款;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年終結算補助與上解。從總體來看,我國現行的這套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仍然是一種新老體制同時并存的混合型分稅制財政體制,這種方式是不夠科學、不夠規范的,主要表現在:
(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去向安排缺乏監督。較大比例的財政轉移支付在資金撥付到各部委之后就進入失控狀態,當前大量存在著擠占、挪用、截留、沉淀現象,其共同的特點是讓國家受損害而使部門獲利。可以說,財政部門只管撥款、不問資金使用去向的現象,已經成為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
規范財政轉移支付情況的報告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安排,受國務院委托,我著重就規范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情況向本次常委會會議報告,請予審議。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化經濟社會結構、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制度安排。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建立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視,提出了一系列指導方針,全國人大對此十分重視,積極給予指導并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轉移支付體系不斷完善,轉移支付管理不斷加強,轉移支付的職能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但受一些因素制約,現行轉移支付制度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規范。
一、財政轉移支付基本情況
(一)建立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994年實施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后,實施稅收返還,將中央通過調整收入分享辦法集中的地方收入存量部分返還地方,保證地方既得利益。目前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兩稅返還和所得稅基數返還。其中,增值稅、消費稅兩稅返還按1∶0.3增長比率計算,所得稅基數返還為固定數額。中央財政并不擁有稅收返還的分配權、使用權,這部分收入實際上是地方財政可自主安排使用的收入,在預算執行中通過資金劃解直接留給地方。2006年中央財政對地方稅收返還3930.22億元。這部分收入作為中央財政收入計算,2006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為52.8%;如果將其視同地方財政收入,則2006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為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