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驗交流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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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驗交流

法院加強法宣經驗交流材料

市人民法院為增強法制宣傳工作發展,近年來,不時完善工作辦法,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不時推進法宣工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一是抓治理,增強法宣工作的指導。該院成立了法宣工作指導小組,由主管院長親身任組長。確定由政工科負責法制宣傳的組織與施行,制訂了《市人民法院宣傳工作方案》,每年確定宣傳重點、各部分法宣任務,召開專題大會進行布置部署,增強全院干警對法宣工作的注重。

二是抓步隊,堅持專兼職結合的法宣步隊。該院在政工科確定1名專職法宣人員的基本上,在各庭室都設立了兼職法宣員,構成了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宣步隊,充分發揚法院各部分的全體合力。當前,該院共有兼職法宣員18名。

三是抓硬件,增強法宣基本建立。院黨組在經費非常嚴重的狀況下,為法宣工作裝備了專門電腦兩臺,并聯接了互聯網,為向新聞媒體傳遞稿件和查閱稿件宣布狀況供應了需要的物質保證。

四是抓審核,把法宣工作歸入全院年關目的考評。依照考評方案進行把法宣工作進行了量化和任務分化,將法宣完成狀況作為歲尾審核各部分工作成果的一項主要目標。對法宣工作不克不及按目的要求完成的部分和小我,依照考評方案予以扣分,還對法定工作執行按期傳遞準則,增強法宣工作的通明性和公開性,然后進步各部分對法宣工作的自動性和盲目性。

經過以上辦法的施行,極大地推進了該院信息工作的開展。2012年,該院共在各類媒體宣布法宣稿件2901篇。個中,國家級2624篇,省級147篇、地市級130篇,較好地發揚了法宣工作宣傳法院、法庭、法官優越形象,使人民群眾調查司法變革以來法院的新成就和新轉變,愈加了解和支撐法院工作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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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廉潔監督經驗交流

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這三項重點工作,不僅是政法機關當前的重點工作,而是政法機關實現其應有的職能必須長期堅持的工作原則和工作任務。

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法院來講,如何更好地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我們認為其最關鍵的落腳點應該落在公正廉潔執法上,公正廉潔司法既是法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落腳點,更是法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根本目標。要實現公正廉潔司法,就必須建立良好的工作機制,創新管用的工作模式。法院為了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作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專門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領導小組,注重管理創新,注重便民利民,注重案結事了,創立了一套全新的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立體工作模式。

眾所周知,權力的正確行使需要有效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因此,為了保證實現公正廉潔司法這個目標,法院把工作重心始終放在監督上,以“讓監督無處不在”為宗旨,延伸監督觸角,從信訪、立案、審理、執行等各個環節以及業外活動建立全方位立體觸角,積極推行立體談心、案件回訪、全庭集體合議、信訪處理責任等制度,建立紀檢監察、審判監督、立案信訪、政工調研等內部各部門以及紀檢、人大、政協、司法監督員、人民陪審員、司法協理員協同工作的立體模式。

一、注重教育管理,強化內部監督

教育就是思想上的引導,是一個強化自律的過程;管理就是行動上的監督,是一個強化他律的過程。

在內部監督上,教育和管理都同等重要。法院在教育干警樹立廉政意識上,在堅持每周一次的廉政宣講、半年一次的廉政警示教育的基礎上,還推出了“立體談心制度”。每季度集中開展一次立體談心,黨組書記找黨組成員談心,分管領導找分管庭室負責人談心,庭室負責人找本庭室干警談心,政工科找全院干警談心,此外,院長、分管院長、庭室負責人、政工科還要對有當事人投訴舉報或有不廉潔行為傾向的有關干警進行重點談心,對個別有不廉嫌疑的干警進行誡免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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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判實踐經驗交流

近年來,區法院按照“群眾調研為基礎,骨干調研為核心,成果轉化為目的”的工作思路,利用基層法院貼近群眾的工作優勢,大力開展信息調研工作。為進一步增強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提供了強有力的智力保障和理論支持。

一、深化認識、充實力量,把信息調研工作擺在突出位置。

一是堅持黨組帶動。對涉及法院全局或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院黨組堅持親自出題目、定對策,協調有關業務庭室提供素材。同時,黨組成員帶頭深入基層,掌握真實情況,接觸第一手資料,親自撰寫調研文章,形成了全院上下重視、人人動手的良好氛圍。

二是加大物質投入。克服基層法院辦公經費緊張的困難,先后投入10多萬元進行信息調研工作的硬件設施更新,配備先進的數碼相機、數碼錄像機、筆記本電腦等設備,為高效優質的開展調研信息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

三是著力推進信息化進程。創辦具有特色的互聯網站,提高網站信息調研文章的質量和品位,使其成為審判公開、溝通民意的重要窗口。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提升信息調研工作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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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三項活動經驗交流

為進一步推進“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法院隊伍,近日,高區法院結合院干警隊伍實際,通過宣傳教育、個人自省、談話交心三個步驟在全院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隊伍建設“三項活動”,狠抓隊伍建設。

一是開展車輛管理及安全駕駛規范教育活動。通過組織學習“禁酒令”及禁止酒駕的有關規定,認真分析酒駕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的嚴重后果,堅決杜絕酒駕行為。同時要求每位干警自立保證書,對于違反規定者,進行嚴厲處罰。

二是開展對交友的自慎、自律活動。要求每位干警對交往的朋友進行全面梳理,區分真心朋友、利益朋友、一般朋友,對于任何朋友都不要因抹不開面子而違背了辦事原則,毀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同時堅決拋棄案件朋友、錢權朋友、說情朋友。

三是開展對社交應酬的自酌、自控活動。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要求每位干警針對自己的社交應酬活動,認真排查自身在自酌、自控方面存在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進一步確立正確的價值觀,把握好處事原則,做到不該去的地方絕對不去,不該參與的場合堅決拒絕,爭取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高區法院力爭通過“三項活動”的開展,達到“人人參與受教育、人人剖析查問題、人人自重有提高、人人自律塑形象”的效果,進一步規范廣大干警的自身行為,維護好法院隊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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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規范行為年經驗交流

2012年,區法院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導,以建設“五型”法院為載體,有力地促進了“規范司法行為年”活動的具體深化,“五型法院”建設成為活動的助推器,結出豐碩成果,該院各項工作又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堅持以人為本,建設和諧法院。一是幫干警樹理念,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八榮八恥”教育,在干警中倡導對祖國熱愛、對父母孝順、對朋友誠信、對社會奉獻、對事業忠誠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實行人性化管理,全院上下形成了互相幫助、互相愛護、互相支持的良好風尚;二是與干警心交心,開展談心、納諫、獻策活動。在干警中開展“致院長一封信”活動,讓干警們暢所欲言,為法院建設獻計獻策。先后收到干警提出的意見和建議35條,大到法院的長遠發展,小到一張紙、一滴水的管理節約,院黨組件件予以了落實。三是引干警講規范,開展講文明、樹形象活動。引導干警在日常工作中講奉獻、講道德、講正氣、講文明。規范干警的業內業外活動,不凈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不義之財不取、不公之事不為,在公眾面前時刻保持法官文明禮儀的良好形象;四是為干警創環境,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為干警營造一個溫馨和諧的工作環境。年內相繼組織了籃球比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講比賽、公正執法先進事跡報告會等活動,還參加了區、市組織的運動會、知識競賽、文藝匯演等活動,充分展示了我院干警的精神風貌。各種活動的開展既陶冶了情操,又增強了隊伍的凝聚力。

堅持公正司法,建設效能型法院。一是始終把維護穩定、服務大局作為工作的著眼點。刑事審判把打擊重點指向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搶劫,盜竊、故意傷害等多發性犯罪,不斷加大對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三年來,共審結刑事案件2647件,判處犯罪分子4041人。民商事審判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注重疏導、調解,做到定紛止爭、化解矛盾。2012年,隨著新港建設的推進,灣經區海域內養殖網箱的拆遷清理任務迫在眉睫,成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們抽調精兵強將20人,組成專案審理、執行小組,以強制執行為突破點,配合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最終涉案的71家養殖戶的網箱全部按期拆除。執行中,執法與維權并重,時刻以當事人利益為重,四處為強制執行的3家養殖戶聯系網箱內海產品的銷路,幫助其在交易中實現最大收益,最大限度地減少被執行人的經濟損失,二是始終把司法為民、服務百姓作為工作的出發點。一年來,我們推出多項便民、利民措施,實行網上遠程立案、巡回立案與院機關立案相統一的方式,方便郊區和農村群眾訴訟。尤其是對涉及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養老金和勞動報酬等訴訟案件,依法實行減、免、緩訴訟費用,切實保障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始終把促進和諧、服務社會作為工作的落腳點。把司法建議工作作為服務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積極就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向有關部門獻計獻策,較好地發揮了司法建議間接調整社會管理的功能。一年來,我們向黨委、政府、企業、學校及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22份。其中“關于部分外資企業逃債棄財行為應予重視”的建議被省高院今日信息、市委市政府信息轉發,市長宋遠方親自批示,要求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研,研究解決方案。“交警部門出具賠償憑證需完善”的建議引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門的高度重視,采納了我們提出的建議,迅速對其相應的法律文書進行了完善、這一做法也在《中國法院網》刊發。

堅持增強司法能力,建設學習型法院。注重法院文化建設,營造文化氛圍,在干警中開展了征集法院之歌、推選名言警句、法律格言活動,從中遴選出61條警句格言,劃分為人生感悟、道德修養、法治理念和廉潔自律四類予以張貼,使干警時刻受到啟示和熏陶,起到啟迪心智、升華思想、樹立理念的作用。堅持周五學習制度,組織干警收看臺灣學者余世維教授的管理學講座,傳授講解如何提高組織、溝通、分析和解決問題、創新、團隊協作等能力,以此提升隊伍綜合素質。通過組織開展疑難案例評析、法律適用研討、庭審觀摩等活動,在全院進一步形成學習業務、研討法律的良好氛圍,。

堅持司法制度改革,建設創新型法院。首先,加大業務庭的審限管理力度,實施了庭長案件督辦制度,對于臨近審限的案件,由庭長予以督辦,限期審結。其次,積極探索行政審判新機制,推行了行政訴訟簡化審和行政和解工作,促進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糾紛的及時解決,提高了行政效率。這兩項改革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第三,積極推行執行方式改革,實行了執行異議聽證制度,使執行程序更加科學規范;實施了評估拍賣搖號制度,雙方當事人通過搖號方式選出評估拍賣機構,改變過去由法院單方指定評估拍賣機構的做法,從而避免了暗箱操作,保證了評估拍賣的公開公正;實行了執行懸賞制度,在媒體上公開被執行人信息,對于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給予一定獎勵,全年共有67件積案通過執行懸賞得到執結。

堅持黨性觀念,建設廉潔型法院。用制度預防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層層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嚴格財務管理會簽制度。訴訟費、罰沒款、實際支出費由財務統一管理,杜絕“小金庫”,避免出現違反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從內部建立起防止司法腐敗的“防火墻”。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廉政教育,7月份組織干警到監獄進行警示教育,聽取了服刑人員講述自己由國家干部蛻變為罪犯的過程,他們發自內心深處的懺悔為干警敲響了自我約束、拒腐防貪的警鐘。堅持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案件制度,共邀請人大代表47人次參加庭審觀摩活動,加強了人大監督權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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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轉變作風經驗交流

“轉變作風、求真務實”是今年區法院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中全院上下形成的共識。在近期開展的半年工作總結中,區法院也一改過去“領導臺上念,干警臺下聽”的傳統做法,實現了“三個轉變”,真正發揮了總結的加油站作用,為下半年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總結的形式,由“會議周”轉變為“工作月”

以往的工作總結,通常需要各部門的每位干警針對半年來或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寫出書面總結,庭室負責人對本部門工作進行回顧梳理,先在分管院領導的主持下,召開各部門總結會議,在個人、部門總結的基礎上,最后召開全院會議,這樣一來,從個人到庭室再到全院總結,大致需要幾個周的時間,成了名符其實的“會議周”。由于進行總結的程序、事項繁瑣,還可能需要推延開庭、中止工作,出現“閉門總結”的情況。而今年,區法院的半年工作總結卻改變這一做法,取消層層召開總結會議的形式,樹立以總結促工作,以工作帶總結的觀念,要求干警們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提高審(執)質量和效率。因此,區法院將7月份定為“學習月”、“突擊執行月”、“庭審觀摩月”、“民商審判質量月”,要求干警們抓住當前正值法院審執工作出成績、出效率的黃金時間,多收案、多辦案,辦好案。

二、總結的重點,由回顧成績為主轉變為找不足、求創新為主

以往總結過多地注重講成績、總結經驗,報功不報憂。今年區法院把半年工作總結的重點集中在查擺問題、分析原因、謀求創新上。由于該院自去年以來實行了審執工作每月通報制度,對各部門的工作成果、工作業績做到了隨時掌握、及時了解。時值今年6月底,上級部署半年總結的時段后,區法院首先依據工作通報,查找工作不足。針對通報中反映出的“審執率不高、二審改發率過高”的問題,提出了提高“兩個比率”,即:結案率和調解率。并以“弘揚新風氣,創造新業績”為工作重點,繼續推進“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進一步開展,努力實現領導班子要有新形象,機關效能要有新提高,司法為民要有新進展,推動促進和諧要有新成效的“四新”效果,并為轄區的經濟發展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總結后的工作措施,由抽象務虛轉變為具體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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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法院法官大講堂經驗交流

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各項成果,繼續推進法院學習型機關建設,切實打造一支“學習型、研究型、知識型、學者型、專家型”法官隊伍。我院緊密圍繞工作實際,積極創新學習培訓模式,在全市法院系統開展了“法官大講堂”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現將主要經驗做法介紹如下:

一、深刻領會精神,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院黨組高度重視,做到保障有力。院黨組成員一致認為,法院干部、干警的培訓工作事關全市法院系統干部素質的高低,事關法院自身建設發展,院黨組強調“法官大講堂”活動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落實。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院黨組書記、院長任組長,副院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從干部科、研究室、法官學院等抽調精干人員,專門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明確提出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同時,制定了《全市法院開辦“法官大講堂”實施方案》、《關于“法官大講堂”有關具體問題的意見》等指導性文件,為活動的有序開展提供組織和制度保障。

二是提前摸底,做到組織有力。為將活動精神傳達到全市法院系統每位法官、每位干警,為活動的開展打下基礎,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相關文件及時發到各庭室科隊及基層法院,同時要求中院各庭室科隊及各基層法院,找準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在業務水平上的缺漏,有的放矢的準備教學課件。

三是精心策劃,做到謀劃有力。中院召開了由中層領導干部參加的活動準備會,就實施方案、活動主題、實踐載體等主要問題展開討論,同時聯系法院實際,在隊伍建設、審判質量、司法政務等方面分別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院黨組召開會議,對準備會提出的建設性意見進行歸納,對活動的主題、載體、目標及課件的內容、時間、方法和人員進行了明確,為活動打下基礎。

通過前期的學習準備,全市廣大法官、干警提高了對“法官大講堂”活動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了責任感和使命感,為活動開好局、定好向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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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做好幫扶企業度難關經驗交流

受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影響,我市許多中小企業面臨嚴峻的生存挑戰,由此引發的民商事案件大幅度增量,能否妥善處理好這些案件,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和社會穩定。市法院緊緊圍繞黨委中心工作大局,以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緊緊“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主線,樹立“主動靠前服務”的工作理念,妥善審理和執行包括買賣合同糾紛、借款糾紛、勞動爭議等涉企案件,為企業實現健康平穩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司法服務,以實際行動幫助企業提增發展信心,與企業共克時艱。

一是調整思路,強調一個“準”字。中級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到特殊經濟形勢背景下有效發揮司法能動性的重要意義,明確提出“保穩促調”的工作思路和“主動靠前服務”的工作理念,深入基層開展調研,重點走訪我市骨干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摸清國際金融危機對轄區經濟發展的影響程度,掌握企業的司法需求及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先后出臺了《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優質法律服務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開展“服務大局”年活動的實施意見》,確保審判工作始終堅持服務大局這一正確方向,最大限度地發揮法院在為企業排憂解難,維護職工權益,促進地方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方面的能動作用。

二是搶占先機,扣住一個“快”字。為切實加強對企業因資金鏈斷裂引發糾紛的司法應對,中級人民法院專門成立一把手掛帥的涉企案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一遇有重點企業發生重大法律訴訟,立即向黨委政府報告,積極爭取黨委牽頭下的統一協調處理。開辟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及時接訴、專人及時審查、及時立案的“一站式”立案程序,對企業申請采取訴前財產保全且符合條件、手續完備的,當日受理,當日制作裁定,當日采取保全措施,有效避免日后執行不能,損害債權人利益。2009年1-4月份,法院處理的涉企糾紛案件的審理(執行)期限平均縮短7天,有效減輕企業維權成本。2009年11月份,我市重點骨干企業浙江寶誠不銹鋼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逃匿,企業面臨倒閉,涉及關聯企業和擔保企業28家,拖欠銀行貸款等債務達16.6億元,中級人民法院迅速成立專案領導小組,專人專窗受理與寶誠公司相關案件,派遣精干力量果斷采取保全措施,積極引導利益相關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經過近半年的大量工作,現大部分案件已得到妥善處理,有效防止了因企業閉停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是因案制宜,講究一個“活”字。中級人民法院打破對陷入借貸、合同債務等糾紛的企業窮追猛打的傳統處理方法,堅持區別對待、因案處置,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度過經濟難關。對已經歇業、停業或者有明顯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債務可能的企業,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快評估、拍賣等財產變現進度,盡可能采取“同業轉讓”與“整體拍賣”的方式,提高企業財產的持續利用價值,降低因企業倒閉而對地方經濟發展造成的沖擊。對暫時出現資金周轉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慎重采取資金凍結、固定資產查封等靜態查封手段,強化協調力度,靈活運用信用擔保、入股等手段,大膽實施“放水養魚”的挽救策略,積極促進企業的復蘇,維護企業的再發展能力。如中級人民法院在分別執行涉及某金屬有限公司系列案件和某電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過程中,針對企業負債千萬但尚有生產經營可能的實際,積極組織負債企業與債權人的協商溝通,促成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和債轉股協議,為負債企業發展減輕障礙,創造有利條件。

四是統籌兼顧,突出一個“穩”字。法院立足于維穩大局,高度重視因企業倒閉引發的群體性欠薪糾紛,密切關注我市企業運行的基本情況,將在其他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發現企業有債務履行困難、資不抵債、變賣轉移財產等跡象且影響企業付薪能力的,采取個案隨時溝通的方式向黨委政府匯報情況,做到早發現、早準備、早處理。中級人民法院在接到突發性欠薪事件的信息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掌握企業財產狀況和債權債務情況,依法及時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聯合有關部門共同安撫討薪員工情緒,引導其參與調解協商。對涉及人數眾多、矛盾尖銳的欠薪糾紛,在實施訴訟費緩免交的同時,堅持多方聯動綜合治理的原則,制定欠薪案件應急處置預案,在法院全力執行的前提下向涉訴企業所在地政府申請先行墊付工資款,防止釀成突發群體性事件,有效消除社會穩定的隱患。2009年以來,中級人民法院共審理執結群體性的勞動報酬案件和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勞資糾紛17起,為1400多名職工追索勞動工資近3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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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化職能工作經驗交流

近年來,圍繞“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指導思想,區院在認真分析民情、了解民需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落實司法為民宗旨的措施和方法,初步走出了一條推進司法大眾化、平民化、讓司法權惠及百姓的法庭建設之路。通過開展以司法親民、安民、利民、便民為主題的系列惠民活動,把惠民行動落到了實處,進而促進了轄區的和諧穩定。

一、分析民情,轉變理念,確立司法親民的法庭工作定位作為法庭執法環境的農村社會,除了要求法官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精湛的審判技能外,最需要的是法官具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司法能力。針對這一民情,區法院認識到法庭的工作定位不是追求司法貴族化,是應該自覺擔負起司法大眾化、平民化的職責,讓法律走近百姓,讓百姓了解法律、信仰法律。

一是注重實務培訓,以體恤民情的執法者形象親民。理論教育的同時,重點加強對法庭干警進行民俗實務培訓,邀請人民陪審員或者司法調解員集中講授當地的民俗風情、村規民約、約定俗成等社會常識,以此豐富審判員的社會經驗和知識,拉近與百姓的距離,增加了百姓對法官的親近感、信任度。

二是加強作風建設,以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行為親民。以案件質量檢查、審執情況通報、案件審限督辦等措施,促進公正實現;以文明用語和行為規范等制度,使干警從小事抓起,從細處做起,規范好自己的言行,樹立起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良好形象。據統計,自2012年以來,法庭的案件發改率由9.6%下降到7.8%,案件當庭宣判率達到72.2%。法庭裁判文書的當庭送達率為86.5%。

三是以本土化的司法方式親民。在適用程序上,以簡易為主,能一次性開庭結案的決不讓當事人跑第二次。在審判形式上,以“坐堂問案”與“巡回審理”相結合,有重點地開展“法庭下鄉”活動,集中體現“兩便”原則,真正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執結一案,穩定一方的目的。在結案方式上,堅持以調解為主,加強對當事人的教育疏導,及時化解矛盾,防止因民事糾紛形成的對抗,激化矛盾,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在裁判文書上,追求通俗化,加強說理性,使法律文書成為普法的講解書。

二、關注民生,強化職能,發揮司法安民的前沿陣地作用我們教育法庭干警牢記“民事案件無小事”的原則,把每一起案件都當作是解決百姓生計的大事對待,用真情關注民生,通過處理糾紛案件,讓每一個案件的當事人,不僅在訴訟過程中親身感受到社會主義法制的力量,同時也能感受到社會主義制度在“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這個根本問題上的本質特征,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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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堅持六個強化經驗交流

健全和完善審判權行使的監督制約機制,確保司法權力正確行使,是黨和國家對法院司法審判工作實施監督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人民法院的紀檢監察工作應緊緊圍繞審判權和執行權的行使來開展和服務。著力構建對司法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已成為人民法院紀檢監察工作當前必須面對并需要認真研究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強化案件審判流程管理,繼續完善立、審、執分立制度

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實行立審分立、審執分立,全面監控立案、審判、執行等司法審判的各個環節,進一步加大了案件審限管理、案件催辦督辦、案件質量管理等重要環節,能夠很好地避免違法辦案現象的發生,從制度和程序上確保公正司法。所有案件統一由立案庭登記受理,從而杜絕了法官私下收案辦案、當事人私下選擇法官、進行不正當交易等違法違紀現象。立案庭對案件實行排期開庭,預先設定開庭時間,防止法官通過拖延辦案時間的方法,暗箱操作,對當事人“吃、拿、卡、要”。由立案庭進行進行審限跟蹤,催辦、督辦,并進行審限“黃牌”提示。通過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的完善,設置一道道的司法“防火墻”,克服以往審判、執行權過于集中的弊端,限制了法官辦案的隨意性,嚴肅審判紀律,增強監督制約機制,從源頭上堵住了滋生腐敗的漏洞,把好了預防關。

二、強化審判監督,規范法官與律師、當事人之間關系

在法官與律師、當事人之間設置廉政“隔離帶”和“防腐墻”,杜絕法官私下會見律師、當事人等不正常現象的發生。人民法院要嚴格貫徹落實最高法院關于規范法官與律師相互關系的規定,以確保法官遠離案件利益格局,預防司法腐敗。一是建立法官業外會見律師、當事人備案制度,重點從法官八小時以外進行監督。建立業余時間法官會見律師、當事人審查備案制度,堅持“有理講在法庭,有事辦在法院”,嚴禁法官與律師和當事人私下接觸,避免公眾對法官的行為產生合理性懷疑;如果法官八小時以外確需會見律師、當事人的,或者無法避免的,必須及時報紀檢組監察室審查備案。二是對法官在辦公區域會見律師、當事人方面進行完善規范。規定在法院辦公區域,凡是律師、當事人要求會見法官的,必須由值班法警進行登記,經查詢核實確需會見的,由法警通知審判人員在規定的接待室會見,并做好會見記錄。

三、強化執行監督,實行執行權分權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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