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權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1 0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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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融資結構與控制權爭奪
一、引言
企業的融資結構(financialstructure)又稱資本結構(capitalstructure),指的是企業融通資金不同方式的構成及其融資數量之間的比例關系,它反映了企業各項資金來源的組合情況。企業的資金來源,按其具體渠道不同可分為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兩大類。內源融資即企業的留存收益;外源融資包括股票發行、債券發行、商業信貸、銀行借款等,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負債和股本兩類,其中股本又有企業內部股本和外部股本之別。
企業控制權的爭奪,指的是各個不同的管理集團對為奪取某個企業的決策控制權而采取的種種策略及行為,它包括發起方的主動爭奪與目標方的適時反爭奪兩個方面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發起方主動爭奪的主要方式有:要約收購(tenderoffers)、委托投票競爭(proxycontests)即權之爭、兼并(mergers)、收購(takeovers)等;目標方適時反爭奪的主要方式有:“金降落傘”(goldenparachutes)、“焦土政策”(scorchedearthpolicy)、“毒丸(poisonpill)計劃”、“綠衣天使計劃”等。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融資結構與控制權爭奪這二者之間存在著緊密聯系。融資結構具有顯明的企業治理功能,它不僅規定著企業收入流的分配,而且規定著企業控制權的分配,直接影響著一個企業的控制權爭奪。
二、融資結構對企業控制權爭奪的影響分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中,股本和債務是重要的融資工具,同時,也是非常重要的控制權基礎。Willamson(1988)認為,股本和債務與其說是融資工具,不如說就是控制和治理結構。股權和債務既然是一種控制權基礎,那么,它們二者特定的比例就會構成特定的控制權結構。股本和債務比例的變化主要與融資方式的選擇有關系,選擇什么樣的融資方式就會形成什么樣的股本一債務比例,從而就會形成什么樣的控制和治理結構。哈特(1995)則認為,給予經營者以控制權或激勵并不特別重要,關鍵的問題是要設計出合理的融資結構,限制經營者以投資者的利益為代價而追求他們自己目標的能力。最近幾年來,有關融資結構與企業治理之間的關系問題的研究相當活躍?,F有文獻的研究成果表明,融資結構的選擇至少可通過三個渠道影響著企業的治理結構并發揮著治理效應:一是“激勵效應”,融資結構通過影響經營者的工作努力水平和其它行為選擇,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調節著委托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二是“信息傳遞效應”,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具有向外部投資者提供企業經營狀況的信息傳遞功能;三是“控制”效應,融資方式的選擇規定著企業控制權的分配,并直接影響著該企業控制權的爭奪。本文關注的就是這里的“控制”效應。具體來講,企業的融資結構對控制權爭奪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分離會計控制權研究論文
一、分離會計控制權
根據委托理論,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應該沒有利益關系,監督者在人事上、經濟上應獨立于被監督者。會計人員既要對所有者負責,也要對經營者負責,必須時時注意協調委托者與受托者兩者之間的利害關系。而在實際中,會計常常是企業經營管理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會計人員在經營者的領導下,以財務信息的形式服務并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會計人員在組織上、經濟上都依賴于經營者。會計人員作為一種“內部人角色”,往往更容易陷入“內部人控制”的泥潭中,作為被領導者去監督領導者,顯然不符合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分離的原則,在事實上也難以持久。這就是企業所面臨的會計控制權問題。
會計控制權是指對會計反映和會計管理所擁有的支配權。會計控制權包括產權界定權、收益反映權、投資策劃權、會計選擇權、會計制度制定和實施權等?,F代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形成企業中客觀存在的兩個控制主體,即企業所有者和受托經營者。企業人即經營者擁有企業經營的控制權,但不承擔盈虧的主要風險;而企業委托人即所有者交出了企業經營控制權,最終卻承擔盈虧的主要風險。這種風險的不對等,弱化了對人的制約和控制。而本應同時受托于兩個控制主體的會計人員,在實際中卻直接為經營者所控制,所有者的會計控制權被完全弱化。因此,要形成權力的制衡,減少風險,就有必要將會計控制權從企業控制權中分離出來。
分離會計控制權更實際的作用是確保會計人員的相對獨立性。會計人員的相對獨立性,一方面是進行會計監督的基礎條件,另一方面也是保證其所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的前提條件。會計信息應具有可驗證性、中立性和呈報的公允性。會計程序及會計信息最基本的要求應該是“公正”的、“無偏見”的和“不偏不倚”的,不受不正當的權勢或偏見的影響,不應帶有損害別人而為任何特定個人或集體服務的目的來編制,所有有關方面的利益都應適當平等地加以考慮,特別不要對企業的管理當局或業主———他們可能對會計程序的抉擇有更大的權限。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保證會計人員的獨立性。會計人員的獨立保證了會計人員的公正態度,避免會計信息中帶有會計人員的個人意識。由于風險的存在,會計事項的不確定性使得會計信息帶有一定的主觀性。風險越大,主觀性越大,而對這種主觀性的控制則掌握在會計人員手中。會計人員的任務就是以中立的態度充分地反映會計信息,讓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出預測。會計人員協助經營者執行會計管理職能時,應將個人意見與提供給經營者的會計信息分開,保證經營者個人決策的獨立性。會計人員如果根據自己的愿望去反映會計信息,也就是代替信息使用者進行預測或決策,那么所產生的會計信息必然失真。如果會計人員不獨立,就不能保持中立而偏向其受托的某一方,其所提供的會計信息也就會產生有利于該受托方的誤導作用。
二、獨立會計主管制度
曾經在我國一些地區試行的會計委派制可以認為是一種分離會計控制權的方法,但由于企業會計人員由政府機構派出,可能會產生政企不分的負面影響,不利于企業的自主經營。不過,它能很好地將會計控制權分離出來,確保會計人員的獨立性,在加強企業內部控制方面的作用還是顯而易見的。
公司完善控制權治理思考
摘要:從我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出發,以公司控制權機制對公司治理的影響為研究主題,通過實證分析討論了公司控制權機制對公司治理績效的影響,并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公司控制權;公司治理;公司績效
近年來,美國接二連三暴露的財務丑聞揭開了美國現行公司治理中存在問題的冰山一角,也打破了美國股權結構模式的神話,以往被奉為范例的分散治理的模式在事實面前被質疑,迫使人們回過頭來反思什么才是解決公司治理的核心和關鍵,因而控制權機制問題逐漸顯現出來。公司控制權是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問題。近幾年,國內關于公司治理的實證研究文獻越來越多,但是討論公司控制權與公司治理之間關系的實證研究文獻卻并不多,是我國公司治理研究領域比較薄弱的一個環節。
一、公司控制權機制對公司治理的作用
控制權機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在現代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下,它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不盡不同。不同模式的適用性也有待于不同的文化和機制的配合,所以不能將治理結構的模式神話,也不能將目的與結果、形式與內容的關系倒置,要從問題入手,追根溯源。控制權機制問題的研究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無論在何種治理結構模式下,它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公司治理的效果與作用。
目前,我國正積極推進公司治理改革,實際上,公司控制權機制在我國公司治理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很明顯。我國的公司治理狀況與美國的情況有著顯著區別。美國公司治理的問題主要是由于股權高度分散導致股東對管理層缺乏約束,外部監督機制不完善所造成的。與此相反,我國公司治理的現狀是股權相對集中,以及由于國有股人的缺位而形成了內部人控制的現象。但是兩國的后果很相似:都缺乏足夠的控制權約束機制,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權利過多過濫。我國已出臺了《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規定,為獨立董事的人數及獨立性、董事會的結構設定了基礎框架,但比照美國兩個交易所新近提出的改革方案仍顯粗糙。同時,在發展機構投資者、增強對中介機構的約束、強化事后監督和嚴厲處罰、形成健全的法律制度特別是股東訴訟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著較大的理論和實踐盲區,這些都應該成為我們改進的目標。
融資構造與企業控制權爭奪
摘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融資結構的確定對企業有著特殊的治理功能。融資方式的選擇,規定著企業控制權的分配,對企業的控制權爭奪具有多方面的作用。關于融資結構與企業控制權爭奪之間的關系的理論分析,對我國企業鼓勵經理人員持股、重視債務的控制作用、解決產業過剩規模、全面準確理解和實施“債轉股”政策、扶持新興企業股權融資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理論指導意義。
一、引言
企業的融資結構(financialstructure)又稱資本結構(capitalstructure),指的是企業融通資金不同方式的構成及其融資數量之間的比例關系,它反映了企業各項資金來源的組合情況。企業的資金來源,按其具體渠道不同可分為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兩大類。內源融資即企業的留存收益;外源融資包括股票發行、債券發行、商業信貸、銀行借款等,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負債和股本兩類,其中股本又有企業內部股本和外部股本之別。
企業控制權的爭奪,指的是各個不同的管理集團對為奪取某個企業的決策控制權而采取的種種策略及行為,它包括發起方的主動爭奪與目標方的適時反爭奪兩個方面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發起方主動爭奪的主要方式有:要約收購(tenderoffers)、委托投票競爭(proxycontests)即權之爭、兼并(mergers)、收購(takeovers)等;目標方適時反爭奪的主要方式有:“金降落傘”(goldenparachutes)、“焦土政策”(scorchedearthpolicy)、“毒丸(poisonpill)計劃”、“綠衣天使計劃”等。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融資結構與控制權爭奪這二者之間存在著緊密聯系。融資結構具有顯明的企業治理功能,它不僅規定著企業收入流的分配,而且規定著企業控制權的分配,直接影響著一個企業的控制權爭奪。
二、融資結構對企業控制權爭奪的影響分析
股東控制權管理模式研究論文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問題的提出;股東控制權:國有限售股減持的依據;國有限售股減持模式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股東控制權及其配置模式、壟斷控制權、國有限售股減持以股東控制權為依據、國有限售股減持的全局目標、國有限售股減持的框架模式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股東控制權國有限售股減持模式
論文摘要:國有限售股包括來源于股權分置改革之前的存量國有限售股和來源于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新老劃斷”之后的增量國有限售股?!靶吕蟿潝唷敝髧邢奘酃沙尸F動態化、常態化新特點。針對國有限售股的新特點,文章從國有控股股東的角度,以法律制度所確認的股東控制權為依據,對國有限售股減持模式作出全局性、框架性的探討。
一、問題的提出
國有限售股是指我國A股市場上最終所有權歸屬于各級國資委、二級市場流通權受到禁售期限制的股份。依據來源不同,國有限售股包括股權分置改革之前發行上市的不具備二級市場流通權的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以及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新老劃斷”之后發行上市的新股中處于鎖定期的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
來源于股權分置改革之前的國有限售股是國有限售股的存量部分。在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的初期,為維護公有制的主導地位,地方政府和企業在推行股份制改造時都遵循著國家股或國有法人股不流通,并且保證國有股在總股本中占比50%以上的原則,造成我國證券市場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共存的股權分置問題。據統計,截至2005年l2月,滬深兩市上市公司共有1431家,上市公司總股本為7157億股,非流通股為47l4.74億股,其中國有股約占75%。2005年啟動的股權分置改革賦予非流通股二級市場流通權。由于非流通股規模巨大,為減緩其獲得流通權后對二級市場的沖擊,中國證監會于2005年4月29日出臺《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作出“鎖一爬二”的規定。由此,原本屬于非流通股的國有股轉變為國有限售股。
融資工具的選擇在控制權配置的作用
融資工具與激勵機制
科學的風險投資合約是克服企業家的道德風險的主要途徑。風險投資家和風險企業家雙方可以通過融資工具的選擇來實現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的有效結合。格林(Green)和馬克斯(Marx)研究發現簡單的融資工具(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的組合比單純的股權融資或債務融資更有激勵效果,[7][8]這一結論與資本結構理論不謀而合。但在現實世界里更多的情況是使用可轉換證券作為融資工具,[9][10][11]因為在一定條件下可轉換證券的激勵效果比債務或股權更好??ㄆ仗m和斯特龍伯格對美國的風險投資行業14個有限合伙創業投資機構在創業企業中所做的213輪風險資本投資樣本,尤其是創業投資中的財務合同進行了詳細地統計分析發現,其中170輪投資是以可轉換優先股為融資工具。[10]貝納通(Bengtsson)對美國風險投資行業的經驗研究顯示29%的企業使用了不參與的可轉換優先股,25%的企業使用了有限制參與優先股,無限制優先股則占了46%。[12]風險投資合約的激勵研究一般建立在不完全合約理論的基礎上,主要考慮兩個融資階段和激勵對象兩個主要因素。一個是融資的階段性假設,即從一次性融資假設發展到分幾段融資假設;另一個是激勵對象假設,從對創業企業家建立單邊道德風險模型到將研究對象擴展到投融資的雙方,建立雙邊道德風險模型來研究風險投資中的激勵問題。下文將以融資階段劃分研究成果。
(一)一次性融資
格林對一次性融資下的企業家的過度冒險行為進行了研究,他認為債權和普通股權的組合比單獨使用其中一種融資工具更有激勵效果。[7]卡薩瑪塔(Casamatta)構造了一次性融資條件下的雙邊道德風險模型,認為風險企業家的努力與否和企業價值增加有關,而風險投資家的努力更多地和占有的股權份額有關系,當投資家得到的股權更多時,他的努力激勵也更大??ㄋ_瑪塔認為,要解決雙方道德風險問題必須從契約設計上入手,使得雙方因勤勉盡職經營企業成功所得到的報酬至少高于所投資的資金數額。作者通過模型的分析發現,有風險投資支持的企業的經營業績明顯比沒有風險投資支持的企業的業績要好,風險資本的支持與否成為影響企業創新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此外在風險資本契約安排中,最佳證券設計取決于投資數量的大小。為了促使風險企業家投入更多的努力使項目獲得成功,最優的辦法是設計一個可以提高風險企業家收益的權力激勵安排,這種激勵安排是與投資數量的大小相匹配的。最優證券設計應該是如何設計不同種類的證券,從契約的誘因設計著手解決雙方道德風險問題。對于投資少的一方(風險企業家或風險投資家),所得到的股份是普通股;投資多的另一方,其股份是可轉換債券或可轉換優先股。[13]施密特(Schmidt)構建了分階段融資下的雙邊道德風險模型分析風險投資者和風險企業家的決策效率問題。作者證明了可轉換證券能夠保證雙方都有效地提供努力,并且該分階段均衡對于當事人重新談判和投資時序的改變具有穩定性。施密特認為可轉換證券能減弱在風險企業家和風險投資家之間產生的道德風險,并在一定條件下執行一級最優解。債務契約和股權契約均不能在項目中間狀態中保證雙方投入足夠的努力,只有選定適當轉換比例的可轉換證券,才能達到最佳狀態??赊D換證券的特殊性在于能夠產生一個有力的激勵機制,使得創業家與風險投資家能夠同時有效率地投入適當的努力,以解決雙向道德風險的問題。風險投資家只有在能夠最終執行轉換的權利時才有投資的意愿,而創業企業最終是否具有轉換的價值則決定于創業家是否足夠努力。如果創業家投入的努力越高,則公司的價值也越高,風險投資家轉換的意愿也就越強,因此其投入的資金與努力程度也就會越高,當公司的價值提高之后,風險投資家與創業家都能獲得最大的利益。施密特證明了在雙邊道德風險情況下,可轉換債券或可轉換優先股契約優于一般的債權和股權契約。[14]
(二)分階段融資
岡帕斯(Gompers)研究發現分階段注入資本可使風險投資有效收集信息,并保持退出低值投資項目的選擇權。作者抽取了794家企業1961年到1992年各輪融資的日期和金額,通過分析樣本的摘要信息,發現風險投資傾向于投資于重視監控和信息評估的高科技企業。通過對企業特征、產業特征、成長機會和R&D密集度等數據的截面回歸分析,結果表明當企業的風險越大風險投資越需要更密切地監督企業。岡帕斯的研究檢驗了理論下分階段投資的假設,同時揭示了風險投資是怎樣通過分階段投資來獲得企業的內外部信息,以及做出投資決策的過程。早期階段的企業成本較高,監控程度較高,因此投資于早期階段的企業風險投資顯著影響著存續期的長短。同時,存續期和市盈率、R&D密集度負相關,市盈率越高,企業的成長期權的價值越大,但是潛在的成本也增加。而R&D投入越大,企業的專有資產和無形資產越大,該企業的不對稱信息越大,由此需要更多的監督。[15]研究發現可轉換優先股可以有效地篩除低水平的創業者,并為創業企業家提供一個合適的激勵,實現沖突最小化。[14]瑞普羅和蘇亞雷斯(RepulloandSuarez)最早將雙邊道德風險模型應用到分階段融資研究中,從理論上解釋了可轉換優先股在實踐中廣泛應用。由于可轉換證券既能保護風險投資家在期初經營不善的情況下避免損失的風險又能滿足風險企業家維持期初控制權的訴求,因此它是現有融資工具中最能解決風險投資家和風險企業家的利益沖突的工具。[16]伯格曼和海格(BergemannandHege)認為分階段注資可以防止創業家挪用資金用于個人消費。風險投資最大的特點是在投資過程中企業家與風險投資家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企業家存在采取各種機會主義行為的動機。因此風險投資家在選擇階段性投入和適當的投資工具時,更多考慮的是如何減少企業家機會主義行為的概率以保障自己的投資安全。在分析了學習與道德風險相互作用時的最優融資模型及股權比例的最優演化基礎上,他們證明最優風險投資契約應是當且僅當企業成功時創業企業家才可以獲得報酬。他們建立動態道德風險模型,假定風險投資是一個隨機過程,在投資項目啟動前項目的真實價值以及它所需要的總投資量都是不確定的。在項目投資的初始階段,契約雙方對項目具有相同的預期,但由于創業者負責資金的分配和使用,他們能夠比風險投資家更早地獲取信息;如果創業者不能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資金來增加企業的價值,他們對企業未來價值的預期就會低于風險投資家。作者還考慮了風險資本的供給問題,投資家逐漸了解項目的性質并決定何時退出,他們認為通過將普通股與債權混合或者通過可轉換優先股,風險投資家可以做出繼續融資還是清算的最優決策。[17]索薩(Souza)的研究發現可轉換證券的使用激勵風險企業家主動向風險投資者報告企業的真實情況。索薩從信息揭示的角度構建模型,假設在契約到期時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均不知曉企業的自然狀態如何。企業的狀態可被分成三種類型(差、普通和好),并且只有創業者可以知道企業是否達到普通的或良好的狀態。在索薩的模型中,只有風險投資者付出努力創業者才能獲益,努力的程度取決于企業的狀態,所以創業者必須如實報告企業的真實情況。同時作者證明了信息的真實披露和高程度的努力投入可以通過可轉換證券達到。這表明可轉換證券作為一種合約機制,可以引誘創業企業家真實地向風險投資者揭示自己的私有信息及所處的狀態,從而激勵創業企業家的努力。[18]康奈利和由薩(CornelliandYosha)認為分階段投資中可轉換證券的使用是一種有效激勵方式。由于融資的階段性特征,風險企業家為了減少項目被清算的可能性并獲得二期投資,常常會在下一次融資前操縱項目短期信號,努力粉飾項目業績,這就是著名的窗飾效應(Windowdressing)。
小議控制權的市場現狀與效率
1引言
公司控制權市場(MarketforCorporationControl)是指通過收購兼并、權爭奪、直接購買股票等方式實現控制權交易或轉移的市場。Jansen和Ruback在相關文獻回顧的基礎上,進一步將其定義為“一個由不同的管理團隊在其中爭奪公司資源管理權的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說,公司控制權市場是經理人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團隊被視為主動的積極的主體,而股東則扮演著相對被動的但至關重要的評判角色。現有的文獻研究表明,兼并和收購通常是實現公司控制權轉移最有效的方式,具體包括善意的協議并購和敵意的要約并購兩種形式??刂茩嗍袌鲆渤1怀蔀榻庸苁袌觯═akeoverMarket)或并購市場(M&AMarket)。公司控制權市場的概念突破了古典經濟學框架下對企業競爭與壟斷的解釋,為認識企業兼并和收購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也為從公司治理角度認識公司控制權奠定了基礎。
2中國控制權市場的發展現狀
中國控制權市場是伴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而逐步發展起來。1990年,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中國資本市場進入快速發展階段。1993年的上市公司并購第一案——寶安收購延中實業風波和“股票發行管理暫行條例”的頒布,標志著中國控制權市場形成的開端。在近20年的發展過程中,中國控制權市場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也暴露出很多問題和缺陷。具體而言,存在以下特點。
2.1并購交易頻繁,市場規模擴大
近幾年來,中國企業并購活動逐步增多,在境內外頻繁實施并購交易。從整體來看,中國企業并購市場發展很快,上市公司并購交易次數不斷增加,市場規模增長迅速。2008-2009年間,盡管受到海外金融風暴的影響,全球并購市場大幅度萎縮,但中國的企業并購仍表現出強勢發展勁頭,2008年的并購金額創下峰值,達648.98億元,成為全球并購市場增長最快的地區;2009中國企業并購事件創下新高,達到了2005年的5倍。在國際排名方面,據FactSet提供的數據,以并購金額超過5億美元的交易計算,中國在2009年全球并購市場中排名第三位,已躋身全球最重要的并購市場之一。從平均交易規模來看,中國控制權市場發展水平還處于比較落后的位置。根據ThompsonReuters的統計數據,2008年,全球并購交易平均規模為9310萬美元,美國為2.33億美元,而中國僅為4930萬美元(由于統計口徑不同,與清科研究中心的統計數據略有差異),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中國公司控制權市場將獲得進一步發展。
子公司控制權的會計處理研究
“重大經濟事項”與合并報表、個別報表均相關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第3條規定,在合并報表中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股權應當按照該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其理論依據是因為多次交易分步實現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后,企業取得了足以決定被投資方生產經營決策的控制權,擁有控制權決定了對被投資方的投資已經實現了從量變走向了質變,對于投資方而言此項投資的風險和報酬都已經處于另外一個環境和層次中,因此投資方在編制合并報表時需將控制權的取得作為一個“重大經濟事項”。當投資方發生該類重大經濟事項時,在合并報表中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股權如果仍按賬面價值反映,則不能完全與該項投資的風險及報酬水平相適應,唯有使用公允價值計量才能更好地反映該項投資的風險與報酬水平。重大經濟事項的提出有其合理性,包括由該條規定同時產生的商譽的計算與原規定的“合并成本累積模型”下商譽由多次交易日產生的商譽之和相比,也有其可信服之處,真正明確了商譽的初始確認時點,但是問題的關鍵是“重大經濟事項”與個別報表無關嗎?個別報表上只能按照原先的賬面價值計量嗎?個別報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同樣實現了從不具備控制權到執掌控制權的實質性轉變,同樣構成了一項“重大經濟事項”,因此亦可以對所取得的全部股權按照最新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除非公允價值的相關數據無從取得,但是既然編制合并報表時能夠取得公允價值的相關信息,那就沒有理由排斥個別報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也使用公允價值。當然個別報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其價值變動的差額與合并報表中計入“投資收益”的處理不同,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因為此時的價值變動損益仍屬于未實現損益?!肮蕛r值變動損益”核算原本屬于本期的損益,即最遲應在每年年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但是企業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個別報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則會出現跨年度的情況。鑒于此,建議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下分設“本期”和“跨期”兩個明細科目,分別核算歸屬于本期的公允價值變動的損益和會影響到以后年度的公允價值變動的損益。同樣的原因,喪失控制權后個別報表中對于剩余股權也可以按照公允價值重新計量,而不是僅僅是在合并報表中才如此。
計算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的份額不可行且無必要
在解釋第4號第4條規定中,計算合并報表中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需要使用從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的價值,該價值是如何產生的呢?它是在購買日子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基礎上再考慮購買日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或減值而導致的后續損益的變化。另外還要考慮以后期間被投資方由于實現利潤或虧損、發放現金股利等而導致的凈資產的變化,以及被投資方由于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化而產生的凈資產價值的變化等。可以看出該計算過程相當繁瑣,不僅要關注子公司的利潤或虧損,還要關注子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化,也要關注子公司資產評估發生的增值或減值,母公司對子公司要像看小孩子一樣隨時繃緊神經,或者要求子公司一旦發生什么情況要及時報告給母公司,但是我國目前的法律文件尚未有此方面的信息報告或交換制度。相關數據計算越復雜,越是容易發生差錯,相應的也是越不可信,這與會計信息質量的相關性要求是背道而馳的。從另一方面分析,從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的價值既不是被投資方在購買日或喪失控制權日直接的賬面價值,也不是被投資方在任一時點的公允價值,這個數據本身的合理性值得懷疑。我們認為在購買日既然能夠取得子公司公允價值的數據,那么在喪失控制權日同樣可以取得相關公允價值的信息,完全可以不采用“從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價值”這樣一個指標;從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價值中會用到資產評估增值或減值的數據(如固定資產評估增值等),此處的評估增值始終是以購買日的信息為參照物的,是一個靜態的考察指標,如果后續期間該固定資產價值再次發生變化,可能與之前相比不僅沒有增值而是發生了減值,或者相反,那么即使從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價值很準確,也沒有意義。綜合以上分析,建議以喪失控制權日被投資方股權的公允價值取代從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被投資方凈資產的價值。
合并報表層面的投資收益計算的規定不全面
按照準則解釋第4號第4條的規定,合并報表中計入喪失投資權當期的投資收益,僅僅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處置股權取得的對價與剩余股權公允價值之和,減去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的份額之間的差額;還有一部分是與原有子公司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按照此兩部分計算出來的金額與通過編制抵消分錄抵消個別報表投資收益后的金額能夠相互印證嗎?下面舉例加以說明。(1)2011年1月1日,A公司以銀行存款7500萬元投資于B公司。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10000萬元(包含一項固定資產評估增值200萬元,預計剩余使用年限10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持股比例為60%。采用成本法核算。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不考慮所得稅因素。(2)B公司2011年實現凈利潤600萬元。假定A、B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3)B公司2011年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增加100萬元。(4)2012年3月B公司宣告分配現金股利400萬元。(5)B公司2012年實現凈利潤800萬元。假定A、B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6)2013年1月1日,A公司出售B公司40%的股權,出售價款6000萬元。在出售40%的股權后,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20%,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成本法改為按照權益法核算。剩余20%的股權其公允價值為3000萬元。解:(1)通過抵消分錄計算的結果①對于剩余股權,應當按照其在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借:長期股權投資288貸:投資收益288在個別報表中長期股權投資經調整為7500×20%/60%+[(凈利潤600-折舊200/10+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100)+(凈利潤800-股利400-折舊200/10)]×20%=2712(萬元)剩余股權的公允價值3000-2712=288(萬元)②對于個別財務報表中的部分處置收益的歸屬期間進行調整借:投資收益384=(600+800-現金股利400-折舊200/10×2)×40%貸:未分配利潤384③從資本公積轉出與剩余股權相對應的原計入權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重分類轉入投資收益借:資本公積20=100×20%貸:投資收益20個別報表中的投資收益為1000萬元,即60007-500×40%/60%=1000(萬元),抵消分錄反映需抵消的金額為288-384+20=-76,則合并報表中最終的金額為1000-76=924(萬元)。(2)按照準則解釋計算的結果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10000+(凈利潤600-折舊200/10+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100)+(凈利潤800-股利400-折舊200/10)=11060(萬元),于是第一部分的金額為6000+30001-1060×60%=2364(萬元)。被投資方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100萬元,相應地投資方的其他綜合收益為100×60%,根據解釋的規定,與原有子公司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喪失控制權時轉為當期投資收益。所以第二部分的金額為100×60%=60(萬元)。將上述兩部分金額相加2364+60=2424(萬元),與通過編制抵消分錄得出的金額924萬元并不相等。原因就在于準則解釋中未明確商譽的處理,在喪失控制權以后,應當終止確認商譽。購買日應確認的商譽為7500-10000×60%=1500,在計算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時,如果存在相關商譽,還應扣除商譽。再以2424-1500=924(萬元),這樣就與通過抵消分錄得出的金額相互驗證了。因此準則解釋對合并報表中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投資收益的計算并不正確,除了要考慮上述兩部分以外,還必須考慮商譽的扣除。當然解釋第4號第3、4條規定中,文字部分尚需進一步完善。例如規定中“處置部分股權投資”,建議改成“部分處置股權投資”,這樣可以與全部處置相對應,或者改成“處置一部分股權投資”,會更加與中國人的語言習慣相符。再如“其他原因喪失對原有子公司控制權的,對于處置后的剩余股權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前面一句是“其他原因”(如子公司向其他股東發行股份從而稀釋控股股東的權益,或采用表決權委托,以及某些情況下的托管、承包經營等轉移控制權等),而后一句仍然是針對“處置”的情形,盡管“處置”和“其他原因”導致喪失控制權的處理在原理上是相通的,但是至少從文字表述上看,還是應該闡述更全面一點。再如解釋第4號中第11條規定,“本解釋一至四條的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可能會產生一至四條都是采用未來適用法的誤解,實際上如第三條由于增資使得權益法轉為成本法就必須要做追溯調整,所以此處的文字表述應進一步完善。另外,我國會計準則解釋已經從第1號頒布到第5號,隨著會計準則解釋的頒布,原有的一些準則或制度已經相繼失效,但是閱遍第1號到第5號全文始終見不到諸如原有的××準則或原有的××規定相繼廢止之類的字眼,對于廣大會計實務工作者來說不能不說是一種不足。
小議投資者保護與出資者財務知情權及控制權
【摘要】如何有效地加強投資者的利益保護一直是困擾我國資本市場的難題。對企業本身財務運行活動的揭示只是給投資者提供了企業財務活動的知情權,而非企業財務的控制權,投資者作為企業的出資人,為了使投入的資本能保值增值,投資者還要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實質控制,只有獲得必要的財務控制權,才能有效地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因此,為了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出資者不僅要獲得企業財務活動的知情權,更為重要的是還要獲得財務活動的控制權。
【關鍵詞】投資者保護;出資者財務;知情權;控制權
一、出資者財務控制
(一)出資者財務
出資者財務首先是謝志華(1997)在其發表的論文《出資者財務論》中提出來的,他對出資者財務的概念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對理論界和實務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企業財務行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財務活動會產生重要的影響,不同的財務行為對企業的經營活動與財務活動影響也不一樣,有必要對企業財務的層次進行劃分。
企業財務是以企業為主體的,在兩權分離的條件下,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是通過三層次進行的:一是經營者進行的財務,或稱經營者財務。經營者或其集團是企業的決策者,因而無論經營或財務的重要決策都是由其作出的。在財務上,這些決策包括投資決策、資產結構決策、資產規模決策、融資決策、資本結構決策、盈利分配或股利政策的決策,還包括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的規定等。這些財務行為可稱為決策財務。二是財務部門的財務。它的主要任務是:按照經營者提出的財務決策要求,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協助經營者進行財務決策,這被稱為參謀財務;執行經營者的財務決策,監督所有者和經營者制定的財務決策在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層次和各項業務活動中的執行情況,找出執行差異,提出解決對策,這被稱為控制財務。三是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崗位的財務管理。它們主要根據自身業務的特點以及與財務的聯系,執行與自身業務相聯系的財務決策,這屬于執行財務的范疇。
從法律經濟分析公司控制權市場的法律規制
摘要:當公司面臨控制權交易要約時,收購者、控制股東及非控制股東等市場參與者間利益沖突將擴大,資訊的不對稱使非控制股東在交易中處于弱勢,收購者可能利用此契約失靈的情況發動對目標公司整體不利益的收購交易,因此法律須加以規范并協助其發揮應有的外部監控功能,并促進交易產生,而交易的產生自然可發揮促使整體社會財富最大化的效果。換言之,法規范應協助控制權市場發揮促進有效率交易發生并防堵無效率交易的功能。
關鍵詞:價值;股權;法律經濟;控制權;成本
1概述
隨著經濟的增長,股權大量整批交易的需求日趨盛行,健全的公司控制權市場的功能應為在無損及所有市場參與者之下促使資源自由流通,當資源的自由流通能使該資源獲得更有效率的運用,有助于社會財富最大化[1]。
2法律經濟分析法
2.1何謂法律經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