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方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8 0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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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金融危機下性能認定方法探討
【摘要】住宅性能認定是中國的住宅產業現代化系統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技術保障體系、建筑體系、部品體系、質量控制體系和性能認定體系中,性能認定體系是整個大系統的核心。在新的《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尚未頒布之前,有必要對住宅性能的認定方法進行探討。
【關鍵詞】住宅性能認定制度價值工程思路
一、住宅性能認定的概念
商品住宅性能認定是指按照國家的商品住宅性能評定方法和統一的認定程序,經過評審委員會對商品住宅的綜合質量進行評審和認定委員會的確定,授予相應級別證書和認定標志。性能認定將住宅的綜合質量即工程質量、功能質量和環境質量等諸多因素歸納為五個方面來評審:適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環境性和經濟性,其中又細分了多項指標,能夠對住宅做一個較為科學的、完整全面的同時又是公正的評價。A級住宅應符合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原則。一旦得到性能認定標志的住宅就說明這個項目是在這一檔次中性能品質優良的住宅。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的標志著我國住宅性能認定制度的確立。文件明確指出要“重視住宅性能評定工作,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制定住宅性能評定標準和認定辦法,逐步建立科學、公正、公平的住宅性能評價體系”。建設部“關于印發《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進一步確定了住宅性能認定制度的宗旨、組織機構、工作程序等運作機制。在建設部的“建設事業‘十五’計劃綱要”中,也把住宅性能認定作為住宅產業需要繼續建設的五大體系之一。住宅性能認定制度的根本任務是提高住宅的品質和質量,以促進住房消費,拉動經濟增長。
二、住宅性能認定制度
住宅性能認定方法探討論文
【摘要】住宅性能認定是中國的住宅產業現代化系統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技術保障體系、建筑體系、部品體系、質量控制體系和性能認定體系中,性能認定體系是整個大系統的核心。在新的《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尚未頒布之前,有必要對住宅性能的認定方法進行探討。
【關鍵詞】住宅性能認定制度價值工程思路
一、住宅性能認定的概念
商品住宅性能認定是指按照國家的商品住宅性能評定方法和統一的認定程序,經過評審委員會對商品住宅的綜合質量進行評審和認定委員會的確定,授予相應級別證書和認定標志。性能認定將住宅的綜合質量即工程質量、功能質量和環境質量等諸多因素歸納為五個方面來評審:適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環境性和經濟性,其中又細分了多項指標,能夠對住宅做一個較為科學的、完整全面的同時又是公正的評價。A級住宅應符合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原則。一旦得到性能認定標志的住宅就說明這個項目是在這一檔次中性能品質優良的住宅。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的標志著我國住宅性能認定制度的確立。文件明確指出要“重視住宅性能評定工作,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制定住宅性能評定標準和認定辦法,逐步建立科學、公正、公平的住宅性能評價體系”。建設部“關于印發《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進一步確定了住宅性能認定制度的宗旨、組織機構、工作程序等運作機制。在建設部的“建設事業‘十五’計劃綱要”中,也把住宅性能認定作為住宅產業需要繼續建設的五大體系之一。住宅性能認定制度的根本任務是提高住宅的品質和質量,以促進住房消費,拉動經濟增長。
二、住宅性能認定制度
糧代儲資格認定方法實施規則
一、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的申請
第一條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受理實行屬地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企業的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申請受理工作。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以及其他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管理的從事糧食倉儲業務的企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企業集團)直屬企業申請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由企業集團負責進行現場考察,匯總后報至國家糧食局,同時抄報申請企業所在地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第二條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包括糧食類和油脂類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糧食類、油脂類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均需單獨申請。
第三條申請企業提交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的申請材料應使用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申請軟件制作,包括紙制文本(三份)和電子文本(一份),其中紙質文本應使用A4紙印制(總平面示意圖除外)。
申請企業應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
我市外包示范園認定及管理暫行方法
為適應我市服務外包人才培養的需求,支持我市服務外包培訓機構健康發展,推進我市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建設,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政發〔2009〕116號),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認定范圍
本辦法所稱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機構是指在市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并在當地教育、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取得教育和培訓資質,擁用良好的教育資源和企業資源,以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人才支撐為目標,從事服務外包人才項目培訓的社會專業培訓機構,以及大型服務外包企業內部可面向社會提供培訓的專業機構。
服務外包人才培訓項目范圍是:發展服務外包產業急需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和尚未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參加的儲備人才培訓;根據服務外包企業承接服務外包業務的需求或服務外包發包商提出的承接其發包業務的需求,進行的人才定制培訓;新入職大中專畢業生培訓;服務外包企業人才定制培訓;跨國公司服務外包業務從業資質培訓;服務外包企業國際認證知識培訓;服務外包相關法律、行業標準及相關知識產權培訓等。
第二條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市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機構的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職稱評審期刊認定問題及應對措施
隨著高校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職稱評審制度的不斷完善,核心期刊作為期刊中學術水平較高的刊物,其學術評價特性使其成為我國學術評價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1]。越來越多的高校在職稱評審時,將核心期刊作為重要的評定指標。但目前高校職改部門在核心期刊的認定中存在著不少問題,鑒于核心期刊的巨大影響力,理順核心期刊認定中出現的問題,探討其解決方法顯得尤為重要。
1核心期刊的由來
核心期刊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上世紀30年代,英國文獻學家布拉德福(B.C.Bradford)發現,如果將科學期刊刊載某一學科的相關論文數量統計起來,并按遞減順序排列,那么可以把期刊分為專門面向這個學科的核心區和包含著與核心區同等數量論文的幾個區。這時,核心區與相繼各區的期刊數量成1∶a∶a2…的關系,這就是著名的布拉德福文獻分散定律[2]。這一定律說明學科文獻在期刊中的分布是有規律的,即少數期刊集中了大量某學科的論文,而其他期刊則很少出現該學科的論文。核心區域的期刊由于發表特定學科的論文的密度最大,遂將之稱為該專業的“核心期刊”。上世紀60年代,美國文獻計量學家加菲爾德(GarfieldE)用類似的方法從引文的角度證實了核心期刊的存在,認為被引文章在期刊上的分布也有一個較為集中的核心區與廣為分散的相關區。以此為基礎,加菲爾德創建美國科學情報研究所(ISI)相繼開發了科學引文索引(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藝術及人文科學索引(A&HCI)、科學技術會議錄索引(ISTP)和社會科學與人文科學會議錄索引(ISSHP)。SCI、ISTP以及美國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informationInc.)出版的工程索引(EI)逐漸成為世界著名的三大科技文獻檢索系統,變成國際公認的進行科學統計與科學評價的主要檢索工具,并廣泛應用于我國高校職稱評審中。我國對核心期刊的研究始于20世紀50年代中期[3]。70年代有學者將“核心期刊”概念翻譯到國內,80年代進入發展階段,最初研究源于圖書情報界。進入90年代,隨著國內幾大科研機構相繼各自研究的核心期刊目錄,“核心期刊”在國內引起廣泛關注。“核心期刊”的研究、測評方法,特別是其在科研成果評價方面的作用力,已經從圖書情報界,擴展到了職稱評定、期刊界、出版界和科研管理等領域[4]。
目前,國內主要核心期刊目錄有《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CSCD)、《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錄》、《中國核心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CSSCI)、《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要覽》等。這其中,在高校職稱評審中廣泛應用的有北京大學圖書館聯合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會、多所科研情報院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的《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
2高校職稱評審中核心期刊認定現狀
為了解高校職稱評審中核心期刊認定的情況,筆者調查了四川省的24所高校,具體的調查情況見下表:調查結果表明,高校職稱評審中,核心期刊的認定主要以相關科研院所研制的核心期刊目錄為基礎,其中采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的最多,共有18所高校;CSSCI來源期刊、CSCD來源期刊也有11所高校采用;采用其它核心期刊目錄的只有4所高校。本科高校都比較重視國際檢索系統(SCI、SSCI、A&HCI、EI、ISTP、ISSHP)的作用,14所本科高校中有13所高校規定,學術論文被國際檢索系統收錄等同于甚至高于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其中,有5所高校明確規定論文被三大檢索系統收錄(SCI、EI、ISTP)才能被認定為在核心期刊發表。同時,還有部分高校根據檢索系統的不同版本,如SCI的印刷版、光盤版、網絡版等確定學術論文的不同級別。調查中還發現,有8所高校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以及專家推薦的國內外權威學術期刊目錄等基礎上進行遴選,制定了校內核心期刊目錄。制定校內核心期刊目錄的高校認定核心期刊的方法都更完善,規定也更細致,其中共同特點就是區分核心期刊目錄的學科差異,且都將核心期刊分為不同級別,如權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等。
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與合規性管理探討
摘要:目的:探討醫療器械檢驗機構面臨的資質認定和日常檢驗中的疑難問題,以期加強檢驗結果的合規性管理。方法:回顧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經歷,從對機構要求、檢驗報告、實施狀況等方面分析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分析不同時期、不同部門對于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能力的管理要求。結果: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要求的執行依據為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但未能列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和資質認定范圍,以及不同部門不協調的管理要求等因素也同時困擾著檢驗機構。在檢驗的具體實施中存在出具的檢驗報告未標注承檢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的現象,其中包括附有管理部門注冊抽樣單的檢驗任務,且此類報告已應用于檢驗分包、臨床試驗審查、產品注冊審批等工作中。結論:建議完善不同監管部門行政規章不協調之處,在市場監管的協調機制內給予規范統一,在各項行政監管中規范應用檢驗報告。
關鍵詞: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技術能力;合規性
伴隨著我國機構改革的進程,醫療器械監管機構、檢驗檢測監管機構的職能經歷了不同的改革歷程。醫療器械檢驗機構也在行政主管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變革中,不斷經歷著監管要求的改進和事業單位制度的改革,同時也面臨著檢驗檢測市場化的考驗。2019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聯合開展資質認定監督抽查[1],查出多家機構存在著超范圍出具報告、未按標準要求出具檢驗結果、未按規定管理原始記錄、分包等問題。回顧醫療器械檢驗機構資質變革歷程,分析不同監管要求對檢驗活動的影響、實際運行和檢驗結果采信的風險,以期在目前同一市場監管模式下強化檢驗機構的合規性管理。
1對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和檢驗報告的要求
1.1產品注冊和臨床試驗的要求。我國對醫療器械實施產品注冊制度,屬于行政許可事項,申請產品注冊須提供申報產品的注冊檢驗報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2]、第680號[3])第十一條規定:申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資料中需提交的產品檢驗報告應是“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即申報產品須經檢驗機構檢測并出具報告書。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局令第16號)[4]要求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檢驗應“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認可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進行”,符合產品標準方可實施臨床試驗、提交注冊申請。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局令第4號)[5]第十八條和《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局令第5號)[6]第二十六條對醫療器械檢驗機構的要求為“具有醫療器械檢驗資質、在其承檢范圍內進行檢驗”,同時進行產品技術要求預評價。相應的注冊管理辦法進一步提出了對檢驗機構的要求。注冊檢驗報告也用于臨床試驗。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和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局令第25號)[7],要求實施臨床試驗的必備條件是產品質量合格,即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注冊“檢驗合格報告”。1.2監督管理和質量抽查的要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0號)第五十六條規定“應當加強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生產、經營、使用的醫療器械的抽查檢驗”;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在執法工作中需要實施檢驗時,應“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所謂有資質的機構即能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結果”的檢驗機構,系指取得我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并在其能力范圍內出具檢驗結果。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8]提出加強監督抽驗的要求,即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定程序抽樣并“指定具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進行標準符合性檢驗,根據抽驗結果進行公告和監督管理”。2006年9月7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驗管理規定(試行)》;2013年10月11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修訂《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管理規定》[9],均明確指出檢驗機構應有相應的“醫療器械檢驗檢測資質,并在授檢范圍內按照產品生產時有效的產品注冊標準依法開展相關檢驗工作”。當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管理辦法》(國藥監械管〔2020〕9號)[10],提出國家、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藥品監管部門分別負責國家、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同樣要求由“具有相應檢驗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承擔檢驗任務。1.3能力建設的要求。2019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醫療器械檢驗工作規范》(國藥監科外〔2019〕41號)[11]提出了預評價和相應檢測能力的要求,包括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補充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產品技術要求”等開展檢驗活動的能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國藥監科外〔2019〕36號)[12]提出了分級和能力建設考核要求,例如A級檢驗機構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項目技術指標:“常規檢驗項目/參數覆蓋率≥60%”。可見,從醫療器械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以及從產品注冊、臨床試驗、監督檢驗和能力建設等方面均需具有一定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在其檢驗能力覆蓋范圍內出具檢驗報告。1.4協議委托的要求檢驗機構與申請人或其他機構經合同評審,簽訂檢驗協議從事檢驗檢測活動,即雙方達成一致的委托檢驗。對于接受委托檢驗機構的資質沒有明文規定,可根據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言而喻,申請人所委托的機構是依法規范管理的檢驗機構,所需要得到的檢驗結果應是具有證明作用的。
2醫療器械檢驗機構監管沿革與資質要求
獸醫實驗室資質認定體系建設分析
高校獸醫實驗室在培養人才為中心的指導思想下,進行有償的動物疫病檢測等社會服務,是深化產教融合、搭建產學研綜合平臺的重要舉措。實驗室資質認定是國家認可的檢測市場準入制度,高校獸醫實驗室取得了資質認定證書,就意味著拿到了檢測市場的通行證,可以對外承擔動物疫病檢測、監測、診斷及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高校獸醫實驗室在充分發揮自身人才和技術優勢的基礎上,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體系的建立和運行,可以大大提高實驗數據的真實性、客觀性、權威性及合法性,提升動物疫病檢測能力和水平。浙江農林大學動物健康檢測中心成立于2014年7月,于2015年4月30日通過國家計量認證,成為全國高校系統獸醫領域首個通過資質認定的第三方檢測實驗室。筆者參與了中心資質認定體系建立與運行的全過程,結合了新資質認定評審工作開展調研并加以總結,以期不斷完善和規范實驗室的運行和管理,為開展資質認定的高校獸醫實驗室提供借鑒。
1資質認定體系依據
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中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檢驗檢測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實施資質認定[1]。在資質認定評審和管理中要依據RB/T214—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以下簡稱RB/T214)及特定領域要求(適用時)[2]。高校獸醫實驗室只有建立符合《辦法》和RB/T214等法規和標準要求的資質認定體系并有效運行,才能取得認證。
2資質認定體系的建立
2.1設立符合要求的組織機構。成立申請資質認定的工作領導小組,對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進行策劃。根據RB/T214要求和實際情況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設質量管理、技術運作、服務等部門和相關崗位,明確職能和權責。2.2確定機構的合法性地位。高校獸醫實驗室一般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因此需要法人單位授權成立校內二級部門,授權開展檢測業務,獨立對外行文,獨立核算。需由高校法定代表人對實驗室最高管理者進行任命,授權其全權負責該實驗室的運行和管理,有權對該實驗室的資源進行配置和使用。2.3確定資質范圍。高校獸醫實驗室的行業特征比較明顯,可結合自身的特點、現有條件和市場檢測需求來確定檢測項目和參數,明確檢測項目的檢測方法,以此來確定擬申請的資質范圍。首先,可參考《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物檢疫疫病名錄》《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等文件,合理選擇預檢測的動物疫病病種。其次,搜集相應病種的標準方法,分析標準方法中要求的儀器設備、試劑、耗材、標準物質等關鍵點,從人、機、料、法、環、測方面進行自我評價,確認現有檢測條件能力是否滿足要求,合理確定檢測類別、項目參數、標準方法及限制范圍,形成最初的檢測能力范圍參數表。2.4規劃實驗場所環境和設備設施。高校獸醫實驗室應依據檢測能力范圍等信息,選擇符合生物安全級別要求的實驗場所和設備,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布局實驗區域和辦公區域,并充分考慮到環境條件對結果的影響[3]。實驗區域一般設有樣品室、試劑室、分子生物學檢測室、病理學檢測室、細菌檢測室、核酸檢測室等功能區。水、電、通風、環境溫濕度、潔凈度、廢氣廢液的處理等要滿足實驗要求。設施設備要滿足檢測要求,保證正常開展檢測工作。同時,實驗室還需配備有必要的防護及應急設備,保障人員安全。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檢測設備一定要將教學和科研設備嚴格區分。2.5人員及培訓。實驗室要配置滿足RB/T214要求和檢測能力范圍要求的管理人員和檢測人員,并對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主要學習《辦法》和RB/T214等法規和標準的相關文件,動物疫病檢測涉及的標準、儀器設備的操作等,深入了解資質認定工作、體系運行、方法驗證等方面的知識,為體系的建立和運行積累經驗,確保人員能力滿足要求。其中,內審員要進行資質認定體系內審員培訓并取得資質。授權簽字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監督員也要完成相應的資質培訓。2.6編寫管理體系文件。實驗室依據RB/T214要求和有關規章制度編寫體系文件,堅持系統性、協調性、唯一性和適用性的基本原則,建立切合自身實際的管理體系文件。體系文件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和記錄等4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質量手冊》,主要根據RB/T214和規定編制質量方針、目標描述、質量體系要求、職責和途徑等,是實驗室開展質量活動的依據和綱領性文件。第二層次是程序文件,主要描述實施質量體系要素所涉及到的質量活動,確定誰、何時、何地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等。第三層次是作業指導書,是某個具體作業的指導文件,如檢測規程、設備操作規程(SOP)等。第四層次是記錄,是信息的即時記錄,包括質量記錄和技術記錄,如原始記錄、表格、簽名、報告等。管理體系文件后,要認真組織學習,確保實驗室全體人員掌握,并嚴格執行體系文件。
3資質認定體系的試運行
審計差異與審計調整的歸類分析
【摘要】審計差異是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被審計單位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與相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規定不一致的內容。注冊會計師對于工作中發現的審計差異往往需要通過編制審計調整分錄進行調整。目前我國對審計差異的認定和調整缺乏統一規范,影響會計報表的審計質量。文章以審計目標為切入點,按照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認定對審計差異進行了系統分類,根據分類結果論述了不同差異類型的審計調整方法,并分析了在編制調整分錄時必須注意的問題,以期通過論述使審計差異調整方法在理論上更加完善,在實際操作中更加切實可行。
【關鍵詞】審計;審計差異;調整分錄;注冊會計師
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被審計單位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與相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規定不一致的內容被稱為審計差異。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審計差異,一般需要通過編制審計調整分錄進行調整。審計調整分錄是由注冊會計師編制的用于記錄其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和漏報情況的審計工作記錄,是審計證據的重要組成內容。對于如何編制審計調整分錄,審計學教材有解釋說明的很少。審計理論工作者對審計差異的內容和審計調整分錄的編制方法與編制技巧做過多方面的分析探討。但是,筆者通過對大量現有資料的分析研究發現,目前對于審計差異和審計調整分錄的研究還都比較零散,對于審計差異到底有哪些類型,不同的審計差異在編制審計調整分錄時有什么規律可循,目前為止審計理論界尚未有人去做系統的歸類分析。審計實務中對于審計差異的調整,注冊會計師也都是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和工作習慣自行編制調整分錄,對審計差異的認定與調整缺乏統一的規范,影響會計報表審計的規范性和審計質量。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對該問題進行系統的歸類分析,以闡明審計差異調整的理論依據并使審計差異調整的實際操作有規律可循。本文以審計目標為切入點,從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認定出發,將審計差異進行合理歸類,在此基礎上,按照會計原理中錯賬的更正方法,對不同類別的審計差異進行調整,從而分析出審計調整分錄的編制規律。
一、審計差異的種類及其調整規律
(一)審計目標、管理當局的認定與審計差異的關系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規定:財務報表的審計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1)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編制;(2)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上內容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總體審計目標。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中對于不同的審計項目還要確定具體審計目標。具體審計目標是根據總體審計目標和管理當局的認定來確定的。所謂管理當局的認定,是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在財務報表中作出的明確的或隱含的表述,注冊會計師將其用于考慮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型的潛在錯報。例如,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披露存貨100萬元,則意味著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了以下明確的認定:記錄的存貨是存在的,存貨的金額是100萬;管理當局也作出了以下隱含的認定:所有應當記錄的存貨都已經記錄,記錄的存貨所有權歸被審計單位。認定與審計目標密切相關,注冊會計師的基本職責就是確定被審計單位對其財務報表的認定是否恰當。一旦注冊會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對其財務報表的某些認定不恰當,則審計差異產生。根據重要性原則,對那些影響重大的審計差異,需要編制審計調整分錄進行審計調整。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司法實務思考
摘要:為保護我國長江流域水產資源,我國于2003年經國務院批準,在長江流域全面建立了禁漁期制度,設立了禁漁期、禁漁區,也對禁用的漁具和方法做了規定。我國《刑法》對保護水產資源也有相應規定,但并無相應司法解釋,故此,在實踐中適用本罪存在不少爭議。
關鍵詞:禁漁期;禁漁區;禁用工具
我國《刑法》第340條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但兩高對于本罪并沒有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對于如何認定禁漁期、禁漁區及情節嚴重的問題上存在爭議。
一、對禁漁區、禁漁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如何認定?
據我國《漁業法》和農業部《關于調整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長江流域各省份對本省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及禁用工具和方法作出詳細規定,明確了本轄區的禁漁期和禁漁區等。如何對禁漁期、禁漁區或者使用的工具、方法作出準確認定?尤其長江流域廣闊,地形復雜,干流與支流交匯多,禁漁期時間長,捕魚工具、方法較多,司法機關僅根據規范性文件規定很難對上述名詞進行實質性審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為行政犯,從職能配置上講,漁政管理部門根據法律授權,也是認定行政違法的主體,對司法實踐中行業性、專業性強的問題,交于行政機關出具認定意見或者鑒定意見,有利于司法機關準確適用法律辦理案件。①我國漁業管理部門作為管理漁業資源的行政機關,是長江禁漁制度的制定者,由其依據行政法規或規章作出專業認定更具有專業性和說服力。司法機關往往依據設區的市級漁政管理部門作出認定,其所出具的行政認定為定罪關鍵證據。我們認為有以下理由:第一,我國《漁業法》第23條規定,漁業捕撈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對于在不同區域實施捕撈的由不同級別的漁業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放,但最低的漁業行政管理部門也是縣級以上政府的漁業行政管理部門。各省《漁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則更細致,如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第18條第1款第1項規定,省管湖泊和海洋大型拖網、圍網作業以外的機動漁船、長江漁船的各種捕撈作業,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沿海非機動漁船和其他內陸水域的漁船以及個人的各種作業,由所屬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因此,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是審核捕撈許可的主體,承載著對捕撈主體、捕撈工具、方法、期限、區域的審核責任,其對捕撈作業是全面性、實質化的審核。因此,由其對禁漁區、禁漁及禁漁工具和方法作為行政認定的主體是有法律根據的。第二,市級漁業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認定更符合實際。縣級漁政管理部門雖身處一線,對所管轄的區域更為了解,但其專業化水平、認定資質有欠缺。省級漁政管理部門雖專業化水平較高,但大量案件交由省級機關認定,有違便利性和實效性原則。同時,對于禁漁區的認定,往往當地漁業行政管理部門最了解情況。長江流域地形復雜,流域面積大,干流支流交匯處多,交由市級的漁政部門認定更符合實際。市級的漁業行政管理機關對本市所管轄的區域較省級機關更為了解具體情況,現場測定更便利。同時,市級機關相較于縣級機關專業化水平更高,由其作為認定主體更符合實際。第三,雖暫無司法解釋規定由哪級行政機關對禁漁期、禁漁區或禁漁方法及工具作出行政認定成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定罪依據,但司法實踐中可以借鑒其他罪名的司法解釋來確定由哪一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認定更為妥當。參見兩高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難以確定是“假藥”的,司法機關可以根據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等相關材料予以認定等等。對比與“假藥”與禁漁區、禁漁期、禁漁工具或者方法,“假藥”的認定難度在常人理解應大于認定禁漁區或者禁漁工具,故市級漁業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認定有其合理性。
二、是結果犯還是情節犯
鄉鎮計生協評估情況報告總結
按照省、市計劃生育協會關于開展基層計生協評估認定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鎮計生協在2010年5月上旬,對8個村1個社區計生協順利通過此次評估認定,通過評估達到了對村計生協摸清底數,制度健全,工作規范,有力的促進了村計生協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
(一)加強領導,周密安排。
鎮計生協及時組織全鎮8個村1各社區,由鎮副會長、秘書長及時召開評估認定工作會議,傳達了上級協會評估認定工作相關精神,使各村計生協工作人員充分認識開展此次評定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對此次評定工作的目的、意義、工作方法、具體步驟等進行了安排,使各村直接責任人切實掌握評定標準和工作方法。各村計生協根據會議精神,認真安排部署本村評估認定相關工作。
(二)逐級自查,不斷完善,積極向上申請評估認定。
各村(社區)計生協經過認真準備,組織各村(社區)評估認定工作人員,對照省、市各級協會評估認定相關文件,認真進行自查,在邊查邊完善的基礎上,形成村級評估認定申請書,向鎮計生協提出評估認定申請。鎮根據村(社區)計生協提交的村級計生協評估認定申請,對村(社區)計生協進行評估認定,在全部通過鎮級協會評估認定后,鎮計生協根據評定情況形成鎮計生協評估認定申請,向市計生協提出書面申請,報市計生協申請評估認定。
(三)及時通報,進一步促進評定工作扎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