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6 11: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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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帶頭守法工作報告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離不開法治的引領和規范;鄉的經濟發展,離不開法治的保障和支撐。在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工作制度的中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并且在這過程中我鄉明顯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一、強化措施,加強法治機關建設
我鄉深入貫徹本級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查院的的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每項工作的開展,認真貫徹清廉、務實、為民的要求,進一步健全鄉兩級黨組織民主集中制議事原則,進一步完善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造就高素質黨員干部隊伍,不斷增強黨委領導全鄉經濟發展的能力。
定期開展“農牧民夜校”,宣傳法規制度,并且鼓勵和支持黨員干部利用各種途徑自學法律知識,不斷增強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法治機關建設,嚴格落實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杜松鄉法治鄉創建工作的核心內容。堅持“規范化、責任制、服務性”是我鄉強化依法行政的重要著力點。
強化遵紀守法意識講詞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遵紀守法廉潔從業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我叫,從事民政基層工作,是殯葬單位的主任、會計。在“5.10”思廉日,我能夠站在這里發表演講,心情十分激動。今天,我作“遵紀守法,廉潔從業”的演講,向領導和同志們談談自己有關基層廉政建設的一些感想,目的是與大家互相交流,接受警示,共同勉勵,切實做到遵紀守法,廉潔從業。
當我們集中收看警示教育錄像的時候,當我們聽到檢察院領導講述身邊鮮活事例的時候,當我們在民政系統廉政教育基地思考人生意義的時候,我們就會痛恨那些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嚴重扭曲的腐敗分子,私欲膨脹,利用職權貪污受賄、徇私枉法,干出了一件件觸目驚心的犯罪大案,嚴重損害黨和人民的利益,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最后毀滅了自己,走向人生不歸路。我們懂得那些腐敗分子之所以貪污受賄、徇私枉法,走向犯罪深淵,是源自權力不受制約、缺少監督。腐敗分子黨紀意識淡化,經常不參加支部學習、會議、活動,與組織的關系逐漸疏遠,成了不受黨紀約束的特殊黨員,喪失了黨員身份。腐敗分子奉行違紀國法的“潛規則”,認為權力腐敗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有其存在的因素,收點回扣,拿點酬謝,要點好處,是市場經濟的“公平原則”,“不拿白不拿”。腐敗分子對逃脫黨紀國法的制裁心存僥幸,以為自己行為隱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雖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組織不知,群眾不曉,可以高枕無憂;認為自己身份特殊,關系網廣,鐵哥們多,即使敗露,也能輕易過關;致使膽子越來越大,對法紀教育越來越漠視,對行為后果越來越無所顧忌,走上違法亂紀道路。腐敗分子生活作風不檢點,情趣不健康,不重品行,崇尚吃喝嫖賭,違反道德操守,大肆貪污受賄,揮霍國家錢財。我們深深感到我們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我們黨歷來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確指出黨內無腐敗分子藏身之地,所有這一切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近年來陳希同、陳良宇、胡長清等大大小小腐敗分子落馬的驚心動魄事實告訴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吸取腐敗分子典型反面案件的教訓,按照中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總體要求,做到遵紀守法,廉潔從業,確保自己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辦事,促進民政事業健康持續、又好又快發展,獲得人民群眾的支持與擁護。
也許有人會說,高官們應該做到廉政,我們只是普通黨員干部,是一般群眾,廉政離我們很遠。其實,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廈,離不開我們每個行業、每個部門、每個公民的共同努力,大家都需要勤奮工作、廉潔從業。對我們來說,如果民政工作腐敗了,那么塌下來的就不是一幢高樓大廈,不是一座雄偉大橋,不是一個防洪大壩,而是整個民政人的誠信,整個民政部門的威信。因此,我們要加強學習,認真學習中央、省、市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精神和《廉政準則》,認真學習民政部門系列廉政建設的規章制度與工作紀律,切實提高自己的廉政意識,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與殯葬業務工作相融合,與黨的建設、基層建設相結合,為殯葬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清廉環境,使全體干部職工“思廉、崇廉、行廉”,無違紀違規情況,在社會上樹立“清廉殯葬”的良好聲譽。
“遵紀守法,廉潔從業”,我們要始終堅持正確的立場,全面落實民政部門各項規定和行為道德規范,做到“自省、自警、自勵”,“慎獨、慎微、慎欲”。管好自己的嘴,不接受吃請;管好自己的腿,不進低俗娛樂場所;管好自己的手,不索拿卡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懷律已之心、常排非分之想,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不為欲所惑。要吸取各類事故案件的經驗教訓,加強自身警示教育,正確對待名利和金錢,嚴于律己,防微杜漸,夯實精神支柱,筑牢思想防線,做到工作上高標準、生活上嚴要求、作風上高境界,杜絕一切社會上的不良行為與腐朽作風,絕不在錯誤道路上邁出一步。
司法人員守法觀念研究論文
司法人員自己首先必須守法,應當是守法的模范。這個道理是大家所熟悉的。但“熟知并非真知”,不少司法人員并未深刻、全面理解其內涵,他們的守法觀念是十分片面的。他們僅僅從一個普通老百姓角度來理解守法觀念,認為在公務活動之外,應當遵紀守法。如果說與普通老百姓有區別的話,也只是要求更嚴更高而已。他們沒有看到,司法本身,就有一個守法問題,片面地認為,司法就是執法,這里只有嚴格執法與否的問題,而沒有守法與否的問題。很顯然,一個司法人員這樣理解守法觀念,是遠為不夠的。我們一再講,司法人員必須嚴格執法,從本質意義上說,嚴格執法就是要求在辦案中,嚴格遵守實體法、程序法,這就是個守法問題,而且就司法人員而言,是一個更為重要的守法內容。因此我們說,司法人員的守法觀念,不僅僅是指日常生活中遵紀守法,更要緊的,還必須在司法活動中,嚴格遵守實體法和程序法。劉斌俊在1999年1月25日《檢察日報》撰文《守法重于泰山》中指出:“就守法的內涵而言,現代意義上的‘大守法’具有‘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用法護法、依法辦事’的豐富內涵。”“依法辦事乃是守法概念的應有之義。從一定意義上講,守法就是要求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以憲法和法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依法辦事,任何行為都不能超越憲法和法律所界定的范圍。只有具備良好的守法意識,才能實現嚴格依法辦事;只有嚴格依法辦事,才能保證國家和各項工作皆依法進行,依法治國的理想才能成為現實。”誠哉是言也!
一些司法人員的片面守法觀念,無不是與他們的法治意識不強分不開的。他們總以為,法是“對付”老百姓的,是治理社會的,而不是對自己職務行為的約束。例如,他們總以為,刑法是自己手中的“刀把子”,是鎮壓犯罪分子的工具。其實,這種思想是與現代法治觀念格格不入的。何謂法治?“從廣義上說,法治意味著人民應當服從法律,接受法律的治理。但在政治理論和法律理論中,法治應作較為狹窄的理解,即它是指政府應受法律的治理,遵從法律。”“現代法治的精髓是官吏依法辦事,只有官吏依法辦事,接受法律的約束,才有法治可言。”①“法治所治對象是什么?權也。人民依法治權的具體化,也就是依法治官。在非法治國家或社會中,法是官治民的手段;在法治國家或社會中,法是民治官的工具。這里當然沒有法只治官而不治民的意思,但治官無疑是首要的,它關乎治民治得好與不好、當與不當。不求官之治,而求民之治,乃法治中舍本而逐末也。”②“法治的真諦在于保障人權,控制公權”③就部門法而言,德國刑法學家李斯特說:“自從有刑法存在,國家代替受害人施行報復的開始,國家就承擔著雙重責任;正如國家在采取任何行為時,不僅要為社會利益反對犯罪者,也要保護犯罪人不受受害人的報復。現在刑法同樣不只反對犯罪人,也保護犯罪人,它的目的不僅在于設立國家刑罰權力,同時也要限制這一權力,這不只是可罰性的源由,也是它的界限,因此表現出悖論,刑法不僅面對犯罪人保護國家,也要面對國家保護犯罪人,不僅要面對犯罪人,也要面對檢察官保護市民,成為公民反對司法專橫和錯誤的大憲章。”④作者大量引用中外學者的觀點,無外乎在于著重說明法治的根本在吏治。對照之下,我們有一些司法人員的守法意識與當代法治觀念,差距何其遠矣。
一些司法人員法治觀念為什么會不強呢?這里既有中國長達數千年的剝削階級統治社會中專制思想的影響,又是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前這段歷史時期忽視法制建設的結果,還與現在不少司法人員法律素養較差是分不開的。
首先,專制的法律思想并未隨著剝削制度的消滅而消失。早在我國夏商時期形成的神權論就認為“法應為少數統治者所壟斷,法律是對被統治者的制裁手段和鎮壓工具”,這種法律思想“一直頑固地盤距在人們的意識中,并影響和決定著古代法制的基本面貌。”例如,在《尚書·酒誥》中規定,為了防止人民聚集“鬧事”,凡群聚飲酒者一律判處死刑。⑤刑法赤裸裸地表明著自己是鎮壓人民的工具。又如,作為我國封建社會最早的一部粗具體系的法典《法經》,把鋒芒主要指向農民和其他勞動人民。《法經》開宗明義規定:“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所謂盜,即危害地主階級財產的行為;所謂“賊”,即危害封建統治和人身安全的行為。把《盜》、《賊》兩篇放在諸篇之首,表明鎮壓盜賊,是地主階級專政的主要任務。⑥可見,在古代中國,無論從法律思想還是司法實踐,都是把法看作是治民的工具。新中國成立至今不過五十多年,再加上共和國前二十七年的曲折磨難,專制的法律思想,就象列寧所說的那樣,在現代社會中散發著臭氣,必然會影響著人們,當然也包括司法人員。所以,鄧小平同志早在八十年代初就深刻指出:“我們這個國家有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歷史,缺乏社會主義的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法制。”⑦當我們看到一些司法人員自以為是地拿著法律恐嚇老百姓時,我們不就聞到了“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用法馭民的臭味了嗎?!
其次,共和國前二十七年推行人治,現代法治意識根本無從產生。建國以后,由于黨在路線方針政策上一再犯“左”傾錯誤,把階級斗爭作為社會的主要矛盾,防止資本主義復辟,經常發動群眾搞運動,以致在反右斗爭后形成了“以黨代法”的局面。195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召開司法工作座談會。在會后由中共中共批轉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黨組的報告中提出,今后在不違背中央政策法令的條件下,地方政法文教部門受命于省、市、自治區黨委和省、市、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全部審判活動,都必須堅決服從黨委的領導和監督,黨委有權過問一切案件,凡是黨委規定審批范圍的案件和與兄弟部門意見不一致的案件,都應當在審理后宣判前,報請黨委審批。任何借審判“獨立”,抗拒黨委對具體案件審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錯誤的,必須堅決給予糾正。這個報告公開、正式提出了以黨代法的問題。⑧到了“”十年,法律被徹底踐踏了。“革命派”停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活動;踢開政府鬧革命,建立了非法的革命委員會,取代合法的政權機關;砸爛公檢法。由于沒有法制的保障,公民權利遭到嚴重侵害。上至國家主席、政府領導人,下至普通公民、人大代表、勞動模范,被批斗挨整,失去任何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被抄家、非法囚禁,甚至被毒打致死。據在一次講話中透露:“包括受牽連在內受迫害的有上億人,占全國人口九分之一。”⑨最典型的是劉少奇冤案。當劉少奇被紅衛兵迫害時,這位泱泱大國堂堂的國家主席,拿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捍衛自己的神圣尊嚴的,召來的則是更多的吼叫、侮辱,最后竟被折磨而死。⑩至尊至嚴的憲法沒有了,法治還能存在嗎?赤裸裸地說過:“過去規定的東西,不管是國家的,還是公安機關的,不要受約束。”⑾我們現在都看到了,十年動亂給中國經濟帶來慘重的損失;我們也應當清醒地認識,愚昧的年代給中國社會法制建設帶來的巨大戕害。如果說,中國在社會主義改造結束后就進行重點轉移搞經濟建設,現在我們的國力將強大得多;那么,我們在建國后就注重法制建設,公民的法治意識將也是具有世界先進性的。但殘酷的歷史,使人感到痛心,我們不能不正視中國的法制建設,任重而道遠。
再次,現在我們的司法人員,尤其是基層司法人員,法律素質較差。司法人員的法律意識,不應當是自發的,而應該是自覺的。這種自覺的法律意識,不是在社會實踐中自發產生的,也不是靠一般號召能取得的,而是要經過一番刻苦學習的。可以這樣說,一個不具有法律思想史、法制史、科學法理學、部門法學及科學政治學知識的司法人員,要具備自覺的法律意識,是絕對不可能的。就象科學社會主義理論,是無產階段的理論,但無產階級本身不能自發產生這一科學理論,而要靠先進知識分子從外部灌輸進去一樣,法治意識,也不是社會主義司法人員能自發產生的,而是有一個系統受教育的培養過程。關于過一點,西方司法人才的培養是頗值得我們借鑒的。例如,日本的法律專業大學畢業生是不能直接進入檢察官行列的,欲成為一名檢察官,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且競爭相當激烈,每年約有兩萬多人報考,而僅有五百余名被錄取,錄取率僅百分之二。而后再進入司法研修所完成為期兩年的學業:前四個月主要學習有關理論知識,同時在教官的指導下,各自根據個人的特點和志愿擇定自己研修的專業;待專業確定后,便到各級法院、檢察廳和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十六個月的司法實習。其中到法院實習八個月,到檢察廳實習四個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四個月;余下四個月,則是回到司法研修所進行實結和參加畢業考試。合格后方能進入檢察官行列。所以,日本的司法官員法治意識是很強的。⑿再來看我國司法人員,法理學博士卓澤淵認為:“執法人員素質低的問題特別突出。執法人員本應是社會的優秀分子,具有較高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思想道德修養。然而中國的現實卻大打折扣。僅是執法人員的文化水平就足以令人擔憂。許多執法人員僅僅是初中畢業生,有的甚至僅是小學生,盡管從事了執法工作,但其文化水平并未在原有基礎上有多大提高。現有執法人員的來源,多為工作調入、軍官轉業和社會招干。不僅基礎文化水平不高,專業法律知識也嚴重缺乏。......長期以來,我國一直未能對執法人員進行嚴格的執法道德、執法公正和執法良心的培養......如此下去,法治將難以實理。”⒀卓澤淵的擔憂是很有道理的。盡管現在司法人員通過各種培訓,法律知識有所增加,但還是遠為不夠的。缺乏先進法律思想的人,也就不可能有先進的法治意識,就不可能自覺地遵守法律,又何以能依法“治民”呢?!
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牢固樹立對憲法和法律的真誠信仰,根據市依法治市辦《市“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實施方案》(寧法治辦〔2015〕8號)要求,現就我鎮開展“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活動目的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的總體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堅持創新形式、注重實效,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推動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宣傳重點
(一)突出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大力宣傳黨的領導是憲法實施的根本保證,宣傳憲法確定的理念和原則,宣傳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以憲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使干部群眾充分相信憲法、禮敬憲法、尊崇憲法,主動運用憲法,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二)系統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緊密結合我鎮各項工作實際,結合各社會群體的實際需求,突出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法治的引導、規范、保障和促進作用,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大力宣傳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大力宣傳約束權力、保障權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讓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成為鎮村干部的自覺行動。
營造學法用法守法濃厚氛圍
今后五年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時期。我們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突出重點,抓住難點,深入推進依法治市戰略,認真落實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努力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惠州營造良好的文明法治環境。
抓宏觀,認真落實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規劃
依法治市工作點多面廣,涉及基層依法治理、行業依法治理、部門依法治理等各個層面。要按照惠州市2006年至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規劃的要求,認真抓好工作目標和任務的落實。要積極履行好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和指導等職責,從宏觀上加強指導,把握大方向,整體推進,督促各地各部門、各行業認真完成依法治市工作任務,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抓重點,大力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第一,不斷增強領導干部的法制觀念。要不斷改進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執政方式,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倡廉,促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第二,堅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要完善規范性文件統一審查備案、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復議審理、行政復議責任追究等制度。第三,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建立健全依法行使司法權利的監督制約機制,健全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制度,建立公正、權威、高效、廉潔的司法管理運行機制。
抓難點,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衛健局守法普法工作總結
2020年,嚴格按照《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辦公室守法普法協調小組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和《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任務清單〉(修訂)的通知》要求,始終堅持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守法普法工作,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服務誰普法”原則,圍繞今年我縣衛生健康中心工作,服務衛生健康工作改革發展大局,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服務,全面提高了我縣衛生健康系統干部職工法律素養和執法水平,現將本年度守法普法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守法普法工作責任制落實責任是做好守法普法工作的前提條件,我單位把普法守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把責任制的全面落實貫穿到守法普法的各項工作之中,一是進一步調整充實守法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守法普法各項工作。形成分管領導督辦、責任科具體抓落實、相關業務科室分工合作的整體聯動工作運行機制,充分落實權責統一、及時有效、普治并舉、條塊結合的工作原則。二是制定印發了《縣衛健系統2020年度“七五”普法工作計劃》,進一步明確了衛健系統守法普法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要點及具體要求,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基礎、指明了方向、明確了責任。三是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原則,督促衛生執法隊伍認真落實普法工作職責,并形成全年工作計劃,上報局機關審核備案,按要求落實執法大隊第一普法人職責。
(二)加強教育,全面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嚴格按照州衛健委關于印發《全州衛健系統2020年度“七五”普法工作計劃的通知》及《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任務清單〉(修訂)的通知》要求,結合衛生健康系統實際情況,認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進醫院”活動。一是積極組織各醫療機構學習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真正做到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進一步推動了我縣衛生健康發展。二是深入學習宣傳了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系列重要論述,大力宣傳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進一步保障我縣衛健系統干部職工知法、守法。三是按照州衛健委印發《州衛健系統學習宣傳貫徹重要講話精神和有效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立即響應,廣泛開展了民法典普法工作,不斷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推動了衛健系統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四是深入學習宣傳衛生健康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醫務人員衛生法制意識和法治工作水平。2020年,縣衛生健康系統以“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國際護士節”“中國醫師節”“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主題宣傳為依托,結合“法律八進”活動大力開展法治宣傳行動,深入學習宣傳與衛生健康密切相關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及衛生相關業務知識,增強領導干部的學法、用法、守法意識。同時,利用“送衛生下鄉”、“結對幫扶”“同心同向”等活動,積極向農牧民群眾及結對幫扶對象及結對僧尼宣傳與健康切身相關的《職業病防治法》、《醫療糾紛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2020年,我系統共計開展相關普法宣傳活動7場次,272人次參加,醫務人員宣傳教育覆蓋率達88%。
(三)強化報送,全面落實“以案釋法”工作本年度我系統共計查處違反《護士條例》案件1起,已按“以案釋法"典型案例報送工作要求上報相關單位,并結合違規案例,圍繞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把法宣傳教育有效融入執法全過程,形成普法與司法執法良性互動。
(四)深入推進行業內依法行政。一是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按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制度,明確了執法人員要求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方式對執法程序、調查取證等行政執法整個過程進行全程記錄;配備新型行政執法記錄儀,推進全過程記錄執法工作。二是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制定并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事項目錄及法制審核流程等重要制度;對案情重大復雜、涉案金額較大、對行政相對人權益產生較大影響的行政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審”、辦審分離,預防執法過錯發生,提升了行政執法公信力。
提高遵紀守法法律意識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學習憲法尊法守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全衛計系統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牢固樹立對憲法和法律的真誠信仰,扎實推進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根據縣宣傳部、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決定開展“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的總體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堅持創新形式、注重實效,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推動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活動內容
(一)開展“我讀憲法”活動。
倡導衛計人員全面深入學習憲法文本,各機構年度至少開展1次憲法專題學習。開展憲法宣誓活動,大力宣傳憲法,促進國家工作人員增強憲法意識、帶頭依法辦事。
“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方案
為了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對憲法和法律的真誠信仰,縣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2015年在全縣組織開展“學習憲法 尊法守法”主題活動。
一、活動主旨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在全社會普通開展憲法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為法治XX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宣傳重點
突出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系統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原則。
三、任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