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理念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1 18: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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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法與政府行政理念論文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8月27日通過了《行政許可法》,這標志著我國各級政府執政為民,再造有限、透明、服務政府和強化行政審批監督的理念在法律上得到了具體的體現。
一、《行政許可法》體現了政府執政為民的思想
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的建立,實現了主體的回歸,公民和其他市場主體第一次能夠獨立地決定自己的命運。但是,由于政府的執政理念沒有轉變,在開展各項經濟活動時,公民和其他市場主體還要經常性地受到政府的干預。種類繁多的行政許可捆住了市場主體的手腳,降低了市場運行的效率。公民雖然擁有市場主體的身份,卻并沒有真正享受到市場主體應有的權利。一些基本的經濟活動必須經過幾個甚至幾十個政府部門的批準,在一個又一個行政審批的環節中,市場主體的權利被消解掉了。
《行政許可法》確立了有限政府的觀念。它第一次將那些市場主體做得了而且做得好的事項完全交給了市場主體,大大縮小了政府審批的范圍,從根本上實現了還權于民。因此,《行政許可法》的頒布,是公民和其他市場主體權利的一次大解放。《行政許可法》從限制政府的許可權力,保護公民和法人的基本權利兩方面體現了執政為民的思想。
《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了行政許可的平等原則,最大限度地實現了行政審批標準的全國統一,為建立公平合理的競爭秩序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證。與此同時,為了防止行政審批中出現與民爭利現象,《行政許可法》還規定了審批服務的具體規則,對那些朝令夕改的審批行為,法律還特別規定了行政機關的補償機制,這一點對遏制市場經秩序管理混亂現象,保護公民和其他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具有非常特殊的意義。因此,《行政許可法》的頒布,為貫徹執政為民的思想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證。
《行政許可法》在嚴格程序中也彰顯了執法為民的思想。在總共8章83條的法律中,有29條是關于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規定,占條文總數的三分之一強,其涉及申請、受理、審查、決定、期限、聽證、變更、延續、特別程序等行政許可實施的方方面面。嚴密、細致的程序規定,極大地方便了群眾,體現了執法為民、依法行政的精神。有關程序的每一個條款中,無不體現了便民原則:省級政府經國務院批準,可將幾個行政機關行使的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一個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涉及機關內部幾道環節的,應當“一個窗口”對外;依法需要幾個部門幾道許可的,可以由一個部門牽頭征求其他部門意見后統一辦理,或者實行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盡量減少“多頭審批”;行政機關應當將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條件、數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在辦公場所公示,以防止“暗箱操作”;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提出,也可委托人提出,不必都親自到行政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決定盡量做到當場受理、當場決定,不能當場決定的,要出具受理憑證,并最遲在30日內作出決定。行政許可法在程序方面的規定不僅嚴格,而且細致,極具可操作性。如規定行政機關的受理決定要加蓋公章并注明日期,以便有據可查;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以免當事人多跑路;不予受理的行政許可要書面答復等等。
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理念與實踐
1高校行政管理現狀
1.1管理理念還有待改進
傳統的管理理念仍然不同程度地影響著高校行政管理效率。從現有高校的行政管理看,大部分高校沒有轉變管理理念,仍然一“管”到底,缺乏服務意識,以至于師生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難以調動。另外,外在管理與內部管理脫節,將行政管理等同于行政化,沒有真正落實到以人為本的管理活動中。
1.2管理機制有待完善
黨建管理、設備設施管理、人員管理的銜接機制不到位。一方面,基于黨建的管理還比較缺失,沒有完全建立健全完善的黨員管理機制,以至于難以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新舊黨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難以延續。另一方面,高校實驗室、基礎設施的管理還沒有規范起來,以致資源浪費較為嚴重,師生不能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運用現有資源。同時,“黨委書記-分管責任人”一體化的規章制度尚不健全,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責任人有推卸責任的可能,以致高校行政管理難以進入責任制化。
1.3管理人員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行政征收的理念研究論文
在國家行政法治化的進程中,應當確立和統一行政征收制度。所謂行政征收,是指一國政府基于公共需要依法無償取得相對人財產(貨幣表現)的行為,其制度化表現為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和行政收費制度。[1]長期以來,人們對“天經地義”的稅收制度不存質疑。但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生活市場化和全球化、國家政治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快速進展,稅收政策、稅收法治化以及稅收制度中的非國民待遇等問題越來越為人注目;更為受人關注的是名目繁多的行政收費及其帶來的社會問題,政府部門亂收費帶來的諸如企業和農民負擔過重、行政腐敗等社會問題正考驗著社會各方面的忍耐力。關注稅費,可能會涉及兩個基本角度:稅費關系著國家財力和政府能力及其發展,[2]關系著具有基本權利性質的公民財產權及其保障。人們越來越認識到更新和發展稅費征收觀念、確立和遵循行政征收原則、建立和完善行政征收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
關于稅收制度的正當性說明,幾個世紀以來產生了眾多學說。17世紀的公共福利說認為,國家的職能是滿足公共需要,增進公共福利,因此需要通過征稅取得用以實現國家職能的費用;18世紀的交換說與盧梭、亞當o斯密等著名的思想家相聯系,因而該學說以社會契約論和自由主義的國家觀為基礎,認為國家和個人是各自獨立平等的主體,國民因國家活動而得到利益,理應向國家納稅以作為報償,因而稅收體現的是國家與國民之間的一種特別交換關系;19世紀起源于英國、后發展于德國的稅收犧牲說,最終以黑格爾的國家有機體學說為基礎,認為個人生活必須依賴國家的生存,為了維持國家的生存而納稅,是每個公民當然的義務;20世紀與凱恩斯主義一脈相承的經濟調節說認為,由于存在市場失靈,市場機制不能進行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公平分配社會財富,因而需要社會經濟政策予以調節和矯正。而稅收是國民經濟運行和社會分配的重要手段。上述學說以及其它關于稅收合理性說明的理論,[3]有的富有濃厚的政治學色彩,有的充滿了社會學概念,有的具有鮮明的經濟學意義。各種學說理論基礎、邏輯風格各異,但殊途同歸,國家稅收正當性得以說明。受各種理論學說的啟示和誘導,人們能夠理性地認同這樣的邏輯和結論:公民或者說人民納稅支持國家和政府執行公共職能、履行公共責任,才能有國防、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礎設施;無論市場化的程度多高,經濟發展離不開政府與市場的配合,市場配置資源失靈,國家和政府通過稅收措施制約經濟冷熱,熨平經濟周期,平衡經濟波動;社會財富積累的一般規律預示著社會收入再分配的必要,政府依靠稅收維持社會公平,保障社會穩定。類似的邏輯推理和結論使稅收及其制度化存在的正當性不容置疑。
行政收費既不是為了公平的社會分配而求取社會穩定,也不是為了公共設施的建設而輸出公共服務,又不是為了療治市場的失靈而平衡經濟發展,行政收費制度與國家稅收制度不同,其正當性應當在于它的特別交易性:使用國有土地、礦產資源,政府收取資源使用費;企業超過法定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政府征收排污費;等等。使用國有資源繳納資源使用費、超標排污繳納排污費,行政收費建立在這種特別交易基礎上顯示了它的合理性:特別收入滿足特別支出。行政收費的特別交易性表現為這種交易不是真正的市場交易和等價交易,盡管近幾年來有些國有資源的使用權開始啟動拍賣程序,從而使這種交易多少帶有市場色彩,但它畢竟不同于一般的市場等價交易。這種特別交易也不能說明行政收費具有補償性,因為將使用資源作為繳納資源使用費的補償,或者將超標排污視為征收排污費的補償,等于為特別收入而特別支出,不符合社會一般常識和行政收費的基本邏輯。
無論稅收還是收費,行政征收的正當性能夠獲得邏輯的理論說明,但其現實正當性卻需要一定理念的呵護和維持。也可以這樣認為,當行政征收的正當性本身保持沉默的時候,法治、平等、人權等理念能夠塑造行政征收正當性的實踐。其一,近現代以來,法治理念普及于公共生活諸領域。“租稅是法律的創造物”、“無法律則無課稅”等至理名言是稅收領域法治理念的濃縮。[4]為保障稅收和收費的現實正當性,必須在行政征收領域確立和張揚法治理念:未經人民或其代表同意,不得征稅、收費或以其它形式剝奪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財產,無代表則無征收;行政征收制度由國家立法確立,所有行政征收行為必須依法而行,無法律則無征收;無論稅收還是收費包括抽象的行為和具體的行為,都應當納入司法審查的視野,無救濟則無征收。其二,近些年來,平等觀念越來越廣泛地滲透進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在公共權力領域,平等不再僅僅意味著法律適用上的平等,社會成員已經產生了獲取立法平等對待的新的渴望。行政征收領域的平等觀念基于這樣一些不證自明的常識而自然產生:社會成員具有平等的國民身份或公民資格;收入多的人多納稅,收入少的人少納稅;誰使用誰繳費,誰受益誰繳費。由上述政治和社會常識支持的平等理念不斷質疑稅收領域的優惠政策和稅收立法上的非國民待遇現象,促使行政征收機關通過實踐平等理念而接近行政征收的現實正當性;其三,十幾年來,人權理念越來越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并日益作用于公共生活,進而使人權在某種意義上逐步成為公共權力的界限。行政征收領域的人權理念使得財產權成為國家與公民、政府與社會相互關系中的重要概念,敦促著政府的行政征收以法治姿態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人權意義上的財產權觀念已經促使政府檢討現行稅收和收費制度,在行政征收領域認同私人財產不受侵犯。
二
淺析依法行政理念的升華
依法行政是我國現代法治社會對于行政主體的基本要求,要求著行政主體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目前,隨著我國對于法治政府的建設不斷推行和加深,相關人員對于依法行政的內容也進行了更多的探索和研究。但是國內外的行政實踐結果表明,依法行政存在行政主體展開具體的行政活動時存在著許多問題漏洞。而法治行政作為一種更加先進和全面的行政理念,能夠實現依法行政中漏洞的彌補,更加適合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的推行工作。有些研究人員認為,法治行政是一種新的行政理念,但是大量的實踐表明,法治行政是依法行政理念的升華。
一、打破依法行政的局限性
依法行政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進行法律的約束,實現人民當家做主的民主制目標。但是,無論是依法行政的內涵還是延伸出來的意義,都有著一定的局限性。按照依法行政的內涵來看,依法行政只要求行政主體依照法律要求展開行政行為,但是,在法律規定不完善的情況下,行政主體往往會陷入無法很好展開相應的行政行為、不能充分發揮機關部門的行政職責的情況。另外,行政關系具有非常明顯的復雜性,如果依照如今的行政行為和行政關系來完善相關的法律規定,可以說是難上加難。這樣的情況就使得依法行政理念向法治行政進行升華是十分必要的。法治行政中包含了比依法行政更加豐富的內涵,能夠有效的打破依法行政的局限性。如果說依法行政指的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服從”的話,那么法治行政就實現了“人們服從的法律是本身制定的良好法律”[1]。在依法行政中,并不能保證依照的法律規則的良好和完善,但是法治行政就能做到這一點,它要求著行政主體要依照良法展開行政行為,更加強調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二、減少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依法行政由于只要求行政主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展開行政行為和行政關系,所以很有可能會出現行政主體的自由裁量權的濫用的情況。眾所周知,在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中,有著大量的程度界定曖昧不清的法律概念存在,而又因為行政關系的復雜性,行政主體在展開行政行為的時候并不能很好的掌握裁量的度量,在進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時,往往會摻雜著大量的主觀色彩,并更不利于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行政主體在進行依法行政的過程中,有時會對不確定法規的事件進行自由裁量權或自由判斷權的濫用,可是依法行政卻對這些情況無法進行約束和制止。而作為依法行政理念的升華,法制行政就能夠對這種行政主體對自由裁量權的濫用行為進行減少。法治行政中,對于社會的公平正義進行了側重的強調。法律不僅僅是當權者意志的體現,更是人民意志的體現,能夠維護廣大人民的利益。法治行政要求著行政主體在行政行為中要更多的考量社會和人民的利益,約束著行政主體在行政行為中必須體現出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念。這樣的轉化與升華讓行政主體的自由裁量權濫用的情況有效降低。
三、對人的行為進行約束
行政征收的理念探究論文
在國家行政法治化的進程中,應當確立和統一行政征收制度。所謂行政征收,是指一國政府基于公共需要依法無償取得相對人財產(貨幣表現)的行為,其制度化表現為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和行政收費制度。[1]長期以來,人們對“天經地義”的稅收制度不存質疑。但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生活市場化和全球化、國家政治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快速進展,稅收政策、稅收法治化以及稅收制度中的非國民待遇等問題越來越為人注目;更為受人關注的是名目繁多的行政收費及其帶來的社會問題,政府部門亂收費帶來的諸如企業和農民負擔過重、行政腐敗等社會問題正考驗著社會各方面的忍耐力。關注稅費,可能會涉及兩個基本角度:稅費關系著國家財力和政府能力及其發展,[2]關系著具有基本權利性質的公民財產權及其保障。人們越來越認識到更新和發展稅費征收觀念、確立和遵循行政征收原則、建立和完善行政征收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
關于稅收制度的正當性說明,幾個世紀以來產生了眾多學說。17世紀的公共福利說認為,國家的職能是滿足公共需要,增進公共福利,因此需要通過征稅取得用以實現國家職能的費用;18世紀的交換說與盧梭、亞當o斯密等著名的思想家相聯系,因而該學說以社會契約論和自由主義的國家觀為基礎,認為國家和個人是各自獨立平等的主體,國民因國家活動而得到利益,理應向國家納稅以作為報償,因而稅收體現的是國家與國民之間的一種特別交換關系;19世紀起源于英國、后發展于德國的稅收犧牲說,最終以黑格爾的國家有機體學說為基礎,認為個人生活必須依賴國家的生存,為了維持國家的生存而納稅,是每個公民當然的義務;20世紀與凱恩斯主義一脈相承的經濟調節說認為,由于存在市場失靈,市場機制不能進行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公平分配社會財富,因而需要社會經濟政策予以調節和矯正。而稅收是國民經濟運行和社會分配的重要手段。上述學說以及其它關于稅收合理性說明的理論,[3]有的富有濃厚的政治學色彩,有的充滿了社會學概念,有的具有鮮明的經濟學意義。各種學說理論基礎、邏輯風格各異,但殊途同歸,國家稅收正當性得以說明。受各種理論學說的啟示和誘導,人們能夠理性地認同這樣的邏輯和結論:公民或者說人民納稅支持國家和政府執行公共職能、履行公共責任,才能有國防、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礎設施;無論市場化的程度多高,經濟發展離不開政府與市場的配合,市場配置資源失靈,國家和政府通過稅收措施制約經濟冷熱,熨平經濟周期,平衡經濟波動;社會財富積累的一般規律預示著社會收入再分配的必要,政府依靠稅收維持社會公平,保障社會穩定。類似的邏輯推理和結論使稅收及其制度化存在的正當性不容置疑。
行政收費既不是為了公平的社會分配而求取社會穩定,也不是為了公共設施的建設而輸出公共服務,又不是為了療治市場的失靈而平衡經濟發展,行政收費制度與國家稅收制度不同,其正當性應當在于它的特別交易性:使用國有土地、礦產資源,政府收取資源使用費;企業超過法定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政府征收排污費;等等。使用國有資源繳納資源使用費、超標排污繳納排污費,行政收費建立在這種特別交易基礎上顯示了它的合理性:特別收入滿足特別支出。行政收費的特別交易性表現為這種交易不是真正的市場交易和等價交易,盡管近幾年來有些國有資源的使用權開始啟動拍賣程序,從而使這種交易多少帶有市場色彩,但它畢竟不同于一般的市場等價交易。這種特別交易也不能說明行政收費具有補償性,因為將使用資源作為繳納資源使用費的補償,或者將超標排污視為征收排污費的補償,等于為特別收入而特別支出,不符合社會一般常識和行政收費的基本邏輯。
無論稅收還是收費,行政征收的正當性能夠獲得邏輯的理論說明,但其現實正當性卻需要一定理念的呵護和維持。也可以這樣認為,當行政征收的正當性本身保持沉默的時候,法治、平等、人權等理念能夠塑造行政征收正當性的實踐。其一,近現代以來,法治理念普及于公共生活諸領域。“租稅是法律的創造物”、“無法律則無課稅”等至理名言是稅收領域法治理念的濃縮。[4]為保障稅收和收費的現實正當性,必須在行政征收領域確立和張揚法治理念:未經人民或其代表同意,不得征稅、收費或以其它形式剝奪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財產,無代表則無征收;行政征收制度由國家立法確立,所有行政征收行為必須依法而行,無法律則無征收;無論稅收還是收費包括抽象的行為和具體的行為,都應當納入司法審查的視野,無救濟則無征收。其二,近些年來,平等觀念越來越廣泛地滲透進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在公共權力領域,平等不再僅僅意味著法律適用上的平等,社會成員已經產生了獲取立法平等對待的新的渴望。行政征收領域的平等觀念基于這樣一些不證自明的常識而自然產生:社會成員具有平等的國民身份或公民資格;收入多的人多納稅,收入少的人少納稅;誰使用誰繳費,誰受益誰繳費。由上述政治和社會常識支持的平等理念不斷質疑稅收領域的優惠政策和稅收立法上的非國民待遇現象,促使行政征收機關通過實踐平等理念而接近行政征收的現實正當性;其三,十幾年來,人權理念越來越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并日益作用于公共生活,進而使人權在某種意義上逐步成為公共權力的界限。行政征收領域的人權理念使得財產權成為國家與公民、政府與社會相互關系中的重要概念,敦促著政府的行政征收以法治姿態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人權意義上的財產權觀念已經促使政府檢討現行稅收和收費制度,在行政征收領域認同私人財產不受侵犯。
二
更新行政理念引領改革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服務行政的理念;依法行政的理念;有限政府的理念;績效為本的理念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中國政府改蘋的日標必然是服務型政府、服務行政的理念是人類進入下業化社會后政府角色定位進行思考的產物、通過進一步改造市場主體、從單純追求GDP指標轉向全而提高生產和生話質量上來、依法行政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國中居于重要地位、黨的十六大確定了全而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改革傳統的行政審批制度,是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有限政府的突破、市場效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部門的行政效率、實現政府管理的廉潔、高效,提高政府下作的整體效能和服務水平等。具體請詳見。
論文摘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創新思維.創新管理.以全新的行政理念引領改革:應把握服務導向、法治導向、績效導向等。
論文關鍵詞:行政觀念政府政府職能
以往的經驗證明,在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同時,還必須進行相應的答理方式和行政觀念的轉變,要用嶄新的行政理念引領改革。否則,即使在形式上進行了政府職能轉變,但是原有的、根深蒂固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答理方式和觀念不轉變,還可能會有意無意地用計劃經濟的思路和辦法來搞市場經濟。因此,必須加快更新行政理念,為政府職能轉變做好思想準備。
一、服務行政的理念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國政府改蘋的日標必然是服務型政府,即服務行政。
新型藥監行政執法理念
黨的十七大繼續堅定不移推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動員全黨、全社會一切力量不遺余力的全方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構建和諧社會”這一宏大的社會背景下,食品藥品監管系統作為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只有重新審視行政執法工作,探索執法體系的新路子,才能始終保持生機和活力。這是一項系統工程,任重而道遠,既需要長期的不懈努力,更需要與時俱進的制度創新。筆者認為,當前的首要任務應該是更新觀念,樹立現代化新型行政法治理念。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一、依法行政是行政執法工作的核心和靈魂
在國務院頒布的《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強調要適時推進涉及食品衛生的法律制訂、修訂工作,在“十一五”期間初步形成完整的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審批方式,規范審批程序,推進政務公開;建立食品藥品監管重大決策的聽證、論證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制,提高行政監管效能;強化基層執法隊伍的法律法規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這都體現了在藥監執法過程中“依法行政”這一最基本的要求。
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必須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行政機關工作的出發點;必須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
(一)依憲行政
依憲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憲法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一切法律規范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不得與憲法相抵觸。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人員也必須提高維憲意識,在執法活動中應逐步樹立依憲行政思維,以憲法指導執法實踐,自覺遵守憲法,實施憲法,維護憲法。
校園行政監管中經營理念
學校傳統的行政管理是管理者運用行政手段,按照行政方式進行管理的行為。行政手段是指采用決議、決定、指令、紀律、規章制度和標準、監督、檢查等手段,它是學校管理中有效的不可缺少的一種管理行為。在校長負責制下,它對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順利實施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也有明顯的弊端,尤其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社會的各個領域都在承受著變革帶來的陣痛。
在“適者生存”“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的環境下,我們看到許多沿襲著傳統行政管理模式的學校缺乏活力,暴露出不少弊端,而那些滲透市場經營理念的學校則生機勃勃,在競爭中脫穎而出這截然不同的命運,我們不由地感悟到:學校必須改進傳統的行政管理,滲透經營理念、運用經營機制,這是現代學校發展的趨勢。這樣,在學校管理中,既有行政管理為依托,又有學校經營為抓手,辦學效益就能取得最優化。
一、確立學校經營理念
(一)市場意識
傳統的行政管理注重照章辦事,強調如何貫徹、落實、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強調對上負責,尋求行政支持。行政管理對于實現學校管理職能,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弱點和弊端。這種管理“等靠要”思想突出,被動消極,缺乏進取精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學校的生存和發展勢必受到市場規律和教育規律的雙重制約,學校必須根據社會的客觀要求、學校的客觀基礎、辦學的客觀條件和教育的客觀規律確定自己的位置。市場意識對學校管理者來說,要有一種學校生存的危機感,認識到學校必須經歷生源競爭、教師流動等考驗。對教師來說,要有一種職業危機感,認識到隨著教師雙向聘任制的全面實施,學生和家長選擇權的加大,教師職業社會化的步伐加快,“鐵飯碗”將逐步退出歷史的舞臺,職業風險不斷增強。這都要求我們逐漸形成市場意識,以適應社會對教育的要求。
(二)服務意識
安全應該成為現代行政理念
當前,針對我國安全生產中存在和出現的一些問題,人們正在探索研究相應的安全對策,嚴峻的安全生產現實,要求我們必須有一個正確的、科學的理論來作為現實工作指導。安全應該成為現代行政理念,提上安全議事日程已迫在眉捷,這將有助于我們對安全工作進行深層次的認識和理解,從而使我們在考慮改革和發展的同時轉變觀念,以科學的工作方法,以嚴謹行政執法工作作風來抓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以有效的措施來防范各類重大事故,特別是同類事故的重復發生,根本扭轉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
一、安全檢查“走馬觀花”形式主義不保安全
部分安全監督檢查人員、企業領導人下基層進行安全檢查,指導工作,大多采用“走馬觀花”式的安全檢查,檢查還未開始,就通知檢查單位,企業做了“準備”,將隱患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隱藏;檢查時,把重點放在聽匯報上,剩下不多的時間到現場看看,查點不查面,看外不看內,沿著基層指定路線走,沿著“景點”轉,蜻蜓點水,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提建議和希望,不分析,不處理,不了了之。領導所到之處,生產竟然暫停,環境干干凈凈,工人恭恭敬敬,安全好比花瓶。
二、班組檢查弄虛作假,開工時段事故多發
在安全生產檢查中,一些班組進行安全檢查時,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如某單位《安全規程》規定:“開工前,必須對工作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面系統檢查,確認無隱患后,職工方可進行工作……”可一些班組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既不檢查安全,又強行讓工人進行工作,結果造成開工不久,即發生事故。據統計,在交接班或開工一兩小時之內這個時段發生的安全事故,占事故總數的百分之三四十以上。因此,開工時段事故多發“怪圈”亟待打破。
三、安全員檢查“視而不見”,以權謀私難保安全
公共行政理念后現代轉型論文
【論文摘要】“后現代性”作為一種脫胎于“現代性”的思想與行為方式,其精神實質如去中心化、多元主義、不確定性、微小敘事、消解權力的中心主義等諸多觀念已經被廣泛接受,正在逐漸滲透我們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并且對公共行政管理的實踐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促使后現代公共行政管理理論朝向三個方向轉變:新公共管理理論、政府治理理論以及后現代公共行政理論。后現代公共行政理論主要解決的是公共產品需求的個性化響應問題。
后現代公共行政思潮是在當代國際社會“后現代性”話語出現跨領域使用的背景下形成的。對于“后現代”這頭大象,不同的領域有著各自不同的解讀:IT業將之稱為數字化,哲學界將之稱為本質直觀,心理學家把它概括為行為體驗,倫理界稱它為自我認同,人類學家則說它是社會資本,物理學將它概括為負熵,化學說它是復雜和混沌,生物學則說它是基因重組……其實,“后現代”只有一個,那就是伴隨著哲學的語言學轉向而來的,語言(或者說符號)本身的權力(power)的被重視,以及在現代性語境下的結構主義、科學主義、理性主義等傳統觀念被打破其壟斷地位。具體應用到公共行政領域,則是強調“以流程轉變為核心”的公共行政改革取向。這種影響主要促使后現代公共行政管理理論朝向三個方向轉變:新公共管理理論、政府治理理論以及后現代公共行政理論。
本文主要擬從兩個方面來論述后現論對公共行政管理理論的影響和滲透。首先,我將簡單闡述一下什么是現代性、后現代話語的產生以及后現代性,其次,我將就后現代公共行政理論的一些基本觀點加以初步探討。
1現代性,后現代話語的產生以及后現代性
“現代性”是一個令人困惑和難以精確界定的概念,而且在當前,對這個概念更是充滿著批判與解構的嘗試。在關于現代性概念的界定中,有三位學者的觀點比較著名:首先是吉登斯,他從社會學的角度,將現代性看作是現代社會或工業文明的縮略語,它包括從世界觀(對人與世界的關系的態度)、經濟制度(工業生產與市場經濟)到政治制度(民族國家和民主)的一套架構。他著眼于“從制度層面上來理解現代性”,因此他的現代性概念主要指稱在后封建的歐洲所建立、并在20世紀日益成為具有世界歷史性影響的行為制度與模式,等同于“工業化的世界”與“資本主義”制度…。第二個是哈貝馬斯,他從哲學的角度把現代性視為一項“未完成的設計”,是一套源于理性的價值系統與社會模式設計,它旨在用新的模式和標準來取代中世紀已經分崩離析的模式和標準,來建構一種新的社會知識和時代,其中個人“自由”構成現代性的時代特征,“主體性”原則構成現代性的自我確證的原則。在他看來,現代性的一個最為核心的問題,就是它的自我理解和自我確證的問題。第三是福柯,他同樣足從哲學的角度出發,不過他將現代性理解為“一種態度”,而不是一個歷史時期,不是一個時間概念。對他來說,現代性從根本上意味著一種批判的精神。
說到現代性,我們就無法繞開歐洲的啟蒙運動,因為我們通常把現代性的產生歸功于啟蒙運動,正是啟蒙運動的精神孕育出了現代性的基本觀念。這些精神主要包括理性主義的精神、科學的觀念以及自由主義思想。這其中,康德作為啟蒙哲學的杰出代表,其所謂“先驗”的理性主義精神正是對現代性精神的最好詮釋。而理性的批判與建構、理性神學、自由的權利以及民主國家的理念等,自然也就成為現代性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