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2 23: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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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利用計劃

能源是重要的戰略資源。**是一次能源嚴重缺乏的省份,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對于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改革開放以來,全省堅定不移地實施"開發與節約并重,把節約放在首位"的能源戰略方針,大力推進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保證了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增長和社會全面發展。邁入新世紀,為深化能源節約和可再生能源工作,促進全省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工作成就

(一)**能源消費特點

**時期,全省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產業結構加快調整,有力拉動了能源消費增長和推動了能源結構優化。能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國民經濟能耗強度持續穩定下降。

1、能源消費總量快速增長

**年全省能源消費量5616萬噸標準煤(按當量熱值計算),**時期年均增長5.8%。其中煤炭消耗量5028萬噸,電力消費量743億千瓦時,石油制品消費量1094萬噸(其中成品油642萬噸),**年均分別增長3.5%、11.1%、11.1%(其中成品油9.1%)。**年,全省人均能耗1.2噸標準煤,人均電耗1650千瓦時,分別比**年增加0.2噸標準煤和650千瓦時;人均能耗和電耗水平已與下中等收入國家大致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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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可再生能源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農村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發利用農村可再生能源以及從事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村可再生能源,是指農村的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微水能、地熱能等非化石能源。

第三條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堅持因地制宜、綜合利用,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農村能源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所屬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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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立法

摘要:由于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開發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使用成本仍高于傳統能源,因此,必須依靠政府的干預才可以得到推廣。我國目前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立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干預不足,二是政府干預過度。我國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立法的完善應從規劃、融資、稅收和價格等方面入手,以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支持。

關鍵詞: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立法

Abstract:Duetothehugecapitalinvestment,theexploitationandresearchofthenewandrenewableenergyshoulddependontheinterventionofthegovernment.Nowadays,therearetwomainproblemsinthenewandrenewableenergylegislationinChina.Oneisthelackofgovernmentintervention,theotherisexcessivegovernmentintervention.TheperfectionofChina’slegislationofnewandrenewableenergyshouldstartwithlayout,financing,revenueandprices,sothatmoreeffectivesystemsupportcanbeprovided.

Keywords:newenergy;sustainableenergy;legislation

一、我國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立法現狀

能源工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對于社會、經濟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都極為重要。在高速增長的經濟環境下,我國能源工業面臨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從能源長期發展戰略高度來審視,必須尋求一條可持續發展的能源道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對環境不產生或很少產生污染,既是近期急需的補充能源,又是未來能源結構的基礎。我國具有豐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包括水能、生物質能源、太陽能、地熱資源以及海洋能源資源等。近20年來,我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有了很大發展,已經成為現實能源系統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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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立法分析論文

一、我國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立法現狀

能源工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對于社會、經濟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都極為重要。在高速增長的經濟環境下,我國能源工業面臨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從能源長期發展戰略高度來審視,必須尋求一條可持續發展的能源道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對環境不產生或很少產生污染,既是近期急需的補充能源,又是未來能源結構的基礎。我國具有豐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包括水能、生物質能源、太陽能、地熱資源以及海洋能源資源等。近20年來,我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有了很大發展,已經成為現實能源系統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20世紀70年代以來,鑒于常規能源資源的有限性和環境壓力的增加,世界上許多國家重新加強了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的支持。為了促進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世界各國紛紛通過各種立法加以保障和支持。2005年2月28日,我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簡稱《可再生能源法》),創造了中國法律出臺速度最快的紀錄,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法實施一年以來,各級政府都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給予了空前關注。同時,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發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財稅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等相關實施細則的出臺,各類投資商、開發商和制造商紛紛涉足該領域,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進入了加速發展期。2007年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等新政策的出臺,更是讓可再生能源企業看到了光明的未來。總體而言,《可再生能源法》確立了以下一些重要法律制度:一是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制度;二是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審批和全額收購制度;三是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與費用分攤制度;四是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和稅收、信貸鼓勵措施。該法律具有出臺速度快、對產業支持率高、影響大的特點,但同時,由于《可再生能源法》總體上是政策框架法,其有效實施有賴于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適時出臺配套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技術規范和相應的發展規劃。在一年的實際工作中,可再生能源產業遭遇了細則出臺速度過慢、細則難以實施等一系列困難。

二、我國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立法的檢討

由于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開發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使用成本仍高于傳統能源,因此必須依靠政府的干預才可望得到推廣。目前,我國相關立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干預不足,二是政府干預過度。

1.政府干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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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設計中的應用

1可再生能源能源概念

1.1可再生有源就是在自然界自然生成的,不會被一次性消耗,可以給社會生產、生活帶來光、熱、力及其他動力驅動的勢能。相對石油、煤炭、天然氣這些傳統能源,可再生能源是一個新的能源概念,其特點是,一是對環境友好,潔凈、無污染;二是在自然界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可循環利用。

1.2目前已經被人類充分認識并積極開發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潮汐能、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在建筑節能設計中,目前,技術成熟,應用比較廣泛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能等,人們在享用這些新能源的過程中,取得了切實的收益。

2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設計中廣泛使用意義重大

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能源問題已經越來越突出地擺在人們面前,節約能源,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并被納入國家發展基本戰略。建筑物能耗占社會總能耗比例相當大,建筑物是人們生活的基本場所,據有關資料,建筑物能源消耗與全球工業生產耗能旗鼓相當,建筑工程有較長的周期,有建筑設計、建筑施工以及建筑竣工等階段。在每個建筑工程階段,都應當樹立積極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觀念,使得建筑行業能夠成為綠色環保的新行業,所以說,加快技術開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在建筑設計中,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意義非凡。

3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設計中的具體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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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調研報告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意義;可再生能源產業現狀;國際經驗;可再生能源產業未來發展方向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石化能源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但石化能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價格必將因儲量的減少和開采量的下降而上漲、根據國家信息中心最新的研究報告,到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總投資將超過3萬億元、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德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保護價收購”政策、美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稅收優惠政策、技術升級作為重點、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入網速度、科學制定上網價格及價格補貼、加強國際合作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每一次大規模經濟危機的爆發都會帶來產業結構調整和全球分工格局的變化。同樣,本次金融危機的爆發不僅使人們意識到發達國家金融體系及監管機構亟待改革,也從深層次上意識到生產結構調整的重要意義。傳統的以GDP為核心的經濟增長模式已不合時宜,唯有綠色經濟發展模式才是維持經濟可持續增長的正確道路。

可再生能源產業是綠色經濟模式中的重點投資領域,可謂是靈魂產業;它不僅可以在短期內刺激經濟的增長、增加就業機會,同時也可在長期內對減輕石化能源的依賴程度以及由此所帶來的環境及氣候問題,是維持全球經濟可持續增長的重要支撐。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及歐盟在內的多個國家都了有關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規劃,

我國自2005年頒布《可再生能源法》以來,全社會對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加深,對于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熱情也不斷提高。隨后,國家又于2007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于2008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為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制定了明確的發展目標;同時,在《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財政扶持政策的鼓勵下,產業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其中,風能和太陽能產業的生產技術已相對成熟且資源含量豐富,是未來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中最具有潛力的行業。近日,國家正在組織研究制定《新能源發展規劃》,這將會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起到進一步的提振作用。

一、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意義

石化能源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但石化能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價格必將因儲量的減少和開采量的下降而上漲。中國為能源消費大國,對石化能源的高度依賴所帶來的環境、氣候變化問題以及能源供給矛盾長期制約著中國經濟的發展。2008年,中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占近70%。根據海關總署的統計數據,2008年中國石油凈進口量已超過2億噸,占石油消費總量的52%。據專家預測,未來中國的石油和天然氣供應將出現更大的供需缺口。此外,中國的電力行業高度依賴煤炭資源,是造成威脅著電力供應的“煤炭矛盾”長期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可再生能源在中國具有長遠的發展潛力和廣闊的市場前景,其使用不僅可為中國經濟的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也可成為中國經濟的新的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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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評價研究

摘要:近年來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為減少化石能源消耗,采用了綠色可再生能源進行建筑施工,但在使用可再生能源時通常也會使用部分不可再生能源。如何對這些能源消耗進行量化評價是當前研究學者急需解決的問題,在該研究中主要闡述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并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在綠色建筑中利用的評價方法。

關鍵詞: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

綠色建筑評價范圍較廣,其主要涉及建筑的內外部環境,能源消耗以及資源利用等多個方面,而利用能源尤其是對于可再生資源利用來說是綠色建筑的關鍵內容。可再生資源相比化石能源來說,能夠實現持續性發展,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對于環境破壞程度影響較小,利于生態環境發展。可再生能源受到技術條件以及自然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目前在建筑中常作為部分常規能源的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也并不是完全無限制使用的,為了能夠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甚至會增加一些額外消耗,比如在太陽能制冷時會增加水泵的電能量耗損,因此在綠色建筑中如何正確的評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是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

1可再生能源在國內的資源分布情況

太陽能是自身發生的核反應持續釋放的能量,我國具有充足的太陽能資源,一年中太陽輻射達到內陸的能量相當于1.248×1012t標準煤炭使用量[1]。從整體上來看,我國太陽能資源優越也為合理開發利用太陽能提供了重要的資源條件,尤其對于西北邊遠地區來說,交通閉塞,相比中東地區來說,經濟水平落后,因此大力推廣太陽能利用,能夠充分發揮當地的太陽能資源優勢,明顯改善當地人們生活質量。淺層地熱能資源是儲存于地下200m的土壤或土地以及水體中,具有較高開發價值的能量。通常地熱溫度低于25℃,是受到地球深處地熱能以及太陽能共同作用存在的。根據近三年的研究表明,對我國地級市開展淺層地熱能源評價,結合評價內容,目前國內每年淺層地熱資源量相當于標準煤95億t,按照當前現有的開發技術,能夠實現每年節約高于3.5億t標準煤的使用量,如果淺層地熱能源得到合理開發,每年將會減少大量的煤炭使用量,并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

2可再生能源建筑技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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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及未來

在中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被作為新能源的一部分。總理已經在去年哥本哈根會議上做出承諾,到2020年中國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占15%.這是什么概念?現在我們中國能源在的總消耗去年是30億噸標準煤,按照現在發展速度、人口增長、城市化進程,到2020年我們中國的能源需求至少恐怕是45億噸以上。所以中國能源還是在一個快速增長的前提下來調整結構,在過去70%以上以煤為主的結構中逐步增加非化石能源的比重,難度極大。但展望來看,到2020年的中國的能源結構當中,非化石能源--核電、水能、在促進產業發展的過程中政策引導相當重要,國家已經確定了發展戰略和目標,但是配套政策的有效性遠遠沒有跟上中央的政策決心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中國于2006年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之后可再生能源事業取得了快速發展。

首先是水能。中國的水電很有優勢,是水電裝機第一大國,三峽的全面建成,使中國有了世界最大、功能最齊全、綜合性的大型水利樞紐工程。我也看過很多國外的大型水電工程,但是遠遠無法和三峽工程相比。在三峽工程中,凝聚了中國很多技術、裝備和創造。此外小水電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大體現在在1.9億千瓦的水電裝機容量當中,小水電占了接近1/3.水電開發在中國有一定的潛力,特別是西南地區。到2020年我們的水電需要提高到3.5億千瓦,到那時候我們基本上能夠開發除了像雅魯藏布江之外的主要江河,大的水電站基本上都已經得到開發。

其次是風能。最近,國家氣象局對全國的風能資源再次進行了比較深入的調研、評估、評測,我國50米、70米高度的風電資源是30多億千瓦。不光陸上風電,我們海上的風電資源,包括潮汐電站、近海和深海地區的風力資源非常豐富。近幾年我國風電裝備的開發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現在全國整機廠有80多家,前三大家集中度很高--華銳、金風和東方占了60%,競爭很激烈,很多后續的公司也將要上來。中國的風機從2006年開始連續四年翻番,到現在已擁有世界最大的2580萬千瓦裝機容量,今年超過3000萬千瓦,我們將提前實現2020年的目標。

因為發展空間很大,所以在有了政策、法律,有了創新和制造業作為基礎之后,這個產業得到了很大發展。目前設備的國產化程度比較高,前幾年的國產化率只有30%,大部分技術都靠國外支持,這幾年在引進消化和自主創新的基礎上得到了很大提高。但從設備無故障率、效能等方面來看,和國外先進技術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

這里有風力資源的問題,也有我們設備的性能、質量的問題。包括核心的控制系統、核心軟件仍然在國外公司手中,我想中國的裝備制造業一個很重要問題,就是我們的核心、神經系統是比較薄弱的環節。別的系統都可以轉讓給你,但是核心的控制系統不會輕易轉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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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再生能源設備的進展和方向

在中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被作為新能源的一部分。總理已經在去年哥本哈根會議上做出承諾,到2020年中國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占15%。這是什么概念?現在我們中國能源在的總消耗去年是30億噸標準煤,按照現在發展速度、人口增長、城市化進程,到2020年我們中國的能源需求至少恐怕是45億噸以上。所以中國能源還是在一個快速增長的前提下來調整結構,在過去70%以上以煤為主的結構中逐步增加非化石能源的比重,難度極大。但展望來看,到2020年的中國的能源結構當中,非化石能源——核電、水能、在促進產業發展的過程中政策引導相當重要,國家已經確定了發展戰略和目標,但是配套政策的有效性遠遠沒有跟上中央的政策決心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中國于2006年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之后可再生能源事業取得了快速發展。

首先是水能。中國的水電很有優勢,是水電裝機第一大國,三峽的全面建成,使中國有了世界最大、功能最齊全、綜合性的大型水利樞紐工程。我也看過很多國外的大型水電工程,但是遠遠無法和三峽工程相比。在三峽工程中,凝聚了中國很多技術、裝備和創造。此外小水電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大體現在在1.9億千瓦的水電裝機容量當中,小水電占了接近1/3。水電開發在中國有一定的潛力,特別是西南地區。到2020年我們的水電需要提高到3.5億千瓦,到那時候我們基本上能夠開發除了像雅魯藏布江之外的主要江河,大的水電站基本上都已經得到開發。

其次是風能。最近,國家氣象局對全國的風能資源再次進行了比較深入的調研、評估、評測,我國50米、70米高度的風電資源是30多億千瓦。不光陸上風電,我們海上的風電資源,包括潮汐電站、近海和深海地區的風力資源非常豐富。近幾年我國風電裝備的開發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現在全國整機廠有80多家,前三大家集中度很高——華銳、金風和東方占了60%,競爭很激烈,很多后續的公司也將要上來。中國的風機從2006年開始連續四年翻番,到現在已擁有世界最大的2580萬千瓦裝機容量,今年超過3000萬千瓦,我們將提前實現2020年的目標。

因為發展空間很大,所以在有了政策、法律,有了創新和制造業作為基礎之后,這個產業得到了很大發展。目前設備的國產化程度比較高,前幾年的國產化率只有30%,大部分技術都靠國外支持,這幾年在引進消化和自主創新的基礎上得到了很大提高。但從設備無故障率、效能等方面來看,和國外先進技術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

這里有風力資源的問題,也有我們設備的性能、質量的問題。包括核心的控制系統、核心軟件仍然在國外公司手中,我想中國的裝備制造業一個很重要問題,就是我們的核心、神經系統是比較薄弱的環節。別的系統都可以轉讓給你,但是核心的控制系統不會輕易轉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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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可再生能源大會上的講話

各位來賓、各位朋友:

女士們、先生們:

上午好!今天,來自世界各地的賓朋匯聚一堂,舉行**國際可再生能源大會,共同探討全球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大計。這是繼去年波恩會議之后,國際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又一次盛會,對于加強可再生能源的國際合作、推進全球可持續發展的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此,我謹代表中國政府,并以我個人的名義,對會議的召開表示熱烈的祝賀!對各位來賓表示誠摯的歡迎!

能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幾百年前,人類利用的能源主要是生物質能等傳統的可再生能源。工業革命以后,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快速發展,逐漸成為生產生活的主導能源,對推動世界經濟發展和人類社會進步發揮了巨大作用。目前,全球每年生產和消費的能源總量已經超過100億噸標準油,其中90%左右是化石能源。但化石能源不可再生,其大規模的開發利用,迅速消耗著地球億萬年積存下的寶貴資源,同時也帶來了氣候變化、生態破壞等嚴重的環境問題,直接威脅著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對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風能、太陽能、水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的認識不斷深化。這些能源資源分布廣,開發潛力大,環境影響小,可以永續利用,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日益受到重視,產業規模持續擴大,技術水平逐步提高,成為世界能源領域的一大亮點,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

改革開放27年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能源建設和節約取得顯著成就。上個世紀最后二十年,我們以能源產量翻一番,支撐了國內生產總值翻兩番。目前,中國能源生產和消費均居世界前列,*年能源消費總量為19.7億噸標準煤。隨著能源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煤炭消費比重逐步下降,石油、天然氣等能源消費比重相應增加;可再生能源增長較快,尤其是風能、太陽能、沼氣、水電等新型可再生能源迅速發展。*年,中國新型可再生能源利用量1.43億噸標準煤,占能源消費總量的7%左右,其規模和技術水平在發展中國家處于比較領先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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