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完善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4 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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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支持政策系統完善
我國實施工業反哺農業戰略以后,對農業發展支持的力度不斷加大,糧食產量連續7年增長,糧價基本穩定。然而,養豬業發展卻起伏不斷,豬肉價格暴漲暴跌,養殖戶無所適從,老百姓也為“菜籃子”發愁。豬肉價格波動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完善我國農業支持政策體系亟待探索研究。
一、近年來豬肉價格波動的新特點
1.周期短。2003年以前,我國豬肉價格有波動,但沒有那么頻繁。如1993年豬肉價格較快上漲后,到1997年都是相對穩定;1998年豬肉價格回落后,到2003年也是變化不大。然而,2003年以后,豬肉價格波動頻繁。2003年下半年豬肉價格開始較快上漲,2004年底漲到峰頂后開始回落;2007年又開始上漲,2008年漲到峰頂后回落;2009年秋開始反彈,2010年1-6月又迅速下跌;2010年9月又上漲,2011年9月達到最高價位后至今才相對穩定,但價格仍在高位運行。豬肉價格如此頻繁的漲跌,之前是比較少見的。
2.幅度大。2003年以前豬肉價格波動的幅度比較小。1989-1993年豬肉價格基本沒有變動,每公斤在6-7元之間;1993年豬肉價格開始較快上漲,1994年的漲幅最大,從年初的8元左右/公斤,漲到年底的近14元/公斤,漲幅6元,近80%;1998年豬肉價格回落到10元/公斤,跌幅4元,近30%;1998-2003年豬肉價格多維持在10-11元/公斤之間(只有1999年3月降到7-8元/公斤,但很快又恢復到10元/公斤)。而2003年之后,豬肉價格波動的幅度比較大。2004年豬肉價格由2003年的11元/公斤漲到15元/公斤,2006年又降到11元/公斤。到2008年,豬肉價格又漲到25.77元/公斤[1],上漲15元之多,接近140%。2009年4-6月豬肉價格又下跌到16元/公斤,跌幅10元,近40%。到2011年9月,全國各地豬肉平均價格再漲到30元/公斤[2],上漲近100%。有的地方豬肉零售價還曾達到40元/公斤。如南京市蘇果超市中山北路店,五花肉47.6元/公斤[3],北京部分超市豬肉的零售價也達40元/公斤。
3.影響深。2003年以前豬肉價格波動還在合理的范圍內,很多農民還繼續養豬,消費者還能承受,社會反響不大。而2003年,特別是2007年之后,豬肉價格波動對養豬業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影響很大。一是豬肉價格大起大落使養殖戶無所適從。豬肉價格上漲,人工、飼料及其他生產資料的價格也跟著上漲,養殖戶收益不多;而豬肉價格下跌,人工、飼料及其他生產資料的價格卻有“剛性”,難以下降,養殖戶虧損,養殖規模大幅收縮。至今,仍有很多原養殖戶“談豬色變”,不敢養殖或恢復原有養殖規模。二是引發通貨膨脹。價格波動具有聯動性、傳導性、同步性和放大效應。豬肉價格的大幅度上漲會引發人們對農產品、特別是食品漲價及勞動力工資提高的預期,從而帶動其他產品價格在短期內全面上漲。如2010年7-8月,由于受豬肉及小宗農產品價格波動的影響,我國早秈稻、小麥、棉花等出現了大幅上漲,到2011年1月,糧食價格同比上漲達15.1%[4],而之前則一直保持著穩步上漲的態勢。三是人民的生活質量降低。豬肉是我國大多數居民的肉類食品,豬肉價格的上漲,居民的生活開支增加,消費者剩余減少,福利降低。“豬肉吃不起”已成為當前一些市民的口頭禪。
二、豬肉價格波動的原因
完善退耕還林政策講話
祥同志們:
實施退耕還林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改善生態環境做出的重大決策,是惠民濟民的一項重要措施,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完善退耕還林政策、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事關廣大退耕農民利益,事關國家生態安全。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中央做出了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決定。7月27日,國務院召開全國退耕還林座談會,曾培炎副總理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8月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各項政策措施。省政府對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完善退耕還林政策、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作高度重視,省政府常務會議先后兩次聽取匯報,進行研究。巨峰省長作了重要指示,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今天召開這個會議,就是要貫徹國務院會議和通知精神,貫徹省政府常務會議和巨峰省長指示精神,全面部署我省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工作。剛才,省退耕還林工程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任永昌同志就有關工作講了具體意見,希望大家認真落實。下面,我講四點意見。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重大意義我省自*9年啟動退耕還林工程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工程建設進展順利。到*6年底,累計完成退耕還林任務1336.4萬畝,占全國總量的9.6%;中央投資累計達192.9億元;涉及21個市州、176個縣市區、622萬農戶、2250萬農民。工程的實施,為推動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扶貧幫困做出了積極貢獻,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一是促進了生態安全。工程實施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和國土綠化進程,全省森林覆蓋率由工程實施前的24.23%提高到*6年底的30.27%。特別是水土流失嚴重的陡坡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大幅度減少了進入江河的泥沙量,不僅顯著改善了我省生態狀況,而且促進了長江流域的生態安全。據省水文總站監測,長江支流涪江、嘉陵江、青衣江等江河泥沙含量平均減少32%—78%。據省林業廳生態效益定位監測,實施退耕還林以來,全省累計涵養水源量208.95億立方米,減少土壤侵蝕量2.91億噸。二是增加了農民收入。全省三分之一的農民直接從退耕還林政策中受益,退耕農戶戶均累計獲得國家政策補助3100元。工程實施還使部分退耕農民從單一的種植業中解放出來,轉向發展養殖業、加工業、旅游業和勞務經濟,拓寬了增收渠道。據抽樣調查,*6年工程實施區農民人均純收入中,退耕還林貢獻率達12.5%,其中高寒地區達25.3%,個別縣達50%。三是穩定了糧食生產。退耕還林優化了土地利用結構,調整了農業生產布局,實現了“樹上山、糧下川”;轉變了生產方式,改變了耕作習慣,促進了集約化種植。糧食單產不斷提高,糧食總產保持穩定。*5年全省糧食單產較*8年增加40斤;*1年以來,全省糧食總產量穩定增長,*5年達到680億斤,今年預計將達690億斤。四是促進了社會和諧。退耕還林是扶貧幫困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通過退耕還林,工程實施區特別是高寒地區、貧困山區的貧困農牧民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全省57個民族縣和32個貧困縣(不包括民族縣)累計完成退耕還林782.9萬畝,中央和省級投入120.7億元,有291.6萬農戶1115萬人直接受益,貧困面貌有了較大改變,密切了黨和政府同農牧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我省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取得了很大成績,但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和繁重。從生態狀況看,工程實施區原生態環境非常脆弱,實施退耕還林后雖有較大改善,但穩定性比較差。從經濟狀況看,退耕林地營造的林木大多還處在未成林或幼林階段,短期內難有經濟效益。從農戶生計看,退耕農戶絕大多數缺乏增收門路,長遠生計沒有得到解決,長效機制尚未建立。隨著退耕還林政策補助陸續到期,一旦停止補助,部分退耕農戶的生計將會出現困難。特別是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由于基礎條件和自然狀況等原因,一些退耕農戶極有可能返貧,存在毀林復耕的危險,退耕還林成果難以維護。針對這些實際問題,我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了認真調查研究,多次向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匯報反映,請求延長退耕還林政策補助期限。省政府曾向國務院進行專題請示,我省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提交了有關建議和提案。黨中央、國務院對這個問題高度重視,組織有關方面充分聽取各種意見,反復進行研究論證,做出了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決定。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生態建設的高度重視和對廣大退耕農戶的深切關懷。我省作為實施退耕還林的重點省份,切實做好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二、吃透精神,準確把握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內容國務院完善退耕還林政策,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方面,從解決退耕農戶當前生活困難出發,規定了繼續對退耕農戶直接補助。另一方面,從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出發,規定了建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這對于促進退耕農戶生產生活條件改善和增收致富,確保退耕還林“穩得住、不反彈”,切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國務院《關于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準確把握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一)明確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國務院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目標任務是“兩個確保”:一是確保退耕還林成果切實得到鞏固。加強林木后期管護,搞好補植補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絕砍樹復耕現象發生。二是確保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得到有效解決。通過加大基本口糧田建設力度、加強農村能源建設、繼續推進生態移民等措施,從根本上解決退耕農戶吃飯、燒柴、增收等當前和長遠生活問題。基本原則是“三個相結合”,即:堅持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與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相結合;堅持國家支持與退耕農戶自力更生相結合;堅持中央制定統一的基本政策與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相結合。我們領會,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是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首要和根本性目標任務;有效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問題,既是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重要目標任務,也是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重要保障;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切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既需要中央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扶持,也需要地方各級各部門的認真負責和積極工作,還需要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退耕農戶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明確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主要內容。一是繼續對退耕農戶直接補助。現行退耕還林糧食和生活費補助期滿后,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繼續對退耕農戶給予適當的現金補助,解決退耕農戶當前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為:長江流域及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105元;黃河流域及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70元。原每畝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補助費,繼續直接補助給退耕農戶,并與管護任務掛鉤。補助期為:還生態林補助8年,還經濟林補助5年,還草補助2年。根據驗收結果,兌現補助資金。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國家規定的補助標準基礎上,再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凡*6年底前退耕還林糧食和生活補助政策已經期滿的,從*7年起發放補助;*7年以后到期的,從次年起發放補助。針對我省民族地區退耕農戶對退耕還林政策補助依賴性強,停止或減少現金補助將使不少退耕農戶陷入生活困難的實際,經請示國務院同意,對我省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以及少數民族自治縣和享受民族地區待遇縣共57個縣(以下簡稱“57個民族縣”),退耕農戶直接補助按退耕地每年每畝230元(含每年每畝20元的生活補助費)的標準執行。同時,省政府決定,原省財政安排用于補貼57個民族縣每年每畝退耕地30元的糧食補助資金,仍直接補助給退耕農戶。二是建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為集中力量解決影響退耕農戶長遠生計的突出問題,中央財政安排一定規模資金,作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區、京津風沙源治理區和享受西部地區政策的中部地區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建設、農村能源建設、生態移民以及補植補造,并向特殊困難地區傾斜。中央財政按照退耕地還林面積核定各省區市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總量,并從*8年起按8年集中安排,逐年下達,包干到省。根據我省實際,經省政府研究,決定除57個民族縣外,省里按照已安排退耕地每年每畝105元的標準核定各縣市區資金總量,將專項資金包干到縣。依據批準的專項規劃,從*8年起按8年集中安排,逐年下達。對57個民族縣所需的專項建設資金,省政府已向國務院專題請示,省級有關部門到國家有關部委作了反映,我也向國務院張平副秘書長進行了匯報,都得到了給予支持的答復。三是實施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建設。國務院明確要求省級人民政府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重點包括退耕地區基本口糧田建設規劃、農村能源建設規劃、生態移民規劃、后續產業發展規劃等。專項規劃報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后,作為安排年度項目和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的前提和依據。各地要按照專項資金包干額度,自下而上,實事求是地編制專項規劃。同時按照經批準的專項規劃,認真組織實施,以改善退耕農戶生產生活條件,逐步建立起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長效機制。三、突出重點,扎實抓好完善政策各項工作國務院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出臺,標志著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作進入一個新的重要時期。我們一定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堅持“兩個確保”的目標任務和“三個相結合”的基本原則,把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重點抓好以下五項工作:(一)以民為本,認真落實退耕農戶直補政策。對退耕農戶繼續直接補助,關系到退耕農戶當前生活,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視。在逐戶檢查驗收的基礎上,對退耕還林質量合格的農戶,按照政策規定的標準,經公示后及時足額地兌現補助資金。對業主(大戶)轉包農戶耕地退耕還林的,補助資金應全額直接兌現給原土地承包經營農戶。業主(大戶)應與原土地承包經營農戶,在不違背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協商確定雙方權益,簽定有效的書面合同或協議。各級人民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不得違背退耕農戶的意愿,強迫簽訂退耕地轉包合同或協議,決不能損害原土地承包農民的利益。(二)因地制宜,切實抓好專項規劃編制。搞好專項建設,是國務院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重點,是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切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重要基礎。各地要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按照需要和可能,因地制宜、突出重點、遠近結合、綜合整治,以縣市區為單位,自下而上、實事求是地編制專項建設規劃。專項建設規劃要與退耕農戶的生產生活相結合,向生產生活條件差、長遠生計困難的退耕農戶傾斜,并與當地新農村建設等各專項規劃相銜接。需要注意的是,專項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集中規劃、統一安排,不能從上到下劃比例、分項目、切資金。縣級專項規劃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后,報市州政府審核匯總上報省政府。各縣市區要按照每年每畝退耕地不低于2元的標準,制訂退耕還林工作經費安排方案,并隨專項規劃逐級上報。省級專項規劃由省政府組織編制,省退耕還林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牽頭負責,林業廳、發改委、西部辦、財政廳、農業廳、水利廳、糧食局、扶貧辦、以工代賑辦等省級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其中,基本口糧田建設規劃和農村能源建設規劃由省農業廳牽頭,生態移民規劃由省以工代賑辦牽頭,補植補造方案和后續產業發展規劃由省林業廳牽頭。省級專項規劃和工作經費安排方案經省政府審核后,一并上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會后,省級有關部門要抽調專人到省退耕還林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做好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相關工作。(三)整合資金,加大專項建設力度。國務院通知明確要求,中央有關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和支農惠農財政資金等各項扶持資金要繼續按原計劃安排,并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統籌使用。鼓勵退耕農戶和社會力量投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建設,允許退耕農戶投資投勞興建直接受益的生產生活設施。省里和各地都要將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及支農惠農財政資金等各項扶持資金統籌安排,加大整合力度,進一步發揮專項建設在改善退耕農戶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生產發展和增收致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四)突出重點,繼續穩步推進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為確保“十一五”期間全國耕地不少于18億畝,國務院決定,原定“十一五”期間退耕還林*0萬畝的規模,除*6年已安排的400萬畝外,其余暫不安排。要求進一步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編制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規劃。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林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實際情況,深入分析進一步實施退耕還林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嚴格遵循突出重點、不占用基本農田、保證農民口糧需求的基本原則,科學編制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規劃。今后,新增退耕還林任務安排要與成果鞏固直接掛鉤,凡是政策落實不好、工作措施不到位、成果鞏固出現問題的地方,一律不再安排新的退耕還林任務。為加快國土綠化進程,國家將繼續安排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任務,有關地區要認真落實。(五)加強管理,確保退耕還林建設成效。林木“三分造、七分管”。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必須加強林地林木管護。各市州要完善管護措施,落實管護責任,搞好補植補造、撫育管理、病蟲害防治和工程管理等工作。給退耕農戶的生活補助,要與管護責任掛起鉤來,促進農戶加強管護,切實提高退耕還林地的質量和林木生長成效,杜絕毀林復耕。在不破壞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許間種豆類等矮稈農作物,實現以耕促撫、以耕促管。四、加強領導,確保完善政策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工作,事關廣大退耕農戶根本利益,事關生態建設成果鞏固。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省里起草了貫徹意見。經過反復研究、多次修改,已于9月18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為了使貫徹意見更切合實際,我們已印發大家征求意見,請認真研究修改,會后我們將根據大家意見作進一步修改后正式印發。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一定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把這項關系國計民生、關乎生態安全的大事辦實辦好。一要認真落實責任。國務院通知明確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工作負總責,堅持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省”原則。省政府經認真研究后決定,我省堅持實行退耕還林工程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市州、縣市區”原則。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工作負總責,市州長、縣市區長為第一責任人。省政府還決定,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通報,嚴格獎懲。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保障退耕還林工作經費,落實補植補造、撫育管理、病蟲害防治等鞏固成果的必要經費。對人均財力困難的工程縣市區,省財政將通過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二要強化部門協作。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落實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工作的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在認真編制好專項規劃的同時,按照各自職能,履職盡責,協同配合,形成合力。林業部門要認真做好退耕還林質量監管、技術指導以及后續產業發展和補植補造的實施、驗收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認真做好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整合銜接及項目監督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做好資金兌付到戶等工作;農業部門要做好基本口糧田建設和農村能源建設的實施和驗收等工作;以工代賑辦要做好生態移民的實施和驗收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都要圍繞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發揮應有的作用。三要加強宣傳引導。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要全面、準確、深入地宣傳國務院和省關于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精神,使各項政策措施得到各級干部和廣大退耕農戶的理解和擁護。這里特別強調,要教育和引導退耕農戶在感受國家惠民政策關懷的同時,抓住國家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機遇,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積極開辟增收渠道,依靠自己的雙手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加強對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四要嚴格監督檢查。我省退耕還林近年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問題,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先后四次對我省退耕還林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曝光,各級政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今后幾年,我省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涉及資金總額近240億元,與現行退耕還林政策補助資金疊加后,明年起每年資金總額將達40億元左右。各級人民政府要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資金管理,嚴禁擠占挪用。充分發揮監察、審計等部門的作用,加強對資金撥付、發放、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退耕還林信訪和舉報制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對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堅決嚴肅查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特別是政府負責人的責任。同志們,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是一項改善生態、改善民生的大事,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一定要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認真扎實地做好各項工作,切實抓好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落實,為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構建和諧*作出新的貢獻!謝謝大家。
社保政策完善策略調查報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基本養老保障辦法》、《區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區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根據區委主要領導意見,區政協組成專題調研組,對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等6項社保政策實施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并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精神,結合實際,現提出進一步調整完善的意見建議,供區委區政府決策參考:
一、調整完善的基本原則
社保政策的調整,涉及方方面面,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群眾關注度高,因此,必須要堅持以下三個原則,積極穩妥予以推進。
1.逐年提高原則。要堅持履職為民的執政理念,將全區新增財力更多的用于改善民生,通過完善保障體系,使群眾享受的保障水平和生活品質逐年得到提高,并在全市各縣(市)區中保持領先地位,從而讓全區人民更多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
2.統籌兼顧原則。對相關社保政策的調整完善,既要符合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的要求,使群眾享受的各項保障努力做到“同城同待遇”、“同質同待遇”,同時也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到財政負擔和群眾承受能力。
3.整體平衡原則。通過調整完善,促進各項政策間既體現保障待遇的差別性、又有一定的平衡性與合理性,從而便于我區的社會保障制度相互銜接、統一管理。
招商局政策完善報告
年以來。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各級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市商務局的關心指導下。縣招商引資工作迎難而上,創新思路,扎實工作,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招商引資效果顯著。
縣全年簽約引進項目117個。完成160%投資過億的項目22個,完成縣下達任務的160.3%其中工業項目64個。完成146.7%協議引進資金227.6億元;合同利用外資15080萬美元,完成100.5%位外資11126萬美元,完成106.9%內聯引資形成固定資產35.7億元,完成102%其中省外境內資金23.6億元,完成102.6%實現三資企業銷售收入60.3億元,完成102.2%啟動重點項目建設99個,完成154.7%;建成投產投運項目74個,完成160.9%綜觀年我縣招商引資工作,主要有以下特色:
(一)簡化辦事順序。
簡化項目前置審查工作順序。對項目準入實行限時辦結,推行“一站式”前置審查。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前置審查和商務協議審定,全年共進行前置審查13批次,審查56個項目,其中準入或原則準入項目51個;由招商局負責審批的事項,一個工作日內辦結,全年共料理外資企業設立或變卦等事項40批次。辦事效率大大提高,受到投資者的好評。
(二)完善政策體制。
出臺了縣招商引資優惠方法》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優惠政策》縣發展陶瓷和石材產業優惠政策(試行)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增強了各級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修訂《縣招商引資中介人和信息提供人獎勵辦法》激發了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的熱情。對優強項目、重點產業、中小企業給予政策、資金等扶持。制訂《縣年招商引資工作目標任務及考核辦法》切實強化了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
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完善探討
一、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重要意義
政策性農業保險是以保險公司市場化經營為依托,相對于商業性農業保險而言的,是政府對于保障國計民生和糧食安全而設計和實施的具有政策扶持和優惠的制度性安排,其目的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高農業生產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對于農業科技的進步與運用、農村金融體制的完善以及農業的保險機制的完善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發揮了為農業發展保駕護航的基礎性作用。(一)政策性農業保險為國家糧食生產、農副業生產提供保障長久以來,我國的農業保險都是以商業保險的方式來運作的,這難以適應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而農業發展的基本特性決定了需要一個有政策性扶持的保險機制或制度來降低農業生產中的風險,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的利益,保障國家糧食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二)政策性農業保險是商業性農業保險的重要補充政策性農業保險可以為商業性農業保險解決困境,化解危機。而由于農業保險風險大,費用高,且涉及到國家的戰略安全,其保險制度又具有寄生性,所以只能通過政府來提供低保費式的保險供給。政策上的實惠、低保費或多或少地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農業保險的不足。(三)政策性農業保險能降低農業保險中的信息不對稱性問題政策性農業保險能彌補農業保險中信息不對稱性問題。比如道德風險問題,當農戶或者投保的集體大戶在投保之后,可能會對自己的農作物等保險標的消極管理,從而給保險公司帶來了道德上的風險。類似的道德風險在農業保險中普遍存在并難以控制。這可能造成農業保險在定損時加大難度,而且再加上定損時可能會受其他的不可預知因素的影響,比如地方保護主義等,導致定損過高,這些都會加大保險公司運作的成本和生存難度。而逆向選擇同樣加大了農業保險的實施難度。相對于一些自然災害很少的地區,那些自然災害頻發地區的農戶一定會積極投保,這就使得保險的風險全都集中于某一地區,事先的預估的利率被更改,保險公司為避免大額風險不得不提高投保的門檻,致使投保的農戶不愿意再投保。而政策性農業保險在實施的過程中,運用行政干預手段,對農業保險進行規范,嚴格督導,有效地減輕了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等問題。(四)政策性農業保險有利于農業保險與國際接軌隨著國際環境的變化,國際經濟形勢的發展,我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也是大勢所趨。只有規范化、合理化地推廣政策性農業保險,才可以更好地與國際接軌。
二、政策性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審計方法
(一)政策性農業保險在實施過程中的違規。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推廣使用過程中的違規主要出現在承保、理賠和財務三個環節當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在承保環節中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保險標的有虛構現象,且對不符合承保條件的標的進行承保;投保單中的特殊情況或約定未在保單中表明或備案;承保到戶沒有徹底執行;承保資料中沒有分戶農戶的資料清單;以其他個人或機構或保險公司為農戶代墊付保險費;以公司的資金沖抵保費或手續費。第二,在理賠環節中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理賠檔案管理不規范,檔案中有相關的頁面沒有填寫;用假案騙保、故意擴大理賠金額;約定賠付比例,如采取協商確定損失率,或者與投保人約定最高賠付率的方式進行理賠;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義務不及時;實際被保險人與賠款接收人不符;未執行理賠到個人,在理賠回執單中沒有被投保人或單位的簽字,賠付理賠款沒有按照規定直接賠付給具體的投保人;保險戶收到的實賠款小于應賠款。第三,在財務環節中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在農業保險費用中弄虛作假;長期掛賬一些不被財政部門認可的保險標的,如一些不屬于財政補貼范圍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標的、一些超過當年財政預算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標的;違規列支“三農”工作經費;以其他名義支付協保費用,比如以技術咨詢費名義支付。(二)墊交農戶自交保費。墊交農戶自交保費和自動墊交保費有所區別,自動墊交保費是指農戶有意向交付保費而沒及時上交的時候,保險公司代交的。而墊交農戶自交保費是相關單位或個人為騙取保費所做的虛假承保、理賠等違法違規行為。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包括保險公司在內的絕大部分企業都采用了無紙質無現金的收支付方式,它貫穿了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理賠以及財務等各環節始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險業的經營風險。利用大數據的統計分析,比照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投保過程中的POS機刷卡記錄,就可以輕易地查出問題所在———如投保業務是否是同一賬戶刷卡所為;又比如冒用他人名義投保或者墊交農戶自交保費的,就會存在同一賬戶多次刷卡、刷卡金額較大或者跨區域等問題。(三)集中投保、理賠在大戶名下。通常情況下,政策性農業保險中的集體組織投保業務和種植大戶業務,按照“單個出單”、“保險利益”、“驗標承保”的原則分別進行簽單承保。散戶和規模養殖戶合并作為統一承保人承保在養殖險業務中是不被允許的。在理賠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的分布范圍廣,具有頻繁性、周期性和不確定性,且危害嚴重,如果在審計過程中發現,政策性農業保險只賠付一部分投保農戶或集體大戶的時候,那么一定和自然災害的一般性規律不相符合,或者保險公司在集中定損時利益只給大戶,沒有涉及小戶投保人,保險的賠付款不是直接賠付給指定受保人,而是支付給村里的無保險利益者,那么必然存在虛假承保或理賠等問題。
三、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的對策
(一)從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的操作規范和制度落實上抓起。第一,將政策性農業保險責任單位的承保操作規程、承保管理制度作為重點。保險公司在建立和完善承保管理制度時要做到橫向到面,縱向到點,不留死角;在規范操作流程的時候,注意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制度的執行力上。在制度落實工作中,遇到一些諸如虛假保險標的,要嚴格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制度,堅決做到不該保的標的或不符合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以內的標的,一律不予以承保;投保單中特別約定未在保單中載明或未有備案的情形,要堅決予以避免,在農戶投保的過程中,就應該向農戶表述清楚并在事后經相關保險監管部門備案。第二,強化政策性農業保險相關業務人員的素質教育及道德修養。政策制度的落實,離不開強有力的政策執行者。而執行者業務素質的高低,就決定了制度的落實情況。保險公司作為為農戶服務的主體,一方面要有一個完善的員工教育培訓平臺,對下屬的所有保險業務員進行專門的技能培訓、崗前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進程中相關的考核機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有問題的員工進行追究處罰,對有貢獻的員工進行嘉獎。第三,創新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理念,充分發揮出政策性農業保險應有的服務價值。構造出理想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環境,消除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過程中的違法違規,不能靠“堵”,而要靠“疏”。要尋找出利益雙方的均衡點,讓合作的雙方利益訴求都得到合理的滿足,而良好的服務便是這最佳的均衡點。作為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消費者———農戶,購買保險的最終目的并不是為了出險,如果保險公司能夠利用自身的優勢和專業特長,為農戶或相關投保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比如說一些自然災害的風險防范服務,使得農戶或相關投保人在購買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過程中確實起到了防范和降低風險的作用,那么作為賣方市場的保險公司的地位和作用就會顯示出來,農戶或投保人一方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就會得到有效的遏止或消除。(二)突出重點,弱化次要環節。政策性農業保險險種多而雜,在審計工作中,為節省審計資源,提高效率,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過程中可以堅持明確險種、歸納常規、緊盯資金、注重效益的原則;先總體后局部、先重點后次要,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從整體上把握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的同時,要做到重點突出,層次分明。如重點關注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承保和理賠、農戶投保、墊交農戶自交保費等主要環節。此外,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全面審計的過程中,要突出重要內容,關注特殊領域,如集中投保、理賠在大戶名下,這樣的投保業務是不是存在弄虛作假,特別是一些籠統性的投保標的,如以村委為單位或者以大戶的名義投保是否存在問題;特別是在財務方面,對于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補貼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去向也是重點。(三)綜合運用,準確把握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多種審計手段。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工作中需使用的審計方法有許多,根據復雜多變的實際情況而采取與之相適應的審計方法,需要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人員既要具有相關的審計理論知識,又要具有較為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依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特征分析,可以綜合運用各種審計方法。第一,分析性復核法。作為實踐中一種常用而有效的審計方法,分析性復核審計法就是將所得的各種材料包括一些非紙質的資料,利用審計工作人員專業技能知識與常年的工作經驗積累,將其中的各個因素抽絲剝繭,通過邏輯性合理化的判讀、考證和制度化規范化的考量,找出事物本質之間的相互關聯、根本實質。如政策性農業保險中一些基礎檔案資料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通過投保人的相關資料,看賠付時的受益人簽名是否一致等等。既可以正面審核,也可以反面對比審核。具體的思路做法可以是先分析復核審計對象的各種構成以及相互間的關聯,再逐個分析單獨的小個體,最后再從資金財務入手分析。第二,資金流向追蹤審計法。所謂的追蹤資金流向審計法就是根據資金的運轉流向進程來進行審計,通過對一筆或者多宗資金的流向進程摸底盤查,搜尋資金的運轉線索,從而得出結論,判斷審計對象標的是否合規的一種審計方法。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中,通過資金流向,可以探查或發現有無虛增賠付額度,有無亂標賠付經費,是否存在虛假的保險案件以及賠款資金是否真正賠付到農民手里等等。可以通過資金在實際操作中的流經路徑,發現很多細節性的問題,糾正在政策性農業保險中的違法亂紀問題。第三,數據審計法。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移動互聯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和傳統的以紙質資料記錄和承載數據不同,現代社會的大多數企業都改用了電子硬盤數據方式。審計對象的數據保存也由以往的紙質記錄材料變成了由電子數據來代替。熟練地運用和操作這些電子數據以及使用這些電子媒介也是如今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工作人員的基本業務技能。這種審計方式就是利用互聯網海量的數據以及檢索功能,與審計對象采集數據分析對比,截獲有利于審計工作的相關信息,再利用電子圖表、數據庫等進一步查找分析,最終揭示事物本質,還原事情真相。(四)采取多種跟蹤審計方式。跟蹤審計方式比較新穎,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過程中,相關部門可以對審計對象保險標的進行必要的、客觀的、如實的、符合法定程序的跟蹤監管。這種跟蹤審計可以有效地彌補政策性農業資金鏈的短板,發揮出最大的效益。可以充分地利用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有限的資源和經費,做出最有效、便捷、優質的服務。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的過程中,應合理運用多種跟蹤審計方式。比如,既可以采取定期跟蹤也可以采取不定期跟蹤;既可以一次性全程無遺漏地跟蹤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對象,也可以連續多次地不定期跟蹤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對象。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年度審計項目任務安排,定期跟蹤審計農業保險政策執行情況。由于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資源少、任務重,在通常情況下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只能實施不定期跟蹤審計。有時為了及時反映承保客體情況、揭露問題本質、完善政策實施情況,在某項工作開展過程中,可以實時跟蹤審計。開展實時跟蹤審計方式的硬件要求相對比較高點,審計單位必須要有比較完備的數據采集、運行、處理等信息系統。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審計中,采取實時跟蹤審計方式時,上到財政部門,下到保險公司審計部門或者政策性農業保險經辦機構,都要有高度的信息化管理系統,通過數據審計法來具體實施。
公共政策評估現狀及完善途徑
摘要:公共政策評估在當前公共政策系統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科學的、合理的政策評估可以有效地提高政策的價值和民主。然而在實際的評估中卻存在著一些問題,影響著公共政策的評估,其主要表現在評估主體過于單一、評估體系不完善以及缺乏合理的評估途徑等。本文就這些問題突出幾條對策,幫助提高公共政策評估的效率。
關鍵詞:政策評估;評估現狀;完善途徑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特色建設腳步的不斷加快,公共政策評估已經成為當前政策執行、政策監控、政策終結以及政策結果的重要過程,這個過程對當前政策所達成的目標效果有著深遠的影響。當然,政策評估體系如何按照特定的方法、科學有效的可行性進行效益和效果認定分析是當前所要面臨的首要問題。
一、公共政策評估的基本理論
政府作為公共政策評估的主要組織者和決策者,其在公共評估體系中占據著主導地位,政府作為公共政策的主體,有效地發揮出政府的職能將是公共政策評估的重要方向。其基本理論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論述,一方面是政府職能決定論,另一方面是行政效能決定論。政府職能是國家行政管理的根本,也是行政管理的最根本體現,從行政評估職能可以體現出國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內容。政府職能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作為基本政策統治的基本內容,其覆蓋了經濟職能、文化職能,是確保經濟穩定、文化生活的基本。行政職能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完成行政活動以及功能的重要體現,這種體現是效益和效率的綜合表現。其評估的基本制度是公共政策評估體制運行的基本框架,對公共政策評估起著決定性作用。
二、我國公共政策評估的現狀
財政支農政策的完善詮釋
公共財政體制下財政支農政策的存在不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這已被大家所共識。但是,現行的支農政策以及實施的效果卻并不盡如人意,存在著“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現象,沒有形成一個全面化、長期化的支農政策體系。因此,盡快建立完善的財政支農政策體系迫在眉睫。但是,這一體系的構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漸進的、長期的系統工程。當前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現有的政策體系并積極創建新的政策方式。在此基礎上,通過進一步整合這些政策,區分其主次和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這些政策,使之相互配合、相互協調,最終實現政策框架的整體目標。
一、財政支農政策的完善
(一)穩定農業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農業投入
1.要確保國家新增財力向農業傾斜
近年來,我國財政收入每年以1500億元~2000億元的幅度遞增,據初步預測,這一增長勢頭在“十一五”期間仍會保持下去。建議國家財政每年新增財力分配要切出10%~15%的份額用于農業,這是強化農業投入的一條重要渠道。
2.財政投入要依法進行
政策改革與完善論文
1內部輸入:政策問題構建的傳統模式
政策始于問題,之所以需要某項特定的公共政策,就是因為需要解決某種特定的實際問題。與政策問題構建相關的社會問題有著巨大的復雜性,人們對它們的認識和判斷受著諸多非統一的個體性因素制約(如社會地位、倫理道德、經驗知識等)。如何認識社會問題,如何篩選問題,誰參與篩選問題,不同的方式將導致政策方案的大相徑庭。一個事實是否構成問題,一個問題是否構成政策問題,會面臨著很大的異議。誰能在問題構建上把握主導權,就能自然的在這之后的系列環節中占據主動權,就有可能形成有利于自己的價值分配格局。反之,一項利益要求如果不能順利地通過政策輸入途徑到達政策制定系統,那么它們永遠也不可能得到滿足。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政策問題構建上一直存在著“內部輸入”的問題。“內部輸入”這一概念最早源自于美國學者羅杰•W•科布。在他的《比較政治過程的議程制定》一書中,將政策議程的模型劃分為三種類型:內在提出模型、動員模型和外在提出模型。這里的內在提出模型即是“內部輸入”。
根據張小明在《內部輸入:解讀當代中國公共政策制定的輸入機制》一文的定義,“內部輸入”是指“來自于系統內部的對政策制定系統的要求和支持”張文指出,在“內部輸入”模式中,利益要求不是由政策制定系統外部的社會利益群體輸入到系統中去,而是以黨組織和政府官員主動進行利益要求的認證和利益綜合的輸入。這一決策方式,在計劃經濟時代是與大一統的集權體制相匹配的,因而運行平穩。在改革開放初期,這一決策方式又與政府主導型制度變遷(“強政府”)相匹配,因而長時間延續下來。隨著改革開放,市場經濟運行,政府范圍的逐步收縮和人們價值取向、利益需求的多元化,“內部輸入”的機制從公正性和實效性這兩個方面受到了挑戰。
從公正性方面,根據公共選擇理論,將政策問題的構建權壟斷在一個群體內,容易使政策的目標方向和公共性質根據系統內部成員的偏好發生偏移,成為謀取利益的工具。從實效性方面,在現代背景(主要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內部輸入”模式存在著兩大弊端:一是政策對社會反應極慢,許多公共問題存在已久,直到危機爆發,才被提上議事日程(“非典危機”即是一例證);二是更多地呈現“單方案決策”,社會公眾無法輸入其它有效的方案,不能多方案的擇優,從而影響了政策質量。
2公眾議程:政策問題構建的結構性缺失
完善農村金融的政策建議
一、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困境分析
1.農村金融組織難以滿足三農要求?
近年來,出于自身經濟效益的考慮,國有商業銀行更加注重集約化經營,縣域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機構大量撤并。另一方面,隨著農村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一些鄉鎮實施撤并,設在這些鄉鎮的信用社及農業銀行營業所也發生同方向變動,從而使有限的金融機構難以滿足農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而且,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過分強調風險防范,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嚴重挫傷了信貸員的放貸積極性。他們為減輕責任追究,實行嚴格審批程序和審批條件,人為設置貸款障礙,拉長信貸決策鏈條,制約了三農對資金的要求。
2.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定位不明確,缺乏分工協作?
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雖然比較健全,但服務面窄,其職能還遠遠沒有充分發揮出來,農村金融服務領域仍有許多盲點。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逐步退出了農村服務領域,政策性金融機構僅僅圍繞糧棉油收購做文章,沒有體現出政策性金融機構在農業發展中的導向作用,也沒有體現出政府對弱勢產業的重視,農業基礎性設施建設少有金融機構問津,弱勢群體特別是貧困人口的信貸需求得不到支持。以支持三農為己任的農村信用社因歷史包袱沉重,甚至相當一部分社已資不抵債,加之結算手段落后,吸儲能力不足,很難真正發揮好為三農服務的主力軍作用。
3.農村金融組織產權不清,內部治理結構殘缺不全
進口政策的缺失及完善詮釋
摘要:國際貿易理論認為進口能提高生產率,促進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等,從而起到推動經濟增長的作用.
一個國家如果沒有進口,就無法實現其短時間內躋身經濟強國的跨越。然而長期以來,我國進口政策中存在一些缺失,使進口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受到削弱。本文試圖分析我國進口政策存在的缺失并提出相應的調整建議,以期中國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獲取更多的優勢與利益.
關鍵詞:進口政策;技術創新;復進口
一、新貿易理論關于進口與經濟增長關系的論點
長期以來,傳統貿易理論認為出口能創造外匯,并能帶動國內投資和就業的增加,從而達到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事實上,進口對一國經濟增長的作用亦不應低估。有些國家,如日本、韓國,如果沒有進口,就無法在短時間內實現躋身世界經濟強國的跨越。近幾年,我國也開始認識到進口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國內學術界亦開始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探討。胡亞冬(2006)、楊十二(2006)等就中國進口貿易與經濟增長的雙向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表明進口對中國經濟增長有積極的正向促進作用。但我國現行進口理論中存在的偏差和政策上的缺失使進口在我國未能充分發揮其積極效應.
進口與經濟增長關系之間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經濟學時代。大衛?李嘉圖在比較優勢理論中指出,即使一國在所有產品的生產上都沒有絕對優勢,生產成本都絕對高于貿易伙伴國,只要該國專門生產其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那么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在該國生產要素投入不變的情況下,通過對外貿易不僅能使該國從他國獲得較便宜的產品,還可以提高本國生產效率、產量及國民福利;同時貿易還能穩定國內物價,保證資本積累,促進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