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企業藥學技術人員解聘協議書
時間:2022-11-10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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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藥品經營企業)
企業名稱: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
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職稱/資格:身份證號碼:
乙方自年月至年月于甲方擔任職務,現因
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企業公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備注:1、本解聘協議書簽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