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費變化規律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14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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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保險費的本質是被保險人用于應付意外事件的貨幣資金,其有必須性、保障性的特點。出險幾率是確定保險費的主要依據,而保險標的的出險率又受行業類型、標的類型、標的用途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保險費率的主要變動規律是隨出險幾率、賠付率的高低而變化,隨保險業務新舊而變化,費率隨賠款大案的發生而呈升高的趨勢,并且其變動還取決于大數法則的應用,及業務關系的時間長短。認識保險費的實質、掌握保險費構成的內容,了解保險費率的變化規律,對研究和經營保險,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保險費的本質是被保險人用于應付意外事件的貨幣資金
什么是保險費?看起來是個十分簡單的問題,保險費就是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交納的費用。
被保險人不交納保險費,就得不到保險保障,保險人收不到保險費,就不承擔保險責任,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就得不到賠款。基于此種關系,我們常常把保險費和賠款確定為權利和義務的對等,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交付保險費,是其應盡的義務;而從保險人那里獲取賠款是其應有的權利。這種關系,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例如,有人花錢購買飛機票乘飛機,那么,支付機票費用就是他應盡的義務,乘坐飛機就成了他的權利。收機票費就是民航公司的權利,提供飛機飛行就成了民航公司的義務;有人花錢看電影,支付貨幣購買電影票是應盡義務,觀賞電影則是他應享受的權利,以此類推,不勝枚舉。但對于保險來說,同一被保險人往往是連續地多次地向保險人投保,支付保險費履行自己的義務,而又往往是平安無事,得不到保險人的賠款,履行義務很多,行使權利很少。而保險人則同時向許多被保險人行使收取保險費的權利,只是向少數被保險人支付賠款,履行義務,而大多數被保險人得不到賠款,難以享受自己的權利。保險費與賠款是義務與權利關系,未能點出保險費的實質。
還有一種解釋說:保險費是保險商品的價格。但是,商品的價格是該商品價值的體現,而商品的價值又是由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平均物化勞動和活勞動決定的,那么保險商品的社會平均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又是什么呢?
在我國現行保險業務實際操作中,還有這樣的事例:一輛汽車一年的保險費(僅車身險)約為車身價值的0.8%~1.6%,而一座差不多價值的建筑物,一年的保費(僅物質損失)僅為房屋價值的0.5‰~0.760.前者為后者的20多倍,這是為什么呢?
(一)保險費的實質
保險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獨立的單位或個人為應付意外事件的貨幣資金,在它們之間通融使用的一種貨幣資金運動的形式。毫無疑問,這種貨幣資金的運行方式是:社會上眾多的被保險人將數量上相對較少的保險費交到保險人手里,在保險人那里,形成一筆數額巨大的貨幣資金。哪位被保險人發生了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事件并導致經濟損失,保險人就用這部分貨幣支付給發生損失的被保險人,今年可能付給你,明年可能付給他。所以,從本質上說,保險費就是被保險人用于應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貨幣資金。
正是因為保險費是被保險人用于應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貨幣資金,保險費的支出就成了被保險人一項必要的管理支出,列入他的生產經營成本或生活開支的欄目中。確定這一認識,對發展我國的保險事業十分必要。我國是一個經歷了長期封建社會的國家,在對待意外事件突然襲擊的問題上,對如何利用保險這一現代金融工具還認識不深。由于受建立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上的傳統觀念影響,往往有一種交了保險費后得不到賠款就是花了“冤枉錢”、吃虧上當的感覺,沒有從保險費是自己生產經營和生活中必須的開支這一思維去認識,所以,人們的保險意識不太高。只有當人們從市場經濟活動中認識到保險費的支出是生產經營活動和生活安排的必要支出后,才能很好地提高人們的保險意識,才會主動地、自愿地向保險機構辦理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險。只有社會向保險機構提出各種保險要求后,保險機構才能更好地開發適合社會需要的各種保險產品。這樣我們的保險業才會更加健康、積極地成長起來,才會盡快消除把交納保險費視為“亂收費”、“亂攤派”的認識。當然,保險從業人員更應堅持做好符合實際的宣傳,主動提供安全可靠和低廉的保險服務。整個社會成員保險意識的提高才能為我國保險業的更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后勁。也只有確定這一認識,才會為我國財務法規建設提供理論依據。允許社會上各個生產經營單位的保費開支列入成本中,允許個人保險費支出列入到必須的生活開支中,從而為保險費的支出來源找到了合法的地位。在一些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實行收入累進稅率和必要開支遞減相結合的納稅制度,允許人們將自己的個人養老保險費支出列入自己的生活開支中,從而降低納稅檔次,其理論依據也在這里。而這種個人納稅制度的實行,又為人壽保險業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二)保險費的特性
1.保險費的必須性。保險費所解決的是意外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而意外事件又具有二個特點:一是必然存在性。在我們的生活中諸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或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是必然發生的。如果沒有意外事件的必然存在性,人們就不必采取諸多措施進行預防,如果意外事件不是必然存在,保險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二是偶然發生性。盡管意外事件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意外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是否造成或即使造成但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程度,又是偶然的。這樣,被保險人支出了保險費,就是把意外事件存在的必然性和意外事件發生的偶然性結合起來,把絕對變數變成相對常數,把不確定的東西確定化。一個明白的被保險人會認識到,在支出了保險費后,如果沒有遇到意外事件,說明他的一切運行活動正常,而且由于運行正常而獲得了應有的收益,因此他不會對因未遭遇意外事件發生經濟損失而沒有得到賠款產生吃虧的感覺。如果遇到了意外事件,造成經濟損失,得到了賠款,只是補償了他損失的部分,而因意外事件的發生影響了他的正常運行,造成的收益損失卻難以補回,所以盡管他得到賠款,也不會產生賺到便宜的心理感受。那些認為支付保險費后,未得到賠款是吃了虧,有了賠款,才是賺著了的想法,是對保險是商品經濟運行保護傘的一種誤解。
2.保險費的保障性。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后,不是必定要遇到意外,只是可能遇到意外事件。為防可能遇到的意外事件,交付了保險費,他就可以放心地進行經營活動,就像有的人講的那樣,沒有保險,輪船不敢出航,飛機不敢起飛(指經營性)。因為誰也不敢保證那次航行會安然無恙。例如,1963年我國自己建造的第一艘萬噸貨輪“躍進號”,就是在她由上海赴日本的處女航途中沉沒的。所以,對于一個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經營者來說,支付了保險費就是為其經濟運行提供了最佳的經濟保障。
(三)認識保險費實質的意義
1.一個國家保險費收入的多少,是一個國家社會成員用于抵御意外事件襲擊的經濟能力的貨幣標志,也就是說,當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發生后,用社會成員自己的力量解決經濟損失的能力的標志。這個數額越大,說明社會成員自己解決意外事件造成經濟損失的能力越強,意外事件的襲擊給社會生產、生活造成的沖擊和創傷越少,社會成員的生產和生活就會更加順利和安定,從而,靠國家救濟、資助的需求就減少,國家將有限的資金用到更為急需的地方,這對社會經濟穩定和社會安定發揮著強有力的經濟保障作用。
2.一個國家保費收入的多少,是該國商品經濟發展程度的標志。因為,只有商品經濟,才能使被保險人手中持有貨幣;有了貨幣,才能支付保險費。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壯大,保險費的收入也會越來越多。所以保險業的發展,首先是從商品經濟發達的行業和地區開始,并保障和推動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
3.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壯大為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而我國保險事業要想發展,就要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良好的保險服務,市場經濟需要什么保險,我們就要研究和開發什么險種,以滿足市場需求。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壯大,與我國保險業的成長是相輔相成的。所以說,我國保險事業的健康成長與壯大,既為我國小康社會提供了可靠的經濟保障,又是我國社會主義小康社會興旺發達的標志之一。
二、確定保險費的主要依據與影響保險費率的因素
(一)出險幾率是確定保險費的主要依據
保險費作為被保險人用于應付意外事件的貨幣資金,成為人們保障經濟生活正常運行的一項必要支出,那么,保險費的確定必然受到保險標的出險幾率的影響。這里說的出險幾率的高低,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在一定時期內同一類別的被保險標的發生意外事件的次數,又叫出險次數;二是在一定時期內,各次意外事件發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平均數。基于這樣一個原因,計算保險費依據的保險費率必然并主要受這兩個因素的影響。即:
同類各個保險標的的保險費之和:同類保險標的的平均出險次數×同類保險標的的平均損失金額
同類各個保險標的保險費之和=同類各個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之和×保險費率
我們用“R”代表保險費率;
用“L.A”代表保險標的平均損失金額;
用“L.T”代表同類保險標的的平均出險次數;
用“I.A”代表同類各個保險標的的保險金額之和;
概括成數學公式如下:
那么,保險標的的出險率又受哪些因素影響呢?
1.一般說來,首先是行業不同,出險率高低就會不同,費率也不同。比如:海上運輸行業比陸上運輸行業出險幾率要高,所以,海上運輸行業的費率就高于陸上運輸行業。
2.保險標的的類型不同,出險幾率也不一樣,費率就會有所差別。比如:汽車和房產,由于汽車在陸上處于快速運行狀態,其出險幾率大大高于靜止狀態的房產,所以,汽車險的費率就高于一般財產險的費率。
3.在同類保險標的中,由于用途不一樣,出險幾率也會差別很大。比如,一座建筑物,如用于居民居住,則管理得好,防范措施比較健全,安全系數就高;如用作餐廳經營,經常明火作業,出險幾率相對民房要高,因此保險費率也比較高。
4.基于保險費率的厘訂基礎是以一定期限計算的,出險幾率還受保險期限的影響,所以保險費的多少也會受保險期限的影響。保險期限長,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就多。保險期限短,發生損失的幾率相對就少。因此,對于同類業務,同一保戶,保險期限長,保險費就多;保險期限短,保險費就少。
5.出險幾率還與保險標的所處的地區有關。意外事件的分布雖然十分廣泛,但分布區域不同,費率也有所不同。處于意外事件高發地區的,費率就會高一些。例如,軍事沖突地區的戰爭險費率就比一般地區的戰爭險費率高得多。
6.出險幾率還受季節的影響,所以保險費率也會受保險期間的影響。突出表現在貨物運輸保險上。在船舶保險的航程保險中,如果保險期限正處于意外事件多發季節,保險費率就高,反之則低。
7.出險幾率還受保險標的所有者、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因此,保險費也要受保戶的影響。保險費是被保險人用于支付意外事件的貨幣資金。因此,被保險人的保險標的出險率越高,獲得的賠款就越多,那么,他支付的保險費也就越高。所以,每當保險業務續保時,保險人針對各個不同的保戶分別采取提高保險費率或給予無賠款退費等措施,就是這個道理。
總之,影響保險費率高低變化的因素都是由保險的實質和保險費率的實質所決定的。一句話,誰的保險標的損失率高,誰的保險費率就高;哪類行業出險率高,那種行業的保險費率就高。
認識出險幾率是確定保險費的主要依據,對于被保險人來說,會在實際投保中體會到,他向保險機構辦理保險,付出的保費少,最終他得到的賠款也少;如果付出的保費多,他最終得到的賠款也多,但保險能夠解決他自己根本就解決不了的或難以解決的困難,從而會進一步激發他的保險意識。對于保險人來說,把出險率作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可以比較合理的確定計收保費的多少,更容易使被保險人接受其保費要求,有利自身開展業務活動,發展自己的業務數量。
(二)影響保險費的業務費用因素
保險費是被保險人用于應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貨幣資金,這部分貨幣資金的多少,首先是受被保險標的出險率高低的影響,這是主要的影響因素。其次,保險人的業務費用,是處于第二位的影響因素。這是因為,保險公司作為提供特殊服務的獨立的法人單位,無論它是互助性的保險、社會公益性的保險,還是經營性的保險,必須要有具備一定專業能力的工作人員,同時要占用一定的工具,占用一定的房間,支付許多費用等,我們把它統稱為業務費用。所以把此項開支列入到保險費中,是為了更好地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因此,營業費用升高,保險費率也會上升;營業費下降,保險費率也就有了可調的空間。
如果說保險費是保險的價格,那么在保險費中,位于第二位的影響因素——業務費用便是構成保險價格的一部分。盡管業務費用高,保險費也高,業務費用低保險費也低,但是,它受到一個客觀規律的影響,即按照社會的平均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標準來確定業務費用水平。社會上可以有不同的保險人,各自的業務費用可以不同,但納入到保險費用中,必須遵循社會的平均要求,否則,就很難被市場接受。換而言之,各保險人在計算這部分費用時,原則上是按照社會的平均值。因此,低于此數的保險人就具有競爭的優勢,高于此數的保險人就處于劣勢。保險人要想取勝,其中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將自己的業務費用降低到社會平均數額以下。
(三)其它影響保險費率的因素
1.其它收入對費率的影響
在從事保險業務活動中,保險人還可從中取得其它收入。由于被保險人總是先支付保險費給保險人,取得賠款則是以后的事情,因此保險人在辦理保險業務過程中,手中總是持有數額可觀的保費及各項準備金,為了使其隨著時間的變化而增值,他可以將其存入銀行、或是購買債券、乃至進行實業投資,而得到新的收入,這部分收入的增加,就為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收取較少的保險費創造了條件,即:
保險人的利潤=保費收入-賠款-業務費用+其它收入
由于市場上平均利潤的作用,所以在現實工作中,保險費率的高低常常與銀行利息呈現出十字交叉的運行趨勢,即銀行升息,保險費下調,銀行降息,保險費率則上升,具體運作公式可歸納如下:
保額×原保險費率+保額×原保險費率×可運用資金的平均比例×可運用資金的平均時間×原銀行利息率二保額×新保險費率+保額×新保險費率×可運用資金的平均比例×可運用資金的平均時間×新銀行利息率
2.市場競爭對費率的影響
在市場經濟中,同樣的資本要求獲得同樣的利潤。因此,當保險需求大于保險供給時,保險費率往往較高,保險經營者也可以因此得到高額利潤。高額利潤的獲得,又推動更多的投資者投資于經營性的保險,使得保險供給與保險需求趨于平衡,從而導致保險費率的下降,費率下降的結果,使得保險的利潤下降至平均利潤甚至出現虧損,迫使其中的保險人退出市場,供求關系改變后,保險費率又開始回升,由此形成了新的保險費率。隨著時間延續,保險費率總是起伏升降,呈正弦曲線式的周期性變化。
三、保險費厘訂原則及其變化規律
(一)保險費的厘訂原則
現實生活中,保險費的制定往往以費率的形式出現,由保險人提出來,被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為什么提出一定費率,而被保險人又可以接受呢?基于我們在保險費的實質開頭所述的保險費運行的方式,因此保險費的厘訂必然要遵循一個原則,這個原則基本上是:在一個財務核算期內,保險人對某一類別保險業務的運行要求應符合下列公式:
∑保費收入=賠款支出+業務費用支出-其它收入+保險人應獲得的利潤
在這一公式中,處于基礎位置的是賠款支出,賠款支出的多少,決定了該類別保險業務的費率高低,這是由保險費的實質決定了的,其它三項,都是附屬因素,盡管它們處于附屬地位,但也是不可缺少的,在保險費的確定中,仍然發揮一定的作用。
還應注意,在這個數學公式中,各項內容都是一個可變數字。例如,賠款支出,不僅受自然因素、社會因素的影響,還受保險標的的多少而變化;業務費用,既受社會因素的影響而變化,還受業務量大小的影響;其它二項也會隨市場的變化而發生微變。但是,做為保險人,可根據歷史的數據,推算出所需的保費收入,有了保險費總收入的要求,基本上就可以確定每個具體保險標的的費率標準,這樣算出來的保險費,保險人能予運作,被保險人也能承受。
(二)保險費率的變動規律
1.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是按費率公式計算的,在實際工作中,又是經常變化的。這個變化,都是上述基本公式發揮作用的結果,其主要規律是:
(1)隨出險幾率、賠付率的高低而變化。出險率高,賠付率高,則費率就高,這是由保險費的本質所決定的。例如汽車是種動態保險標的,出險率相對較高,賠付的總金額較大,所以,汽車的費率就高達1.3%,一般居民住宅是靜態財產,出險率及賠付率都較低,所以費率也就低到0.7%0.
(2)隨保險業務新舊而變化。新保險業務費率較高,傳統業務費率較低。所謂新業務,不是簡單地指新造的船舶,新造的飛機,新建的工廠等等。而是指在市場上尚未出現過的新開發的保險業務。例如,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現的沿海石油鉆井平臺的保險業務,在當時就屬新的業務,費率較高,而發展到今天,已大大下降。同樣,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人造衛星從科學試驗轉向商業運行時,其衛星的發射保險費率很高,而現行的費率已大大降低。
(3)費率隨賠款大案的發生而呈升高的趨勢。2001年的9.11事件,給世界保險業帶來了大量的賠款。正是因為這次意外事件損失的巨大性,使得不少保險公司都因此次賠款而出現虧損,像世界上聞名遐邇的瑞土再保險公司,2001年虧損了1.65億瑞土法郎,還有許多的保險公司因此破產,使得以前投資于再保險業的商家紛紛退出市場,迫使政府也不得不把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在1000億美元上封頂。
表面上看起來,這次事故,保險公司賠了錢,財務上出現了虧蝕。但是被保險人還要繼續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社會還要繼續再生產,因此保險就要繼續進行下去。保險費做為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獨立的單位或個人為應付意外事件的貨幣(資金),在他們之間通融使用的一種貨幣資金運動的形式就會發生作用。保險公司就是根據賠款的多少,重新調整保險費率,不僅把它虧蝕的部分掙出來,而且還要繼續取得利潤。所以9.11事件后,歐洲保險市場的財產險及營業中斷險費率提高了30%—200%,免賠額提高了近10倍。如果連續幾年,大賠款減少,被保險人又會提出異議,保險費率還會降下來。
2.保險費率的變動還取決于大數法則的應用。大數法則是保險的一項基本原則,大數法則對費率的影響大致有這樣兩個:
(1)與業務量的多少有關。對一個具體保險業務而言,業務量少,往往保險費率就高,業務量大,保險費率則會降低。例如,我國的航空保險業務,剛開始時,僅有4架飛機投保,保險費率高達1.4%,現在,僅國航就有600多架飛機投保,盡管保險的范圍稍有差異,但費率已降至0.2%左右。可見業務量對費率的影響之大。
如果同一被保險人有大量業務向同一保險人投保,保險人也可以用較低的保險費率承保。這里說的大量保險業務,可以解釋為兩種含義:第一個含義是指,同類標的的業務,如一個大的船隊,一個大的機隊等等;第二個含義是指,同一被保險人,不同種類標的的保險業務,如一個大型企業,它的貨物運輸保險、倉儲保險、汽車保險、建筑物財產保險等等,都向同一保險人投保,同樣也可以取得較低的保費。
(2)與業務關系的時間長短有關。如果一個被保險人長期在同一保險人那里承保,每年都要向保險人交納保險費,如果長期沒有賠款發生,保險人已經從被保險人那里收到了大量保險費,即便發生一次損失,保險人也可以不提升保險費率。
作為保險從業者,只有認識了保險費的實質,掌握了保險費構成的內容,了解了保險費率升降變化的規律,就可以以此為基礎,深入研究和探索保險費率的精確數據,胸有成竹地承保業務,游動在保險市場上。審時度勢地在保險市場上升降、進退,既能滿足市場的要求,又能保證承保者的償付能力,保持在保險市場的競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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