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保險及在農業保險的作用

時間:2022-12-27 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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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保險及在農業保險的作用

一、引言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而我國又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的國家,受災地區廣,災害種類多,其中以地震、洪水、臺風三類巨災帶來的損失最為慘重,而且會引發“災害鏈”現象。傳統農業保險不能完全規避這些風險,而天氣指數保險具有明顯的優勢:手續簡單、成本較低、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可以促進我國農業的發展。

二、天氣指數保險優勢

(一)天氣指數保險可以較好地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傳統農業保險受自然災害和人為因素影響,因此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更積極投保,另外農業保險的手續復雜,交易成本大,因此存在明顯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使得農業保險計劃無法執行。天氣指數保險產品的理賠和設置的指數有關聯,而這些指數都是由國家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數據,這些數據都具有客觀性,農戶和保險公司一樣都不可能影響這些數據,因此天氣指數保險能夠規避傳統農業保險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Skeesetal.(1999)認為自然災害對收入依賴農作物的農民打擊是破壞性的,可以創新地設計一種低成本的風險轉移機制,收入農產量指數保險和降雨量指數保險,而設計的降雨量指數保險創新產品得到世界銀行的支持。

(二)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可以降低農業保險的交易成本

天氣指數保險已在一些發展中國家試點,并得到良好的效果,已被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是農業保險創新方式,是發展中國家農業保險的新方向,它大大地降低了農業保險的交易成本。傳統農業保險在整個保險過程都需要實地勘察,除了客觀成本之外,交易成本也非常高,而天氣指數保險交易成本相對來說比較低,這是因為:一是天氣指數保險產品采用標準化合約,對整個地區的投保人都一樣;二是監督成本比較低,因此理賠的依據是采用客觀天氣數據,不存在道德風險;三是理賠相對簡單,只需要參考合同數據,而不需要實地勘察,因此大大節約了成本。

(三)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可以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范圍

天氣指數保險合同都是標準化合約,傳統的農業保險合同相對來說比較復雜,而且不同的投標農戶可能保險合同不一致,因此相對文化水平相對不高的農戶來說具有復雜性,不易推廣,而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因為是標準化合約,因此具有透明性特點,投保客戶理解了理賠與否只跟參考指數有關,而與實際損失可能不是很關聯,相對來說比較好理解,因此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在農業災害保險中推廣更容易。

三、天氣指數保險運用于農業災害保險存在的問題

天氣指數保險是一項金融創新,它能夠克服傳統農業保險信息不對稱問題,防范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然而天氣指數保險產品還是處在創新階段,我國天氣指數保險產品也只是在試點階段,普遍推廣該產品還需要不斷理論創新和實踐成功,因此還需要進一步探討以下問題:

(一)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如何設計

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專業性強,需要涉及到氣象數據,當地氣候、農作物的生長、農民的保險認識與需求等,而這些數據都很比較難獲得,因此在參考外國天氣指數保險實施情況的同時需要加強數據的調查、收集與整理。另外也要考慮到區域差異,有些地區農業災害受天氣影響小,而有些地區農業災害受天氣影響大。

(二)如何盡量避免基差風險

基差風險是指保值工具與被保值商品之間價格波動不同步所帶來的風險。天氣指數保險基差風險是指天氣指數保險的指數和損失之間的差額。由于天氣指數保險的指數和實際損失之間沒有完全的相關性,可能會有投保人沒有損失而得到賠付或實際損失很嚴重而沒有得到相應的賠付情形,而這些情形都會影響天氣指數保險產品的實施和推廣,因此如何避免天氣指數保險基差風險非常重要。

(三)農戶對天氣指數保險的認知不足

由于天氣指數保險在我國還剛剛試點,國內農民對天氣指數保險產品普遍不熟悉,朱俊生(2011)通過對安徽省天氣指數保險實施區域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農民對天氣指數保險不熟悉,50%以上被調查者沒聽過農業保險,聽說過農業保險的農民有90%以上沒聽過村里面的旱災指數保險,聽過說的也對此產品不理解。因此如何推廣天氣指數保險產品仍需要進一步研究。

(四)相關法律法規如何完善

目前我國還沒有天氣指數保險相關法律法規,需要國家立法支持,明確天氣指數保險和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聯系及運行機制、天氣指數保險產品范圍、保險公司經營行為、風險控制等。因此需要政府的立法支持和政策支持。

四、我國利用天氣指數保險產品防范農業災害保險的政策建議

天氣指數保險已在一些發展中國家試點,并得到良好的效果,已被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是農業保險創新方式,是發展中國家農業保險的新方向(Hessetal.,2005;Molinietal.,2007)。我國也有些試點,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如果進一步推廣天氣指數保險在農業災害保險中的運用,我國可以積極借鑒其他國家天氣指數保險的發展經驗,在合適的地區推廣。

(一)積極借鑒國外天氣指數保險發展經驗和總結國內試點經驗

天氣指數保險由于其自身的優點得到世界銀行的大力支持而向各個發展中國家推廣。在2003年,印度商業保險公司開始銷售天氣指數保險產品,以幫助農民應對干旱或降雨過多導致的農業經濟損失。蒙古的指數保險試點得到世界銀行的支持,2006年開始試點,商業保險公司向2400戶牧民家庭提供以牲畜為保障對象的指數保險,投保人數將近有參保資格牧民的10%,超過了預期。目前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開始天氣指數保險,比如印度、墨西哥、馬拉維、埃塞俄比亞等開辦了干旱指數保險,孟加拉等開辦了洪水指數保險,農業保險公司已試點推出全國首個氣象指數保險,在南匯西瓜種植區域試點,初期范圍僅僅涵蓋了幾十畝土地,但其中的意義卻十分深遠。2008年安徽第一家專業農保機構國元農業保險公司與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和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等機構合作,共同研究開發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并選定安徽省長豐縣、懷遠縣分別作為旱、澇災產品的研發基地。因此我國可以借鑒這些發展中國家天氣指數保險發展經驗和總結我國試點經驗積極研究天氣指數保險理論并推廣。

(二)根據不同地區特點設計合適的天氣指數保險產品

天氣指數保險產品設計需要該地區長期的天氣歷史數據,設計也比較復雜,因此需要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由于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的氣候具有非常大的差異性,因此設計該產品時要根據不同地區的氣候差異而設計適合該地區的天氣指數保險產品。要充分縮小天氣指數保險的基差風險,保證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對農戶的公平性。

(三)積極拓展銷售渠道

農業保險銷售面對對象是農戶,由于農戶對該產品不夠重視或認識不清,所以農業保險銷售比較困難。而農戶對天氣指數保險產品更加陌生,所以要積極拓展銷售渠道:一是積極在農村宣傳該產品的優點;二是簡化天氣指數保險產品的條款;三是加大與鄉鎮地區金融機構網點合作;四是加大在農村地區的調研。

(四)政府的大力支持

天氣指數保險產品是農業災害保險的一項創新,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完善政策法規,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引導該產品的設計及推廣;二是積極配合相應產品設計機構,提供必要的天氣數據資料,擴大氣象站的覆蓋范圍;三是積極配合天氣指數保險產品的推廣,政府要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

本文作者:朱平安郗蒙浩工作單位:防災科技學院